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属于重点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兴领域哪种课题来源

【专题:文书检验技术】

1、不同盖印条件对光敏印章印文线条宽度的影响

作者:陆延;吕晨;王长亮;包清;周光磊;陈晓红(1. 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2.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司法部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

摘要:目的 探究不同盖印条件下光敏印章印文线条宽度的变化规律,为印章印文检验鉴定提供指导性建议。方法 实验通过控制变量,在不同盖印条件下盖印印文样本并测量印文线条宽度,采用平均指标和变异指标相结合的统计方法,对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同一枚光敏印章印面上不同粗细的线条,在相同盖印条件下,印文线条宽度的变化量趋近一致;同一枚光敏印章印面上的线条,在其他盖印条件保持适中水平时,当盖印压力变化范围在15~80 N,其印文线条宽度变化区间约为[-0.11 mm,0.14 mm];当印油量变化范围在0.5~2 m L,其印文线条宽度变化区间约为[-0.15 mm,0.08 mm];当印章与纸面接触的持续时间变化范围在0.5~5 s,其印文线条宽度变化区间约为[-0.16 mm,0.06 mm]。结论 光敏印章印文的线条宽度在不同盖印条件下具有稳定的变化区间;印面上不同粗细的线条在相同盖印条件下的宽度变化量趋近相同,但在盖印条件变化时,较粗线条宽度测量值的稳定性与反映性较好。所以,在选取印文线条宽度作为比对特征时,应选取较粗的线条进行测量比对,测量结果的精确度更高。

关键词:光敏印章;盖印条件;控制变量;印文线条宽度;

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U1736102);中央科研院所公益专项(GY2020D-1);财政部公益专项(GY2019D-1);上海市领军人才计划(202079);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类项目(19ZR1478500);

2、文件检验视域下我国电子签名研究进展及趋势

作者:欧阳国亮;梁恩豪;祁维超(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摘要:电子签名是伴随着无纸化办公场景需求和电子触屏书写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类新型签名,它是基于个人书写活动借助电子设备而呈现出来的签名动态轨迹,本质上属于一种电子数据,因此它与传统签名既有形态上的相关性又存在机制上的差异性。近年来,电子签名检验已经引起了文检人的关注,业内发表了众多与之相关的论著。本文首先概述了业内对电子签名本质属性的讨论,在此基础上介绍了电子签名的分类以及与传统签名特征的比较等系列问题,然后总结了电子签名动态特征的主要表现及对其进行量化检验的若干方法,综述了目前关于电子签名检验鉴定的三条思路。最后分析了电子签名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阐释了这一领域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文件检验;笔迹鉴定;量化分析;电子签名;

基金资助: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L17CFX001);

3、解吸电喷雾电离质谱成像技术及其在文件/文物检验中的应用

作者:李志豪;王蔚昕;石高军;梁鲁宁;光晓俐;齐凤亮;廉哲;张健;邹积鑫(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摘要:质谱成像技术是一种通过原位分析获得被分析物空间分布信息的新型成像技术。解吸电喷雾电离质谱成像技术因其常压敞开式操作、前处理简便、对样品破坏少、高通量等优势成为近年来质谱成像领域的焦点。本文对该技术自诞生以来在文件/文物检验领域的应用及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归纳出该技术的原理及其在文件/文物检验研究中的主要应用成果及存在问题,并对其应用前景进行了展望,以期为文件检验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文件检验;质谱成像;解吸电喷雾电离;墨迹;

基金资助: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4、黑色激光打印墨迹磁性检验初步研究

作者:廉哲;梁鲁宁;林雷祥;石高军;李志豪;王蔚昕;光晓俐(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摘要:本文建立了一种基于磁性的激光打印墨迹检验方法,通过对国内常见的75种激光打印机形成的打印墨迹进行检验,发现约15%的打印墨迹中存在磁性物质,其中佳能、惠普品牌墨粉中添加磁性物质情况更为常见。经磁性扫描,发现这些磁性物质均匀分布于墨迹中,其磁性和分布较稳定,随时间变化不显著。对不同型号打印机,其墨迹磁性强度存在差异。通过墨迹中磁性物质的有无和磁性强弱可将墨迹分为3类。选取一种磁性墨迹进行了污损和老化实验,结果表明本方法也可为污损文件检验和字迹显现提供重要信息。这种方法快捷无损,是一种较好的文件预检验方法,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关键词:激光打印;墨迹;磁性;区分率;污损文件;磁性扫描;

