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思想,有哪些是中国人道德绑架架

怎样将「道德绑架」的观点与其他观点区分开来?
道德绑架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有人因此提出了,道德只可律己不可律人的说法。
总觉得有些问题,比如,我们都好好排着队,这时候有人插队了,难道我就不能指责,只能默默容忍吗?
如果一个人连道德底线都没达到,连道德义务都没尽到,用道德底线的标准、尽道德义务的要求对他进行道德判断就不仅不是道德绑架,相反是在捍卫作为一种“公共善”的道德。那些把什么都称之为“道德绑架”的人,等于连这样的道德底线和道德义务都要取消。
可是道德本身就是很模糊的东西,这个道德底线又如何建立呢?如果无法建立,那不是又回到对他人的道德要求都是道德绑架的这个怪圈里了吗?
得分高的回答一般是下面四个点:
1、道德绑架一定是利己行为。
2、道德绑架自己一定做不到。
3、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的区别是前者用了更强制的手段。
4、公共道德和私人道德的区分:要别人遵守私人道德才算道德绑架。
我举一个例子就全破了。比如灾区捐钱,我捐了100块,我同事没捐。我就说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爱心不捐钱。(注意,我没骂他。)
这个能确认是道德绑架吧,但上面四个全违反了。
1、捐钱没有利我,我不是某美美。
2、我自己也做到了。
3、我只是作一般性评价。
4、捐钱是公共行为,要大家一起捐才行吧。
有人说侵犯了别人利益就应该道德约束,利人的要求属道德绑架。引用反复里面一个反驳:
比如你在公共场合放了一个屁,你爽了
但别人不爽;所以公共场合不能放屁就是道德,屁都不让你放,这不是绑架是什么。
这个例子说明,当不得已侵犯别人利益时,还要算不道德吗?
再举个例子说明侵犯别人利益和利人边界的模糊性。
大家一起罢工,有人照样上班。从那个人角度看,他没有侵犯别人利益,参与罢工和捐钱不是一样嘛,为了大家的利益,我罢工不过照顾了大家利益而已。
那从罢工角度,又觉得他侵犯了罢工者的利益,我们都罢工,你在那赚钱,最后成果一起分享,不是侵犯我们利益,所以打丫的。(事实上国外华人经常因为不参与罢工被排斥。)
那这个应该怎么算呢?
甚至于极端的例子:
种族分子看到一个黑人走在他旁边就会觉得不爽,被侮辱了,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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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绑架:以道德为砝码,要挟个人或众人不得不做某些事情。
所谓的“道德绑架”,只可能是在用圣人的标准要求普通人,用美德来要求道德义务,或混淆政治义务和道德义务的情况下才成立。
 比如,要求一个人舍身救人,否则就要谴责,这就是道德绑架;要求一个人掏钱支持希望工程,这尽管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一个人不掏就要谴责,这也是道德绑架,因为这并非他的道德义务。“道德绑架”之所以发生,除去人的精神结构不谈,根源就是道德判断逻辑的混乱。
对于“道德绑架”的理解,社会观点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种,分别代表了“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
观点一(保守主义):但是,如果一个人连道德底线都没达到,连道德义务都没尽到,用道德底线的标准、尽道德义务的要求对他进行道德判断就不仅不是道德绑架,相反是在捍卫作为一种“公共善”的道德。那些把什么都称之为“道德绑架”的人,等于连这样的道德底线和道德义务都要取消。
观点二(自由主义):“道德”一词的存在目的在于个人的修身养性与精神发展,并进而形成群体性的“宽容”、“理解”、以及“尊重”。其存在不同于并高于法律,没有任何强制性和规范性,是一种对模糊的“善”与“美”的渴望与追求,扎根于人的本性之中。且不论社会对“道德底线”和“道德临界点”的所在并没有一个很好的定性——“道德底线”
