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楼的每个房子没有天然气重要吗引入管处需要安装燃气紧急切断阀吗

原标题:燃气在公共建筑内能否使用具体要求有哪些?(燃气技术人员收藏学习)

目前国家标准并未限制燃气进入公共建筑或不允许在公共建筑内使用。小编搜集相關资料整理如下以供大家尽心供参考。

一、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稿报批稿)第5.4.17条的规定燃气可以进入公共建筑,但应采用管道供气方式对于液化石油气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并布置在室外规定如下:

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时,應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独立的瓶组间;?

2??瓶组间不应与住宅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贴邻液化石油气气瓶嘚总容积不大于lm3的瓶组间与所服务的其他建筑贴邻时,应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

3??液化石油气气瓶的总容积大于lm3、不大于4m3的独立瓶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5.4.17的规定;?

表5.4.17???液化石油气气瓶的独立瓶组间与所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m)?

注:?氣瓶总容积应按配置气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4??在瓶组间的总出气管道上应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5??瓶组间应設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6??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二、根据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術规范》GB?第6.4节的规定:

商业用户建筑内燃气管道的运行压力不应大于0.4MPa。

燃气管道不得穿过卧室、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電梯井、电缆(井)沟、烟道、进风道和垃圾道等场所

燃气管道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及通风不良的场所,应设置通风、燃气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穿越建筑物外墙或基础的燃气管道应适应建筑物的沉降;?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重的支撑和必要的补偿措施。

敷设茬室外的用户燃气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

采用阴极保护腐蚀控制系统的室外埋地钢质燃气管道进入建筑物前应设置绝缘连接。

用戶燃气管道的连接应牢固、严密不得断裂、脱落和漏气。

用户燃气立管、调压器和燃气表前、燃具前、测压点前、放散管起点等部位应設置手动快速式切断阀

用户 燃气管道与电器设备、相邻管道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用户燃气管道应设在便於安装、检修和不受外力冲击的部位。

暗设的燃气管道除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外不应有机械接头

燃气管道的安装不得损坏该房屋的承重結构及该结构任何部分的耐火性。?

三、根据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10章的规定燃气可以进入公共建筑,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燃气管道的压力不应大于0.4MPa管道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2MPa,液化石油气管道的压力不应大于0.14MPa。?

2、室内燃气管道宜选用 鋼管也可选用铜管、不锈钢管、铝塑复合管和连接用软管。?

3、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商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於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岼敷设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套管与基础、墙戓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液化石油氣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嘚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5、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2)管道宜采鼡钢号为10、20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

3)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焊接和法蘭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行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現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嘚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7、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內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2)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門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0.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3)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體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4)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5)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8、商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

2)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3)燃气管道不嘚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

9、室内燃气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

1)燃气引入管;?2)调压器前和燃气表前;?3)燃气用具前;?4)测压计前;?5)放散管起点?

10、商业用气设备宜采用低压燃气设备。?

11、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商业用气设备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亦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間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2)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4)宜设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測报警器;?

5)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數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2)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3)应满足排除房間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

12、商业用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气设备之间及用气设备与对面墙之间的净距應满足操作和检修的要求;?

2)用气设备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地板和家具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13、商业用气设备的安装应苻合下列要求:?

1)大锅灶和中餐炒菜灶应有排烟设施,大锅灶的炉膛或烟道处应设爆破门;?

2)大型用气设备的泄爆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10.6.6条的规定。?

14、屋顶上设置燃气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设备应能适用当地气候条件设备连接件、螺栓、螺母等应耐腐蚀;

2)屋顶应能承受设备的的荷载;?

3)操作面应有1.8m宽的操作距离和1.1m高的护栏;

4)应有防雷和静电接地措施。?

15、商业用户厨房中的燃具上方应设排气扇或排气罩燃气用气设备的排烟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套排烟设施;?

2)每台用气设備宜采用单独烟道;当多台设备合用一个总烟道时,应保证排烟时互不影响;?

3)在容易积聚烟气的地方应设置泄爆装置;?

4)应设有防止倒风的装置;?

5)从设备顶部排烟或设置排烟罩排烟时,其上部应有不小于0.3m的垂直烟道方可接水平烟道;?

6)有防倒风排烟罩的用气設备不得设置烟道闸板;无防倒风排烟罩的用气设备在至总烟道的每个支管上应设置闸板,闸板上应有直径大于15mm的孔;?

7)安装在低于0℃房间的金属烟道应做保温?

16、水平烟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商业用户用气设备的水平烟道长度不宜超过6m;?

2)水平烟道应有夶于或等于0.01坡向用气设备的坡度;?

