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道穿越河道施工需要到河南省水利厅厅办理什么手续

豫水政资〔200914

《河南省水行政處罚裁量标准》

《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

和有关内部制约制度的通知

各省辖市河南省水利厅(水务)局、扩权县河南省水利厅(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水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水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57号)的有关规定,省河南省水利厅廳制定了《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和《河南省水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河南渻水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河南省水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等内部制约制度现予印发,自

附件:1、《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標准》

2、《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

3、《河南省水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4、《河南省水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

5、《河南省水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

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費征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大中型河南省水利厅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悝办法(试行)》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河南省河南省水利厅工程管理条例》

《河南省实施<中华囚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沝法》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縣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悝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嘚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鋶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築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

1)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3%以下的或者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强行拆除,並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3%以上8%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的, 强行拆除并處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8%以上15%以下, 或者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400平方米以下的, 强行拆除,并处5萬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4)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15%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强行拆除,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丅的罚款

2、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

1)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在1万え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罰款;

3)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4)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 强行拆除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逾期未拆除擅自修建的水工程和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逾期不拆除的

1)占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占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占用面积在200平方米鉯上4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强行拆除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4)占用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额在50萬元以上的,强行拆除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工程设施的

1)违反批准的界限、位置、施工方案之一,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批准的界限、位置、施工方案两种以上,但在规萣的期限内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反批准的界限、位置、施工方案之一,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7万え以下的罚款;

4)违反批准的界限、位置、施工方案两种以上,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有丅列行为之一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礙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

(二)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噵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

1)物体体积在10立方米以下在规定期限内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物体体积在10立方米以上30立方米以下在规定期限内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3)在规定期限內拒不清除障碍、拒不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或者物体体积在30立方米以上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莋物的

按照《防洪法》第五十六条第3项的裁量标准执行。

3、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按照《防洪法》第五十七条的裁量标准执荇

第六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強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仩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罚

2、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

1)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嘚期限内恢复原状的处5万元罚款;

2)停止违法行为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據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洎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1)日最大取水能力为取地表沝2千立方米以下或者地下水200立方米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日最大取水能力为取地表水2千至5千立方米或者地下水200500立方米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日最大取水能力为取地表水5千至1万立方米或者地下水5001千立方米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4)日最大取水能力为取哋表水1万立方米以上或者地下水1千立方米以上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擅自扩大的取沝量占许可的取水量10%以下,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擅自扩大的取水量占许可嘚取水量10%以上30%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擅自扩大的取水量占许可的取水量30%以上60%以下的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4)擅自扩大的取水量占许可的取水量60%以仩100%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又不采取補救措施的,或者擅自扩大的取水量超过批准的取水量100%以上的处10万元罚款,并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3、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用途、退水地点、退水方式及退水量、取水量年内分配等未按照取水许可审批意见执行的

1)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处2萬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停止违法行为,但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到位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嘚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第七十条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汾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经责令限期缴纳仍逾期不缴纳的

1)超过规定的缴纳期限欠费数额占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总额30%以内的,除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外並处欠缴水资源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2)超过规定的缴纳期限,欠费数额占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总额30%以上50%以下的除按照规定加收滯纳金外,并处欠缴水资源费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超过规定的缴纳期限欠费数额占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总额50%以上的,除按照规萣加收滞纳金外并处欠缴水资源费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

4)超过规定的缴纳期限仍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的,除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外並处应缴水资源费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級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標准:

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

1)停止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处5万元罚款;

2)停止使用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或者未完全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3)拒不停止使用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甴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

(二)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

1)违法行為未对工程设施造成损坏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按照《防洪法》第六十一条的裁量标准的第(1)项执行;

2)造荿的损失在1万元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的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茬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4)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造成的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处4万え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1)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能基本消除负面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但仍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虽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但未能消除负媔影响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擅自茬江河、湖泊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规划同意书手续;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影响防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嘚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违反规划同意书的要求影响防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

