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精准扶贫决定委培乡村教师

住孝省政协委员和相关市政协委员
考察恩施州精准扶贫工作
09:38:48&&&&来源:
&&&&& 本报讯&& 记者朱婧婧&& 根据省政协工作要求,部分住孝省政协委员和相关市政协委员在住孝省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市政协主席李广波带领下,于7月9日至11日赴恩施州考察精准扶贫工作。
&&&& 考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咸丰县唐崖镇,来凤县三胡乡、龙凤试验区和恩施市屯堡乡、芭蕉乡等地,通过实地查看、情况介绍、入户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考察了解恩施州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考察结束前,考察组在恩施召开座谈会,交流了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恩施州在扶贫工作中突出旅游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保障扶贫,思路明确;实施精准识别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公共服务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危房改造到村到户、保险&兜底&到村到户,措施到位;创新精准扶贫考核机制、创新精准扶贫党建机制和创新精准扶贫作风带动机制,保障有力,值得学习借鉴。
&&&& 李广波要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为精准扶贫工作贡献力量,要形成这次考察恩施州精准扶贫工作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推进我市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参考;要召开精准扶贫工作专题协商会,为开展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凝智聚力;要把精准扶贫作为重大课题,在科学编制我市&十三五&规划中深入调研,广泛协商,建言献策,积极助推。
&&&& 考察组一行还对孝感对口支援恩施州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
&&&& 恩施州政协主席甘方谦,恩施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董永祥,恩施州委常委、组织部长周静,恩施州政协副主席陈卫平等陪同考察或会见考察组成员。市政协副主席刘萍,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陈鸿杰,市政协秘书长周千亮参加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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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教育
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教育
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教育
导语:为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提高教育扶贫能力,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教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教育是解决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从2015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努力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升学、就业、创业,提升综合素质培养和技能水平,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一)学前教育:落实《金昌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建设,根据各乡镇人口发展趋势和入园需求,完成每个乡镇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配套建设任务,实现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按标准配齐配足幼儿教师,配齐配足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加大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贴标准。通过分类评估,对通过各级等级认定的幼儿园实行以奖代补。扩大学前教育课程资源,基本满足城乡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儿童幸福生活,快乐成长。到2016年,区域内公办、民办、民办公助各类幼儿园全部达到市级合格幼儿园标准,90%以上达到省级标准化幼儿园标准,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贫困家庭幼儿实现“教育全覆盖、费用全免、伙食全包”。(二)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部通过国家级评估认定;到2016年,使全市农村学校硬件设备达到或超过城市学校标准;到2018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使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部达到或高于省定标准,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均衡化、现代化;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学生在本区域接受同等优质教育;有效保障农村100人以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实现良好对接,有效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难题。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教育入学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三)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家庭倾斜。配合人社部门促进“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2015年计划招收900名“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建设“特色专业+实训基地”为基础的金昌职教园区;充分发挥和挖掘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的职教引领作用,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形成“五年一贯制”、“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相衔接的上升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职、普通高中贫困生通过推荐免试的方式进入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促进县、区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区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承载区域内职业学历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劳动力转移、扶贫等培训,全面开展职业培训和成人继续教育多元化服务,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促进教育均衡、公平的关键因素,要在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上下功夫,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对乡村学校教师在补充招录、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提职等方面予以倾斜;向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落实好“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每年培训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工作,加强乡村教师专业化培训,每年安排乡村教师到国内著名师范院校培训;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证城乡教师、校长合理流动,每年选派若干名城市中小学校长到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学期的挂职,选派若干名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年的支教。(五)贫困生资助办法1.学前教育。国家政策:落实国家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政策,资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中10%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生每年600元,用于在园幼儿生活补助。市上扶贫资助办法: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对城乡贫困家庭幼儿实现学前三年“教育全覆盖、费用全免、伙食全包”的“三全”扶贫,年预算费用114万元。2.义务教育。国家政策:严格落实“两免一补”(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免费教科书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和部分城市贫困学生)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上扶贫资助办法:在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对贫困家庭学生免除作业本费、寄宿生伙食费、中考会考费和统一考试试卷费,年预算费用124万元。3.普通高中。国家政策:对贫困家庭学生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在校生30%比例发放,每生每学年1500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根据品学兼优和贫困条件在全市高中学生中按省上分配名额评选发放(比例约占高中学生1%),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市上意见:对贫困家庭学生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4.职业教育。国家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对涉农专业全部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贫困学生(约占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年资助2000元;中职学生学费全免政策,2015年起实行。市上扶贫资助办法:在落实以上两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接受中职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再资助2000元,年预算资金34万元。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5〕23号),从2015年起,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技校)考入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家庭困难生(本市户籍),每生一次性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在国家级、院级奖助学金评定及勤工助学岗位推荐时予以优先考虑;对特困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对未就读中职及普通高中的学生,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帮助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5.高校新生入学。国家政策:落实贫困生助学贷款政策和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放贷上限8000元。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按省上分配名额与资金根据贫困条件评选发放,考入省内高校学生每生500元,考入省外高校学生每生1000元,用于解决贫困生到校的路费和短期生活费用。