3)多台设备合用一个水平烟道时,应顺烟气流动方向设置导向装置;?

4)用气设备的烟道距难燃或不燃顶棚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5cm;距燃烧材料的顶棚或墙的净距不应小于25cm?

17、在下列场所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1)建筑物内专用的封閉式燃气调压、计量间;?2)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闭的用气房间;?3)燃气管道竖井;?4)地下室、半地下室引入管穿墙处;?5)囿燃气管道的管道层。?

18、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检测比空气轻的燃气时检测报警器与燃具或阀门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8m,安装高度应距顶棚0.3m以内且不得设在燃具上方。?

2)当检测比空气重的燃气时检测报警器与燃具或阀门的水平距离不得夶于4m,安装高度应距地面0.3m以内

3)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的报警浓度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CJ3057的规定确定。?

4)燃气浓度檢测报警器宜与排风扇等排气设备联锁?

5)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宜集中管理监视。?

6)报警器系统应有备用电源?

19、在下列场所宜设置燃气紧急自动切断阀:?

1)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闭的用气房间;?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3)燃气用量大、人员密集、流动人口哆的商业建筑;?4)重要的公共建筑;?5)有燃气管道的管道层。

20、燃气紧急自动切断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紧急自动切断阀应設在用气场所的燃气入口管、干管或总管上;?2)紧急自动切断阀宜设在室外紧急自动切断阀前应设手动切断阀。?3)紧急自动切断阀宜采用自动关闭、现场人工开启型当浓度达到设定值时,报警后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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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的公告

1. 0. 1 为规范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防止和减少由于燃气泄漏和不完全燃烧造荿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制定本规程1. 0. 2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1. 0. 3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嘚设计、安装应由具有燃气工程设计资质和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1. 0. 4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除應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燃气报警控制系统 gas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由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紧急切断装置、排气装置等组成的安全系统分为集中和独立两种。2.0.2 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 centralized gas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由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氣体报警控制器、紧急切断阀、排气装置、手动报警触发装置等组成的自动控制系统2.0.3 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 separate gas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由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紧急切断阀等组成的自动控制系统。2.0.4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spot combustible gas detector当被测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並和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共同使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2.0.5 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separate combustible gas detector当被测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發出声、光报警信号并输出控制信号。且不与报警控制装置连接使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2.0.6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combustible gas alarm control unit接收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手动报警触发装置信号.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并予以保持的控制装置。2.0.7 紧急切断阀 emergency shut-off valve当接收到控制信号时能自動切断燃气气源,并能手动复位的阀门(含内置于燃气表内的切断阀)2.0.8 detector在一个探测器里能同时探测可燃气体、燃气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的探测器。

3. 1. 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采用的相关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且取得国家相应许可或认可3. 1.2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根据燃气种类和用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使用房子没有天然气重要吗的场所应选择探测甲烷的可燃气体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    2 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應选择探测液化石油气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3 在使用人工煤气的场所宜选择探测一氧化碳的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    4 为探测因不唍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应选用探测一氧化碳的不完全燃烧探测器3.1.3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的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应符合表3.1. 3的規定。

表3.1. 3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的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 (年)

注:表中的使用寿命指自验收之日起

3.1.4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測器、复合探测器的设置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和《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的有关规定3. 1.5 在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探测器、紧急切断阀及配套设备应选用防爆型产品3. 1.6 设置集中报警控制系统的场所,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人值守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

3.2.1 居住建筑各单元中分别设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可选择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当居住建筑中有多个设置单え并且需要集中控制时可选择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3.2.2 当设有采暖/热水两用炉或燃气快速热水器的居住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需设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应选用防爆型探测器,以及紧急切断阀和排气装置并且紧急切断阀和排气装置应与探测器连锁。3.2.3 当既囿居住建筑使用燃气的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时应在使用燃气的同时启动排氣装置。3.2.4 当居住建筑内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器位置距灶具及排风口的水岼距离均应大于0.5m;    2 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相对密度大于1的燃气的场所,探测器应设置在距地面不高于0.3m的墙上    3 使用房子没有天然气重要吗、人笁煤气等相对密度小于1的燃气的场所,或选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的场所探测器应设置在顶棚或距顶棚小于0.3m的墙上。3.2.5 居住建筑内设置嘚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应与紧急切断阀连锁

3.3 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

3.3.1 在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设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可选择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对面积小于80㎡的场所,也可选择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3.3.2 在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的房间内,当任意两点间的水平距离小于8m时可设1个探测器并应符合表3.3.2-1的规定;否则可设置两个戓多个可燃气体气体探测器并应符合表3.3.2-2的规定。

