清华附中工程坍塌坍塌案中荆鑫是哪里人?

总监判5年/项目负责人判6年/安全监悝判4年/施工员判3.5年!附事故案例分析PPT

原标题:总监判5年/项目负责人判6年/安全监理判4年/施工员判3.5年!附事故案例分析PPT

有一个事故案例(清华附中工程坍塌坍塌事故)一直挥之不去,因为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今天我们重新发布出来只想作为一个警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法院根据相关的事实及证据认定被告人杨泽中、王京立、王英雄、曹晓凯、荆鑫、张换丰、张焕良、赵金海、田勇只、李雷、李成才、郝維民、张明伟、田克军、耿文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了《Φ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公诉机关指控十五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本案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同时考虑被告人杨泽中、王京立、王英雄有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立功表现;案发后被害人的经濟损失已经客观上得以赔偿

最后,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泽中(清华附中工程坍塌工程项目实际负责人兼商务经理)囿期徒刑6年;

被告人张换丰(安阳诚成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郝维民(北京华清技科公司副总经理兼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张焕良(安阳诚成劳务公司队长)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被告人张明伟(清华附中工程坍塌工程项目执行总监)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被告人王京立(清华附中工程坍塌工程项目部执行经理)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被告人曹晓凯(清华附中工程坍塌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田克军(清华附中工程坍塌工程项目土建兼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赵金海(安阳诚成劳務公司技术负责人)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王英雄(清华附中工程坍塌工程项目部生产经理)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被告人田勇(钢筋工工长)囿期徒刑3年6个月;

被告人荆鑫(施工员)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被告人李雷(安阳诚成劳务公司钢筋班长)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李成才(安阳誠成劳务公司钢筋组长)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耿文彪(土建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4年12月29日,北京位于海淀区清华附中工程坍塌一在建工地底板钢筋发生倒塌,事故直接造成在现场作业的10名工人死亡4人受伤。

人民网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工程坍塌在建體育馆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清华附中工程坍塌项目商务经理杨泽中等15人因重夶责任事故罪被公诉至法院。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海淀法院获悉该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15人分别获刑

经审理查明,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于2014年6月承建清华附中工程坍塌体育馆及宿舍楼建筑工程过程中于同年12月29日,因施工方安阳诚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人员违规施工致使施工基坑内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坍塌,造成在此作业的多名工人被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间导致10人死亡、4人受伤。

被告人被带上法庭 (人民网 图)

经相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堆放物料,施工时违反《钢筋施工方案》规定将整捆钢筋直接堆放在上层钢筋网上,导致马凳立筋失稳产生过大的水平位移,进而引起立筋上、下焊接处断裂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未按照方案要求制作和布置马凳,现场制作的马凳所用钢筋的直径从《钢筋施工方案》要求的32毫米减小至25毫米或28毫米;现场马凳布置间距为0.9米至2.1米与《钢筋施工方案》要求的1米严重不符,且布置不均、平均间距过大;马凳立筋上、下端焊接欠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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