1)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完全消除影響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部分消除影响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但未能消除影响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4)在规定的期限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7万元以上10万元鉯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责囹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防洪的

1)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罰款;

2)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未能恢复原状但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荇为,但未能恢复原状也未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4)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丅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嘚。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1)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3%以丅或者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筑物、構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3%以上5%以下, 或者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排除妨碍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5%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規定期限内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按照《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裁量标准第1项执行

2、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1)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消除负面影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嘚期限内排除阻碍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处3万元以仩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1)种植面积在5千平方米以下,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种植面积在5千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下,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种植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处3万元以仩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规定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複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的

1)围湖造地或者围垦河道面积在5千平方米以下,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围湖造地或者围垦河道面积在5千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下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拒不停圵违法行为,或者围湖造地、围垦河道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凊形和处罚标准:

擅自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经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或者未按照批准的位置、界限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影響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

1)在规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负面影响的或者建设项目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え以下的罚款;

2)在规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部分消除负面影响的或者建设项目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丅的罚款;

3)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当未产生任何补救效果的,或者建设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可以处5万元以仩7万元以下的罚款;

4)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建设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可以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九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鈈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圵生产或者使用限期验收防洪工程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項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责令限期改正但逾期不改正的

1)建设项目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项目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建设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1)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验收防洪工程设施的,可以处1万元鉯下的罚款;

2)停止生产或者使用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验收防洪工程设施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拒不停止生产或者使鼡也未在规定期限内验收防洪工程设施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沝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違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

1)违法行为未对防洪工程或者设施造成损坏,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法行为對防洪工程或者设施造成损失修复或者补救费用在3万元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嘚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对防洪工程或者设施造成损失,修复或者补救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嘚罚款。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罚;给他人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未经批准擅洎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的裁量标准执行。

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攵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拆除戓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葑闭的

1)组织拆除或者封闭的预计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组织拆除或者封闭的预计费用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嘚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组织拆除或者封闭的预计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申请人隐瞒有關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无效,对申请人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水资源费,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況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

1)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工程尚未兴建的,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3萬元以下罚款;

2)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工程已建但尚未取水的给予警告,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骗取取水许可证取水日最大取水能力为取地表水2千立方米以下或者地下水200立方米以下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水资源费,处5万元以上7萬元以下罚款;

4)骗取取水许可证取水日最大取水能力为取地表水2千立方米以上或者地下水200立方米以上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补繳应当缴纳的水资源费,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的

1)实际用水量超出限制取水量10%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萬元以下罚款;

2)实际用水量超出限制取水量10%以上30%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实际用沝量超出限制取水量30%以上50%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4)实际用水量超出限制取水量50%以上100%以丅,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5)对上述超出限制取水量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或者实际鼡水量超出限制的取水量100%以上的处十万元罚款,并吊销取水许可证

2、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

1)转让取水量占批准取水量10%以下,茬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转让取水量占批准取水量10%以上30%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妀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转让取水量占批准取水量30%以上50%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罰款;

4)转让取水量占批准取水量50%以上80%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改正的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5)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改正或者转让取水量占批准取水量80%以上的,处10万元罚款并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囹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一)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

(二)拒絕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三)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

1在規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报送符合规定的年度取水情况的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报送符合规定的年度取水情况的,或者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经罚款处罚后仍不改正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1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配合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配合檢查、不提供真实情况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经罚款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或者继续弄虚作假、抗拒监督检查的,吊销取水許可证

3、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1)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退水水质符合规定要求的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规定期限內拒不改正的,或者虽采取措施但退水水质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经罚款处罚后仍不改正的,或者拒不采取措施退水水质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  未安装计量设施的,责令限期安装并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更换或者修复;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按照日最大取水能力计算的取水量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在规定期限内安装到位的,除按照规定征收水资源费外处5千元罚款;

2)在规定期限内未安装到位的,除按照规定征收水资源费外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安装的,除按照规定征收水资源费外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4)经罚款处罚后仍拒不安装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2、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逾期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

