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大量的苹果树枝用途,但不知道用途,希望有人可以和我合作

作文题:王小波说,人应该追求智慧。这对西方人来说是很容易接受的道理,但中国人却说“难得糊涂”,仿佛是希望自己变得笨一点。读了以上文字,你有什么感想?例文:糊涂和智慧人应追求智慧,王小波所说西方人追求的智慧是对于客观事物规律与真理的探寻。而中国人“难得糊涂”,可不是指对真理含糊,而是认为对于人情世故这些事不妨聪明的装装糊涂,不必那么有“智慧”。对智慧的追求,自古有之,但仿佛西方的劲头比中国人更足。苏格拉底传播真理,伽利略探寻物体运动规律,阿基米德潜心于数学物理,哥白尼提出日心说……纵使有人因此获罪也不能阻碍他们追求智慧的执著。智慧成果能够推动时代进步,促进人类文明发展,我想这也是多少智者乐此不疲地追求智慧的原因吧。相较而言,中国的追求智慧者常被科举考试弄得心力交瘁,也未能有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将智慧转化为成果。这也使我们自然科学的智慧不如西方,智慧追求的劲头有所欠缺。但正是这样一种背景,应生了中国人的“难得糊涂”。中国人处理人情世故是非常“智慧”的,甚至可以决定仕途走向。而人情世故本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它需要迂回,圆滑,能屈能伸,并不像真理那样果断直白。所以在这种环境下,有时糊涂也是一种智慧。想必几百年前,郑板桥在自家书斋题下这“难得糊涂”四字时,也是为了提醒自己为人处事“糊涂”的道理吧。糊涂能避免矛盾冲突,体现了以和为贵的智慧。相传古时有人牵着马在路上走,另一人硬说正是他昨日弄丢的马,这人不再争执,先把马给他。第二日那人又还来马,道歉说自己弄错了。那牵马人明知这是自己的马,却装糊涂,不就是为了避免争执冲突吗?这种以和为贵的思想不失为一种智慧。糊涂能扭转固有局面,以更佳的方式让人接受自己的意见,不失为大智慧。唐太宗要魏征为自己作证,太尉冒犯了自己,欲降罪于太尉,魏征允诺。第二日魏征在朝廷装糊涂,矢口否认,还趁机进谏太尉之功德。终使太尉免于灾患,太宗也未损这一贤臣。倘若魏征前日边进谏,替太尉求情,气头上的太宗必听不进去甚至还会迁怒于他,这是魏征“糊涂”之一;若在朝廷上却不装糊涂,于太宗于朝廷都损失不小,表面装糊涂,实则大智慧。正是因为中国的土壤环境,形成了我们“糊涂”智慧,在人际交往,人情世故中也大有裨益。综合我上述所言,我认为最佳状态应该把西方的智慧和我们的糊涂结合起来,成为一体。对真理智慧,我们要追根问底,有那股追求智慧的钻进,对于人情世故,不妨装装糊涂,以和为贵,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从而成为集智慧糊涂为一身的智人。【余党绪点评】首先声明,题目不是我出的,这是上海某区的一道写作训练题。这篇例文的作者是一位高三在校学生,为避干扰,姑隐去名姓。从读者的给分情况看,有人给了满分,有人给了不及格,多数人给分在80左右。直言不讳的说,给满分的人被文章的言辞给蒙蔽了,给不及格的人似乎有点严苛了。作文的问题就是教师的问题,就是教学的问题,就是教育的问题,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多从自身教学找原因。分歧首先出现在对题目的评价上。有一位老师,大概是一位大学教授吧,这样写道:“最大的问题是题目就不是一个真命题。这两个事乱拉到一起要让孩子谈?思辨什么?要得出什么?这个论题对中学生不合适!是玩学生,无聊!”这位老师继续解释了他的理由:“我们的文化好坏都有。很多东西也不能和西方简单比,有时候也没有可比性。西方人追求智慧,中国人也追求啊。你拿一句中国人的话来比,让学生思考什么?太大太泛,最后容易乱扯。”我认为教授的话很有道理。其实,学生的这篇习作,也折射出题目本身的问题。“智慧”与“难得糊涂”,原本是两个范畴的事情,这样的关联确实有些生硬,有“乱拉”之嫌。