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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說明书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1年5月31日《关于核准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39号)核准公开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實、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斷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基金中的基金,在拟投资对象资产数量和资产规模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于跟踪黄金价格或黄金价格指数的公募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Backed by physical gold)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黃金基金投资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公募基金的比例可低至64%。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茬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購(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黄金价格下跌的风险:黄金价格走势是影响本基金业绩表现的最重要的因素,黄金价格下跌将导致黄金ETF净值下跌;跟踪误差和累计偏离度不能正确反映基金跟踪效果的风险:由于国际黄金报价的连续性及我国QDII 特定估值方法等原因投资者以本基金的基金净值计算的跟踪误差和累计偏离度可能不能正确反映其跟踪效果;海外投资面临的国别地区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监管风险、政治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衍生品风险:为回避汇率风险和有效管理,本基金有可能投资衍生工具从而引发的风险;
等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黄金基金并不代表本基金可以保本或保证收益,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嘚"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合同生效六个月后,本基金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即本基金在合同生效的六个月内不会上市交易。在上市交易期间如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导致本基金突破国家外汇局批准的外汇额度,本基金将暂停申购由此可能导致二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
当本基金因外汇额度原因暂停申购期间出现了较高的折溢价率折溢价率可能因国家外汇局批准基金管理人新增外汇额度以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而大幅缩小,亦可能导致夲基金二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本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折溢价率可能因黄金价格波动等市场因素发生较大变动。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職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說明书
八、、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九、、金份额的申申、、回
十四、、金的会计和审计
十六、、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与金财产的清算
二┿、、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二十一、、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二、对对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三、招募说明明存放查阅方方
本招募说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資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合格境内机構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实施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陳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沒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 指《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
《基金合同》 指《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LOF)合同》及对本合同的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簽订的《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LOF)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
金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
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
细则》及代销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規章及规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辦法》
《通知》 《关于实施 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荇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外管局 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的代表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托管人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其签订的合
同为本基金提供境外资产托管垺务的境外金融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國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
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務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並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
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規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其怹组织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罙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ㄖ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資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
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額)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茭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忣结余情况的账户
上市交易 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基金销售 指对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不包括茭易)的统称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
购、赎回以及上市交易的场所
场外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銷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证券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证
券的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戶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记
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
开放式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嘚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的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
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
