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孩子能接受我妈妈去世了么

现在孩子已经八岁了最好及时去医院检查一下比较好哦

隐睾是指男婴出生后单侧或双侧睾丸未降至阴囊而停留在其正常下降过程中的任何一处。隐睾对身体健康的影响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隐睾会影响睾丸的生长发育从而导致生精功能障碍,引起不育。其二,隐睾可以大大增加睾丸恶性肿瘤也就是睾丸癌的发病机会。所以一旦发现孩子阴囊内没有睾丸或仅有一侧有睾丸就要立即到医院就诊。一岁以内的小儿通过一些药物的应用有可能使睾丸降入阴囊,到了二岁仍然不能下降入阴囊,则要考虑手术治疗,资料显示,在二岁以前手术对睾丸的生精功能无太大影响,超过四岁则会明显影响,超过八岁则会严重影响,如果超过十二岁即使做了手术,睾丸的生精功能亦不能恢复。因此,隐睾下降固定术应在二岁以前进行。建议遵医嘱,积极治疗

  进入八岁之后,孩子们的性格发育越来越成熟。他们既依赖他人,也有很强的自我意识。他们希望作为平等的个体与他人交流,生怕受到忽视。在人际交往中,他们学会遵守时间。早在七岁的时候,他们常常因为时间紧、任务重而苦恼。如今,他们的行动更加敏捷,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所以迟到的现象很少再出现。上学,对于他们而言,变成了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相比七岁的孩子去学校的路上总是心情不好,八岁的孩子甚至不愿意长久地待在家里,而希望融入集体之中。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而言,两个月的暑假不是太短,而是太长。细心的孩子还会为自己准备课程表,放在书包里,随时了解课程的时间。爸爸妈妈终于可以轻松一些,因为八岁的孩子基本能够自理,按部就班地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不过,八岁的孩子虽然起床没什么困难,但是却很排斥上床睡觉。毕竟,上学比睡觉更重要。而且,精彩的电视节目也吸引着他们的注意力。每当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最喜欢的不再是听爸爸妈妈讲故事,而是喜欢爸爸妈妈给他讲一些传说,或者以前的生活趣事。他们喜欢了解“过去”,这让他们更好地定位自己。

  和小时候相比,八岁孩子的生活半径扩大了。他喜欢和伙伴们一起钻到树丛里玩,因为那里充满了神奇的吸引力。他还喜欢独自出门,甚至对此无限憧憬。正是在不停地探索中,他渐渐地长到九岁。在这个年龄段,他不但关心自己,也更关心家庭。他明确意识到自己是家庭的一分子,变得极其活跃,不管家里有什么事情,他都希望能够参与其中,或者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在这个时期,爸爸妈妈一定不要忽视他,而应该给予他足够的尊重和平等。即便如此,他却不喜欢被别人安排。曾经妈妈每天早晨为他准备好的衣服,他一定不想再穿。很多时候,他之所以不喜欢穿妈妈为他准备的衣服,并非是不喜欢那套衣服,而是因为不想听妈妈的话。如果说他在七岁时还恨不得每分每秒都和妈妈在一起,那么他在八九岁时,只祈祷妈妈不要总是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在爸爸妈妈讨论周末去哪里度假时,乐乐一直在旁边倾听。不过,爸爸妈妈你一言我一语的,让他没有插嘴的时间。好不容易等到爸爸妈妈安静下来,乐乐忙不迭地说:“爸爸,我有个建议。”爸爸惊讶地看着乐乐,说:“哦,你也有建议?你都没有去过多少地方,哪里能想出好建议!”听到爸爸的话,乐乐很不高兴,撇着嘴巴不再说话。

  看到乐乐情绪低落,妈妈赶紧过来打圆场,说:“快说说,说不定你还有好主意呢!”乐乐这才不情愿地说:“你们可别小看我,我也是有朋友的。我们班里的同学中,有人去过珍珠泉景区,那里有山有水,很好玩呢!现在正好是夏天,不如咱们去游泳吧!”爸爸当即又表示反对:“你难道想把自己晒成焦炭吗?这种天气,怎么可能去室外晒一整天!”看到爸爸否定自己的提议,乐乐又不高兴了。他说:“我的提议都不好,你们根本不想听,根本不在乎我的想法!”

  看到乐乐的确很受伤的表情,爸爸缓和语气,说:“儿子,你的提议的确很好。不过,这几天是大晴天,温度太高,而且紫外线特别强。爸爸可舍不得把你和妈妈晒成非洲人啊!”乐乐破涕为笑,说:“那咱们去爬山吧。山上都是树木,很清凉,还能锻炼身体呢!”爸爸当即表示同意,说:“好的,就这么办吧!爬山好,咱们还可以野餐呢!”

