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办理手机业务次日生效之遗嘱什么时候生效效

移动业务查询代码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3页免费2页免费41页免费15页免费5页免费 2页免费72页4下载券78页1下载券172页2下载券2页2下载券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3页免费15页1下载券43页免费3页免费5页免费
移动业务查询代码|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我在农行办理了纯商业贷款,上个月申请了用公积金按月冲还,冲了一个月,现在想取消,如何办理手续?在公积金中心是否可以办理?办理后是否当日生效?
欢迎您来到金斧子!
滚雪球 - 金斧子旗下手机理财神器
金斧子微信公共平台
当前位置:
&& &&问答详情页
我在农行办理了纯商业贷款,上个月申请了用公积金按月冲还,冲了一个月,现在想取消,如何办理手续?在公积金中心是否可以办理?办理后是否当日生效?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共&1&个回答
您好,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需终止委托的,可办理终止委托,但在终止委托的后一年内不得就该住房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办理终止委托时,提取还贷人应与原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终止委托自办理后次日生效。
还有疑问?继续提问五分钟内专家为您解答!
已解决3560019理财问题
还可以输入 70 字
尚未登录,可以匿名提名。也可按此
要指定哪类专家回答?
1、本平台所有投资咨询和答疑仅作交流学习,而非买卖建议。依本平台信息做实盘操作者,盈亏自负,后果自担。
2、本平台并不具体办理证券开户相关业务,仅帮助投资者找到最适合的营业网点和具有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士。
其他方式登录:
理财专家排行
专业积分:260287
专业积分:256411
专业积分:220031
专业积分:205379
专业积分:145106
专业积分:144134
专业积分:136521
专业积分:136245
专业积分:122374
专业积分:122225
微信公众号
金斧子微信公共平台
08:00 - 23:00
友情链接:专题慧理财问答评论百科
频道医疗保险境外医疗保险大全
商业险次日生效  
添加时间: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与人们的联系程度变得越来越紧密,对于这个汽车社会,人们每时每刻都在与打交道。在购买保险时,车主要弄清楚哪些条款是&免责条款&,否则后果只能自己承担。
  汽车社会,每一位车主都必须和汽车保险打交道,少到只买&交强险&,多到配备令人眼花缭乱的&全险菜单&;简单到一个电话购买保险,复杂到几个月赔不了一个案子&&于是,汽车保险便有了道不完的事。在购买保险时,车主一定要弄清楚哪些条款是&免责条款&,否则只能自己担责。
  购买新车后,绝大多数车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保险,且通常都是买包含交强险和各类商业险在内的全险,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了。其实不然,从投保到生效有一个时间差,一旦在这个&真空期&出了事故,损失只能由车主自己来承担。此外,现今不少保险公司为了&放大&自己公司车险险种的保障能力以吸引客户,往往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也就是所谓的&全额保险&。不要轻信任何保险公司所谓的&全额保险&,只要出险情况不在其赔付条款里面,都要自掏腰包。以下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商业险次日生效
  屈先生:
  今年11月19日,我家人在余杭的一家大众4S店里提了一辆新车。谈到提新车,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心情会非常激动,噼里啪啦地签了购车合同、保险等资料,根本未来得及逐条细看。
  当天下午,开车回家的路上就撞墙上了,保险公司说交强险是生效的,按国家规定最多赔两千元,但商业险要20日凌晨才开始生效,所以无法索赔。我查询了网上很多关于这类案子,有的是支持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有的又说不可以,所以特向您咨询杭州碰到此类案子是如何处理的。
  需要交代的是,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仅仅只拿来了文件,顺带把钱取走,双方签保险合同是由4S店的人办理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未在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4S店的工作人员未就保险合同做出具体解释,也没有告之保险的生效时间。这样,我是否可以追究保险公司和4S店的责任?
  律师观点:消费者追究不了保险公司和4S店的责任。一般而言,合同上这种免责条款的字体标注得比其他字体要明显些(字体更大一些、颜色更浓一些),这在法律上已经视为警示提醒,故保险公司和4S店在法律上没有责任要提醒你商业险的生效时间。
  慧择提示:在2009年3月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交强险实行&即时生效&。不过,对于商业险来说,到目前依然无法实现即时生效,仍是次日生效。所以车主购买车险时,一定要询问清楚保险的生效日期。这样以后才能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慧择保险网无关。慧择保险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
上一篇:下一篇:
搜索相关搜索
“太平福寿”意外伤害保险
598737***说:保险产品是不是有变化
以前投保我记得有住院津贴啊
airbal***说:挺好的,一直买这款保险产品
684人购买并评论了该产品
慧择PICC“金领人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aotema***说:怎么与我去年保单内容有差别了?!
承保年龄 16-65周岁
承保职业 1-3类
保障期限 1年
意外身故/残疾/烧伤 50万元
意外医疗 5万元(100元免赔,100%赔付)
意外住院津贴 50元/天(每次给付最多90天,年度给付最多180 天)
轮船意外 60万元
汽车意外 60万元
飞机意外 100万元
火车意外 60万元
aotema***说:续保应该有优惠,至少价格与头年保费相同就好了。
43人购买并评论了该产品
【微信扫一扫】
关注慧择官方微信,每天掌握最新优惠信息!
