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好小说一篇小说?

  时令虽已是秋天,但十八天老虎娘,十八 天小老虎,秋老虎的余威还没过去,白天 的气温仍然高得吓人。不过这里是深山区 了,山沟里的气温昼夜相差本就大,何况 已是秋天季节。所以一到夜晚,山风一  吹,暑气尽散,就不见得有多热。  但廖素梅今天晚上感觉却不一样,尽管吃 过晚饭冲了凉,当她躺到床上的时候却发 现房间里有点气闷,自己身上也有点燥  热。  她觉得有点奇怪。  他们夫妻住的这个底楼房间不小,总有二 十七八平方米的样子,但山里缺什么就是 不缺木头,她和廖永昌结婚的时候两人的 家俱可真没少打,什么高低床(这也是向 城里人学的,不是山区通常的那种大木 床,而是一头靠背高一头靠背低,床边还 配了两个精巧的床头柜的那种“洋床”)、 木沙发、大衣橱、五斗柜、写字台、梳妆 台等等,可以说只要说得出的时兴的木制 家俱,他们都打得一应俱全,这些东西摆 放到一个房间里,这个房间即使有二十七 八个平方米,那也理所当然地被挤得满满 当当。平时看着这么齐备的家俱,廖素梅 总会情不自禁地浮起一种自豪,是啊,村 里多少姑娘家出嫁,哪个不比比家俱多少 啊,根据不同的家庭条件,家俱自然打得 有多有少,但无论多少,像廖永昌为她打 得这么齐备这么洋气的家俱的,不要说在 他们廖家,就是放眼整个岭口,那也是独  一份的。  可今天不一样,今天廖素梅看着这些家 俱,不仅没有平时那种自豪那种喜悦,反 而有一种受挤压的感觉。她不明白为什么  突然间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为什么呢?她有点恼火地想着。永昌随着 出运的竹帘去市里了,她起先以为自己的 那份燥热是因为永昌不在身边,但仔细体  会了一下,似乎不是。  她打开了电风扇。  这是一台立式电风扇,她可记得清楚,这 台电风扇当时化了一百三十五元买呢。山 区的人不习惯用电扇,他们喜欢用麦桔 扇,并且山里面夜晚气温不高,真的也很 少要用电风扇的,所以这台电风扇,当时 买的时候,她很不高兴,觉得永昌这钱化 得冤,但她拗不过永昌,永昌说,就是因 为山里边别人没有,我们有了,才显得我 们比他们好啊,要都是木头的东西,山里 面谁没有啊,那不希罕,为了你,我就要 希罕一下呢。当时她听了,又是喜欢又是 生气,但也就随他去了。后来要用电扇 了,也麻烦,山里面晚上气温是低些,但 蚊子却比城里多,所以蚊帐还是少不了 的,可挂了蚊帐,不好开电风扇,电风扇 一吹,蚊帐早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为 这事,永昌也没少动脑子,后来还是让他 想出了一个办法,在高低床的四角各钻一 个孔,插上杆架,挂上蚊帐,然后把电风 扇依着床头放进蚊帐里,嘻,效果居然很 不错。现在,廖素梅就是躺在蚊帐里开着  电风扇。  可还是觉得燥热。她摸摸自己的身上,皮 肤冰凉冰凉的,不热啊。她明白,这种燥 热,不是来自身上,而是来自心里。心静  自然凉,今天自己是心不静呢。  一通百通,她明白了,今天感到这些家俱 挤压着自己,其实也是心里不舒服的原  因。  心里不舒服,追根究底,是因为今天白天 村里小姐妹们的几句打趣的话。今天白天 在厂里,那些编竹帘的小姐妹们一边编竹 帘,一边张家长李家短地闲聊,后来不知 哪个起得头,说起小孩的事儿来。有小孩 的年轻妈妈们说起自己的孩子来,嘴里总 是埋怨:小猴崽子一天不打上房揭瓦,天 天山上来水里去的,晒得漆黑不说,不是 今天打破了二叔家的瓦片,就是明天弄坏 了三哥家的蓠巴,吃起饭来就像是饿死鬼 转世,就没个饱的时候......嘴里尽管骂得 凶,可那眉眼里就满是自足和骄傲。那个 梅亭,唉,又是那个梅亭,看到素梅走过 来,就偏偏的打趣她:还是我们素梅姐识 得生活啊,连个小孩都不生,和永昌哥两 个人过两人世界,嘻,要多浪漫有多浪 漫。你们瞧瞧,现在厂也办了,一个主外  一个主内的,就没人比得过。  说者也许无心,听者却是真的有意了。素 梅当场就红了脸,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厂 子,回到家里就感到极不舒服。从那时  起,她就觉得燥热难当了。  唉,孩子。  前些时候,素梅趁着到城里办事,就顺便 去了趟医院,拿到了他们夫妻俩的检查结 果。医生告诉说,素梅是没什么问题的, 一切都很正常;倒是永昌,医生说得都是 专门的术语,但意思素梅却知道,就是永 昌的精子量少,活力也不足,怀孕的机率 不高,“当然也不是绝对的不能怀孕,只 是机率不高。”医生说完,开了一大张的 药方,让素梅把这些药让永昌吃吃 看,“也许会有帮助。当然,最保险的做 法,还是人工授精。不过你男人自己的精  子,可能不行。”  这医生说来说去的,就是没给个砸实的 话,总是可能也许的,让素梅不知如何是 好。她知道永昌是要强的人,所以她回来 后也没跟永昌提这事,她甚至连医生开的 药都没去买。她本来想过一阵子,再和永 昌好好商量一番,要吃药不吃药的,她不 愿强迫永昌。她爱永昌,为了永昌,她什 么委屈都可以受得。但话是这么说,其实  暗下里,她自己已是偷偷落了几次泪了。  谁知这让她暗地里刺得心尖儿疼的伤疤, 今天又被这些女人们给戳出了血。尽管她 们许是无意的,但她还是觉得从心里恨了 起来。唉,人呐,没房子住,可以造,没 钱用,没粮吃,都可以借,这没孩子,怎  么办,没法子造,也没地方借。  “借?借!”素梅突然间感到灵光一闪。她 为自己这个大胆的想法感到心颤,是啊, 连医生也说,最保险的就是那个什么人工 授精呢,并且医生还说了,永昌自己的精 子恐怕是不行,那就是还得是别人的精  子,那别人的精子,不就是借嘛?  但随即黯淡下来。借,说说容易,可怎么 借,向谁借?要让人知道了,还不......丢  死人了,村里人的唾沫都能淹死你。  可不借又怎么样?难道就真的一生一世的 没个孩子?那就更丢人了,不,那不仅丢 人,也对不祖宗啊,永昌在人前面后的还  怎么做人呐?  都说女人是感性动物,是一根筋,一旦想 到这个借字,廖素梅就再也脱不出来了。 