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厅职称评审2014年教师职称评审分普教与高职高评委吗

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稿件来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
鄂职改办〔2015〕122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为做好201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数控制
为了与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今年全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仍实行总量控制。申报控制数与2014年基本持平,原则上按一次性分配要求到位,各市州、高校、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职改办将分配方案及时报省职改办审批备案。各地要继续向乡镇基层倾斜,每个乡镇至少要保证1个申报职数(不含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数)。正高、基卫高等专项职数不能挪作他用。
二、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应知应会培训要求
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中小学教师按照《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24号)规定,继续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其中,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不要求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由学校在综合考察其工作业绩、教学水平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意见。
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继续以评教评学结果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具体推荐办法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基层卫生技术高级的水平能力测试仍实行评前面试,成绩当年有效。计算机参加市州职改办统一组织的应知应会培训。
三、破格、转评等手续的办理
破格、转评等手续的办理,继续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需到省职改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市州职改办或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办理。按转评或转评晋升的要求,申报者同一年内不得申报两个以上职称。国家明确规定考评结合的专业,转评或转评晋升的,都应先通过该专业国家资格考试。
四、申报评审条件的把握
2015年新印发的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与2014年试行的23个专业的申报评审条件一并试行,试行中对申报评审条件条款不清楚、不明确的,以省职改办的解释为准。
五、年度高评委会及办公室的调整
组建湖北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省高等职业教育学会承办,开展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湖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不再受理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系列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
合并原图书资料、科技情报评委会,组建湖北省图书、信息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湖北省信息学会承办,开展我省图书资料、科技情报信息专业的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原湖北省图书资料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不再受理全省图书资料专业任职资格的申报。原湖北省科技情报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不再受理科技情报专业任职资格的申报。
组建湖北省卫生技术(省直)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省人民医院承办,开展省直医疗单位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改革试点。湖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不再受理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将原设立在湖北省交通厅职改办的路桥、港航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授权湖北省公路学会承办。
将原设立在湖北省通信管理局职改办的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授权湖北省通信学会承办。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需要,原设在部门和各地的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更名为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六、专家库的更新
各高评委会办公室要对现有的评委库进行清理,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则上不再入库;已脱离本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不能正确履行评审工作职责、群众有反映的人员,及时清理出库。各高评办和各单位要按省职改办《关于征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专家人选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48号)的要求,做好新入库评委的审核推荐工作,清理后的专家评委库和新推荐的评委,于5月30日前报省职改办,省职改办建立统一完善的评委专家库。
七、评审工作要求
1、高评办开展年度评审工作要求
各高评办在开展年度评审工作前,应将材料受理通知、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含量化评分细则)报省职改办审定。原则上要求在年内完成评审工作,在开展评审工作时,要如实、准确记录评审各环节情况,并填写评审记录单(附件二)。在评审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评审会议纪要、表决票等原始资料及虚拟数据库,逾期不报的,将不再受理。同时各高评办应积极主动做好申报人员、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服务等相关工作。
2、市州教育、卫生将开展评委交叉评审试点。
3、2015年度评审的高级评委会的评委,由省职改办从评委库中抽选。
4、设在各高校的高评会原则上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5、电子数据申报办法。今年所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统一进行电子化申报,中级暂不作统一要求,其中去年已经试行网上申报的高评办(自科、党校、出版、播音、社科,轻工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科技学院和荆州、咸宁两个地市的教育、卫生)今年继续使用网上申报系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材料推送,其他评委会继续使用原单机版申报方法不变。
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请试行单位和个人申报前,一定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单机版下载地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表格下载:职称申报单机版(2015)。因对数据进行了升级改造,请各单位和个人申报前一定下载使用2015年单机版,勿再试用往年的版本。
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材料时,电子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装订目录》(附表三)
八、其他具体要求
1、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省职改办将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业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受理材料时间、评审时间统一安排并集中公布(见附件1)。因故需变更的,应提前一周报省职改办。各地、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全省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拟定的关于开展水平能力测试、报送申报材料的通知,应先将纸质通知和电子版先报省职改办同意后印发,省职改办将在湖北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根据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全省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水平能力测试、应知应会培训成绩时,应使用统一的成绩汇总表(附件四、五),以方便导入数据库。
3、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会接收材料截止的时间。
各地各单位在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职改办报告。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月28日&&&&&&&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最佳浏览模式 分辨率 鄂ICP备号Bad Request (Invalid Hostname)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推荐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人选的通知
位置:高职高专动态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推荐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人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更新时间: 08:56:25.0 点击次数:177
