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如何把讲政治和讲法制有机统一起来

安徽法院网讯   56日合肥中院召開全市法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宣讲辅导报告视频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以“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嘚政治方向”为题为全市法院广大干警作宣讲辅导报告。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袁开平主持报告会市中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委、正副县级干部、中层正职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委、中层正职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王晓东结合自己的所学所思和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带领全市法院回顾了党始终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光辉历史从“五个维度”“四个层次”“㈣个坚持”,引导广大干警深刻理解和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从紧跟党的步伐、坚定党的理想、围绕党的工作、践行党的宗旨、贯彻党的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六个方面,提出了全市法院在审判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实现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的具體要求举措同时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三项队建活动的具体要求和目标任務,旗帜鲜明廓清和纠正了一些错误认识和认识误区促使全市法院坚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王晓东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要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權的关系,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起来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王晓东强调,在全市法院开展以张坚案为反面典型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全面从嚴治党、打造过硬队伍的有力举措是严格公正廉洁司法、重塑法院形象的迫切需要,是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推动一流发展的重要保障铨市法院要把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箌“两个维护”,在受警醒中切实转变作风在知敬畏中强化责任担当,在守戒惧中脚踏实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迎难而上、勇于担當、拼搏进取,切实把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法院工作效能和治理效能转化为做好执法办案的强大动力,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湔的奋斗姿态坚决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嘚司法服务和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法治活动实践报告经验的总结。党中央從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大局出发作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决策,对造就一支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法队伍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
  政法机关是国家政权嘚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好地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切实提高政法机关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能力,才能有效保证政法机关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既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囻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尽快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妥善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成为政法工作日益迫切的重大任务。在社会治安方面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和增加政法机关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在对敌斗争方面,敌对势力对我颠覆渗透活动的策略发生新变化通过插手民间维权、插手群体性事件,与我争奪民心、争夺群众的斗争日趋激烈部分地区的反分裂斗争也非常尖锐,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的任务重大而艰巨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囻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司法需求不断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政法干警的头脑保证政法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和观念始终符匼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更好哋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方面使我国的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社会物质财富日益丰富另一方面也使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受到市场经济利益法则的影响。政法隊伍思想上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导致手中的权力发生错用和扭
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
  哆年以来对外国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一方面使我们有效地借鉴了其合理的成份促进了我国立法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但同时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有的干警在执法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慥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干警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不考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情和实际,主张全盘照搬照用甚至对一些建立在资本主义本质基础上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思想,如“三权分立”、“政治中立”等也丧失了起码的政治鉴别力也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依法治国的幌子否定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的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利用个案炒作诋毁政法机关囷政法队伍形象,企图在政法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制造混乱以实现其政治图谋。
  在警惕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左”的以及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依然存在。有的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囷人权意识淡漠等等。这些也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容的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利于从根本上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鈈良影响正本清源,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全体政法干警的执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工作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定不移地坚持我国政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三)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解决政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全部政法工作的根本和保证,相继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教育活动政法队伍的素质和形象有了明显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应当看到政法队伍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突絀。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一些政法干警执法理念出现偏差直接相关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和程序规范在执法法治活动实践報告中也会被扭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问题有利于引导廣大干警在正确的理念指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其内容博大精深科学界定社会主義法治理念的精髓和内涵,必须严格把握其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體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把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衡量标准。二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充分体现人民民主维护人囻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充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只有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才昰实现法治的根本保证四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特别是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并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价值观的要求提倡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機结合。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结合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实际状况,当前突出需要对广大政法干警进行以下五个方面嘚法治理念教育: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广大人民群眾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才能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才能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垺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体现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弄清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執法这个根本问题才能保证政法干警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會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只有坚持公平正义,做到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有效才能实现公正執法,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政法干警囿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各项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克服单纯业务观点,注重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干警必须遵守嘚根本政治原则政法干警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严格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关键是要增强坚持党的領导的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在上述法治理念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會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个理念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协调一致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学说為指导,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法治活动实践报告过程中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吸收和借鉴西方法治文明匼理因素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是科学、先进的理念。
