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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8-30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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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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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根据河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工作的安排与部署,决定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评选范围:符合《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15〕144号)文件要求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评选基本要求按照《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一)执行,同时规定:
(一)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记录者不予申请。
(二)对于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并再次申请者,成果不得重复。
(三)申请人必须参与科研项目并发表科技论文(专利),不得缺项,署名单位为河北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的认定以科研院出具的证明为准;科技论文(专利)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情况可以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其他情况一律按原始排名计算。
(四)导师以双向选择系统确定的导师为准,如有变更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存在第二导师,以研究生开题报告中的备案书为准。
(五)如本专业、学院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额少于学校分配名额,则剩余名额重新分配至其他学院。
各学院要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修订并完善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评审细则,开展评审工作。
二、名额分配
根据河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拨名额及各学院符合评审条件的研究生数进行名额分配,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至学校。
三、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
1、即日起,各学院开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9月18日前,各学院把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报研究生院,初审获奖名单公示环节(公示期5个工作日)需在9月29日前完成。
3、9月30日前,各学院评审公示结果和相关表格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表格发至)。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相关报送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包括:
(1)评审结果报告(附件三);
(2)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四)纸质版一式两份(表内相关日期一律不填写);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五)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国家奖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硕士)》(附件六)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博士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四)纸质版一式两份(表内相关日期一律不填写);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七)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国家奖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博士)》(附件八)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4、10月13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审核、汇总学院评审结果,完成全校范围内公示。
5、10月20日前,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河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2016年底前完成奖励发放工作。
&&&&&&&&&&&&&&&&&&&&&&&&&&&&&&&&&&&&&&&&&&&&&&&&&&&&&&&&&&&&&&&&&&&&&&&&&&&&&&&&&&&&&&&& 研究生院
&&&&&&&&&&&&&&&&&&&&&&&&&&&&&&&&&&&&&&&&&&&&&&&&&&&&&&&&&&&&&&&&&&&&&&&&&&&&&&&&&&&&&&&&&&&&&&&&&&&&&&&& 2016年9月6日学院通知 | 关于评审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的通知
关于评审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已经发布,请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查看通知。并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21日前,严格按照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网上申请,纸质材料请按要求在2017年9月21日前送至学院学工办吴老师处(汇文楼116室)。
同时,申请的同学请填写附件中的“科研统计表”并在2017年9月21日前发送至tongjiwgy@,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专业-科研成果清单"。
提醒注意:
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参见《关于印发〈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
2、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16年9月24日至2017年9月21日。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者原则上可使用入学之日前三年内的各类支撑材料。
