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惠我爱你用韩语怎么写写

李惠惠的英文名怎么取比较好听_百度知道
李惠惠的英文名怎么取比较好听
本想起Chris Lee 结阿妹刚才告诉我李宇春名字……晕~想起Chris惠给种纯洁 善良觉 水晶气质像 Chris读音Crystal前面像……其实完全用Crystal Lee 喜欢Cristina Lee错~ 其实据我所知 西淑都用Catherine MS楼Cathy…… 要觉Catherine俗 Ansanna 说实 我刚刚特查 含 Virtuous善良意思 且比较听 比较意~ 呵呵 累死……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英文名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点击:25578
点击:101127
点击:2248601
点击:389818
点击:327763
点击:146641
点击:225213
点击:830580
点击:47740
点击:434431
点击:3084
点击:93810
点击:4602
点击:163063
点击:234785
点击:186469
点击:586179
点击:726436
点击:659746
点击:200762
点击:159229
点击:3885
点击:193179
点击:1964452
点击:11491
点击:1021985
点击:1967614
点击:90700
点击:42272
点击:1374
点击:5774
点击:4705
点击:19297
点击:14234
点击:37151
点击:22635
点击:321669
点击:10122
点击:17091
点击:10410
点击:1066604
点击:36026
点击:889754
点击:1200
点击:33580
点击:540352
点击:39679
点击:1607836
点击:1581
点击:1256
点击:128241
点击:17905
点击:7758
点击:95305
点击:62148
点击:6311
点击:79770
点击:154787
点击:160528
点击:173725
点击:1333
点击:15080
点击:1080180
点击:450277
点击:5263
点击:816110
点击:4656
点击:12432
点击:39510
点击:321833
点击:306939
点击:152763
点击:32199
点击:2431
点击:45527
点击:64142
点击:259461
点击:2451
点击:1470
点击:159756
点击:1147
点击:87985
点击:104684
点击:38515
点击:120202
点击:14451
点击:5632
点击:216992
点击:679188
点击:774334
点击:91811
点击:4355
点击:6677
点击:5389
点击:3519
点击:4208
点击:5258
点击:2648
点击:1728
点击:5540
点击:1968
点击:3550
点击:4892
点击:1666
点击:2890
点击:1878
点击:4579
点击:4479
点击:3355
点击:6166
点击:7999
点击:3629
点击:66435
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文网文[号··京公网安备号·甲测资字·文化部监督电子邮箱:wlwh@·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admin1@&&&&&&&&&&&&&&&&网络标签:最高法 被告人 上诉人 周强 穿囚服 受审 出庭 法治精神 司法文明(漫画:最高法禁穿囚服受审)简介: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针对近来社会热议的被告出庭受审是否要穿“囚服”的问题,意见明确规定:“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两会”工作报告中称,2015年将落实禁止让被告人穿囚服出庭的规定。相关舆情量在2月26日达到高峰。一、事件回顾二、传播分析2.1、传播趋势2.2、传播路径2月26日,最高法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囚服受审。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第一时间报道,@陈有西、@任志强、@王石等大V传播了该消息,话题引发舆论热议。2月28日,最高法、公安部正式联合下文规定被告出庭禁穿囚服,凤凰网、环球网等媒体进行了报道,网民对该话题保持关注,热度随时间推移平稳下降。2.3、传播节点三、倾向性分析3.1、媒体报道分析日至日,媒体关于“最高法禁穿囚服受审”的新闻报道约2187条,报道的主要网站为: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中国新闻网、搜狐网、新浪网等网络媒体。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关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可知其倾向性如下:(1)报道最高法禁止被告穿囚服受审的新闻占42%2月27日,“凤凰网”发文《最高法:禁止被告人穿囚服受审》,文称: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意见围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这一关键目标,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今后被告人出庭受审将不再身着“囚服”。