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形容词短语可以当动词用吗?

动词时表示动作或状态的词。在英语中,每个句子中必须有一个动词来担当谓语,说明主语“是什么”或“做什么”。动词有人称、数、时态、语态和语气的变化。
当句子是一般过去时态的时候,动词(包括be动词)跟在主语之后(注意动词要变过去式)
当句子是一般现在时态的时候,动词(包括be动词)跟在主语之后(注意动词要根据人称的变化而变化,当主语是但是第三人称是,要用单三形式)
当句子是一般将来时态的时候,动词跟在“will”或“be going to do”的后面

副词是指在句子中表示行为或状态特征的词,用以修饰动词、形容词、其他副词或全句,表示时间、地点、程度、方式等概念。
在动词、助动词、情态动词之后

世界是由万事万物构成的,这些事物各有名称,表示这些名称的词叫做名词。名词可以表示人、事物的名称或抽象的概念。
名词前可由冠词或其他限定词来修饰
名词有主格(作主语)、属格(作定语,表示所属)和宾格(作宾语)。一般情况下,名词的主格和宾格是相同的,其属格一般是在其后加's或使用“of+名词”结构。

用来表明名词、代词(或相当于名词的其他词类、短语或从句)与句中其他词的关系的词叫作介词,介词是虚词,不能重读,不能单独做句子成分,需要和他后面的词共同充当句子成分。介词后面的名词、代词或相当于名词的部分称为介词宾语,建成介宾。

同志,这可是我辛辛苦苦从语法书上找的,可不是从网上查的,你可一定要珍惜我的劳动成果啊!

结构上来讲,英语是“主动宾”(SVO)语言。在简单陈述句中,它一般是遵从主语、动词、宾语加句号的形式。即:

名词短语是主要的例外,为中心语后置:

所以,基本简单句的语序一般为(除去冠词和其他限定词):形容词1 - 主语 - 动词 - 副词 - 形容词2 - 直接宾语 - 形容词3 - 间接宾语。

英语中,名词一般描绘人物、地点、事物与抽象观点等。英语的名词总体上来说没有格变化,但有限定和数量差别。如:

指个人、事物、地点、团体、机构或国家的专有名称的名词叫专有名词。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必须大写,如:

英语主要有两个情况需要格变化:所有格依附词(以前叫做撒克逊属格)和代词体系。在名词短语末尾附加依附词,用来指示所有格,如:

另一方,英语在代词中保留了古日耳曼语的名词变格体系,参看下方表格。请注意,近代英语中第二人称单数thou1已经很少使用,在方言、宗教、诗歌或修辞等场合中才会出现。日常生活中普遍用you代替。

在第三人称代词上也残留下一些阴阳性变化。性用在生物上,一般是遵循生物学上的性变化;用在事物上,则根据社会历史传统变化(如“船”在英语中经常当作阴性看待)。He用来指代阳性名词;she用来指代阴性名词;it用来指代不确定性的名词和非生物。普遍认为用“it”来形容人类既不礼貌又不符合语法(形容婴儿时除外);一些英语使用者愿意用“they”来指代性别不明或与语境无关的人,另一些人愿意用稍稍复杂一些的“he or she”。这种场合很少会引起混淆,因为说话人想要表达的意思从语境中就能够体现出来。

英语中,动词一般描绘动作和状态等。与相对简单的名词相比,动词分为时态、情态、语态等,也根据人称变化。

英语中的动词人称变化较少。与其他欧洲语言不同,单从英语的动词变形很难看岀来主语是何人称。结果就造成,英语中一般必须明确主语名词和代词,否则会造成混淆。大多数规则动词依照下方的格式随人称变化:

英语动词有两种语态:主动和被动。基本形式是主动语态,遵循上方讨论过的SVO格式。被动语态的变化是,改变动词形态,将主语和直接宾语对调,然后在主语前附加“by”,如:

2 这里是英语语法的归纳,所有西日耳曼语支的语言都如此。

这种改变在语义上的效果是,这个动作会被“去人格化”,不会再受具体主语的限制。有的时候这种用法也用来强调句子中的直接宾语。

英语的动词有四种语气/式:陈述、祈使、条件和虚拟。陈述式是最简单的,也是最基本的形式。

陈述式简单说来就是围绕动词主动语态的叙述。
祈使式用在命令、请求中。要求使用动词原型,如“Listen!”、“Sit!”、“Eat!”等。祈使语气在英语中仅岀现在第二人称的情况。主语(你/你们)一般不说,因为句义中已经表达了出来。有时候也使用呼格,避免产生歧义,如“Sit, John.”
条件式用来表达假设性陈述,或回应虚拟的命题(见下方的虚拟语气)。表达方法是使用助动词could、would、should、may与might加动词原型,如:
He may go to the store.(他已经被允许去了,[而且或已经承诺要去,或还没有承诺。])
He might go to the store.(并不确定他是否会去,而且暗示会受到条件变化的影响。)
请注意,对大多数使用者来说,“may”和“might”已经没有分别,都用来表达上面说的“might”这个意思。
虚拟语气用来表达反事实(附加条件)的叙述,经常出现在假设性陈述中。典型的用法是,用助动词“were”加上动词的现在分词<-ing>。
当这些语气用在时态中,情况会明显复杂。不过,日常用语中一般不会严格遵守虚拟语气的格式,而且也将条件式限制在简单现在和简单过去时中。

英语有很多动词时态,全部这些都只是表明动作发生的时间;不过同大多数日耳曼语一样,这些时态最终可以划为四种:现在和过去的直陈与虚拟。使用“to be”和“to have”,再加上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就可以创造岀各种复合时态。英语中有12个主要时态,都来自于三时(过去、现在、将来)和四体(一般、进行[或未完成]、完成、完成进行)的交叉组合。(在被动语态中,有一些组合会极少岀现,尤其是“将来完成进行时”。)下方是一些主要英语动词时态的例子。

主动词根据人称变化的时态:

“I listen.”对很多动词来讲,这个时态用来阐述习惯或能力。

助动词根据人称变化的时态:

“I am listening.”表达现在正在进行的动作。要表达这个意思,在英语中需要用到现在进行时,但在其他大多数语言中只用一般现在时就可以。请注意,这种形式在英语中也可以表达将来时,比如“We're going to the movies tonight”。

“I was listening.”表达在过去某时刻持续进行的动作。

“I have listened.”通常表达一个动作在过去某一时刻发生了,动作已结束。

“I have been listening.”表达一个动作在过去某一时刻发生,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I shall listen”或“I will listen.”表达一个动作会在将来发生,或说话人表示要完成某个行动。3

“I shall be listening.”表达将来的某个持续进行的动作,此动作现在还没有开始。(使用will可以表达主观愿望。3)

主动词和助动词都不根据人称变化的时态:

“I listened.”在英语中表达某个动作在过去发生,而不是现在(不同于其他一些语言中的不定过去时)。

3 这里是英语语法的归纳,所有西日耳曼语支的语言都如此。

“I had listened.”表达某个过去的动作在过去某一时刻之前已经完成。

“I had been listening.”表达一个动作在过去某一时刻发生,并一直延续到过去另一个时刻。

“I shall have been listening.”表达一个动作会在将来某一时刻开始,并一直延续到将来另一时刻。

另外,“do”的各种形式也用在否定句、疑问句和对一般现在时与一般过去时的强调句中:

时态、体(又称“态”或“相”等)和语气/式之间的区别并不十分明确,也有很多别的分类意见。例如,许多分析人士不接受英语有12个时态的说法。那6个“进行”(又称连续)的形式经常统统放入一个大的“体”分类下讨论,而不被当作“时态”;同时这种观点也认为一般过去时和过去进行时属于同一个时态。另外,很多现代英语语法书都认为英语并没有将来时态(或将来完成时)。赞同这种观点的有近年来最大最复杂的两本语法书:

英语中很多动词的变位遵循这一段开始说明的规则,但英语中还有很多不规则动词,分为两种:

“外表不规则”是指虽然第一层看上去不规则,但实际上也遵循另外一种变位规律。这一组动词是古日耳曼语元音交替变位体系的遗留物。一般来说仅包括非典型的一般过去式。例如:

不规则动词包括“eat”、“sit”、“keep”等其他很多。有一些变化方式是根据废弃的词根而来,或者根据已经改变意思的词根而来。其他的方式从来自于古元音变音的规律,这些规律的音位结构已经变化,也受到了语法变化的歪曲影响(如keep变为kept)。有一些来源不详,可能会追溯到原始印欧语言的时代。

形容词修饰名词,副词修饰动词(和形容词)。并不是所有语言都区分这两种词,但英语从语法上和构词上都将它们分得一清二楚。语法上来讲,形容词放在要修饰的名词前面,而副词放在要修饰的动词前后都可以。英语也有将形容词变为副词的方法:附加后缀“-ly”(并移到句子中合适的地方)。

变换词性的方法还有很多。名词很容易就能换为动词:先移到句子中合适的地方,再根据动词变位规则进行变化。名词也可以转化为其他类名词(<-er>、<-ist>),表达状态的名词(<-ness>),或形容词(<-ish>)等。 动词可以变为形容词(<-ing>),副词(<-ly>),或名词(<-er>)。

这些方式让英语选词可以更加灵活,可以扩展词汇量,还可以重新组和词汇以便附加各种微妙的含义。

动词短语不需要去特意记,因为你是背不完的。了解其原理之后,即使碰到没有见过的,也能理解。

动词短语常见的形式是 动词+介词。理论上任何动词加上任意的介词都能组成动词短语,英语介词大概有55个,动词数量更不用说了,没有具体统计过,至少100个以上吧,那是不是至少有5500个组合要背?因此,你想要把所有的组合被下来,是不可能的。

更加悲催的是 一个动词短语还会存在N种中文意思。

比如最简单的,“break into”有1、闯入 2、打断 3、突然做 4、把…分成 四个意思。那么,有生之年肯定是背不完了的。

更蛋疼的是,阅读考试,往往是考你平常没见过的。最后老师说,这个是美国的俚语,你背下来就好了。作为天天在国内混的人,美国俚语更加蛋疼了,因为俚语会被不断的创造出来,天哪,那我更加不可能背完了。

那该怎么办呢?如何学习呢?

这涉及到英语的语言特色——场景化描述

英语总共就26个字母,老外又非常懒。所以,只要现有的单词足够表达心中的想法,一定不会花心思去创造新的单词,而是寻找已有的单词来进行组合,“像放电影一样”表达出来。这样的好处是,说话的人不需要学习更多的词汇就能描述,倾听的人则能够身临其境般理解。

但是中文词组不存在“场景化描述”的情况,而是每个词语有各自特定的意思。这就造成了英语短语存在“一词多义”现象。如果不能理解,我举几个例子,相信你认真读完之后,再也不用担心动词短语问题了。

break into:break 有破坏的意思 into 有进到里面去的意思。组合起来,你可以想象一个场景:有个面团,你一拳砸进去。这样的场景,就叫做“break into”。这个过程,完全不需要特别记忆,直接“望文生义”就成。

其中一个中文翻译是“闯入”:因为当你闯入一个房间的时候,是不是房间相当于一个巨型的“面团”,而你就是那个“拳头”。你闯入房间,被很生动形象的描述成“拳头”砸进“面团”一样。因此,当你看到一个句子:Someone breaks into my house 的时候,即使没有背诵过“break into=闯入”,你也能理解作者想表达 某个人“破坏性”的进入了我的房子 这个意思。中文翻译的完美点就是“某人闯入了我的房子”。

一旦理解了,我们甚至可以自创一些非常生动的句子,而这些句子如果你和老美讲,他们甚至会觉得你的英语非常地道、形象:

假如你原来是干会计的,现在突然改拍电影了,进入了影视圈。你想表达进入影视圈这个意思。乍一看很难表达“进入。。。某个圈子”,以前也没有背诵过相关短语,立马歇菜了。

但是,当你场景化描述起来,就非常简单了。相当于把拳头(你)砸入(进入)面团(影视圈)。你可以非常形象地描述成:I finally broke into films after an accounting career.