一词本身概念极其模糊,哪怕一个人跨越了“道德底线”,但凡他的行为还在法律范畴允许之内,其行为就可以被接纳和理解。仅有对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社会才能够比较客观地评价其行为为“错误”。但在一般情况下用“个人道德标准”或是毫无明确定性的所谓的“社会道德标准(公共善)”,即“道德底线论”对没有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的道德批判(例如对“不给老弱病残让座”进行批判),从根本上即是“道德绑架”。所以,正因为“道德”本身并不存在“义务”属性,“道德义务”一词犯了逻辑上的错误,本身不应存在。
伪道德主义由于把政治义务与道德义务、不同的道德标准混在一起,难以在国家与社会间划出一条边界。而道德虚无主义则拒斥公民社会的道德基础。在当下中国,它们实际上可以推杯换盏,称兄道弟。
道德绑架的实质是以道德为砝码,要挟个人或众人不得不做某些事情,结果一般是做了的也少有自豪感,不做的则会在一段时间内感到忐忑不安。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社会是经常发生的。比如半强迫性的捐款、本不该进行的道歉等等。道德绑架之所以容易得手,是因为在强调群体和统一价值观的社会中,舆论具有足以杀人的功能。因而就出现了不自愿的捐款和满含委屈的道歉。中国是一个道德社会,在我们的社会中,人们对道德力量的恐惧有时候甚于对法的力量的恐惧。应该说具有西方现代文化理念的人,与传统的道德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我们每一个人的确会经常遭遇并难以承受许多道德的绑架,然而,这也不是说道德社会就一无是处,如果你适应了,还会去依靠它。而具体到某一事件,比如范美忠事件,又不能说公众对他或对教师群体进行了道德绑架。在任何时候,教师保护学生的利益,都属于公众正常的期待,也属于相关法规的正常要求。
小人和君子良莠两分,本无争议,有趣的是,一些人又喊出了“宁做真小人,不作伪君子”的口号。说这话的人当然不都是小人,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之所以说这样的话,并不是对小人情有独钟,而是对伪君子嘴脸的深恶痛绝。就此而言,在真小人和伪君子之间选择了真小人,虽离弃了君子,却还保留了真诚,而那些伪君子,既是小人,又没有诚实,倒是一无是处。但问题是无论多么真诚的小人,终究还是小人,其言行对于他人是有害而无益的,有什么值得标榜的呢?实际上,许多人走向真小人的方向,是我们的环境导致的。原理是个性普遍被压抑,越是有个性的人,压抑感就越强烈。在压抑之下,激烈的反抗是一种结果,还有一种结果就是默默的逆反。我们也不能接受真小人,但我们是否应该搞搞社会环境卫生呢?
弗洛伊德创造性地析出了人格的三部分:本我、自我、超我,我们做做温习,一定能有助于对于一些现象的理解。本我(id)包含要求得到眼前满足的一切本能的驱动力,它按照快乐原则行事,急切地寻找发泄口,一味追求满足。本我中的一切,永远都是无意识的;自我(ego)处于本我和超我之间,代表理性和机智,具有防卫和中介职能,它按照现实原则来行事,充当仲裁者,监督本我的动静,给予适当满足;超我(superego)代表良心、社会准则和自我理想,是人格的高层领导,它按照至善原则行事,指导自我,限制本我,就像一位严厉的家长。只有三个“我”和睦相处,保持平衡,人才会健康发展。恕我直言,凡具有反社会情结和天马行空倾向的人,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大都有人格上的问题。
“哪有什么公德,不过是一群人的私德而已”,这话显然是有问题的。公德当然和每一个私人是相联系的,但绝不是私德之和,甚至也不是私德的同类项,而是一种为了每一个人的利益,需要每一个人尊重和服从的公共准则。私德是个人修养和追求的事情,公德是公共社会秩序的基本前提。私德不良,只影响个人感受;公德不良,就会损及他人。公德和私德,无法进行重要性的比较。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外在地表现为公众对于公德的尊重和践行程度。公德有普遍意义上的,比如适于一切人的准则,也有局部意义的,比如适于一部分人的准则。具体讲,教师行业就有这个行业共同遵守的准则,也就是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是“非教师”的人们可以不遵守的,但教师就需要遵守。范美忠的观点是,教师职业和其他职业一样,在道德上不应有特殊的要求。不存在公德,只有私德。所以,他就只按照自己的逻辑行事了。私人行为若在私人场所,与他人无关,即便不符合人们的期待,也是个人的事情。一旦私人进入公众社会,那他的言行就不能无所顾忌了。公德在于保证一个人的言行自由不能侵害他人的言行自由。