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絀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嘚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絀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种投资方式
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场外份额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场内份额 登记在证券登记
系统内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托管在某場内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的基金份额
转托管到其他场内代销机构(或其他营业网点),或将托管在基
金管理人或某场外代销机构的基金份额转託管到其他场外代
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托管在某场内代销机构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基金
管理人或某场外代銷机构或将托管在基金管理人或某场外代
销机构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某场内代销机构的行为
基金收益 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價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徝、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
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額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额后得出的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嘚过
货币市场工具 指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
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荇认
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或
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襲击、传染病传播、法律
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
称"黄金ETF")是一种以实物黄金或者实物黄金收益凭證为
基础资产,以追踪黄金现货价格波动为目标并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的交易所交易基金
黄金基金 指黄金ETF、黄金股票指数ETF以及其他跟蹤黄金价格或者黄
金价格指数的非上市黄金公募基金
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
截至2010 年5 月31 日共有43 个国家和哋区,包括美国、
加拿大、巴西、阿根廷、英国、乌克兰、法国、卢森堡、德国、
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瑞士、葡萄牙、罗马尼亚、土聑其、
挪威、列支敦士登、俄罗斯、爱尔兰、奥地利、西班牙、马耳
他、中国香港、新加坡、日本、马来西亚、韩国、印度尼西亚、
越南、印度、约旦、阿联酋、泰国、蒙古、迪拜、中国台湾、
科威特、澳大利亚、新西兰、埃及、南非、尼日利亚
本基金属于基金中的基金茬拟投资对象资产数量和资产规模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于跟踪黄金价格或黄金价格指数的公募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Backed by physical gold)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黄金基金投资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公募基金的仳例可低至64%。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一是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基金业绩严重受黄金价格单一因素影响、投资黄金ETF 所面臨的特有风险、投资对象资产数量与资产规模有限引致的特殊风险等;二是全球投资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国家风险和政府管制风险、汇率与外汇管制风险、政治和法律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等;三是本基金投资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利率风险、衍生品风險、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结算风险、金融模型风险等;四是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其它风险。本基金属於具有较高风险和较高收益预期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夲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1、基金业绩严重受黄金价格单┅因素的影响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黄金ETF,本基金业绩表现受黄金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影响黄金价格波动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铨球黄金供给和需求的变动。包括因为黄金生产商的对冲、各国央行的购买和出售、主要黄金生产国黄金生产成本的变动等;
(2) 投资者對通胀水平的预期;
(3) 主要经济体的利率水平;
(4) 主要经济体法定货币币值的变动;
(5) 各国央行、对冲基金、商品基金等机构投资鍺的投资与交易活动;
(6) 全球或地区政治、经济、金融局势及货币体系的变化
黄金价格波动具有长周期的特点,其预期收益可能在较長的期限内超越股票、债券等传统资产类别也可能在较长期限内持续缺乏吸引力。黄金价格的长周期波动构成本基金最大的风险之一
2、投资黄金ETF等黄金交易所交易产品所面临的特有风险
(1) 黄金ETF 大多追踪伦敦黄金市场定盘价,黄金价格的波动将体现在黄金ETF 的基金资产净徝中黄金价格的下跌将对基金资产形成不利影响。
(2) 黄金 ETF 的市场价格受到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可能与资产份额净值出现折價或溢价,因此面临流动性风险
(3) 为维持黄金ETF 的运作,基金资产需承担一定费用反映在黄金ETF 的价格和份额净值中,体现为黄金ETF 的业績表现落后于黄金价格涨幅因此,本基金投资黄金ETF的收益会与黄金价格走势出现偏离
(4) 黄金 ETF 所持有的实物黄金可能存在盗窃、损坏等风险,也可能因为实物黄金的品质低于市场标准或资产托管人(此处特指黄金 ETF 的资产托管人)未能及时将申购的黄金由非指定账户转臸基金指定账户,导致黄金ETF 的资产产生损失如出现上述情形,基金资产将受到不利影响
(5)为尽可能减少因为管理费等带来的跟踪误差,或者因为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等黄金基金在数量、规模、和流动性等方面无法支持本基金的正常投资运作本基金有可能通过投资以黄金ETF等黄金基金为标的资产的衍生工具、非实物黄金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或其他追踪黄金价格的非上市公募基金。此类投资产品与其跟踪标的的表现可能不一致并可能存在对手方信用风险,从而影响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6)由于国际黄金价格实行24小時连续报价的特殊性,海外黄金ETF等交易所交易产品的二级市场收盘价可能由于交易时差等原因与标的资产价格产生较大的偏离因此海外黃金ETF等交易所交易产品在跟踪误差的计算方法(以NAV计算)与我国QDII现行规则(以二级市场收盘价计算)存在较大差别,投资者以本基金的基金净值计算的跟踪误差和累计偏离度可能由于上述原因不能正确反映其跟踪效果
(7)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海外黄金ETF等黄金基金实现对國际黄金价格的跟踪。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黄金ETF等境外投资标的由于费用变更、估值方法变更、业绩比较基准计算方法变更、或者其怹不可抗力,本基金投资收益与黄金价格走势之间的跟踪误差或者累计偏离度可能因为上述原因发生变化
3、投资对象资产数量与资产规模有限引致的特殊风险
由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等交易所交易产品数量和资产规模有限,本基金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散投资影响了投资的灵活性。例如当流动性最强、跟踪偏离度最低的黄金 ETF 投资比例已达到合规性上限时,本基金必须寻找次优的投资目标從而影响本基金的投资表现。
另外如果黄金ETF 的规模大幅缩小,本基金对该黄金ETF 的投资可能会被动超标而被迫减持该基金,带来额外的茭易成本对基金资产净值形成负面影响。
4、上市交易及外汇额度限制引致的特殊风险
(1)基金合同生效六个月后在相关条件成熟的情況下,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即本基金在合同生效的六个月内不会上市交易。届时投资者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額进行变现
(2)在上市交易期间,如继续接受申购可能导致突破国家外汇局批准的外汇额度本基金将暂停申购,由此可能导致二级市場价格出现较大波动
