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课小孩子追逐打闹的照片怎么办

惩戒是老师的一个禁区,现在绝大部分老师都不会去触碰这个雷区。但确实有部分孩子特别顽皮,说教对他们完全无用。遇到这种孩子,没有老师不头痛,班级里有这么一个孩子存在,就非常麻烦,如果他只是自己不学倒还好,一旦这种孩子破坏课堂纪律,那就麻烦大了。这些孩子有无数办法在老师上课时玩出各种花样,仅仅是整顿课堂纪律就要花费老师大量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上课质量。这时候就需要家庭配合了,如果家校能够配合好,问题还能解决,但一旦家长溺爱孩子,对老师的要求置若罔闻的话,就非常难办了。上海有所小学的老师,就遇到这样的情况,班级里不是一个,而是于4个很顽皮的孩子,这些孩子不做作业,不认真上课。他们来学校就是来玩的,其主要工作就是给老师找麻烦。三年级的孩子,已经不算小了。老师对他们毫无威慑力。上课捣乱,老师让他们出去,理都不理你,老师显然也不可能拖他们出去,几个熊孩子还抱团了,上课纪律完全无法维持。其中2个孩子的家长态度还算好,老师和家长沟通后,家长也能及时教育,但家长的教育比较简单粗暴,就是直接一顿暴打。这些孩子也不怕打,反而把老师恨上了,回到学校变本加厉地折腾,让老师烦不胜烦。另外两个孩子家长更过分,基本不管。无论是班主任老师还是任课老师,都向年级主任,教导处,乃至校长不止一次地反映了情况,但于事无补,领导们也没解决办法,只能和稀泥。最后学校只能承诺老师,这几个孩子的学习成绩不算考核指标,但问题的重点不在这里,而是这几个孩子折腾得其他孩子也没办法正常上课。通常情况下,一节课有大半节课是用来维持课堂纪律的。这教学质量能够保证才是怪事。从一年级开始,这个班41个孩子,到了三年级还剩下23个。其他孩子有办法的换班,没有办法的转学,剩下的都是完全没路子没办法的。家长们也很清楚问题在哪里?和老师并没有太多的关系。他们只能联名向学校施压,并向有关部门投诉学校。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学校也无可奈何,有关部门倒是派专人过来调查了。仅一天时间,调查者就完全明白怎么回事了,于是留下几句不痛不痒的话,施施然地回去了。9年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两面大旗下,这些熊孩子毫无顾忌。谁也拿他们没办法。家长们最痛恨的是你自己不学也没关系,但别影响别人啊!甚至有家长在学校接孩子放学的时候,专门堵着那几个捣蛋鬼,从而引起双方家长直接冲突。当地警署也处理了好几起类似冲突事件了,但并没有能够解决问题。不知道那些教育专家对此事有何看法,能够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图源:图虫创意不少中小学都有一条规定:校园内严禁高声喧哗、追逐打闹。于是,在一些学校,下课后学生们不敢蹦跳,不敢说笑。因为老师要求孩子们养成“轻言细语、轻手轻脚”的“好习惯”。我还听说有的班主任甚至不许学生课间随意出教室门,除非上洗手间。孩子们只好乖乖地坐在桌位上,当然,如果能做作业,在老师看来就更“乖”了。对这条规定我一直不理解,正值活蹦乱跳的年龄,孩子们“高声喧哗”“追逐打闹”不是很正常吗?我想到我小时候,无论读小学,还是中学,一下课我和小伙伴出了教室,便打打闹闹,你蹭我一下,我推你一下,特别亲热,也特别开心。当然,有时候推着搡着可能也生气,但不一会儿又嘻嘻哈哈了。即使真的打起来了,你压着我,我又反过来压着你,有时候身上因此紫一块青一块的,但第二天就和好如初了。几十年后相见回想起来,那不过是“童年趣事”一件。如果谁非要说这是“校园霸凌”,我只能说他要么无知,要么故意混淆概念。设想一下,大自然草木萌发,鸟语花香,生机勃勃,校园内却没有“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寂静无声,这是学校呢,还是教堂?或是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所谓“高声喧哗”,就是孩子们大声说笑,声音嘈杂;所谓“追逐打闹”,就是孩子们你推我搡,互相嬉戏。这不是孩子天真烂漫、纯真无邪的自然呈现吗?为什么要禁止呢?孩子们的天性就是爱说爱笑,爱打爱闹,如果孩子整天沉默寡言,没精打采,做父母的倒会很着急:“这孩子怎么了?是不是病了?”可我们的老师,却不许孩子在校园“高声喧哗”“追逐打闹”,这是不是有些不对劲儿?(1989年春天,四个高二男生把我压在下面)我实在想不通,这种规定的依据何在?