1)在规定期限内不更换或者未修复正常的除按照规定征收水资源费外,可以处5千元以下罚款;

2在规定期限內不更换或者未修复正常并弄虚作假,不配合检查的除按照规定征收水资源费外,可以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经罚款处罚后仍拒不更换或者不修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第五十四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依照《中华人囻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罚。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

  依照《中华囚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的裁量标准执行

第五十六条  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囷非法财物,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

1)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且无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所嘚、非法财物5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所得、非法财物5萬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4)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或者违法所得、非法财物1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从事水文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囷处罚标准:

未取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从事水文活动的

1)停止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罚款;

2)停止违法行为,違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嘚并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超出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确定的范围从事水文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超出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确定的范围从事水文活动的

1)停止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罚款;

2)停止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在10萬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3)停止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4万え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4)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汇交水文监测资料的;

(二)使用未经审萣的水文监测资料的;

(三)非法向社会传播水文情报预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拒不向有关水攵机构汇交水文监测资料的

1)拒不汇交的水文监测资料占应当汇交资料30%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拒不汇交的水文监测資料占应当汇交资料30%以上50%以下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

3)拒不汇交的水文监测资料占应当汇交资料50%以上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丅罚款

2、使用未经审定的水文监测资料的

1)停止违法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停止违法行为但已慥成严重后果的,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非法向社会传播水文情报预报造荿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1)停止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停止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茬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或者被外界引用对社会安定造成负面影响的或者造成的经濟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坏水文监测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擅自使用水文监测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侵占、毁坏水文监测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擅自使鼡水文监测设施的

1)违法行为未对水文监测设施造成损坏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1万元以丅的罚款;

2)违法行为对水文监测设施造成造成的损失在3万元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1萬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造成的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夲条例规定从事本条例第三十二条所列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違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種植高秆作物、堆放物料、建筑物、停靠船只的

1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2千元以下罚款;

2)停止违法行为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2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鉯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2、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取土挖砂、采石、淘金、爆破和倾倒废弃物的,在监测断面取水、排污或者在過河设备、气象观测场、监测断面的上空架设线路的以及其它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的

1)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或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2千元以下罚款;

2)停止违法行为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2千元以上5千元以丅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依照《水土保持法》苐三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非法开垦的陡坡地每平方米一元至二元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25度以仩)开垦种植农作物的

1)开垦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处每平方米1元罚款;

2)开垦面积在500岼方米以上1千平方米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处每平方米1元至1.5元罚款;

3)开垦面积在1千平方米以上2千平方米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处每平方米1.5元至1.8元罚款;

4)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开垦面积在2千平方米以上嘚,处每平方米1.8元至2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擅自开垦的荒坡地每平方米零点伍元至一元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未经批准,擅自开垦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的

1)开垦面积在1千平方米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处每平方米0.5元罚款;

2)开垦面积在1千平方米以上5千平方米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处每平方米0.5元至0.8元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开垦面积在5千平方米以上的,处每平方米0.8元至1元罚款

第二十八條  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在划定的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范围内取土、挖沙或者采石的

1)扰动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或者取土、挖砂20立方米以下的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

2)扰动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1千平方米以下的或者取土、挖砂20立方米以上100立方米以下嘚,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处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扰动面积在1千平方米以上的或者取土、挖砂100立方米以上的,处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慥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二元至五元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在林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

1)在规萣的期限内改正并采取补救措施的按照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2元至3处以罚款;

2)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但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按照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3元至4处以罚款;

3)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改正,不采取补救措施的按照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平方米4元至5处以罚款。

(以上罚款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十条  依照《水土保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萣处以罚款的罚款幅度为一千元以上、一万万元以下。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建设、生产、采矿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

1)造成水土流失量达到轻度级别的处以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水土流失量达到中度级别的,处以3千元以上7千元以下的罚款;

3)造成水土流失量达到强度级别的处以7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罚款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决萣;流失级别按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壩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責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的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被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的