我的最近浏览买交强险后6分钟出事遭拒赔 次日生效成行规
  投保当天出险遭拒赔  今年6月12日,郑州市民王女士高兴地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新车,一辆运动版的福特嘉年华。  当天上午,王女士和丈夫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在4S店办完了购车手续。由于自己的驾车技术不娴熟,王女士果断地给自己的爱车买了机动车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以及不计免赔险等全险。  可能是过于激动和紧张的缘故,王女士上午提车,下午就出了事,她在驾车回家途中,不小心刮到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车。交警部门勘查认定,她对此次事故负全责。好在没有人员受伤,只是要为对方支付900元的维修费。  事故发生后,王女士在懊恼的同时,也庆幸自己买了全险。于是,她第一时间拨打了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报案,并申请理赔。可让她不解的是,理赔申请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保单上的保险期间是从日零时起至日24时止。而她发生事故的时间是6月12日,出险时间并不在车险生效的时间范围内,所以不予理赔。  当天买的保险,却不是当天生效,保险责任还有“真空期”?这让王女士难以理解。“这显然违背了我的投保意愿。”尽管再三向保险公司解释,可对方的拒赔理由非常充分,还拿出了合同条文。“我总不能为了900元去打官司吧?算自己倒霉。”工作忙碌的王女士只好自掏腰包。  保险“次日生效”成行规  虽然投保当天就出险的概率不大,但却关乎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车辆合格证上标注了汽车的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这些号码能够确定车辆的唯一性,因此保险公司凭购车发票、车主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可立即办理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在内的相关车险业务。然而微妙的是,在新购车辆投保中,保险行业长期以来一直存在“次日生效”的习惯做法,直到2009年才开始发生少许改变。  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交强险将实行“即时生效”。通知指出,因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为此,要求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采取适当方式明确保险期间起止时点,以维护被保险人利益。  遗憾的是,保监会发布的通知仅限于交强险,目前商业车险投保仍然是“次日生效”,对于新车的车险投保人来说,依旧面临一段“真空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业务员告诉记者,其实保险业务员大都知道这个情况,但一般都不会向顾客进行提醒。“再说这个几率本身就不大。”这位业务员说。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除了商业险保单“次日生效”外,当前针对新车的盗抢险,同样存在“未上牌不生效”的格式条款。目前,一些保险公司会在保单中特别注明,盗抢险需上牌并完成保单批改后才生效。  记者从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关于盗抢险责任免除的条款中看到,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抢时,被保险人如未能提供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核发的正式牌照,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尽管保险公司纷纷对未上牌车辆被盗抢免责,但在收费上却分文不减。  “即时生效”难敌“次日生效”  事实上,“次日生效”完全不是车主的意愿。郑州车主熊先生认为,因为当前所有保险公司都采取统一的做法,车主只是无奈接受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现在买车时,大多由4S店代办车险,保险公司应该事先告知‘次日生效’这一点,毕竟那么多条款消费者不可能一条条去细看。”他说,车主交了保费,保险公司收了钱,那么就意味着双方从这一刻起就应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怎能将“真空期”设置为免责期呢?还有车主建议,商业险应该仿照交强险,采用保单“即时生效”的方式,或者消费者在买保险时与保险公司协商,将保单即时生效列入补充条款。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保险公司长期热衷于“次日生效”条款呢?一家保险公司的资深员工向记者坦言,从投保程序而言,保单“即时生效”不存在任何问题,但这样一来会增加他们的工作量。“试想,有车主来投保,若想‘即时生效’,那么就得去核查他在投保前有无事故,而约定次日生效的好处是省了这个核查的步骤。”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表示,目前,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都是以投保日次日零时起算,合同生效前“事不关己”,谁又愿为“即时生效”操心呢?  郑州一位“有经验”的新车车主白先生对记者说,他的车就是等到全部手续办齐,保险全部生效以后才上路的。  “真空期”问题有药可医  保险合同的“真空期”有法律依据吗?记者了解到,我国的保险合同确实有“真空期”,即交纳保费的时刻并非就是合同生效的时刻。其法律依据是《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也就是说,保险合同按照约定的时间生效。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术军认为,从《保险法》角度看,商业险有自愿平等原则,同时还要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因此保险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拒赔。现实中,“真空期”这种条款在保险公司没有履行明确提示或告知义务的情形下,应属于无效条款。而且,作为格式条款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除必须在保险单上注明让投保人充分注意外,还应当对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方式向投保人解释,让投保人能够明白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这一告知义务属于保险公司应该履行的积极合同义务,不予履行则该免责条款无效。  “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来合理降低自己的风险,然而保险‘真空期’却给投保人增大了风险。”对此,王术军表示,目前在我国,保险约定生效时间是“商业惯例”,除交强险外,其他商业险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他建议商业险应和交强险一样,采用保单“即时生效”的方式,或者消费者在买保险时与保险公司协商,将保单“即时生效”列入补充条款。  王术军介绍说,其实,保险合同的“真空期”并非没有解决之道。许多国家都明文规定,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从投保人缴纳保费之日起,就已产生保险责任。如果在办理保险期间,涉及保险公司审批投保人的资格,这期间是不能收取保费的。如果收取了保费,那么,保险责任从缴纳保费之日起就有效。此外,有一些国家还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说,投保人交了全部或者首期保费之后,如果保险责任尚没有正式开始,则保险公司会给投保人提供一份临时保险,如发生保险事故,就按临时保险理赔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
大豫网官博
随手拍身边事
新闻排行图片网评河南
Copyright & 1998 - 2014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遗嘱什么时候生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