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讨厌的一个戏剧人物作文素材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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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说起这戏剧人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真不少。但我最喜欢的要属她了——古装戏剧《我爱河东狮》的杜月红。这部戏中的女主角杜月红其实是陈好演的。陈好本来就是我崇拜、喜爱的演员,但自从看了《我爱河东狮》这部戏剧后,我更加崇拜她,更加喜欢她了。想起戏剧中的她,那泼辣、聪明、可爱、有胆有识的杜月红的形象再一次进入了我记忆的海洋关键词:戏剧,河东,崇拜,有胆有识,喜爱说起这戏剧人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真不少。但我最喜欢的要属她了—古装戏剧《我爱...陈好本来就是我崇拜、喜爱的演员,但自从看了《我爱河东狮》这部戏剧后,我更加崇拜她,更加喜欢她了。...我并不奢求拥有太多的读者或是支持者,我奢求的是你们对我笔下人物的喜爱罢了。好多好多的情节都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这里,全当是一个契机,让我以这种方式,把我说不出口的话语写出来吧。...我一直认为,安徒生的语言有种甜甜的味道,他喜欢用人物的外貌和动作来阐述他们的情感,如小...但人们在评论它时,或许把它看得童话化了,对它的认识也仅仅停留在“孩子们喜爱的书”的层面。...我领悟了一个抓住我手的年青小伙子我领悟了我们的在汽车旅馆门锁里的钥匙,我领悟了黑暗,我领悟了一个梦,就忘了我领悟了在早餐上的...但我狂热地喜爱这一首如同咆哮一般的淋漓尽致的挽歌。...一会被“评书死党”统治,一会儿又被“动画超人”霸占,没过两分钟,又被“国产戏剧保卫党”夺取,那京剧我还没演上几分钟,我又...虽然每个党派不能天天执政,却可以看完自己喜爱的节目了。...在树林后面的一个大湖旁边,有一座古老的邸宅。...这说明贵族在腐化,变成了一个贵族的假面具,一个德斯比斯(注:德斯比斯(Thespis)是纪元前六世纪的希腊一个戏剧家,悲剧的创始者。...我想不起,在历史的高爽地带,像汉代、唐代、宋代那样长久而又安定环境中,哪一个名门望族在文化聚集的浓密和高度上赶得上曹家。有的以为差不多了,放远...幸好他喜爱民歌,还保存着不少质朴。...她觉得很寂寞,直到她遇到了第一个影子,剧院里的一个影子,一个流浪的没有主人的影子,奥菲利亚收留了它,于是越来越多的没人要的影子找到了她,请求...“不,很长,但是这是我最喜爱的部分。...这样一种开放、宽松、灵活的命题形式,深受广大考生的喜爱。...又过了些时日,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老师又来到学生家,给病愈的学生补课…一写妈妈,不是送雨伞,就是送我去医院,哪有这么多...网友推荐的作文作文推荐榜相关作文专题推荐对这篇作文不满意?请尝试:& 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作文