两个素梅在脑海里打了一会架,很快地就 变得统一起来:借!就借个种,为什么不 行?早听说呢,大城市早时兴人工授精什 么的了,我们就做一次,也不是什么丢人 的事。可为什么要去做人工授精呢?那不 知是谁的精,可真真是野种了。“野 种!”想到这两个字,素梅自己禁不住卟 哧一声轻笑起来,眼种火光一闪,但随即 暗淡下来。是啊,野种,唉。既然无论如 何注定了我要生的是一个野种,那干吗还 到城里去化那么冤枉钱搞什么人工授精 呢,倒不如,不如什么?不如和自己相熟  相知的男人偷偷地生一个。  这事说起来丢人,其实农村这样的事哪里 少了?就这个小小的廖家村,天知地知你 知我知的,有多少个女人和别的男人相好 了生下孩子的?只不过一层纸谁也不去捅 破罢了。别看这这些女人说起偷情养汉的 事来,一个个咬牙切齿的,好像要把那不 贞不洁的女人生吞活剥了去,暗底里有哪 个女的看见真正的男子汉不春心萌动的? 早先要哪个女的能攀上个有几两砂糖的男 人,还炫呢。不说别人,就是自己的男 人,村里那几个骚女人像梅亭素珍,人前 人后的不也在打情骂俏?都说女人的心在 这个问题上特敏感,她分明感觉到那个梅 亭那个素珍还有那个梨花,就时不时地打  着自己男人的主意。  想通了这一层,素梅突然间觉得轻松起 来,那种被满屋的家俱挤压的感觉没有 了,浑身凉爽爽的,那种燥热的感觉也没 有了。然后随之而来的却有一种让人心跳 让人脸红的悸动。她捂着自己发烫的脸, 私下里把村里的男人在脑海里全都过了一 遍,发现竟然没有一个是自己看得上眼 的。“是啊,怎么的?我借,我就是借, 也得找一个比我男人还强的男人借,这 样,才对得起自己的男人。那些不三不四 的男人,我看不上眼,就是真绝种绝后了 我也不干!”嘿,鬼才知道居然让她想出  了这么个理儿来。  比我男人强的男人,那是谁?这时她才发 现,似乎不知不觉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 始,她的心里早就有了一个对像,并且她 发现自己刚才之所以把村里的男人们在脑 子里过一遍,最终就是为了让这个男人从 自己的心底里浮出来。而这个男人,就是 杨昕州,就是现在睡在自己楼上面的那个 市里的大干部,那个能干的让村里很多女  人倾慕的工作组长杨昕州。  是啊,杨昕州多好啊。不高大,匀称;文 气,不瘦弱;说起话来不轻不重,有条有 理;做起事来不急不燥,有章有法。自从 他来到廖家,也就两个多月时间,你看看 人家做了多少大事?改鱼塘,改竹山,办 厂,修学校,哪一件是他们想得到的?哪 一件是他们做得到的?可人家就是想到 了,就是做到了。要说年纪,就和自己男 人一般大,可他所想的事所做的事,自己 男人就比不了。要不自己男人也算是村里 大家伙儿心服口服的主,怎么就服服贴贴 地听从他呢。不仅自己男人听他的,你看 这乡里的书记乡长们,哪一个不看杨昕州 的眼色行事(这事是素梅想当然了,其实 她不明白乡里还真有几个人没把杨昕州放 在眼里呢)?这如歌姑姑每天就只跟着杨 昕州屁股后面转,看那情色,他们俩不会  也有一腿吧?  廖素梅为自己这个突然之间冒出的大胆的 猜测着实吓了一跳。当她顺着自己这个想 法,回顾起杨昕州和廖如歌两人在一起的 情节,仔细地回想着他们的眼神,他们的 做事作派,他们的说话语气,她越法坚定 了自己的猜测。“对,没错,他们肯定有 事。是啊,你们做得,怎么我就做不得? 如歌姑姑,你们好归你们好,我只想借杨 大哥的种为廖家传个宗接个代,我不会和  你争呢。”她不禁想得痴了。  廖素梅坐起,躺下,躺下,又复坐起,她 知道今天是最好的机会,工作组其他的人 都不在,永昌自己也不在,这座新房子 里,楼上楼下,就他们两个人,外面的院 墙门是早就下了锁的,只要他们俩真的做 了,那就真的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他知了。 她下了床,走到门口又退回来,退回来又 走到门口,她怕,她怕如果万一杨昕州拒 绝了,那她明天可真的只有跳水库了。但 这一方面是借种的需要,一方面想了这么 一个晚上,心底下的情欲也慢慢地激发起 来,她豁出去了,终于拉开了房门,悄然 地走上楼去,她知道杨昕州是从来不锁门 的,房门的钥匙就一直插在门锁上,杨昕 州就是到山岭背贺去,也从没拔下过这个  钥匙。  其实故事并没有想得那么复杂,杨昕州毕 竟是一个血气旺盛的男人,当廖素梅把一 个熟透的躯体摆放到他身边的时候,他并 没有挣扎多久。只是当两人第一次完事 后,廖素梅流着泪把医院检查的结果和自 己的烦恼告诉了他后,他在为自己的行为 感到一丝羞愧的同时,却也有了对廖素梅 的一丝同情一丝怜爱,于是,他们就有了 近乎疯狂的第二次第三次。廖素梅潜意识 中觉得,杨昕州似乎的确比廖永昌的冲击 力要强很多,并且这种既是偷情又是借种 的双重刺激,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短篇小说)_休闲阅读-牛bb文章网您的位置:&>&&>&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短篇小说)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短篇小说)(原作者:叶 勐)一刘按曾经写了一篇小说叫《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我很喜欢,但是,他并没有告诉我答案,很可能,他根本不知道答案。因为像这种事情基本上是没有答案的,但凡声称知道答案的,八成都是骗子。我的朋友于力也写小说,他看了这个小说,然后跑来跟我讨论。这是件很要命的事情,因为他是个叫真的家伙,为了安全起见,绝对不能轻易表达观点。他还带来了酒菜,酒是好酒,叫作烧刀子,就是古龙小说里经常提到的那种酒,据他说是东北农村用白薯干酿造的,没有经过勾兑,喝下去火辣辣的,就像烧红了的刀子。名字听起来吓人,喝着还是很爽的,一团火过后,紧接着就是一阵舒畅,一气贯通的感觉,而且不上头。酒喝得爽,嘴上自然就没了把门的,我云山雾罩地跟他讲了一个晚上,现在想想,已经记不得了,唯一的线索是来自于力。