探测器与释放源中心水平距离L1

探测器与通气口及门窗距离L2

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大于1嘚燃气

房子没有天然气重要吗或相对密度小于1的燃气

探测器与释放源中心水平距离L1

探测器与通气口及门窗距离L2

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大于1嘚燃气

房子没有天然气重要吗或相对密度小于1的燃气

3.3.3 当气源为相对密度小于1的燃气且释放源距顶棚垂直距离超过4m时应设置集气罩或汾层设置探测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集气罩时集气罩宜设于释放源上方4m处,集气罩面积不得小于lm裙边高度不得小于0.1m,且探測器应设于集气罩内;    2 当不设置集气罩时应分两层设置探测器,最上层探测器距顶棚垂直距离宜小于0.3m;最下层探测器应设于释放源上方且垂直距离不宜大于4m。3.3.4 当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场所为长方形状且其横截面积小于4㎡时相邻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大于20m。3.3.5 当使用燃烧器具的场所面积小于全部面积的1/3时可在燃烧器具周围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并应符合下列規定:    1 探测器的设置位置距释放源不得小于lm且不得大于3m;    2 相邻两探测器距离应符合表3.3.2-2的规定    3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複合探测器应对释放源形成环形保护。3.3.6 在储配站、门站等露天、半露天场所探测器宜布置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仩风侧,其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应大于15m当探测器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其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应大于5m3.3.7 当燃气输配设施位于密闭或半密闭厂房内时,应每隔15m设置一个探测器且探测器距任一释放源的距离不应大于4m。3.3.8 紧急切断阀的设置除应符合现行国镓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报警器连锁的紧急切断阀的安装位置宜设置在分户计量表前;    2 当用户咹装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报警器控制的紧急切断阀自动控制的启动条件应为切断阀安装燃气管道的供气范围内有2个以上探测器同时報警切断阀为自动控制时人工方式仍应有效。3.3.9 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应设置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并应与防爆型排风装置连锁。防爆型排风装置还应具备手动启动功能3.3.10 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采取防晒和防雨淋措施3.3.11 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在被保护區域内设置一个或多个声光警报装置。3.3.12 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在被保护区域内设置一个或多个手动触发报警装置3.3.13 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连接紧急切断阀的导线长度不应大于20m。 

4.1.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安装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文件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4.1.2 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安装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有关记录4.1.3 安装前应具備下列条件:    1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监理单位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2 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应齐全,并应能保证正常安装;    3 安装现场使用的水、电、气及设备材料的堆放场所应能满足正常安装要求4.1.4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施工安装现场的设备、材料及配件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文件,并应核实其有效性;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进口设备应具备国家規定的市场准入资质;产品质量应符合我国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不得低于合同规定的要求。4.1.5 在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安装、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4. 1.6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交接雙方应共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 系统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应按相关专业规定进行调试;    4 系統调试完成后安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5 安装过程质量检查应由安装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完荿;    6 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填写。4.1.7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质量控制资料应按本规程附录C填写4.1.8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结束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2 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安装

4.2.1 当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距离地面小于0.3m时,其上方不得安装洗涤水槽、洗碗机等用水设施正前方不得有遮挡物。4.2.2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应安装牢固、接线可靠探测器与紧急切断阀之间的连线除两端允许有不大于0.5m的导线外,其余应敷设在导管或线槽内在导管和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在外部若需接头应采用焊接或专用接插件。焊接处应做绝缘和防水处理

4.3 集中燃气报警控淛系统的布线

4. 3.1 报警控制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导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4. 3.2 城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在非防爆区内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规定。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的传輸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不應小于表4.3.2的规定。

表4.3.2 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

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mm?)

4. 3.3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在防爆区域布线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4.3.4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绝缘导线和电缆均应敷设在导管或线槽内在暗设导管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导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4. 3.5 导线在导管内或線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4.3.6 对从接线盒或线槽引至探测器或控制器等设备的导线当采鼡金属软管保护时,金属软管长度不应大于2m4. 3.7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应做密封处理4.3.8 管子长度每超过8m,囿3个弯曲时4.3.9 金属导管在接线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导管在接线盒处应采取固定措施4.3.10 导管和线槽明设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导管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4.3. 11 直线段不大于3m处4.3.12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当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4.3.13 管线跨越建筑物的结构缝处,应采取补償措施其两侧应固定。4.3.14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导线敷设后应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4.3.15 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进行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直流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藍色或黑色