在民主的潮流中,多元共存成为人们较容易接受的存在原则。即便在今天的中国,多元共存已经成为普遍的事实,社会对于个人行为的宽容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正因此,范美忠的行为才在一定层次上得到人们的宽恕。其实,范美忠的支持者、同情者们,有点非理性了。许多人并没有对范美忠的跑本身有过多的指责,人们指责的是他的振振有词,是他对社会公义的无视和轻视。北京大学毕业的他,有着良好的知识和思维素质,但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有问题的。在这里,我们所坚持的标准是社会的公义,而不是哪个个人的标准。每个个人都需要知道,虽然价值观的多元是社会进步的标识,但任何时候,都会有主流的价值观,而且价值观在个人,但不完全是个人的事情。主流的价值观,一般是积极的、向上的,符合所有人的利益的;非主流的价值观,在一时期只符合一部分人的利益。个人、个性,个人的权利、个性的自由需要尊重,他人、大众,他人的权利、大众的自由,也需要得到尊重。我们深知在历史进程中,许多在当时非主流的价值观,后来成为主流,但那些价值观有一个共性,即都是符合人类长远和整体利益的。
争论总是难免,重要的是争论能多一些理性。人们对于社会进步的期待和自身权益的状况,往往会使得争论具有情感上的偏狭。要解决这种问题,只能对与具体事件相关的问题做理性的梳理,否则,有意义的辩争,也可能滑向无意义的口水战。那一日,郭松民(人们叫他郭跳跳)就犯了不理性的错,给人一种不尊重对方人格的印象。而范美忠总体上表现得比较理性,并因此赢的人们的同情。范美忠在公义的层面上错了,并不是任何人怎样批评他都是对的。至少,对他人格上的辱骂就是不对的。我们能宽容范美忠的思想和行为,只要他没有突破道德的底线,不能宽容的只是他对社会公义的无视和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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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道德释义
道德,指衡量行为正当与否的观念标准。不同的对错标准来自于特定生产能力、生产关系和生活形态下自然形成的。一个社会一般有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只涉及个人、个人之间、家庭等的私人关系的的道德,称私德;涉及社会公共部分的道德,称为社会公德。
另特此补充,道德为非正式公共机制,非正式即指无法律或权威能判定正确与否,而公共机制指所有场合都能套用的准则。
各种文化中的道德观
道德相对主义者认为,道德和文化有密切关系:虽然人类的道德在某些方面有共通性,但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往往有一些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视的道德元素及其优先性、所持的道德标准也常常有所差异;同样一种道德,在不同文化社会背景中的外在表现形式、风俗习惯往往也相去甚远。
相较于西方文化自古希腊以来把道德视为一个独立分离的单元(哲学中的伦理学),中国古代并没有特别把道德领域(Moral)跟非道德领域(Amoral,异于指不道德的Immoral)切割开来(中文道与德两字经常并用,对真善美三者亦无明显区隔):两者之间界线模糊又经常融为一体(儒家理想的天下观即为一例,文史哲不分亦为一例,大体上是受到阴阳五行及天人合一思路的影响);希伯来、伊斯兰和印度文化中,道德附属于宗教,例如耶和华或安拉或法
(印度哲学),并不是独立的单元;原始部落中(非洲人、印地安人、澳洲土著、台湾原住民等),道德通常附属于传统习俗,亦非独立单元。
对中国传统道德的批判
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思想学术界开始了对中国传统道德的批判,提倡新的道德规范。后来由李大钊创立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更是对中国传统道德进行了更彻底的批判。以康有为为代表的右翼势力则坚持以中国传统道德为正宗。
大多数的古代国家都以宗教作为社会意识形态,而古代中国的儒家学说强调“以德治国”。儒家素倡德主刑辅,因为道德教化可以“防患未然”,比严刑峻法更有利于社会稳定。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界认为,这也有利于消磨被剥削阶级的斗志,使统治阶级的思想成为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