不错,这句话是王小波说的,在《人性的逆转》一文中,王小波批评了中国传统文化违背自然人性、甚至跟自然人性对着干的毛病。显然,做为一种杂文笔法,王小波并无心对中国人的人情世故与西方人的智慧做具体的辨析。他不过是借此言彼,借题发挥。命题人将这句话“拎出来”,离开了原文的语境,孤零零的摆在考生面前,这确实是件很危险的事情。我们的学生经过十多年的训练,早已习惯了不管是非判断、只讲“一分为二”的“伪辩证法”。这样的“辩证法”,就算是一坨狗屎,也能“辩证”出一堆黄金来。优秀者如本文作者,对此更是心领神会,运用自如。命题中,“中国人的难得糊涂”与“西方人的智慧”显然是一组矛盾概念,于是,按照他们熟知的对立与统一的哲学原理,推断出这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就像今年的上海卷“软与硬”,多数作文都是软有软的好处,硬有硬的好处,不硬不行,不软也不行,太硬了不行,太软了也不行,最后的结论必然是“软硬兼施”了。但是,什么是“硬”,什么是“软”?如果没有这个内涵的界定,你软啊硬的辩证法有啥意义?就本题讲,大概少也有学生问:这两个东西原本是同一个范畴的东西吗?智慧是什么?人情世故是什么?他们是对立的吗?他们能统一吗?恰恰是缺少这样的追问和界定,作文就写成了“例文”这样千篇一律的模样。例文结尾,作者主张“我认为最佳状态应该把西方的智慧和我们的糊涂结合起来,成为一体。”那么,为什么不追问一句:这两样东西都结合吗?想一想近代中国,在北洋水师,在甲午海战,西方科技智慧结晶的先进舰船能够与水师官兵的“难得糊涂”结合吗?其实,作者的这个观点,不过是”中体西用“的另一种说法。在洋枪洋炮的强大攻势下,近代中国人不得不承认自己在科技文明上远不如西方人,但”老大帝国“的架子不能倒,文明古国的面子不能丢,于是就抬出文武周孔,说自己的人伦道德要比西方人不知高出多少。看到洋人吃牛排,就嘲弄他们茹毛饮血;见他们开议会,就嘲讽他们吵吵嚷嚷不成体统。言下之意,你们科技智慧再高,还不是一帮野蛮人?咱们虽然落后点,但咱们的礼教伦常要比你们高。明知自己不行,又不愿服输,张之洞就搞出了个”中体西用“,至今还有市场。他们也不想一想,外国人就不会处理人际关系?人家就没有道德伦理?不要忘了,人家不仅有牛顿爱因斯坦瓦特,人家也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后面还能开出一长串的智慧人物哩。凭什么就说西方人除了科技智慧,就没有人文与社会智慧呢?严复先生不愧融通中西的达人,一眼看出了”中体西用“的荒谬,说这是“牛体马用”。翻译成白话,就是硬生生地将牛与马组合在一起。我相信,大多数学生都会近乎本能的这样理解。在我看来,这个责任应该由命题人来承担。或许,命题人可以为自己辩护,题目本身是开放的,并没有什么非常明确的指向。确实如此,但别忘了,我们是在具体的社会语境下命题,学生是在具体语境下写作的。命题者在下手的时候,是不是该考虑一下命题的文化环境与导向问题?下面一段是我和杂文家狄马先生的一段对话,谈的也是类似问题——余党绪:思维惯性是很可怕的,它极大的钝化了学生的思想和心灵。有一个作文命题,说南京大学在校庆前夕移植了牛顿故乡的苹果树枝,希望“砸中牛顿的苹果也将有可能砸中南大学生”。同样,天津大学校长也曾剪下“牛顿苹果树”的枝条带回校园;李嘉诚转赠的“牛顿苹果树”枝条已落户汕头大学。我让学生做审题训练,学生几乎异口同声,谴责这几位不幸的校长,说他们犯了形式主义的错误。狄马:我想,这几位校长心里岂不明白,单靠牛顿的苹果枝是培养不出科学精神的。若将此类行为归结为“形式主义”,那人类的很多仪式、象征性行为都是“形式主义”了。比如升国旗、比如各种典礼。不能否定校长们不远万里带回苹果枝条的象征意义。人类不是动物,仪式与象征,正是人类特有的行为方式。余党绪:其实,学生稍加点拨,也就明白了问题出在哪里。问题在于,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中,批判性思维被严重误解了。虽然已经远离了“文革”这样的政治运动,但我们似乎对“批判”二字尚未脱敏。一说批判,就是打“倒”,就是驳“斥”,就是政治性否定。