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海丰第四小学2022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整合优化我市各类教育资源,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办学效益和水平,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19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和工作部署,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施优质带动,缩小城乡差别和校际差距,促进共同发展,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整体办学效益和水平,推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县为主。市统筹推进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明确发展目标,落实改革举措,推动实践创新。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本地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顶层设计、布局设点和试点推进。

  (二)分类试点推进。市直学校选择市实验小学为试点,各县(市、区)教育局遴选条件成熟的城区或乡镇学校先行试点,探索推进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委托管理、多法人组合、单法人学区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体制等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

  (三)坚持开放协同。通过多校协同、抱团发展,打破校际管理体制藩篱,缩小校际差距,推动学校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和发展互促,实现集团内部或受托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鼓励并支持引进珠三角地区、省外优质品牌学校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合作,通过建立分校区、委托管理等形式开展集团化办学。

  (四)聚焦内涵发展。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文化生成融合等策略,聚焦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位。

  (五)推进特色发展。尊重集团内各成员校在办学理念、管理方法、文化发展等方面的价值认同,培育集团办学特色,丰厚集团文化内涵。倡导各学校个性化、特色化、均衡化、内涵式发展。集中集团专业力量,帮助各成员校在提升常规课程教学水平的同时,打造特色课程,凝练办学特色。

  通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完善办学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彰显集团化办学的优势,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的共同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努力破解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

  至2021年底,创建10个普通高中办学联盟、4个公办初中学校办学联盟、1个市直公办小学办学联盟、4个以镇中心小学牵头的学区教育集团、5个学前教育集团等共24个教育集团,整合创建若干个民办学校教育集团。

  至2022年底,力争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50%的学校,市直创办1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城区、海丰县、陆丰市和陆河县均至少创办1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

  至2025年底,力争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80%的学校,市直创办2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城区、海丰县、陆丰市和陆河县均至少创办5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

  (一)优化办学布局

  1.探索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各地要加强对集团化办学模式机制创新、办学瓶颈与难点突破等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多校协同、区域组团、同学段联盟、跨学段联合、委托管理、多法人组合、单法人多校区、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体制等多种集团化办学模式。鼓励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等纳入教育集团管理,提升办学质量。支持各地采取优质学校设立分校区、优质学校委托管理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划归优质学校管理等方式组建紧密型的教育集团。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的高水平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优质民办学校牵头组建教育集团。鼓励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资源共享、人才交流和深度合作。

  2.统筹区域内集团化办学。各地要采取办学主体自主组合、政府引导组合等多种方式,以区域内一所优质品牌学校或者优质教育资源为龙头,与区域内其他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制定共同的教育发展愿景与目标,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动集团内各成员校同步、优质、均衡、特色发展。鼓励各县(市、区)以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为主体组建县域内的教育集团。市域内普通高中组建教育集团由市统筹推进,县域内集团化办学应与学区化管理同步推进实施。各县(市、区)要按照地理位置相对集中原则,因地制宜地将辖区内若干所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组成资源共享、交流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学区,实现学区内学校横向连通、纵向衔接、优势互补。积极推动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向周边地区辐射,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3.推动跨区域集团化办学。鼓励县区之间、市属学校与县区学校之间广泛开展基础教育领域的办学合作,组建跨县域的教育集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推动与珠三角地区加强合作,通过引进名校建立分校区、委托管理等形式开展集团化办学。吸引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外优质品牌学校与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合作,创办教育集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优质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加强与港澳台及国外教育机构交流合作。优质教育资源的引入地要在学校用地规划、校园建设、财政投入、人员编制、教师待遇等方面给予不低于本地优质教育集团的优惠条件。

  4.合理确定集团办学规模。各地要根据当地教育发展需求,综合考虑资源条件、辐射幅度、保障能力和实际效果等因素,科学规划教育集团发展,合理控制教育集团办学规模,避免单一校区规模过大、在校生人数过多。要防止出现集团规模过大导致办学质量滑坡,以及简单化贴牌管理等负面影响,避免优质教育资源稀释。原则上一个教育集团覆盖的学校(分校区)数不超过9 所,覆盖的学生数不超过1.5万人。

  (二)健全办学机制

  1.优化内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教育集团基本治理模式,优化内部治理结构。集团内可以建立常设协调管理机构,选派政治素质高、沟通能力强、富有责任心的管理人员承担集团日常管理、协调事务。建立健全集团内部集中决策、民主管理、组织协调等运行机制,完善集团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科学的现代学校制度。紧密型的教育集团可以设立总校长,赋予其管理权限,对集团内部事务进行统筹协调管理,推动实现集团内部管理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教师发展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非单一法人教育集团的各个成员学校,应通过制定章程、签订多方合作协议等方式,对成员学校权利义务进行明确。