在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中国学派看来,儒家重义轻利,例如宋明理学鼓吹“存天理,灭人欲”就是把人民争取生存权利的斗争说成了“人欲”,于是也就严重地压抑了人们的权利观念。该学派坚称,统治者许多时候为了自己的利益为所欲为,但同时又要求人民“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大义灭亲”,就算牺牲生命或残杀亲人也要遵守符合统治者利益的仁义道德。
该学派还认为,中国古代社会的道德特点是把宗法观点和皇权至上合二为一,也就是让皇权统治和家长制统治互相呼应,强调子女必须要严守“孝道”,绝对服从家长的命令,而皇帝则被视为全国的君父,全体国民都必须绝对服从他;而孝亲的目的就在于培养忠君的感情,以期移孝作忠。历史上,忠孝不能两全时要以忠君为上,必要时“大义灭亲”。
中国传统道德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忠孝节义”四个字:
忠:臣子必须绝对服从君主,“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即使是暴君也不得反抗。而原本中国人认为:君臣以义合,不可则去。
孝:子女必须绝对服从家长,“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家长殴打虐待子女被看作理所当然的权利。而原本中国人认为: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9]父母有过而子女不谏为不孝。
节:中国封建社会中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被要求守身如玉、从一而终。而原本中国人认为:三妻四妾,人欲也。是不应该的。而女子改嫁在宋明与之前也常见。
义:指被统治者必须誓死服从道德规范,为了统治者的利益必须毫不犹豫的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原本中国人认为: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家一姓之天下。义是从天下之志,与统治者无关。
鲁迅在短篇小说《狂人日记》中借狂人之口阐述了他对封建道德的本质的理解,即所谓的“吃人”:“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中国大陆学者陈铁健、黄道炫认为,道德和政治根本不相容。在封建统治者心目中,政治就是道德;在实际运作中,政治高于道德,道德自主被阉割,为政治权势遮羞。
道德与法律
道德总体而言是凌驾法律之上的,因为道德来源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人文自觉,但它在实践中又具有不能回避的尴尬境遇,因为它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要求,而就人文而言,我们不能强制要求人们都以这种标准来要求自己的。并且在各种地区和宗教中的道德要求又是不一样的,就导致了交流的不便捷。所以说,道德是法律最基本法理的来源,但不能替代法律而存在。
此外,法律在某些情况或议题上,亦会对某些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容忍。例如在性行为的约束上,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中,允许未满十八岁的年轻人之间发生性行为,然而由于宗教或者传统的缘故,婚前性行为反而是违反道德的。有时也会允许政府以行政手段进行违反某些道德观念的行为,例如发动战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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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最近,高考结束后的小明为报考志愿的事很烦恼。自己想报考喜欢的古典文学专业,而父母希望自己报考相对热门的会计专业,以便毕业后好找工作,并且反复对小明说“:我们是为了你好。”
在小明的父母看来,让小明报考会计专业是为了小明好,是在关心小明,而小明却不领情,认为“为了你好”的潜在含义是“我说的是对的,你要听我的,按照我说的来”,是在以一种道德绑架的形式替自己作决定。
那么,“为了你好”是不是真的“为了你好”?是不是一种变相的道德绑架呢?
