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小学一年级语文上册要多少积分录取90分有机会被录取吗

小学一年级录取名单(共451人)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
小学一年级录取名单(共451人)
小​学​一​年​级​录​取​名​单​(​共5人​)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勒流南水村居
勒流街道2014年小学一年级 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勒流街道2014年小学一年级
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 年& 月& 日
户口所在地
&&市(县、区)&& 镇(街道、乡) &&村(居)委会
现详细住址
计生审核村(居)
报名儿童到招生范围所属的小学报名,勒流教育局将根据居住地,结合积分排名、学位数统筹安排。
志愿学校:&&&&&&&&&&&&&& &(必须填你前往报名的学校)。
如无法按志愿录取,是否服从安排(请填“是”或“否”)&&&&&&
说明:1、请家长在“信息”一栏初步填写信息。报名时提交此申请表、
&&&&&&&& 符合类别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儿童免疫接种证。
&&&&& 2、家长只能带学童到一所小学报名,重复报名取消入学资格。
勒流街道普通借读生家长计分项目及分值表
&&& &普通借读生父母一方必须在勒流街道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办理居住证满一年以上、
&或在勒流街道购有住房。
(家长填写)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计1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计2分;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计3分;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级职称计4分;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计3分。
由家长提供本人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或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职业资格证:
(&&&&&&&&&&&&&&&&&& )
(&&&&&&&&&&&&&&&&&& )
(&&&&&&&&&&&&&&&&&& )
在顺德工作(包括就业类或经商类)或居住年限,每满1年计1分。
由家长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社区(村)流管服务站从系统打印的《佛山市流动人员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经手人签名、加盖公章),并附上广东省居住证、原暂住证。
营业执照注册年限:
父(&&&&&& )母(&&&&& )
办理居(暂)住证年限:
父(&&&&&& )母(&&&&& )
& 计分时只取年限长的一项
在顺德购置80平方以下的商品房住房,每方计0.4分,不足一方不计分。
由家长提供以下资料的其中一项:①房产证;②合同+发票;③合同+ 按揭证明;④合同+ 办理房产证回执。
购房总建筑面积(&&&& )
在顺德缴纳社会保险,每月计0.2分。
由家长提供有效社保证明。
有否缴纳社保(&&&&&& )年限:父(&&&
个人在顺德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企业成立满1年,且没有违法经营行为,以工商登记注册中的实收资本为依据,每满10万元0.2分。
由家长提供在顺德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
个人近3个年度在顺德纳税额(含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活动缴纳的税款),每满5000元0.2分。
由家长提交税务登记证号和纳税情况的证明材料。
2011年6月至2014年5月纳税额(&&&&&&&&&
顺德区骨干企业工作每满1年积1分,不足1年不计分。
由家长提供顺德区政府部门认定的骨干企业提供有效的供职证明。
企业名称(&&&&&&&&&& )
在此企业工作年限:
父(&&&&&& )母(&&&&& )
近3年获得街道以上党政部门组织表彰或荣誉称号,计3分。
由家长提供《荣誉证书》。
2011年6月至2014年5月获得的街道以上荣誉称号(&& &&&&&&&&&&&&&)
见义勇为表现突出,被街道以上公安部门或政府主办媒体认可表彰的计3分。
由家长提供《荣誉证书》或公安部门证明或媒体机构证明。
是否获见义勇为表彰(&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计12分;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结扎计8分、上环计4分;按规定查环查孕的计4分。
由家长提供勒流街道社区(村)行政服务站出具的计生审核验证证明、准生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是否政策内生育(&&& )
是否结扎(&&&&&& )
是否上环(&&&&& &)
是否按规定查环查孕(
近三年内参加顺德区无偿献血每100毫升计1分。
由家长提供《无偿献血证》。
2011年6月至2014年5月献血量:
父(&&&&&& &&)毫升
母(&&&&&& &&)毫升
志愿者服务
参与街道以上志愿者(义务工作者)服务,获区二星级义工称号计2分、三星级义工称号计4分、杰出义工称号计6分。
由家长提供区《星级义工荣誉证书》。
义工称号(&&&&&&&&&& )
就读于勒流街道教育局在册幼儿园,每年计4分。
由家长提供幼儿园在读证明。如近三年在街道转读幼儿园的,要提供原幼儿园证明。
在本街道幼儿园名称
&&&&&&&&&&&&&&&&&& )
合共年限(&&&&&&&& )
自评合计得分
审核合计得分
说明:1.第1-6项为公共积分,第7-12项为个性积分,合计得分由公共积分和个性积分累加而成,
&&&&&&& 父母双方积分可累加。
&&&&& 2.“满一年”指到儿童报名之日为止满一年,不满一年不计分。
&&&&& 3.家长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儿童免疫接种证,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
& 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开信息目录简介
最新、最全的顺德10镇街小学招生积分入学方案出炉!
