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花店那里有大面积种大葱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浦县创建国家级“漳浦大葱”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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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海洋、水利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浦政办〔2014〕51号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浦县创建国家级“漳浦大葱”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浦县创建国家级
“漳浦大葱”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政办〔2014〕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盐茶场,各工业区(园)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漳浦县创建国家级“漳浦大葱”质量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漳浦县创建国家级“漳浦大葱”质量安全
示范区实施方案
(2014年6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意见》(闽政办〔2010〕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漳浦县创建国家级“漳浦大葱”质量安全示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首责、行业自律”的原则,围绕提高“漳浦大葱”质量安全水平和扩大农产品出口的目标,进一步推行现代农业生产模式,建立健全“漳浦大葱”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形成特色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 “漳浦大葱”质量安全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创建国家级“漳浦大葱”质量安全示范区,力争3年内,在示范区推行具有漳浦特色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漳浦大葱”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
(一)建立涉及面广、涵盖我县的大葱生产质量安全示范区。
(二)使“漳浦大葱”投入品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种植环境符合安全要求,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明显提升。
(三)带动“漳浦大葱”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促生一批龙头、品牌企业,充分发挥“漳浦大葱”品牌作用,使之在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得到明显增强,企业效益明显增长。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经贸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供销社以及大葱种植主要区域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漳浦大葱”质量安全示范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安全示范区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县经贸局(县蔬菜出口协会),负责示范区建设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1)统一组织本县“漳浦大葱”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定期召集相关部门、机构、企业及协会等开展工作协调,建立与示范区出口产品安全相关的多方工作协调平台;(2)督促履职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对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县农业局:(1)利用示范区建设经验积极推进本行政区“漳浦大葱”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建设;(2)负责大葱种植环节的监督管理;(3)负责规范示范区内大葱种植场所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主要是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投入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确保示范区内农用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建立严密的追溯管理体系;(4)负责种植环节的人员技术培训和资质认可及其管理;(5)负责示范区内“漳浦大葱”出口产品及其农用投入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备案信息和质量监测信息)的通报。 & & & & & & & & & & & & & & &
县经贸局:负责示范区的各大葱种植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与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及其各成员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确保示范区的各项工作要求及创建有效落实。配合市经贸委指导、协调、综合管理食品农产品对外经贸工作,规范外贸流通秩序。
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漳浦办公室:(1)负责示范区“漳浦大葱”出口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监督管理;(2)负责示范区“漳浦大葱”种植基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3)负责“漳浦大葱”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技术性贸易壁垒、原料基地注册备案、产品及原料质量安全监测等)的通报。
县工商局:(1)负责农资市场,尤其是药物、化肥等农资市场的监管;(2)负责大葱流通环节的监管;(3)负责相关质量安全信息的通报。
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并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县环保局:(1)负责种植环境的土壤、水质监测;(2)负责示范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并开展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与监督管理。
县供销社:负责落实执行专供专营管理规定,并对本系统经销单位的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按照规定加快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并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登记备案制度。
1.负责本乡镇大葱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