各高等学校:&&&&&为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和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下称评委库)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3〕101号)要求,在省教育厅2013年建设的评委库基础上,请各高校对已有的专家信息进行审核,积极增补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认真做好2014年推荐评委人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二)在高等学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三)了解国家及我省有关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政策规定,熟悉评审工作的要求。&&&& 二、推荐程序&&& &&(一)符合推荐条件但未录入信息的教师,可由学校通知拟被推荐教师本人登录广东省教师工作网站(网址:http://gdjs./),选择[综合职称评定系统]下【高校职称评定】(2014年)的【专家评委个人申请】界面,按要求录入教师的个人信息(填写说明从系统直接下载),学校人事处需对新增推荐教师的信息进行审核;或由学校人事部门将拟审核通过的推荐人信息直接在广东省教师工作网站中录入。
&&&&& (二)省教育厅对各学校提交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评委库系统。
&&& 三、工作要求
&&& &(一)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关系到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与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评委库是组建相应评委会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我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支持和积极配合,认真做好符合条件评委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各高校要严格推荐条件把好审核关,对2013年已经填报的被推荐人的教学及参与各级各类评审工作经历变化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对新增被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特别是对师德方面要严格把关,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委库采用动态调整的方式管理,省教育厅将每年增补符合条件的评委,淘汰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人选。&&&& (四)各高校人事部门请于9月24日前完成对推荐人选资料的审核工作并通过网上提交,提交后打印《推荐评委人选名册》加盖公章,于10月15日前交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吴伦,联系电话:020-
&&&&&&&&&&&&&&&&&&&&&&&&&&&&&&&&&&广东省教育厅&
&&&&&&&&&&&&&&&&&&&&&&&&& && &&&&2014年9月12日关于2014年高校职称材料报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添加时间: 17:11:30浏览:14133 来源:rsc&&
各高校人事处:
现将2014年度高校职称材料报送及其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材料集中收审
(一)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2014年11月3日至8日为高评委办事机构集中收审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节约报送人员时间,保证材料接收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可提前电话预约具体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11月3日驻德州市、东营市、济宁市、日照市高校
11月4日驻莱芜市、枣庄市、淄博市、泰安市高校
11月5日驻滨州市、潍坊市、威海市高校
11月6日驻临沂市、菏泽市、聊城市、烟台市高校
11月7日至8日驻济南市、青岛市高校
(二)申报人提交材料
1、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职称须报送《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打印或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1份;高职院校教师申报职称须报送《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打印或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1份;申报教师以外系列职称须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按学校档案管理要求填写和装订。
2、外语和计算机证书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论文重合率检测报告和经检索机构检测的论文打印件,著作真伪检测单和著作原件。论文、著作均须符合《关于2014年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术检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提交论文复印件。填写影响因子、他引次数、被收录等信息,必须提交相应检索证明原件,无证明不能填写。
4、其他代表性成果如科研、教改项目和获奖等证书、证明材料等,提交复印件。
5、其他表格(均为1份):
(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2)《7人以上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签名表》;
(3)《单位推荐人员公示5日无异议申明书》;
(4)专业技术岗位兼职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5)非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提交《非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说明书》;
(6)改系列人员需提交《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7)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8)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聘书复印件;
(9)教师资格证书和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
(10)《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人签字表》
(三)装订要求
1、将相关材料装订成一册上报,封皮须有材料审核人、学校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
2、装订顺序:(1)《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人签字表》;(2)代表性学术成果;(3)其他代表性学术成果;(4)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岗前培训证书;(5)《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7人以上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签名表》、《单位推荐人员公示5日无异议申明书》、专业技术岗位兼职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非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说明书》。
(四)材料退回
评审结束后,通过人员评审表盖章后连同外语计算机证书(证明材料)统一退回学校,未通过人员只退回外语计算机证书(证明材料),其他材料原则上均不返还。申报人提交的著作如需返还的,请在著作封面上注明退回学校及人事处联系人。
(五)学校人事处提交材料
1、省直部门(行业)属学校、市属高职高专学校由主管部门确定的晋升数额文件。
2、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由学校报送《2014年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二、核对和调整专家库信息
请各校认真对&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专家库&中的人员信息进行核查,对退休、调离等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提出退出申请。对新增符合条件的专家由个人填写基本信息申请入库。学校人事处按照2013年专家入库程序和要求,及时完成审核,并填写《2014年度高校职称专家库调整人员名单》,于11月8日前报我处审核。
三、其它事项
高等职业院校人员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认真执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试行)》(鲁人社发〔2013〕45号),其中,对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等特别突出的人员,除学历、资历以外的其它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各高校人事处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对申报人各项信息、材料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要认真核实各类证书、学术成果材料的真实性;认真核对纸质材料与系统填写信息的一致性;对信息虚假、纸质版材料与系统填报的数据不一致等情况的,高评委办事机构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联系人:林相春,联系电话:2。
1.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
2. 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4.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其他高评委办事机构用)
5. 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正面)
6. 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反面)
7. 单位推荐人员公示5日无异议申明书
8. 六公开监督卡
9. 7人以上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签名表
10.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11. 非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说明书
12.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13.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
14.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备案表
15. 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
16. 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备案表
17. 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人签字表
18. 2014年度高校职称专家库调整人员名单
19. 2014年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
20. 高评委评审结果公示15日情况申明书
厅人事处&&&&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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