最近,小编总是收到不少网友关于积分入学的问题,所以,顺德城市网给大家整合了一个全面的、详细的各个镇街积分入学的相关情况。还有相关的联系电话哦,保证你需要!顺德的爸妈们,拿去用,不用客气!
  报名及入读办法
  1、龙江镇户籍生(含学区内户籍生、跨学区户籍生):报名时间为年4月18-19日、25-26日(各学区对应的公办小学)
  2、政策性借读生:受理申请时间为4月18-19日、25-26日。根据各校第一志愿报读人数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抽签,抽签时间为5月12日或13日。(各学区对应的公办小学)
  3、普通借读生:受理申请时间为5月16-17日或23-24日,受理申请地点为镇内任何一所公办小学。
  龙江镇教育局:&
  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一)本镇户籍学生&
  1、索取报名表时间:4月13日――4月15日,在各小学门卫室领取。
  2、报名时间:4月18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到相应的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学校报名。
  4、录取结果公布:日上午公布符合录取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名单,同时公布学位剩余情况。
  5、学位确认:获得录取的本地户籍学生应按学校指引进行注册,,4月22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政策性借读生&
  1、索取报名表时间:4月20日――4月22日,在各小学门卫室领取。
  2、报名时间:4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父母购房类别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到房产地所属学校报名;其他类别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居住地所属学校报名。
  4、积分公布:日上午,公布政策性借读生积分,同时公布拟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名单。
  5、补录:日下午,因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由镇教育局安排到其他学校录取。
  6、录取名单公布:4月30日上午,公布全镇各校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名单。
  7、学位确认:获得录取的政策性借读生需按学校指引进行注册,5月5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三)普通借读生&
  1、索取报名表时间:5月6日――5月8日,在各小学门卫室领取报名表格。
  2、学位公布时间:6月2日上午,各小学公布。
  3、报名时间:6月6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积分公示:6月25日―6月29日,公布全镇普通借读生积分结果,并接受家长的查询。
  5、录取分数线公布:7月2日上午,公布全镇普通借读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6、最低录取分数线同分人员抽签:7月3日上午通过抽签确定学位。
  7、录取结果公布:7月4日上午,公布第一至第六志愿录取的普通借读生名单。获得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7月5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8、补录时间:7月7日。达到最低录取线、但所报六个志愿均未能录取的普通借读生,由镇教育局统筹,补录到其他学校。
  杏坛镇教育局:388312&
  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本镇户籍学生&
  办理流程:索取报名表→准备材料→报名→公示→录取注册。&
  1、索取报名表:4月13日至4月17日在各小学门卫室索取。
  2、报名时间: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 携带准备好的所有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小学报名。
  3、公示时间:录取名单于4月30日在所报名的学校张榜公示。
  4、录取注册时间: 5月5日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学校指引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
  (二)政策性借读生&
  办理流程:索取报名表→准备材料→报名→公示→录取注册。&
  1、索取报名表:4月13日至4月17日在各小学门卫室索取。
  2、办理证明材料时间:4月14日至4月24日,到相关职能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 4月26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 携带准备好的所有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小学(第一志愿)报名。
  4、公示时间:(1)政策性借读生名单于4月30日上午在所报名的学校张榜公示;(2)录取名单于5月11日在被录取的学校张榜公示。
  5、录取注册时间:5月16日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学校指引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
  (三)普通借读生&
  办理流程:索取报名表→准备材料→自评及办理积分→审核确认→报名→公示→录取注册。&
  1、索取报名表: 5月11日至5月15日在各小学门卫室索取。
  2、办理积分的时间:年5月11日至5月22日,节假日除外。
  3、学位公布时间:5月22日,各小学公布普通借读生的学位数。
  4、报名时间:5月23日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携带准备好的所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就近且有普通借读生学位的小学报名。
  5、公示时间:(1)积分公布时间:6月15日上午,各小学公布普通借读生积分结果;(2)6月20日前办公时间内家长可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流管窗口查询;(3)6月23日前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将查询结果回复家长;(4)录取名单于6月25日在各小学张榜公示。
  6、录取注册时间:6月28日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所录取学校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
  均安镇教育局:518057&
  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户籍生&
  报名时间:4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二)、政策性借读生&
  ① 公布政策性借读生学位数:4月25日,在街道流管办及各公办小学公布政策性借读生的学位数。
  ② 报名时间:4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③ 积分公布时间:5月13日在各公办小学公布已报名的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结果。