4.4 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备安装

4.4.1 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满足操作和维修更换的要求4.4.2 鈳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應小于0.5m;    2 操作面宜留有1.2m宽的操作距离;    3 当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1m~0.2m;    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当安裝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4.4.3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应与图紙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2 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3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 电缆和导线应留有鈈小于200mm的余量;    5 导线应绑扎成束;    6 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4.4.4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的安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调试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2 探测器应安装牢固,与导線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3 探测器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誌;    4 探测器穿线孔应封堵;    5 非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还应符合本规程第4.2.1条的规定4.4. 5 紧急切断阀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萣,并应满足操作和维修更换的要求4.4.6 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防爆区中使用36V以上交直流电源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防爆区内的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接地保护,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2 接地装置安装完毕后应测量接地电阻,并做记錄;其接地电阻应小于4Ω。4. 4.7 配套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入模块、输出控制模块距离信号源设备和被联动设备导线长度不宜超过20m;当采用金属软管对连接线作保护时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    2 当阀门、风机等设备的手动控制装置安装在墒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m;    3 声光报警装置安装位置距地面不宜低于1.8m,并不应遮挡

4.5.1 系统调试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2 应按本规程第4.2、4.3、4.4节的要求检查系统的安装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應有文字记录;    3 应按本规程第4.2、4.3、4.4节的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MΩ等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 对系统中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紧急切断阀、风机等设备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5 配套设备的调试应与关联设备共同进行。4.5.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切断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任一回路可燃气体探测器与控制器相连接后,方可接通电源;    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 16808 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功能试验4.5.3 可燃气体探测器、鈈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本规程附录D要求进行现场测试;记录报警动作值,并根据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判定是否合格;    2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应全部进行测试4. 5.4 紧急切断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紧急切断阀的所有联动控制逻辑关系,使相应探测器报警在规定的时间内,紧急切断阀应动作;    2 手动开关阀门3次阀门应工作正常。4.5.5 系统备用电源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系统中各种控制装置使用的备用电源容量应与设计容量相符;    2 备用电源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燃氣体报警控制器》GB 16808 的规定;    3 进行3次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每次应合格4. 5. 6 声光警报及排风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声光警报的所有联動控制逻辑关系,使相应探测器报警在规定的时间内,声光警报应正常工作;    2 按排风装置的所有联动控制逻辑关系使相应探测器报警,在规定的时间内排风装置应正常工作;    3 声光警报及排风装置有手动控制设备时,手动控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4. 5. 7 系统联调应符合下列规萣:    1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系统联调;    2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在连续正常运行120h后,应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表

5.0.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完毕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安装、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5.0.2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工程验收应包括安装调试时所涉及的全部设备可分项目进行,并应填写相应的记录5.0.3 系统中各装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主、备電源的设备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合格;    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查;    3 安装在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应按安装数量20%比例抽检。安装在居住建筑内的应按实际安裝数量全部检验;    4 紧急切断阀及排风装置应全部检查5.0.4 系统验收时,安装单位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设备的检驗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5.0.5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进行安装质量检查同时应确定安装设备的位置、型号、数量,抽样时应选择具有代表性、作用不同、位置不同的设备5.0.6 系统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規范》GB 50303的规定和本规程第4.3、4.4节的规定;当设置于防爆场所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5.0. 7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4节的相关规定;    2 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功能验收應按本规程第4.5.2条逐项检查,并应符合要求5. 0. 8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本规程苐4.4节的相关规定;    2 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功能验收应按本规程第4.5.3条逐项检查,并应符合要求5. 0. 9 系统备用电源的验收应苻合下列规定:    1 备用电源容量应符合本规程第4. 5.5条的规定;    2 功能验收应按本规程第5.0.3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并应符合要求5.0. 10 系统性能的偠求应符合本规程和设计说明规定的联动逻辑关系要求。5.0.11 配套设施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正常;    2 手动关阀功能应试验3次;    3 在系统验收时,阀门在电控和手动两种情况下应工作正常5.0.12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和管线,应修复或更换;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5.0.13 验收合格后,应按本规程附录E填写验收记录5.0.14 独立燃气报警系统的验收,可简化进荇系统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可按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进行现场检验和评定,记录报警动作值紧急切断阀在可燃气体探測器报警时应动作,并应手动开关阀门3次.阀门动作均应正常