3、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务必在2017年9月21日前同时完成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提交,否则一律视为无效申请。
请点击下载:
关于评审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非定向学术型博士、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非在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2017年入学的非定向学术型博士、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非在职)。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要求在学制内。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除特别注明奖励对象为一年级研究生的,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以下各类研究生:普通研究生中的非定向学术型硕士、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非定向学术型博士、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非在职)。
二、评审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同研[2015]41号)。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同研[2015]42号)。
三、评审工作流程
1、全校范围内发布奖学金评审信息。
2、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设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按照通知的时间段要求,开放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等四个奖项的申请。
3. 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期间为学制内的研究生,按照相应的学历阶段,只能统一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年级博士生只能申请博士新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期间已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只能统一申请“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这一奖项。
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按照校级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学院也将根据评审情况以及各个具体奖项的要求,调整至各个具体的校级研究生奖项当中。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2017年9月21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学制内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在线打印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超学制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4、各学院在信息系统中有“奖学金管理”权限的老师,在审核期限内,可登录信息系统点击“研工管理”中“奖学金管理”下的“奖学金分配情况查看”,了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及具体评选条件。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公示后,学院依据评审情况,完成系统中的奖项审核及调整的工作(未通过的申请记录,还要在网上进行批量审核为不通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院上报材料包括:1、通过初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需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版的汇总表至tjygb@邮箱中;2、通过初审的所有学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果复印件、成绩单等材料无需上交,学院留存备查即可)。
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学院上报材料包括:通过初审的纸质版汇总表(需盖公章),以及通过初审的所有学生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成果复印件、成绩单等材料无需上交,学院留存备查即可)。
上述材料均上交至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室)。
四、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学制内的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2)在“研工管理”下单击“奖学金学生申请”。
(3)单击想要申请的奖学金右侧的“点击申请”,进入申请表录入界面,点击左侧的“奖学金详细信息”,查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栏目。然后,按照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并保存(请注意页面上的字数限制)。
(4)单击“同步科研成果”(须先到“科研成果”中录入“我发表的论文”和“我的个人著作”,保存并提交)进行上一学年成果的自动录入。系统只自动读取已提交的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不包括“第二作者”)在规定时间段内发表的论文(著作)。同时还要对评审支撑材料进行维护:单击“评审支撑材料清单维护”,然后选择相应的成果(须先到“科研成果”中录入并提交论文、成果和奖励)、录入其他支撑材料,并填写申请理由,确认无误后单击下方的“保存”。
(5)单击“提交”。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收回”按钮收回,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
(6)单击“打印申请表”、“打印审批表”和“打印评审支撑材料清单”。在新页面顶部单击打印按钮(需安装打印控件,详见信息系统登录页面上的说明),可在线打印;也可下载后异地打印(禁止进行包括格式在内的任何更改)。《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打印成2页,请勿正反面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正反面打印成1页并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或水笔签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也须在表格下方用黑色或蓝黑钢笔或水笔签名。
2、超学制的研究生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2) 在“研工管理”下单击“奖学金学生申请”。
