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の味商标有没有被注册人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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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味竹炭包注册商标的属于第几类,有没有链接下载
想注册个商标来给竹炭包贴商标,应该注册第几类,有没有数个WORD文档可以下载啊
提问者采纳
您是只是想要一个商标而已呢?还是后期需要将做为一个品牌来进行长期运营的呢?我想凡是作为一个企业来说,肯定都是后者,那么您肯定是要全面保护自己的品牌,那就要在相关联商品和服务上进行全面保护:1、第一类,0104群组:活性炭【曾有他人申请过“竹炭(活性炭)、活性炭(竹炭)”等商品】;2、第四类,0403群组:引火物,【曾有他人申请过“竹炭(燃料))”等商品】3、第五类,0501群组:药用木炭【曾有他人申请过“药用木炭(竹炭)”商品】4、第二十类,2005群组:竹木工艺品【曾有他人申请过“竹炭工艺品”商品】5、第三十五类,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替他人推销等服务项目。为避免造成消费者的误认,35类也是必须注册的,以上类别,个人认为均需注册,如被他人注册,随着企业的发展,极大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从而给企业未来发展过程中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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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和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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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炭包 是用于净化空气用途的吧?是属于第一类的。你需要的WORD文档是什么?中国金牌商标转让网 提供以上信息。
具体可以登录到国家商标局网站查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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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假冒黄酒、米醋系自来水里加配料
黄酒、米醋都是自来水里加配料,还有防伪标记
  本报记者 陆季惠
  中国江苏网12月11日讯
“恒顺”牌袋装香醋600箱、宝鼎“天鱼”牌米醋880箱、“金枫”牌枫泾黄酒4072箱……以上这些并不是某超市的销货清单,而是一个黑作坊老板的出货帐目表,这些香醋、米醋、黄酒都是在自来水添加香精、醋酸、色素勾兑而成,灌入一个个回收来的瓶子中,再贴上标签和防伪标记。园区法院近日对这起特大制售假冒调味品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
  外出打拼谋财路
  生于1978年的卞志远是福建永泰人,成长于一个农民家庭,父母都是本本分分的庄稼人,家中弟兄三人,他排行老三。自幼念书到小学毕业,因为无心继续求学,便跟着父母务农。1998年时,听说许多外出打工的老乡都发了财,卞家几兄弟的心思也开始活络起来。经得父母同意后,三兄弟带着仅有的家当北上闯荡。一晃数年间,在武汉、江苏等地辗转打工,换了好些工作,但由于学历低,始终只是求个温饱而已。
  2006年时,三兄弟来到苏州经营南北货生意,大哥卞志宏、二哥卞志高去了吴江打拼,而卞志远则在苏州横塘一个菜市场里租了个小摊位,专营各种调味品。可是由于初涉商场没有经验,做了不到一年时间,这个本就不大的生意也因为经营不善而被迫关张歇业了,之前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本钱也赔了个精光。
  一时潦倒的卞志远为了维持生计,来到吴江当了一名货运司机,可是起早贪黑、长途奔波的工作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大的收入,这让一心想挣大钱过好日子的卞志远渐渐对这份工作失去了兴趣。
  参与开设赌场获刑
  这时,他常去运货的酒厂王老板对他说:“小卞啊,你帮我运货也有一年了,看你人不错,我现在有个发财的好机会,愿不愿意跟着我一起干?”正愁不能挣大钱的卞志远自然一口答应了下来,事后才知道,原来王老板所谓的“发财大计”其实就是跟几个朋友一起开“地下赌场”,由于聚赌风险高,很容易引起警方注意,因此需要随时变换场地并查探风声,而王老板找到卞志远,正是需要他负责开车和看场。虽然知道赌博是犯法的,但卞志远心想:反正我只是开车和看看场子,自己又不赌,应该没事的。一番自我安慰之后,卞志远就正式“上岗”做起了他的发财梦。可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正逢警方加大了打击赌博犯罪的力度,他们的行为很快落入警方的视线,不久后的10月8日,警方就在一处民宅内查获了这群人,当场搜缴赌资就达到三十余万元。卞志远非但没有挣到大钱,反而因为参与犯罪,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当时,他的女儿刚刚出生不久。
  刑满释放结识“贵人”
  时间匆匆而逝,一晃一年时间就过去了,卞志远也刑满释放回到了家里。看着已经快两岁女儿和辛苦操持家务的妻子,心里也不免有些懊恼,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这么轻易就相信他人,陷入歧途,如今两手空空,以后一家老小的生活不知如何着落。转眼到了2010年的年初,看着自己两个哥哥在吴江做南北货生意做得颇为兴旺,于是他也想着在苏州重操旧业,继续做调味品生意。可是时隔数年,已经不再是他当年那个行情了,手头那点积蓄,想在南环桥批发市场租个摊位都很困难,更别说进货、运输,这一切都要花钱。卞志远失望之余,整天在市场里四处闲逛,时间长了,他发现有个40多岁的男子开着辆厢式货车经常拉着米醋、酱油等调味品来市场里卖,生意挺红火,再一打听,这些调味品的价格便宜得离谱。曾经经营过调味品生意的卞志远一听就知道这里头有猫腻,于是他找了个机会跟那个男子搭起了讪,那中年男子自称是张老板,一直就是做调味品批发的,熟悉一些之后,听说卞志远以前也是做调味品生意的,张老板故作神秘地说:“其实我的货都是差的!”卞志远一听便明白了,原来张老板批发的这些货都是假冒的,换上名牌产品的包装以假乱真,所以价格才会出奇地便宜。