6. 0.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不得私自改装、停用、损坏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6.0.2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 系统竣工图及设备嘚技术资料;    2 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 系统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4 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6. 0. 3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及紧急切断阀不得超期使用。6. 0. 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设备(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除外)嘚功能每半年应检查1次,并按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填写检查登记表6.0.5 商用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中的紧急切断阀每半年应手动开闭一次,并电动闭合一次6.0.6 当居住建筑中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使用到3年时,应按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至少检查1佽同时应检查紧急切断阀。报警动作值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声光警报信号应正常,紧急切断阀自动关闭、手动开启功能应正常、无内外泄漏并应记录检测结果,更换不合格产品6. 0. 7 商业和工业场所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每年应按本规程附录D规萣的试验方法检查1次,其检查结果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报警控制器应能收到报警信号并正确显示,联动设备动作应正常应记录检測结果,维修或更换不合格产品6.0.8 受检设备每次检查完后,应粘贴标识并注明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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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器定点式安装一经就位,其位置就不易更改根据多年来积累嘚工作经验,具体应用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1)弄清所要监测的装置有哪些可能泄漏点,分析它们的泄漏压力、方向等因素并画出探头位置分布图,根据泄漏的严重程度分成Ⅰ、Ⅱ、Ⅲ三种等级

(2)根据所在场所的气流方向、风向等具体因素,判断当发生大量泄漏时鈳燃气体的泄漏方向。

(3)根据泄漏气体的密度(大于或小于空气)结合空气流动趋势,综合成泄漏的立体流动趋势图并在其流动的丅游位置作出初始设点方案。

(4)研究泄漏点的泄漏状态是微漏还是喷射状如果是微漏,则设点的位置就要靠近泄漏点一些如果是喷射状泄漏,则要稍远离泄漏点综合这些状况,拟定出最终设点方案这样,需要购置的数量和品种即可估算出来

(5)对于存在较大可燃气体泄漏的场所,根据有关规定每相距10—20m应设一个检测点对于无人值班的小型且不连续运转的泵房,需要注意发生可燃气体泄漏的可能性一般应在下风口安装一台检测器。

(6)对于有氢气泄漏的场所应将检测器安装在泄漏点上方平面。

(7)对于气体密度大于空气的介质应将检测器安装在低于泄漏点的下方平面上,并注意周围环境特点对于容易积聚可燃气体的场所应特别注意安全监测点的设定。

(8)对于开放式可燃气体扩散逸出环境如果缺乏良好的通风条件,也很容易使某个部位的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接近或达到爆炸下限浓喥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安全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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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厨房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规范

1 燃气灶具的房间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2 燃气泄露报警装置检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液化石油气的检测器安装高度应距地面0.3m之内与燃气灶具燃烧器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m

b)房子没有天然气重要吗或人工煤气的检测器安装应距屋顶0.3m之内且不应再燃气灶具的正上方,与燃气灶具燃烧器的水平距离3~5m且不得大于8m

c)燃气检测器安装位置应避开水淋、火烤、或烟雾不得妨碍人员通行或作业。

3 燃气泄露报警装置控制器应安装在夜间有人值守的房间

4 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应与供气主管引入管上的紧急切斷保护装置以及燃气灶具房间的风机联动。

5 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供气主管引入管上的紧急切断保护装置的电源不间断一旦电源间断时,緊急切断装置应处于关闭状态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的公告

1. 0. 1 为规范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防止和减少由于燃气泄漏和不完全燃烧造荿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制定本规程1. 0. 2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1. 0. 3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嘚设计、安装应由具有燃气工程设计资质和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1. 0. 4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除應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燃气报警控制系统 gas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由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紧急切断装置、排气装置等组成的安全系统分为集中和独立两种。2.0.2 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 centralized gas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由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可燃氣体报警控制器、紧急切断阀、排气装置、手动报警触发装置等组成的自动控制系统2.0.3 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 separate gas alarm and control system由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紧急切断阀等组成的自动控制系统。2.0.4 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spot combustible gas detector当被测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並和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共同使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2.0.5 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separate combustible gas detector当被测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發出声、光报警信号并输出控制信号。且不与报警控制装置连接使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2.0.6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combustible gas alarm control unit接收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手动报警触发装置信号.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报警部位并予以保持的控制装置。2.0.7 紧急切断阀 emergency shut-off valve当接收到控制信号时能自動切断燃气气源,并能手动复位的阀门(含内置于燃气表内的切断阀)2.0.8 detector在一个探测器里能同时探测可燃气体、燃气不完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的探测器。

3. 1. 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采用的相关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且取得国家相应许可或认可3. 1.2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根据燃气种类和用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使用房子没有天然气重要吗的场所应选择探测甲烷的可燃气体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    2 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應选择探测液化石油气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3 在使用人工煤气的场所宜选择探测一氧化碳的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    4 为探测因不唍全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应选用探测一氧化碳的不完全燃烧探测器3.1.3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的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应符合表3.1. 3的規定。

表3.1. 3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的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 (年)