看的出我的话给了他力量,我内疚极了,因为我知道他写得并不好,他应该把精力抽出来去干些别的事情,当然他也可能会写好,但那究竟值不值呢?一个不适合写作的人,就算写好了又能有多好呢?更重要的是,我说过,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但凡声称知道答案的,八成是骗子。但是到了现在这一步还能有什么办法呢,他连“写作是生理上的需要”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于力辞职了。要找个地方写长东西,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看得人后背发凉。他让我帮他找个适合写作的地方,大概要住一年,我说是不是可以边工作边找,他说,晚了。他们公司的老板还是不错的,多给了他一个月的工资,并且说想回去的话随时都可以,这说明于力很可能干得不错,他完全应该接着干下去的,写小说干吗非要辞职呢?但是于力有于力的想法,当他决定什么的时候是很难改变的,其实也不光是他,大家彼此彼此,谁也别骂谁傻。辞职后的第二个礼拜,于力联系到邻县农村的一处房子,是一个画画的转租的,当地聚集着很多搞艺术的。但是去了大概不到一周他就跑回来了,原因是水土不服,上吐下泻,好容易培养出来的那点感觉,很快就泻光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就蛰伏在家里,没写任何东西,睡很多的觉,很让人羡慕。我劝他是不是可以考虑回去上班了,他说,当然不可以,小说已经越来越成熟了,不写出来几乎不可能。晚上,他在我家吃过晚饭,然后我们下楼遛马丁。马丁是我女朋友养的一条狗,她去外地了,要三个月才能回来,在这期间马丁要吃好睡好,经常洗澡,按时便便,心理健康。这些我都做到了,不仅做到了,还自作主张的超额完成了任务,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马丁的生活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的生活质量。我女朋友隔天就会打电话来,大部分内容是询问马丁的情况,这让我有点沮丧,因为我一直认为一个会写小说的人是不会缺少女人的,可事实上并非如此。让我感到欣慰的是,马丁还是很谦虚的,并没有因此而狂妄,也许它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那就永远也别认识到吧。不过说实话,马丁确实是条懂事的狗,我喜欢它并不是完全因为它的主人,它是条安静的狗,很少叫,不像楼下的那条狗,很多人都想拧断它的脖子。马丁喜欢沉默,大部分时间里,它都会待在某个地方,或者低着头走来走去,我敢肯定它是在思考,不管作为一个人还是一条狗,这样子都应该是很酷的。我所说的超额完成的那部分任务,是帮它认识了一些异性朋友,这完全是出自它生理上的需要。现在,马丁已经不是条处狗了,这件事情我女朋友还不知道,她把它抱来时还非常小,它可能就是在前不久才长大的,那个下午,它深沉地走过来看着我,这没什么,我们经常保持着这种交流,但是忽然它站起身子来抱住我的腿,贴在上面不停的抖,我这才一下子明白了,马丁的眼神非常诚恳,让我想到了我躁动的青春。就在那天,我带马丁出去找对象。那是三号楼的一只叫小雪的狗,它比较顺从,看起来大概不是第一次了,但是相对马丁而言,小雪的个子还是大了点,并且马丁还缺乏经验,它的样子看上去真有点滑稽。马丁的第一次性生活算不上成功,中途被小雪的主人破坏了,其实即使不被破坏也不会好到哪去。我安慰马丁说,没关系的,很少有谁的第一次性生活是完美的,不管是人还是狗。我和于力还有马丁在路上走着,马丁显得有点躁动,不时观察着身边的狗,但是我知道这不大可能,它们被主人看的很紧。可怜的马丁。我对于力说,作为一名主人,我很难理解那些人的做法,既然它们已经成年,干吗不给它们恋爱的自由,会不会是因为自己家的狗被别家的狗搞了而不舒服呢?这些我不得而知,或许要是马丁是条母的我就会清楚多了。马丁没有达到目的,看起来情绪有点波动,为了防止它做出过激的行为,我给它套上了狗链,这下子它的愤怒终于有了发泄点,疯了似的跳脚叫。快到家的时候,一直沉默的于力忽然说,我们为什么不给它们成立一家夜总会!马丁就真的不叫了。二我女朋友回来了,于力还没有走,整天在家里修养,什么也没有写。他这么待着是没有问题的,至少在两年之内是没问题的,他以前工作的时候攒了些钱,还在股市赚了点,可以说他目前的生活很好,但是以后呢?他不可能一辈子这么着,作为朋友,我希望他尽快地把那个小说写出来,然后该干什么干什么。我女朋友不喜欢于力,她说他是个没有将来的人,他的生命里只有今天,就像许巍在一首歌里唱的,他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这首歌是我放给她听的,她不喜欢这首歌,也不喜欢许巍,她用这首歌来形容她不喜欢的人,但是她不否认这首歌的好听。她也不喜欢我写小说,所以我只好偷偷地写,然后发到网上,有人喜欢我就很高兴。我承认,写小说对工作是有一定影响的,情绪上也有一点,正像我女朋友说的那样,写小说的人都不快乐,因为他们掌握了太多真相,而人活着不需要知道太多真相。她能这么认为不是偶然的,她以前也读小说,写诗,但是她慢慢发现写诗并不能给她什么,不仅如此,还会让她失去很多,所以她就不写了,很决绝。她给我讲这些的时候我对她说,你的选择是对的,一个过分理智的人,是写不出什么好诗来的。于力还是照常来我家,完全不顾及我女朋友的情绪。有时候,他留下吃晚饭,饭后主动帮我们遛马丁。我女朋友并没有领他的情,相反还终于不可避免地发现了马丁的变化,那天,她尖叫着甩开马丁,一头钻进我的怀里,片刻又愤怒地推开我。她把这件事归罪到我们头上,说是我们在她不在家的时候带坏了马丁,她说,早该想到的,把马丁交给你们,不出事才怪呢!