市上意见:对贫困家庭学生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六)乡村教师资助鼓励政策从2015年起,我市计划对在农村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乡村教师,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经费由市、县(区)各承担50%,年预算资金98.5万元。按照“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不在乡村任教时,予以取消。补助范围为:永昌县县城、河西堡镇之外的乡村学校,金川区市区外的乡村学校。(七)资助经费来源分配办法市区公办幼儿园和金川公司保教中心幼儿园资助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金川区市区内民办园经费由市、区各承担50%;其它各类幼儿园资助经费由县、区财政承担80%,市级财政承担20%。义务教育资助经费,市直学校由市级财政承担,县、区学校由县、区财政承担80%,市级财政承担20%。中高职阶段,永昌县职业中学学生由县级财政承担80%,市级财政承担20%,其他学校学生由市级财政承担。乡村教师资助鼓励政策经费市、县(区)各承担50%。经预算,市级各类资助年预算总金额为320.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118.33万元,永昌县承担222.37万元,金川区承担78.2万元。(八)严格资助金发放程序原有国家各项资助金按原有发放程序和办法实施。新增各项扶贫助学资金,由学生根据贫困条件(依据民政部门和所在村、社区认定凭证)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并组织初审,对初审结果予以公示核定,核定结果由学校逐级上报所属乡镇(社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复审,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农办等部门共同审核后,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县、区要再上报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由市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拨付相关配套资金。各项资助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所属相关学校,由学校负责具体发放到学生(或家长)受助账户。(九)对永昌县教育发展扶贫重点举措根据2013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永昌县加快发展的意见》(市委发〔2013〕21号),对永昌县教育事业“加强财力补助,强化政策支持”。2014年市级教育费附加安排永昌县753万元,每年增幅不低于市级教育费附加增幅。二、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教育作为扶贫开发的根本大计。全市教育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将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和我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德育为先,育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硬件和软件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和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向现代化迈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放在教育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贫困生的教育发展,学校要充分掌握贫困生的具体情况,对贫困学生建档立卡,落实帮教帮扶和资助措施,做到对贫困生情况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通过教育支持,从根本上帮助贫困生自立自强,学有所成,事业有成,长远发展,带动贫困家庭彻底脱贫。(二)抓住关键,重点突破,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落实《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把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成金昌职业技术培训和培养各类技术人才的黄埔军校,以冶金学院为核心,建成中高职一体化发展、产学研相结合、具备职业培训与劳动技能鉴定功能等多元发展的金昌职教园区,助推金昌经济发展,助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完善永昌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实训、住宿、后勤保障等基础设施;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提高办学水平,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对贫困家庭学生自主创业者予以引导和培训,在同等条件下对贫困家庭中高职毕业生给予优先就业,对贫困生就业、创业后的情况予以跟踪指导和帮助。(三)用好政策,激活机制,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的革命性因素。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年)》。一是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激励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培养一支扎根乡村、敬业奉献、担当重任的乡村优秀教师队伍。二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为乡村学校持续不断输送优秀高校毕业生。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三是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四是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相对稳定。五是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根据国家安排,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六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市、县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三、责任分工(一)市教育局根据全市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情况,负责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等方面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扶持和资助政策,统筹各方面教育资源,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办学质量。市发改委将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各类政策和资金支持。市财政局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协调落实中央、省、市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努力加大财政投入。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贫困地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师资配备工作,力争将“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师资补充到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落实好教师职称晋升和待遇保障政策。对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和评先评优优先对待。对乡村教师建立专业化发展提升档案。市民政局负责全面掌握贫困学生和家庭具体情况,对贫困生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做到“底子清,情况准,资助实”。(二)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级推进、县区落实、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教育扶贫工作要求,切实把精准教育扶贫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建立任务台账,细化工作职责,挂图精准作业,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特点,规划、落实好项目、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三)县区有关部门负责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按照项目规划和政策要求,落实各类教育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教育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资金使用关,避免重复建设、超标准建设。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教育为贯彻落实《靖安县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靖发[2015]8号)精神,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提高教育扶贫能力,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县“两转三争大竞赛、同步决战小康”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机遇,创新扶贫机制,优化扶贫资源,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二、工作目标截止2014年底,全县有贫困学生3054人。从2015年起,按照定人定向的原则,对全县贫困家庭学生构建到户、到人精准的扶贫工作体系,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从入幼儿园全程追踪到完成高中、中职教育,实行减免学费、补生活费和培训费等政策,对考取和就读高等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按奖、贷、助、减、补等政策给予多元资助。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确保到2020年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为我县同步全面建设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三、主要措施(一)、精确瞄准扶贫对象1、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将全县3816户贫困家庭中目前正在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逐一全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档案,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完成学业。2、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实现脱贫致富且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的农村家庭要停止其上学子女的相关扶持政策;对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就学,经申请审批可纳入扶贫补助范围。(二)优先享受教育资助政策1、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校就读期间,优先享受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和国家济困助学政策,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做好当年录取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2、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从2015年起,县财政预算,将学前教育贫困生资助标准提高到每年1000元(现标准800元),并酌情减免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增加500元(现标准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将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生的一次性补助金提高到每人6000元(现标准5000元);争取国家政策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3、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实施贫困家庭子女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连续补助两年。