(3)单击想要申请的奖学金右侧的“点击申请”,进入申请表录入界面,点击左侧的“奖学金详细信息”,申请“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这一奖项。然后,按照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并保存(请注意页面上的字数限制)。
(4)单击“同步科研成果”(须先到“科研成果”中录入“我发表的论文”和“我的个人著作”,保存并提交)进行上一学年成果的自动录入。系统只自动读取已提交的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不包括“第二作者”)在规定时间段内发表的论文(著作)。
(5)单击“提交”。提交后如发现需要修改,只要学院尚未进行网上审核且在可申请的时间段内,可以单击“收回”按钮收回,修改完成后保存,再次提交即可。
(6) 单击“打印申请表”。在新页面顶部单击打印按钮(需安装打印控件,详见信息系统登录页面上的说明),可在线打印;也可下载后异地打印(禁止进行包括格式在内的任何更改)。《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打印成2页,请勿正反面打印。
五、评审支撑材料要求
&1. 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16年9月24日至2017年9月21日。申请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者原则上可使用入学之日前三年内的各类支撑材料。
&2. 除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之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要求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应与本专业相关,原则上要求是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录用通知和以非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的参考权重,由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学科特点自定。
&3. 作为附件提交的每篇学术论文(著作)复印件均应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著作)首页,学术论文请在目录页中用红色水笔或圆珠笔标出本人发表的文章。
六、关于推荐意见和学院评审意见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意见由导师详细填写并签名,评审情况由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填写并签名,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按规定格式填写、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中的班主任推荐意见和导师推荐意见栏,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思想、学习、科研及社会实践等方面做出比较详细的评价;学院初审意见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七、申请材料要求
1.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需提交2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需提交各2份,所有论文成果复印件、成绩单等附件材料只需提交1份。
2、《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在左侧上方用订书钉单份装订。
3、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为A4大小。
八、时间节点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2017年7月13日网上发布信息;
2、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21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请,并向学院递交纸质材料;
3、学院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公示时间:9月22~10月8日(学院公示期为3-5日)
学院完成各类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初评、调整、公示时间:10月9~10月30日
4、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秘书处汇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时间:10月9~10月10日
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秘书处汇总校级研究生奖学金材料时间:10月31~11月1日
5、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间:10月中旬。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校级研究生奖学金时间:11月中旬
6、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学校发文、上报教育部时间:10月底前
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发放时间:11月底前。
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发放时间:按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要求执行。
九、特别说明
1、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本单位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老师进行咨询。
3、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先向本单位评奖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后未果或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及同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邮箱:jw@。
4、在同一参评学年内,奖项不可兼得。
5、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秘书处,秘书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联系电话:、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联系电话:。
1、《关于印发《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
2、《关于印发《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