  2.建立成员校成长溢出机制。将教育集团作为不断提升成员校办学水平、不断培育释放新优质资源的载体、孵化器和平台。充分发挥核心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尊重各成员校的主观能动性,共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优质的课程教学、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教师团队等,增强薄弱学校自身造血机能,使其逐步成长,从而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集团内的成员校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脱离原教育集团。鼓励各地以成长后的成员校为核心校,组建新的教育集团,与薄弱学校共享相关资源、课程、理念和人才。

  3.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各地要加大教师资源统筹力度,在深入推进实施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支持集团内各成员校之间互派管理人员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鼓励教育集团通过兼课、走教、轮岗、支教等方式,组织教师在各成员校之间流动。通过骨干教师交流、学科基地建设、联校教研活动、特需教师配送等形式,推动骨干教师向集团内的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流动。健全集团内流动教师考评制度,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培养培训、选拔任用等方面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流动的教师倾斜。新任成员校校级领导一般应具有集团内两所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其中每所学校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4.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集团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结合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利用集团优势,聚合学校力量,统筹集团内课程规划,开发课程资源,完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供给,打造特色化、多样化、优质化集团学校课程群,实现国家课程综合化、学科课程层级化、地方课程主题化、校本课程特色化。探索集团内实施教师走教、信息化同步教学等多种教学互动形式。统筹利用集团内各类教学场地资源,建立文体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地资源和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共用机制。各成员学校的校外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及其他社会资源应在集团内共享。建立集团内学生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联合运作机制,整体提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科技教育、家校合作等方面的水平。

  5.规范招生入学机制。各地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导各教育集团依法依规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成立教育集团的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名额分配可适当向本市招生区域的集团内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办学行为,严禁教育集团内通过“掐尖”方式违规招生,严禁教育集团违规跨区域招生,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要求。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应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禁以各种形式借读、挂学籍跨校就读。

  (三)提高办学质量

  1.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集团内各学校要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课堂教学,探索项目式学习、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积极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积极探索教学资源开发模式与路径,集中优秀教师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计、微课、教学案例、教学录像、试题库等。协同高科技企业,建设网络教研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题研修,推广辐射优秀教学成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及时开展课堂教学诊断,借助数据精准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问题,利用大数据分析形成集团、学校各层面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升集团内各学校的教学质量。

  2.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健全集团内教师招聘、培训、培养、评价和考核等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教育集团统一组织教师公开招聘,统一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和跟岗实践。充分发挥集团内名校(园)长、名教师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共建教师发展中心、课程建设中心、名校(园)长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研修共同体等方式,开展教师培训和校本研修,搭建教师成长平台,统筹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促进集团内教师专业素质整体提升。建立集团内同学段、同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实施教师联合备课、联合教研、合作科研、教学竞赛,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集团内教师职称统一推荐评审制度,鼓励各地向办学成效显著、管理规范的集团下放教师职称评审权,统一开展教师职称评审。

  3.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各地要参照省级优质教育集团评价标准,研制并完善集团化办学发展性考核评价制度,出台本地区优质教育集团评价指标,从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社会认可和发展潜能等层面,对集团和各成员校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发展性、捆绑式绩效评估和动态质量监测。加强考核评价结果的使用,将考核评价与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相结合。将集团内各成员校的发展情况作为对核心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参与集团共建作为对其他成员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集团其他成员校校长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应当充分听取核心校校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赋权集团核心校对其他成员校进行年度考核。在推进实施校长职级制等改革时向办学质量高的教育集团给予适当倾斜。探索开展集团化办学第三方绩效评估制度,列入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予以考核。建立集团化办学视导诊断制度,每年定期邀请专家对下辖教育集团办学情况进行诊断和指导。

  4.打造提升集团办学特色。充分发挥教育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文化引领各成员校“和而不同”发展。集中集团专业力量,帮助各成员校在提升常规课程教学水平的同时,打造特色课程,凝练办学特色。在尊重各成员校办学实际和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聚发展共识,凝炼核心价值,共谋发展愿景,发掘培育集团办学特色,丰厚集团文化内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谐奋进的集团文化,促进集团学校内涵发展,品质提升。市、县两级教师发展中心和各教科研机构要发挥引领作用,在课堂改革、课程创新、教师培养、科研实践、质量评价、学校治理等方面,引导教育集团提升内涵,形成发展特色。

  (一)调研筹备阶段(2021年8月前)

  市教育局牵头市发改、市委编办、市财政、市人社等部门成立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集团化办学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开展调研工作,结合学校建设规划形成初步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形成集团组建方案,制订出台相关文件。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2月)