(2)评论该举措的新闻占31%2月27日,“中国经济网”发文《被告人禁穿囚服受审 司法体制改革重在落实》,文称:“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穿囚服受审”并非改革的终点,而只是又一个开始。《意见》在调整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上也前所未有。公众最为期待的,还是这65项改革举措的最终落地。(3)报道落实被告人禁穿囚服受审规定的新闻占16%3月10日,“中国新闻网”发文《八步区法院首位“不穿囚服被告人”出庭受审》,文称:3月9日上午,一起涉嫌盗窃犯罪的案件在广西八步区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李某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穿着看守所的囚服,而是身穿便服出庭受审,这是该院首位出庭受审不穿囚服的被告人。(4)报道最高法院长周强回应的新闻占7%3月12日,“搜狐网”发文《周强:将落实禁止让被告人穿囚服出庭的规定》,文称:针对2015年的工作,周强表示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将落实禁止让被告人穿囚服出庭的规定;将充分利用审判大数据,提高审判质量;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5)其他新闻占4%2月27日,“新浪网”发文《南昌大学原校长受审自己脱囚服获审判长默许》,文称:1月12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在南昌中院受审。庭审中,周文斌指出,刘铁男、房祖名等人出庭受审时均未穿黄马甲,故要求同等待遇。遭到审判长拒绝后,他索性自行脱下了黄马甲。审判长默许了这一行为。3.2、网民话题分析日至日,网民关于“最高法禁穿囚服受审”的言论有2.83万条,言论主要来自新浪微博。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关键词提取、主题聚类分析,可知其倾向性如下:(1)传播最高法禁穿囚服受审规定的言论占31%2月26日,“新浪微博”用户“人民日报”:【最高法明确禁止被告穿“囚服”受审】据新华社,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彰显现代司法文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如图所示此篇微博传播771次,影响面3919.61万人(图片来源:舆情监测系统)2月26日,“腾讯微博”用户“南方都市报”:【最高法明确禁止被告穿“囚服”受审】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彰显现代司法文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3月6日,“微信”用户“南安商报”发文《今后市法院审理案件时 嫌疑人不再穿囚服》,文称:据主审法官介绍,这是2月2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者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规定实施以来,南安首次对庭审被告人卸下囚服。(2)支持推进司法改革的言论占24%2月26日,“新浪微博”用户“陈有西”:虽然缓慢,总有进步。这件事是律师、学者长期抗争、普及法律、普及人权知识的成果。法院是被推着走的。能走就好。下一步是公开审判问题。不能故意用小法庭和发票来限制旁听。凭身份证18岁以上均可自由进场旁听,坐满为止。【评:最高法明确禁止被告穿“囚服”受审】如图所示此篇微博传播426次,影响面275.26万人(图片来源:舆情监测系统)2月27日,“腾讯微博”用户“第一千零一名1001st”:微博反对劳教,劳教制度被废除;微博反对医闹,促成有关部门出台整治医闹、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利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微博呼吁反腐,反腐败终于有了“壮士断腕”的良好开局;微博反对被告人穿囚服受审,最高法严禁了这种背离司法文明的乱象。微博在路上,法治在路上!2月26日,“新浪微博”用户“正义网”:受审不穿“囚服”,小处见真章,这是对人的尊重,是司法文明的体现。司法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硬骨头,改在细处,则撬动着正义与文明的车轮向前。小小“囚服”,让司法文明迈出了一小步,而人民法院改革,必将让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迈出一大步!(3)有关保护受审嫌疑人权利的言论占22%2月26日,“腾讯微博”用户“方强律师”:【未宣判前不是罪人】最高法今日下令,受审嫌疑人不准穿囚服受审。别小看了该规定,它向全国人民普及了一个常识,即“未宣判前不属罪人”。说起来让人悲伤,这个常识今日之前,就连很多基层法院的人员都不尊重。在宣判之前,所有人都只能算是嫌疑人,拥有与正常人除羁押外同等权利,不属于罪犯。