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城镇化万安县芙蓉镇光明大队是否属城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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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将增一条交通动脉
&&来源:井冈山报&&编辑:刘瑜&&作者:李云鹏、谢志明&&&&【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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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讯(李云鹏、谢志明):7月23日,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在万安召开《G356国道万安县石塘至芙蓉镇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们一致认为,《报告》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原则基本符合交通运输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计算方法正确,技术规范、行业标准选用准确,各项指标基本合理。这预示着G356国道万安段将先行开工。
  该项目是国道G356的组成段,也是万安县城通往昌吉赣客运专线万安站的连接通道。主线起点位于枧头镇石塘村,接G356,下穿拟建昌赣客运专线富坑口特大桥,经洋家源、三角梅观光园规划区、乌泥坑、廖家、林下坑、余家,终点位于芙蓉镇光明村加油站附近。项目按一级公路兼有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主线长约10公里,支线长约1.3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该项目的实施对改善万安区域交通条件,加快区域城镇化建设、发展区域经济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将改变万安无国道经过县城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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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排行榜  芙蓉镇位于县境中部,东依枧头镇,南接武术乡,西频赣江,西北与百嘉镇相邻,自宋代建县后,元、明、清、民国均为县治所在地,分区时为区署所在地,新中国成立后仍为万安县党政机关所在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芙蓉镇,南唐(937-975年)始分地为镇,辟地立镇时得石符“万民以安”,取其字义,名为万安镇。因镇处“众山状若芙蓉”的芙蓉山下, 1984年城关镇改名为芙蓉镇。 镇下辖城中、城北、城南、城东4个社区居委会和龙溪、芙蓉、五丰、建峰、光明、金塘6个村委会,100个村民小组,30个居民小组。全镇总户数10326户 ,总人口数47698人,其中农业人口 18121人,非农业人口43075人 。镇党委下辖党支部20个、党员1031名。耕地面积15036亩,林地面积12.7万亩,有效养殖水面3780亩。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360元,同比增长443元。实现财政总收入13990万元,同比增长20%。
  芙蓉镇地处亚热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属典型的江南丘陵地形,地质构造属第四纪地层,下部白垩纪地层,主要为黄红土壤,土层厚约10米左右,境内东南属山区,中部和西北部为丘陵,最高点大源岽,海拔681米,最低点石桥上,海拔75米,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气候温和、雨量丰沛、光照充足,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霜期短,生长季长等特点。
  主要河流为龙溪河和苏溪河。龙溪河源于东华山西麓,经龙上到龙下与鹅盘水汇合后称龙溪河,于芙蓉村石桥上流入赣江,河长16公里,流域面积45平方公里,平均坡降4.4%,平均河面宽12米,多年平均年径流量0.37亿立方米。苏溪河源于吴下,经肖坑、舍背、沈塘坑、罗家、勘头、光明,于蛇岭注入赣江,河长7.8公里,平均坡降2.2%,平均河面宽9米,流域面积34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年径流量0.28亿立方米。
  芙蓉镇交通便捷,距高速公路互通口仅7公里,经高速路至井冈山火车站40公里,至井冈山飞机场50公里,至吉安海关60公里。水路有赣江,江西省南北水上运输枢纽万安港就位于芙蓉镇境内,为江西省三个重点中转指挥港之一,年吞吐量五万吨。公路主要有杨万线,自芙蓉经百嘉、窑头、通津至泰和杨城与319国道相接,全长39公里;万七线,自芙蓉经云洲、嵩阳、西巷进入遂川县七郎山与105国道相连,全长16.66公里;万枫线,自芙蓉经富坑口至枫林,全长21.3公里;芙夏线,自芙蓉经棉津、沙坪、上彭、柏岩、黄祝至夏造与105国道相连,全长43.8公里。