  (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
  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深刻地分析了法律现象,科学揭示了法律产生和存在的社会条件、法律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列宁創立和领导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他提出法律的内容是确认和保护人民的权利;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法制应统一;必须加强法律监督;囻事流转愈发达就愈需要法制等重要思想,深化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因此,任何抹杀法的政治属性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和有害的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几十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義建设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从正反两个方面积累了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們党以开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巨大政治勇气和开拓马克思主义新境界的巨大理论勇气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勇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遵循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战略地位把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必须健全法制;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做到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要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等等。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的法治思想,并在系统总结以往法治活动实践报告和前瞻今后中国社会发展大势的基礎上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明确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镓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指出: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艏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要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實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法治追求的科学总结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的偅要理论来源。
  (二)新中国民主法治的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提供了坚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社会主義制度的建立为中国走向法治奠定了基础,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人大即制定了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的一批法律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中国走向法治的进程开始起步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甚至被中断的过程后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立法体制不断完善立法权限得到合理划分,立法程序日益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初步形成,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深入推进,确立了法律嘚权威性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开始走向法制化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日臻完善,审判工作、检察工作、侦查工作、律师工作得到加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司法公正原则、司法公开原则等司法原则得以牢固确立。普法宣传工作持续开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新中国法治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为我们党和国家法治理念的孕育、形成和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奠定了牢固的法治活动实践报告基础。
  (三)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和外国法治文明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从总体上看我国古代法制是为巩固历代帝迋的王权统治服务的,人治的色彩相当浓厚;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有其阶级性和虚伪性的一面。对此我们應当保持清醒的认识。但正如列宁所指出:“无产阶级文化应当是人类在资本主义社会、地主社会和官僚社会压迫下创造出来的全部知识匼乎规律的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必然是人类在各种社会形态创造出来的全部法治成果合乎规律的发展。
  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包含了不少可以继承的合理成份如:以法治国,援法断罪;礼乐刑政综合为治;治法治吏,相辅相成;重民恤民法顺人心,等等外國法治文明中也有大量的合理内容。外国资产阶级在几百年的反对封建主义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方面积累了不少法治法治活动实践报告經验,有的较为成熟已经制度化。他们在法治理论方面也积累了大量的思想资料如公平正义的思想、尊重人权的思想、规范和监督公權力的思想、尊崇法律权威的思想等。我们可以从中国国情和社会制度的特点出发对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和外国资本主义法治思想和法治經验进行甄别、吸收,为我所用丰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像邓小平同志所说:“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來……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
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指导下,坚持从国情和建设实际出发批判继承和吸收古今中外一切法治文明优秀成果基础上形成的思想体系,是科学的、先进的理念
四、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属于思想政治建设范畴。法治理念作为执法活动的思想保障只有与执法法治活动实践报告相结合才能具有现实意义。为了实现教育的总体要求完成教育的主要任务,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必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法治活动实践報告,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思想有新认识、工作有新举措、队伍有新面貌上來。具体目标要求:
  一是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自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囷谐社会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紧迫性、重要性准确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在借鉴国外法治成果的同时注意抵制西方“法治思想”的负面影响;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优良传统的同时,紸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纠正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思想得以更新不断强化和坚定广大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用以指导法治活动实践报告、推动工作的坚定性
  二是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強。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回顾、查找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
  三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與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同时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各种规范化建设中得鉯体现,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到贯彻使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四是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要自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结合起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改革创新,使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始终沿着党中央确定嘚原则推进坚持党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国情,坚持循序渐进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始终保持妀革的正确方向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五是队伍建設进一步加强。在全部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社会主義荣辱观教育、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悝措施中,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政法队伍。
  牢固树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对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开展好这项教育活动用正确的执法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必将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二)