  “贵人”传授调味品秘方
  2010年5月,由于一直租不到合适的摊位,卞志远便打算从张老板那边进货,再转手卖进市场赚取差价。随后的两个月里,卞志远就在吴中区郭巷镇一小区内租了一间车库作为仓库,从张老板处购进醋、酱油等数百箱并转手牟利,直到7月份的一天,张老板突然找到他说:“我要回张家港老家去了,这生意不想再做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如果感兴趣的话我可以教你如何调配醋和酱油,还有一些设备、包装材料都可以低价给你。”卞志远听完也动了心:本来从张老板处进货转手,差价不大,因此利润也就不高,总是不如自己能调配来得赚钱。于是,他便答应了张老板,花25000元盘下他所有设备和包装材料,而张老板也信守承诺将醋和酱油的配制方法和调配比例毫无保留地教授给了卞志远。
  由于当时租的仓库在居民小区内,人流密集且不够隐蔽,因此8月份卞志远便以每年一万四千元的价格另租了郭巷镇乡下一处偏僻破落的厂房作为作坊配制假冒醋类产品。不久后,为了丰富产品品种,他又利用以前在酒厂开车时学到的勾兑老酒的技能,做起了假冒黄酒的配制。同时,他还与他人合伙,提供场所让老乡关某配制假冒酱油、酱料和辣酱等产品。甚至还让其二哥卞志高在其作坊内以次充好假冒名牌味精、鸡精等产品。整个黑作坊的产品种类相当丰富,基本上涵盖了市场上所有主要的调味品,而他就主营醋类和黄酒。
  惊人账目被查获
  这些假冒调味品价格十分低廉,比如一箱30袋装(340ml/袋)的“恒顺”香醋才卖15元;40袋/箱装的“枫泾”黄酒每箱卖17元;60袋/箱装的上海“宝鼎”米醋每箱才18元。价格低廉使得这些产品十分“畅销”,因此他们不得不雇了辆车来送货。由于成本低,利润丰厚,这伙人变得肆无忌惮,甚至在存放产品的仓库两次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情况下依然不停止假冒调味品的生产,并通过不断变换存放地点来躲避执法部门的追查。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警方在有关人员的举报下,顺藤摸瓜一举查获了这个制售假冒伪劣调味品的黑窝点,日,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卞志远租住的厂房内查封扣押其为销售而生产的价值人民币1968元的“恒顺”牌袋装香醋336包,“金枫”牌枫泾黄酒16箱。在现场查获的原料清单中,各种香精、色素甚至“一滴香”之类的原料都赫然在目。
  据被告人卞志远自己介绍,他制造的醋所使用的原料主要是自来水、醋酸和焦糖色素,再配以各种香精来区分不同品种,有时觉得不够酸就多加点醋酸,觉得颜色不够就多用点色素。包装所用的标签和膜做得很像,连防伪标记都有,这些都有专门渠道购买,甚至只要打个电话,就有人会主动送货上门,如果觉得不够逼真,随时都可以退换货,包装所用的玻璃瓶倒都是“真货”,那可是货真价实原厂的瓶子,都是通过废品收购站收购来经过清洗再使用的,因此制造好的成品单从外观上看,足以以假乱真。制造黄酒的原料主要是自来水、食用酒精和黄酒香精等,偶尔也会用一些色素,包装的来路和醋差不多,黄酒的瓶子在一些酒店就能轻易搞到。另外据他所知,他老乡调配酱油所用原料一般是自来水、味精,食盐和一种不知名的调色剂,按照配比浓度调成不同的酱料,然后贴牌上诸如“海天”、“家乐”、“美极”、“雀巢”、“李锦记”等品牌的标签来出售。只有他二哥卞志高配制的味精、鸡精等都是用的真货,一般是收购一些档次极低的品牌货,然后重新拆分包装在高档品牌的包装中出售。总之他们作坊生产的大部分东西都是假冒的,他们自己家里人是从来不吃的。
  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再获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2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卞志远为销售营利,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苏州市吴中区郭巷镇出租厂房内,在其自行生产的黄酒、醋等商品上使用与“金枫”牌枫泾黄酒、宝鼎“天鱼”牌米醋、“恒顺”牌香醋、陈醋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向下家销售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中“金枫”牌枫泾黄酒4072箱、宝鼎“天鱼”牌米醋880箱、“恒顺”牌袋装香醋600箱、“恒顺”牌瓶装陈醋100箱,实际销售数额为人民币96544元。被告人卞志远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卞志远的辩护人称“被告人社会危害性较小,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产品只在本地销售,销售量不大,造成危害不广……”根据公诉人的举证,被告人在数月间就销售假冒黄酒、醋类等调味品多至几千箱,而被告人生产的这些假冒调味品在生活中应用广泛,销售量大,严重危害了食品安全和人身健康,因此公诉人当庭表示不赞同并驳斥了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主观恶性小的观点。
  法院认为,被告人卞志远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其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对于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的意见,法院认为,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但在本案中,被告人卞志远系在司法机关已掌握其假冒注册商标的罪行后被抓获的,其向司法机关供述的罪行亦为其所犯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并非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故不能认定为自首。最终,园区法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卞志远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