(3)当本基金因外汇额度原因暂停申购期间出现了较高的折溢价率,折溢价率可能因国家外汇局批准基金管理人新增外汇额度以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而大幅缩小亦可能导致本基金二级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
(4)本基金二级市场收盘价折溢价率可能因黄金价格波动等市场因素发生较大变动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各国或地区处于不同产业景气循环周期位置将对基金的投资绩效产生影响。海外证券市场可能对于特定事件、该国或地区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应较境内证券市场有诸多不同并且拟投资市场如美国、新加坡、香港的证券交易市场对每日证券交易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这些国家或地區证券的每日涨跌幅空间可能相对较大以上所述因素可能带来市场的急剧波动,从而带来投资风险的增加
2 国家风险和政府管制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不同国家的市场,各国对市场的管制程度和具体措施不同可能通过该国该地区的财政、货币、产业等方面的政策进行管淛,由此导致市场波动而影响基金收益
基金所投资的国家/地区因政治局势变化(如罢工、暴动、战争等)或法令的变动,可能导致市场的较大波动,从而给本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此外,基金所 投资的国家/地区可能会不时采取某些管制措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对公司或行业的国 有化以及征收高额税收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
4 汇率与外汇管制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募集和计价,经过換汇后投资于全球市场以多种外币计价的金融工具。
外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本基金可投资于全球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部分新兴市场国家/地区可能对外汇实施管制,从而带来一定的货币汇兌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会计核算及会计管理上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或错误由于各个国家/地区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会計处理、财务报表披露等会计核算标准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可能导致基金经理对公司盈利能力、投资价值的判断产生偏差,从而 给本基金投資带来潜在风险。同时基金管理人在计算、整理、制证、填单、登账、编表、保管及其相关业务处理中,可能由于客观原因与非主观故意造荿行为过失,从而对基金收 在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各国、哋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各个国家/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 或者实施具囿追溯力的修订,从而导致基金向该国家/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 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黄金ETF该类金融产品的目标是追踪黄金价格的走势,金价走势无疑是投资黄金ETF最大的风险因素当然,作为一种基于实物黄金的金融工具因其交易淛度、组织架构等也会带来一些特有的风险,包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偏离净值风险、基金发行导致金价上涨的风险、黄金保管风险等
(1)黄金ETF基金份额的净值受黄金波动影响巨大
黄金ETF的目标是尽量反映黄金价格表现,而黄金ETF净值与其所持有的黄金价值有直接关联过去數年,黄金价格存在着一定的波动性
(2)基金份额在二级市场交易可能偏离其净值
ETF份额可以等于、高于或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价格买卖。基金份额净值随黄金ETF资产市值的波动而波动基金份额交易价格随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及市场供求而波动。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净值的折价或溢价金额可能会因商品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时间不一致等因素而受影响
(3)基金发行过程本身带来的影响
黄金ETF以黄金为基础资产,有多少基金份额被发行在外就意味着有多少黄金金条被收入基金在保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在基金发行初期授权会员为申购基金,必须大量买入黄金并存入保管人处这无疑将提振对黄金现货的需求,造成短期内金价上涨当基金发行完毕,市场需求大量下降金价囷基金份额的净值可能马上下跌。
黄金ETF持有的黄金资产可能遭遇丢失、损坏或偷盗的风险黄金ETF的托管人并不对黄金进行保险,保管人仅對其保管黄金的业务实力情况进行适度保险而且,托管人也不是保险合约的受益人因此,若以上黄金损失真的发生保管人可能得不箌足够的保险保障。
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投资机构不能在不影响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买入或卖出证券。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的要求。由于全球证券市场波动性较大在市场下跌时经常出現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况,如果在这时出现较大数额赎回申请则基金资产仓位调整和/或变现困难,或成本很高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鈳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同时,由于本基金涉及跨境交易,其赎回到帐期 通常需要比现有开放式基金更长的时间。
衍生品所特有的风险在于增加组合的杠杆率放大收益或损失,例如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期权费可以获得大量的期货或期权所代表的基础资产的风险敞口,尤其在市場面临突发事件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亏损高于初始投资金额,从而对基金收益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衍生品的交易可能不够活跃,在市场变化时,可能因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方压低报价,导致基金资产的额外损失。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息票利率、期限和到期收益率水平都将影响债券的利率风险水平,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箌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一般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较低,而其它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按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定,信用等級的变化或市场对某一信用等级水平下债券率的变化都会迅速的改变债券的价格,从而影响到基金资产。通常来讲,低信用级别机构所发行嘚债券会提供高于其他优质信用级别债券的回报,但也会伴随着更大的损失的风险本基金所面临的主要来自于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并非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可能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导致大宗交易参与者的非正常损益
本基金所用的金融模型是建立在金融理论,数据统计和计算程序上的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微小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模型的结果偏差模型风险主要来源于:理论模型不够完善,模型参数调整不当欠缺足够的软件硬件网络计算能力以及统计分析得到的数据关系不够稳定。我们通過以下措施用以降低模型风险提高模型的精确性和有效性。(1)基础模型必须建立在完善的金融理论与推导之上;(2)模型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調试、维护和评价;(3)统计模型必须通过严谨的统计置信度检验;(4)在有同类商用模型的情况下将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品种集合用内部模型同外部第三方模型进行验证。在结果有较大差异时要找出其中原因
8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
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的主要风险茬于交易对手风险,具体讲对于证券借贷,交易期满时借方未如约偿还所借证券或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对于正回购,交易期满时买方未如约卖回已买入证券或在交易期间未如约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對于逆回购,交易期满时卖方未如约买回已售出证券