  ④ 录取公榜和注册:5月18日上午9:00在报名学校公榜,获得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学校的指引在5月18日-20日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
  (三)、普通借读生&
  ① 公布普通借读生学位数:5月21日前,在街道流管办及各公办小学公布普通借读生的学位数。
  ② 报名时间:5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注:如果有需要在5月31日前报名的,请到伦教街道流管中心窗口办理。
  ③ 核查积分:6月5日―6月19日,各计分部门核查并计算积分。对部分材料不全,难以核查的,计分部门会致电家长要求补充材料。
  ④ 积分公布:6月24日,普通借读生积分公布。公告地点:伦教流管服务中心网站、各公办小学门口。
  ⑤ 学位安排:7月4日,普通借读生学位安排公告。公告地点:伦教流管服务中心网站、各公办小学门口。
  ⑦ 学位确认:7月5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普通借读生学位确认。请家长持报名回执带报读儿童到安排学校学位确认。逾期不办理学位确认的,视为放弃该学位,街道教育局不再另行安排。
  伦教街道教育局:757484&
  报名和录取办法:&
  (一)户籍生&
  1. 报名时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时; 下午2:00-5:00时。
  2. 报名地点:所属学区的小学
  3. 录取公榜时间和地点:4月30日前在各公办小学门口和镇教育局网站/ 招生考试栏目公布。
  4. 获得录取资格的学龄儿童需在5月4日(星期一)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到学校确认者视为放弃学位。
  (二)政策性借读生&
  1. 公布剩余学位数:5月6日,在各公办小学和镇教育局网站/ “招生考试”栏目公布剩余学位数。
  2. 报名时间:&
  ①索取申请表时间:即日起。
  ②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时间:5月9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时; 下午2:00-5:00时。
  3. 录取公榜时间和地点:5月20日上午9: 00时。
  4. 获得录取资格的学龄儿童需在5月23日(星期六)到所在的被录取的公办小学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到学校确认者视为放弃学位。
  (三)普通借读生&
  1. 剩余学位数公布:5月25日前,在各公办小学和镇教育局网站/ “招生考试”栏目公布剩余学位数。
  2. 报名时间:&
  ①索取申请表时间:即日起。
  ②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时间:5月30日(星期六)上午8:00一11:30时; 下午2:00-5:00时。
  3. 积分公布时间:&
  ①6月23日:镇教育局、流管办联合公布已报名的普通借读生积分结果。
   6月23-27日:积分查询(公榜地点同上)。
   6月28日:公布普通借读生录取名单,镇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积分高低及入学志愿等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4.获得录取资格的学龄儿童需在6月29日(星期一)到所在的被录取的公办小学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到学校确认者视为放弃学位。
  北蛘蚪逃郑271063&
  乐从镇
  报名及入读办法&
  (一)、户籍生&
  1、报名时间:4月19日(周日)上午8:30―11:30时。跨学区就读生报名时间: 4月19日(周日)下午3:00―5:00时。
  2、报名地点:儿童户口所在地所属小学。
  (二)、政策借读生&
  报名时间:4月26日(周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
  (三)、普通借读生&
  1、报名时间:5月24日(周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把各部门出具的积分证明交到相应报名小学。
  2、6月中旬,小学收齐积分证明等材料后,汇总计分,电话通知家长分数并进行公示。&
  3、6月下旬,电话通知家长录取情况并进行公示。
  乐从镇教育和文体局:333052&
  大良街道
  报名及入读办法&
  一、户籍及政策性借读生&
  1、索取报名表时间:4月16日――4月24日(在现就读的大良辖区幼儿园或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门卫室索取)
  2、报名时间:日、26日(8:00――11:30)
  3、积分公布时间:日、10日(9:00-11:00)在各公办小学公布已报名的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结果并接受家长提出复核申请。
  4、录取公榜和注册:5月16日上午9:00在报名学校公榜,获得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
  二、普通借读生&
  1、索取报名表时间:5月9日――5月20日(可在现就读的大良辖区幼儿园或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门卫室索取)
  2、公布学位数:5月20日前,在街道流管办及各公办小学公布普通借读生的学位数。
  3、报名时间: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5月24日(上午8:00――11:30)。
  4、积分公布时间:日,街道流管办和各公办小学公布已报名的普通借读生积分结果。各公办小学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家长的查询(查询时间:6月11日和6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5、录取公榜和注册:日上午9:00在流管办及报名学校公榜,获得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
  大良街道教育局:381693&
  容桂街道
  报名及入读办法&
  (一)户籍生&
  1、报名时间:4月11日上午8:00 ― 11:00时,下午2:00―5:00时报名,未能按时报名的可在4月15日下午2:00 ―5:00时到学校补报名。
  2、报名地点:所属学区的小学
  (二)政策性借读生&
  1、公布剩余学位数:4月23日,在各公办小学公告栏和容桂教育信息网“招生考试”栏目公布剩余学位数。
  2、报名时间:&
  ①4月26日(上午8:00 ―11:00时、下午2:00 ― 5:00时)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报名地点:各公办小学内。
  ②4月28日(下午2:00 ~ 5:00时),政策性借读生补报名。
  3、录取公榜时间:5月23日,各项公告。
  4、确认学位:7月5日(上午8:00 ~ 11:00时、下午2:00 ~ 5:00时)
  (三)普通借读生&
  1、剩余学位数公布:5月23日,通过各自的网站、学校公告栏公布本年度普通借读生的学位数。
  2、报名时间:&
  ①正式报名:5月31日(上午8:00 ~ 11:00时,下午2:00 ~ 5:00时),报名地点:可提供普通借读生学位的公办小学
  ②普通借读生补报名:6月1、2日(上午9:00 ~ 12:00时,下午3:00 ~ 5:00时),报名地点:容桂综治维稳信访办公室(花溪公园对面)。6月2日(下午3:00 ~ 5:00时)可提供普通借读生学位的公办小学也接受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积分公布时间: 6月24日,普通借读生积分公告。
  4.学位公布:7月4日,普通借读生学位安排公告。
  5、确认学位:7月5日(上午8:00 ~ 11:00时、下午2:00 ~ 5:00时),普通借读生学位确认。