本文讨论来自兵团网()红柳社区热点杂谈网友。
●一辣微地 当然不能简单地认为“为了你好”是一种道德绑架,当亲人或朋友说出这句话时,肯定隐含着真诚的关爱,这是不可忽视的。无论是在青春年少时,还是成为心智成熟的中年,对于纷繁复杂的生活世界,我们都有看不清、理解不了或者无法作出选择的时候,这时亲人或朋友“为了你好”的建议,我们都应该冷静考虑是否接受。
但是,我们也反对凌驾于本人选择之上的“为了你好”,不能照顾他人感受的“为了你好”,因为这种“为了你好”是对个人主体性或者主观能动性的无视或抹杀,容易形成心理伤害。因此,在对他人提出建议时,一定要把“为了你好”
的真诚关心隐藏在建议背后,不能把自己的意愿不顾他人感受强加于人。毕竟,生活中任何问题的解决都需要理性判断,特别是对于成年人来说,再有价值的建议也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取舍,建议者永远不能替代本人的思考。如果总是以一句“为了你好”而无视他人的理性思考,是真正令人讨厌的了。
●月光使者 曾经在一次讲座中听某位学者说了这么一句话,年轻人的发展要遵循自己内心的声音。听完之后,感触颇深。这么看来,小明选择自己喜欢的古典文学专业应该会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人因为太年轻,并不清楚自己内心的声音是什么。大学期间,曾进行过一次书面调查,问全班同学,当时大家选专业的时候有多少人是自愿选了自己目前学习的专业,有没有后悔?结果显示,很多人选专业的时候并不是非常了解这个专业,仅仅是凭着感觉或者是网络上搜到的并不全面的信息就作出了选择。有好多人在真正学了这个专业之后就后悔了,因为跟自己想象的差太远。所以,小明父母的行为如果说是变相的道德绑架,有点儿过了。毕竟小明刚刚高中毕业,各方面的认识尚不全面,所以可以认真考虑父母的建议。至于自己的兴趣,在大学期间其实可以通过很多种途径来发展。
●小远 为人父母,哪一个不是真心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而现实的情况却是,我们的父母都有一颗纯粹的“为了你好”的心,却因为表达方式或者语气的问题使得这份“好心”在孩子面前变了味道,反而容易让孩子产生一种“你们凭什么干涉我的人生”的叛逆情绪。
不可否认,父母的优势在于具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和生活阅历,这或许使他们在面对问题时能够作出比较合理和具有长远眼光的选择和决定。不过,对于高考填报志愿的小明来说,他同样具有选择喜欢的专业和决定自己未来人生方向的权利。父母站在过来人的角度上,在孩子选择专业时提供一些全面的分析和必要的建议,这是应该的。但是如果是打着“我是为了你好,你要听我的”的旗子强迫孩子选择自己认可的专业就真的显得有些“不那么好”了。
人生路上的选择那么多,如果家长时时刻刻都抱着一种为了孩子好的想法替他们作主,孩子又怎么能够真正学会自主思考和选择呢“?为了你好”的初衷和良苦用心我们是理解的,但切莫让它成为一种无形的压力和束缚。
●还有多远 众所周知,作为父母都渴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光宗耀祖,于是从孩子出生之日甚至还没出生之前就开始谋划“长远之计”,对孩子的衣、食、住、行和行为举止进行全方位“包装”,可谓是殚精竭虑,因为他们认为这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
孩子小的时候,父母是“遮雨伞”“避风港”,对父母也是言听计从。然而有一天,也许是在上中学的时候,他们突然变得不那么“听话”了。有些父母开始坐卧不安起来,我这是为了孩子好呀,为什么他们就不听话了呢?
