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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公安局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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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公安局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1、7周岁(含7周岁)以下公民申报出生登记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簿;2、婴儿父母结婚证;3、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4、生育服务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即办,承诺为即办。
2、年满7周岁的公民申报出生登记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关于常住户口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申报材料:1、其父母书面申请报告;2、父母结婚证;3、婴儿医学出生证明;4、生育服务证;5、村(居)委会证明;6、其他规定手续。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为即办。
3、收养子女户口审批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申请入户派出所户口审批表;2、收养人书面申请;3、收养人户口簿、结婚证;4、日以后收养的需有《收养证》,日以前收养的如未办收养证的需有收养公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户口准迁证工本费2元/证(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为即办。
4、盐城市范围内户口迁移(三投靠、购房)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3、结婚证;4、房屋所有权证;5、国有土地使用证;6、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7、村(居)委会接收证;8、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子女未婚证明。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本市城区内迁入一次性收费1元/次(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为即办。
5、盐城市外迁入的“三投靠”(夫妻、父母与子女)户口审批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2、本人书面申请;3、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关系证明;4、结婚证;5、住房证明;6、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子女未婚证明;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准迁证工本费2元/证、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30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对方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至迁入地派出所即办。承诺为即办。
6、盐城市外迁入的购房户口审批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2、本人书面申请;3、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关系证明;4、结婚证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6、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准迁证工本费2元/证、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30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对方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至迁入地派出所即办。承诺为即办。
7、单位内部职工租赁使用本单位的公有住房迁移户口审批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2、本人书面申请;3、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关系证明;4、结婚证;5、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录(聘)用合同;6、经公证的房屋租赁合同。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准迁证工本费2元/证、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30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对方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至迁入地派出所即办。承诺为即办。
8、投资兴办实业落户审批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派出所户口迁移审批表;2、本人书面申请;3、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关系证明;4、投资单位证明、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县级以上审计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投资额达30万人民币),税务部门审验的税务登记证;5、实际居住证明;6、项目已投产或已开业证明。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准迁证工本费2元/证、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30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对方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至迁入地派出所即办。承诺为即办。
9、录用公务员户口审批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组织部门出具的《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或者人事部门出具的《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3、本人的户口簿。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准迁证工本费2元/证、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30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对方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至迁入地派出所即办。承诺为即办。
10、干部、职工录用调动户口审批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介绍信;2、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录(聘)用合同、调动(招工)人员情况登记表;3、被企业录(聘)用的,需提交养老保险手册(连续办理一年以上),4、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准迁证工本费2元/证、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30日内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对方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至迁入地派出所即办。承诺为即办。
11、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落户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4、毕业证书(未毕业的须有退学证明或院校处理决定);5、户口迁移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即办,承诺为即办。
12、户口迁出登记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3、户口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或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录取通知书(本省范围内院校不迁户口)。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户口迁移证及打印工本费(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即办,承诺为即办。
13、死亡注销户口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死者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3、《死亡医学证明书》或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法律文书。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即办,承诺为即办。
14、入伍注销户口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入伍人员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3、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即办,承诺为即办。
15、年龄、民族、姓名等户口项目变更审批
法定依据:《盐城市网上户口迁移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申请人户口所属派出所的项目变更审批表;2、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3、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或街道(乡镇)证明;4、原始户籍资料和相关材料;5、地、县两级民族工作部门批准变更民族的意见(年满20周岁以上的不予更改民族);6、身份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30个工作日,承诺为即办。
16、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报材料:申领人户口簿或旧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拍摄-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证(农村五保户、绝对贫困户、特困户、城市低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免收,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它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减半收取)苏价费[号、盐市价[2004]77号、盐市价发[2005]95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初审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17、丢失、损坏、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报材料:申领人户口簿或旧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拍摄-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丢失、损坏、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40元/证(农村五保户、绝对贫困户、特困户、城市低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免收,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它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减半收取)苏价费[号、盐市价[2004]77号、盐市价发[2005]95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初审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18、第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申领人户口簿或旧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临时身份证工本费10元/证(盐市价[2004]77号盐财综[2004]29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