我对她说,你要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马丁已经发育了,这跟和谁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坐在沙发上脱掉被马丁蹭过的丝袜,厌恶地扔到一边,说,就有关系,要不是跟你们在一起,马丁就不会变成流氓。我也很生气,说,什么叫流氓?刚才说过了,我女朋友是个很理智的女人,她不再争辩,而是把矛头指向了于力,她说,我又没说你。说到这里我也没什么好争辩的,于力确实有不少女人,在这一点上我也是很难理解的,搞不明白这么沉默寡言的一个人,究竟哪里吸引她们,而我健谈,幽默,她们是公认的,为什么到头来却只有一个女人,我并没有要为我女朋友守身如玉的意思,这样的局面只能说我很失望。我们争吵的时候,马丁走到客厅的落地窗前,伏下身子默默地向外看,它的头枕在两只前爪上,显得特别忧郁。我女朋友说,你看你看马丁跟你们在一起,都变的忧郁了,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年纪轻轻总要想些古怪的东西,把自己搞得很痛苦。我说,谁痛苦了?她说,你的样子不痛苦么?于力的样子不痛苦么?她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想要过去安慰马丁,但是大概忽然想起马丁的流氓行径,又退回来了,我笑出声来,我女朋友偷偷瞥了我一眼,脸红了。(原作者:叶 勐)三不久,我去了趟北京,见到了一些朋友,其中包括刘按。我们在一家叫大吉利的饭店吃饭,从前那里不是这样的,现在改成了过桥米线,按照服务员教我们的吃法,把菜统统放在一起,最后面对的是两只巨大的碗,多少令我们有点措手不及。刘按是个给人感觉很舒服的人,健康,年轻。我们没有喝酒,要了一大瓶子可乐。那天我有点不舒服,所以话不是很多,刘按也有点小感冒,但没影响发挥。我们谈到了共同的朋友,共同喜欢的电影,共同关注的事情,刘按对我讲了他对一个策划的看法,说的很好,于是我坚信我的朋友,也包括我,我们都是有才华的,每个人都可以干出很大的事情,但前提是必须有钱,有很多钱,当然这不大可能,要是每个有想法的人同时又都有钱,那这个世界恐怕就麻烦了。我们当然不可避免的谈到了小说,刘按坦诚地表达了他对我小说的喜欢,我很高兴,我想这就是我写字的价值。说到了他那个小说,就是《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我说我很喜欢,不过我们没有把这个当问题来讨论,这让我很踏实,我很赞同刘按的话,他说,你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的东西,那一个“好”字就足够了。十点多的时候,刘按起身告辞,要去赶最后一班地铁,在北京吃饭就这点不爽,老是有人中途站起来去赶车回家。在地铁口,刘按停下来跟我招手,周围没什么人,灯光很亮,我忽然想起刚才他转述的一句张羞的诗:当一只小鸭子走到马路的中央所有的阳光都集中在了它的身上。四我回来的时候,于力已经走了。他给我留了封短信,是这样写的:“小可,我走了,你一定想不到是什么地方,慢慢想。对了,手机掉进火锅,索性不用。这里的情况写信告诉你。照顾好马丁。”我问我女朋友知不知道于力上哪了,她撇着嘴说,他走了啊?真是太好了。令我意外的是,于力的出走对我没有任何影响,事实上大部分时间我都想不到他,偶尔想到了,也是瞬间的事,比如有一次点烟的时候,想起这个ZIPPO打火机是于力买的,更为过分的是,那个老板的大虎牙,老板娘的红皮鞋,角落里小孩的红领巾,乃至身边顾客身上散发出来的狐臭,每一个细节都那么真切,只有于力是模糊的。于力给我的第一封信是这样的:“小可,你好。我刚刚起床,阳光真好,照在我屁股上,暖和极了。我趴在床上给你写信,抬起头,可以看见远处的稻田,人们开始忙碌了,他们从墙外经过,扛着锄头,赶着牲畜。有一个人的身后还跟着条狗,它让我想起马丁,马丁怎么样?它好么?知道么?在我的门前,就是我现在看到的那片空地上,每天都有很多条狗经过,它们那么悠闲,迈着松垮的步子,像一个个无业游民。就在昨天,我看见两条狗在墙外面交配,那么从容,唉,想想马丁实在是太可怜了!”信上没说他在哪,看样子是在乡下,我知道他最终还是会找一个那样的地方,他不只一次地跟我说过他喜欢农村,喜欢那种自由自在,喜欢那里的天空,水,麦田,喜欢那里的动物,喜欢泥土里散发出来的清新,喜欢烈日炎炎大树下面的阴凉。而我知道,这一切只是因为他从没去过农村,只是出自于一个文艺青年的小资产阶级幻想,现在,他的理想终于实现了,我想,接下来应该就是厌倦。看到于力在信中问候马丁,我开始内疚了,因为它这段时间过的并不好,不仅仅是很久没有接触异性朋友,更要命的是,它和我女朋友闹翻了。马丁和我女朋友的决裂是在收到信的当天下午,一对新婚的朋友来家里玩,她是我家的常客,跟马丁也很熟。那天朋友穿了新娘的套装,多少跟以前不太一样,坐在那有点拘谨,马丁就盘踞在朋友的脚边,朋友不时用鞋子碰碰它,马丁则每次都抬下头,以示回应。这之前一切都很正常,两个女人嘀咕着,不时朝这边看上一眼,小声的笑,两个男人抽着烟,故作深沉。朋友又用鞋子碰了马丁一下,它抬起头,看见她们的笑脸。我女朋友心血来潮拾起一片香肠,马丁则配合地立起身体,用两只前爪作揖,公平的说,马丁的动作非常标准,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赞誉,看得出它自己感觉也很良好,以至于还用两条后腿直立行走了一番,这个举动完全是临场发挥出来的,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两个女人尖叫着为它欢呼。马丁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膨胀的,它在欢乐的气氛中选择了一种最不恰当(当然在它看来是最恰当的)庆祝方式,它走过去,一下抱住了新娘的大腿。其实早在马丁直立行走之初,我就隐约预感到事情的不妙了,我偷看我女朋友,可她正陶醉在惊喜当中,全然不觉。新娘很快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的笑容僵在脸上,尴尬之情溢于言表。