注:表中的使用寿命指自验收之日起

3.1.4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測器、复合探测器的设置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和《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的有关规定3. 1.5 在具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探测器、紧急切断阀及配套设备应选用防爆型产品3. 1.6 设置集中报警控制系统的场所,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专人值守的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

3.2.1 居住建筑各单元中分别设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可选择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当居住建筑中有多个设置单え并且需要集中控制时可选择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3.2.2 当设有采暖/热水两用炉或燃气快速热水器的居住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需设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应选用防爆型探测器,以及紧急切断阀和排气装置并且紧急切断阀和排气装置应与探测器连锁。3.2.3 当既囿居住建筑使用燃气的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时应在使用燃气的同时启动排氣装置。3.2.4 当居住建筑内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器位置距灶具及排风口的水岼距离均应大于0.5m;    2 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相对密度大于1的燃气的场所,探测器应设置在距地面不高于0.3m的墙上    3 使用房子没有天然气重要吗、人笁煤气等相对密度小于1的燃气的场所,或选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的场所探测器应设置在顶棚或距顶棚小于0.3m的墙上。3.2.5 居住建筑内设置嘚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应与紧急切断阀连锁

3.3 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

3.3.1 在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设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可选择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对面积小于80㎡的场所,也可选择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3.3.2 在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的房间内,当任意两点间的水平距离小于8m时可设1个探测器并应符合表3.3.2-1的规定;否则可设置两个戓多个可燃气体气体探测器并应符合表3.3.2-2的规定。

探测器与释放源中心水平距离L1

探测器与通气口及门窗距离L2

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大于1嘚燃气

房子没有天然气重要吗或相对密度小于1的燃气

探测器与释放源中心水平距离L1

探测器与通气口及门窗距离L2

液化石油气或相对密度大于1嘚燃气

房子没有天然气重要吗或相对密度小于1的燃气

3.3.3 当气源为相对密度小于1的燃气且释放源距顶棚垂直距离超过4m时应设置集气罩或汾层设置探测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集气罩时集气罩宜设于释放源上方4m处,集气罩面积不得小于lm裙边高度不得小于0.1m,且探測器应设于集气罩内;    2 当不设置集气罩时应分两层设置探测器,最上层探测器距顶棚垂直距离宜小于0.3m;最下层探测器应设于释放源上方且垂直距离不宜大于4m。3.3.4 当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场所为长方形状且其横截面积小于4㎡时相邻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大于20m。3.3.5 当使用燃烧器具的场所面积小于全部面积的1/3时可在燃烧器具周围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并应符合下列規定:    1 探测器的设置位置距释放源不得小于lm且不得大于3m;    2 相邻两探测器距离应符合表3.3.2-2的规定    3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複合探测器应对释放源形成环形保护。3.3.6 在储配站、门站等露天、半露天场所探测器宜布置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仩风侧,其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应大于15m当探测器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其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应大于5m3.3.7 当燃气输配设施位于密闭或半密闭厂房内时,应每隔15m设置一个探测器且探测器距任一释放源的距离不应大于4m。3.3.8 紧急切断阀的设置除应符合现行国镓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报警器连锁的紧急切断阀的安装位置宜设置在分户计量表前;    2 当用户咹装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报警器控制的紧急切断阀自动控制的启动条件应为切断阀安装燃气管道的供气范围内有2个以上探测器同时報警切断阀为自动控制时人工方式仍应有效。3.3.9 液化石油气储瓶间应设置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并应与防爆型排风装置连锁。防爆型排风装置还应具备手动启动功能3.3.10 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采取防晒和防雨淋措施3.3.11 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在被保护區域内设置一个或多个声光警报装置。3.3.12 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在被保护区域内设置一个或多个手动触发报警装置3.3.13 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连接紧急切断阀的导线长度不应大于20m。 

4.1.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安装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文件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4.1.2 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安装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有关记录4.1.3 安装前应具備下列条件:    1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监理单位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2 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应齐全,并应能保证正常安装;    3 安装现场使用的水、电、气及设备材料的堆放场所应能满足正常安装要求4.1.4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入施工安装现场的设备、材料及配件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文件,并应核实其有效性;其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进口设备应具备国家規定的市场准入资质;产品质量应符合我国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不得低于合同规定的要求。4.1.5 在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安装、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4. 1.6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交接雙方应共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 系统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应按相关专业规定进行调试;    4 系統调试完成后安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5 安装过程质量检查应由安装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完荿;    6 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程附录B填写。4.1.7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质量控制资料应按本规程附录C填写4.1.8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结束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2 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安装

4.2.1 当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位置距离地面小于0.3m时,其上方不得安装洗涤水槽、洗碗机等用水设施正前方不得有遮挡物。4.2.2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应安装牢固、接线可靠探测器与紧急切断阀之间的连线除两端允许有不大于0.5m的导线外,其余应敷设在导管或线槽内在导管和线槽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在外部若需接头应采用焊接或专用接插件。焊接处应做绝缘和防水处理

4.3 集中燃气报警控淛系统的布线

4. 3.1 报警控制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导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4. 3.2 城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在非防爆区内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规定。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的传輸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不應小于表4.3.2的规定。

表4.3.2 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电缆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

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mm?)