基金资助: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5、针式打印机打印印文案例剖析

作者:吴越玥;李全海;韩昊(湖州市公安局)

摘要:在印章印文检验工作中,常见的印文伪造方式有彩色激光打印、彩色喷墨打印等,针式打印印文的案例出现较少。针式打印印文的油墨附着特征与印章盖印特征相似,若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易将其误认为盖印形成。本文在一起涉嫌伪造印章印文案件的检验中,通过观察检材印文的打印缺陷特征,采取侧光检验和比对检验等手段,判定其形成方式为针式打印,成为判断印文真伪的关键。文章探讨了针式打印印文的特征及检验要点,为此类案件的检验鉴定提供了参考借鉴。

关键词:文件检验;印文形成方式;针式打印印文;印章盖印印文;

6、加权保真与稀疏约束的混合噪声鲁棒人脸超分辨率算法

作者:吴文强;唐松泽(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学院)

摘要:目的 当人脸图像受到混合噪声(典型的如加性高斯白噪声和脉冲噪声混合)污染时,生成高分辨率人脸就成了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本文拟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一种基于加权保真和稀疏约束的鲁棒人脸超分辨率算法。方法 在数据保真项中引入加权矩阵来准确表征重建剩余残差的分布。此外,为了稳定最优权值,引入表示系数的稀疏先验作为正则项。最后,将加权重建残差和表示系数的稀疏约束统一到变分框架中,该变分框架在抑制混合噪声干扰的同时,获取高分辨率的人脸图像。结果 在公共人脸数据库FEI上进行了对比实验,结果表明,在峰值信噪比、结构相似性度量等方面本文算法均优于现有的人脸超分辨率方法。结论 该算法能有效抑制图像中的混合噪声,且能恢复出足够多的细节,验证了加权与稀疏约束在混合噪声干扰下实现人脸图像超分辨率的可行性。

关键词:人脸图像;混合噪声;加权矩阵;邻域嵌入;稀疏表示;鲁棒性;超分辨率;

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BK);江苏省公安厅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7、超高效液相-串联质谱法同时检测血液和尿液中15种降血糖药

作者:刘永涛;张文芳;覃仕扬;乔静;杨士云;孙全刚(1. 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庭毒物分析公安部重点实验室2. 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摘要:目的 建立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同时测定血液和尿液中15种降糖药物(二甲双胍、维达列汀、苯乙双胍、罗格列酮、西他列汀、吡格列酮、甲苯磺丁脲、妥拉磺脲、格列吡嗪、格列齐特、格列本脲、格列美脲、那格列奈、格列喹酮、瑞格列奈)的分析方法。方法 分别用乙腈对血液和尿液样品沉淀蛋白过膜后,采用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测定。色谱柱为Agilent Eclipse Plus C18色谱柱(2.1 mm×100mm×3.5μm),有机相为0.1%甲酸甲醇溶液,水相为5 mmol/L乙酸铵和甲酸水溶液,进行梯度洗脱;流速为0.3 mL/min,采用电喷雾正离子模式,选择反应监测方式(SRM)检测。结果 15种药物在血液和尿液中在低浓度(0.5~10 ng/m L)至高浓度(200~1000 ng/m L)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R~2均大于0.998。二甲双胍提取回收率为28.1%~42.9%,其余14种降糖药物提取回收率在60.8%~119.0%之间;二甲双胍在尿液中检出限为5 ng/mL,其余14种药物在血液和尿液中的检出限均低于2 ng/m L。15种药物在血液和尿液三种添加浓度中日内...更多

关键词:降血糖药;血液;尿液;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

基金资助:公安部科技强警基础工作专项项目(2019GABJC32);

作者:白雪;张哲;李晨佳;宋文;李英;莫晓婷;尚蕾;李万水;叶健(1.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2. 河北医科大学3.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摘要:目的 为GA118-24B遗传分析仪检测9色荧光STR扩增产物建立Matrix体系。方法 以pUC18载体为模板,设计引物扩增获得9个荧光标记颜色、长度在75~190 bp之间的DNA片段。扩增产物经纯化和混合后,以GA118-24B遗传分析仪电泳得到DNATyper9C Matrix文件。结果 扩增所得的9个DNA片段长度分别为75、90、105、120、130、145、160、175和190 bp,所构建的Matrix文件能够有效消除不同荧光染料间的干扰和渗透。结论 建立了简单有效的Matrix构建方法,为新开发的国产化试剂使用GA118-24B遗传分析仪检测奠定了基础。