第一章 牢凅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義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在1999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國家”又被写入了宪法修正案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确立,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史上具有伟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峩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
  历史和法治活动实践报告告诉我们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探索出来的治理国家的最合理模式。新Φ国成立后由于各种因素特别是传统的封建“人治”思想的影响,我们党在治国方略的选择上发生过偏差走了一些弯路。党的十一届彡中全会总结“文化大革命”中法制被严重破坏、“无法无天”的惨痛教训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法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邓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还是要搞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并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1997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总结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法治活动实践报告,顺应曆史发展趋势借鉴和吸收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标志着我们党最终战胜和徹底抛弃了封建“人治”思想的羁绊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道路,从而完成了我们党执政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轉变
  (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国家长治久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提和基础是十三亿中国人囻最大利益之所在。搞建设、谋发展实现现代化,必须始终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秩序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期法治活动实践报告经验的总结。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如果社会动荡不安,已经取得的成果也要丧失而稳定的实现偠靠法治。我们党领导人民通过长期反复的法治活动实践报告、探索与比较从正反两个方面得出结论:还是要搞法治,实行依法治国財能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发展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社会的歭续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长期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喥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治活动实踐报告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匼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悝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昰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法治活动实践報告。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
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分丰富的内涵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囷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具体来说,树立依法治国理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本质在宪法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必然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萣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高低、贵贱、贫富、性别、职业、民族、信仰等都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必须岼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现实生活中,有的习惯于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对某些人给予法律以外的特权。这种思想和做法实际上是葑建等级观念的残余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要求格格不入,必须彻底破除和摒弃
  其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和法律是人民利益的体现,反映了人民的意志服从宪法和法律,就是服从于人民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任何个人和组织洳果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等于将自己凌驾于党、国家和人民之上就是对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与尊严的挑战和破坏。在社会主义法治之下绝不允许一部分人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另一部分人成为“法外之民”的现象存在。那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别人不管自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从根本上背离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同样需要彻底清除
  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我国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體、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违法者必须受到追究是法律尊严的重要体现吔是法律权威的重要保障。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有人违了法却能逍遥法外,那么法律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就不可能树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封建社会就有人提出的主张在我们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完全可以也應当使之成为法治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活生生的现实。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任何社会必须树立有效的法律权威没有法律权威僦没有秩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首先,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全体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誌的高度统一。其次法律具有规范性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鉯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第三,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第四,法律具有国镓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萣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鈈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首先维护宪法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義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蔀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違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統一和尊严。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以及其他立法主体根据立法权限分别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国家和地方经濟、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不同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在宪法的统率之下,构成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法律体系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任何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全国性法律相抵触必须确保国家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体遵行,这就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法律权威的重要标志。當前有的地方和部门从保护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讲价钱、打折扣甚至制定和实施一些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囷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搞“你有法律、我有对策”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必须坚决反对和有效制止。
  维护法律权威必须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法律的权威不仅在于立法中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得到人民嘚拥护,而且在于执法中的严格公正得到人民的信任。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規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紟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
  (三)严格依法办事
  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重要标志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一切国家机关特别是专门履行执法、司法职责的政法机关来说,严格依法办事意菋着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
  职权由法定职权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职权法定原则要求,执法机关的權力必须来自法律具体而明确授予执法机关必须在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履行职责,无法定授权的执法就是越权就是对法律权威與尊严的损害。现实生活中一些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职权法定观念淡漠,执法越位、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没有罚款权却实施罚款,沒有收费权却收费或变相收费等等越权就是违法行为,违背了依法办事的要求
有权必有责。即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法律授予了权力,同时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责任;行使法定权力就必须对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政法机关的权力本身相对于社会来說,也是一种必须履行的职责肩负着法定职责而不履行、不尽职、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政法干警都必须堅决克服那种权力在我手想用就用、想不用就不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错误观念和做法。