只有新郎还蒙在鼓里,他再次恢复到刚才的深沉,使劲嘬着烟。他甚至没发觉妻子表情上的变化,他就这么面无表情地看着那个小无赖当面骚扰自己的妻子。看得出来,马丁已经相当进入状态了,新娘曾经把它推开,但是马丁坚决地予以二次冲锋,它的爪子勾住新娘的丝袜了,它的喉咙里发出欲望的低音。我女朋友就是在这个时候爆发的,她从座位上蹿起来飞起一脚把马丁踢了出去。马丁显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它的目光充满惊慌,它一定还很疼。它呻吟着,看着我的女朋友,又看看我,仍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它有点愤怒了,叫着,就像个委屈的小孩子。朋友说,算了,算了。我女朋友气呼呼地不说话,而那个傻新郎居然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捻灭抽了一半的香烟,看着我寻求答案,而我又能说什么呢?之后我女朋友和马丁开始了长达半个月的冷战,进出在同一间屋子里,彼此视而不见。我有时会想,如果哪天我不在家,这里会发生什么?很显然,这件事也在我女朋友的思考范畴,于是有一天她对我说:我们把马丁送人吧。我说,为什么?她没有回答,但是从她的目光里可以看出,是铁了心要把马丁开除出这个家庭了。我说,多大点事呀,你跟条狗较什么劲呢!她却说,是我较劲么?的确,开始的时候我女朋友几次表示不计前嫌,是马丁态度冷淡,得理不让人。这样的事实让我一时真不知该说什么。这时候马丁从外面走进来,它比以前更深沉了,或许更应该说是忧郁,它尾巴一带的毛有点脏,它慢慢走到落地窗前向外张望。我说,马丁,我们出去走走吧。它动了动尾巴表示赞同,临出门的时候,我女朋友说:放心,我会给马丁找一个好人家的。我忽然大声说,不行!我女朋友吓了一跳,说,你喊什么喊,它不走我走。我说,有没有第三种可能?她说,你们俩一块走!我想我得跟马丁好好谈一下了,我们来到它第一次跟小雪亲热接触的地方,天空很蓝,树根处有某种动物活动过的痕迹,马丁用鼻子嗅了嗅,在附近方便开了。我说,马丁啊,我们得好好聊聊了,你不能冷酷到底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啊,在人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呢?这些虽说是做人的道理,但你作为一条靠人养活的狗,也是有必要知道一点的,不是么?你要清楚自己的情况,你不是看门的恶犬,也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你没有为这个家庭创造任何价值,所以除了跟主人搞好关系之外,没有什么别的选择,可你呢,居然跟女主人搞分化,你要干什么?让我怎么帮你呢?我说了很多,我相信马丁听懂了,它甚至还听懂了我的言外之意,我坚信它是条聪明的狗,什么道理都明白。但是,明白归明白,马丁并不准备因此而改变自己,它还是那副老样子,这让我十分苦恼,和女朋友协商已经不可能,我除了给于力写信,再没别的可做了。这是我给于力写的第一封信,我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我想他会很伤心,要知道他和马丁之间的感情,丝毫不比我和我女朋友差,我甚至觉得他们才更适合建立主从关系,但是现在怎么办呢?我女朋友会为马丁找个什么样的人家呢?以马丁那副臭脾气,恐怕到哪家也不好混。于力的信在几天后如期而至,他表现出了应有的愤怒,他痛斥我的女朋友为法西斯,他说,小可,你们当初养一条狗,难道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和它发生矛盾,然后厌倦,再把它遗弃的么?这和玩弄一个人的感情又有什么区别!你们想没想过它也有情感,也和我们一样要有情绪上的波动,算了算了,你们是不会想到这些的,至少你女朋友是不会的,那她在把马丁送走之后,会不会再收养一条狗呢?要是这样的话,可不可以理解为有一天她把男朋友也送人了,就会有一个新的男朋友呢?说句实在的,于力的这番话我也不是没有想过,我确实感到我和我女朋友的感情有所疏远了,尽管还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表明这一点。我们当初是因为文学而在一起的,现在她已经不迷信了,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起文学,它究竟能带给我什么?当脱掉这层外衣,我们看到的对方远比预料的要陌生,我在小说里穷究的真相,原本就摆在眼前,那我写小说究竟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把小说写的越好,离真相就越遥远?如果说这就是小说的真相,我能不能拿出我在小说里那种感动自己的勇气去面对呢?我是不是应该在被我女朋友赶走之前抓紧具备赶走她的能力,并伺机把她赶走呢?赶走的话,她会去哪呢?而比之更近的问题是,我会去哪?(原作者:叶 勐)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于力回信,酝酿了很久,但每每都放下了,当我最终鼓起勇气坐在电脑前的时候,却忽然又没有这个必要了。那是发生在一个傍晚的事情,我带着马丁散步,经过小卖店的时候我去买烟,马丁就在门口等我,这是我们长久以来的默契。由于电视里正在摇奖,所以我决定把结果看完,顺便抽一根烟。其实用不着看完,念到一半就知道没戏了,但这毕竟是我有生以来买的第一张彩票,理当搞的庄重一些。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奖的过程中,有大概那么零点几秒的时间,我忽然觉得我中了五百万,那是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让我浑身一颤。