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全国同名同姓的人张少田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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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成为了朋友09月25日 15:13全国同名同姓张少田有多少_百度知道
全国同名同姓张少田有多少
问这个问题没意义。 谁也答不了。 如真想知, 可直接询问: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 的。========================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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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田与徐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西民(商)初字第01252号原告张少田,男,日出生。被告徐祺,男,日出生,职业不详。原告张少田与被告徐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法官刘洋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苗梅、李海黎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少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徐祺经本院公告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完毕。原告张少田起诉称,徐祺在畅游公司做保安班长,张少田在畅游公司送餐,与徐祺并不熟悉,徐祺一再向张少田说需要2万元钱付房租,借用3天,张少田看徐祺是北京人并且有正规职业就借给他了,但之后经多次催要徐祺一直不还。现张少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徐祺偿还其借款2万元。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张少田主张其与徐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则应当就其与徐祺之间形成了借贷合意并向徐祺实际交付借款两方面向法庭提供证据。现张少田并未向法庭提交用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借条原件以供核对,也未提交其他证据对借条复印件予以佐证,故依据本案现有证据,本院无法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意思表示,进而无法确认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故张少田提起的本案诉讼应予驳回,在张少田能够提交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其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张少田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刘洋人民陪审员苗梅人民陪审员李海黎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书记员 黄       俊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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