3、《2017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2017年硕士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2017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研& &究& &生& 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7月13日通知|关于评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7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为:博士22人,硕士99人。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培养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20日前将相关评审材料的纸质版报送研工部(处)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楼306-2室),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邮箱。
一、时间安排:
1、9月7日——9月13日各培养单位评选推荐。
2、9月13日——9月19日各培养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9月19日——10月8日学校汇总评审。
4、10月9日——10月13日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二、上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及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发明、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交纸质版;
2、学生成绩单一份,交纸质版。成绩单打印:成绩单由培养单位统一自行打印,须教务秘书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行政公章。培养单位要对成绩单和相关支撑材料严格审核,并统一出具审核证明一份,交纸质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花名表》(附件4)、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总结(须有评审委员会名单)、公示名单各一份,以上材料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一份,以上材料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科研成果截止至日,之后的成果不计入本次评审范围。往年已获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成果在今年申请时不得重复使用。
2、学术论文分级标准及影响因子按照我校科技处和社科处的规定执行。
3、审批表须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6)规范填写,汇总表须按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样表)》(附件7)规范填报。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7018214。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7日
公告附件如下附件:
附件1:山西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xls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花名表.doc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样表).xls
附件请阅读原文登陆信息门户下载
本期编辑:草莓酱
信息来源:研工部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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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评优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 10:53:25&&&&&&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和《聊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开展了2015—2016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培养单位初评和推荐、研究生处和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姬喆等365人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郭文娟等329人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桑月月等36人获评优秀研究生干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11月7—11日)向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反映。电话:8239890、8239892。
(特别提示:请仔细审核本人名字有无错别字。如有,请及时致电更正!)&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聊城大学2016年研究生获奖名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获奖名单(365人)
商学院(5人)
姬喆& 姜兆辉& 闫晓玉& 田志萍& 李迎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35人)
桑月月& 王成喜& 贺锡田& 李艳丽& 赵临& 王琦& 付本冬& 赵玉栋& 王贝贝& 张洪伟& 马颖
牛瑞超& 赵朝磊& 赵如雪& 郑理文& 周伟& 许国娟& 韩睿& 付祥丽& 张伟伟& 孙保焕& 刘倩
潘洋洋& 刘亚楠& 郭瑛琳& 周长民& 曹正春& 仇焕婷& 张旭川& 周婷婷& 冀高超& 金双双& 李悦悦& 吴璇& 贝坦
马克思主义学院(9人)
王慧玲& 白潇& 赵松& 程诚& 潘庆帅& 相飞& 唐燕秋& 梁春霞& 徐文萌
教育科学学院(23人)
李瑞海& 王花花& 周晴& 路笃光& 崔凤& 李爽& 王子利& 谢慧敏& 席艳华& 杨洁& 张真真
王家倩& 朱彦吏& 吕素锋& 郝俊燕& 刘振峰& 张梦娇& 耿慧亭& 刘承霞& 马玉楼& 雍挺俊
李桐& 张帅&
体育学院(26人)
程潜& 尚余伯& 陈晓霞& 陈晨& 关英丽& 高超& 方春红& 张玉财& 张礼浩& 付乃明& 路文平
王琪& 刘珊珊& 于状& 董广兴& 赵家琪& 方国利& 张广伟& 赵治律& 黄晓森& 陈天昊& 钟雪
刘运东& 于正文& 李竹青& 徐永亮
文学院(30人)
高静& 张欢& 李楠& 黄晶文& 李冬梅& 苏彤& 韩璐瑶& 朱婧& 陈奇& 李长培& 宗宸& 张悦& 周迪& 车冉& 邹昌博& 王萍& 李文志& 梁飞& 王超& 段晓娜& 王彦华& 肖晓& 唐静& 费秀娟
高明& 迟琳琳& 孙婧& 刘静& 刘洁& 徐胜男
外国语学院(26人)
刘婷& 薛江霞& 李慧& 位延延& 杨柳& 李茜茜& 王圆圆& 陈菲& 马青云& 张淑媛& 张丽清
卢茜& 李星& 关亚玲& 蒋建华& 刘华琼& 梁长超& 张漫漫& 王晶& 唐燕& 苗范范& 李爱红
闫有为 郭倩& 陈晴& 康哲
美术学院(21人)
张亮& 贾庆昊& 许道坤& 颜廷政& 黄爽& 徐洪真& 王海燕& 程飞& 王静& 赵文静& 贾明阁
路文燕& 刘海玲& 侯玮& 钱红红& 隋婷婷& 杨国丽& 王玉川& 李敏鑫& 蔡瑶瑶& 杜春燕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15人)
陈明燕& 李现伟& 庄文燕& 崔增峰& 舒方涛& 覃靖越& 马景杰& 蔡晓阳& 胡志娟& 张亚伟
孙新红& 杜冰谩& 邵永乐& 桂朝霞& 贺路平
数学科学学院(14人)