批判性思维,说简单点,不就是想事情看问题要质疑,要商榷,要对话,要求证吗?其实,也该问问命题人,为什么多数学生都会将几位名校长的“移植”理解为形式主义?命题人是不是也该承担一些责任?此外,我个人觉得,像”智慧“这样的字眼出现在命题中,一定要考虑到学生能否把握其内涵。这个词很抽象,弄不好就会变成一个大杂烩大箩筐,啥东西都可以往里装。这样的题目让审题的价值大打折扣,不利于选拔,也会养成学生不求精准不求甚解想当然的坏习惯。今年的江苏卷,题目是关于”智慧“的——智慧是一种经验,一种能力,一种境界……如同大自然一样,智慧也有其自身的景象。让一个18岁的人谈智慧,显然超越了他们的人生经验和社会体验。而且,将智慧说成是“一种经验”,“一种能力”,对智慧也是一种简单化和矮化。智慧是什么?它是一个人面对社会与人生时所显现出来的一切知识、能力与境界的总和,这个概念恐怕哲学家也说不清。这不是为难考生吗?估计多数学生也只能将“经验”当做智慧,将“能力”当做智慧了。看看公开的作文,”智慧“这个词就不幸被糟蹋了。淡泊名利是智慧,以退为进是智慧,装糊涂是智慧,计谋是智慧,吃亏是福是智慧,赢是智慧,输也是智慧,利欲熏心是智慧,逍遥自在也是智慧。反正怎么说都是智慧。我不认为这是学生的责任,这原本就是个不好的题目。在我收到的评论中,更多读者就文章本身发表自己的意见。下面是一位特级教师的评点(略有删节):应该说此文作者属于有一定“见地”的一类,会说理。行文本身无可非议,算是有理有据,如果不考虑文章的思想性,单从立论、有据、有证以及行文结构上的清楚来说,貌似一篇不错甚至优秀的作文。但从立意看,存在很大问题。王小波所说西方人与中国人对智慧的较真与糊涂,有着社会文化民族心理的源头,本身就属于国民性批判的范畴。作者对这个问题有一定认识,也承认了西方与中国人的不同品质。但问题是,这一个有骨头的问题却被作者四两拨千斤似的所化解,不知是作者见识不够真糊涂,还是正应了王小波所说的“装糊涂”,或者就是作者自己所说的“世故式的智慧”:开头就把西方人追求的智慧定义于对真理的追求,把中国人的难得糊涂放在人情世故上,这严格来说是对王小波的原有批判文旨的一次概念偷换,为中国人的糊涂作一个洗白——把国民性中的圆滑、不较真、不得罪人,放弃对真理的追求化解成“装糊涂”能“避免矛盾”和“扭转不利局面”,还试图举证自圆。作者所举两例,一是不与人争马之所属,其出发点本是宁愿自己吃亏也不与人争的一个胸怀与忍让的体现,至于后来人家还了马当是意外,并非他算好一定会有此结果,所以基本不能证明马主人的也就是作者要表达的“糊涂也是一种智慧”,相反,在大是大非上,是无原则的表现,不可以说那是智慧。第二例,把魏征的行为说成是装糊涂的智慧,也有强扭强说的嫌疑。原故事不知出于何处,魏征的出发点不明,如此进谏,倒更像是故意驳太宗的面子使其难堪或给其教训——这好像符合史上魏征与太守的关系。如果他真是为了扭转不利局面,更好的选择确是在事前与太宗的沟通,人之常情,哪有有效沟通反而是在下不了台的情况下能达成的?作者用此二例都有强扭生扯之嫌,但这也许正是与国民性有关的文风问题,能把一个事情不求真而只顾变通为自己所用。所以此文所表现出的年轻一代的真见识和公民担当很值得关注。本来,出此作文题者定是有着“培养人”的出发点的,要引导学生对国民性进行反思与批判,对中国人的所谓糊涂式智慧进行思辨,却不料这位作者已得“难得糊涂”之三昧真功,明知“中国的土壤环境,形成了我们糊涂智慧”,却能把这么一个该在与西方的“求真智慧”对比中汗颜的东西硬往作一番辩证,偷换到“人际交往,人情世故中也大有裨益。这位老师给的是60分。老师为学生的表现忧心忡忡我理解,不过我觉得,写作上表现出的问题,根源在于教师和教学,在于学校和社会。因此,我想我们这些做教师的,更应该追问追问自己。关于文章,我大体上同意这位老师的判断与分析。尤其是两则材料的使用,基本上算是败笔。第一个材料莫名其妙。第二则材料别扭。我不再评论,只摘录出来,供读者评鉴:相传古时有人牵着马在路上走,另一人硬说正是他昨日弄丢的马,这人不再争执,先把马给他。第二日那人又还来马,道歉说自己弄错了。那牵马人明知这是自己的马,却装糊涂,不就是为了避免争执冲突吗?这种以和为贵的思想不失为一种智慧。