  案件告破后,受害单位上海宝鼎酿造有限公司向苏州的司法机关表示了感谢,该公司是一家中华老字号企业,其“天鱼”品牌是上海著名商标,“天鱼”米醋是上海名牌产品,该公司未对外界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授权。被告人的造假行为不仅对该公司的市场造成了影响,同时也极大损害了公司利益,作为一家老牌企业,他们同时表示希望严厉打击类似造假行为,还消费者一个安全、有序的市场。
  (本文感谢园区法院潇潇支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链接&&&
  11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裴显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就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回答了记者提问,其中说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可能触犯了多个罪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可适用的罪名虽然包括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多个罪名,但根据证据情况和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常会选择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甚至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究竟如何定罪,要看所犯罪行与哪项罪名的构成要件相符合。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在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对“塑化剂”、“地沟油”等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及时有效打击犯罪。
  园区法官表示,如果涉案的假冒调味品危害到人身健康,一旦达到犯罪标准,此案中的被告人则可能受到以危害食品安全罪名义的起诉。
作者:&&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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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C)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关中·味有没有注册商标_百度知道
关中·味有没有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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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味在43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餐厅餐馆)以及29类以果蔬为主的小吃、30类以米,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都有近似数据不能注册。
再食品相关的 是没戏了得
在餐饮上面已经注册了 ,可以帮你查询一下别的
要有详细产品信息才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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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味汁源有没有注册商标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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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注册过哦,你是想用在什么产品上面呢?
加盟靠谱吗?
找加盟的话最好是要找注册过商标的,能更好的进行品牌的保护,这样会有保障,没有注册过要是被别人告侵权就会很麻烦的。
那我看见外面好多味汁源的加盟店
没有注册过商标就开始做加盟连锁的肯定有啊,只是他们还没有意识到品牌保护的重要性,一旦卷入纠纷,肯定非常麻烦的,后期的维权成本是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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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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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查询 目前没有发现被注册过,(所有的行业商品)不过这个名字用在某些商品商品上有表述直接的意思,比如调味品,可能会被驳回还请慎重,建议谐音维汁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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