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被三头惹不起的龙族盯上了,同为雄性动物的我该怎么办?》
《春天到了,饲养员金带你走入龙族x配的世界》
他清冷的紫色眼睛直直看着眼前坐立不安的金,命令道:“快点,我的时间很紧的。”
金暗骂一声死小鬼越长大越讨厌,明明小时候还抱着他的腿怯生生的叫哥哥不肯离开,一别十几年,还是变成了龙族里高高在上的贵族模样。
“你刚刚和嘉德罗斯在做什么?”
格瑞低垂着长长的睫毛,看不清此时此刻的表情,语气阴沉的跟要下雨的天一样。
金正把冰冷的金属仪器往格瑞脖子上套,听见这个问题手忍不住一滑,摸上了格瑞脖子上的皮肤,龙族的皮肤是没有温度的冰冷,然而金却感受到了灼热的错觉。
“只是普通的检查,你们是不同的种族,因此我需要搜集的资料也不同。”
金解释道,一边说他放下手开始记录数据,下一秒猝不及防的被格瑞捏住脸颊,少年俊美的脸凑到他面前,猩红色的舌尖舔了舔他脸上的肌肤。
金吓得腿都软了,他睁大漂亮的蓝色眼睛,不敢相信格瑞刚刚舔了他的脸。
什么意思?这种行为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只有两种寓意,一是龙族对即将拆骨入腹的猎物的警告,还有一种……是对心仪的雌性的求偶行为。
“那我和嘉德罗斯有什么不一样?”
格瑞依旧面无表情,似乎刚刚做出那种出格行为的不是他,他的手放在金发少年纤细的腰上,强行把人半个拖入怀里禁锢。
金全身冷汗都冒出来了,他推拒着雄性龙族的身体,那种强大的威压差点让他喘不过气,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完了!难道今天新仇旧恨一起算!我就要成为格瑞的口粮了吗?我我我这么小一只怕是您塞牙缝都不够阿!格瑞你想想你小时候谁把你抱回去养了半年,不要被饥渴冲昏了头脑阿!
“你们人形模式看不出来区别,都是差不多的,我现在不需要比较只需要普通数据。”
金被捏住了脸颊,说话含糊不清,他清秀的小脸被捏出了鲜红的印记,漂亮的眼角绯红一片,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再加上真挚的语气,格瑞顿了一下,放开了手。
金揉了揉自己的脸,感觉肌肉酸痛,暗骂一声力气真大,他眼泪都差点被憋出来了,堂堂男子汉,被幼年时捡回家的弟弟弄成这个狼狈样子,真是丢人。
格瑞低声问道,金还没反应过来,他错愕想抬头,发现格瑞已经开始了龙化。
少年银色的长发披在肩上,颇有几分柔顺乖巧的味道,格瑞的表情很安静,脸上蔓延出银白色的漂亮鳞片,脑袋上长出威风凛凛的龙角,连瞳孔都变成了金黄色的竖瞳……如同古卷里的神明那样圣洁而神秘。
金呆在原地好几秒才反映过来,他手里还拿着连接格瑞脖子上的金属仪器数据线,这个画面看上去简直……就像是他驯服了这匹俊美的雄性龙族一样,有着莫名的情趣。
“格瑞少爷,你们龙族不可以随随便便给外人看这种样子的。”
金咽了咽喉咙,只当格瑞没有强烈的种族意识,他伸出手摸索上格瑞的龙角:“比如这里,虽然这是你们龙族的力量源泉,也是你们的弱点,近战的时候绝对不可以露出来……”
格瑞的尾巴啪的一声卷住了金的脚踝,一圈一圈的缠绕收紧,他蹭了蹭金的手,嗓音沙哑的说道:“哥,别摸了……”
金心里刷过一万个草泥马,他猛地松手,才想起了龙角还是龙族那啥的敏感地带,除了伴侣其他人不能随随便便摸的,而且格瑞刚刚叫他什么?哥?