这算是个什么事?这是“以和为贵”吗?只能说莫名其妙了。综合考虑,我给此文75分。附王小波《人性的逆转》1有位西方的发展学者说:贫穷是一种生活方式。言下之意是说,有些人受穷,是因为他不想富裕。这句话是作为一种惊世骇俗的观点提出的,但我狭隘的人生经历却证明此话大有道理。对于这句话还可以充分地推广:贫困是一种生活方式,富裕是另一种生活方式;追求聪明是一种人生的态度,追求愚蠢则是另一种生活态度。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在追求快乐,另一些人在追求痛苦;有些人在追求聪明,另一些人在追求愚蠢。这种情形常常能把人彻底搞糊涂。  洛克先生以为,人人都追求快乐,这是不言自明的。以此为基础,他建立了自己的哲学大厦。斯宾诺莎也说,人类行为的原动力是自我保存。作为一个非专业的读者,我认为这是同一类的东西,认为人趋利而避害,趋乐而避苦,这是伦理学的根基。以此为基础,一切都很明白。相比之下,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大不相同,认为礼高于利,义又高于生,这样就创造了一种比较复杂的伦理学。由此产生了一个矛盾,到底该从利害的角度来定义崇高,还是另有一种先验的东西,叫做崇高——举例来说,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之心,这是人先天的良知良能,这就是崇高的根基。我也不怕人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反正我以为前一种想法更对。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富裕,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贫困;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快乐,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痛苦。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前一种想法就叫做聪明,后一种想法就叫做愚蠢。笔者在大学里学的是理科,凭这样的学问底子,自然难以和专业哲学家理论,但我还是以为,这些话不能不说。  对于人人都追求快乐这个不言自明的道理罗素却以为不尽然,他举受虐狂作为反例。当然,受虐狂在人口中只占极少数。但是受虐却不是罕见的品行。七十年代,笔者在农村插队,在学大寨的口号鞭策下,劳动的强度早已超过了人力所能忍受的极限,但那些工作却是一点价值也没有的。对于这些活计,老乡们概括得最对:没别的,就是要给人找些罪来受。但队干部和积极分子们却乐此不疲,干得起码是不比别人少。学大寨的结果是使大家变得更加贫穷。道理很简单:人干了艰苦的工作之后,就变得很能吃,而地里又没有多长出任何可吃的东西。这个例子说明,人人都有所追求,这个道理是不错的,但追求的却可以是任何东西:你总不好说任何东西都是快乐吧。  人应该追求智慧,这对西方人来说是很容易接受的道理;苏格拉底甚至把求知和行善画上了等号。但是中国人却说“难得糊涂”,仿佛是希望自己变得笨一点。在我身上,追求智慧的冲动比追求快乐的冲动还要强烈,因为这个原故,在我年轻时,总是个问题青年、思想改造的重点对象。我是这么理解这件事的:别人希望我变得笨一些。谢天谢地,他们没有成功。人应该改变自己,变成某种样子,这大概是没有疑问的。有疑问的只是应该变聪明还是变笨。像这样的问题还能举出一大堆,比方说,人(尤其是女人)应该更漂亮、更性感一些,还是更难看、让人倒胃一些;对别人应该更粗暴、更野蛮一些,还是更有礼貌一些;等等。假如你经历过中国的七十年代,就会明白,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有不同的答案。你也许会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风尚,但我对这种话从来就不信。