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工作反馈意见要求,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延政办发〔2020〕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延安中心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大力推进教育公平,让每一名适龄少年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造良好的办学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延安中心城区2020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在延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学作为责任主体具体实施。各中学要严格落实“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实行“三对口”划片入学办法,即适龄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因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形成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住房产权不一致,依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学位情况和入学需求等统筹考虑。
2020年,延安中心城区的中学七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延安新区(北区)控制性规划范围外,延安中心城区东至二十里铺原延安机场、西北至枣园街道辖区、西南至万花山镇张坪村(不含张坪村)、南至柳林镇辖区、北至宝塔山街道兰家坪社区(含兰家坪社区)范围内的小学在校就读的六年级学生。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延安中心城区户籍,现不在城区小学就读要求回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以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省、市要求,六年级毕业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及时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报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和区教育体育局备案。要切实做好六年级毕业的残疾学生入学工作,落实“一人一案”,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采取登记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政策宣传(7月20日—7月28日)。由各小学负责向在校六年级学生及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告家长书和召开家长会等,告知六年级学生家长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身份证、学生小学毕业证和务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备查,确保每一名六年级学生家长知晓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将宣传资料发放六年级学生家长并进行签字确认后交回小学备查。在做好学校宣传工作的同时,在区政府网站、主流媒体进行有关政策、工作日程等全方位宣传,确保政策和操作的公开透明,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申请登记(7月29日—8月5日)
),点击小学升初中信息采集系统,凭借学校发的报名条上的报名号及密码进入系统,填报入学相关信息,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更改;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每一名六年级学生限报学区范围内1所学校,在网上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⑴户籍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户主、入学学生信息;⑵房产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等信息,无房屋产权证要上传正式购房合同编号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信息;⑶上传父母与入学学生的“全家福”彩照;⑷上传学生二寸彩照。六年级学生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8月5日前到所申请学位的中学提交以下材料:
⑴全家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
⑵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⑷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⑸申请入学学校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
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如因填报不认真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点击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凭借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该系统,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每一名适龄儿童限报对应学区范围内一所就读学校,多报或未报按自动弃权处理。每一名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网上要如实上传户籍、房产等信息,其中:(1)户籍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户主、入学学生信息;(2)房产相关信息中要上传房屋产权证编号信息,无房屋产权证的要上传正式购房合同编号信息或宅基证、安置卡信息;(3)上传父母与入学学生的“全家福”彩照;(4)上传学生二寸彩照。学生及其监护人网上申请学位后,须在8月13日前向申请学位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幼儿户籍不同本的);
(5)申请入学学校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件材料。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适龄幼儿信息一但采集,一律不得修改。如因填报不认真或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
(三)信息核查(8月14日—8月20日)。核查工作分两步实施:先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人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组、房产部门等进行初审。适龄儿童户籍原则上为一年以前落户学区内。由招生学校初审后,按录取批次分类整理汇总,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学校进行复审。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填报信息、提供证件与实际不符,学校有权取消其在该校入学资格,由适龄儿童监护人负责,可申请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民办小学就读。
(四)确定入学(8月21日—8月26日)。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和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城区公民办小学同步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申请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一次性录满;民办小学申请学位大于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电脑随机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办小学申请学位大于招生计划时,依据以下批次有序安排入学。要优先安排宝塔区户籍的学生、军人子女、消防官兵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护人员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1.第一批次。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为第一批次入学学生,即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第一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5)就读学校要求家长还需提供的其他举证材料。
2.第二批次。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住房为未办理房产证的自购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村民、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等),房屋产权为法定监护人。第二批次资格审查证件:
(1)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自购商品房或自建房相关合同、交款收据、宅基地等,所提供的产权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与复印件);
3.第三批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确定第三批次的适龄儿童入学,录满为止。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虽然在学区内没有住房,但实际居住的;
(2)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有住房且实际居住的(住房必须有房产证,且与法定监护人相一致);
4.第四批次。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居住并办理居住证,以及在学校周边经商或租居、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等,依据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以上批次学生入学,家长须按照招生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信息资料等,学校审核确定和录取学生名单,经区教育体育局复审,报延安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招生学校负责送达“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区考试管理中心印章),通知学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学籍注册手续。家长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签字确认,如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注册,逾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
(五)注册和入学教育工作(8月27日—8月30日)。各学校通知新生和家长在8月27日起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和学籍注册等手续,为学生建立入学档案,8月31日开展入学教育工作,9月1日新生和原在校学生正式上课,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新建、调取和录入工作。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小学校长是本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各公民办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小学做好入学宣传等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一是严禁超计划组织招生。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计划下达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四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五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六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七是未经区教体局同意,学校不得招收延安中心城区以外的学生。八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执纪问责。区教体、教育督导部门,将成立专门的联合督查组,对城区小学入学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不按规定组织入学的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决不姑息迁就,除一律在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曝光外,还将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停拨生均公用经费,对于违纪、违规的民办小学,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六、设立公开的监督举报受理电话和工作人员