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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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个戏剧说起这戏剧人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还真不少。但我最喜欢的要属她了——古装戏剧《我河东狮》的杜月红。这部戏中的女主角杜月红其实是陈好演的。陈好本来就是我崇拜、喜爱的演员,但自从看了《我爱河东狮》这部戏剧后,我更加崇拜她,更加喜欢她了。想起戏剧中的她,那泼辣、聪明、可爱、有胆有识的杜月红的形象再一次进入了我记忆的海洋。我记得,在这部戏剧里面,杜月红与她所爱的人柳士杰经历了一番波折,最后总算结成了夫妇。自从他们成婚后,泼辣的杜月红便开始对柳士杰实施严格的管夫制度。只要柳士杰一犯错,杜月红就会家规处置。有一次,柳士杰因与其他的女人在聊天,这事恰好被杜月红逮了个正着,这下子他可惨了,杜月红怒气冲冲揪着柳士杰的耳朵直冲家中。到家后,她要柳士杰跪在地上,向她承认错误,否则的话,就是家鞭伺候。这个戏剧情节刻画了一个栩栩如生的泼辣女性形象,其中也隐含了他们深厚的夫妻情谊。剧中的杜月红虽说泼辣,但也不乏聪明、可爱、有胆有识的一面。戏剧中的后来,柳士杰凭着的真才实学考取了头名状元,但他的成绩却被小人诬告成作弊成绩,结果柳士杰被关到狱中。杜月红得知此事后,心急如焚,整日茶饭不思,满脑子都是如何救夫的情形。一天清早,她就大胆地走到宫中的龙门鼓前,使劲地敲打龙门鼓,召来了满朝文武百官,皇上最后还是接见了她。在殿上,杜月红把满腹的不平大胆地诉说了出来,她不像其他臣子那样对皇帝卑躬屈膝,敬敬畏畏,而是昂首挺胸地站在大殿之上,理直气壮地对皇上辩驳。她的胆识与聪慧博得了圣明君主的欣赏,也给了柳士杰真正施展才华的机会。最后,柳士杰被无罪释放,并恢复状元名誉,杜月红也被皇帝加封。这是一段多么精彩、多么刺激、多么牵动人心的剧情呀!杜月红聪慧的一面,全部形象地表现在戏剧的每一个当中。要不是她的胆识,要不是她的智谋,事情又怎能如此顺利解决呢?杜月红呀,你真不愧是大家敬仰的偶像!我喜欢杜月红这位戏剧人物,并不是她的形象美丽,而是她有卓越的才华和超人的胆识。我崇拜她,更注重她的个性。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许多人读完《三国演义》后,都会记住宽德仁厚的刘备,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阴险狡诈的曹操,义薄云天的关羽,相比这些人,我更偏爱赵云。赵云十七岁拜师学习枪法,深得师傅真传,赵云身长八尺,浓眉大眼,相貌堂堂,威风凛凛,赵云先后追随袁绍、公孙瓒。见他们皆不是时才之人乃投刘备帐下,赵云对刘备忠心耿耿,连诸葛亮都说他是不可多得的将才。他凭借超群的武艺,过人的胆识多次随刘备、诸葛亮外出,总能化险为夷。先后两次危难之中扶幼主,又辅佐刘备成就一番霸业。刘备在荆州失利后,派赵云保护家眷突围,当发现自己冲出来时,不见了甘糜二位夫人和阿斗,又单枪匹马地冲入曹军寻找她们,赵云杀得曹军尽皆丧胆,杀了个七进七出,把甘夫人送出后,去寻找糜夫人与阿斗下落,在糜夫人投井自杀后,赵云怀抱阿斗,杀散曹军,左冲右突,突出重围,此情此景曹操不由得赞叹:“真虎将也!”这一场仗,赵云夺得轻釭宝剑,砍倒大旗两面,杀死曹军名将五十余名,血染征袍,这就是著名的长坂坡救主的,这一故事足以看出赵云的赤胆忠心。后来孙刘联盟共杀退曹操后,赵云又助刘备夺下荆州四郡,后来,孙权用阴谋骗孙夫人与阿斗回东吴,正巧遇上了赵云,这又有了后来的截江夺阿斗,后来刘备与刘璋决裂夺得益州时,有人建议将成都有名的田宅分给诸将,赵云却说:“益州人民久遭战火,应还与百姓,安居复业。”刘备听从了他的建议,益州人民皆深感赵云之仁德,这个故事令我对赵云更增加了几分敬佩。刘备平定汉中后,刘备称帝,又封赵云为五虎大将。赵云一生过着戎马生涯,不曾打过败仗,他死时诸葛亮说:“国家损一栋梁,我损一臂也!”