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怀孕期,4.9绝经后,8.1,男性,2.6围绝经期是什么意思思

“医”周“药”闻(6月2日——6月8日)
江西6人静脉注射人免疫球蛋白后死亡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28日接到报告,5月22日至28日,先后有6名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就诊的患者,在使用标示为江西博雅生物制药公司生产的批号为、规格为5%2.5g的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PH4)(液体)发生死亡。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报告后,当即派出人员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有关药品经营企业、江西博雅生物制药公司的现场,采取紧急控制措施,抽取样品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对相关药品和资料进行封存。5月29日,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发文,要求立即采取暂停销售和使用标示为江西博雅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批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紧急措施,并责成企业迅速召回批号产品。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总,截至6月5日12时,除江西外,全国有9个省(市、区)购进了该批次药品,共6600瓶,已使用2202瓶,其余4393被药监部门暂控或企业召回。江西省辖区内销售该批次药品2975瓶,已使用777瓶,其余2198瓶被药品监管部门暂控或企业召回。
药监局新闻官颜江瑛日前说,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从29日开始每天24小时都在进行药品检测工作,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因为药品检测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不仅要做物理、化学、生化检测,包括动物实验,要涉及很多的方案,拿出最后的科学证据。所以我们正在等待最终的检测结果。
北京建立公共卫生事件4色预警机制
&&&&围绕奥运保障,全市40支共188人的公共卫生反恐小分队从7月1日起实行24小时值班。出现情况,10分钟内出动,确保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早期有效控制。这是记者从今天上午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暨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北京市已经制定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由低到高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加以表示。特别重大突发卫生事件包括发现肺鼠疫、肺炭疽并有扩散趋势,发现传染病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现烈性病毒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介绍,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北京市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现场影像回传系统,购置了应急指挥车、卫星通讯车、理化快速检测车、现场消毒车等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设备,对个人防护设备、消杀药物、医疗救治物资进行了储备。全市及18个区县组建了19支应急处理小分队,实行24小时备班制度。围绕奥运保障,组建了40支共188人的反恐小分队。
北京市卫生局将向奥运场馆派驻421名公共卫生保障人员、63辆卫生监督保障车及50辆卫生防疫车。在市疾控中心建立了全球大气放射性核素检测台站和惰性气体台站,可对本市、全国乃至周边国家的核与辐射事故或核恐怖袭击24小时监测。本市可检测的病原体已覆盖了北京地区存在的所有法定和新发传染病病种,包括鼠疫、炭疽、土拉热等10种烈性病原体和生物毒素。利用快速检验技术,可在4至8小时内作出SARS、霍乱等可疑病原体的判断,在半小时之内对炭疽、霍乱等作出初步疫情判断。
方来英说,8月1日起,将对奥运重点地区食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实施每日健康主动监控和“零报告”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与铁路、民航、交通、建设、教育等部门和北方七省市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密切配合,做好预防传染病境外传入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工作。
全国学生体质调查公布北京学生肥胖率超英赶美
中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公布了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查的结果,此次调查是继1985年以来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等部委共同组织的第五次全国多民族大规模的学生体质健康调查。本次调查覆盖了31个省市自治区,调研6至22岁学生38万余人。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学生身高、体重、胸围等形态发育指标继续提高,营养状况继续改善,但学生耐力、速度、爆发力、力量素质等指标进一步下降。肥胖和近视仍然是中国孩子两个致命弱点。
  北京孩子肥胖率超过20%
  调查显示,我国学生肥胖检出率和视力不良检出率仍然继续攀升。7至22岁城市男生,2005年超重和肥胖检出率分别为13.25%和11.39%,比2000年上升了1.4和2.7个百分点;7至22岁城市女生超重和肥胖检出率也分别上升了0.7和0.9个百分点,达到8.72%和5.01%。最严重的肥胖流行状况出现在北京,北京城区男女生的超重和肥胖率已经达到27%和15.9%(男女平均21.7%)比多数西欧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还严重。小学男生的肥胖率已经接近美国20世纪90年代初期白人儿童的高水平。
  初中生近视率增幅最大
  2005年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继续上升,各学段城乡学生近视率为:小学31.67%,比2000年上升8.5个百分点;初中58.07%,比2000年增加8.7个百分点;高中76.02%,比上次普查增加3.5个百分点;大学生82.68%,比2000年增加1.1%。
  学生身体素质持续下降
  在肥胖和视力不良不断攀升的同时,学生各项身体素质指标持续下降。调查显示,与2000年相比,7至18岁汉族学生肺活量平均
国家中医药局发放《地震后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治疗手册》
为在震后疫情预防和疾病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使灾区群众及抗震救灾人员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中医药服务,促进地震伤员康复,减少灾后传染病的发生,有效治疗灾后常见病和多发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加班加点编写完成《震后灾区中医药防病知识》宣传手册和《地震灾后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治疗手册》。
《地震灾后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治疗手册》包括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乙脑、皮肤湿疹等40种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治疗方案。其内容充分考虑了灾区的气候、生活条件,坚持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原则,推荐中成药、免煎颗粒剂和灾区常见的中草药以及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为主治疗,简便易行,便于灾区医务人员应用和灾区群众使用。
中医评价健康十大标准&
1.眼睛有神:目光炯炯有神,无呆滞之感,说明精充、气足、神旺,脏腑功能良好。
2.声息调和:说话声音洪亮,呼吸从容不迫,反映出心肺脏功能及循环功能良好。
3.小便通畅:小便通畅,每天尿量毫升,说明泌尿功能正常。
4.大便通畅:大便每日一次或两次,无腹痛、腹泻,提示消化功能健旺。
5.体形适中:保持体形匀称,不胖不瘦。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05(女性减100)(公斤)。
6.牙齿坚固:保持口腔卫生,基本上没有龋齿和其他口腔疾病。
7.腰腿灵便:保持每周3次以上的运动,每次半小时,使肌肉、骨骼和四肢灵活自如。
8.脉搏正常:脉搏从容和缓、柔和有力、节律整齐、不浮不沉、不大不小,说明心脏和循环功能良好。
9.饮食有节:每日定时定量,饮食均衡,不挑食,不偏食,不暴饮暴食,不酗酒,不吸烟。
10.起居准时:能按时起床和入睡,睡眠质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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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国家统计局:农民工总量2.7亿 增长1.3%
 作者: 佚名 编辑:
新华网消息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2011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5、1.5、0.5和0.6个百分点。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报告显示农民工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人均被拖欠工资有所上升。&&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1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均较上年略有下降。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9.1%,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0.4个百分点。&&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15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39.7%和31.7%,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1.6个百分点。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5%,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3%,提高0.2个百分点。2015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2%,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其他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7%,提高0.2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为0.3%,与上年持平。