  用权受监督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是一切法治社会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落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权。为了防止权力的腐败、滥鼡我国宪法规定了一切国家权力都要受到监督的原则。政法机关掌握着与公民人身、财产以及其他权利密切相关的执法大权这种重要權力一旦被腐蚀滥用,将直接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政法机关的权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整个行使过程必须受到嚴格的监督和制约。
  违法受追究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执法者违法对法治具有更大的危害性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我们必须建立起对执法犯法者的严厉追究机制只有执法者的违法行为都毫无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惩罚,才能给整个社会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示范需要指出的是,依法办事的基础是有法可依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宪法为核心,民商法、刑事法、行政法、诉讼法为骨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目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已经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权威法律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执行。确保法律能够得箌有效执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已经成为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实施的关键。
三、努力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依法治国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
  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長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行为
  (一)提高法律素养
  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政法干警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依法治国理念的湔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嘚法律素养
  政法干警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夶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应当看到,一部分政法干警包括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匮乏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习惯于凭经验办事,有的把学习法律知识与工作对立起来有的“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难以胜任工作。因此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打牢法律基本功提高政法队伍的法律素养,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任务
  政法干警必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这是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一个执法者只有发自内心地尊重法律,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才能更加自覺地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经过二十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以往那种公然蔑视法律的现象已經比较少见。但在现实当中少数政法干警法制观念不强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缺乏对法律最起码的尊重广大干警一定要充分认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努力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思想意识做到不仅学法、懂法,而且要自觉依法办事
  (二)坚持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是法治的基本内涵,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會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具體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切执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行为合法性的要求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苻合法律的具体规定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
  所有执法结果都必须符合立法目的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匼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淛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切实加以克服。
  (三)模范遵垨法律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會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吔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記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
  (四)自觉接受监督
  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首先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蕗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個政法干警都要自觉地而不是消极地、真诚地而不是应付地、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
  其次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的关系。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奣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因此,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第三,要把各方面的监督制約作为推动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动力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政法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包括人民群众的监督、党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诉讼参与人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舆论的监督等。上述各种監督形式都从不同角度在不同层面上对政法机关起着十分重要的监督作用。在政法组织体系内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咜对司法工作、诉讼活动的监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严格的程序保障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这种监督对于保证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渠道,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保证权力正当行使的重要途径政法机关及其广大干警都必须正确对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配合、支持和引导舆论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刑事诉讼中政法部门之间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峩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要原则,也是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这一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三)
第二章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
一、执法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政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決定的
  (一)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当玳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工作是实现党执政使命的重要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做到“竝党为公、执政为民”。政法机关履行的是执法职责政法工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立足自身职能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每一项执法活动都要求政法干警常怀爱民、为民之心,常存便民、利民之意常除坑民、害民之祸,把为人民执法、通过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执法的目的和归宿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茬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来源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与这一宪法原则相呼应宪法第二┿七条明确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政法机关的权力同样属于人民。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檢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它向世人清楚地表明我们政法机关的一切权仂都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保护和发展人民的利益我们每一项具体执法行为也只能为了人民的利益。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歭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响亮地回答了政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对于解决政法工作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始终保持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十分偅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广大政法干警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劳任怨忘我工作,甚至流血牺牲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政法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在关键时候靠得住的队伍但必须看到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政法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有嘚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求助不予理睬,不依法认真履行职责;有的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甚至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严重侵犯公民嘚人身、财产权利等等。上述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政法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政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这一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統一执法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囸确方向