刘禅又说:“朕昔年幼,若非叔父则死于乱军矣。”蜀国五虎将中赵云不像关羽那般心高气傲,不像张飞那般鲁莽轻率,不像马超那般年轻气盛,不像黄忠那般勇而无谋,相比这些人,赵云在世人心中有国将家臣的风范。在我的心中更是无人能比。后来,三国终于统一了,但不是魏蜀吴,而是晋,他救出来的刘禅举国投降。哎,千古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可是赵云曾在史册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笔,令世人敬仰。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许多人读完《三国演义》后,都会记住宽德仁厚的刘备,足智多谋的诸葛亮,阴险狡诈的曹操,义薄云天的关羽,相比这些人,我更偏爱赵云。赵云十七岁拜师学习枪法,深得师傅真传,赵云身长八尺,浓眉大眼,相貌堂堂,威风凛凛,赵云先后追随袁绍、公孙瓒。见他们皆不是时才之人乃投刘备帐下,赵云对刘备忠心耿耿,连诸葛亮都说他是不可多得的将才。他凭借超群的武艺,过人的胆识多次随刘备、诸葛亮外出,总能化险为夷。先后两次危难之中扶幼主,又辅佐刘备成就一番霸业。刘备在荆州失利后,派赵云保护家眷突围,当发现自己冲出来时,不见了甘糜二位夫人和阿斗,又单枪匹马地冲入曹军寻找她们,赵云杀得曹军尽皆丧胆,杀了个七进七出,把甘夫人送出后,去寻找糜夫人与阿斗下落,在糜夫人投井自杀后,赵云怀抱阿斗,杀散曹军,左冲右突,突出重围,此情此景曹操不由得赞叹:“真虎将也!”这一场仗,赵云夺得轻釭宝剑,砍倒大旗两面,杀死曹军名将五十余名,血染征袍,这就是著名的长坂坡救主的故事,这一故事足以看出赵云的赤胆忠心。后来孙刘联盟共杀退曹操后,赵云又助刘备夺下荆州四郡,后来,孙权用阴谋骗孙夫人与阿斗回东吴,正巧遇上了赵云,这又有了后来的截江夺阿斗,后来刘备与刘璋决裂夺得益州时,有人建议将成都有名的田宅分给诸将,赵云却说:“益州人民久遭战火,应还与百姓,安居复业。”刘备听从了他的建议,益州人民皆深感赵云之仁德,这个故事令我对赵云更增加了几分敬佩。刘备平定汉中后,刘备称帝,又封赵云为五虎大将。赵云一生过着戎马生涯,不曾打过败仗,他死时诸葛亮说:“国家损一栋梁,我损一臂也!”刘禅又说:“朕昔年幼,若非叔父则死于乱军矣。”蜀国五虎将中赵云不像关羽那般心高气傲,不像张飞那般鲁莽轻率,不像马超那般年轻气盛,不像黄忠那般勇而无谋,相比这些人,赵云在世人心中有国将家臣的风范。在我的心中更是无人能比。后来,三国终于统一了,但不是魏蜀吴,而是晋,他救出来的刘禅举国投降。哎,千古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可是赵云曾在史册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笔,令世人敬仰。我喜爱的一个戏剧人物阅读激情澎湃的《雷》却独独感到侍萍是沉默的。她不是曹禹最钟爱的人物,不具有最“雷雨”的性格,所能唤起的阅读共鸣也不会是最“雷雨”的。然而,侍萍的沉默却让我们不敢同样沉默地漠视命运。意义恰好相反,侍萍的经历最沉重地敲击着《雷雨》的悲剧丧钟:将最有价值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 侍萍作为一个旧时代的下层妇女,她的人生已被分成两部分:一半属于丈夫;一半属于儿女。她希冀在默默无私地为奉献中得到对方的与理解,从而确证自己存在的价值。然而侍萍命运的悲剧性却让这汪纯净的之泉慢慢干涸,直至枯竭。女人前半生的往往押在婚姻的赌注上。少女时代的侍萍与周家少爷周朴园定情,并为他生下两个儿子。然而周朴园狠心的遗弃毁灭了少女的爱情之梦,失贞的耻辱永远地葬送了侍萍通过婚姻可能获得幸福的人生坦途。因此,她绝望于爱情,也失去了追求爱情的权力。