键词法医物证学;9色荧光;矩阵校准物;短串联重复序列;

基金资助: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YFC3300104);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9、硝基稀料引燃海绵放火案的GC-MS检测

作者:李秀娟;李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摘要:将痕量硝基稀料洒在海绵上实施放火行为,而现场未遗留稀料样品,这类案件在取证上比较困难,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意外火灾。本文采用气相色谱-质谱(GC-MS)联用技术对X-1硝基稀料原样、稀料燃烧残渣及稀料-海绵燃烧残留物进行分析,并结合红外光谱分析,研究海绵载体浸有硝基稀料时燃烧残留物的特征组分。结果表明甲苯-2,4-二异氰酸酯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是除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和间二甲苯之外的稳定成分,不受提取时间影响。燃烧残留物在保留到第五天时仍能检测到甲苯-2,4-二异氰酸酯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该研究结果对硝基稀料引燃海绵放火案的侦破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对于判断是意外火灾还是蓄意放火的鉴定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关键词:火灾;聚氨酯泡沫塑料;硝基稀料;燃烧残留物;气相色谱-质谱(GC-MS);

基金资助: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E);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ZKJJPY201714);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院级培育项目;

10、高温条件下钳剪痕迹特征的变化及对同一认定的影响

者:李大武;臧泰琦;周昊;冯钟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痕迹检验鉴定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

摘要:目的 在纵火案中受高温影响工具痕迹表面极易发生改变。本文通过对金属材料在不同温度下表面痕迹改变特点的研究,为工具痕迹的检验鉴定提供可靠的依据。方法 采用钢丝钳对常见的铝丝、铜丝和铁钉进行剪切,将三种金属断头痕迹分别在恒温500℃和600℃条件下加热30、60、90、120 min,并利用SEM、XRD和比对显微镜对剪切痕迹的变化进行观察和表征。最后对加热后的铁钉和铜丝进行酸洗,并进一步观察酸洗后的痕迹形貌变化。结果 实验结果表明三种金属检材在500℃恒温条件下加热120 min以内线条痕迹仍然可以对接;在600℃条件下加热30、60 min时基本不影响线条痕迹的同一认定;金属检材经过高温后形成的氧化物会遮挡痕迹线条,经过酸洗后可以对线条痕迹进行有效恢复,可继续开展线条痕迹的同一认定。结论受高温影响金属痕迹的表面容易发生高温氧化,进而导致工具痕迹特征的部分缺失,影响检验鉴定。通过化学处理法,可以对工具痕迹特征进行有效恢复。

关键词:痕迹检验;钳剪痕迹;高温加热;痕迹特征;同一认定;

基金资助:痕迹检验鉴定技术公安部重点实验室(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资助课题(HJKF201911);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2016XCW2K03);

11、氟胺酮及其代谢物去甲氟胺酮在大鼠体内分布及代谢降解规律研究

作者:蔡玉刚;米兰;吴永富;邹多生;黄叙金;王燕军;代勇(1. 泸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2. 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3. 四川警察学院)

摘要:目的 建立生物样品中氟胺酮及其代谢物去甲氟胺酮的检测方法,研究氟胺酮及去甲氟胺酮在大鼠体内降解规律及脏器分布特点。方法 利用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HPLC-MS/MS)检测生物样品中氟胺酮及去甲氟胺酮;40只SD大鼠随机分为4组,禁食12 h,按0.045 mg/kg氟胺酮灌胃给药,第一组给药后不同时间点采集大鼠尾静脉血,第二组作为血液对照组;第三组给药1 h后处死,取血、心、肝、肺、肾、脑、脾、肌肉,经快速溶剂萃取提取后检测氟胺酮和去甲氟胺酮含量,第四组作为内脏空白对照组。结果 建立了生物检材中氟胺酮及代谢物去甲氟胺酮的HPLC-MS/MS检验方法,该方法氟胺酮及去甲氟胺酮在0.02~200 ng/mL(ng/g)浓度范围内线性关系良好,相关系数大于0.992 2,方法回收率大于82.06%。氟胺酮进入体内后,迅速分布代谢,在0.5 h内达到血液最高浓度。氟胺酮在体内的分布特点为:血>肝>脾>肾>肌肉>脑>肺>心脏,去甲氟胺酮的分布特点为:血>肝>肾>肺>脾>肌肉>心脏>脑。结论 所建立的方法...更多