格瑞认真的看着金:“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那眼神太深,金感觉自己都快被吸进去了,他只有偏过脑袋,支支吾吾道:
“格瑞少爷不是还有要紧事吗?你的检查已经做完了,雷狮少爷还在等我呢……”
格瑞的尾巴没有放开,反而放肆的往金的大腿上爬,冰冷坚硬的鳞片隔着薄薄的衣料逗弄着金细腻的皮肤,金的大腿都在颤抖,不敢反抗。
格瑞看着金憋的通红的小脸,心情好起来,他把尾巴慢条斯理的收起来:“你走吧,晚上陪我出去吃饭,不许去和嘉德罗斯说话。”
金感觉自己的脾气好了很多,他忍住给格瑞一拳的冲动,一句话都没说拿起记录本就走了。
格瑞立在原地,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摸上自己脖子上的金属项圈,指尖都在发抖,似乎在感知遗留下来的温度。
雷狮懒洋洋的挑起眼角斜斜看了一眼,似乎觉得金紧张兮兮的样子很好笑,他勾了勾嘴角,又闭上了了眼睛,装作睡着的样子。
果然,金的动作僵硬在原地,似乎在思考要不要叫醒他。
金伸手推了推软椅上翘着修长的双腿睡着的黑发男人,雷狮只穿了一件紧身的黑色背心和灰色短裤,他一翻身没有搭理金,反而露出成熟男人背部的性gan曲线,在阳光下发出惑人的光泽。
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龙族的长相和身材都比人类出色精致,也许是血统的原因,他饲养的这几头龙一个比一个好看,如果是个小姑娘,估计现在已经流下幸福的鼻血昏倒过去了。
“我要抽血了,雷狮少爷,你睡着也行,不要乱动。”
“小鬼,你想抽纯种龙族的血?胆子不小嘛。”
雷狮撤下脸上的毛巾,英俊的脸被温度熏的有些泛红,他紫色的眼睛饶有兴趣的看着金故作镇定的模样,说道:“抽血可以,要我配合你,回答我几个问题怎么样?”
金扯开袖子,露出一截纤细瓷白的手腕,他扯住雷狮的手臂开始用棉签沾取碘酒。
“一个问题,我动作很快的,不会感觉痛,事后会给你补充。”
雷狮撑着下巴,看着金发少年低着头寻找血管的乖巧模样,他的发色很漂亮,是璀璨的金色,小小的发旋有一种让人抚摸的冲动。
雷狮挑起眉毛,看着针扎入的地方渗出鲜血,金连忙用棉签按紧,秀气的鼻尖上冒出珍珠一样的汗水。
“卡米尔?我不认识这个人,我的交往对象多的自己都数不过来,你得说具体一点。”
金取出针管,龙族的血特别珍贵,刚刚渗出来那几滴他差点想用嘴吸进去保存起来,实在是可惜,都怪雷狮这个家伙扰乱他的思绪。
于是金责怪的瞪了雷狮一眼,蓝色的眼睛湿漉漉的,带着异样的风情,雷狮呼吸一滞,感觉自己身下某个地方有抬头的倾向。
“玩过就不认人了吗?你的长相和你的本性真是相差甚远阿。”
雷狮嗤笑一声,自家弟弟可是因为这件事消沉过一段时间,当事人却一脸无辜的说不认识,这个小鬼间接性失忆症吗?还是说很会装?
似乎被雷狮嘲讽的语气气到了,金皱起眉毛,认真回答道:“雷狮少爷,我是真的不认识卡米尔这个人,可以不要难为我吗?”
金手里紧紧拿着雷狮的血,龙族的血液是粘稠的带青紫色,温度零度,越是纯种越是可贵,他兴奋的快要跳起来,现在什么格瑞嘉德罗斯都被他抛在脑后,没有什么比研究更重要。
雷狮见他急匆匆要走,认定有鬼,于是拉住金的手腕把他压在了软椅上,他低头摩擦着金的头发,语气轻浮:“你知不知道你很会招惹人?要不要和我玩玩?”