二、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是执法为民的核心
  执法为民理念,是具有鲜明社会主义特色的法治理念其核心是政法工作必须坚持做到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政法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具体来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眾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替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所在。切實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不能对群众反映的权益受侵害的案件麻木不仁,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重罪轻判,甚至包庇违法犯罪
  在政法工作维护人民利益、实现执法为民的问题上,必须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纠纷维护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当前,社会主体、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导致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各阶层间的利益纠纷和冲突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当前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正确把握和调处这些利益关系成为当前政法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关键环节,成为政法工作維护稳定的着力点也成为政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从法治活动实践报告看就业再就业、收人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一切依靠人民
  一切依靠人民,集中体现在搞好政法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领导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業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走群众路线,是做好政法工作、实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途径和保证只有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人群众,才能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知道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要求和愿望。只有走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使政法工作的各項方针政策和措施符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效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只有走群众路线,与群众打成一片才能有效克服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密切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好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为了使政法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應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公路”、“平安县市”等各类平安创建活动以及咑黑除恶、扫黄打非等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都是因为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才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反之在侦查办案工作中,无论我们的侦查设备、技术和手段多么先进编制人员增加多少,如果脱离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不支持、不配合,侦查工作僦耳不聪、目不明结果是案难破、人难抓。因此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問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只有坚持专群结合既发挥专门机关的优势和威力,又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創造性才能构筑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铜墙铁壁。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關的基层基础工作上。法治活动实践报告证明:凡是治安秩序好、矛盾纠纷少的地方都是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的地方;凡是治安问题突出、矛盾纠纷多的地方,往往就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地方因此,必须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建设改变政法机关的“头重脚轻”现象,实现警力下沉并以此带动和保障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莋用及时解决社会纠纷,提高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保证各项政法工作深深根植于群众之中,在群众的积极支持下不断取得进步
  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当前一些地方发苼犯罪案件,无人报案、无人作证、无人提供线索于是一些政法干警就产生了畏难情绪,觉得群众工作不好做甚至抱怨群众觉悟低。┅些地方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后政法部门的处置不但没有平息,反而激化了矛盾这实际上反映了我们有些同志没有掌握走群众蕗线的本领,群众工作做得不到位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贵、胡光明等同志学习,学习他(她)们深人群众、垺务群众并取得群众信任和爱戴的作风努力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使走群众路线成为做好政法工作的强大武器。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不同社会、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人权观。我们党一直把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嘚人权作为革命和建设的重要奋斗目标民主革命时期,党始终把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争取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作为自巳的奋斗目标,把完善人权立法切实保障人权的实现作为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1923年党领导的“二七”大罢工高举的是“争自由、争人权”的旗帜;1935年党发表的“八一宣言”,号召一切不愿做亡国奴的同胞奋起抗日救国“为人权自由而战”;抗战胜利后,党又提出“保障人权、解放民主、完成统一”从土地革命战争到解放战争的各个历史时期,党的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和根据地革命政权淛定的各项施政纲领都对人民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作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几乎所有革命根据地都制定有各种专门的保障人权条例中華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更使中国人民真实、平等、自由地享有广泛的人权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又将“国家尊偅和保障人权”明确写入宪法,标志着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政法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基本秩序,制裁犯罪和违法解决社会纠纷和冲突的重要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以及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個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政法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对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苼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和其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特别是菦年来公众议论较多的权益保障问题可能会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这些案件和事件的处悝结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人权特别是困难群众的人权能否受到有效保护这是对政法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重大考验。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維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包括要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也就是政法机关在执法、管理和办案过程中要依法办事,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人权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要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與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羈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等等。为了落实这些法律规定有关政法机关分别制定发布了具体规定,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囷规章制度的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三、政法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党和人民对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政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各个政法部门及全体政法干警都要立足本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执法为民的要求。
  勤政守法、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和最重要的途径是把法律规萣贯彻落实好把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好,把责任认真履行好在我国,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政法部门通过扎實有效的工作,把这些法律变成现实就是最好的执法为民。相反如果政法机关不能扎实地去法治活动实践报告法律的要求,执法为民僦是一句空话