关键词:氟胺酮;去甲氟胺酮;快速溶剂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体内分布;代谢降解;

基金资助:四川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S);四川省公安厅厅级科研创新项目(2020SCYY01);

12、红外差谱技术检验掺蔗糖冰毒

作者:李鹏;胡琨;单绍东;张秀秀;王晶(德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研究中心)

摘要:将红外差谱技术应用到掺蔗糖冰毒的检验中,解决蔗糖对甲基苯丙胺盐酸盐谱峰干扰问题,实现对掺蔗糖冰毒的快速定性分析。按不同质量比例配制蔗糖和甲基苯丙胺盐酸盐样品,分别进行红外光谱检验,利用红外差谱技术处理分析样品的红外谱图,与甲基苯丙胺盐酸盐标准品进行匹配比对。结果表明在冰毒掺蔗糖比例≤90%时,红外差谱技术能够很好扣除蔗糖谱峰对甲基苯丙胺盐酸盐谱峰的干扰,得到与甲基苯丙胺盐酸盐标准品匹配度高的红外光谱图;掺蔗糖比例大于90%时,差谱后的谱库可以得到甲基苯丙胺盐酸盐的部分特征峰。利用红外差谱技术可以很好地对掺蔗糖冰毒检材进行快速定性分析,并对检材中掺蔗糖的比例做出预估。

关键词:红外光谱差谱技术;毒品检验;掺假毒品;快速检验;

13、不同年龄阶段人的硅胶仿生指纹印泥痕迹特征

作者:蒋焕;陈立宏;李俐明;张嘉兴;刘发福;熊向阳(1. 吉林警察学院2.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3.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4. 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5. 喀什地区公安局6. 辽源市公安局)

摘要:研究不同年龄阶段人的硅胶仿生指纹膜印泥痕迹特征与真实指纹印泥痕迹特征的差异,为识别硅胶仿生指纹印泥痕迹提供依据。分别制作青年、中年、老年三个年龄段各100名人员的硅胶仿生指纹膜,然后用硅胶仿生指纹膜和同一手指在相同情况下蘸取印泥,分别以轻、中、重3种力度在A4纸上垂直按压形成印泥指印,比较硅胶仿生指纹膜印泥痕迹与真实指纹印泥痕迹的特征差异。结果表明不同年龄阶段人的硅胶仿生指纹膜印泥痕迹在空白特征、断裂特征等方面差异明显,青年组硅胶指纹膜相对质量高,得到的指印效果也好,随着年龄增长,纹线断裂等特征呈增多趋势,至老年阶段纹线断裂痕迹明显,印痕模糊不清,瑕疵也较多,与真实指纹痕迹的区别最明显。两者之间的特征差异可以帮助识别硅胶仿生指纹印泥痕迹。

关键词:指纹;硅胶仿生指纹膜;印泥痕迹;特征差异;年龄;

作者:江煜灵;汤志成;袁红;黄木清(1. 东莞市公安局2. 广州高盛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目的 通过对X-Pure 96 Plus微量DNA自动提取工作站用硅珠法及磁珠法(磁棒式)两种提取方法测试,探讨该工作站的提取灵敏度、纯化能力和对检材的适应性。方法 以2800M标准DNA及新鲜人血制作样本,经X-Pure 96 Plus微量DNA自动提取工作站对所选两种方法的提取灵敏度及纯化能力进行测试。结果 X-Pure96 Plus工作站硅珠法及磁珠法两种提取方法的提取灵敏度和纯化能力都达到较高水平,硅珠法的纯化能力更强,而磁珠法的提取灵敏度稍优。结论 该工作站具有较强的纯化能力和提取效率,可针对不同检材选择合适的提取模式,能极大提升DNA提取的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法医物证学;自动化提取;硅珠法;磁珠法;灵敏度;纯化;

基金资助:2020年度广东省刑事技术“双十计划”重点攻关项目;