  容桂街道教育局:625282&
  陈村镇
  报名及入读办法&
  (一)户籍和政策性借读生&
  1、索取报名表时间:4月7日-4月18日(公办小学门卫室)。
  2、报名时间:4月18日上午8点-11点,下午2点-5点。
  3、本地户籍学生录取公榜时间:4月19日在报名学校公榜。
  4、政策性解读生公示积分时间:4月26日,公布已报名的政策性借读生积分结果,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受家长的查询(4月26日上午9点-11点,下午2点-5点)。
  5、政策性借读生的录取公榜时间:日上午9点在报名学校公榜,获得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指引到学校进行注册确认学位。
  (二)普通借读生&
  1、公布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剩余情况:5月6日,在各公办小学公布借读生的学位数。
  2、索取报名表时间:4月19日-5月9日(公办小学门卫室)。
  3、报名时间:5月9日上午8点-11点,下午2点-5点。
  4、报名地点:各公办小学或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分受理窗口。
  5、公示积分时间:5月30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各公办小学公布已报名的普通借读生积分结果。各公办小学在制定时间内接受家长的查询(查询时间:5月30日上午9点-11点,5月30日下午2点-5点)。
  6、录取公榜时间:6月27日早上9点在陈村镇教育信息网公榜,获得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指引到学校进行注册确认学位。
  陈村镇教育局:832987&
  勒流街道
  报名及入读办法&
  (一)户籍及政策性借读生&
  1、萦取报名表时间:4月20日――4月24日(公办小学门卫室)。
  2、报名时间:4 月20日上午8:OO-11:00,下午2: 00-5: 00。
  3、公示时间:5月18日――5月20日,各公办小学,查询时间:上午⒐ 00-O1O⒈,午下2:30-5:00。
  4、录取公榜时间:年5月22日上午9:00在报名学校公榜,获得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
  (二)普通借读生&
  1、索取报名表时间:5月25日――5月29日(公办小学门卫室)。
  2、公布学位数:5月25日,在各公办小学门田公布全街道各学校普通借读生的学位数。
  3、报名时间:5月31日上午8:OO-11:00,下午2:00-5:00。
  4、积分公示时间:6月25日――6月29日,各公办小学,查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02:00-5:00。
  5、录取公榜时间:7月6日上午9:00在报名学校公布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获得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
  勒流街道教育局:534821
 |  |  |  |  | 
备案编号:粤ICP备号 公安备案编号:3
顺德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主办: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
技术维护电子邮箱:techn@ 办公地址:顺德区政府大楼2014年广州南沙区积分入学各校录取分数线公布
【导语】:2014年南沙区积分入学第一轮录取和补录已经通过,共招收了1994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2014年广州南沙区积分入学各校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1994名外来工子女入读南沙公办中小学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南沙区中小学通过第一轮录取和补录,共招收了1994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其中,小学一年级录取1191人,初一录取803人。
  记者从南沙区教育局公布的积分入学各学校积分录取线发现,今年的积分入学总体上出现了明显的“冷热不均”。最热门的是南沙街金隆小学、南沙小学和东涌中学。其中,录取分数线排名第一和第二的南沙街金隆小学、南沙小学分别达到了93分和91.1分;而东涌中学录取分数线为79分,为初中录取线最高分,这几所学校都通过第一志愿便已经录满,十分“炙手可热”。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万顷沙的三民小学、榄核镇九比小学等录取分数线相对较低,通过第二志愿才录取满。此外,通过第一轮录取,依然有莲溪小学、灵山中学等20个学校没有录满。
  8月6日,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未录满的学校进行二轮补录。补录时不再限制申请人所属镇街,已报名参加南沙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通过资格审核,第一轮投档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重新在系统中填报了志愿学校。8月11日,补录积分录取线正式公布,经过公示,8月15日,录取学生正式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2014年南沙区外来工子女积分入学学位一览表
招生学位数
招生学位数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
南沙第一中学
初中一年级
初中一年级
详情请点击&&&
【推荐阅读】西华村村居
[勒流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司法所)]关于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意见
关于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意见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市民服务管理工作,更好地推动新市民融入顺德,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积分制服务管理对象
积分制服务管理的对象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居住,且已在本市连续办理1年以上(含1年)《广东省居住证》的人员,其本人在《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经核实,纳入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范围。
二、工作原则
1.积分申请个人自愿原则。积分制要求新市民自愿提出申请,并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积分服务统一管理原则。我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由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协调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各镇(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各职能部门协助配合。
3.积分动态调整和阶段性统计相结合原则。新市民根据积分高低排名,在公布的指标数内,可以享受相关公共服务,包括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等。积分调整分为动态调整和阶段性统计两种,动态调整指新市民可以根据指标内容变化情况,及时向受理窗口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纳入个人积分档案,调整累计积分。阶段性统计考虑到积分入学的时效性,必须在限定时间内统计积分并进行排名,统筹学位安排。