  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组建教育集团,各集团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完善管理制度,统筹落实各项工作。2021年,试点推进,分类实施,以汕尾市林伟华中学、华南师大附中汕尾学校、华中师大海丰附属学校等3所普通高中为龙头,分别指定帮扶市域内2-3所普通高中学校,组建3个普通高中教育集团;以新城中学、彭湃中学、陆安中学、龙山中学、林启恩纪念中学、甲子中学、河田中学等7所普通高中为龙头,分别指定帮扶同本县域内2-3所普通高中学校,组建7个普通高中教育集团,同时引进广州、深圳、惠州的普通高中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以市实验小学为龙头,组建汕尾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等4个县区以镇中心小学为龙头,采取分校区管理模式,组建4个农村小学教育集团。以海丰县机关幼儿园为龙头组建海丰县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以县为主,鼓励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和陆河县采取区域组团或同学段联盟模式,组建4个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和4个学前教育教育集团。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月-8月)

  2022年,初步总结前期集团化办学经验,全面推进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50%,各集团或联盟内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学生、家长、社会的满意度平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整体优质均衡发展。至2022年底,市直创办1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城区、海丰县、陆丰市和陆河县均至少创办1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

  (四)评估总结阶段(2022年9月-12月)

  参照《广东省省级优质教育集团创建评估指标(试行)》,制定汕尾市集团化办学评估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赋分,对各教育集团实施集团化办学工作情况开展成效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明确措施,落实整改,大幅度提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整体办学效益和水平。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对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 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充分发挥集团内学校各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教育集团党建、思政、意识形态工作,保证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推动集团化办学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育人质量上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强统筹规划。坚持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逐步建立普通高中“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统筹推进集团化办学各项工作,落实各级政府教育责任。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结合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际,研究制定推进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时间表、路线图;要建立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各班子成员联系1-2教育集团,明确各集团第一责任人,落实各项工作,确保集团管理的正常运转;要将集团化办学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推进落实支持集团化办学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加强部门协同。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和组织、宣传、编办、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合力做好集团化办学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布局,制定完善集团化办学体制、经费投入、教师管理、评价考核机制,打破区域、校际边界,赋予教育集团一定的人事、经费和资源统筹权,为集团化办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建立集团化办学的经费保障机制,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给予经费支持。推进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对紧密型集团成员学校之间办学条件有较大差距的,要加大薄弱学校扶持力度。

  (五)加强考核评价。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从办学规模、管理创新、教育教学质量、教科研联动、特色办学、教师交流、办学成效等方面,对集团校办学水平进行“捆绑式”评价考核,重点考核集团校的优质资源增量与集团办学整体运行情况;要将学生、家长与社区老百姓满意度,作为检验集团化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尺。教育集团内部要建立统一的办学绩效考核标准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建立统一的考核奖励机制。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总结并推广集团化办学的好经验、好做法,旗帜鲜明、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集团化办学,关心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主动加强舆情管理,及时正面引导,为集团化办学营造良好环境氛围,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15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金湾地理位置优越,毗邻香港、澳门,南连大西国际水道,北靠珠江三角洲腹地。珠海金湾机场、高栏港坐落区内。金湾坚持“工业立区”,是珠海的主要工业聚集区之一,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总量近三年来在全市排名第一,正在加快打造全市生物医药、高端打印设备、新材料和新能源四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主阵地,持续培育壮大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十四五”期间,金湾将加快建设珠海市产业中心、交通中心、城市新中心,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海陆空核心交通枢纽和经济特区活力品质幸福新城。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均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

A类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2年已取得国(境)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及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规定的广东省就业择业期内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期限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4)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B类岗位要求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当前在中小学校任教。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jwqjyj网站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B类岗位考生需要进行笔试。

/)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复审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⑦教师工作及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参加工作起至今);

⑨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⑧⑨项,其中③中《就业协议书》,可提供电子版截图或扫描件;④中,若考生暂未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研究生阶段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其中⑧中,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择业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⑧⑨项。

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⑧⑨项。

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④⑥⑦⑧⑨项。其中⑦中,教师工作及任职证明见附件4。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材料⑤。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不予退还),查验原件。

/)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将被取消拟聘用资格,并作为失信对象报有关部门处置。如体检、审档、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在珠海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具体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接收、聘用等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视为放弃。

