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规定医疗安全医疗不良事件件要求报多少例

常五院医发(2013)13号医疗不良事件非惩罚性报告制度院内文件 常熟市第五人民医院-常熟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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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五院医发(2013)13号医疗不良事件非惩罚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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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不良事件非惩罚性报告制度&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医疗不良事件,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可能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对患者安全有明显危害的事件;包括: 可能引起患者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事件; 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无形损失的事件; 对不良事件报告的定义: 1.不良事件一般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不良事件包括严重不良事件(包括警讯事件)和一般不良事件。 2.警讯事件:指病人自然病程或潜在病情无关的意外死亡、病人自然病程或潜在病情无关的重大永久性功能丧失以及外科手术部位错误、病人错误、操作错误。 3.严重不良事件:死亡和威胁生命的事件、导致患者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的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残疾的事件、致癌事件、致畸事件、药物过量事件、药物严重不良事件以及医生判断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事件。 第三条&& 需报告的医疗不良事件的主题类型: 1.诊治过程相关事件:包括病人辨识事件;手术事件: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事件、手术并发症(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败血症、出血或血肿、伤口裂开、猝死、呼吸衰竭、骨折、生理/代谢紊乱、肺部感染、人工气道意外脱出、消化道出血/急性溃疡、休克/心脏骤停) ;麻醉事件: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等;管路事件:如管路滑落、自拔事件。针扎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患者约束事件: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不良事件。上报部门:医教科。 2.药物相关事件:包括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药物过敏、输液反应等。输血过程中医嘱开立、备血、传送不当及输血反应引起的相关不良事件。以及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上报部门:药剂科。 3.医疗设备和器械相关事件:包括各种设备器械本身及辅助装置故障、植入物等引起的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部门:医教科。 4.非治疗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 、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以及治安事件。上报部门:护理部、医教科。 5.医疗沟通事件: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以及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上报部门:医教科。 6.医疗不作为或推诿事件:如复合伤的救治推诿和协调不良、医疗护理工作中已经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理导致的不良事件。上报部门:护理部、医教科。 7.常见严重医疗不良事件(除警讯事件)包括: 7.1 严重输血反应:如溶血反应、细菌污染等情况导致的明显严重不良症状, 需要医生进行处理的输血反应; 上报部门: 医教科。& 7.2 严重药物不良事件: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毒副反应,需要医生进行处理;上报部门:药剂科。 7.3 重大用药错误:违反医疗原则、使用配伍禁忌药物、超剂量用药、给药途径错误等情况,导致不良后果和/或引起医疗纠纷;上报部门:药剂科。 7.4 重大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合:术前诊断与术后诊断在疾病部位、性质、病理明显不符合;上报部门:医教科。 7.5 麻醉和镇静不良事件:麻醉和中、深度镇静过程中的不良事件和不良事件趋势等情况,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和/或引起医疗纠纷;上报部门:医教科。 7.6 院内感染:院内感染爆发、感染细菌谱的严重抗药性、留置导尿管相关泌尿系感染、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不同感染风险指数手术部位感染(切口浅部组织感染、切口深部组织感染、器官/腔隙感染)等;上报部门:院感科。 7.7 严重医疗设备器械故障,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和/或引起医疗纠纷;上报部门:医教科。 7.8 环境和设施、设备不良事件:水污染事件、食物中毒、重大化学物质泄漏事件、辐射源泄露、火灾及医用气体事故、压力容器事故、电梯事故、停电事故、网络故障等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和/或引起纠纷;上报部门:医教科、后勤科。 第四条 当事部门在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后,需向医教科、护理部等相应主管职能科室(正常上班时间)或总值班(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事件发生情况,上班后总值班把事件转交医教科,科主任或护士长为报告责任人,或由科主任、护士长、事件当事人通过院内不良事件上报信息平台上报。上报时间:①严重不良事件,科室3 小时内上报,医教科 6 小时内报告卫生主管部门。事件发生人或目击人在 12 小时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②一般不良事件,事件发生人或目击人在 48 小时内上报。 