(三)建立健全相应扶贫机制1、健全定人定向结对帮扶机制。对精准扶贫对象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一帮到底,解决政策以外的扶贫资金,直至学生完成学业并实现就业。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贫困学生。2、建立贫困生交通费和生活费补助机制。根据贫困生上下学乘车路途的远近,每学期补助交通费不少于200元,减轻贫困家庭子女乘车、住宿等经济负担。3、建立优先帮扶贫困村教育发展机制。加强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支持建设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化远程教育,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对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学校、幼儿园给予重点支持。四、工作要求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由县教育、扶贫、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是对实现教育公平的新要求,全教育系统务必高度重视,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生资助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精准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做到校长亲自抓,确保扶贫到位。2、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把落实扶贫开发政策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效衔接起来,资源整合,形成合力,着力提高教育扶贫富民、资助惠民能力。3、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创新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全县教育系统要加强与县财政局、移民办、广电局、科技局、人社局、各乡镇沟通,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4、加强宣传,浓厚氛围。教育精准扶贫是一项惠及贫困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宣传工作,弘扬关爱文化,关心贫困人口,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内容,熟悉资助办理程序并顺利获得资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使该项政策的执行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监督。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教育为贯彻落实《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5〕1号)精神,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赣南苏区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贫困村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步脱贫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倾斜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为主要工作措施,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力推进的教育扶贫机制,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二、目标任务从2015年起,把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保障贫困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到2020年,力争所有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贫困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学段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学生都能上学。到2016年,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家庭的扶智脱贫工作机制,促进贫困家庭早日脱贫过上小康生活。到2018年,让有接受职业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获得职业学历教育,确保贫困家庭稳步脱贫。三、政策措施(一)倾斜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1.优化调整贫困村学校布局规划。以加快发展贫困村学前教育为目标,切实做好学前教育规划。根据贫困村的自然环境、适龄人口分布等情况,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支持贫困村都建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以提高贫困村义务教育水平为目标,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规划。按照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加强贫困村学校布局调整,合理规划设置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保留或设置必要的农村教学点,优先支持新建贫困村学校。2.改善贫困村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时,优先安排改善贫困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到2020年,力争使贫困村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优先加强对贫困村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指导,确保贫困村学校全面实现硬件、软件同步提升。加快贫困村学校食堂建设,促进罗霄山片区县(市、区)加快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贫困村孩子的营养状况。加快贫困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贫困村学校高速宽带接入。3.加强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鼓励教师到贫困村从教。对在11个罗霄山片区县的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加大贫困村教师补充力度,解决贫困村教师数量不足问题。通过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等形式,重点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缺乏问题。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村任教。(二)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4.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同时,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前儿童,酌情减免保教费。5.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在11个罗霄山片区县(市、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贫困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6.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采取上级资金补助加地方配套的方式,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应助尽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市、区)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面。7.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应助尽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面。8.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确保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大学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上学。9.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三)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10.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从2015年起,市县两级财政列入预算,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实施贫困家庭子女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11.扩大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机会。争取省教育厅继续单独面向赣州市定向培养大学生政策,根据实际调整定向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扩大贫困地区群众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12.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依托职业院校、县(市、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抓紧时间制定本地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教育、扶贫移民、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农粮、卫生、水利、规划、建设、林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大对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教育精准扶贫的职责,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优先安排支持贫困村发展。县级财政要安排并及时拨付贫困村学校建设资金、贫困学生资助金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补贴等,为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提供资金保障。(三)建立信息台账。各地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台账、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全市范围内的每一个贫困村、每一所学校、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村、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地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生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五)强化监测考核。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教育部门实施季度督查、年度监测、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意志是每一个人的精神力量,是要创造或是破坏某种东西的自由的憧憬,是能从无中创造奇迹的创造力。――莱蒙托夫,上【网】,www.yjby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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