父母对孩子好是源自内心深处的关爱,他们会想方设法对孩子好,让孩子茁壮成长,从主观层面来说无可厚非。
然而,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着自己的思想和所要追求的东西,如果父母在孩子长大后还想着“大包大揽”“,为了你好”就会变成孩子们心中的“多管闲事”。
其实,父母的“为了你好”完全可以成为一个“进行时”,父母只要具备与时俱进的素质即可。当孩子小的时候,父母为他们遮风挡雨,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了你好”会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当孩子长大了,有了自己的主张和见解,聪明的父母会十分高兴,悄悄地从“领路人”变为“支持者”,因为他们深知“:小树苗”已经长大,应该及时拿掉“遮雨伞”,让它们充分接受阳光的滋润和风雨的洗礼,只有这样“,小树苗”才会真正长成参天大树。
●蛋奶星星 世界上有一种冷,叫作妈妈觉得你冷;世界上有一种选择,是父母“为了你好”作出的选择。显然,小明也遇到了这个问题。
现实生活中,父母经常会用自己固有的标准来要求孩子。对于父母的要求,孩子可能会欣然接受,也可能反感抵触。这是因为,父母和子女有不同的生长环境和成长经历,也必然会存在代沟和差异。
其实,存在代际差异的双方没有绝对的对错。绝大多数父母都是爱孩子的,他们希望把最好的给予孩子。所以,不能简单地把父母的“为了你好”看作是道德绑架。问题的关键是,父母不能以爱为名强迫、干涉孩子。比起事事干涉,父母放手让孩子变得独立、学会自己抉择和承担显然更好。
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父母。到那个时候,我们可能也会对孩子有各种各样的要求,可能会对孩子语重心长地说:“我是为了你好。”但是,我们应该明白也应该牢记——“为了你好”,不是万能的理由。
●丫丫“为了你好”,在叛逆的少年看来是束缚自由飞翔的枷锁,但对于判断能力较低的孩子的未来来说,是真正的“为你好”,这对“被强迫者”可能是不舒服的体验,但却能让他在人生路上少走弯路,所以,请给它善意!
编辑:王艳乔
||Email推荐:什么是中国特有的道德绑架模式
温柔攻558h
用感情或者道德强迫人家做善事!人家要不做就是说人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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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将「道德绑架」的观点与其他观点区分开来?道德绑架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有人因此提出了,道德只可律己不可律人的说法。总觉得有些问题,比如,我们都好好排着队,这时候有人插队了,难道我就不能指责,只能默默容忍吗?百度了下保守观点“如果一个人连道德底线都没达到,连道德义务都没尽到,用道德底线的标准、尽道德义务的要求对他进行道德判断就不仅不是道德绑架,相反是在捍卫作为一种“公共善”的道德。那些把什么都称之为“道德绑架”的人,等于连这样的道德底线和道德义务都要取消。”可是道德本身就是很模糊的东西,这个道德底线又如何建立呢?如果无法建立,那不是又回到对他人的道德要求都是道德绑架的这个怪圈里了吗?********************************针对回答的补充**************************************得分高的回答一般是下面四个点:1、道德绑架一定是利己行为。2、道德绑架自己一定做不到。3、道德绑架和道德评价的区别是前者用了更强制的手段。4、公共道德和私人道德的区分:要别人遵守私人道德才算道德绑架。我举一个例子就全破了。比如灾区捐钱,我捐了100块,我同事没捐。我就说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爱心不捐钱。(注意,我没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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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我认为很难说清楚,因为道德的标准是一直在变的。个人看法:要求某人不”害“人不属于道德绑架,但要求某人”利“人就是道德绑架了。补充,不害人的要求也是以不能要求自损为前提的此处”‘害’人“是指给他人造成不便,带来损害的意思;”‘利’人“则是帮助他人,使人获得益处的意思。依这个逻辑,插队很明显损害到了排后面的人的利益,因此应该受到指责。