这段感情令她受尽折磨,背负着失德的十字架艰难前行。可以肯定地说,周朴园的背叛彻底毁灭了少女诗萍的“纯真”。 没有了爱情,余下的就是必须生存的现实。侍萍遇人不善地嫁了两次,与鲁贵的结合显然也不是幸福的。鲁贵鄙贱失贞的侍萍,待其如奴仆般吆喝训斥,侍萍只能以沉默来拒斥这个她极端厌恶的男人。因此,被迫选择的婚姻也没有结侍萍带来解脱,相反只是在一次次廉价的自卖中践踏着作为人的尊严。前半生的侍萍最诚挚地奉献过爱情,却遭到背弃;试图经营家庭,却倍受歧视。沉重的现实境遇使她逐渐丧失了爱人的能力,侍萍生命的一半早早地枯萎了。 中年的侍萍悉心于照料儿女,作为一个,她关爱着自己的孩子,她总是竭尽全力地张开羽翼为儿女们这风挡雨。她毫无保留地将后半生的幸福押在儿女的回报上。然而命运之神所安排的“回报”却彻底击垮了这个善良的母亲。面对长大成人的长子周萍,侍萍的隐忍与欣慰矛盾交织,只一句“我是——你打的这个人的妈。”将母亲想认而又不能认子的悲哀浓缩到无尽的心灵空间中,侍萍清楚地意识到她已经永远地失去了这个儿子。生长在两个不同家庭,代表着两个截然对立阶级的兄弟周萍与鲁之间必然的阶级冲突又让侍萍在“手心手背都是肉”的矛盾中备受煎熬,心力交瘁。可是命运还在步步紧逼这个满身疮伤、苦难深重的母亲,向她追讨三十年前的“旧账”。女儿四风与异父兄长周萍的乱伦令侍萍猝不及防,前半生的“罪恶”由此将她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尽管待萍以最大的勇气独自吞咽着儿女们为她酿制的苦酒,一场势不可挡的大雷雨摧毁了一切,侍萍彻底失去了生命仅有的支撑。如果说前半生失去爱情的侍萍还能麻木地生存,后半生失去的侍萍则一无所有,她所奉献出的都成为前半生的赎罪,彻底绝望的侍萍别无选择地疯狂了。 活生生的侍萍在命运安排下逐步走向死寂的绝境。她沉默的人生具有最大的包容性:她自始至终地关爱他人,以最大限度忍耐别人给她造成的伤害,不断退让地守着生命的底线。戏剧大师曹禺将所有苦难集中于侍萍一身,也许意义正在于证明:人必然会经受苦难,即使他(她)默默无闻。面对苦难,人无法选择,只有去面对、去接受。 侍萍的悲剧是一曲用心良苦的命运挽歌。侧耳倾听时,荡漾在心里的是“似的悲哀,流不尽的”我的偶像作文500字_关于偶像的作文_小学生作文_课堂作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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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只要一打开电视,所有新闻焦点都在谈论一位人物-姚明,他的崛起过程充满戏剧性,他从一位篮球场上的板凳球员,一夕之间成为球队的救世主,他的故事给所有现在年轻人一个很好的启发;只要努力不懈,当机会来临时,一定可以发挥出来,展现努力的成果。
他的父母来自中国上海,他出生于传统东方家庭,在小的时候因为父亲热爱篮球运动,耳濡目染之下也跟着喜欢这项运动,同时在的指导下,渐渐成为个中好 手。在求学时期,虽然拥有一身好本领,但因亚洲人的体型和肤色,使他无法得到教练的青睐,最后靠着他优异的学业成绩,才得以进入哈佛就读并成为校队。
当大学毕业后,他想进入NBA打职篮,但又因为他亚洲人的身份及哈佛的背景,再次于选秀会上成为遗珠之憾。但他并没有放弃,经过不断的磨练及无数次的打 击,他凭着对自己的信仰,努力的撑过来。在一次比赛中,他把握住机会并发挥应有的实力,带领球队获得胜利,同时赢得教练的信任。如今他已得到全世界的肯定,成为家喻户晓的篮球明星。