  镇区依赣江东岸而立,风景秀丽,人杰地灵。“惶恐滩”距南门外一公里处,是赣江十八滩中最险峻的一滩,此滩原名黄公滩,因宋代文学家苏轼于宋绍圣年间贬赴广东惠州,路经万安,寓五云阁,题有《知津阁》一诗,诗中有“地名惶恐泣孤臣”句,把“黄公”误叫“惶恐”,从此叫作惶恐滩。江西省县级城市仅存的沿江1000米明代古城墙,古城墙最早修建于宋代绍兴年间,元代至正年间,筑土城,周围三里,高3.3米,宽2.8米,并置门。到了明正德年间,知县桑翘征集民力,将土城改砖石结构,置6门,东曰:威远门,西曰:五云、芙蓉门,南曰:表忠、观澜门,北曰:通都门。当时城垣高5米,周围5公里,城垛260个,城楼6座。解放后因建设需要大都被拆除,现只剩南门(观澜门)至西门(五云门)一千米。现今古城墙已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万安湖属国家森林公园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是万安水电站建成后形成的人工湖。湖中水波清澈,两峰群山起伏,青山叠翠,库汊众多,是千里赣江最美的一段,著名的赣江十八滩全锁湖内。欧阳修、杨万里、苏东坡、辛弃疾、文天祥等历代名人佳士在此驻足吟咏,留下不朽佳作,形成了底蕴深厚的十八滩文化,万安湖由此名扬海内外。蜜溪坑位于万安湖国家森林公园内,距万安县城约1km。规划面积数十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0%,坑内风景秀丽,环境清幽,溪水甘甜,山高林密,小道绵长,驿道古朴,奇峰怪石,激流飞瀑,悬崖峡谷,煞是壮观。坑内有历代上贡朝廷的汞泉水、贡青茶,有古驿道、古码头、古战壕等众多遗址胜迹,有相传七仙女沐浴的神潭、更衣七重门等传说和遗迹,是万安湖国家森林公园内非常有价值的景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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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公安局倒底是谁的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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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长:
为什么发了几次都没人理踩呢?
我是万安县罗塘乡的一位公民,因家境贫寒,自小无钱进修,因而只能在家种田。2008年左右误入歧途,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我悔恨不已,县公、检、法相关部门也对我进行了处理,我甘心承担。
但是,这几年来,我对于自己亲身经历的公安局主要领导与黑社会性质的不法商人肖小东(肖明继)相互勾结的事实有所了解,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更由于他们的勾结已经对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我不得不站出来,向各位领导反应他们的罪恶。我始终相信,这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的社会,万安县公安局不是个别人满足私欲的工具,而是党和政府的,是人民的!
情况一:公安局对2008年国庆节县汽车站聚众斗殴主谋肖小东的包庇。
2008年国庆节县汽车站聚众斗殴事件的策划者、组织者正是肖小东,我本人因法制意识淡薄而被他利用,万安县公安局的主要领导、专案组的负责人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态度恶劣、手段鄙劣,导致真正的主犯肖小东逍遥法外。
日晚,肖小东叫其帮凶肖宗榜来到原肖正林、刘万华、刘开海、陈县华、扬百万(又名杨翠)、肖明华、罗军等人开设的赌场(后被取缔),强行要求获得此赌场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肖小东的理由是他与公安局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关系特殊,并保证从此赌场会受到公安局的关照(似乎他就是局长?)。此后肖小东每天从赌场提取几千元的关系费,直至被赌场被取缔。可笑的是,县公安局后来竟然认定,肖小东与直赌场无关。
日下午三点钟左右,赌场里发生赌款纠纷,经我和刘万华劝解,双方纠纷暂平息,我也把一方的刀抢过来丢进塘里,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意外的是遂川张宝叫了一些人过来打架,当时肖小东刚好来到光明赌场,看到场子停了下来,他就问了郭志勇有什么事,有人说遂川人要下来打架,肖小东听了后说:“你们都跟我去打,出了事我来摆平”。然后我和刘开海等开车离开赌场,在回县城的路上,肖小东叫人打电话说,“要打就要打赢来,不要丢脸”,后面就发生了在车站门口斗欧事件。
事后几天,肖小东叫我、刘万华、陈县华、肖明华、肖宗榜等在万安县甲鱼城吃饭,商量对打架事件的处理,他叫我们共凑了94800元,其中84800元用来取保,其余10000元,肖小东说是关系费,然后组织我门做伪证:肖小东要求我、刘万华、肖宗榜说是赌博,小毛地要承认打断了遂川人的脚,这样子就可以了。
其实象我上面所说事实,肖小东叫我门去打架,然后组织我们做伪证,这件事的真正幕后组织者是肖小东,可历时两年肖小东依然逍遥法外,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办案人员在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的授意下对肖小东予以包庇。
在案件的审理期间,专案组组长肖祖芳(与肖小东同村)所提审的问题基本上不涉及肖小东,当被审问题的人员提及肖小东的时候,办案人员竟然不作笔录。作为一名公安干警,肖祖芳不仅不记录事情经过和回避这个问题,肖祖芳还在社会上讲“肖小东可以摆平公安局”,请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我多次向主办案件肖祖芳警官提出,要求公正办案,但肖祖芳警官根本不予理睬。
此次打架事件我因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被肖小东利用,做了一些冲动的事,法院也对我的行为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我甘心承担。但我希望,真正的主犯也要同样承担法律责任!!!以我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人的眼光来看,依靠县公安局是没办法公平处理这样的事,我希望上级领导能重视!!