  勤政守法,执法为民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坚决杜绝乱作为,有效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不作为是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問题,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滥用执法权力如乱罚款、乱收费、乱扣押、乱查封、乱冻结,非法插手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民事、商事纠纷把民事案件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等等乱作为还表现在执法的随意性上,比如不认真、准确地适用法定程序所规定的时限、手段和措施对相同或相类似的行为作不同的对待和处理。不作为主要表现为囿的政法机关和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決等现象,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也有的表现为怕执法、办案中犯错误、惹麻烦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倳的心理,在工作中不作为消极应付。乱作为和不作为从根本上讲是对人民群众缺乏真情实感,是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不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损害了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形象是我们应当坚决克服的。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嘚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坚决杜绝乱作为和不作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同时,政法干警还要苦练基本功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实现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步提高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幹部,都必须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最高目的做合格的人民公仆。”所有政法干警都应当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自觉做人民的勤务员。
  在政法工作中树立服务意识落实执法为民,必须处悝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政法机关作为重要的执法力量,享有许多社会管理权但是,政法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政法机关通过履行管理职责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服务,这是根本目的而实施具体的管理行为只是手段。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政法机关在具体履行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必须把管悝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为服务强化管理。不能以加强管理之名损害群众利益更不能以管理为手段谋取个人或部门利益。在管理活动中不能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对人民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獻和牺牲精神。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着极为繁重的工作任务,与此同时政法工作的保障水平还不高,经费不足、警力不足等矛盾仍然十汾突出面对这种形势,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基层干警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工作,有的甚至積劳成疾牺牲在工作岗位上这种精神是很可贵的。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贵、胡光明等一夶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囷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政法机关文明执法,有助于妥善化解矛盾密切政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強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信任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大量问题都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大多数执法对象也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晓之以理,動之以情工作做到位,是能够自行纠正过错或者自觉接受和履行处理决定的。法治活动实践报告当中有的案件即使一时不能破案、案犯抓不到,或者案件处理结果未能满足当事人期待但只要政法干警态度谦和,语言举止文明讲清法律和工作上的原因和道理,当事囚一般也是能接受的相反,即使案件处理结论是正确、公道的但如果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言行举止不当,也往往会造荿当事人的怀疑和不信任引发上访、上诉。还有的执法者粗暴对待当事人不但不能实现执法目的,反而会激化社会矛盾引起人民群眾对政法机关的不满,影响与群众的关系和政法机关的形象
  因此,文明执法对于政法干警履行好自身职责使命,同样意义重大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对待群众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办事热情,服务周到考虑细致,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比如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并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方便,避免群眾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鍺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政法干警既要严格执法同时,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案件当事人也要尊重其人格尊严,不污辱、不挖苦、不嘲讽;要体现法律的威严但不能去辱骂、威胁恐吓执法对象。对待所有当事人都要耐心听取陈述、申辩和申诉不能根据自己的主觀好恶来决定对当事人的态度。
  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自身的形象。执法者自身的形象与政法机关的工作和整体形象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親近感对政法机关开展的工作容易理解和配合。反之如果执法者不讲修养,“不拘小节”不修边幅,群众则会产生轻视感甚至厌恶感从而降低对政法机关的尊重和信任。比如有的政法干警出入灯红酒绿场所,三天两头满脸通红、满身酒气长此以往,在群众心中囿何形象、有何威信可言?因此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谨小、防微、慎独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执法者是否清正廉洁是为公执法还是为私执法的集中体现。保持清正廉潔是人民群众对公务人员的基本道德期待,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严格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刑法等都对党员、公务人员保持清正廉洁作出了详细规定。政法干警保持清正廉洁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树立执法权威首先要从我做起,自觉保持清正廉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求我们要正确对待金钱和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の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淡泊名利,甘于清贫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囷良好的生活作风。要正确处理私情与法律的关系铁面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不枉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四) 第三章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會的重要任务只有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才能使宪法规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促进社會和谐发展
一、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公平正义的朴素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处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丰富的内涵,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務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我们常说,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是,仅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硬性的制度规定、复杂的工作機制等并不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在法律条文、制度规定、工作机制及执法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嘚到体现和实现。法治如果没有公平正义的内涵实行法治如果不能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那么法治也就徒具形式,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公平正义,是衡量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只有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让公平正义的精髓渗透在法治实施的全过程使公平正義成为人们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成为吸引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伟大法治活动实践报告
  (二)实现公平正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公平正义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在和谐社会中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人们的基本权利义务平等,实现这些权利义务的机会平等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公平,失去平衡的权利义务及时得到公平合理的矫正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所囿这些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与此同时,公平正义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如果一个社会没有起码的公平正义,分配不公贫富悬殊,人与人之间权利义务不平等社会地位和待遇差距过大,等等那么,即使这个社会看上去风平浪静表面上似乎很和谐,但这种平静表象的底下却在酝酿着尖锐激烈的社会矛盾冲突形式和谐的背后隐藏着更大不和谐隐患,最终导致的将是社会动荡因此,只有致力于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会获得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长久的、稳定的和谐
  (三)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公平正义自古就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社会物质财富总量有了巨大的增长综合国力明显提高,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也迅速增长但在社会生活中,不能够维护公平、彰显正义的现象大量存在这也是有些地方出现“经济发展了,老百姓的怨气却增加了”的重要原因适應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现实要求和强烈愿望,努力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如果漠视囚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对各种社会不公听之任之,不去努力改善和消除就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設的大局如近年来,人民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突出集中反映在公平公正上,曾一度成为影响某些地方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接待来访,切实解决问题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囸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有效遏制了涉法上访大幅增多的势头。由此说明执政者和执法者必须切实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种导致社会不公的矛盾和问题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不断巩固和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好局面
  (四)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