19、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证
法定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1、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2、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说明,两个或者两上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急救援预案;4、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5、活动场地的方位图、内部示意图;6、申请人身份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等;7、消防安全检查文件意见书;8、承办单位与专业保安公司签订的保卫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在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察-审核-报批-签发: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0、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申报材料: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书中应当注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提出申请)。
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察-审核-报批-签发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21、金融机构安全设施合格证
法定依据:《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申报材料:1、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无金融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2、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3、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4、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5、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6、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作的说明;7、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8、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办理程序:1、建设申请:受理-审查-论证-审批;2、隐蔽工程验收:申请-现场踏察-验收意见;3、竣工验收申请:申请-现场验收-提出意见-审核-报批。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22、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法定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1、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2、购买者是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有经办人的,还需提供身份证;3、合法使用需要证明;4、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5、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办理程序:受理-审批-备案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即办
23、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法定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1、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成立文件(批准证书)和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申请表。
办理程序:受理-审批-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即办
24、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法定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1、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成立文件(批准证书)和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易制毒化学品运输申请表。
办理程序:受理-审批-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为即办
25、旅馆业行政许可
法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1、《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籍地址、简历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3、证明企业性质材料;4、营业性房屋使用证明,经营场所及设施证明材料、安全设施设置意图;5、从业人员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暂住人口需同时提供暂住证复印件;6、治安责任人的岗位及安全管理制度材料;7、验证登记、安全保卫、可疑情况报查、财物保管制度;8、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及录像设备证明材料;9、房屋安全鉴定材料和消防检查意见书。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发证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26、公章刻制业行政许可
法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申报材料:1、《江苏省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籍地址、简历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3、证明企业性质的材料;4、营业性房屋使用证明、设施的证明材料、安全设施设置意图;5、从业人员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暂住人口需同时提供暂住证复印件;6、治安责任人的岗位职责;7、验证登记、安全保卫、可疑情况报查、财物保管制度;8、安装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受理-初审-上报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27、典当行业许可
法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典当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1、《江苏省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2、《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5、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营业性房产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6、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设置位置分布图;7、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治安保卫组织和保安派驻情况;9、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当物查验、保管制度、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制度、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办理程序:受理-初审-上报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28、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许可
法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1、申请表;2、《剧毒化学品准购证》;3、运输公司《企业营业执照》;4、运输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5、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正本、副本;6、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7、机动车行驶证正本、副本;8、《道路运输证》;9、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押运员)及身份证;10、车辆运输路线图、时间表;1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受理-车辆检验-审批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为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运输确定日前办理完备,承诺为即办
29、占用道路许可
法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施工单位资质证明;3、《施工方案》;4、施工安全设施及制度。
办理程序:1、非占用国、省道许可:申请-审核、报告-现场察看-核准;2、占用国、省道许可:申请-审核-上报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30、二轮、三轮摩托车驾驶许可
法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申报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身体条件证明;3、驾驶证申请表;4、照片四张(一寸白底彩照);5、缴费发票。
办理程序:受理-预约考试(科目一考试 - 桩考 -路考)-制证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计算机学科考试30元(复考费30元/次)、桩考15元(复考费15元/次)、路考25元(复考费25元/次)、驾驶证工本费10元(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考试后符合条件的当日内办结,承诺为即办。
31、机动车登记
法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二条
申报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合格证;3、购车发票;4、车辆购置税;5、交强险公安联;6、车船税回执;7、注册登记申请表;8、查验单;9、拓印的车架号、发动机号。
办理程序:受理-查验-登记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行驶证工本费15元;摩托车牌照费7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牌照费40元;检验费30元;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临时号牌5元;机动车抵押登记费100元,汽车号牌100元(苏价费[号、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3个工作日,承诺为即办
32、机动车检验
法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申报材料:1、被检车辆;2、机动车行驶证;3、机动车强制保险单;4、车船使用税票;5、机动车定期检验表
办理程序:受理-登记-检验-签章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30元(五小车辆)、100元(汽车)(苏价费[号、苏价费[号)
办理时限:法定为即办,承诺为即办