欢迎社会各界公开监督和学校之间相互监督。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延安中心城区小学学区服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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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 |
延河以西,延中沟以北、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以南,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子弟、延安自来水公司 |
文化沟市水务局家属楼以后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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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校区、杨家湾村、兰家坪大桥周边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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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河大桥—凤凰广场连线以西、以北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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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河以西,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以北,原延安师范学校校址以南,文化沟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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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坪大桥以北至杨家湾村,延安自来水公司以北至石佛沟安置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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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河以西,延中沟以南,影剧院巷——抗大纪念馆——延大附院口腔医院连线以北,西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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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河以东,清凉山以北,杨家岭大桥以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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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沟区域、红化沟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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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沟区域、红化沟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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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街——南关街以西,影剧院巷——抗大纪念馆——延大附院口腔医院连线以南,大礼堂巷以东;南河以南,龙湾隧道口以北——宝塔山——黄蒿洼沟口沿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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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礼堂巷以南,高家园则以东,杜公祠以北、龙湾隧道西入口以南、南河以东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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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至马家湾建材厂,南河以北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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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湾建材厂至四中南河以北,中皇酒店至博成小区、南河以南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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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蒿洼龙湾隧道“十字”以南的区域,金岳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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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园则以南,马家湾沿线,毗圪堵村以东;南河以西,七里铺村(含七里铺村)以北,杜公祠以南,二庄科路以北;南河以南,中皇酒店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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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火车站周边区域,南河以西,七里铺村(不含七里铺村)以南,柳林村、虎头峁、虎头园、王家沟、赵庄,二庄科沟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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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泽社区区域、毗圪堵村、红化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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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以北、后勤处以西、区四中以东,红化沟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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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至锁崖村南河以北,市体校(财校原址)至博成小区、南河以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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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圪堵村以西、博成小区以东区域;南河以南,中皇酒店以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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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沟,孔家沟,麻庄沟,山狼岔沟,元庄沟,高坡至仁台公路沿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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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街延大附院——拐子巷以东,清凉山以南,宝塔宾馆南北线以西、南寨砭小区,黄蒿洼龙湾隧道十字以北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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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家沟、翟则沟及周边区域,丝绸厂、毛纺厂周边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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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沟街道桥沟村、桥沟街道十里铺村、区通用机械厂厂区;延安实验小学以东、双拥大道(东端)以西,双拥大道以北、长青路以南;双拥大道以南,永吉路以东,翟则沟百合小区以西区域,铭馨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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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小区、龙昌园小区、紫玉东方小区、林凯唐缘;桥沟村、一里铺村、十里铺村、王良寺小区、刘万家沟、高家沟村、柳树店沟、二十里铺、常泰路以南,永青路以东,刘万家沟路以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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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 |
罗家坪村、永青路以西至永兴路以东、石油小区 |
石佛沟村、下砭沟村、阳崖村、邓家沟村、小砭沟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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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良寺小区至刘万家沟村周边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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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洞沟以南、燕沟区域、柳林加油站以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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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园街道枣园村及以北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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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园街道石佛沟村、下砭沟村、阳崖村、邓家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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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河以南、南寨砭以东、罗家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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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过境路以南、燕沟以东、黄蒿洼区域、二庄科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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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庄科沟口至东过境路以北,南桥至延安火车站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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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以南、高坡以北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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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 |
宝塔区第一中学附属小学 |
来源 | 延安青年综合整理于宝塔区人民政府官网、微延安
编辑 | 雷家梁 审核 | 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