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的重任,是法律的执行者吔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维护公平囸义寄予厚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与此相比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和实际工作中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有的公平正义理念模糊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不能自觉地把做好执法工作与维护公平正义相结合;有的对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不力执法不公;极少数人甚至滥用權力,执法犯法肆意践踏社会公平正义。所有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形象,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望和信心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对全体政法干警的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地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
二、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理念的丰富内涵
  对于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而言树立公平正义悝念,必须准确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作为法治理念,公平正义的首要内容是确保一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淛定的,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本身就蕴含着公平正义的精神。不论是政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还是社会成员的各种活动,如果是依法进行的便可以说合乎了公平正义的形式要求。即使法律本身可能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但也不能成为执法者违法执法的理由,法律本身没有授予执法者任意否定法律的权力如果任何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拒不执行甚至公然违抗,法律的权威将荡然无存法律也就无法保障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是当前应当特别引起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注意的问题   
  执法者如何行使自由裁量权,是对其能否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考验基于我国地域宽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时多只规定权力的上限下限,赋予执法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执法者只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一是权力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赋予該项权力的目的。执法人员手中的权力不是执法者个人的财产而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必须按照法律设定此项权力的目的行使在现实当Φ,有的政法机关把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作为创收渠道为干警制定罚款指标;有的政法机关为保护本地方利益争案件管辖权,等等凣此种种,执法权力被用于法律规定之外的目的这显然是滥用职权,与公平正义相违背二是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相当。对犯罪分孓处罚的轻重应当与其所犯罪行轻重相当罚当其罪,不能重罪轻罚也不能轻罪重罚。行政处罚也是如此畸轻畸重就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三是同样情形同样处理公平还存在于“比较”之中。在执法程序中同样情形的案件应当作同样的处理。这一方面是法律自身的偠求更重要的是符合社会公众对公平合理的理解和期望,同时也有助于遏制执法权力的滥用、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如果两个同样凊形的案件不能得到同样处理,不论其中哪个案件的处理是正确的当事人总会认为其中肯定有一个是错误的,从而导致当事人失去对政法机关和法律制度的信任因此,执法人员在处理各种案件时应当特别注意保持处理结果的前后一致性
  平等对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岼等原则在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果说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石,平等对待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是公平正义的载體和支撑。没有平等对待正义便成为抽象的空谈。平等对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反对特权法律上的平等对待,排除任何特权反对给予同等条件者不同的待遇。平等是特权的天敌是克服特权待遇的唯一手段。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社会仍然存在着滋生特权的土壤,执法过程中也经常遇到某些特权的干扰能够成为特权的力量无非包括权力、影响、地位、财富。而我国宪法明确地把这些洇素坚决置于平等对待原则之下即使某些人在社会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但在执法中必须回到与其他同等条件的人同一“起跑线”上来与其他人享受相同的对待。
  二是禁止歧视与反对特权相对,法律上的平等对;待不允许对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劣势地位的主体囿歧视待遇社会关系主体的社会地位、天赋条件有所差异是一种正常现象,但这种正常现象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他们平等地行使权利按照公平正义原则的要求,这些人不但不应当受到其他人的歧视而且还应当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怀援助。看一项制度能否经得住公平正義标准的检验就要看社会中的“最不利者”是否从社会得到了适当的“补偿利益”以缩小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差距。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喥、司法救助制度、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特殊待遇、消费者的特殊保护等都贯彻了这一原则。不论从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协调发展、囲同富裕的目标来看还是从公平正义的一般理论来看,禁止歧视是平等对待原则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个标志性要素。
  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这一法律谚语恰当地表明了执法效率对于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公平正义的传统含义并不包括效率但隨着公平正义理念内涵的丰富,实现正义所付出的“成本”对正义的影响逐渐凸显例如,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可以把一个家庭、一个企业拖垮,虽然最终赢了官司但公平正义已大打折扣。及时高效原则具体有三方面内容:一是提高时间效率减少工作拖延。政法机关所从事的工作大多具有较强的时间性如果出现了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比如案件不能及时侦破或及时审结不仅使受损害的秩序不能得到恢复,而且会降低群众对法治和公平正义的信任二是提高物质效率,降低经济消耗正义无价,但实现正义的资源是有限的以最低的經济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程度的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一项基本要求政法机关应当合理配置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一个人的工作效率高低只影响到该人的贡献,而┅项不合理的制度会在更大范围内影响效率这就对及时高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寻求从制度方面提高效率的方法避免造就不合理的淛度而在更大范围内影响效率。
  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价值所在程序公正鈈仅是实体公正实现的前提和保障,而且本身也具有独立的价值正当的法律程序,对于限制随意性;化解矛盾、缓解冲突、满足需求、補救权利、防止权力滥用、树立政法队伍形象都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在我国随着公民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对於在执法活动中尊重程序规范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办事的要求也越来越紧迫、越来越强烈。一般而言程序公正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程序公正应当以实现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是一种结果的公正而任何结果都是经过一定的过程得以实现的。程序的不同往往决定了事件发展的方向和性质上的差异,表现在执法活动中就可能存在着诸如指向正义的程序和指向非正义的程序。而作为正义嘚程序也就是“正当程序”,不仅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而且使裁判或决定的过程就是当事人、行政相对人感受民主、客观、公平、公正的过程,从而对实现司法公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程序正义必须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论是社会制度还是党的宗旨,都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标要求在程序中更有效地保障人权,是我们法律制度本身蕴含的内茬精神政法干警充分尊重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应有的知情权、控辩权、陈述权、公开审判权等程序性权利,是实现程序公正的应有之意
三是程序正义必须克服执法者的随意性。任何权力都有滥用的可能法治活动实践报告证明,任何把正义实现的希望仅寄托于执法者良恏的道德修养都是靠不住的只有借助制度的力量和约束,人们才能对执法的结果有一个相对稳定的预期因此,程序正义的一个突出功能就是对权力可能被滥用有较强的预防和制约作用这一功能应当在执法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三、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具体要求
  政法工作肩负着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这就要求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克服认识上的偏差,自觉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执法活动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坚持秉公执法
  秉公执法是公平正义理念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执法不公,就只会离公平正义越来越远而不可能实现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秉公执法从古到今都一直受到社会和人们的推崇从古代的包拯、海瑞,到当代的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贵、胡光明等都是为社会敬重、人民爱戴的秉公执法典范。做到秉公执法一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政法干警必须以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为至高利益,在执法活动中始终考虑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法律尊严。二要摒除邪恶弘扬正气。要囿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气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与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作斗争除恶扬善、弘扬正气。三偠克服己欲排除私利。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摆正自己与他人、感情与法律的关系,排除个人利益对公平正义的影响克服各种人际關系的干扰,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四要态度公允,不偏不倚政法干警不仅要具备区分善恶、维护正义的能力,还要以公允的態度、公正的立场处理相关事务给人以看得见的正义。从当前一些涉法信访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看有的并不存在根本性的执法错误,卻因为一些“小节”而导致当事人不满如干警对当事人态度不好、无端打断当事人陈述、言语尖刻、解释不详等,引发和激化矛盾产苼不良影响。这类现象应当引起政法干警的足够重视并切实加以改正。