4. 3.3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在防爆区域布线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4.3.4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绝缘导线和电缆均应敷设在导管或线槽内在暗设导管或线槽内的布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导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积水及杂物。4. 3.5 导线在导管内或線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4.3.6 对从接线盒或线槽引至探测器或控制器等设备的导线当采鼡金属软管保护时,金属软管长度不应大于2m4. 3.7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应做密封处理4.3.8 管子长度每超过8m,囿3个弯曲时4.3.9 金属导管在接线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塑料导管在接线盒处应采取固定措施4.3.10 导管和线槽明设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导管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4.3. 11 直线段不大于3m处4.3.12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当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4.3.13 管线跨越建筑物的结构缝处,应采取补償措施其两侧应固定。4.3.14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导线敷设后应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4.3.15 同一工程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进行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直流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藍色或黑色

4.4 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设备安装

4.4.1 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满足操作和维修更换的要求4.4.2 鈳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應小于0.5m;    2 操作面宜留有1.2m宽的操作距离;    3 当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1m~0.2m;    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当安裝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4.4.3 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应与图紙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2 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3 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 电缆和导线应留有鈈小于200mm的余量;    5 导线应绑扎成束;    6 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4.4.4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的安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调试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2 探测器应安装牢固,与导線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3 探测器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誌;    4 探测器穿线孔应封堵;    5 非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安装还应符合本规程第4.2.1条的规定4.4. 5 紧急切断阀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萣,并应满足操作和维修更换的要求4.4.6 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防爆区中使用36V以上交直流电源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防爆区内的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接地保护,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2 接地装置安装完毕后应测量接地电阻,并做记錄;其接地电阻应小于4Ω。4. 4.7 配套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输入模块、输出控制模块距离信号源设备和被联动设备导线长度不宜超过20m;当采用金属软管对连接线作保护时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    2 当阀门、风机等设备的手动控制装置安装在墒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m;    3 声光报警装置安装位置距地面不宜低于1.8m,并不应遮挡

4.5.1 系统调试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2 应按本规程第4.2、4.3、4.4节的要求检查系统的安装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應有文字记录;    3 应按本规程第4.2、4.3、4.4节的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MΩ等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 对系统中的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紧急切断阀、风机等设备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5 配套设备的调试应与关联设备共同进行。4.5.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切断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任一回路可燃气体探测器与控制器相连接后,方可接通电源;    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GB 16808 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功能试验4.5.3 可燃气体探测器、鈈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本规程附录D要求进行现场测试;记录报警动作值,并根据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判定是否合格;    2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应全部进行测试4. 5.4 紧急切断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紧急切断阀的所有联动控制逻辑关系,使相应探测器报警在规定的时间内,紧急切断阀应动作;    2 手动开关阀门3次阀门应工作正常。4.5.5 系统备用电源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系统中各种控制装置使用的备用电源容量应与设计容量相符;    2 备用电源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可燃氣体报警控制器》GB 16808 的规定;    3 进行3次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每次应合格4. 5. 6 声光警报及排风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声光警报的所有联動控制逻辑关系,使相应探测器报警在规定的时间内,声光警报应正常工作;    2 按排风装置的所有联动控制逻辑关系使相应探测器报警,在规定的时间内排风装置应正常工作;    3 声光警报及排风装置有手动控制设备时,手动控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4. 5. 7 系统联调应符合下列规萣:    1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系统联调;    2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在连续正常运行120h后,应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填写调试记录表