姚明的故事告诉我们&&机会是留给准备好的人!&,只要不断的努力,弃而不舍,就可以打破种族歧视,得到应有的待遇和尊重。今天姚明仍在球场上奋斗,祝福他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成就自己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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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想必住在城市里的“王子”们和“公主”们都见过农民吧,当然我也见过。我舅舅就是农民中的一员,但他却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舅舅从小家境贫寒,没读过圣贤之书,长大后自然就成了农民。因为家里穷,不识字,也就没有媳妇。最后妈妈托了好多人才给舅舅说了一个“媳妇”,可这个“媳妇”是个痴呆人,啥都不会做,还得让舅舅伺候着!家里多了一张嘴,当然也就要多出一分钱,而舅舅又患有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遇上下雨或阴天床都起不来!可他就是硬撑着支起了这个“家”。
  几乎每年夏收和秋收的时候,妈妈都要带我去帮舅舅家收麦子和玉米。每次去,舅舅都非常热情,临走的时候,他都要塞给我一件东西。可那时候的我极其不想接近舅舅,因为他一年四季没有条件洗澡,身上有一股臭味;而且我很看不惯舅舅那一双长满茧子的手和那双出奇大的脚,所以妈妈每次带我去的时候,我都要躲在妈妈的身后;当舅舅伸出他那双手要抚摸我的时候,我都会厌恶地把他的手推开,每次都弄得舅舅非常尴尬。回家之后,免不了要受到妈妈的一顿责骂。舅舅每次给我的东西,我不到两三天就扔了,因为我不想要舅舅摸过的东西。
  去年秋天,妈妈带我再一次来到舅舅所住的景村镇陶渠村。这次妈妈让我帮舅舅拾核桃,我满口答应了!我想:“不就是拾几个烂核桃吗?这还不容易”。我拿起篮子就往树下跑,开始一个一个地拾起了核桃。刚开始时,我浑身都是劲,只需十几分钟就是一篮子核桃。拾了有多半天的时候,我发现我比刚才拾得慢了,但我还是很努力地拾着。可是到了最后我只觉得两眼闪着金光,在加上长时间的一躬一起,腰也很酸疼;又过了一会,我实在拾不动了,妈妈这才把我带回家去吃饭。回到家里,只见做得是拌汤,我一见食物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平时极不爱吃拌汤的我,今天出奇地就一口气喝了三碗,还觉得没饱。
  晚上,我躺在床上,几分钟就睡着了。这个觉睡得十分香甜,一直睡到了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钟。
  想想,我只是拾了些核桃就累成这般模样,但舅舅呢?每天干着各类的重体力农活,一年360天,他都要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刨食,汗水滴在地上摔成了八瓣!遇上收麦子的三伏天,每天都要热出一身身的汗水,身上不臭那才怪呢?而落后的农村有时连水都吃不上,就更谈不上洗澡了!
  不光舅舅是这样,全世界的农民都这样!他们不辞辛劳,没黑没明的耕耘者,收获着。如果没有他们,那我们吃的粮食从哪里来?他们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最高尚的人!没有他们,我们就不可能每天穿得暖暖和和的,更不可能吃个饱饭,所以我们一定要尊重农民,也不要浪费粮食,因为它们是农民伯伯一滴一滴的汗水浇灌出来的,一下一下的镢头刨出来的啊!“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李绅老先生描画得是多么入木三分啊!
  现在您要是问我最喜欢谁?我一定会不假思索的回答:是舅舅,是农民!