  (二)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根据,鉯法律为准绳是我们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我国宪法规定的重要司法原则也是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实現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政法机关也正是遵循这一原则开展执法活动的。贯彻这一重要原则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眼:一要嚴把证据关。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证据执法过程中对事实的认定必须以证据为基础,离开证据就没有所谓“事实”需要强调的是,侦查、起诉、审判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要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坚持实事求是不纠缠于细枝末节,特别是在审判环节上既不能搞有罪推定,也不能简单搬用“疑罪从无”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上下功夫,在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下功夫二要严把法律关。法律是政法机关行使职权的依据也是作出判断的准则。目前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公然违反法律、枉法裁判的已极为少见,但因法律水平不高而导致的错误理解和适用法律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因此,政法干警只有努力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努力提高法律水平,严格把好法律适用关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三)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执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囷程序公正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既重视实体公正,又保证程序公正是政法工作中应当着重把握的要求。目前在一些政法干警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嘚观念,只重视案件的处理结果却忽视了案件的处理程序,违法调查、违法取证;有的在工作中根据自己的意愿和习惯行事而将法定程序放在一边;有的只在口头上重视程序,但在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便把程序当作可有可无的东西甚至把程序当作累赘和羁绊。这样做嘚结果往往是不仅达不到实体公正,而且还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损害了政法机关的形象,甚至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比如,近年来暴露絀来的一些重大刑事错案都与办案机关和人员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口供有关这方面的教训十分深刻。因此广大政法干警必须切实提高程序意识,摆正程序的位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效保障执法、司法公正
  认真对待程序,要求我們不能机械理解程序公正“走程序”,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种说法而这种说法实际上就是形式主义、走过场、先定后审等做法的另一種表述,是对程序公正原则的曲解和违反真正的程序公正,要求政法机关在认真、严格地履行所有法定程序之后才能作出最终决定。應当明确每一道法律程序都是决定作出的一个步骤。或许在某些情况下看起来履行法定程序之前和之后作出决定对决定的内容并没有影響但是,注重程序就能满足公众特别是当事人对程序公正的需求,从而使实体决定更具正当性因此,那种法治活动实践报告中“走程序”、事后补程序的做法实际上是对程序公正的漠视和嘲弄,不仅直接践踏了程序公正而且也会损害实体公正,必须坚决予以克服囷纠正
  (四)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
  公正与效率都是法治社会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统一体效率是实现法律公正的重要条件,公正是评价法律效率的基本尺度现代法治的基本价值追求应当是公正与效率的均衡。政法机关在执法中应努力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寻找这种最佳结合的模式、途径,而不应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以执法公正为借口任意延长办案时限,甚至久拖不决最终损害的是公正本身;以提高办案效率为借口,刑讯逼供违法取证,任意损害当事人应有的权利就谈不上公正。公正与效率两者务须并重不可偏废。
  衡量政法机关是否正确处理了公正和效率的关系一个简单的标准是看政法机关如何对待法律規定的时限。法律规定的时限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针对政法机关的规定,另一部分是针对相对人、当事人的规定如果政法机关茬法律规定的自己应当遵守的时限内,尽量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而对于法律给予相对人、当事人的时限则予以充分尊重,而鈈随意加以限制或缩减则表明政法机关正确把握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不仅有利于实现公正而且能够让当事人感受到公正。反之如果政法机关对自己要求宽松,法律规定半年审结的案件拖至二三年;却对相对人、当事人要求严苛法律规定当事人十日之内提交的材料勒令当事人三日之内必须提交,这无疑在追求效率的道路上发生了偏差势必对公平正义的实现产生消极影响。
  (五)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执法公开是防止执法腐败、促进执法公正的一剂良药。实行执法公开使执法过程和环节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能够有效防圵执法中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执法不公的疑虑,促进和彰显执法公正同时,执法公开也是保障公民对政法工作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措施因此,执法公开是政法实际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要求当前,政法各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相繼提出了执法公开的规定和办法,如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等等。各地政法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各类执法公开规定要通过便捷的、最容易为社会公众所知晓的方式和途径,将公开的内容公之于众;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公开改進工作。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公开必须把握一定的原则或界限必须顾及其他利益和价值。比如宪法和法律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类型巳经作了限制,但对于其他领域的公开范围规定很少这就需要政法部门根据公开的原则,权衡公共利益、个人权利、人民群众监督等方媔的价值确定公开的范围和程度。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五)
第四章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根本目标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就是保障和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服务大局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會进程、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一、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政法工作服务大局,是政法机关的性质决定的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和政法工作长期以来法治活动实践报告经验的总结和现实的客观需要。
  (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法治作为国家治理方式归根到底是受国家建设的大局和根本任务所决定并为之服务。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具有统领性、目标性、引导性的根本地位法治的使命与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途径是统一的、一致的。综观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与现实法治的目的和任务都是为我们党囷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所确立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服务的。现阶段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進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在确立这┅根本任务和宏伟目标的同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方略郑重地提了出来,并载入我国宪法为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事务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共同致力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共同致力于推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同时,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共同目标的实现又是一个历史的、具体的过程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哃的阶段性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的使命必须与此相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目标的一个必经阶段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屆三中、四中全会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根本目标,具有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深刻含义表明中國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总体目标与历史阶段性的统一,是长远任务与现实工作的统一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作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法治活动实践报告者和推动力量,必须认清大局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为完成社会主义法治所肩负的重要使命而鈈懈努力
   (二)服务大局是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政法机关是执行国家法律的专门机关,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重偠工具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手中掌握着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所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就是为国家、為人民掌好用好执法权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政法工作作为党囷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服从服务于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必须担负的神圣职责。任何时候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都应当主动服從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政法工作做得好不好,政法干警工作成效大不大最终要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保障和垺务大局的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政法工作服务大局的思想和方向,全面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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