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门槛怎么那么高?

我国公务员公开遴选的难点问题与对策建议

年开始,中央机关以及重庆、湖北、江苏、河南等

多个省份先后开展了公务员

公开遴选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地遴选工作实施过程中,通过积极探索积累了相关经

验,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我国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的问题与难点

我国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在取得重要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难点与困惑,主要表现为:

本身规范性不够与创新性不足是公开遴选工作质量提升的主要瓶颈;横向上的体制壁垒成为公

开遴选功能发挥的最大障碍;纵向上基础不稳固是公开遴选长效机制建立的制约。

(一)规范与创新不足,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规制不足,公平性受到影响

一是部分地方公开遴选工作缺乏管理依据。公开遴选工作实施前,机关主要依靠组织和个

人推荐选调公务员,选人用人视野有限,操作也不够规范。公开遴选工作的实施,不仅扩大了

选人视野,更重要的是要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个地区出台了公开遴选办法。未正式进行公开遴选工作或没出台实施细则的地方,遴

选工作由遴选机关分别开展,遴选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以及效果都无法保证。

二是部分地方遴选环节实施的随意性较大。部分省(区、市)公开遴选工作在试点中,出

现了部门根据自身偏好设计规则的情况,资格条件设置随意化损害了遴选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部分地方开考、面试与考察比例规定模糊。有地方规定

按照公开遴选名额与考察对象

,有的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创新不够,科学性有待提高

一是少量遴选职位与遴选功能不匹配。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中反映出职位选择不当的问

题。个别职位的专业性较强,资格条件设置过高,基层公务员符合条件人员较少,导致无法开

考或无人报考情况发生。如何实现工作经验与岗位互补,合理设置职位资格条件是改进和完善

公开遴选工作,更好地实现遴选制度功能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是资格条件设置程式化。各地、各部门公开遴选中出现了资格条件设置程式化、杠杠太

多的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

如果读研和准备法考,只是为了打发无聊的下班时间,那么这两个都可以去学习,毕竟学习是正经事,总比下班打游戏强;

如果有一些功利想法,那就要想想学习是否划算,毕竟非全研究生和法考并不好考,考出来对自己没用,不如把时间精力用在其他方面。

首先说一下,之前的在职研究生已经改革成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现在非全日制研究生,必须过考研的国家统考线,准入门槛大大提高了,和改革前的在职研究生天差地别。所以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不小心没过统考线,那只能明年再战了。

还有一种门槛相对较低的在职读研是同等学力申硕,但只有学位证,没有学历证,在遴选和公考中,同等学力申硕是受限制的,因为一般都要有学历证+学位证双证齐全。

非全日制研究生对于公务员提拔晋升作用有限,一旦进入体制,学历只是提拔晋升的加分项,不是决定项,作用意义并不大。

另外是否能够享受和全日制研究生一样的待遇,要看各地规定,不少地方是承认非全日制研究生待遇等同于全日制研究生,在部门职数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转四级主任科员,或者至少享受四级主任科员的工资待遇。但要先问清楚人事部门,关于读完研究生的待遇规定是什么,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而且现在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严格规定是不给报销学费,当地是否报销要问清楚人事部门。

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选什么专业主要是看读书的目的。比如为了遴选,可以选择遴选较多的专业,例如查找近2-3年报考所在地遴选公告,筛选出招录较多的专业;

比如读书为了工作需要,例如法律方面的岗位,可以选择法律非全硕士;还有的单纯就是个人兴趣,哪个专业感兴趣读哪个。

其实公务员考法考的目的也不多,主要有两个。

和工作、专业相关。例如某些部门鼓励职工参加法考,比如税务局,系统内有“三师”的说法,即通过司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税务师考试。考过“三师”,以前还有一定奖励(最近好像没了)。因为和业务关联性较大,考过“三师”对工作开展有很大帮助。另外公检法系统考法考的热情也比较大,也是和工作相关。

为了跳槽。考过司法考试,就具备当律师的基础条件,如果正好是单位的公职律师,以后跳槽还可以免去一年的实习期。

遴选一般是向上遴选(去有钱的基层除外),省会市直机关向上遴选,也就是部委和省厅了。一般遴选的目的无非三点:提拔晋升空间更大、待遇更好、工作强度比之前小。

提拔晋升空间更大:具体看省会城市的级别,如果是副省级城市,因为架构和省厅差不多,所以遴选去省厅提拔空间没有太大区别,如果不是,遴选还是有价值的。无论是否是副省级城市,遴选去部委提拔空间都会变大。

待遇更好:绝大多数的省会市直公务员,收入比省厅公务员更高,当然部分地方的省厅有集资房或福利分房。部委公务员收入一般,应该也不如大多数地方的省会城市市直公务员,但部委有分房的预期,北京的房子还是挺值钱的。

工作强度比之前小:遴选岗位无论部委还是省厅,大多是比较忙的,所以不少人考上省厅,觉得太累了就回原单位了,做好高强度工作的心理准备。

我国公务员公开遴选的难点问题与对策建议

年开始,中央机关以及重庆、湖北、江苏、河南等

多个省份先后开展了公务员

公开遴选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地遴选工作实施过程中,通过积极探索积累了相关经

验,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我国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的问题与难点

我国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在取得重要成效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难点与困惑,主要表现为:

本身规范性不够与创新性不足是公开遴选工作质量提升的主要瓶颈;横向上的体制壁垒成为公

开遴选功能发挥的最大障碍;纵向上基础不稳固是公开遴选长效机制建立的制约。

(一)规范与创新不足,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规制不足,公平性受到影响

一是部分地方公开遴选工作缺乏管理依据。公开遴选工作实施前,机关主要依靠组织和个

人推荐选调公务员,选人用人视野有限,操作也不够规范。公开遴选工作的实施,不仅扩大了

选人视野,更重要的是要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个地区出台了公开遴选办法。未正式进行公开遴选工作或没出台实施细则的地方,遴

选工作由遴选机关分别开展,遴选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以及效果都无法保证。

二是部分地方遴选环节实施的随意性较大。部分省(区、市)公开遴选工作在试点中,出

现了部门根据自身偏好设计规则的情况,资格条件设置随意化损害了遴选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部分地方开考、面试与考察比例规定模糊。有地方规定

按照公开遴选名额与考察对象

,有的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创新不够,科学性有待提高

一是少量遴选职位与遴选功能不匹配。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中反映出职位选择不当的问

题。个别职位的专业性较强,资格条件设置过高,基层公务员符合条件人员较少,导致无法开

考或无人报考情况发生。如何实现工作经验与岗位互补,合理设置职位资格条件是改进和完善

公开遴选工作,更好地实现遴选制度功能必须解决的问题。

二是资格条件设置程式化。各地、各部门公开遴选中出现了资格条件设置程式化、杠杠太

多的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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