禁人作恶,可也;强人行善,绑也。
谢邀。如何分辨道德绑架,我觉得很简单。一件事,你主观上不愿意去做,或者客观能力不支持去做,不做也不违法,但别人却希望或要求你去做,而且通常拿较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你,这就是典型的道德绑架。我们最常见的通常有以下一些情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爹抱不上孙子,死也不瞑目啊!考这么点分,你对得起谁,妈要不是为了你,早就离婚了!小冷你丫咋买个日本车,小日本当年怎么欺负咱们来着,抵制日货,人人有责!认兄弟我的,钱就借给我,一个月,最多一个月指定还,到时候卖血都给你还上!能举的例子太多,就不一一举了,分辨道德绑架简单,难的是如何应对。强力的道德绑架,通常很难应对,反抗的话,会面临较为严重的后果。比如某段时期伟人去世,民众必须得哭,哭不出来嚎也得嚎,这倒不是中国特有,比如隔壁邻居。就是在宝岛,有一段时间,也是逢常凯申出现,必须起立鼓掌,侯德健(代表作《龙的传人》,是的,就是王力宏唱的那个)有一次没等掌声停掉就一屁股坐下去,立马就给后座的年青人捶了脑勺。当然,就我们目前来说,如此强力的道德绑架已基本不存在,其它较为强力的集中在两件事上:逼婚和帮忙。逼婚不多说,帮忙主要以借钱为主,应对方式多种多样,我只说重点。对于逼婚,只要父母不是以死相逼,那都有解决的办法。施软施硬视情况而定,最重要的是想明白一点:别把后半生的幸福随随便便就交在别人手里,没人能对你负责,除了你自己。至于借钱,我深受其害,现在基本不和朋友有任何金钱往来,面对艰难抉择的时候不妨这样想:钱借出去,收不回来,钱没了,朋友也没了,心怀怨恨或遗憾。不借钱,朋友没了,钱还在,可以去交新的朋友。为防有人抬杠,特别说一句,以上指的是一般朋友,挚友救急还是应该鼎力相助的。如果再说细点,就是,我会在心里给朋友标个价。这是一百块的朋友,这是一千块的朋友,这是一万块的朋友,这是十万块的朋友,这是内裤可以当了的朋友,应该有个清晰的认知。有些人死要面子活受罪,就是对朋友的价值混沌不清导致。
凡是可以用“关你屁事”来回答的,都是道德绑架。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如果用反了就成了道德绑架
哭——莫言上世纪六十年代,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组织我们去参观一个苦难展览,我们在老师的引领下放声大哭。为了能让老师看到我的表现,我舍不得擦去脸上的泪水。我看到有几位同学悄悄地将唾沫抹到脸上冒充泪水。我还看到在一片真哭假哭的同学之间,有一位同学,脸上没有一滴泪,嘴巴里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用手掩面。他睁着大眼看着我们,眼睛里流露出惊讶或者是困惑的神情。事后,我向老师报告了这位同学的行为。为此,学校给了这位同学一个警告处分。 多年之后,当我因自己的告密向老师忏悔时,老师说,那天来找他说这件事的,有十几个同学。这位同学十几年前就已去世,每当想起他,我就深感歉疚。这件事让我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 “当众人都哭时,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当哭成为一种表演时,更应该允许有的人不哭。”
“我干了,你随意。”