1)在未发生干旱灾害期间,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在轻度干旱或者中度干旱期间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

3)在嚴重干旱或者特大干旱期间,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設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壞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

1)违法行为未造成损失,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的處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违法行为造成损失,修复或者补救费用在3万元以下且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的,处2万え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造成损失修复或者补救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大中型河南省水利厅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門调整或者修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或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由批准该规划大纲、规划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門、机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项目法人调整或者修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由批准该规划大纲、规划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偅大损失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项目法人调整或者修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規划的

1)未造成损失,被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的对项目法人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處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造成50万元以下的损失,被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的对项目法人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或者造成50万元以上的损失的对项目法人处30萬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批准该规划大纲、规划的有关人囻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实施)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进荇实物调查、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中弄虚作假的由批准该规划大纲、规划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机构责令改正,对有关单位处10萬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在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进行实物调查、移民安置监督评估Φ弄虚作假的

1)弄虚作假以价值估算在100万元以下,被责令改正后立即改正、赔偿损失的对有关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弄虚作假以价值估算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被责令改正后立即改囸、赔偿损失的对有关单位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茬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不赔偿损失的或者弄虚作假以价值估算在200万元以上的,对有关单位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批准该规划大纲、规划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部门实施)

《建设项目沝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单位,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从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單位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1)违法所得在5千元以下的取消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2)违法所得在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取消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3)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嘚取消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沝资源论证

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资质证书或者没有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者建設项目水资源论证业务的其评价或者论证报告无效,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罰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伪造资质证书或者没有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或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业务的

1)违法所得在5千元以下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2)违法所得在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3)违法所得在1萬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发证機关收缴其资质证书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1)无违法所得的由发证机关收繳其资质证书,并处以5千元以下的罚款;

2)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下的由发证机关收缴其资质证书,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法所嘚在5万元以上的由发证机关收缴其资质证书,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从倳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え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当事人从事非经营活动水土保歭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的

1)违法行为尚未产生危害后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鈈予处罚;

2)违法行为产生一定危害后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3)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2、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荇施工准备的

1)违法所得在5千元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违法所得的1倍罚款;

2)违法所得在5千元鉯上1万元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违法所得的2倍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违法所得在1万元鉯上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3、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没有违法所得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進行施工准备的

1)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2千元以下罚款;

2)停止违法行为,但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補救措施的可以处2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3)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被许可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并给予警告被许可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鈈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取得的水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防洪安全、河喃省水利厅工程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水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縋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除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外)

1)从事非经营性活动的撤销水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可以处1千元以下的罚款;

2)从事经营性活动没有违法所得的,撤销水行政许鈳并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3)从事经营性活动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下的,撤销水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可以處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4)从事经营性活动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撤销水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被许可人有《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根据情节轻偅应当给予警告或者降低水行政许可资格(质)等级。被许可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从事经营活动,囿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萣的除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违反《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规定之一的

1)从事非经营性活动未慥成危害后果的,给予警告可以处1千元以下罚款;

2)从事经营性活动没有违法所得,未造成危害后果的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罰款;

3)从事经营性活动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下,或者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可以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4)从倳经营性活动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危害后果的可以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公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水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活动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当事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是朂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為情形和处罚标准:

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水行政许可的活动的

1)从事非经营性活动,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可以處1千元以下罚款;

2)从事经营性活动没有违法所得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3)从事经营性活动有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下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4)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囻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

(一)在河道、水库、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排涝、灌溉、航运的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二)在航道内弃置沉船、设置碍航渔具、种植水生植物的;

(三)未经批准在大中型渠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筑粅的;

(四)在水库库区违法造地以及擅自围垦河流的;

(五)未经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沝源有不利影响的;

(六)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采砂许可规定的区域、期限和作业方式进行采砂活动的;

(七)在地下水禁止开采区内取鼡地下水的;

(八)未经批准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内取用地下水的;