金缓缓眯起眼睛:“雷狮少爷,我喜欢玩,但我也不是什么人都带回家的,你们龙族是什么样子的规矩我不管,你们几个想干什么我可以陪你们玩,但是记住,只有三个月,三个月后我们各不相干。”
雷狮哈哈大笑起来,小家伙被激怒了跟他以前养过的一只小野豹似的,烈性十足,比起刚刚温顺的模样雷狮觉得这样子的金简直是太对胃口了。
周旋在三头强大的纯种龙族之间,金只觉得心力交瘁,再加上整理数据,五个脑子都不够用。
他把资料册扔到一边,打了个哈欠,把格瑞命令他一起吃晚饭的事情彻底忘记了,准备快点洗漱一下进入睡眠。
金抱着一个秋模样的抱枕,大大的亲了一口,顿时觉得身上充满了力量,他举起手臂,告诉自己坚持活下去!为了心爱的姐姐!
金再次打开门,木然的看着嘉德罗斯在他的床上抱着枕头聚精会神的看电视。
“你说的,实验的时候你是我的饲养员,现在是私下,你是我的保姆对吧?”
嘉德罗斯指了指金:“渣渣,快点陪我看电视,我还没有和人类一起共处过,你应该感觉到荣幸。”
他突然记起这位大少爷虽然强如神袛,但是似乎年龄只有九岁,九岁就会求偶了吗?不愧是龙族的x教育。
我现在正在被三头纯种龙族追求,不,不是可爱的妹子,都是雄的,带把那种,发育非常完整,我可能……坚持不到完好无损的见到你了。
在见到那位叫做金的花魁之前,安迷修真的不知道什么叫做“人不可貌相”。
他的肌肤是漂亮的月牙色,眼睛如同西洋人带过来的湛蓝色宝石那样璀璨夺目,小巧秀气的下巴收紧,连带着长长的睫毛低垂,骨架纤细而又修长,如同艺术品那样精美而安静。
年轻的武士安迷修情不自禁的握紧了手里的长刃,呼吸也急促起来,他想,不愧是京都的花魁,名不虚传的……
下一秒,安迷修就目睹了那个乖巧的跟瓷娃娃一样的金发少年撸起袖子揍人的凶狠模样,他一脚踩在名贵的红松木矮桌上,把茶水都踢翻了,对面的客人还没反映过来,就被扯着头发提起来爆打一顿。
真的是爆打,一点情面也没留,但是依旧不影响金的美感,撕去华美外衣的他如同凶狠的小豹子。
安迷修手里的茶杯“啪!”一下摔了老远,他咽了咽口水,心里比较了一下自己和金的差距,突然警觉如果去阻止可能被打趴下的是自己。
“你刚刚摸本大爷哪里?谁准你对我动手动脚?!手不想要了是不是?”
男人鼻青脸肿的哭着爬了出去,更没人敢扶他,所有人都小声议论着什么“不得了早早准备棺材”“雷狮不会放过他”“吃个豆腐命都没了”之类的。
安迷修大概知道金为什么生气了,他竟然觉得有几分痛快和解气,又暗自感叹这位花魁身手非同一般。
安迷修立刻看向他,却发现少年漂亮的十二单衣因为刚刚粗鲁的动作而撕开了一个口子,纤细有力的大腿差点露出来,安迷修支支吾吾的嗯了一声,没敢去仔细看。
金盯着那块撕下来的布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们武士都是这样的吗?我也认识一个流浪武士,他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地痞。”
安迷修就这么看着他笑起来眯起的眼睛,心脏砰砰砰的加快了跳动,和刚刚看见如同艺术品般的花魁的惊艳不一样,他觉得,这叫做悸动。
然而年轻的武士大人还没开始他的初恋,这根刚刚萌发的小幼苗,就被某几个可恶的地痞流氓争先恐后的……打压在了心里。
原因很简单,刚刚出来历练的,正义勇敢的武士怎么比得过作奸犯科的老流氓们有钱呢?
“想见金?”笑眯眯的黑发少女比了个手势:“上次是你运气好,我们搞活动,让金在一楼坐了一会儿,你以为便宜这么好捡?武士大人,这个东西你带够了吗?”