4.指标数统一公布原则。各镇(街道)积分入学的公办学校学位指标数由各镇(街道)教育局联合流管办统一公布。全区积分入户以及其他相关公共服务等指标数,由各镇(街道)分别上报区属相关职能部门,区属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后,由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领导小组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流程
(一)积分受理。
1.积分受理窗口设置。积分制服务管理原则上实行统一受理,由各镇(街道)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置积分受理窗口,人员在镇(街道)流管办调剂安排。2015年,考虑到工作延续性问题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原来积分入学的公办学校受理窗口以及积分入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继续受理积分申请。同一申请人只能在一个窗口提出申请,避免重复计算和资源浪费。
2.积分申请受理流程。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分受理窗口、公办学校受理窗口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窗口受理积分申请后,要认真做好对初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的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检验,确保资料准确真实。核对资料后,向申请人退还原件,收取复印件,并由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受理回执(受理回执样本附后),标注好所收取的资料,一式两份,由申请人、经办人签字确认,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受理后,严格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工作,窗口做好登记录入工作,在全市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未投入使用前,先自行设计登记表格,列明申请人基本情况,便于查询,系统正式使用后直接录入系统。申请人的档案按照积分用途实行归口管理,属于积分入学的,由镇(街道)教育局负责保管;属于积分入户的,由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送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管;属于其他公共服务的,由镇(街道)流管办负责保管。
3.积分受理时间。积分受理采取日常受理与阶段性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受理限于积分入户,申请人可以在工作时间到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分受理窗口进行积分申请;阶段性受理适用于积分入学,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积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对每年秋季入读小学一年级的申请,4月底前,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完成政策性借读生的受理工作。5月底前,要完成普通借读生的受理工作。
4.申请人要求。积分申请须本人到受理窗口办理,不得代办。非本市户籍儿童,父母双亡或其他原因造成父母丧失监护权的,可通过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名义申请积分入学,相关证明材料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
(二)积分资料审核流程。
1.积分资料分流。
属于镇(街道)事权的,由镇(街道)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积分项目,将需要审核的申请人基本资料,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分发到各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在系统中进行查询审核,并直接核分,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函复镇(街道)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受理收件时,遇到系统中难以查询或者难以辨别的,需提供相关补充资料予以佐证。
属于区级事权的,由镇(街道)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申请人基本资料,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过区级业务部门统一提交区流管办,由区流管办分流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直接核分,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复区流管办,区流管办将核分反馈镇(街道)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资料审核部门职责。
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公安分局:负责居民身份证、有无犯罪记录、举报火灾隐患或违法犯罪线索、见义勇为事实证明的审核。
教育局:负责学历证书、新市民随迁子女学籍档案情况的审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区急需人才证明的审核、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明文件和企业评定的相当岗位等级技术技能备案文件的审核。
农业和社会工作局:负责婚姻状况证明的审核。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土地使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审核。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婚检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资料、献血证书、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的审核及有关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
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专利证书的审核。
团委:负责审核本系统内机构为个人出具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情况证明的审核。
流管办:负责居住证的审核。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社会保险情况证明的审核。
区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区财税局:负责为个人纳税者提供地税纳税凭证审核。
区国税局:负责为个人纳税者提供国税纳税凭证的审核。