第五条& 对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的一般事件,医教科在收到报告后,应在 1 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报告分管院长;对已造成不良后果的重要事件、紧急事件,医教科应先报告分管院长,并立即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附件:1.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2.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3. 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奖罚办法 &常熟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医疗& 报告& 制度&&&&&&&&&&&&&&&&&&&&&&&&&&&&&&&&&&&&&&& 常熟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3 年 07 月 31 日印发&&&&&&&&& 打印:陈雪婷&&&&&&&&&&& 校对:卫正洪&&&&&&&&&&& 共印:50 份 附件 1: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流程&&&&附件 2: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附件 3: 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奖罚办法 &为鼓励员工主动报告不良事件信息,医院相关科室利用报告进行研究、分析,获得医疗安全警示信息和改进建议,增强识别、处理安全隐患和预防不良事件发生的能力, 从而实现医疗安全的目标,特制定主动上报医疗不良事件的奖惩办法: 1.发现医院感染病例,24 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漏报扣个人 50 元/例,上报奖励个人 30 元/例,上报病例有培养+药敏奖励个人 50 元/例。 2.发现并上报药物不良反应奖励个人 50 元/例。 3.及时报告医疗不良事件, 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态发生, 或减轻不良后果者予以精神奖励,并奖励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 15 元/例。 4.及时报告医疗不良事件, 但该事件已经造成不良后果者, 给予警告或予相应就轻处罚。 5. 发生医疗不良事件未报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部门或个人,给予扣个人 50 元/例处理,导致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上传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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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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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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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护理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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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确保病人医疗安全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2750
&&&& 医院医疗质量总监罗国林到科室督查不良事件上报情况&&&&每个科室在显眼位置都贴有防跌倒知识宣教画
&&&&近年来,手术做错部位、错误输血、患者输液吃药错误、住院病人在医院跌倒导致二次伤害等医疗不良事件在全国范围内频发,并引发了大量的医疗纠纷。这些不良事件不但给病人带来巨大的痛苦和负担,同时也影响了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危及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对相关医院的声誉造成不可消除的影响。而这些不良事件大部分是可以避免的。&&&&如何有效防范各种不良医疗事件和安全隐患?玉溪市人民医院有着自己的办法,他们在多年来狠抓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以“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抓手,举全院之力有效降低了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医院自2010年7月开始实施医疗不良报告制度以来,只要发生不良事件,医务部、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就会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每一例上报事件进行分析讨论,找出导致不良事件和隐患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合理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从而在硬件设施和管理制度上作出相应的修订和改进,并通过规范的渠道及时让各部门和科室共享借鉴,杜绝同类医疗不良事件再次发生,保障病人安全。&&&&&&&&制定完善监管考核制度,降低出错几率&&&&医生给病人做错了手术,切错了部位,甚至摘除了不该摘除的组织或器官,或者将手术器械、纱布等物件忘在病人身体里等不良事件不断见诸报端。&&&&为防止类似报道中的错误发生,2012年5月,玉溪市人民医院制定了手术部位术前标识制度。&&&&制度规定,手术医生应该在术前用记号笔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并与患者或家属共同确认及核对;手术室工作人员在接病人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体表标识;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室护士、患者在麻醉开始前,应进行四方核对,特别是涉及相邻的部位,再次确认手术部位及体表标识。手术部位术前标识是卫生部《患者十大安全目标》的主要内容,是避免术式错误的有效屏障,也是保障患者手术安全的重要举措。&&&&在市医院外科病房,记者见到了将要做盲肠切除手术的患者张先生,在他的腹部,医生用黑色油彩笔做了标记。&&&&“这是我要做手术的部位。”张先生告诉记者,手术前多了这样一个手术部位标识,除了医生,病人也能对要进行的手术部位有直观的了解。&&&&而如何保证手术安全?2012年开始,医院也有了更为细致的管理措施。据了解,以前手术前只有一个手术安全核查表,这个表仅需主刀医生、麻醉师、护士核查,存在监管漏洞。