在签约、体检、考察、审档、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zdlyxxgkzl/jycyxxgk/zpxx/content/post_3152335.html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303室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yw2/xxhjsfw/zgrd//通知公告栏目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荔湾教育”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东山大街7号越秀区教育发展研究院208室
广州市天河区长湴东路75号3楼
广州市白云大道南383号703室(人事科) /ywdt/tzgg/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白云教师资格认定”
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398号北附楼二楼228室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天贵北路10号925室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传媒大厦10楼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路35号二楼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广州市从化区从城大道839号(从化区第五中学奋进楼一楼从化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行政服务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前进路2号(原韶关市第七中学)二楼人事股
韶关市芙蓉北路70号1号楼武江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610室 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新闻中心——通知公众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文化中心七楼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教育局
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35号南雄市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 (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仁化县丹霞新城丹山路2号 仁化县人民政府-政府公开-公开目录
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太平镇墨江桥北路51号教育局人事监察股
翁源县龙仙镇幸福路47号
新丰县丰城街道群英路新城二街11号一楼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1-7号窗口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乳源新闻-通知公告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3号(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师生与社会服务中心) 认定公告请关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首页 /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不受理申请人个人现场报名和确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九街6号703福田区教育局人事科
现场确认地址: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F座3楼,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办公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教育局党建人事科
现场确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中心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72号教育信息大厦A804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中心
现场确认地址: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门,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112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宝安区教育局5号楼805
现场确认地点: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213号教育综合大厦205室人事科
现场确认地点: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办公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33号
现场确认地址:龙华区梅龙路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或二楼(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4楼
现场确认地址: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楼光明区教育局429室
现场确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现场确认期间开放)
珠海市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408室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点地址:香洲区教师发展中心307室(香洲区翠福路66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香洲教育” 香洲区、横琴新区、高新区、万山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三楼民生事务综合服务厅综合接办窗口(5-8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金湾教育” 金湾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斗门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
金平区升业北路东金平民营科技园2楼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珠江楼8楼814室
汕头市潮南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内
南澳县后宅广新路闸门外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教育局的“通知公告”栏
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页禅城区教育局的“通知公告”栏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3号南海区教育局人事股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
江门市建设二路127号
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南路26号
台山市台城台东路98号
广东省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东兴大道爱民路3号
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3号
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
湛江市赤坎区幸福路65号之一 有关公告均在赤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霞山区人民政府2号楼2楼政务服务大厅(大楼东面主通道和西面次通道均可进入) 网址:无,公众号:霞山教育 有关公告均在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 网址:无,公众号: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
湛江市麻章区瑞云南路9号
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湛川路19号
湛江市徐闻县红旗二路124号
湛江市廉江市建设西路8号
湛江市雷州市群众大道10号
湛江市吴川市海滨区海景路69号
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502室
茂名市城南路站南六街15号茂南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海滨二路110号电白区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高州市光明南路85号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409室
茂名市化州市城区北岸207国道旁化州市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广东省信宜市东镇街道金湖西路信宜市教育局
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肇庆教育大楼人事科5楼 505室
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2号端州区教育局7楼人事股(2)室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教育局2楼人事股
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2号北楼2楼人事股
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西村12号4楼人事股
肇庆市怀集县怀城街道工业大道二路二巷教育大楼3楼人事股
肇庆市封开县江口街道封州二路教育局5楼人事股
肇庆市德庆县德城镇康城大道东133号教育局4楼人事股401室
肇庆市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审批室(2)(教师资格认定)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惠州市教育局办公楼403室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 31号 惠州教育微信公众号;hzjygzh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红楼路86号301室(仲恺高新区材料审核地址: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控大厦二楼行政服务中心,电话:)   /(仲恺高新区的材料审核公告网址:/)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3号教育局4楼人事股;惠阳现场确认点:惠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惠阳区淡水街道石湖中路12号)(大亚湾区的材料审核地址:大亚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大亚湾区中兴中路88号,电话:)
办公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619号惠东县教育局2楼人事股.
现场确认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平大道209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0752—8898211
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文化路9号。 有关公告均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路5号 /,公众号: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内
平远县大柘镇教育局路80号
梅州市大埔县城西环路180号
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河滨顺风路1号
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81号
广东省汕尾市区红海中路中段汕尾市教育局4楼人事科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路中段84号汕尾市城区教育局302室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海丰县教育局4楼人事股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朝阳路中段陆河县教育局5楼政策法规股
广东省陆丰市人民路71号陆丰市教育局302、309室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河源市教育局
公众号:河源市教育发布
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教育路013号
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先烈路26号
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金山大道中紫金县教育局人事股 紫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教育路23号 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河源市行政大道东源县教育局 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阳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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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阳城镇韩愈路28号5楼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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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东莞市东城区军英路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1室 请申报者务必登录东莞市教育局的官网“分类服务—教师管理”栏目,下载东莞市认定通知及相关表格,同时请认真查看现场确认点镇街的现场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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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中山路官诰巷头
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揭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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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云城区宝马路2号教育综合大楼205室
云城区裕华东路90号云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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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罗定市沿江一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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