  如果爸爸继续否定乐乐的建议,乐乐以后一定不会再提建议了。作为家庭成员之一,乐乐也希望自己能够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当看到爸爸否定自己的建议时,他小小的自尊心还有些受伤呢!幸好,乐乐的第二个建议比较合理,爸爸正好借坡下驴,采纳乐乐的建议,也维护了乐乐的自尊。

  虽然孩子小,但是也应该从小就培养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很多父母总是抱怨孩子从来不知道为家里分忧解难。其实,这件事情的根源还要追究到对孩子的教养方式上。如果爸爸妈妈总是包办一切,不给孩子任何机会参与家庭事务,那么孩子一定会游离于家庭生活之外,不能更好地为家里的诸多事情出谋划策。因此,在孩子表现出对家务事的热情时,不管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爸爸妈妈都要积极支持孩子,培养孩子的独立自主能力。 看完记得关注转发收藏哦,您的支持是我们创作精致育儿内容的动力哦!!

女儿8岁时被人收养,亲生父亲去世后,还能继承房产吗?子女自称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且与父母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主张多分,法院支持吗?近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大女儿被姨妈收养能否继承?

王永磊和刘芳是一对老夫妻,两人生育了五名子女,长女李红、次女王霞、三女王文、长子王峰、次子王威。王永磊2009年去世,他的父母均先于其去世。王永磊生前与刘芳参加房改取得某处一处房产,价值150余万元,这成了子女们的“心事”。

按说王永磊的父母先于其去世,继承其财产的继承人范围自然是老伴刘芳和五个子女。可是长女李红自小就被收养了。刘芳说,李红八岁时就由刘兰收养,一直和刘兰夫妇生活,称呼刘兰“妈妈”。刘芳提交了证据,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信显示,记载户主也就是李红的丈夫李君,其“岳母”一栏填写是“刘兰”。济南市市中区杆石桥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也没有记载大女儿李红,证明记载:刘芳与王永磊育有四名子女,大儿子王峰,小儿子王威,大女儿王霞、小女儿王文。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对这一争议事实认定如下:证据能够证明李红与案外人已形成收养关系,不应再作为被继承人王永磊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王永磊的遗产。确认被继承人王永磊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原告刘芳、被告王峰、王霞、王文和王威。

小儿子尽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多分?

继承人范围确定了,还有个焦点要解决。王峰、王霞、王文表示将自己的份额赠与母亲刘芳,刘芳表示接受赠与,但王威表示,自己从1989年结婚后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屋内居住。“我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且与父母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在王永磊生前,刘芳对其尽扶养义务及子女对其尽赡养义务情况到底如何?王威主张其对王永磊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王永磊每次住院,白天都是其妻子刘平和王霞照顾,晚上是他自己照顾,他和王霞尽的赡养较多,王峰和王文尽的赡养义务少。刘芳称四个子女对王永磊都很孝顺。她交给王威生活费,如果不够,其他子女再进行帮助。

王峰、王霞、王文称因为王威经济条件不好,是由老人负担生活开支,工资也不交给老人,其他子女在经济上帮助老人,王威对父母后来就不好了。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审查认为,刘芳、王峰、王霞、王文、王威对各自主张除自己的陈述外,均未提交证据。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法院对该争议事实认定如下:刘芳作为被继承人王永磊的配偶,与王永磊共同生活,对被继承人王永磊尽了扶养义务,被告王峰、王霞、王文、王威对被继承人王永磊亦尽到了赡养义务。

法院:房子归老人,需付继承补偿款

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王永磊生前与原告刘芳参加房改购买取得的涉案房产为其二人的共有房产,其中一半应当为被继承人王永磊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其去世后,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因被告李红与案外人形成收养关系,故不再对被继承人王永磊的遗产进行继承。因此,王永磊的遗产由原告刘芳、被告王峰、王霞、王文、王威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原告刘芳和被告王峰、王霞、王文、王威对被继承人王永磊均分别尽到了扶养和赡养义务,因此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平均分割遗产。即原、被告各继承被继承人王永磊遗产的五分之一份额。原告刘芳和被告王威均主张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从房屋占有份额及原告刘芳作为老人要有稳定的住所考虑,涉案房屋应判归原告刘芳所有,刘芳按照房屋的评估价值和四被告所分得的遗产份额给付四被告继承补偿款。被告王峰、王霞、王文表示将其继承的房产份额赠与给原告刘芳,原告刘芳表示接受赠与,双方赠与合同合法有效。虽然本案系继承纠纷,但为避免造成当事人诉累,本案予以一并处理。原告刘芳给付被告王威房屋继承补偿款。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原告刘芳所有。刘芳给付被告王威房屋继承补偿款15万余元。

转自:济南中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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