33、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包括加注)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申报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33mm×48mm)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一式贰份。2、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户口簿复印现住地址页(首页)、申请人本人资料页。申请人系集体户口的,交验户口簿或户口页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除交验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并交验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4、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因私护照,需要单位批准的,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并须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5、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所属部队的驻地县级、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按法定程序申领护照。6、公安机关认为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⑴申请出国劳务、就业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复印件;②《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原件;③《外派劳务人员名单》原件。
(2)申请出国团队旅游,须提交盖有组团旅行社印章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二份。
⑶可以加急的情形:① 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②出国留学的开学时间临近的;③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限期即将届满的;④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护照 200元/本;护照换发200元/本;护照补发400元/本;护照加注 20元/项.次(计价格[号、苏价费[号、苏财综[2002]90号)
办理时限: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3个工作日。
34、外国人居留许可及签证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申报材料:涉密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一年以下(不含一年)居留许可400元/人;一年(含一年)至三年居留许可 800元/人;三年(含三年)至五年居留许可1000元/人;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200元 /次;居留许可变更200元 /次(发改价格[号、财综[2004]60号、苏价费[号、苏财综[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签证申请,应尽快办结,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紧急办理。受理审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承诺2个工作日。
35、申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加注
法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现住址页)和本人资料页(未满16周岁的可免交身份证);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33mm×48mm) 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4、国家工作人员申请赴台,需要单位批准的,应当提交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意见,并须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6、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是指:
⑴“应邀赴台”人员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其中:赴台进行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的,可由省文化厅确认盖章;赴台进行体育比赛的,可由省体育局确认盖章;赴台进行宗教活动的,可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确认盖章。
⑵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非公职应邀赴台”人员,须提交国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的批复”原件,提交传真件的须经省台办确认盖章。
⑶“应邀赴台”和“非公职应邀赴台”人员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⑷首批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区域有: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陕西共13个省、直辖市,旅游团每团人数为10人至40人,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0天。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先向组团社:江苏省中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或苏州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缴纳所需费用后,凭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随带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批准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前往台湾的旅游签注。
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申请人持省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还居民身份证,注销常住户口,再凭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到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赴台证件。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在证件上加注
①申请人姓名有繁体字的;
②补发证件的;
③换发证件的;
④英文译名,出生日期等变更的。
再次申请赴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为其换发或补发证件:
①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
②证件签注页即将用完的;
③证件损毁的;
④证件被盗或遗失。
申请换发或补发证件,须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须提交证件损毁的书面情况说明,证件被盗、遗失的须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和证件被盗遗失书面情况说明。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签发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多次签注100元/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延期、加注20元/项.次(价费字[号、计价格[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公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前往台湾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签发,对再次申请签注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签发,对紧急的申请,由申请人提交相应的紧急办理事由证明后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承诺时限为自受理申请起5日办结;对再次申请签注的3日办结;对紧急的1日办结。
36、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法定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
1、内地居民赴港澳商务。
⑴申请条件。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澳门商务,不按户口所在地受理申请,必须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受理之列。
⑵申请手续及签注。①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交验本人户口簿(系集体户口的交验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暂住我市的外省、市居民须交验有效的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华侨交验有效的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②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两份,提交两张二寸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白背景彩色照片。③个体工商户赴香港或澳门商务,不需登记备案,需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只限于工商户本人,只能办理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港或澳停留7天)。④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澳门商务,申请3个月一次商务签注的,不需登记备案。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只能办理3个月一次签注(7天)。
我省单位人员申请3个月多次、1年多次商务签注,须按公安部新《规范》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单位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单位派遣函; (2)提交个人社会保险凭证及缴费基数记载通知单(或个人账户对账单)、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领取并填写单位申请多次商务签注备案表,单位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署时,加盖单位印章;(4)非本市户口居民,申请商务签注的须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传真进行核查,回函后再受理。
上述材料完备后,交受理窗口,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查,对符合申办多次赴港澳商务签注派遣单位登记备案条件的单位,发给《赴港澳商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明书》,附备案人员名单,有效期限为一年。
⑶急办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须本人送材料到盐城市公安局和省厅。
2、赴港澳探亲
凡常住户口在东台市的居民,以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暂住东台市,申请赴港澳探亲的,向东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
⑴申请条件
申请人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
在港澳的“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岳父母探望女婿,不在规定探亲范围之内。
⑵申请赴港澳探亲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交验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有效的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②提交亲属关系证明:须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探望在港或澳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港或澳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③定居香港或澳门的亲属系中国籍的,须提交其香港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
