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女同住寝一床可以举报吗

孙维的同学中至少有两人提出了集体作案的假设:

“孙维同班同学”曾说:“支持孙维的几个人(不包括其中两人)都是和朱令关系极差,和孙维关系很好的……恕我大胆猜测:为什么大家没有想到过集体行动的可能呢?为什么有的人立场就那么坚定呢?为什么口气那么一致呢?大家不觉得奇怪吗?”

那么究竟是集体作案还是单独作案?

我认为一人所为的可能性更高。

首先,孙维靠自己就能取得铊,也完全可以独立完成投毒,根本无需借助他人帮助,因而完全没必要让这世界上多两个人了解自己阴暗的内心。她的自我定位可是“性格非常直爽,心直口快……从不小肚鸡肠”啊。

第一个提议的人是极为冒险的,因为她无法预测另两人对这个违法行为的反应。万一有一个人不愿意参与,那自己还要不要进行?这岂不是把自己一辈子的把柄交到其他人手上。

那会不会在某个朱令未归的夜晚,三人对朱令的声讨让愤怒达到高潮,你一言,我一言地无意中说出了提议?

但要把深夜的“过嘴瘾”在第二天醒来后落实行动,才是最难跨出的一步。特别当采用的是稍不慎就可致死的剧毒物质,而不是泻药之类。114的三人在1994年春的课上也都知道铊的致死性。她们除非真是被恨意冲昏了头脑,否则应该有起码的理智来掂量轻重。所以,此类不存在巨大利益冲突的谋杀案极少是集体作案,因为总有人是清醒、理智的。

其次,2018年论文告诉我们,这个凶手在四个月中换过投毒的地方,投的量一次比一次大,最后投大量在中药瓶中,已经超过了致死量。此刻,还会达成一致吗?通常,一个受影响最小的人,不会愿意承担同等的风险。或许这三个人都讨厌朱令,但我认为不太可能这三人的恨意同时达到想致人死地的程度。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朱令的中毒是三人合谋的,孙维不会甘心这么多年独自戴上“唯一嫌疑人”的头衔。她不会在2005年前忍受另两人顺利毕业,只有她的毕业证、学位证被扣;就她一人被困在国内;以及她独自忍受网友的攻击骚扰,甚至不得不搬家、更名躲避……

她如果替另两人承受了她们本该承受的2/3惩罚,在被黑客曝光邮件中就不会表现出这样温情融洽的氛围,不会对她们的帮助一再表达感激,对她们不能作证表示理解,对她们遭到网民攻击表达歉意。

我其实在第一篇背后公布过这个捐款渠道,但是当时有读者反馈,他们在打款前发现支付宝提示此账号太久没登陆,不敢打。这次我核实过这个支付宝是可以用的,所以请忽视那个提示。

另外,此前看到网上说贝志诚从未给朱令家捐款等,但据朱令家友人所言,贝其实这么多年一直有资助朱家。

此外,澄清一些前几篇中的错误:

1、第一篇中我把发现失窃案报案人刘庆写成周欣,为笔误。

2、1995年5月1日中国才开始实行双休日,所以1994年期间她应当只在周日回家;第二次中毒时由于健康原因,周六周日都回家。

3、第一篇中姐姐吴今出事地点是野三坡,写成了野山坡。

4、我此前说第二次失窃案和本案无关,是基于认为第一次失窃案后剩余的物品肯定在1995年就化验过了。如果从没有化验过,则另当别论。

5、根据《朱令的四十五年- 北京清华女学生毒杀疑案》一书,朱令父亲回忆他在带朱令在医院看病的时候(此前媒体说3月底)接到一个女生电话,询问朱令的病情。朱父先说起,没带走的面包你们吃了吧。对方回答:“已经分了吃了。”

写这六篇用了将近一个月所有(并非空闲)的时间。我尽力严谨,但还是留有很多遗憾。由于很多细节缺失(譬如失窃案到底被偷了什么),所以文章的结论可能受到误导。由于变数太多,我提的假设也只是可能性之一,希望能引发更多的讨论,从而更靠近真相。如果我有机会补足一些信息,或有新的看法,会后续在公众号上更新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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