2.协调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工作任务;
3.协助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重大突发大葱质量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理,调查取证和上报工作;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辖区内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净化及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大葱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
6.协同相关部门建立辖区内大葱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及管理;
7.配合各部门督导加工企业,标准化基地、专业合作社做好农业化学投入的全程记录并保存;
8.负责辖区内生产企业的培训指导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在示范区推行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
总体要求:指导大葱加工企业、基地开展农业合作,实施以“公司+基地+农业合作+标准化”为主体的多形式现代化“漳浦大葱”生产组织形式。
1.“漳浦大葱”出口产品种植基地建立以各出口加工企业的种植场为主体,以各大葱种植区域内农户自行组成的合作社为辅助的二级体系的大葱种植基地形式。“蔬菜出口协会”应对各个种植场及合作社进行登记、编号,建立详细的基地备案资料,发放《大葱种植裁培管理手册》,一户一册。并及时向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报备的基础上对其实施出口备案管理。(县经贸局牵头、县蔬菜出口协会配合)
2.指导协会、种植场、合作社建立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育苗标准,统一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残留监测的“五统一”机制,建立从种植场到经销商到生产企业的种苗、药物追溯体系,形成规范、统一的,包括完整追溯信息的记录档案。(县农业局牵头,县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3.对示范区内的种植场及合作社100%开展技术培训,并实施相应的资质管理;配备相应的植保员,负责制定农药使用指南,指导规范使用投入品,统一配药、统一防治、统一管理,建立生产日志和使用投入品记录等相关记录并整理归档。(县农业局牵头)
4.在出口原料种植基地和出口加工企业注册、备案基础上,建立并完善规范的加工企业原料控制及采购制度,完善加工企业原料追溯体系。在示范区内的原料基地与加工厂之间,供货时,须提供蔬菜协会植保组审核意见的供货证明(产地证明),植保组出具供货证明时应根据基地备案产量进行核销。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供货证明予以受理报检,并定期对核销情况进行核查。(县农业局等部门配合)
(二)完善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
1.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平台。配合县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制定示范区规划、工作协调管理办法以及信息管理办法,加快示范区建设工作平台建设。
2.完善农业投入品管控体系
(1)按照《示范区农业投入品管理办法》(正在编制,2014年12月完成)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对示范区内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尤其是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要求的全面实施相应的备案、注册等许可管理。(县农业局牵头)
(2)在示范区内建立完善的农业投入品尤其是农药、化肥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药销售等级制度,完善可精确追溯的农药入库与销售记录系统,做到前可溯源后可跟踪。建设农业投入品监测网络,开展对产地农产品药物残留的抽查,强化化肥、农药市场的日常监管、检测和监控。(县农业局牵头,县工商局配合)
3.完善疫情疫病防控体系
加强各级植物防疫检疫机构的建设,加快推进疫病监测、预警预报、疾病控制、防疫监督和防疫屏障建设,有效地开展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提高应对重大疫情的处理能力。在示范区建立有效的包括监测、预防、预警、防治等内容的蔬菜疫情防控体系。(县农业局牵头)
4.完善环境监测和治理体系
按有关标准实施种植环境土壤、水质监测。(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牵头)
(三)完善加工企业和初级农产品生产者质量控制体系
1.完善原料环节控制
(1)指导示范区内的各公司种植场及合作社建立包括种苗培育、农业投入品采购与使用、种植过程管理、疫情疫病及有毒有害物监控以及原料出场供货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完善可精确追溯的种植场管理记录系统;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并与相应的经营企业销售记录相衔接。做到上可追溯分析产生质量安全问题原因,下可跟踪每批原料的去向,建立完善的以质量安全控制与追溯跟踪为基础的种植场管理体系。(县农业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2)实施种植基地的良好农业规范(GAP)推行计划。2015年12月前示范区相关产品种植基地通过GAP认证。(农业局配合)
(3)实施种苗管理规范。示范区内的各公司、种植场及种植合作社应根据规范管理进行育苗到种苗的有效规范。(县农业局牵头,工商局配合)
2.完善加工环节控制
(1)指导加工企业建立生产过程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提出企业自检自控能力要求。
(2)鼓励出口企业通过国内外知名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提高市场认可度。(县经贸局配合)
3.完善质量追溯体系
指导种植基地和加工企业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县农业局配合)
(四)完善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
配合市经贸委建立风险信息举报、收集、研判、预警制度,建立质量安全分先预警信息互通制度,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县经贸局牵头,县农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等部门配合)
(五)完善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1.加大对示范区相关食品农产品检测实验室的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实验室、社会实验室、企业实验室等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县经贸局牵头,县财政局、质监局、农业局等部门配合)
2.规范认证市场,提高认证机构和认证咨询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县质监局牵头,县经贸局、农业局等部门配合)
3.密切跟踪国外食品农产品法规、标准动态,并及时告知企业,指导企业做好国外官方符合性评价。建立跟踪通报机制。(县质监局、农业局、经贸局等部门配合)