15、Y染色体遗传标记的法医学应用及展望

作者:明天悦;蒋礼蓉;刘京;畅晶晶;侯一平;张广峰;王正(1.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2.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摘要:作为男性特有的性染色体,Y染色体因父系遗传的特征在法医物证鉴定中具有独特的应用价值。近年来,随着检测技术的发展和分析手段的研发,Y染色体上的多种遗传标记得到了进一步探索,例如应用于家系排查的Y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Y-chromosome short tandem polymorphism,InDel)。Y染色体遗传标记在法医学家系排查、混合斑检测、群体分析以及人类迁徙等方面的研究进展显著。本文将从Y染色体遗传标记、检测方法及其在法医学领域的研究与应用进行综述,旨在为后期相关研究及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法医遗传学;Y染色体;短串联重复序列;单核苷酸多态性;插入/缺失多态性;新一代测序技术;

基金资助: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法医遗传学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2021FGKFKT03);

16、一起性侵案件中精子细胞二次转移的关联及分析

作者:高林林;顾露芽;徐红伟;徐亮;王国辉(1. 杭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2. 淳安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3. 建德市公安局)

摘要:细胞的二次转移会影响DNA检验结果的解释及证据应用。本文通过积案中一份保存近20年的生物检材的检验,判定该生物检材载体上的精子细胞是在洗涤过程中死者母亲内衣上遗留的死者父亲的精子发生了二次转移所致。本文就二次转移的特征和对法医DNA检验的启示做了探讨,指出在性侵案件检验中应注意该类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对DNA结果(尤其是有疑问时)要进行多维度的综合分析。

关键词:法医物证学;二次转移;精子细胞;STR;

17、法医DNA实验室剪刀清洗和防污染探析

作者:蔡鸿勇;高林林;谢炜(1. 杭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2.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摘要:目的 探索一种法医物证检验过程中简捷有效的剪刀清洗方法。方法 取50把洁净剪刀,用于重度污染(20把)和轻度污染(30把)模拟试验。在重度污染模拟组的每把剪刀刀刃处涂抹血液并于室温晾干后平均分为A、B两组,A组采用清洗机直接清洗,B组采用84消毒液浸泡后再以清洗机清洗;而轻度污染模拟组的30把洁净剪刀,以每把剪取血斑样本后平均分为C、D、E三组,C组用装有去离子水的喷壶喷洗刀刃,D组用酒精棉擦拭刀刃,E组不做任何处理。用植绒拭子擦拭所有剪刀刀刃,采用磁珠法提取DNA并实时定量,PCR复合扩增与毛细管电泳获取STR分型。结果 B组除1例特殊情况外其余均未检出STR分型,D组均未获得完整STR分型,其余3组均获得部分或完整STR分型。结论 84消毒液浸泡加清洗机清洗可以有效降低实验室剪刀污染。应杜绝重复使用剪刀且只能在样本确定的区域剪取。

关键词:法医物证学;DNA污染;剪刀清洗;

18、交通肇事车辆轮胎印痕特征融合识别与应用

作者:赵冬;龚标(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

摘要:轮胎印痕是交通肇事案件现场常见痕迹物证,在勘查鉴定中应准确识别其特征。选取五个重新鉴定案例为研究对象,对前次鉴定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对重新鉴定的思路、方法进行阐述,总结轮胎印痕种类特征及个体特征的识别、评价方法及鉴定意见表述规范,在此基础上提出轮胎印痕特征识别比对流程,形成交通肇事车辆轮胎印痕特征融合识别方法,以期为勘查及鉴定实践提供借鉴。

关键词:轮胎痕迹;轮胎花纹;特征识别;鉴定;交通事故;

基金资助:公安部科技强警基础工作专项(2019GABJC25);

19、DNA技术在入室盗窃案中的应用分析

作者:任文彦;陆春;吴微微;郝宏蕾;苏艳佳;傅燕芳(浙江省公安物证鉴定中心浙江省刑事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

摘要:目的 分析入室盗窃类案件中提取的现场生物检材,为提高DNA技术侦破入室盗窃案件的应用成效提供参考。方法 收集近两年在本文所涉行政区内提取并送检的202起入室盗窃案的349份检材,对其检验比中情况进行分析,探讨勘查人员、提取部位及送检时间对有效检出率和案件比中率的影响。结果 202起入室盗窃现场提取的349份检材中,70份检出有效分型,有效检出率为20.06%;比中30起案件,案件比中率为14.85%。不同勘查人员的有效检出率和案件比中率具有统计学差异,反映了勘查质量的高低。不同提取部位的有效检出率和案件比中率也存在差异。随着送检时间延长,有效检出率和案件比中率都会下降,提示提取后应尽快送检。结论 入室盗窃案中检材有效检出率和案件比中率与勘查人员、提取部位、送检时间等因素有关,日常工作中需合理提取,及时送检。同时在应用DNA技术时应注意避免污染、提取所有涉案人员的物证材料、快速比对、快速反馈、分析透彻到位。

