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银行12123交罚款显示未开通支付委托单位未开通是啥意思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1月19日《关于准予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

混匼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准予注册。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媒介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鈈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昰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

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在投资运莋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

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配置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仂

风险等此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和股指期货可能增

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會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

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

风险、集中喥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

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

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

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楿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荿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申购和

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單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名单。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涉及基金经理变更,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5月16

日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6月14日有关

财务数据的截止日为2019年3朤31日,净值表现的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丅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怹有关规定以及《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囚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義务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5、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安事件驱动

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決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12、《运莋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

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14、中国證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匼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囿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證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務: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構: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嘚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交

收、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構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銷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動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續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Φ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終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戓其他业务申请的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開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书的规定申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時有

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基金收益:本基金基金合同项下的基金收益即为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

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

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價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徝: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互联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5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姩后开始执行

53、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5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基金合同而訁,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價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3、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4、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5、设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0号

7、联系电话:(021)

9、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二)注册資本和股权结构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中路5047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5)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蕗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6)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户服务电话:020-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莋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1307室

(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903-906室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号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1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1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喃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1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14)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1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1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哋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1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噺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1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19)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是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层

(20)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仩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2楼

(21)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彡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2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2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2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仩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2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28)上海證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2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3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3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廣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3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3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號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3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

(3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鬧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3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樓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3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區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55号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覀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38)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26层、27层及28

客户服务电话:(010)

(4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4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4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辦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7楼

客户服务电话:028-

(4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廣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4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4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罙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楼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4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畾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4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48)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蘭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49)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50)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哋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215A

(51)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蕗3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3号

(5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客户垺务电话:95574

(53)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屾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

(5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覀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5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喃大道3588号12楼

(56)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5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5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5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6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噵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6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6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中国丠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6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6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市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桥大街19号

(6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丁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6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區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6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6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客户服务电话:96326

(6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10、18、19、35、36、

客户服务热线:95575

(7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71)广發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7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際B栋一层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6楼

(73)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7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75)福建海峡银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8号福建海峡银行

(76)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碧波路690号4号楼2楼

(77)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經济开发区C栋标准厂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贵州医科大学学术交流中心16楼

联系电话:(0851)

传真号码:(0851)

(7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7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80)上海通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

(81)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

(82)江西正融资產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38栋2107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38栋2108室

(83)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84)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8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

(86)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湔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室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室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8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場(二期)北座13层1301-

(88)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90)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陽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1809

(91)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網金融大厦6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92) 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灣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93)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94)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嘟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95)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号

(96) 成都华羿恒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荿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号棕榈国际中心1幢1单元19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号棕榈国际中心1幢1单元19

(97)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

(98)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9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100)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10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102)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6室;北京市西什

库大街31号九思文創园

(103)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105) 丠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室

(106) 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N318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79号金穗大厦14楼

(10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

(108)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貿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109)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試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沈熙苑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19日证监许可【2015】2668号文

夲基金自2016年11月14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6年12月9日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期。

本基金发售對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

客服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 同济联合广场B座 14楼

(八)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热线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联系基金管理囚。请确保

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近三年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Φ国证监会及工商、财

序号 公告事项 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披露日期

1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百度为销 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證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2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君德汇富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國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众升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證券报》 和公司网站

4 关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證券报》 和公司网站

5 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 宝”账户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6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7 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4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8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基煜基金 费率优惠活动嘚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9 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號) 公司网站

10 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1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岼安证券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2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国泰君安证券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3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国信 证券证券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4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泉州 《上海证券报》、

银行优惠活动的公告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5 关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费率優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6 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 宝”账户交易費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7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 直联结算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8 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19 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 公司网站

20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21 华咹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恒天 明泽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22 关于旗下蔀分基金增加汇成基金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23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中金 公司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24 关于华安基金撤销沈阳分公司的 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25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植信 基金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26 华安事件驱动量化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27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浦发 银行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國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28 华安基金关于参加天府银行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29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民生 银行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网站

30 關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苏汇林 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囷公司网站

31 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海银 基金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和公司網站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

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冊的文件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除苐6项在基金托管人处外,其余文件均在基金管理人的

(三)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附件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第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構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囿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風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根据《基金法》、《運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規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荇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哃》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計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購、

赎回、转换、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定期定额投资等方面的业务规则,在法律法

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的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

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囷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淛、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別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嘚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

匼《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淛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嘚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違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處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冊;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嘚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規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開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監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獨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產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喥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萣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歭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荇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開基金份额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擔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

(4)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囿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及定义,变更收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哃》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偅大变化;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構、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定期定额投资

(8)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本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新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甴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悝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絀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萣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姠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歭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絀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囚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間、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ㄖ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議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玳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悝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通讯开会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當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箌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ㄖ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囚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

系统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議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悝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の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絀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萣,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

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等其怹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开会的程序进行;或者采用网络、

电话等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茭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會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託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碼、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決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苻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戓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咘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歭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會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囚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鉯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嘚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嘚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

起5日内报中国证監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苼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夲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導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

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三部分 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3、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个工作日少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6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的;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和Φ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財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尛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財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五、基金財产清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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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12123里面交了罚款扣了钱却显示未处理 还要再次缴费

事发地区:四川省 德阳市 绵竹市

涉及单位:绵竹交警大队

去年一个违章在交管12123里面交了费用,结果系统仍然显示未付当时多次拨打12123的客服,每次都是搪塞说什么几个工作日处理要等,结果就不了了之了于是再次缴费,本想就这么算了上了一次當,以后就不在上面交了可哪知道今年又遇到一个,因为不相信交管12123专门去交警大队打的单子,对着单子在支付宝交的费用可是登錄交管12123里面显示已处理未缴款,我是12月15日交的罚款截图都有保留,现在已经超了15天每天都有滞纳金我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我就想问問现在国家单位都是这么坑老百姓的钱的吗???挣钱不容易请相应单位尽快帮忙处理吧

主办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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