安迷修的嘴角开始抽搐,他摸了摸自己的钱袋,似乎银子不少,而且只要他想,多接一些任务就会足够,只是这位黑发小姐为什么笑得这么诡异?
“银子是够了,我给你记着了,记得排队阿。”凯莉把钱袋扔进了抽屉,她翻开账本,说道:“我看看,金今天晚上的客人是嘉德罗斯小少爷,明天是格瑞大人,还有雷狮那个家伙上次来打烂了我好几个花瓶……算了,把他排你后面,你后天再来吧……”
安迷修颇为失落的点点头,他想起少年笑起来如同温暖的太阳的小模样,告诉自己再忍忍……忍不了就去偷偷把金带出来玩,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冒昧?
凯莉脸色一变,提着裙摆匆匆忙忙准备上去,料不得嘉德罗斯这么快,三步两步就下来了,小少爷生气起来不得了,金黄色的眼睛威严十足的一扫:“凯莉,给我解释一下,谁把金带走了?”
“啧,应该是雷狮那个混账,格瑞今天在边关还没来得及回来,就这么等不及吗?”
“阁下口中的雷狮莫非是那个天下闻名的第一强盗?”安迷修抽出长剑,神情开始变得认真而又担忧:“那种通缉犯也妄想染指金?在下第一个不允许!”
嘉德罗斯眯着眼睛看了他几眼,似乎被着文质彬彬正气凛然的口气煞到了:“你谁?”
安迷修大概知道追求那个少年的都是些什么人了,都是来头很大比他有钱的家伙,而且似乎他来的有点晚……但是这些有什么关系呢?
今晚被气的最深的应该就是金了,一觉醒准备和嘉德罗斯喝喝酒聊聊当下发生的狗p事儿,就发现自己脑袋上一张放大的俊脸,差点没把心肝吓出来。
金二话不说给了他一拳:“不是滚去西疆了吗?那怎么不滚的再远一点?别回来最好,装个p的深情混蛋,谁把谁当兄弟?”
雷狮没反抗,更没躲,承受了几下发出嘶的一声痛吟,他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金发少年。
金迟疑着碰了碰刚刚的地方,果然发现有伤口,他啧了一声从身上摸索出药瓶:“混蛋雷狮,自己带回去上药,带着伤就不要来找我,血腥味闻着恶心。”
少年悄悄咪咪的探出脑袋,似乎已经准备好了道歉的台词:“嘉德罗斯对不起是雷狮那个混蛋把我带走了我原本想陪着你喝酒的我一定补偿……!”
一只手轻轻放在他脑袋上揉了揉,嘉德罗斯熟悉的声线冷硬的在头顶响起:“渣渣,道歉干什么?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你没事就好。”
安迷修一直安静的待在一边,轻轻吹开了剑身上的灰尘,银白似雪,就像今晚的月光,然而有一样东西比月光还要耀眼,他饮一口清酒,转过头。
金发现了他,转过头对他露出半边精致的小脸:“安迷修?听说你找我,不用后天,今晚如何?”