是不是突然觉得自己讲的英语地道起来了!

Pick up. 查了下有道词典,竟然有那么多中文意思:

需要一个个去背嘛?当然不需要!这些中文意思都是表达同一个意思。

Pick 有“捡”的意思。up 有“往上”的意思。组合起来就是一个场景:把一个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就是原来没有的,现在有了。

1、“学会”,例句“Where did you pick up your English?”。你可以结合场景想象一下:原来你身上是没有“英语”的,现在从地上把“英语”给捡起来了。这不就是非常形象的表达了“学会英语”的意思了嘛?

2、“接机”,例句“Can you pick me up in the airport?”。你本身拖着个行李在机场候车区等着,这时候,有人来接机了,把你拎小鸡般的提到车上,接走了。

上述例子可以看出来,我们完全不需要背诵各种中文意思。虽然“接机”、“学会”这些词语从中文的角度来看是毫无关联的,但是在英文的语境下,表达的却都是同一个“形象化的场景”。

来,现在让我们自己创造一些句子:

如果你想表达:原来我们接收不到墨西哥的电视信号,现在可以接收了。乍一看,“接收”这个词不会翻译,没背过,当然你也可以说receive,但是我们把这个意思场景化描述:

原来信号是没有的,现在我们可以把信号从地上捡起来了,有信号了!翻译出来非常简单地道:

这个短语竟然是“临近”的意思,乍一看非常难理解。但我们来场景化想象下:你沿着一条街走,走着走着,有人和你说,他的生日就在前边的“拐角处”了,快到了,非常近了。这就叫做“场景化描述”。

当你看美剧时,不知道有没有如下体验:你光看中文字幕,想自己翻译成英文,会发现特别困难。有许多中文词不知道如何用英文表达。

但是当你听完老美的表达后,往往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发现人家就用了很简单的词语,就表达出了中文复杂的意思。这种表达的方式,就是“场景化描述”。

当你掌握了我上面提到的英文原理之后,我最后说下如何学习:

必须背下来。动词是英文单词中最重要的组成。如果你看不懂名词,其实没啥关系,但是你看不懂动词,就很难理解英文。例如:

如果你看不懂chensijia,和pig,但是你看懂了“杀”这个动词,你至少也知道C杀了P。

但是假如你看不懂“杀”,那就麻烦了。文章究竟是想表达 C吃了P,还是C养了P,还是C杀了P,就无法判断了。

介词本身就不多,55个介词相信你花个3个小时肯定能够背下来。但是关键是你需要了解介词的“场景化描述的意思”。例如 介词 on 就是“在。。。上面”,你不能光记这个中文翻译,而是要相像一个场景:“某样东西在某样东西的上面,我们用ON来表达”。只有当你记住这个形象化的场景之后,当你看到没见过的短语时,也能推测出来美国人想表达的意思。


最后我想说的是,英文的本质是一门语言,是用来沟通的工具。并不是像物理、数学这些学科一样需要去背诵记忆各种公式、套路。但是国内的许多英语老师却喜欢总结各种“语法”、“固定搭配”,让原本简单的事情变得非常复杂,学生学习起来苦不堪言。特别是当中国学生应对美国人的考试像“GRE”、“GMAT”、“LSAT”时,发现过去10年仿佛学了个“假英语”。我希望大家能够学会我的学习思路,在学英语的道路上能够走的更顺利些!如果有疑问,可以加我微信:csj。每天晚上10点之后我会解答各种问题。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动词短语可以当主语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