⑤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两份。提交两张二寸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白背景彩色照片。有关特殊身份的人员须事先由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
⑶探亲期限
①探望申请人的配偶,申请人的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申请人的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港或澳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首次进入截止期限为自签注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
②探望申请人的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⑷其他规定:
①未满16周岁的儿童申请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须有委托书)的代办人或监护人负责办理;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须有委托书)代为申请。
②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3、赴港澳团队旅游
凡常住户口在东台市的居民,由本人直接向东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请团队旅游。目前盐城地区未开放赴港澳个人旅游。
⑴申请人须履行下列手续:
&&& ①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系集体户口的交验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特殊身份的人员须事先由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
②交验有组团赴港澳旅游资格的国内旅行社出具的一人一张的收费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发票上须有申请人的姓名、“赴港澳旅游”字样、与组团地区相符的收费金额、开票日期。
③提交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两份,不指定用团队旅行社的表格,以旅行社发票为准。
④提交两张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白背景彩色照片。
申请人凭受理民警出具的《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到中国银行东台步行街分理处缴费,缴费后将《交费回执》送交受理申请处。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要,可申请办理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须随团出入境。
首次办理证件的由参团旅行社在省厅制证中心统一取证;有证申请单独签注的,由申请人将原有证件交参团旅行社。
未满16周岁的儿童申请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须有委托书)的代办人或监护人负责办理;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须有委托书)代为申请。
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内,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须有委托书)。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延期、加注20元/项.次;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50元/件;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00元/件;三年多次有效签注300元/件(价费字[号、计价格[号、苏价费[号、苏财综[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1、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制作;2、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3、对于因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承诺时限为1、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后,在5日办结;2、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在3日内办结;3、对于因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在1日内办结。
37、申办《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
法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涉密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50元/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500元/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加注20元/项.次;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20元/件;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100元/件;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200元/件;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300元/件;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0元/证;口岸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100元/件(发改价格[号、苏价费[号、苏财综[2005]79号、价费字[号、计价格[号、苏价费[号、苏财综[2002]90号、发改价格[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申请的办理时限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台胞证申请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紧急的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签注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紧急的申请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时限为台胞证3日内办结;紧急的申请1日内办结。签注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日内办结;紧急的即办。
38、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
法定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申报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二份,县(市、区)户口提交三份,港澳永久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须填写《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港澳定居申请表》或《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港澳定居申请表》三份,县(市、区)户口提交四份;2、交验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二份;3、港澳亲属的邀请信;4、申请人所在地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的意见;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6、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50元/本(计价格[号、苏价费[号、苏财综[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60个工作日完成材料审批(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39、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及签注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涉密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办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50元项/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多次有效签注100元项/次(价费字[号、苏价费[号、苏财综[2002]90号)
办理时限: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3个工作日
40、申办《台湾居民定居证》
法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涉密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上报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台湾居民定居证10元/本(发改价格[号、苏价费[号、苏财综[号)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8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报公安部审批。承诺为3个工作日完成受理。
41、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申请开设网吧)
法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1、文化部门的批准文件;2、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代收—初审—上报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初审3个工作日
42、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网吧变更)
法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1、文化部门的批准文件;2、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批准
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为即办
二、服务规范
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优化办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主动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时限和警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检查准入制、收费扎口制、处罚申报制等工作制度。严禁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违规占用企业人财物。坚决纠正和查处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和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和技术考核等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的行为。
三、违诺责任追究
违反上述承诺和禁令的,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东台市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和《东台市公安局警务工作问责制度》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民警予以离岗培训、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警纪处分,所在单位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领导向市局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监督电话
1、服务科室(窗口)电话:
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治安大队:298456,出入境管理科:,交巡大队:298474
2、部门监督电话:
3、主要负责人办公室:&&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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