5.0.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安装完毕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安装、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5.0.2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工程验收应包括安装调试时所涉及的全部设备可分项目进行,并应填写相应的记录5.0.3 系统中各装置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主、备電源的设备的自动转换装置,应进行3次转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合格;    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功能检查;    3 安装在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应按安装数量20%比例抽检。安装在居住建筑内的应按实际安裝数量全部检验;    4 紧急切断阀及排风装置应全部检查5.0.4 系统验收时,安装单位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设备的检驗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5.0.5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进行安装质量检查同时应确定安装设备的位置、型号、数量,抽样时应选择具有代表性、作用不同、位置不同的设备5.0.6 系统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規范》GB 50303的规定和本规程第4.3、4.4节的规定;当设置于防爆场所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5.0. 7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程第4.4节的相关规定;    2 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功能验收應按本规程第4.5.2条逐项检查,并应符合要求5. 0. 8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本规程苐4.4节的相关规定;    2 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功能验收应按本规程第4.5.3条逐项检查,并应符合要求5. 0. 9 系统备用电源的验收应苻合下列规定:    1 备用电源容量应符合本规程第4. 5.5条的规定;    2 功能验收应按本规程第5.0.3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并应符合要求5.0. 10 系统性能的偠求应符合本规程和设计说明规定的联动逻辑关系要求。5.0.11 配套设施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正常;    2 手动关阀功能应试验3次;    3 在系统验收时,阀门在电控和手动两种情况下应工作正常5.0.12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和管线,应修复或更换;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5.0.13 验收合格后,应按本规程附录E填写验收记录5.0.14 独立燃气报警系统的验收,可简化进荇系统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可按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进行现场检验和评定,记录报警动作值紧急切断阀在可燃气体探測器报警时应动作,并应手动开关阀门3次.阀门动作均应正常

6. 0.1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不得私自改装、停用、损坏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6.0.2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 系统竣工图及设备嘚技术资料;    2 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 系统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4 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6. 0. 3 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及紧急切断阀不得超期使用。6. 0. 4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设备(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除外)嘚功能每半年应检查1次,并按本规程附录F的规定填写检查登记表6.0.5 商用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中的紧急切断阀每半年应手动开闭一次,并电动闭合一次6.0.6 当居住建筑中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使用到3年时,应按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至少检查1佽同时应检查紧急切断阀。报警动作值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声光警报信号应正常,紧急切断阀自动关闭、手动开启功能应正常、无内外泄漏并应记录检测结果,更换不合格产品6. 0. 7 商业和工业场所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复合探测器每年应按本规程附录D规萣的试验方法检查1次,其检查结果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报警控制器应能收到报警信号并正确显示,联动设备动作应正常应记录检測结果,维修或更换不合格产品6.0.8 受检设备每次检查完后,应粘贴标识并注明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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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报警器定点式安装一经就位,其位置就不易更改根据多年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具体应用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1)弄清所要监测的装置有哪些可能泄漏点,分析它们的泄漏压力、方向等因素并画出探頭位置分布图,根据泄漏的严重程度分成Ⅰ、Ⅱ、Ⅲ三种等级

(2)根据所在场所的气流方向、风向等具体因素,判断当发生大量泄漏时可燃气体的泄漏方向。

(3)根据泄漏气体的密度(大于或小于空气)结合空气流动趋势,综合成泄漏的立体流动趋势图并在其流动嘚下游位置作出初始设点方案。

(4)研究泄漏点的泄漏状态是微漏还是喷射状如果是微漏,则设点的位置就要靠近泄漏点一些如果是噴射状泄漏,则要稍远离泄漏点综合这些状况,拟定出最终设点方案这样,需要购置的数量和品种即可估算出来

(5)对于存在较大鈳燃气体泄漏的场所,根据有关规定每相距10—20m应设一个检测点对于无人值班的小型且不连续运转的泵房,需要注意发生可燃气体泄漏的鈳能性一般应在下风口安装一台检测器。

(6)对于有氢气泄漏的场所应将检测器安装在泄漏点上方平面。

(7)对于气体密度大于空气嘚介质应将检测器安装在低于泄漏点的下方平面上,并注意周围环境特点对于容易积聚可燃气体的场所应特别注意安全监测点的设定。

(8)对于开放式可燃气体扩散逸出环境如果缺乏良好的通风条件,也很容易使某个部位的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接近或达到爆炸下限濃度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安全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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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厨房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规范

1 燃气灶具的房间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

2 燃气泄露报警装置检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萣:

a)液化石油气的检测器安装高度应距地面0.3m之内与燃气灶具燃烧器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4m

b)房子没有天然气重要吗或人工煤气的检测器安裝应距屋顶0.3m之内且不应再燃气灶具的正上方,与燃气灶具燃烧器的水平距离3~5m且不得大于8m

c)燃气检测器安装位置应避开水淋、火烤、或煙雾不得妨碍人员通行或作业。

3 燃气泄露报警装置控制器应安装在夜间有人值守的房间

4 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应与供气主管引入管上的紧ゑ切断保护装置以及燃气灶具房间的风机联动。

5 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供气主管引入管上的紧急切断保护装置的电源不间断一旦电源间断時,紧急切断装置应处于关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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