虽然时间短暂,但却给了我无穷遐想,我甚至感到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我坚信这就是人们终其一生所要找的感觉,我甚至觉得,要是那个时间再长上一点,我都可以去死了。接下来我带着五百万的余温转身出去,发现马丁不见了。我又是一阵恍惚,分不清自己身在哪一个世界,很显然,马丁和五百万不在一处,如果马丁确实不见了,那五百万难道是真的?如果它们同时摆在我面前,我会选择哪个?终于,我又一次被自己感动了,喊着马丁的名字奔跑起来。五马丁就这么消失了。我酝酿了很久才鼓起勇气告诉于力,没想到,他出乎意料的平静,甚至还反过来安慰起我来了,我知道这是他对我的莫大嘲讽,我受不了他这样对我,我是多么希望看到他歇斯底里啊。但,始终没有。于力再没有和我提过马丁的事情,一个字都没有,他在一封又一封信里继续大谈乡村风情,就好像马丁从来不曾存在过似的。我不止一次地端详着信上的字体,每一次都绝望地断定,那的确是出自于力。与此同时,我女朋友真的又抱来一条血统高贵的狗,爱得死去活来,看着那条狗做作的样子,我真想让它知道以前这里有条叫马丁的狗,不知比它要强上多少倍。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的主要活动就是购买彩票和寻找马丁,我几乎走遍了这个小城,我惊奇的发现它原来如此之大,很多地方如果不是寻找马丁,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知道的,另外就是,我已经在这里所有的投注站都买过彩票了,我坚定地认为,如果马丁就此消失了,那五百万就是真实的。在城市里游走是寂寞的,最大的安慰就是对开奖和来信的期待。这期间于力的信里有了新的内容,他不再忘情描述村子的景色,而是开始讲起身边的人。于力的来信大都是没头没尾的,有时候连称呼和问候都没有,不过,这种信读起来还是很有意思的,我很喜欢,甚至可以说我已经为之着迷了。于力终于开始向我介绍他的住所了,完全出乎想象,他通过朋友住进了一家老年人公寓。于力是这样描述他的房间的:“房间不大,大概十几平米,单间。我住在三楼,窗外是一条小路,直通远处的麦田。床铺很好,比想象的要宽,躺在床上,可以看见窗外的风景。屋子里还有一只柜子,跟我带来的东西相比,它太大了。有点遗憾的是,屋里没有桌子,我只有趴在床上给你写信。还有,我没带电脑,我准备用笔把小说写完。”这件事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我没法想象于力混迹在一群老年人当中的景象,更没法想象他将如何与他们相处,还有他的写作,在那样的环境中,他将会写出什么样的作品呢?想到这些,我倒是开始有点期待了。在一段时间里,于力给我写了很多用“有一天”开始的短信,每封信里都讲一个人物,在阅读那些来信的时候,我总是感到奇怪,他为什么要用那样的称呼和句子呢?他究竟和他们是什么关系?比如有一封信是这样写的:“有一天,我在楼道里碰上小于,她那么腼腆,贴着墙边。我说:早啊,小于。她就冲我点点头,微微一笑。她走过去了,边走边用手拢耳边的头发。最近一阵子老金和老刘都在向她献殷勤,她仍然腼腆,略带一点幸福。不难看出,她年轻时候是美丽的,现在也很美,我敢说她是绝对看不上眼前这两个货色的。”再比如这封:“有一天,我们正在打牌,老金来了。老金说:小于,你让一下。我和小于同时抬起头,老金是在说我。我干吗要让给他呢?老金这个混蛋,早些年是个什么狗屁领导,一身臭毛病,看来这辈子他是没法学会跟别人平等相处了。谁不知道他是想在小于面前炫耀一下牌技呢。我怎么可能让他得逞,老金后来气急败坏地说:小于,你出来一下,我们谈谈。你听听,他要跟我出去谈谈,难道他要揍我一顿么?我扔下牌就跟他出去了。”我把这十几封信排列起来,可以断定这些就是于力的邻居,他们基本上已经接受他了,他每天和老人们一起打牌,吃饭,聊天,听起来那么悠闲,让人羡慕,我何尝不是向往着能像他那样呢,每天面对重复的工作和变异的人际关系,我真有点受够了,想想距离退休还那么遥远,我真是绝望啊。六转眼,马丁消失已经三个月了,我一直没有停止寻找,有时候一个人夜里走着,我会很想念于力,他不在这里,我不知道跟谁交流思想,我写了东西也不知道送给谁看,可能吧,我更需要的是他的倾听和赞扬,我的生活是多么需要这样的一个观众。有一次,我走到于力家的楼下,看见楼上亮着灯,我那一刻是多么激动啊,我跑上楼使劲敲门,我说,于力,我的好兄弟,你终于回来了。然而里面却没有一点声音。在我如此饱受寂寞煎熬的时候,于力却在公寓中广受着老年人们的爱戴,他给他们带去了很多欢乐,他们在他的带领下一步步回到从前。但是,于力很少在信中提到小说的情况,我始终弄不清他在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是不是和老年人公寓有关呢?进度如何?还要写多久?我不止一次地在回信中向他询问这些问题,但从没得到过正面答复,他像沉醉于描述乡村风情那样,滔滔不绝地向我讲述他和老人们之间的故事,他说大家为了区分他和小于,开始叫他老于了,说他和老金的矛盾已经缓和,现在是无话不谈的死党,还说他带领老人们溜出公寓到田野里郊游,夕阳中,老人们坐在田埂上合唱苏联歌曲,小于脖子上的白丝巾,被阳光染成金黄,她在田野里翩翩起舞,麦浪声声是最好的伴奏。我得承认我被一些片段感动了,我感到一些人在一起,时间对他们已经无能为力,他们在时空里随意穿越,一起年轻,一起老去。然而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收到于力的来信,我等的很焦急,我已经把读信当成一种习惯了,我不能没有于力的来信。我给他写了两封信询问,都没有回音。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心不在焉,唯一让我激动的是,我女朋友并没有把我送人的意思,相反,却把那条贵族狗送人了,因为,她怀孕了。这件事纯属偶然,完全在计划之外,我女朋友很紧张,靠在我肩膀上待了很久,她说,我们不能要这个孩子,现在不是时候。