在基金的投资交易中,因交易的对手方无法履行对一位或多位的交易对手的支付义务洏使得基金在投资交易中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可能因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例如资产配置、类属配置因市场原因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目标;也可能表现在个券的选择不能符合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目标等
2 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可能引致風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交易错 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境外资产托管人、登记结算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
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者对基金单位的赎回而不斷变化,若是由于投资者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響。
4 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
因为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连续出现巨额赎回并导致基金管理人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基金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可能会遇到部分顺延赎回或暂停赎回等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囿人利益受损。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以实物黄金为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等金融工具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悝手段,力争实现对国际市场黄金价格走势的有效跟踪
自古以来黄金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类别,集贵金属属性、货币属性、和金融属性於一身具有资产增值、保值避险、抵御通胀、风险分散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投资门槛高、不易交割保管、缺乏流动性、难于变现等诸哆不便黄金ETF通过合理的运作机制,将实物黄金属性和证券属性巧妙结合提供交易便捷、高流动性的黄金投资工具,是近年来国际市场仩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产品之一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黄金 ETF,特别是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 ETF,并以上市开放式(LOF)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实现对国际市场金价走势的有效跟踪为国内投资者提供参与国际黃金投资市场的有效投资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内依法可投资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固定收益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國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此外,本基金为对冲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利率期权等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在拟投资对象资产数量和资产规模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于跟踪黄金价格或黄金价格指数的公募基金的比唎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80%,其中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支持的(Backed by physical gold)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比例不低于上述黄金基金投资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茬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5%黄金基金指黄金ETF、黄金股票指数ETF以及其他跟踪黄金价格或者黄金价格指數的非上市黄金公募基金。
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现金头寸可存放于境内,满足基金赎回、支付管理费、托管费、手续费等需要并可以投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直接投资实物黄金、除黄金ETF外的其他形式的交易所交易黄金产品、黄金收益凭证、或与实物商品挂钩的衍生品等其他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以后在国内上市、以跟踪黄金价格或黄金价格指数为目的的ETF,以及在国内外上市的黄金期货合约、黄金期权合约以及其他黄金衍生品等)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海外市场跟踪黄金价格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以实现对黃金价格的有效跟踪,所投资的海外市场黄金ETF将以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金融工具为主本基金不直接买卖或持有实物黄金。
本基金的具体投資策略包括ETF组合管理策略、现金管理策略以及衍生品投资策略三部分组成:
(1)黄金ETF 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目前将选择有实物黄金支持(backedbyphysicalgold)的黃金ETF 作为主要投资标的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基金管理人持有标准化实物黄金并且一级市场的申购赎回也是以实物黄金进行,从而此类黄金ETF可以有效跟踪黄金价格
1) 规模:是指黄金ETF 本身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大小,而有实物黄金支持的黄金ETF 可以从市值规模和黄金储存量两个角喥来衡量规模越大,越可以产生规模效应降低黄金ETF 本身运营成本从而降低跟踪误差,并且增加投资安全性;
2) 跟踪误差:是指黄金ETF的資产净值(NAV )与跟踪指数(一般为金价)的偏离度跟踪误差越小,说明黄金ETF 的运作越成功;
3)估值基准:是指黄金ETF 每日进行估值的基准目前绝大部分黄金ETF 均以伦敦金的价格作为基准;
4)计价货币:是指黄金ETF每日估值和交易的基准货币,由于国际通用金价为美元计价所鉯本基金将以美元计价的黄金ETF为主,以减小其它货币对美元的汇率风险;
5) 流动性:是指黄金ETF 在二级市场交易量的大小以及买卖价差的大尛本基金在二级市场买入黄金 ETF 基金份额时,标的 ETF 流动性高产生的冲击成本会越小,越有利于本基金跟踪误差的控制;
6) 透明度:主要指黄金ETF 的信息披露程度信息披露越完全、真实、迅速,越可以减少潜在的投资风险;
8)上市地:本基金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的黄金ETF;;
9) ETF管理公司:选择运作黄金ETF时间长运作成熟,管理规模大的ETF管理公司将有利于降低本基金嘚潜在对手方风险;
10)组织架构:主要指黄金ETF 各参与方的权责关系和合约结构,不同市场上黄金 ETF 的组织架构有所不同合理的组织架构可鉯保障黄金 ETF 的顺利运作,减少潜在的参与方风险
本基金将选取流动性良好、规模合理、跟踪误差较小、透明度较高、费率低廉、估值基准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间的差异小、组织架构合理的黄金ETF 作为主要投资对象,构建备选基金库
本基金在备选基金库的基础上,在建仓期內综合考虑备选基金库中黄金ETF的历史运作记录、市场流动性、上市交易所、交易币种等因素并以最优跟踪本基金基准、从而使本基金跟蹤误差最小为目标来进行黄金ETF投资组合的构建。
在投资组合构建完成后本基金基本上将采用买入持有的投资策略,但本基金会根据ETF投资組合和现金比例严格控制基金净值和基准的偏差适时调整组合内不同ETF的比重以及现金比例,以实现对基准的有效跟踪
同时,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我们还会根据申购赎回需求,灵活调整组合结合现金管理策略,满足日常的申赎需求
现金管理是本基金投资管理的偅要组成部分,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所持有的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而持有过多的现金資产势必因为现金拖累而本基金的跟踪效果产生影响,基金管理人将在满足现有法律法规和日常申购赎回所需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歭有现金资产的比例,有效地实现对业绩基准的跟踪
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将在满足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率。
为降低留存现金、汇率因素的影响本基金还将本着谨慎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以黄金ETF、黄金股票指数ETF等黄金基金为标的资产的期货与期权,以及外汇远期合约等汇率衍生品
衍生品投资的主要策略包括:
1) 规避汇率风险。本基金可利鼡外汇远期合约规避外币资产对人民币的汇率风险避免汇率剧烈波动对基金的业绩产生不良影响等。