2012年7月医院设立了手术安全监管考核制度,以此推进和完善医院手术管理制度。“从科室主任审核到手术室监管,再到医务部督查考核,规范的管理,能进一步降低出错的可能性,对于医生和病人来说有重要意义。”医务部副主任杨永荣说。&&&&&&&&改善硬件条件,降低隐患发生概率&&&&住院病人也要防范二次受伤。在医院内跌倒、坠床事件不时发生,虽然病人及时得到救助,但此类事件也引起了院方的高度重视,为此,护理部组织神经内科、普外一科、心内科等科室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讨论。结果发现,这类事件多发生在老年病患身上,“这些老年病患很多不愿意麻烦别人,或者高估了自己的体能。”心内科护士长王劲松告诉记者,大部分老人本身有多种疾病,体质虚弱,站立不稳,容易跌倒。有的老人长期躺在病床上,下床的时候出现了低血压。除了病人自身的原因,卫生间地板滑、病床本身没有防护栏也是导致摔倒、坠床事件发生的原因。&&&&查找到原因后,医院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医院所有卫生间内都安装了扶手和呼叫器,加强保洁次数,地板随时保持干燥。”王劲松说。除了对卫生间设施进行改善外,记者了解到,从去年6月份开始,医院还投资180万元对所有病床进行更换,目前医院所有病床都有防护栏,各科室住院部的卫生间还设有移动坐便器,为老年患者提供尿壶架,并将尿壶架放置在患者容易取到的位置。&&&&“除了正常的护理工作,我们还分时段加强巡视,协助有需要的病人上卫生间,把病人喝的水、吃的东西尽量放在病人抬手就能拿到的位置,对有隐患的病人,加强检测和评估,加强了与家属的沟通。”王劲松告诉记者。记者在医院了解到,今年上半年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医院跌倒事件降低了77%,防范病人二次受伤已经成了医院医护人员应对医疗风险的普遍共识。&&&&&&&&按规章制度办事,杜绝隐患发生&&&&日,输血科在对申请输血的住院病人进行血型核对时,发现了1份“张冠李戴”的血液标本,遂将这一情况上报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随即输血管理委员会立即到输血科及涉及的相关科室病房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并组织该科室人员进行原因分析。最终确定此事件属于护士大意将两名患者条码贴错导致,虽然及时发现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也让当事人和当事科室着实紧张了一把。&&&&为此,医院对临床用血的各项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规范。现在,从市医院输血科领出一份血液,要经过七个步骤,每一个步骤都设双核查,要求全院医护人员不能简化程序,必须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医院安全用血的七个步骤是如何确保患者用血安全的呢?记者采访了市医院输血科主任牛天林,他告诉记者:“从第一个步骤‘输血申请’到第六个步骤‘到护士站、治疗站再核对’,输血的每一个步骤都有相应的规定。一份血液经过6道关卡,终于到了手术室或者病房时,还要进行第七个步骤‘输血前再次核对’,由病房护士在双人床旁核对病人的身份、病历号等相关信息,确保输血准确无误。”&&&&“以上无论哪个环节,一旦出现差异,都会给输血带来安全隐患。自科室成立以来,已经多次组织全院医护人员培训,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多次组织输血科专业人员下到各科室面对面交流督查。”牛天林说。&&&&医院的每一项医疗都像输血一样有着严格的制度规范,并要求严格按制度执行,从而有效杜绝了不良事件的发生。&&&&&&&&不断完善自我,防患于未然&&&&从2010年实施《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到2012年12月强化医院《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院一直以“患者生命至上”为准绳,鼓励员工主动报告不良事件信息,促使全院职工从不良事件和差错中学习,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流程和体系,确保患者安全。玉溪市人民医院在不良事件主动上报工作上坚持这样的理念,不仅使病人安全文化深入人心,也将病人安全落到了实处。&&&&“我们希望通过上报的不良事件,发现医院各个环节、规章制度所出现的问题,从而改进我们的工作流程,改进某些环节上存在的瑕疵来保障病人的安全。”质量控制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天虎告诉记者。&&&&他告诉记者,目前上报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归纳、整理,查找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不良事件每件都有分析、有反馈,并从制度、管理体系和服务流程上作出改进。&&&&“医院里急诊送标本慢、院内跌倒、患者坠床等很多问题都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吕天虎说。&&&&“经过几年的努力,医院的不良事件发生率已经大幅下降,不过对此我们并不满足,将从各个方面继续努力,让患者在医院享受更好的医疗救治。”吕天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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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作者:质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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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统一上报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是关系到医院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为便于统一管理、分析和持续改进,经医院研究决定,自4月1日起,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统一上报,质量管理办公室为统一接收报告部门。现将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修订(已发送到各科室联络员、科主任、护士长邮箱),除输血、药学外,其他部门制定的本管理领域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同时作废,请各科室参照执行。
&&&&&&&&&受理电话:813) 3258373&(88373)
&&&&&&&&&&&&&&&&&&&&&&&&&&&&&&&&&&&&&&&&&&&&&&&&&&&&& 质量管理办公室
&&&&&&&&&&&&&&&&&&&&&&&&&&&&&&&&&&&&&&&&&&&&&&&&&&&&& &日
责任编辑:质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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