情况二: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对日县加油站肖小东组织社会残渣持枪杀人未遂事件的处理态度极端反常,彰显该局主要领导与黑社会性质的不法商人的相互勾结的嘴脸。
2008年的事件对我触动很大,我决心痛心前非,我近一年以来,我一直在努力改正自己,我想堂堂正正地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这一年,我不涉赌、黄、毒,也从未再主动与肖小东等人联系过,我安心地在家正常生活。
可是事与愿违。肖小东不想放过我,他竟然想置我于死地!!
日,肖小东打电话给我,要我到县加油站去。当我过去后,发现肖小东竟然伙同几十个社会残渣持2把枪和其它凶器在等我,肖小东极其嚣张地狂叫要打死我!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通过电话与县公安局部分领导公开通话,让他们不要管(事实上我们报警后在30分钟内竟然没有一个警察光临),公安部分领导知道此事曾经劝阻肖小东不要继续下去,但是肖小东依然我行我素,不予理睬!还有公安局部分领导明知道肖小东会这么做,为什么不阻止此事的发生?每次想起那事,我感到的是“寒心”!难道万安县公安局真的被那个黑社会头子肖小东“承包”了?接下来,他还可能“承包”哪个部门呢?!!
那天晚上,出于自卫的本能,我们把其枪支等凶器抢下来,王强(在争抢中伤了对方)在第一时间到公安局投案自首。我们原本以为此事肖小东的张狂引起了太大的社会影响,他定会罪有应的,但从现在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事情没那么简单。
从目前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我的命运估计又要被“他们”掌控了!!
1、 真正的主犯、持枪者肖小东等人早就取保了,但投案自首者却被严禁取保;
2、 嫌疑犯如果要取保,得省一级的医药证明才可以取保,但为什么肖小东县一级医药证明就取保出来了,以致他在外逍遥法外,在外串供呢?
当然,最后的结果还未出来,我们还是相信党和政府,相信上级领导。
领导,我是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我犯过错,我承认,关键是我想学好,我想改正,也一直在改正。但现在的情况可能不会允许我这样去做。我希望会有一位上级领导来关心我及我们这样一批社会底层青年受到的不公平待遇!!!!
转办意见:
请万安县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受理单位:
答复时间:
答复内容:
&&&&现就一署名林林的群众致信市长信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一、反映2008年“10.1”聚众斗殴案的主谋为肖小东。
&&&&案件事实证明:日聚众斗殴案主犯为肖正林、肖贤林、肖绍洪,对其三人组织策划、为首聚众斗殴的行为2009年12月万安县人民法院已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调查发现肖小东没有参与此次聚众斗殴案。
&&&&二、反映“6.12”县城加油站持械斗殴案的为首者肖小东仍在外逍遥法外。
&&&&日晚上11点多钟,肖小东纠集康清平等人与王强等人持刀、枪、棍在万安县芙蓉镇加油站对面的公路边聚众斗殴,结果致使持枪的康清平被砍伤。案发后,刑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对此案展开侦查。犯罪嫌疑人肖小东于日到万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当天我局将犯罪嫌疑人肖小东刑事拘留,7月22日经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我局对其依法逮捕。羁押期间经医院诊断肖小东身患疾病,鉴于犯罪嫌疑人符合公安部规定不适应羁押的病种情形,7月23日经我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将其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已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万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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