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燕都融媒体记者 杨佳薇)记者从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醫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10日起将启动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
据悉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河北省医疗保险政策参保征缴期為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2月25日。征缴期间每月的1日-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时段,不办理缴费业务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2021年度个人按以下标准交费: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新乐市城乡居民每人每年290元其中1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費,其余县(市、区)城乡居民为每人每年280元;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280元
税务缴费模式包括:
(一)便民缴费自助终端
经河丠省税务局认证,通过网络接入税务系统的各类自助设备包括税费一体自助终端、供代征单位人员上门征收的便携式自助终端。
(②)“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三)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