关键词:法医物证学;DNA;入室盗窃;有效检出率;案件比中率;

20、利用电子物证破获“第三方支付”疑难新型抢劫案

作者:刘万鹏;邹波;万明刚(1. 武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2.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摘要:当前,随着支付方式的转变,以扫码支付或者第三方平台转账的方式获取钱财的新型抢劫案并不鲜见。由于网络实名制的普及,此类案件较容易侦破。本文报道了一起使用他人手机、他人支付宝,并转入第三方赌博公司账户“洗钱”的抢劫案例,作案方式罕见,规避现有侦查手段,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刑事技术人员利用电子物证技术检验数名嫌疑对象手机,在一人手机中发现赌博网站登录历史,经审讯,该人供述了作案过程及案后丢弃的涉案手机。随后,在被丢弃的涉案手机中,发现受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和涉案资金信息,最终形成完整证据链,认定犯罪嫌疑人。

关键词:电子物证;抢劫;第三方支付;手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以及《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南京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字发〔201596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是财政部和教育部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以及《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精神,规范和加强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工作,提升我校自主创新和服务国家能力,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目标要求和我校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我校将围绕国家重大目标和重大社会需求,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以项目形式实施。其经费来源为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该项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第四条  成立南京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     

(一)制订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工作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并报学校批准,建立有利于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和队伍建设良性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遴选和评估委员会,组织该委员会遴选新的科研项目,审定各类项目的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审核项目经费的预、决算,评估各类项目的绩效;     

(三)研讨与基本科研业务费部署、实施、管理相关的重要事项,督促各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研究目标。     

第五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由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     

第六条  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研究目标、方案制订、项目实施和经费预算,并根据要求向南京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汇报项目执行、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第七条  项目结束时,由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绩效评估。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期提交结题申请、项目总结报告和经费决算等相关材料,报送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     

第八条  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分为理工医科和人文社科两部分,各部分项目类别设置如下:     

设六类专项,包括:原创与交叉研究培育专项、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培育专项、国防与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团队和人才专项、重大成果组织与培育专项、科技战略研究专项。     

设五类专项,包括:文科创新团队专项、基地平台建设专项、国家级课题预研专项、国际交流合作专项、中长期项目专项。     

围绕国际科学前沿、国家重大目标和社会需求,支持开展原始创新与交叉科学研究。注重具有自主创新思想的研究和实践,增强源头创新的能力,提升我校相关学科的国际竞争力。     

该专项分设原创与交叉研究培育基金、国际科技合作促进项目、协同创新中心培育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四类:     

2. 国际科技合作促进项目: 资助青年学者结合科学前沿和重大需求,与国际一流科学家和科研机构开展相对稳定的科研合作;支持积极发起、申请或参与国际和区域性的科研项目、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3. 协同创新中心培育项目: 支持已经学校批准培育、尚未获得国家或省立项支持的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培育建设。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 支持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或青年)的项目开展预研,申报者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    

支持我校科研人员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前期组织和研发工作。鼓励科研人员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聚焦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重大国际科技合作等开展工作。     

鼓励我校科研人员积极组织、参与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的前期组织和研发工作,鼓励开展面向国防科研、行业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科技创新。   

支持我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增强开展有组织科研的能力,提高我校科技创新的条件保障能力。     

该专项分设部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科研创新人才项目、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四类:     

1. 部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 面向我校部省级重点实验室设立的自主科研项目,根据依托单位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资助,考核不合格的重点实验室和获得国家专项经费或省级财政拨款的重点实验室不予资助。该项资助以项目形式立项,由实验室统筹使用。

2. 创新团队项目: 支持建设期内的教育部创新团队开展自主科研。该项资助以项目形式立项,由团队负责人统筹使用。

3. 科研创新人才项目: 支持具有较高创新水平的优秀青年人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等方向努力。     