其他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人均被拖欠工资有所上升201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10692元,比上年增加79元,增长0.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8667元,比上年增加519元,增长6.4%。报告全文如下:一、农民工规模(一)农民工总量增加,增速继续回落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5年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2011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5、1.5、0.5和0.6个百分点。农民工总量及增速(二)本地农民工增长较快,占比提高从农民工构成看,本地农民工10863万人,比上年增加289万人,增长2.7%。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9.2%,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表1农民工数量及构成 单位:万人、%&2015年2014年增减增长农民工总量27747273953521.3其中:外出农民工1688416821630.4本地农民工10863105742892.7(三)中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从输出地看,中部地区农民工9609万人,比上年增加163万人,增长1.7%,占农民工总量的34.6%;东部地区农民工10760万人,比上年增加96万人,增长0.9%,占农民工总量的38.8%;西部地区农民工7378万人,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26.6%。中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西部地区高0.8和0.4个百分点。二、农民工基本特征(一)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6.4%,女性占33.6%。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8.8%,女性占31.2%;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4.1%,女性占35.9%。农民工中女性比例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总量中占比提高,而本地农民工女性比例较高所致。(二)青壮年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6岁,比上年提高0.3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5.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9%,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 表2农民工年龄构成 单位: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16-20岁6.34.94.73.53.721-30岁32.731.930.830.229.231-40岁22.722.522.922.822.341-50岁24.025.626.426.426.950岁以上14.315.115.217.117.9(三)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1%,小学文化程度占14%,初中文化程度占59.7%,高中文化程度占16.9%,大专及以上占8.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7.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6%,提高1.2个百分点。 表3农民工文化程度构成 单位:%&农民工合计外出农民工本地农民工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未上过学1.11.10.90.81.61.4小学14.814.011.510.918.117.1初中60.359.761.660.558.958.9高中16.516.916.717.216.216.6大专及以上7.38.39.310.75.26.0三、农民工流向分布(一)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例提高从输入地看,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977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3.2%,占农民工总量的21.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648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增长0.4%,占农民工总量的59.4%,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20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2%,占农民工总量的18.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74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下降1.5%,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5.9%,比上年减少0.9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7.3%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1.1%跨省流动,下降1.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5%跨省流动,下降0.4个百分点。 表4 2015年外出农民工地区分布及构成按输出地分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构成(%)外出 外出 农民工跨省流动省内流动农民工跨省流动省内流动合计1688477459139100.045.954.1东部地区4944858<font color="#86100.017.382.7中部地区659240242568100.061.138.9西部地区534828632485100.053.546.5(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1190万人,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66.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8.6%流入直辖市,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2.6%流入省会城市,提高0.2个百分点;35.1%流入地级市,提高0.9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80%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4.6%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提高0.7个百分点。 表5 2015年外出农民工流向地区分布及构成&合计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小城镇其他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16884146038115919562173其中:跨省流动7745118817523258147373省内乡外流动91392722059266041480外出农民工构成(%)100.08.622.635.133.30.4其中:跨省流动100.015.322.642.119.00.9省内乡外流动100.03.022.529.145.40.0四、农民工就业(一)在第三产业就业农民工比例提高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5.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1.1%,下降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1.1%,下降1.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为44.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9%,提高0.5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0.6%,提高0.4个百分点。 表6农民工就业行业分布 单位:%、百分点&2014年2015年增减第一产业0.50.4-0.1第二产业56.655.1-1.5其中:制造业31.331.1-0.2建筑业22.321.1-1.2第三产业42.944.51.6其中:批发和零售业11.411.90.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56.4-0.1住宿和餐饮业6.05.8-0.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0.210.60.4(二)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较快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分别比上年提高1.9和3.1个百分点,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在中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9%,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1.5%,分别比上年提高0.7和0.6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4.8%,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2.9%,分别比上年提高1.7和1.1个百分点。 表7分地区的农民工产业分布 单位:%&在东部地区在中部地区在西部地区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第一产业0.40.40.40.30.80.7第二产业61.260.252.550.747.144.1第三产业38.439.447.149.052.155.2(三)本地农民工从事制造业比重上升,从事建筑业比重下降明显本地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9.9%,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27.7%,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19.4%,下降1.3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2%,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34.4%,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22.8%,下降0.9个百分点。(四)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上升受雇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4%,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6.6%,受雇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72.