住房公积金顺德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审核。
新市民提供的获奖证明或荣誉证书,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向颁发机构审核。
(三)积分的计算汇总。
积分的计算汇总由镇(街道)流管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按照积分用途各自负责,积分入学的由镇(街道)教育局负责,积分入户的由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他公共服务的,由镇(街道)流管办负责。
四、积分的运用
(一)指标公布。
1.积分入学指标公布。5月底前,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完成政策性借读生的审核和录取工作,并将完成顺德户籍人口和政策性借读生后的剩余公办学校学位指标数报区教育局备案。6月初,由镇(街道)教育局和流管办联合向社会公布。
2.积分入户指标公布。新市民迁入我区户籍的入户指标数,每年年初由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区公安局根据我区公共资源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拟定我区当年入户指标数,于1月20日前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于1月底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机构,2月初由区流管办与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向社会进行公布。2015年入户指标数于3月20日前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于3月底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机构,4月初由区流管办与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向社会公布。
3.其他公共服务指标公布。由各职能部门提出指标数,报区流管办,由区流管办适时公布。
(二)积分排名享受公共服务。
1.积分入学。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可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排名。申请入读我区初中公办学校一年级的,如在我区完成小学阶段学业的,由镇(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在我区完成小学阶段学业的,其入学办法参照小学一年级积分办法执行。
6月底前,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完成本辖区普通借读生入学积分的计算和统计工作,将本年度积分入学排名及入学分数线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街道)教育局根据入学指标数、借读生积分排名情况、入学志愿填报等统筹安排学位(具体办法由各镇街自行确定)。7月10前,申请人凭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第一次排名录取后,在入学指标数有富余的情况下,根据积分排名情况进行补录。不服从统筹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2.积分入户。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区流管办联合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符合入户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不影响入户资格的,由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积分排名在入户指标数内的新市民发出积分入户卡,入户卡有效期为1年。持卡人凭入户卡在有效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或就业地所在镇(街道)公安分局办理非农业户口入户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可入户自有产权房屋、集体户、政府提供长期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或与亲戚朋友搭户。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公共服务。通过积分享受其他公共服务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通过区流管办实时公布。
新市民申请相关公共服务的积分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新市民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情况三项指标的所得分数确定积分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申请人在我区工作年限确定积分排名,工作年限以办理居住证(暂住证)历史记录为依据确定。
(三)积分排名的投诉申请。
申请人对积分排名有异议或投诉意见的,可于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所在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提出积分项目复核要求,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在3个工作日内转交区相关职能部门承办,相关职能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告知当事人复核结果。需调整积分的,报区流管办调整积分。
& &&附件:&顺德区新市民积分申请资料指引
附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顺德区新市民积分申请资料指引
&& &顺德区新市民积分资料申请的积分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特殊指标和各镇(街道)自定指标四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指标3项;加分指标10项;特殊指标2项;各镇(街道)设定的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20分。积分申请资料具体指引如下:
一、基础指标&&&&&&&&&&&&&&&&&&&&&&&&&
个人需提交资料
协助出具部门或窗口
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算。
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学历验证材料。
高中或中技、中职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
初级工、技术岗位五级
按最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职业资格证书、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级工、技术岗位四级
高级工、技术岗位三级、初级职称
技师、技术岗位二级、中级职称
高级技师、技术岗位一级、高级职称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广东省内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5分,总分最高不超过75分;在佛山市内参加的,每个险种每满1年再积0.5分,额外分最高限25分。
社保证明。