2月26日,“新浪微博”用户“刑诉杨雄”:禁止让被告人穿囚服、马甲出庭受审,不仅彰显司法文明,而且体现了无罪推定的理念、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因为囚服的标签意义对于被告人的名誉以及心理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希望下一步的改革是:让被告人在出庭受审时和其辩护人坐在一起,能够及时顺畅的沟通交流!2月27日,“新浪微博”用户“中国青年网”:【“禁止穿囚服受审”是对法治精神的遵循】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者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的规定引发广泛关注。这顺应了现代司法文明要求,也是对被告人权利的尊重,更加鲜明地体现出对法治精神的遵循。(4)认为对受审嫌疑人讲求人权不合理的言论占16%2月26日,“新浪微博”用户“李惠惠38”:对犯罪嫌疑人讲人权,那对被犯罪嫌疑人伤害的人怎么讲人权?注重这种细节有意思吗?体现什么进步?真不懂了!2月26日,“腾讯微博”用户“Exam_dog象征君”:个人觉得这规定太圣母了。诚然,未经审判不可以认定有罪,但嫌疑人也需要标识呀,这和法庭上犯罪嫌疑人的名牌不是一个作用么。3月4日,“新浪微博”用户“清风抚暮鼓”:对那些杀人放火的还讲狗屁人权?而且对犯罪嫌疑人讲求人权,是对人权的一种伤害。最高院那些坐办公室的操蛋做出的操蛋规定,难道不知道犯人不识别会有多少安全隐患吗?(5)其他言论占7%2月27日,“推特”用户“中文焦点新闻”:南昌大学原校长受审自脱囚服“闹法场”。近期,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在南昌中院受审,他指出,刘铁男、房祖名等人出庭时均未穿黄马甲。3月3日,“腾讯微博”用户“混身不搭界”:在审期间就是没定罪,穿啥狗屁囚服,还要最高法通知?猪政府!2月26日,“新浪微博”用户“v刘铭”:就是喜欢炫耀功绩,大事没做一件,整天拿些鸡毛蒜皮的事来炫耀,还彰显现代司法文明,换个衣服就文明了,一个流氓穿再好的衣服也不会变成文明人。四、关注人群分析4.1、原创及转发分析由上图可知,有30.2%的网民针对该话题发表了原创观点或消息,而其他69.8%的网民传播了这些信息,为话题的发展推波助澜。4.2、关注人群性质分析由上图可知,网民言论主要来自微博的草根阶层(普通+达人),占75.5%。其余言论来自微博的认证用户群(名人+政府+企业+媒体+其他+网站+校园),总共占24.5%。认证用户的言论又以政府微博最多,主要为转载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传播消息。其次是名人微博,他们充当意见领袖的角色,对话题发表了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和看法。4.3、关注人群地域分析由上图可以看出,事发地——北京的网民对事件的关注度最高,其次是广东、山东。北京、广东这些地区的经济水平相对较高,各层面的人群分布丰富,居民的网络信息交互频繁,故网民关注度较高。山东地区由于人口基数大,参与传播的网民人数较多,因此网民关注度也比较高。4.4、关注人群客户端分析由上图可以看出,绝大部分言论来源来自微博,可见关注此事件的大多数网民习惯使用传统的电脑设备,排名顺序跟客户端与各种移动设备的市场占有率有关。五、点评与启示5.1、专家点评5.2、启示2月26日,最高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该《意见》围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这一关键目标,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其中关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者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的规定,引发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在我国,在押被告人穿囚服受审已经成为一种惯例,公众也甚少质疑过这种做法,但实际上这种做法的缺陷是很明显的。在法庭未宣判之前,受审人只能称为犯罪嫌疑人,有嫌疑但不能称为罪犯。囚服是犯人的标识,在受审时穿着囚服无疑过早地给犯罪嫌疑人打上了罪犯的标识。此次最高法院明确“禁止穿囚服受审”,无疑是对被告人权利的尊重,也更加鲜明地体现出对法治精神的遵循。舆论认为,尽管“禁止穿囚服受审”只是一个细节的改动,但却显现出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步。新华网评论时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只有更多“一小步”的积累,才能成就“千里之行”,让公平正义真正如阳光照亮国人的梦想,让法治真正成为推动现代中国阔步前行的强大力量。(部分文字摘自互联网)(结束)日版权归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更多请关注:新浪微博:&&&&
#鹰眼热点舆情#【最高法禁穿囚服受审】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针对近来社会热议的被告出庭受审是否要穿“囚服”的问题,意见明确规定:“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亲爱的用韩语怎么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