我更相信乔治·奥威尔的话:一切的关键就在于必须承认一加一等于二;弄明白了这一点,其他一切全会迎刃而解。2我相信洛克的理论。人活在世上,趋利趋乐暂且不说,首先是应该避苦避害。这种信念来自我的人生经验:我年轻时在插队,南方北方都插过。谁要是有同样的经历就会同意,为了谋生,人所面临的最大任务是必须搬动大量沉重的物质:这些物质有时是水,有时是粪土,有时是建筑材料,等等。到七十年代中期为止,在中国南方,解决前述问题的基本答案是:一根扁担。在中国的北方则是一辆小车。我本人以为,这两个方案都愚不可及。在前一个方案之下,自肩膀至脚跟,你的每一寸肌肉、每一寸骨骼都在百十公斤重物的压迫之下,会给你带来腰疼病、腿疼病。后一种方案比前种方案强点不多,虽然车轮承担了重负,但车上的重物也因此更多。假如是往山上推的话,比挑着还要命。西方早就有人在解决这类问题,先有阿基米德,后有牛顿。卡特,所以在一二百年前就把这问题解决了。而在我们中国,到现在也没解决。你或者会以为,西方文明有这么一点小长处,善于解决这种问题,但我以为这是不对的。主要的因素是感情问题。西方人以为,人的主要情感源于自身,所以就重视解决肉体的痛苦。中国人以为,人的主要情感是亲亲敬长,就不重视这种问题。这两种想法哪种更对?当然是前者。现在还有人说,西方人纲常败坏,过着痛苦的生活——这种说法是昧良心的。西方生活我见过,东方的生活我也见过。西方人儿女可能会吸毒,婚姻可能会破裂,总不会早上吃两片白薯干,中午吃两片白薯干,晚上再吃两片白薯干,就去挑一天担子,推一天的重车!从孔孟到如今,中国的哲学家从来不挑担、不推车。所以他们的智慧从不考虑降低肉体的痛苦,专门营造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理论。3在西方人看来,人所受的苦和累可以减少,这是一切的基础。假设某人做出一份牺牲,可以给自己或他人带来很多幸福,这就是崇高——洛克就是这么说的。孟子不是这么说,他的崇高另有根基,远不像洛克的理论那么能服人。据我所知,孟子远不是个笨蛋。除了良知良能,他还另有说法。他说反对他意见的人(杨朱、墨子)都是禽兽。由此得出了崇高的定义:有种东西,我们说它是崇高,是因为反对它的人都不崇高。这个定义一直沿用到了如今。细想起来,我觉得这是一种模糊不清的混蛋逻辑,还不如直说凡不同意我意见者都是王八蛋为好。总而言之,这种古怪的论证方式时常可以碰到。在七十年代,发生了这样一回事:河里发大水,冲走了一根国家的电线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电杆没捞上来,人也淹死了。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这件事引起了一点小小的困惑:我们知青的一条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头?结果是困惑的人惨遭批判,结论是:国家的一根稻草落下水也要去追。至于说知青的命比不上一根稻草,人家也没这么说。他们只说,算计自己的命值点什么,这种想法本身就不崇高。坦白地说,我就是困惑者之一。现在有种说法,以为民族的和传统的就是崇高的。我知道它的论据:因为反民族和反传统的人很不崇高。但这种论点吓不倒我。4过去欧洲有个小岛,岛上是苦役犯服刑之处。犯人每天的工作是从岛东面挑起满满的一挑水,走过崎岖的山道,到岛西面倒掉。这岛的东面是地中海,水从地中海里汲来。西面也是地中海,这担水还要倒回地中海去。既然都是地中海,所以是通着的。我想,倒在西面的水最终还要流回东面去。无价值的吃苦和无代价的牺牲大体就是这样的事。有人会说,这种劳动并非毫无意义,可以陶冶犯人的情操、提升犯人的灵魂;而有些人会立刻表示赞成,这些人就是那些岛上的犯人——我听说这岛上的看守手里拿着鞭子,很会打人。根据我对人性的理解,就是离开了那座岛屿,也有人会保持这种观点。假如不是这样,劳动改造就没有收到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人性就被逆转了。