申请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办事处或各村(社区)行政服务站自助终端直接打印。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且按家庭成员人均面积计算大于我区申请公租房配租的住房困难面积标准(以公布为准)的,积80分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所属区房地产档案室窗口,咨询电话:
办理居住年限
累计连续办理居住(暂住)证时间
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
《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积分制受理窗口
二、加分指标 &&&&&&&&&&&&&&&&&&&&&&&&&&&&&&&&&&
个人需提交
协助出具部门或窗口
属区社会发展急需人才25分
按最高项计分,不累积计分。
属于区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人才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特定公共服务领域
在本市从事环卫、公共交通、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从业人员
每满1年积4分,最高20分。
从事该岗位的证明材料。
1、环卫岗位证明:各镇(街道)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咨询电话:12369、12319
2、公共交通岗位证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咨询电话:12319
3、基层医疗岗位证明:各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
4、养老、残疾人照料岗位证明: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专利创新(近5年内获得)
国家发明专利
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所得分数按相应分值/(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可累计积分。
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每次30分,最高60分。
在佛山市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县处级奖励的每次再积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的每次再积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个人在广东省范围内的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每次60分,最高120分。
三等奖60分,二等奖65分,一等奖75分。
可累积计分。
竞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
三等奖80分,二等奖85分,一等奖95分。
三等奖100分,二等奖110分,一等奖120分。
三等奖130分,二等奖140分,一等奖150分。
志愿者服务
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分值20分,在我市内参加的每满50小时额外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10分。
近5年内在广东省从事社会服务计分标准。
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社会贡献分值可累积父母双方积分。
参与志愿组织活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区或各镇(街道)志愿者联合会,咨询电话:
每满200毫升积2分,最高分值10分;发生在我市的每满200毫升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5分。
无偿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我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50分。
佛山市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举报火灾隐患或违法犯罪线索的,经核查属实后,每宗积1分,最高限20分。
举报火灾隐患、违法犯罪线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各镇(街道)公安分局(派出所)
纳税(近5年内)
所得税款每满500元积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0,000元积1分。
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纳税凭证,有经营实体的还需提供登记部门核准的章程。
国税纳税凭证:各镇(街道)国税分局,咨询电话:12366
地税纳税凭证:各镇(街道)地税分局,咨询电话:12366-2
为子女参加计划免疫的,积1分。
子女的《儿童免疫接种证》。
婚前自愿参加婚检或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积1分。
自愿参加婚检或孕前优生检查的证明材料。
有婚检资质的医院
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的,积1分。
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有毒有害工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资料。
区内指定的体检医院
住房公积金缴交
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3分。
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材料
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开具,咨询电话:12329、12345
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1个月积0.2分,累计最高限12分。
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统一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本省籍已婚),积3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含电子婚育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等证明材料,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证明。
各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申请人或其配偶按照政策
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上环积10分。
结扎积20分。
申请人或其配偶每年按照要求参加居住地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的孕情检查不少于3次
满1年积10分。
满2年积15分。
满3年及以上积20分。
三、特殊指标&&&&&&&&&&&&&&&&&&&&&&&&&&&&&&
个人需提交资料
协助出具部门或窗口
<span style="font-family: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深圳小学录取积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