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能造假吗给病人吗?

数据仓库之路
随时随地,快速访问
只要手机在手,您都可以快速、方便地看贴发帖,与论坛好友收发短消息。
极致优化,畅快"悦"读
独有的论坛界面和触屏设计,手机论坛也变得赏心悦目,操作自如。
即拍即发,分享生活
不管是风景图画,还是新闻现场,拍照发帖一气呵成,让您在论坛出尽风头。
下载客户端后,拍摄二维码快速访问本站:
或者通过以下地址访问:
Powered by Discuz! X3.2
Comsenz Inc.医院的主观病历能否复印给病人?
有法律规定医院主观病历不能复印吗?
按投票排序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发布(日生效)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以上记录均属于疾病的客观记录部分。但是对于主观记录部分,规定中也有提及:第十九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但是我猜提问者也许重点是在于”是否有法律规定“对么?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和中管局不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但是是符合广义的”法律“的定义的。【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深圳第一人民医院可以,其他地区或医院就不清楚。
但是有时间限制: 住院病人要在出院后才能去病历科登记, 然后会有大夫帮你复印入院期间所有病历及化验单 (不过貌似没有医嘱?有点记不清楚),是收费的; 入院期间有时也能复印到,比如大夫同意借给你,或者是让你自己去取的,这个情况比较少,因为这样不便于管理,容易在交接班的时候发生遗漏,还有就是重要紧急的结果不能等你复印回来才下医嘱停改药或者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一楼回答很详细了,主观病历是不可复印的,再者医嘱属于客观病历
主管病历不复印给病人的立法目的是不扩大激化矛盾,但是至从侵权责任法颁布后病人可以变相的得到主管病历。
只复印化验单,不能复印病程录和医嘱。县人民医院给每位住院病人设计了一个病历号,要求对病人住哪个科室,住院时间以及床号一目了然.如果一个病人的病历号是“外”,你能从病历号中了解到什么信息?【考点】.【专题】探索数的规律.【分析】根据数字编码的方法可知,这个编号第一个文字是指科室,后面的8位数分别是指住院的时间,最后两个数表示床号.据此解答.【解答】解:一个病人的病历号是“外”,这个病人是住在外科,住院时间是日,第12病床.答:这个病人是住在外科,住院时间是日,第12病床.【点评】本题主要考查了学生对数字编码知识的掌握情况.声明:本试题解析著作权属菁优网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发布。答题:lqt老师 难度:0.65真题:1组卷:1
解析质量好中差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病人病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