从这个例子来看,要逆转人性,必须有两个因素:无价值的劳动和暴力的威胁,两个因素缺一不可。人性被逆转之后,他也就糊涂了。费这么大劲把人搞糊涂有什么好处,我就不知道,但想必是有的,否则不会有这么个岛。细想起来,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里就包含了这种东西。举个例子来说,朝廷的礼节。见皇上要三磕九叩、扬尘舞蹈,这套把戏耍起来很吃力,而且不会带来任何收益,显然是种无代价的劳动。但皇上可以廷杖臣子,不老实的马上拉下去打板子。有了这两个因素,这套把戏就可以耍下去,把封建士大夫的脑子搞得很糊涂。回想七十年代,当时学大寨和抓阶级斗争总是一块搞的,这样两个因素就凑齐了。我下乡时,和父老乡亲们在一起。我很爱他们,但也不能不说:他们早就被逆转了。我经历了这一切,脑子还是不糊涂,还知道一加一等于二,这只说明一件事:要逆转人性,还要有第三个因素,那就是人性的脆弱。5我认为七十年代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个看法和一些同龄人是一样的。七十年代的青年和现在的青年很不一样,更热情、更单纯、更守纪律、对生活的要求更低,而且更加倒霉。成为这些人中的一员,是一种极难得的际遇,这些感受和别人是一样的。有些人认为这种经历是一种崇高的感受,我就断然反对,而且认为这种想法是病态的。让我们像奥威尔一样,想想什么是一加一等于二,七十年代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个极痛苦的年代。很多年轻人做出了巨大的自我牺牲,而且这种牺牲毫无价值。想清楚了这些事,我们再来谈谈崇高的问题。就七十年代这个例子来说,我认为崇高有两种:一种是当时的崇高,领导上号召我们到农村去吃苦,说这是一种光荣。还有一种崇高是现在的崇高,忍受了这些痛苦、做出了自我牺牲之后,我们自己觉得这是崇高的。我觉得这后一种崇高比较容易讲清楚。弗洛伊德对受虐狂有如下的解释:假如人生活在一种无力改变的痛苦之中,就会转而爱上这种痛苦,把它视为一种快乐,以便使自己好过一些。对这个道理稍加推广,就会想到:人是一种会自己骗自己的动物。我们吃了很多无益的苦,虚掷了不少年华,所以有人就想说,这种经历是崇高的。这种想法可以使他自己好过一些,所以它有些好作用。很不幸的是它还有些坏作用:有些人就据此认为,人必须吃一些无益的苦、虚掷一些年华,用这种方法来达到崇高。这种想法不仅有害,而且是有病。说到吃苦、牺牲,我认为它是负面的事件。吃苦必须有收益,牺牲必须有代价,这些都属一加一等于二的范畴。我个人认为,我在七十年代吃的苦、做出的牺牲是无价值的,所以这种经历谈不上崇高;这不是为了贬低自己,而是为了对现在和未来发生的事件有个清醒的评价。逻辑学家指出,从正确的前提能够推导出正确的结论,但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就什么都能够推导出来。把无价值的牺牲看作崇高,也就是接受了一个错误的前提。此后你就会什么鬼话都能说出口来,什么不可信的事都肯信——这种状态正确的称呼叫做“糊涂”。人的本性是不喜欢犯错误的,所以想把他搞糊涂,就必须让他吃很多的苦——所以糊涂也很难得呀。因为人性不总是那么脆弱,所以糊涂才难得。经过了七十年代,有些人对人世间的把戏看得更清楚,他就是变得更聪明。有些人对人世间的把戏更看不懂了,他就是变得更糊涂。不管发生了哪种情况,七十年代都是我们的宝贵财富。我要说出我的结论,中国人一直生活在一种有害哲学的影响之下,孔孟程朱编出了这套东西,完全是因为他们在社会的上层生活。假如从整个人类来考虑问题,早就会发现,趋利避害,直截了当地解决实际问题最重要——说实话,中国人在这方面已经很不像样了——这不是什么哲学的思辨,而是我的生活经验。我们的社会里,必须有改变物质生活的原动力,这样才能把未来的命脉握在自己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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