资助开展与学校科技发展重大问题密切相关的战略研究与研讨,为学校制定科技政策提供支撑。     

资助文科内部跨一级学科的科研团队、文科和理工科之间的跨学科科研团队,或在相关学科前沿领域中从事突破性研究工作、重大基础性研究工作、重大应用性研究工作的科研团队。    

该专项分设教育部、江苏省、省教育厅、校级重点研究基地团队项目,智库建设项目和文科数据库、实验室建设项目三类,支持相关各级各类基地平台的建设运行。    

支持文科青年教师开展原创性课题预研,给予从专职科研岗位获得副教授、教授职称的教师科研启动经费。    

该专项分为德语法语精英班,精品成果学术外译,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资助三类。    

支持文科教师开展周期性长、显示度高、有原创和传世价值的科研项目,并给予相应出版经费支持。     

第十一条  各类申报项目原则上均必须进行检索、查新,避免与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竞争性选题及企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或校内其它资助项目/课题等重复安排。同时,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外,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

第十二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个项目。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教育部的通知要求,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在经费使用原则上,项目负责人负责按照项目预算使用项目经费,并接受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管,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财务管理及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项目预算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     

支付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其中,劳务费按预算列支,一般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40%,专家咨询费一般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5%)。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院所等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偿还债务、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提取管理费。

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应当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从严控制现金支付。    

第十六条  基本科研业务费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年度安排预算,核拨经费,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当年预算应在当年执行完毕。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     

第十八条  在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的相关实施工作,为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南京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字发201596号)同时废止。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利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和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应用研究课题,学院特设立“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基金”)。 第二条 创新基金项目的管理遵循“自由申报—评选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基本程序。评选立项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创新基金项目由学科与研究生处、科研处、发展与财务处统一协调管理。为规范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基金良好运作,更好地发挥基金的作用,保证基金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项目申报条件 第四条 项目申请人须是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并符合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较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理论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已经公开论证,至预期毕业至少有一年的时间。每名研究生每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参与不超过两个项目。 第五条 鼓励以项目组(成员为3-5名)方式申请,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即为项目负责人,提倡跨年级、专业等具有不同学习背景的研究生组建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中应包含申请人的导师,作为项目实施质量保证人。 第六条 所申请立项的项目选题应与学位论文联系紧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项目研究内容须具有一定的学科交叉性,且是相关领域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性。 第七条 申请者应对所申请项目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状况有详细深入了解,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指导教师治学严谨,近三年一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技术服务项目,其论文或成果具有创新性,具有较强指导科学研究的能力。 第八条 创新基金不受理已获任何其它来源资助的项目;已获得创新基金资助尚未完成者不得再次申请;获创新基金资助但未完成任务的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三章 申报与立项程序 第九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经导师同意,所在系部审核后报学科与研究生处。 第十条 学科与研究生处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由科研处、发展与财务处再分别组织业务、财务事项的评审。 第十一条 科研处成立由5名相关学科领域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经评审答辩和专家评议后,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经公示后正式公布获得资助项目名单。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人须与学院签订项目任务书。 第十二条 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年,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第十三条 每年1月份组织立项评审;每年6月份组织中期检查;每年4月份组织项目验收。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工作按申请书、任务书中的有关要求,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安排,导师应积极给予关注并提供必要的指导与监督。若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因常年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给予相应指导,可委派其他导师协助督促和指导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 项目须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研究进度记录、资金使用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修改申请书、任务书中的各项任务指标及工作计划安排。如需对上述内容进行变更,须出具书面申请,经科研处、学科与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科与研究生处有权利和义务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项目负责人每学期须提交项目阶段性成果报告书作为中期检查的依据。对逾期未交者,科研处有权停止拨付下期经费,直至中止、撤销该项目,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赔偿。 第十七条 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出国、调离、长期进修、退学等)项目负责人不能行使职责确需更换时,应出具书面报告,详细说明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具体原因并推荐新的项目负责人,经原负责人及新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审查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 若未能按申请书、任务书中的规定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各项任务指标,或在项目实施中发现研究前景不明确,无应用价值、重复研究、弄虚作假等情况。科研处将有权视情况提出警告、中止或撤消该项目,同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有权决定是否要求赔偿。 第五章 结题与验收 第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协议书要求在项目结题前一个月向学科与研究生处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成果附件材料。 第二十条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一般以答辩会议的方式公开进行。 第二十一条 若需推迟结题时间,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两个月向学科与研究生处说明理由并提交书面申请,经学科与研究生处同意后方可推迟验收。项目验收时间原则上最多推迟3个月,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2个月必须完成结题。 第二十二条 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照《防灾科技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完整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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