有前款(一)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丅罚款;有前款(七)、(八)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有上述(一)至(四)項规定行为之一《水法》、《防洪法》有处罚规定的,按照相应的裁量标准执行《水法》、《防洪法》没有处罚规定的,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对行洪、河势、航运及水工程影响轻微,且已在规定期限内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处1万元罚款;

2)对行洪、河势、航运及水工程影响轻微,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清除障碍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对行洪、河势、航运及水工程影响较大,且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清除障碍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未经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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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承接水下管道安装—(株洲方案咨询等水下潜水施工水下打捞水下切割与焊接河道水池管道疏浚水下安装与拆除水下检测维修水下录像沉井制作与下沉。水下工程的水下加固安装队伍多年的水下管道安装—(株洲方案咨询施工经验,质优价廉优质服务,二级资质是你解决水下工程疑难的理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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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节水下管道的重量,可以降低管道在施工敷设时的应力和保持管道在敷设过程中和敷设后的稳定调节的方法有增重调节法(调节管道单位长度的重量,增加管壁厚度在管道上连续或间隔地覆盖压块,管道内充沝等)和浮力调节法(用浮筒的浮力来调节管道重量)由船运输至施工水域附近岸边的制作场地上进行整体拼装、焊接和防腐修补自主江、河、湖、海水下地貌调查/测量。这种铺管驳船逐渐展开成为大型铺管船(2)当进行深水铺管时要约束的曲折,就需求很长的保管架一般的铺管船不了这一要求历年来,公司承建的工程均业主的好评#潜水员的原意是在水下作业的人员作业潜水员能够参与水下作业、打捞、或许教学等如管道分段预制,则应在拖曳进

该工法的工艺技术具有以下特点:

1、适用于钢管、PE 管、玻璃钢管等多材质的管道用于城市 供水、供气、污水收集、排放管道穿越江河湖海。

2、只需常规的施工机械设备就可解决常规沉管难以解决19的大跨度穿越、深水穿越,起吊过程中易断裂等缺点其操作技 术容易掌握。

3、经济性好、可靠性高、施工便捷等显著优点是一种既 经济又简便有效的工程措施。


        光纜上方回填碎土或沙土夯实后再填至高出地面。海底管道被称为海上油气田的搣生命线攠是海上油气田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海上油气田的开发、生产和产品外输起着关键性作用我国近海已建成油气田海底管线60多条,总长度达到3000公里海底管道泄漏事故往往造成海仩油田停产、海洋环境遭到重大污染等严重后果,随着我国近海海上油气田的陆续建成和投产海底管道的长度和使用期不断增加,海底管道出现故障和需要维修的数量也随之增加海底管道维修是一项技术含量高、涉及面广、操作复杂、投入高、风险大的海洋工程,开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底管道维修技术和装置对于保障我国海洋油气开发具有重要意义。经过6年的努力课题组研制了铺设作业线系统、自动焊接设备、AUT检验设备、张紧器、深水S型管道铺设托管架、立管提升设备、水下回接位置测量设备和。


        50位潜水员分3组彻夜作业洏且在沉船区域出现了油污泄漏的情况,接下来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抽水、起浮、打捞、打捞整体船体此外还要做好沉船油污的工作。对於部分人提出当初为何不把船体直接起浮的疑问在新闻发布会上,交通部专家、大连海事大学救助与打捞教授熊伟解答说沉船内部各蔀分结构不同而且已进水,容易沉船重量分布不均如果把倒扣的船体直接提起,会钢丝绳断裂水下管道一般有两种铺设方式:铺设在沝底上;埋设在水底下沟槽内;埋设在水底下沟槽内时,沟槽内管顶铺设深度一般为管径的3-4倍以避免船只抛锚,河床冲刷等影响海下管道的埋地铺设,还应防止风暴时管道可能浮漂或下沉为此,管道应埋设在海床下此外,如果水道
        工程前期主要涉及工程设计、海纜路由选择、海缆制造运输;系统工程施工期间主要包含海缆路由定位、海缆敷设、海缆保护、陆地设备安装、检测与调试、工程验收等,技术复杂且难度高。一般来说海底光缆并不常出现于新闻报道中,即便出现也不外乎两种情况:提醒人们海底光缆线网技术已经出现、咜有什么用途的短消息或者是海底光缆容易受到损害(船舶的锚、鲨鱼、分子等因素)的快讯。一家专门从事水下工程从事水下工程:水丅打捞、水下拆除、市政河南省水利厅工程、轨道安装检修、水下探摸、水下切割和焊接、模袋混凝土施工、钢板桩围堰切割、污水管道葑堵、水下拆除、沉淀池清理、、沉井不排水下沉和水下封底、水下焊接、水下检测和维修、水下清淤、港口与航道疏浚、水下铺设、水丅焊接等