她像是在征求我的意见,又像是自说自话,我没有回答,说实在的,我和她一样缺乏心理准备,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伸出手来抚摸着她的头发。可是过了几天,她忽然又改变了主意,她兴高采烈地对我说准备把孩子生下来,她说话的时候,一只手抚摸着还没有隆起的肚子,另一只手撑着腰,俨然一个临产的孕妇。我原本以为,对我而言这样和那样区别是不大的,但是从这一刻起,我忽然意识到我错了,我再一次有了灵魂出窍的感觉,我认识到,自己就要成为一名父亲了。这一瞬间带给我的震撼绝不亚于五百万,事后我想,人或许也是一种蜕壳动物,一生总要经历几次灵魂出窍,才能变得成熟起来。从那天起,我变得积极,努力工作,经营人际关系,写稿子,不管什么样的稿子都写,只要能赚到钱。我女朋友见我这样子很高兴,同时也很好笑,她对我说其实我用不着这样子的,我说当然用得着,你一个女人懂什么呢,你只管生孩子,其他的都不用管。那时我正站在太阳的光辉里,我觉得自己太男人了。我承认我把于力忘了,直到再次收到他的来信,此时,已经没了当初的激动。我坐下来点着一根烟,慢慢拆开信封,里面薄薄的信纸上,只有一句简短的话:“小可,我老了。”读完信,慢慢放回信封,我没表现应有的忧伤。我应该忧伤么?为什么要忧伤?我发觉这些不再重要,很多事情都不重要了。(原作者:叶 勐)让我始料未及的是,此后的一段时间,于力的信雪片一样的飞来,每每都倾诉着,我不知道他怎么了,为什么变化如此之大,更不知道他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想无需知道这些,我甚至都没有回信去认真地去安慰一下于力,我只是感觉到,我们两个朋友,一个在面对生命的黄昏,另一个在迎接生命的开始,这是何等的奇异啊。我在回信中把我们的情况告诉他,于力并没有表示一点点的祝福,反倒更感伤了,看来他很可能是经历了一些事情,搞不好也来了一次灵魂出窍。不过这一次,他总算触及到实质性的东西了,他说他感到周边的一切都变了,他正在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中快速老去,他感到他已经被这种衰老的节奏控制了,走路,吃饭,说话,打牌,一切的一切都在减慢,他已经变得和那些老人们没什么区别。于力还第一次在信中提到了他的小说,他说他已经厌倦了,想要提前收尾,但是要怎么结束呢?他找不到感觉和方向。他彻底陷入了矛盾当中,信写的晦涩难当,看着那熟悉的字样,我的心里一阵抽搐,我实在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变化如此之快,我们不是好兄弟么?为什么到头来他不能分享我的快乐,而我也不能分担他的痛苦。于力在信的结尾时说,他很可能没法完成这篇小说了,我回信让他坚持,他没头没脑的说了句,小可,如果你看到这篇小说,会原谅我么?七我把于力的情况告诉了我女朋友,并且用了整个晚上给她读于力的来信,她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她说这些信写得不错,比于力的所有小说都好。我说,我现在得帮帮他,帮他完成这篇小说。她说,当然要帮,这个时候除了你,恐怕没有人能帮他了。我看着我女朋友,她说,你看什么?我说,女人是因为做了母亲才伟大,还是本来就伟大?她说,废话,当然是本来就伟大了!接下来我们一连写了十几封信,都是绞尽脑汁的安慰之词,但是如石沉大海,没有一封回复。我女朋友的肚子大起来了,她的心地也愈发善良,有一天她对我说,你要不要去一趟看看于力?这句话让我一阵惭愧,说实在的,这么久了,我从没想过。我说,没有这个必要吧,他只是在创作上遇到了困难。我女朋友说,不止吧,我看他现在连做人都遇到困难了。我说,你不是很讨厌于力么?怎么忽然这么关心他?我女朋友说,我当然关心他,不把他的问题解决掉,你怎么肯安心呢。这句话让我更惭愧了,我说,好吧,我这就去解决掉他。我决定去看于力,但只是决定,我的决定真是越攒越多,却没有哪个是付诸实施了的,面对着一个个决定都这样不了了之,我感到恐惧。我真的不能再乱下决定了。但是,现在面对的是我最好的兄弟,他正在痛苦中挣扎。在那些日子里,我总是坐立不安,我因此迁怒于力,怪他跑到外面去写小说,而我知道自己是不会跑去看他的,所以只有继续不安,和他一起痛苦,算是尽一点做朋友的义务。我还不时的编出各种理由来安慰自己,但在这个事情上我是没办法对付自己的,每个理由的保质期都极其短暂,就在我为下一个理由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一天,我在花园里看见一条酷似马丁的狗。我当时太兴奋了,想都没想就冲了上去。疑似马丁的主人是一个女人,年龄和我差不多,身材可以,喜欢穿牛仔裤,腿部修长。她的头发很好,乌黑发亮,而且柔顺,一直垂到腰际,现在披肩发已经不是什么主流了,而她披的仍然如此坚决,我想她的性格也是如此。由于光线原因,我始终没有搞清楚她的相貌,而这恰恰是我急于搞清楚的,尤其是嘴巴,我最关注女人的嘴巴,我觉得嘴巴对于女人来讲实在是太重要了,我印象里有很多基础不错的女人,都是因为嘴巴的造型而毁于一旦的,而另外一些女人,本来只能算一般,却因为有一张恰到好处的嘴巴,而峰回路转了。说句实话,这个女人并不是我所喜欢的类型,我不喜欢过于淑女化的,所以我想她的嘴巴最好能大一点,这样不仅性感,而且还平衡了整体上带来的严肃。她用一条可以伸缩的链子牵着它,这不太好,要知道当初我可是很少这么干的,除非它发情而失去理智。我喊了一声马丁,它既没表现出热情,也没表现出冷漠,这让我意识到和马丁相认是需要一点时间的,马丁在我脑海中已经模糊了,我不敢肯定那条狗究竟是不是马丁,很显然,它也一样。那样的话,相认又会有什么意义,况且,即便那是马丁,即便我把它领走了,随之而来的问题会更加严峻,我能把它带到哪里去呢?想到这些,我又有点退缩了,我终于明白我之所以如此持之以恒的寻找马丁的原因,那就是我坚信它是找不到的,而马丁失踪的最大意义也正在于此。我俯下身子摸了摸马丁,它礼貌地摇动尾巴,但幅度极为有限,我说,马丁,是你么?