夏文静& 师肖静& 高辉& 赵方方& 姜晓洁& 王华强& 李志强& 高雪云& 孙海玲& 林晶晶
周月莹& 王爽& 尹玉祥& 桑广强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11人)
夏树针& 孙金祥& 尹红敏& 刘为芹& 李云& 秦腾飞& 秦学伟& 张宁 张如如& 张珍军& 王贝贝
化学化工学院(27人)
许丽丹& 齐芬& 韩传红& 王春雷& 李晓乐& 任灿灿& 乜忠浩& 李振& 孙元伟& 赵培然& 宋娟
吴树翔& 闫茂& 罗佩佩& 王丽娟&&& 陈肖肖& 张方蕾& 苑立霞& 徐兰兰& 阎非非& 杨庆利
郭严& 裴少雯& 张海潮& 李晓茵& 苏建辉& 赵利
大学外语教育学院(9人)
林洪& 任宾营& 李丹& 王庆韬& 李学玉& 高春慧& 孟庆妍& 薛美玲& 徐荣敏
环境与规划学院(18人)
罗琛& 江振& 赵璐& 于洋& 周彬& 张明东& 张洪源& 林凤鸣& 戚文晓& 刘延龙& 刘晓迪
于学茹& 王丹& 靖淑慧& 张翠芳& 高玉华& 吕伟伟& 陈艳艳&
生命科学学院(17人)
高亚曼& 王月华& 刘营& 袁保辉& 李健& 白璐& 李晓宇& 鲍岳& 白广腾& 张译文& 张梦真
翟红秀& 肖荣& 华利源& 常华松& 张金迪& 孙燕
传媒技术学院(11人)
王帅& 赵钒妤& 王梅英& 徐银平& 王乐韬& 李静怡& 徐婷& 秦飞& 范雪亭& 孙凯琳& 刘佩琦
计算机学院(2人)
王永& 张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4人)
吕冬冬& 李良良& 于磊& 白海瑞
农学院(10人)
韩斌& 朱奕豪& 王仁虎& 高庆月& 高腾& 杜艳丽& 张铭顺& 刘雪娇& 张学全& 张树金
法学院(6人)
孙芳宜& 叶超& 张子璇& 潘盼盼& 张丽元& 朱伟光
音乐学院(31人)
桑敬尧& 卢月& 郭聪聪& 王薇薇& 刘文姝& 陈玥& 杨云 崔俊飞& 于畅游& 马志刚& 郗长越
乔孟齐& 徐飞& 彭婷& 闫群群& 苏欣& 陈海鹏& 王文秀& 刘聪聪& 杨雪娇& 王秀宝& 张力心
黄辉& 周钊& 岳丛丛& 高一丹& 于欣& 王安清清& 王爽& 王钰玉& 袁秀鸣
建筑工程学院(7人)
张程程& 刘永欣& 徐栋& 刘鹏& 杨乐华& 宁吉建& 韩丹凝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人)
辛昌然& 王振友
药学院(3人)
张倩倩& 王素珍& 李晓旭
生物制药研究院(3人)
蔡畅& 种肖玉& 张勤秀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奖获奖名单(329人)
商学院(3人)
郭文娟& 侯丹丹& 李亭亭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36人)
吴冰& 赵迎春& 姚素洁& 王清伟& 殷艺丛& 王婧& 张博& 马文曦& 李学正& 王艳文& 张国威& 庄敏& 马丽& 贾桂强& 胡善珊& 高翠平& 景亚辉& 徐萌萌& 张凤莉& 曹秀民& 齐鲁& 杨腾& 刘海丽& 王悦& 袁影& 张璐 何庆玲& 张广烈& 王双& 孟伟凤& 杨明& 王春晓& 卜玉洁& 刘洋
刘晓蒙& 王清照
马克思主义学院(12人)
吕海雯& 方美姣& 许正坤& 王婷婷& 潘晓晖& 孟庆杰& 邢德藏& 刘华伟& 孙美玲& 闫瑞芬
董鑫& 姬广阁
教育科学学院(19人)
郭欣& 王曼曼& 惠翠& 路广贞& 李敏& 李明洋& 孟雅& 王文静& 张玲玲& 赵会媛& 朱淑娴
钟旋& 赵燕& 郑聪& 刘园园& 黄荣荣& 乔冬丽& 史小爱& 苏倩
体育学院(25人)
李茜茜& 王笋& 周祥& 高文豪& 王兴建& 高乐波& 郭朝盟& 王荣腾& 李云辉& 张祖斌& 姚垒
霍贵全& 何秀芳& 蔺寅生& 王龙龙& 张才华& 董婷婷& 谢家伟& 王慧超& 李本江& 杜成哲& 李楠& 王鹏& 卢斌& 牟银龙
文学院(19人)
李平& 李婷婷& 成尧& 马利丹& 刘亚琪& 杨云秀& 翁燕艳& 洪秀娟& 宋文茜& 李鹏飞& 闫琪
王欣羽& 王业青& 宋丽朋& 付凌晨& 朱立波& 公敏& 康聪聪& 韩冬
外国语学院(19人)
王雪& 范杰& 聂艳玲& 闵婕& 李文静& 刘燕华& 胡明菲& 孙晓梅& 于芳瑞& 丁延海& 程玉姝& 贺丹& 周振& 朱彤彤& 马风金& 王欣欣& 崔婕& 王琳& 桑海英
美术学院(22人)
王柄权& 张哲& 高适& 丁静& 李玲& 刘庆& 邓婕& 苗倩倩& 刘荣臻& 赵玉& 张丹萍& 鄂梦含
艾露莹& 周留杨& 圣红艳& 杨雪钰& 薛嘉慧& 金鑫鑫& 刘珽& 宋佳忆& 刘丽& 武秀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16人)
魏涛& 吴鲁锋& 叶枫& 雷学志& 逯田田& 官亚文& 李双双& 吴强& 董丽丽& 曹传花& 白同旭
王琳琳& 焦玉雪& 程宗宇& 王超& 刘春辉
数学科学学院(17人)
邵松涛& 李艳蒙& 尹丛丛& 王建军& 李会会& 张丽香& 李秀展& 宋春亭& 岳亭亭& 尹丽东& 赵琪& 董梅& 徐丽军& 高亚如& 张礼礼& 吴贝贝& 郝秀慧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9人)
蔡跃进& 孟倩& 王文旭& 赵磊& 于如愿& 朱龙洋& 盛中华& 朱晓明& 袁帅
化学化工学院(28人)
王红红& 谢惠惠& 黄燕& 张鲁格& 马然然& 徐丹& 冯慧云& 王兰兰& 王展& 王延翠& 苏怀芬
赵园园& 温景红& 张立衡& 栾庆洁& 刘娜娜& 李敬敬& 侯婷婷& 陈志伟& 杨婷婷& 闫香花
周琪& 马喆& 梁方方& 张迎红& 李康& 仲丹丹& 张宏刚
大学外语教育学院(8人)
左明鑫& 姚真& 王亚楠& 能迎丽& 蔡艳艳& 张文静& 孙乾& 张鹏珍
环境与规划学院(14人)
张改燕& 刘亚琦& 刘学利& 冯若昂& 杜聪聪& 朱翔钲& 张新伟& 郭娜& 鲁长娟& 姜雷雷&
杨洋& 陈丽& 刘晨阳& 郭玉洁
生命科学学院(15人)
陈韵& 苏欢& 黄学娟& 王彦& 高洁& 邵艳& 王庆玲& 刘迎新& 王宣东& 王启栋& 崔凯& 黄冕宋晓萌& 赵明明& 李师超
传媒技术学院(10人)
侯琼雅& 于乐常& 梁春焕& 李玉超& 李远& 叶露阳& 马文文& 魏鲁宁& 孙丹丹& 展浩
计算机学院(1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3人)
赵丕鹏& 赵延& 王哲
农学院(8人)
丁婵& 顾欢欢& 任慧妍& 段世豪& 杨耀森& 胥志民& 柳婷婷& 孟祥
法学院(8人)
武明洁& 何清& 苏怀军& 莫陈愿& 程义星& 侯华龙& 冯晓晓& 张熙岩
音乐学院(26人)
马楠& 刘任远& 康艳艳& 刘青& 常利利& 罗稳慧& 王成程& 王岑& 孙楠楠& 赵玉洁& 张秀翠
王柳& 陈蓝天& 王贞& 何凤梅& 马超群& 于涵& 刘亚红& 郭那那& 李根& 赵镇& 张鑫& 刘娇
徐海欣& 张姣娇& 伊珺
建筑工程学院(6人)
汪能& 宋度阔& 杜康& 尹强& 李小玲& 马鸣潇
药学院(3人)
田聪慧& 王洁& 曲辉&
生物制药研究院(2人)
李国帅& 尹高威
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36人)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4人)桑月月 赵朝磊韩睿 李艳丽
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王慧玲
教育科学学院(2人)路笃光 谢慧敏&&&
体育学院(1人)尚余伯
文学院(6人)张欢 夏君宜 王雪颖 张悦苏彤 朱婧
外国语学院 (1人)张丽清
美术学院 (2人)任蕾 程飞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人)崔增峰 翟晓蕾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1人)刘为芹
化学化工学院(1人)李晓乐
大学外语教育学院(1人)王庆韬
环境与规划学院(1人)赵璐
生命科学学院(1人)高亚曼
传媒技术学院(4人) 王乐韬 李远 李静怡王帅
农学院(2人)韩斌 朱奕豪
法学院(1人)孙芳宜
音乐学院(1人)马志刚
建筑工程学院(2人)张程程 刘永欣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1人)辛昌然
药学院(1人)张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