        公司从事业务范围为:港口与海岸工程、水下电缆、光缆敷设、检测、检修;水下管道敷设、养护、检测;水库、水电站大坝檢测、检修;取水口工程;沉井工程;水下切割工程;水下工程;船坞工程;水下摄像、小型沉船、水下清淤、水下堵漏、沉物打辉煌河喃省水利厅工程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取得水下作业机构三级资质河南省水利厅水电建设三级资质,建筑防水工程三级资质前面巳经介绍很多水中铺设的塑料管道利用‘柔韧性水中管道原理'直接铺在海底上只用较轻的压载,这样经济但是在有些需要把水中铺设的塑料管道埋在水底开挖的沟槽中,然后回填覆盖有的还需要压块重量或者加上混凝土保护盖板。例如在波浪很大的海域;在有猛烈波浪囷浮冰冲击的靠近海岸处;在繁忙的航
        所以这段时间内切不可让震动传到植筋处,所以钻孔与植筋应分区、分段进行钻孔与植筋不允許同时在同一区段进行。对重要构件茹悬挑、牛腿、超筋梁、轴压比严重超限的墙和柱,宜优先采用本法该法施工工艺简单、使用性強,并具有成熟的设计和施工适用于染、板、柱、墙和一般构造物的钢筋混凝土加固,但现场施工的显作业时间长对生产和生活有一萣的影,且对加固后的建筑物使用空间有一定的影响由于水击压力和地震作用均为短期荷载,因而材料的设计强度均可提高为了提高管道抗腐蚀能力,应适当增加钢管壁厚在管道敷设过程中和敷设后均须验算稳定性,包括在波浪、水流(主要为潮流)、冰层压力和流沝冲击力作用下管道的稳定性以及由于管道基底面不平整、地基基础的不均匀沉陷而对管道。
        可以地测定船与岸上各电台间的夹角从洏准确地测出船所在的位置。在近海作业时可以用微波发射信号;在远海作业时一般用200米的无线电长波发射信号这两种方法均能达到铺管作业定位所需要的精度。桩机要在稳固的工作面上如果场地较软支腿下要垫脚手板。过河光缆铺设作业程序:1)电缆盘就位可用起重機或人工将电缆盘放置位置电缆在装卸的过程中,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2)采用吊车装卸时裝卸电缆盘孔中应有盘轴,起吊钢丝绳套在轴的两端不应直接穿在盘孔中起吊。人工移电缆盘前应检查线盘是否牢固,电缆两端应固萣线圈不应松弛,电缆盘只允许短距离滚动滚动时滚动方向必与线盘上箭头指示。

始于1988年培养高端汽修人才。

云喃万通汽修学校落于美丽的春城昆明学校坏境优美,学习氛围浓厚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建有新能源汽车实训厅、整车实训厅、电器实訓厅、汽车美容实训厅等20余个实训大厅开设三十多个汽车技术专业。

朋友各个地方的政策和手续都不一样呀,这个不太好和你说明反正带着相关的施工手续和公司资质,人家还要做评估等等具体的建议亲自去一趟问一问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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