马丁几乎没有任何反应,直直的看着我,我们四目对视,场面一时有点尴尬。像是在缓解局面,她说,你叫它什么?我说,马丁啊。她微微皱了下眉头说,什么叫马丁啊?她故意在啊上面加重了音,说,难道它应该叫马丁么?我没有急于解释,倒是很有兴趣知道一下它目前的名字,我说,它现在叫什么?她看看我说,不是现在,它一直叫大丰收。这个名字显然在我的意料之外,这简直不能算名字,既不是人名,也不是狗名,我忽然觉得有点对不起马丁了,她怎么可以给它起这么一个怪名字。听起来像个变形金刚。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它还是要叫大丰收,为了便于上口,我简化它为大丰,我说,大丰,它的尾巴动了动,但丝毫看不出来是不是喜欢,从这一点来看,和马丁还是比较接近。我的这个发明让女主人很反感,她皱着眉头说,真难听!我说,那你叫它什么呢?她说,丰丰。同时,她在看着它,眼睛里含满柔情。简直让人受不了,我想如果它真的是马丁的话,它一定郁闷死了,它当初是多么酷啊,就像个诗人,或者哲学家,而现在呢,不仅要跟女主人调情,还要叫那么一个傻乎乎的名字。但事情也可能不是这样,也许它更需要一个女人的关爱,当初我女朋友不也是这样的么?果然,它做出了反应,使劲摇着尾巴,嗲嗲的叫。我很失望,我多么希望它能像当初那样,抱住女主人的大腿一展流氓的本相啊,我说,马丁啊,你怎么堕落成这个样子了!出于气愤,我决定要回马丁。我对女人说,这条狗是我丢的。女人很不屑,摇着头冷笑,最里面还发出“切”的声音。这个时候,我是要拿出什么来证明一下了,但是怎么证明呢?我没有狗证,有又能怎么样呢?它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辆车,充其量是辆自行车,丢了就是丢了,只要不是它自己回来,基本上是找不到的。看来我只有给她讲一讲马丁的故事了。为了能够说服她,我把故事讲的尽量具体,每一个细节都不漏掉。可以看得出来,我的故事讲得很成功,就连我本人都开始被它吸引了,一直以来,我从没有如此完整地回顾整件事情,原来它是如此的具有可塑性,只要稍加整理,它就是一篇迷人的小说。在故事当中,我不得不再一次面对我亲爱的兄弟于力,当他以另一个角度站立在我面前,我发现他变了,变得如此遥远,远的就像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了一样,从头到尾他只是一堆信纸,而真实忙碌的只有我自己。这真是个惊人的发现,它让我开始怀疑起于力的存在,我对女人说,你相信于力么?女人回答说,我怎么知道,你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故事的确没有讲完,但已经没什么可讲了,因为我也正期待着它的进展。但她却毫不体谅我的苦衷,一再的追问,我不耐烦了,对她说,难道你以为我在说故事么?这一切都是真的,它刚刚发生到这里,我怎么会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她看看我,冷笑着说,既然是真实的,你更应该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你最好的朋友出了问题,你却在这儿不厌其烦地给一个女人讲故事,为了讲这个故事,居然还编了一个如此低劣的理由。你不觉得脸红么?我一下子陷入了巨大的痛苦当中,无言以对。我感到一阵子眩晕,我发现,马丁也不见了,或许,它根本就没有出现,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一条叫做马丁的狗!我差点就崩溃了,但很快又奇迹般地恢复了平静,我点上一根烟,使劲嘬了一口,浓浓的烟雾在我眼前弥漫开去,让我感到眼前的一切恍若梦境。我带着无耻的微笑对女人说,是啊,我是在编故事,那是我写的一篇小说,我写了很久还没有写完,我累了,今天我走在路上,很想把它讲给一个人听,你能坐在这里,静静地把它听完,谢谢了。女人将信将疑地看着我,说,结束了?我没看她,默默地点点头。就这样,她起身离开,天已经黑了,看不清她的背影,我对着那片星空,长长地松了口气。我问自己,真的要结束了么?过了些天,真的于力出现了,拿着一摞信纸,加上我手里的一摞,还有我,合在一起就是他的那篇小说。他显得很紧张,而我却很冷静,事已至此,我觉得不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觉得意外了,况且,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我自己,我有什么可意外的呢?我们彼此沉默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对于力说,于力啊,我的好兄弟,我真的很失望,知道么,我所幻想的结局不是这样的,我本来是要去拜访你的,我想,在你写作的那个村子,远远的,我会看见一条酷似马丁的狗,我喊了一声马丁,它就飞快地跑过来。它比以前快乐多了,它不再是温文尔雅的绅士,而是和村子里其他狗一样浑身泥土,放荡不羁。它看起来也更成熟了,不知是不是也已经当上了爸爸。我们在一个院子跟前停下,抬头看见二层农舍的窗子开着,从那里看出去,就是信里面的风景。在我冲进去之前,我还是会松一口气,想一想这个小说,不管怎样,它终于可以结束了,你总算是完成了这篇小说,我不得不佩服你,我想,在写过这样的一篇小说之后,你完全可以不用再写了。究竟是什么给了你灵感和勇气,让你以这样的方式来创造一篇小说呢?当然,作为主人公,结尾还是要由我来负责,我将冲进院子,一脚踢开房门,冲上二楼的房间,一拳打在你的脸上,然后对你说,于力,我的好兄弟,你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责任编辑 李 浩欢迎您转载分享:热门休闲阅读好评休闲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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