我最喜欢的三国人物——关羽
  我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爱才如命的曹操;聪明机智的周公瑾还有武艺高强的赵云。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关羽关云长了。
  三国,我国历史上著名的英雄时代,《三国演义》,一本讲述战略、人格的书。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它时,我被里面的故事深深感动了。  
   那里面,我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爱才如命的曹操;聪明机智的周公瑾还有武艺高强的赵云。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关羽关云长了。  
  我喜欢关羽的忠义。当曹操为了让它降曹,封官赐宝,还把最心爱的赤兔马赐给了他,但是关羽却始终忠于刘备,没有丝毫降曹之意。最后,关羽得知刘备所在之处,丢下曹操所赐的高官厚禄,金银珠宝,毅然弃曹而寻刘备。从这个举动中,让我感受到了关羽忠于蜀国,重义轻利的好品质。  
  我喜欢关羽的勇猛。当董卓的大将华雄出战时,连斩袁绍两员大将,袁绍问众将:“谁敢出战?”众将无言。这时,只听关羽在大喊:“我能斩华雄,如不能斩了华雄,甘当军法!”曹操斟了一杯热酒,请关羽饮下,关羽说:“待我割下华雄的头,再饮酒。”说罢,冲了出去。袁绍和曹操只听鼓声越来越大,不一会儿,关羽手里拿着华雄的头颅,朝大殿一扔。众将震惊,曹操连忙捧起那杯热酒,关羽一饮而尽,那酒还热着呢!从这个举动中,我感受到了关羽的勇猛。  
  从关羽身上,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我懂得在名利面前,不能心动,在危险之际,要挺身而出,总之,要时刻忠于祖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还写过《今天我是升旗手》、《我飞了》、《漂来的狗儿》、《亲亲我的妈妈》等等,可谓数不胜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但她每次想当好孩子的时候,总是在分数上失败了。为了使金铃考高分,姥姥每次在金铃考试前都会送猪脑子给金铃吃,但金铃分数仍然很差劲,这时姥姥就会说:“这不是一个好孩子吗?为什么只考了那么点分?”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想成为好学生的经过,跟我们的学习生活很相似,还描写了很多细节,比如:描写、比喻、拟人等等,五花八门。
  是呀!我们都想成为好学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实验小学三年级:宦想
我喜欢的卡通人物
大大的脑袋,圆圆的小手,每天吃着那香甜可口的铜锣烧。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十分可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哆啦A梦。
  它有一个百宝箱的口袋,里面装有许多异想不到的东西。比如竹蜻蜓可以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来飞去;时光机器可以穿梭以前和未来;缩小灯光可以把人缩小成蚂蚁一样的大小……如果它的好朋友大熊遇到不会做的事情,它就会帮助大熊,去教他怎么做。
  哆啦A梦还有一个最明显的缺点,就是非常害怕老鼠。只要它一听到有“老鼠”这两个字,就会吓的胆战心惊。简直是太好笑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哆啦A梦。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
  自古以对英雄的概念总是泛而淡之。英雄就是正义以及一切美好事物的化身。若真是这样,天下又有几人是真正的英雄呢?可在我心里就有一位,那就是荆轲。他的智谋、倔强、大义凛然,都叫人望尘莫及。在历史的画廊里,他的形象伟岸高大,可以让人反复回味,就像一本难以读懂的书。
  荆轲生于燕国。当时秦军压境,荆轲临危受命。为取得秦君信任,他对樊於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刻抓住樊於期的心理,让他自愿取出人头。以己之心感染对方,可见他善于辞令,观察入微。他与樊将军可说一见如故,视彼此为知己,他却能舍小义取大义。我喜欢他的智谋。
  当他一切准备就绪正待其朋友往之,太子丹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疑其有改悔,便将他激走。他本可以顺阶而下,推辞不去,但他却没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为证明自己,毅然赶赴强暴的秦国。我喜欢他的倔强。
  至秦,荆轲上殿送图。当是时,秦武阳吓得腿脚酥软,让众大臣疑惑,他便随机应便解释一番。于是,他又继续送图,当图打开,忽现一把匕首,荆轲当即抓住秦王的袖子,欲让他写下议和书。不料袖断,秦王狼狈逃跑,荆轲跟进,两人环柱而走。经众人提醒,秦王才觉得背后有剑,于是将其斩腿,荆轲身受八处剑伤,他用尽最后一口气,倚柱而起。秦王小丑的形象反衬出荆轲高大形象的场面,被历史定格。我想若不是生擒,恐怕早已得手,荆轲倚柱而起的心境应是十分复杂的。当时秦统一天下已经是大势所趋,若真杀了他,天下必将大乱,又要陷天下黎民与水深火热之中,因此他毅然弃自己的生命,他再次站到百姓旁边的伟大形象有清晰的跃然纸上。我喜欢他的大义凛然与慈悲的胸怀。
  我喜欢荆轲,他是真正的英雄。他不计个人安危,一心只想劳苦大众,懂得舍生取义。他比将被历史的滚滚长流所永记,英雄——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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