我查了查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守则》,没有这样的要求,只有一句:“公共场合不喧哗”。我理解这里所谓的“公共场合”指的是大街、影剧院、会场、博物馆之类的地方,在这些地方“高声喧哗”会影响公共秩序,也是对别人的不尊重。但“校园”显然不属于《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守则》中说的“公共场合”。孩子们憋了四十分钟,下课后大声说笑,有什么关系呢?对于“严禁追逐打闹”的规定,我理解学校主要还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的。现在的孩子,一个个都很娇贵,尤其是现在的一些父母,孩子稍有一点皮肉伤,就会找到学校闹。当然,孩子们有时候闹起来的确没轻重,失手造成身体伤害的情况也的确存在。所以,学校干脆规定“严禁追逐打闹”,这是可以理解。但我依然认为,简单地“严禁”是不妥的。我们的着眼点不应该是“管理方便”“不出事”,而是应该引导孩子,将他们的行为予以合理的规范。我当班主任时,从不禁止学生打闹,相反我经常还和孩子们一起“打闹”,比如摔跤、斗鸡,等等。但我们的《班规》有一条规定:“不得在教学区里打闹,不得带着器械打闹。”规定地点,只能徒手——这就保证了“追逐打闹”的安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这样的话贴在不少学校的墙上,但往往一到关键时候,这些话都成了“一切为了管理方便”。怎样才能既保证孩子安全又维护学校秩序,同时还能尊重儿童的天性呢?我建议学校将规定加个状语,改为:“上课和集会时不得高声喧哗,教学区内不得追逐打闹。”(1989年春天,我和学生斗鸡)允许学生有条件高声喧哗和追逐打闹,绝不是培养没有教养的野蛮人,而是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他们像花儿一样自由自在地开放罢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不教会他们文明的举止和尊重他人的行为习惯。这是两个概念,不可混淆,不能对立。这和一些学校倡导培养“淑女”“绅士”也不矛盾。关键是,要教会学生什么时候可以无拘无束地释放天性,什么时候应该尊重他人与公共秩序。事实上,真正淑女、绅士,在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场合是优雅肃静的,而在户外活动则活泼大方。青年毛泽东曾说:“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后来他在延安给抗大题词:“团结、紧张、严肃、活泼。”但我们现在一些孩子恰恰相反——该文明的时候野蛮,该“野蛮”的时候却“文明”;该严肃的时候“活泼”,该活泼的时候却严肃。当然,学校允许孩子“追逐打闹”,还要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学生家长们的理解与支持。做父母的要想明白一个常识:孩子不摔跤是长不大的!这里磕磕那里碰碰,正是成长的常态。甚至我可以夸张地说,孩子胳膊腿上一处处跌伤的疤痕,是他成长的记号。家长千万不要用狭隘的“安全观”束缚了孩子在校园自由地奔跑!不许孩子“追逐打闹”就是阻碍他成长为一个勇敢健康的强者。几年前,一位小学老师告诉我,她班上一个孩子的父亲,是一位企业老总,时间比较灵活,所以时不时爱往学校跑。最初老师以为这位父亲是有什么事,或者他的孩子有什么特殊情况需要请老师关照。后来这父亲说:“没事,我就喜欢到学校来,因为学校有孩子,这种热闹鲜活的气氛太好啦!我是来享受的。”他还说他“听到孩子们的喧闹就觉得自己也年轻了”。(2011年冬天,我和学生在校园嬉戏打闹)身为老师,每天置身于孩子活泼的身影和无邪的说笑中,该是多么幸福!苏联著名教育家阿莫拉什维利说过一句非常朴素、深刻而又动情的话:“谁爱儿童的叽叽喳喳声,谁就愿意从事教育工作;而谁爱儿童的叽叽喳喳声已经爱得入迷,谁就能获得自己职业的幸福。”可以说,没有“叽叽喳喳”就没有了教师的幸福;还可以说,没有了“叽叽喳喳”,就没有了完整的学校。甚至可以并非夸张地说,禁止了孩子的“高声喧哗”和“追逐打闹”,就扼杀了一个民族未来生机勃勃的创造力。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镇西茶馆(ID:zhenxichaguan)”,作者李镇西。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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