4.建立针对种植场及合作社农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及资质管理体系,对农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认可实施有效管理,每年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完成培训方案及资质管理制度的制订(县农业局牵头,县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5.组织协调并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县质监局负责)
(六)建立并完善基础信息共享平台
1.建立并维护农业投入品,主要是农药、化肥经营企业信息档案,并在示范区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包含必要信息的企业名单。(县农业局牵头)
2.建立并维护基地备案的信息档案,并在示范区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包含必要信息的公司种植场和合作社名单。
3.建立并维护农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可信息档案,并在示范区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包含必要信息的人员名单。(县农业局牵头)
4.建立并维护出口产品原料备案信息档案,并在示范区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包含必要信息的备案名单。
5.建立并维护出口产品加工企业备案信息档案,并在示范区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包含必要信息的备案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示范区建设领导机构。
(二)制定保障工作制度。各主要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工作安排的工作内容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并制定工作进度与工作质量监督保障制度以及相应工作制度,保障示范区建设的有效运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完成情况,纳入县年终绩效考核。
(三)加强支持资金的管理。县政府每年将安排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示范区建设和对示范区建设成就突出单位的奖励。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好、用足、用到实处。
(四)做好总结、联系工作。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要对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表彰。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要建立例会、联络等制度,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及时汇总情况,协调、汇报示范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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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赤湖近2万亩大葱滞销 价格十年来最低(图)
11:32:44  作者:黄章富   来源:
  面对销不出去的大葱陈景龙一脸愁容  长出葱花意味着大葱开始变老  东南网漳州3月12日讯(记者 黄章富 文/图)“现在每亩大葱的价格才两三百块,甚至有的不用钱也都没人要。”面对成片品质优良的大葱销不出去,漳浦县赤湖镇的“葱农”很忧愁。首页上一页1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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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福建漳浦大葱上市
供应:2015年福建漳浦大葱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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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到5月上市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深土镇
联系人:魏文
03-16 19:30: 漳浦大葱毛葱: 0.1元/斤
03-04 11:04: 漳浦大葱箱装30斤: 14.5元/箱
03-01 21:19: 漳浦大葱毛葱: 0.12元/斤
整整一年全国各地大葱价低滞销,福建也不例外,从上一季就低价,这一季大葱新上来,价格就破历史低了,还不好销。福建漳州漳浦县新鲜大葱大量上市,从现在开始可以采收到2015年5月末6月初,今年大葱量很足,质量比往年好,望各地新老客户前来看葱购葱,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毛葱、捆葱、箱葱都可以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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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浦大葱严重滞销的原因分析
图为:大葱
  继去年山东章丘大葱遭受罕见低价和滞销后,福建漳浦大葱也遭遇到近10年来的最差行情。据了解,漳浦大葱的上市时间为每年12月到次年5月份,这时期北方大葱已到上市尾期,因此往年的销售一直处于走俏状况。但是今年收购价持续走跌,报价仅为1500元/亩,或为0.4-1.2元/公斤左右,较十天前下降了1000元/亩。如此大的降价依然不能扭转销售颓势,当前销售量仅为产量的十分之一,而往年此时已销售过半。
  漳浦大葱严重滞销、廉价的原因何在?以下是业内人士调查得出的分析结果:(一)内销不给力,外销市场萎靡。2013年大葱行情好,导致去年各地大葱种植面积都有增加,加上气温适宜,大葱的产量有明显的提升,造成整个市场供大于求。除了供应国内市场,漳浦大葱还出口韩国、日本,今年日本为保护当地农民利用,对中国大葱进口采取限制措施,导致漳浦大葱外销萎靡,加剧了滞销情况。
  (二)受其他地区大葱滞销的冲击。按一般情况,山东大葱上市为9-10月份,之后河南、河北等地的大葱陆续上市,漳浦大葱属春季大葱,在12月中下旬上市。去年年末,山东、河南、天津等地均出现大葱滞销情况,挤压了春季大葱的销售空间。
  (三)农户缺乏销售渠道。漳浦葱农大都采用坐等收购商的形式,单一的销售模式增加了种植风险,因此对今年的情况束手无策。
(3277) (12)漳浦赤湖镇近2万亩大葱滞销 农民多血本无归盼转机-闽南网
漳浦赤湖镇近2万亩大葱滞销 农民多血本无归盼转机
来源:闽南网
[摘要]漳浦县是全国春季大葱主产区,而赤湖镇是漳浦大葱最主要的产地。
  大葱面临滞销困境 农民无法收回成本
  沿路驱车驶进赤湖镇的乡村,便可看到道路两旁成垅成片的大葱,青翠整齐,基本都还未收成。陈先生家在赤湖镇前张村,这里几乎每家每户都种植大葱。据他估算,全村有1000多户人家,种植面积多达3000亩,以亩产1万斤核算,可达1.5万吨。目前,因为滞销,很多农户的大葱无法收获。
在进入赤湖镇村庄的路旁,都可以看到成片成片的葱绿大葱
  陈先生家中种植有3亩,也还未卖出去。他的父亲陈大爷告诉闽南网记者,前年一亩大葱可卖到4000元至5000元。去年价格下降,总共还可收入1万元。今年,采购商给他们的预收购价才2000元左右,当时没卖。
  陈大爷说,一亩大葱成本约2000多元,按照收购商给的价格,都要亏本。因为价格太低,陈大爷已不打算继种。他说,不止他一个人,很多村民也都有这样的想法。
  赤湖镇早季的大葱在每年农历七八月份开始种植,农历12月至第二年2月份收成。若在收成期间,没有卖出去,便是亏损浪费。现在距最后收成期还有一个多月,走进田间地头,可以看到一些大葱已含苞欲放。而大葱一旦开花,便会因过于成熟,而失去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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