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94.1%,提高0.2个百分点。五、农民工收入(一)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放缓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6.7、4.4、2.2和4.1个百分点。 表8分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及增幅 单位:元、%&2014年2015年增长率合计28643072 7.2制造业283229704.9建筑业329235086.6批发和零售业255427166.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30135537.7住宿和餐饮业256627236.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53226866.1(二)在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13元,比上年增加247元,增长8.3%;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18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长5.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64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长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2.6和2.4个百分点。(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农民工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8.1%;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781元,比上年增加175元,增长6.7%。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578元,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1.4个百分点。六、外出农民工消费和居住(一)外出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加快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12元,比上年增加68元,增长7.2%,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居住支出人均475元,比上年增加30元,增长6.7%;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快于中部地区,且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居住支出增长最快。 表9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生活消费支出(元/人)其中:居住支出(元/人)居住支出占比(%)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合计944101244547547.146.9东部地区954102844748046.846.7中部地区861<font color="#141442548.046.7西部地区957102544946946.945.8(二)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较快分城市类型看,外出农民工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1106元,比上年增长8.4%;在地级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43元,增长7.7%;在小城镇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892元,增长4.5%。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小城镇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表10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城市类型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生活消费支出(元/人)其中:居住支出(元/人)居住支出占比(%)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2014年2015年合计944101244547547.146.9直辖市和省会城市1020110648952847.947.8地级市968104342045243.443.4小城镇85389243044450.449.8(三)独立租房、购房、早出晚归农民工比重上升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居住的占11.1%,下降0.6个百分点;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4.8%,下降0.7个百分点;与他人合租的占18.1%,下降0.3个百分点;独立租赁居住的占18.9%,提高0.4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占14%,提高0.7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住房的农民工比例为1.3%,提高0.3个百分点。(四)得到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宿舍或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减少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1%,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7.9%,下降0.7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6%,提高1.4个百分点。七、农民工权益保障(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1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均较上年略有下降。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9.1%,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0.4个百分点。 表11外出农民工从业时间和强度&2014年2015年全年外出从业时间(月)10.010.1平均每月工作时间(天)25.325.2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小时)8.88.7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比重(%)40.839.1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85.485.0(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2015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39.7%和31.7%,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1.6个百分点。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表12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单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以下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2014年农民工合计13.73.121.262.0其中:外出农民工14.63.723.158.6 本地农民工12.52.318.566.72015年农民工合计12.93.419.963.8其中:外出农民工13.64.022.160.3 本地农民工12.02.517.168.3(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5%,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3%,提高0.2个百分点。2015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2%,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其他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7%,提高0.2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为0.3%,与上年持平。其他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表13分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 单位:%、百分点&2014年2015年增减合计0.81.00.2制造业0.60.80.2建筑业1.42.00.6批发和零售业0.30.3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0.50.70.2住宿和餐饮业0.30.3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0.30.30(四)人均被拖欠工资有所上升201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10692元,比上年增加79元,增长0.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8667元,比上年增加519元,增长6.4%。附注1.农民工监测调查简介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08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06个村和23.6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2.主要指标解释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3.说明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在农民工输出地(农村地域)开展的农民工监测调查。该调查是以农村住户为调查对象,通过访问农村住户中的户主或了解情况的家庭成员获得农民工的有关情况,能准确反映农民工的总量及流向分布;但对于外出农民工本人在外工作及生活的各种情况的反映,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差。为准确反映农民工市民化现状,2015年国家统计局在城镇地域范围开展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该调查是以农民工为调查对象,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内容,直接向农民工调查相关情况。有关农民工参加社保的情况,将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结果一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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