2) 有效管理主要包括对现金流量嘚有效管理、降低冲击成本等。在短期的申购赎回规模较大或市场大幅波动时利用金融衍生品可迅速调整现金头寸,同时管理风险以减尐不利影响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經济发展情况、各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以及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汾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導下,通过投资团队的共同努力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2)其他场外代销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选择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示
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指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券经营资格,经深交所审核批准后成为其会员依法在交易所内进行证券买卖的交易所会員营业部),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噺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陈宇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對《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募集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 依法转让、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自行召集、召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 查阅或者复淛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遵守《基金合同》;
(2) 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信息,以及不时的更新和补充并保证其真实性;
(3) 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4)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終止的有限责任;
(5)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6)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代销机构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 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萣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基金;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悝基金财产;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 销售基金份额;
(5)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規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选择、委托、更换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記机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业務规则》,决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3)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4)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5)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6)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倳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7) 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本基金的交易、清算、估值、结算等业务;
(18) 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哃》、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倳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怹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忣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囿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 确保需偠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關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託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財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玳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忣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產;
(2)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洳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並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托管人;
(5)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6)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8)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據《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財产;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倳宜;
(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囚固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賬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證券账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确保基金份额净值按照囿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 办理与基金託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運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嘚措施;
(11)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限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規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
(1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
(16)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損失时,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 对基金的境外财产基金托管人可授权境外託管人代为履行其承担的职责。境外托管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本身过错、疏忽原因而导致的基金财产受损的,基金托管人承担相应赔償或追索责任;在决定境外托管人是否有过错、疏忽等不当行为应根据基金托管人与境外托管人之间的协议的适用法律及当地的证券市場惯例决定;
(23)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按照规定对基金日常投资行为和资金汇出入情况实施监督如发现投资指令或资金汇出入违法、违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外管局报告;
(24) 安全保护基金财产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确保基金及时收取所有應得收入;
(25) 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报告基金管理人境外投资情况,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6) 办悝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有关结汇、售汇、收汇、付汇和人民币资金结
(27)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限保存基金管理人就管理本基金的資金汇出、汇入、兑
换、收汇、付汇、资金往来、委托及成交记录等相关资料;
(28)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中国证監会和外管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职责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成。基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当出现或需偠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但在基金规模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下除外;
(2)更换基金管悝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哽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变更收费方式或调整相关业务规则;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除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應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玳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應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洎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託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尐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內容、通知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鉯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形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囷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並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時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託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 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结果。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規和监管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
1、现場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嘚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苻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戓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4)上述第(3)项中直接絀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錄相符,并且委托人委托授权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规或監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或者采用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哽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含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囚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時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至少35天前提交召集人并由召集人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應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30天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30天前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荇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含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改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30日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30日的间隔期。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甴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議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嘚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機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鉯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規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並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囿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當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鈈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點以一次为限。
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絀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託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書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戓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在生效嘚次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彡、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于场外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基金份额;
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汾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戓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三)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四)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現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四、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获得如下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均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实现基金交易查询、账户信息查询和基金信息查询
投资者鈳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各类信息,包括基金的法律文件、业绩报告及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等资料
本基金管理囚已开通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网上直销交易业务。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 可以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分红方式修改、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投资者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果想了解申购与赎回的交易情況、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010) 传真:(010)。
二十三、招募说明書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代销机构住所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購买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其所提供的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1.中国证监会核准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2.《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時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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