安迷修长长呼了一口气,压下了心中止不住的悸动,他扬起温柔的笑容:“你穿普通的便服,更好看。”
安迷修拉住他的小手,软乎乎的,这是他第一次主动牵别人的手,感觉不赖,心上人小小的,跟中秋吃的甜团子一样。
安迷修默念这个名字,小东西在他旁边叽叽喳喳的说话,月光撒在他嫣红的唇上,像是雪中的一点胭脂,嘻嘻哈哈开心的不得了的模样,于是他也勾起温柔如水的笑容。
被这个少年吸引的人太多太多,他只是其中不起眼的一个,然而今晚的月色比不上笑脸醉人。
安迷修这样想,但他更不想放手,他愿意溺死在这天夜里。
(又名温柔武士如何迷上暴力花魁的故事(xx)心血来潮的系列,目前想了安哥场合,有可能的话会写雷狮场合,哇写古风真的顺手话说其实我的x号本来就是古风写手xxx)
名家名篇经典美文摘抄(通用49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美文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名家名篇经典美文摘抄,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春天到了!种子在棉被覆盖的白雪下翻了个身,伸了下懒腰,缓慢地睁眼望去,一片黑。
它很努力,却怎样也看不到太阳。
种子很是郁闷的问大地,“为什么我看到的只有黑,没有光。
我不喜欢黑,我喜欢光明和自由。”
大地母亲温柔的说道:“孩子,外面正是冬雪天,等到春风吹来,春雨落下后,你才能生长?可是孩子你知道吗?春是给了你希望,可春雨缠绵,让人忧伤。
春后的夏更是狂燥,它会用狂风暴雨摧残你。
夏后的秋又很悲凉,它会用风把你的衣服变成枯黄。
孩子,我的怀抱温暖,你就安静的睡吧。
你知道吗?离开大地的怀抱,你就会面狂风的吹折,暴雨的洗礼,雷电的恐吓,孩子,大地就是你的家。”
种子害怕了,纷杂的外界那有土温暖,但是好奇的种子,在春雨的孕育下,深深的亲吻了一下大地。
拼劲全力,脱下身上的贝壳;踢开冬雪的约束;顶开覆盖的泥土;展露出嫩绿的芽头。
春的使者送给了芽头春雨,蓝天,月亮,星星和风光。
春雨让幼芽茁壮成长,蓝天让幼芽看到了希望。
月亮让幼芽开始了恐慌。
星星以让幼芽安详。
忐忑中,幼芽还是很风光的在春末夏初时开出了美丽的花瓣,站立在大地上,摇摆在春风中,幽香的花朵引来蜂吻蝶舞。
大地开心的看着美丽的花朵,却招来一只飞鸟嘲笑:“黑黑的大地,你的微笑让我感觉可笑。
你看你,对着如此美的花傻笑。
难道你不知道黑黑的你,和美无关吗?”
大地被飞鸟惹怒,狠狠的震动自己的身躯,掀起飞扬的尘土,飘在空中,遮住了光---
春花深情的望着大地,一脸幽怨地摘下自己的叶片,借着狂风暴雨把叶片送回大地,告诉它,自己并没有走远。
在悲凉的秋节,花落一地,大地哭了,落花告诉大地,落花不是无情物,生命本就该不断蜕变。
只有蜕变,才能长大。
秋色满园,金秋的盛装给大地披上丰收和喜悦,成熟的鸟儿带着他的孩子,掠过大地,告诉大地:“他要带着孩子,回到春暧花开的南方,同老朋相聚。”大地本就善良,挥挥手,送别了飞鸟。
大地自言自语道:“飞鸟都回家了,我的孩子却没还有回来。”大地身上披上秋的金黄,期盼着,等待着,那离家的种子。
秋风吹过,一颗金色的种子落入了土壤。
大地问道:“孩子,是你吗?你回来了对吗?”金色的种子扑入大地的怀抱,看着落寞的大地说道:“是的,我回来了。
根在泥土,所以我从未离开。”
春花那是我的青春,没告诉你,春花就是你的孩子,是怕你但心春花经历不起暴风的摧残,会昙花一现。
酷夏是我的成长,没告诉你青苗就是你的孩子,是怕你担心春苗忍受不了酷热烧烤,会让你心酸。
秋天我带着孩子一起归来,回到你温暖的怀抱,一起度过寒风的冬天。
大地张开怀抱,迎接家族的新成员,这个冬天大地母亲感觉特别温馨,因为它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土在,根就在,只要根在,家就在。”
有根就有家,四季在变化,孩子也会长大------
惊奇,是天性的一种流露。
生命的第一瞬就是惊奇。
我们周围的世界,为什么由黑暗变明朗?为什么由水变成了气?温度为什么由温暖变得清凉?外界的声音为何如此响亮?那个不断俯视我们亲吻我们的女人是谁?
从此我们在惊奇中成长。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值得惊奇的事情啊。
苹果为什么落地,流星为什么下雨,人为什么兵戎相见,史为什么世代更迭……
孩子大睁着纯洁的双眼,面对着未知的世界,不断地惊奇着,探索着,在惊奇中渐渐长大。
惊奇是幼稚的特权,惊奇是一张白纸。
当我沮丧的时候,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