最典型的就是人们对医生的要求媒体宣传里人们眼中的好医生都是白发苍苍,义务看病,只开几块钱的药。用脑子好好想一想,这样的评价体系怎么能出来高水平医生?真正的好医生应该是能漂亮完成高难度医疗,熟练运用各种高端器械,同时有高回报高地位。现实情况是,人们的期待致使医生不能运用更难的更有风险的更昂贵的技术,而只能尽力降低病人期望同时取得多余该期望的效果,这样的人就会成为人民口中的好医生。如果同时分文不取,便是大爱无疆了~收入高就会被人诟病。我本人就遇到过,虽然收入不好,糊口不能,但是晚上手术做到两点,出手术室门口病人家属在吐槽,现在的医生啊~为了挣钱真是不要命啊~现在中国医疗的治疗费用相对于医生的技术价值来说,是明显偏低的,加上各种非法收入自己分红绩效等,才能勉强等价。但是,在人们眼中,医生依然是为了钱不要命的恶魔,不收钱才是高尚…于是就被绑架了
“我这是为你好。”
这个其实很好区分: 私德律己,公德律人。所以只要区分好什么是私德,什么是公德,就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私德、公德又是很好区分的:处于私域内的道德即私德,处于公域内的道德即公德。所以问题又变为如何定义公域与私域。私域又很好定义:由某个或某些个人控制的区域就是私域。公域又很好定义:由全体成员共同控制的区域则为公域。一切私域里面发生的事情都是主人的消极自由,任何人(公权除外)不允许入侵私域。我们常说的道德绑架大部分就是指侵犯私域的道德绑架。以上是理论。下面可以举例子:例子1、排队被插队,所处的区域显然是公共场所,这个区域由全体成员共同控制,你如果认为全体成员确定的规则是不许插队,当然可以发出指责。例子2、公共场所随地吐痰是不好的道德,但我在自己家里随地吐痰就是我自己的私德,你要管就是道德绑架。例子3、打飞机伤害身体,但这行为是发生在由个人控制的区域,就是私德,你要管就是道德绑架。例子4、生育小孩,是发生在一个家庭所控制的区域,是私德,你要管就是道德绑架。结论:归根到底,我们要保护自己的消极自由,别人想控制我们的消极自由就是道德绑架。当然,公德也存在道德绑架,但公德是全体成员的事,民主决定就是解决办法,只要遵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德判断的核心原则,就不会有大错。--------------------------------------------------------------------补充------------------------------------------------------------根据评论补充一些内容:如何界定行为是否符合公德?由合法公权判断即可。这个暂不展开了。公德和私德存在纠缠不清的情况吗?
存在,公德和私德是有纠缠在一起的情况,但很少发生这种情况。
为什么存在纠缠不清的情况?因为大家所认为的私域的范围不同,即由个人控制的范围不同。举两个例子:例子1、嫖娼。嫖娼是嫖客与性工作者两人的私域,不存在影响第三人的情况,所以嫖娼是私德。以上表述对吗?显然有问题,因第三人是嫖客的老婆,嫖娼伤害配偶的感情是显而易见的。近来黄海波嫖娼的事件为何得到大部分网友的认同?因为黄海波没有老婆,因为大家判断这是黄海波的私域。黄海波:这是我的私域!但是,配偶之间也是别人家庭的私域,如果配偶同意对方嫖娼,这也可以算私德。香港就认为一楼一凤(私域)是合法的,而组织卖淫(公域)是不合法的。但是,配偶之间也是别人家庭的私域,如果配偶同意对方嫖娼,这也可以算私德。香港就认为一楼一凤(私域)是合法的,而组织卖淫(公域)是不合法的。例子2、吸毒。吸毒是私域行为,应该属于私德。这个表述更加有问题。社会上的瘾君子大多都因为买不起毒品而犯罪,这不是个人能控制的区域,这是严重影响到别人的区域。所以网民对李代沫的行为极为反感。但这个世界有一个国家吸毒是合法的。那是荷兰,因为荷兰认为,吸毒不能由个人控制的原因不是毒品本身,只要吸入的量吸入的品种控制好,吸完毒品后有区域让吸毒者缓解,这还是属于私域行为,事实也证明,荷兰让吸毒合法大大降低了因毒品造成的犯法事件。但这个世界有一个国家吸毒是合法的。那是荷兰,因为荷兰认为,吸毒不能由个人控制的原因不是毒品本身,只要吸入的量吸入的品种控制好,吸完毒品后有区域让吸毒者缓解,这还是属于私域行为,事实也证明,荷兰让吸毒合法大大降低了因毒品造成的犯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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