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学生扬州2016辅导员培训兼职在哪有?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推进我校学生工作全面发展,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需要和学校人事分配制度的相关政策,中国地质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现面向全校优秀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公开招聘年度学生兼职辅导员,为我校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开阔的实践平台,具体事宜如下:一、应聘对象、名额与工作岗位 1.面向一、二年级优秀研究生(三年制)(含2016年9月份入学的研究生)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主要充实各学院辅导员队伍,作为带班辅导员的补充力量(个别名额安排到学生工作部门工作)。2.面向三、四年级优秀本科生(2016年9月份进入三年级或四年级)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主要作为园区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少量名额安排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二、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从事学生事务管理工作;2.了解我校学生和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状况良好,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兼职工作;4.工作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本处理能力和心理沟通能力;5.服从管理,组织观念强,责任心强,有协作和奉献精神,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6.原则上要保证在相关岗位上工作一年(日至日)。7.兼职辅导员是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的储备力量,有志于从事学生工作并符合专职辅导员招聘基本条件的优先考虑。三、申请报名 1.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学工处主页“通知公告”或“表格下载-学习支持”中下载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兼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分研究生用表和本科生用表)。2.应聘者在报名阶段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考核过程中或聘用后发现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3.报名截止日期:日。拟应聘学院兼职辅导员的,请将报名表交至招聘学院学工组;拟应聘学园兼职辅导员的,请将表交至学工处大学生管理中心;拟应聘学生工作部门兼职辅导员的,将报名表交至学工处大学生学习支持中心办公室。四、考核与录用
1.本年度招聘工作采取用人单位自主选拔招聘,党委学工部组织统一审核批准的方式进行。
2.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选拔推荐合适人选,力求本学院专兼职辅导员男女比例与学生男女比例一致,并在6月25日前将拟选聘结果和所有报名表送交学工处大学生学习支持中心办公室。
3.各用人单位需确保从优秀研究生中选拔推荐的兼职辅导员,在其毕业时能够满足我校专职辅导员选聘的基本条件。
4.党委学工部将对各用人单位选拔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者,予以全校公布。五、招聘岗位公布 六、要求及待遇 凡录用的兼职辅导员与学生工作部签订《兼职辅导员岗位责任书》,兼职辅导员实行坐班制,聘用期为一年。学生工作部按照平均总额研究生7500元/人·年、本科生6000元/人·年给兼职辅导员发放补助。七、联系方式
电 话:027—(办)
地 址:西区学生工作部207室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学生工作部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地大人-排版:唐媛媛欢迎关注地大智慧校园~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账号提交,由微信啦收录,转载请注明出处。
微信扫码 分享文章我院举行班主任、兼职辅导员聘任仪式
     访问次数:
9月4日下午,我院在化学北楼五楼会议室举行了专业班主任、兼职辅导员聘任仪式。校党委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王宏伟,校党委学工部副部长、学生处副处长康海军,学院党委书记来俊军,副书记李朝阳,副院长郭玉明出席会议。各年级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参加了仪式。仪式由院党委书记来俊军主持。郭玉明副院长解读了《化学化工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和《化学化工学院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李朝阳副书记宣读了《化学化工学院关于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的聘任决定》,此次共聘任27名优秀青年博士教师和5名优秀硕士研究生分别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随后,与会领导为各位班主任、兼职辅导员颁发聘书并合影留念。老班主任代表李慧珍、新班主任代表辛鹏洋、兼职辅导员代表王曼曼和学生代表宋依函分别发言。最后,校党委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王宏伟讲话,他首先向新聘任的各位班主任、兼职辅导员表示祝贺,随后分析了我校学生工作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阐释了学校采取的应对措施,总结了我校学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从优势发挥、平台搭建、合力育人、品牌创建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期望和要求。据了解,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工作,专门成立了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包括教学、研究生秘书、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等有关人员,构成一个有机整体,逐步健全齐抓共管、合力育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为做好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化学化工学院 刘起胜 冯莹)&当前位置:
关于2016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span class="WP_VisitCount" url="/_visitcountdisplay?siteId=90&type=3&articleId=4
各单位: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厦大学(2009)47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继续开展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工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工作,现将2016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聘对象1.学院党政干部、专任教师;2.优秀研究生及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选聘人数鉴于学校专职辅导员配备已比较充足,现结合各单位的编制数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配备原则:1.原则上按照各学院的编制数1:0.5配备兼职辅导员;2. 没有本科生的研究院配备1名兼职辅导员;3. 学生处、校团委根据工作需要共计配备11名兼职辅导员。三、选聘条件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4.道德品质优秀,率先垂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成为学生的楷模;5.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要学业优良,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在校党政机关部门实习经历的优先考虑;6. 兼职辅导员任职期限一般情况为两年。四、选聘时间安排1.报名:9月29日—10月7日,学院(研究院)根据《厦门大学2016年各院兼职辅导员岗位核定表》(附件1)确定今年选聘人数,并进行宣传发动,可以在全校内公开选聘;应聘者填写《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并交给申报学院。2.公示:10月8日—10月10日,学院(研究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或者学院易班主页上进行公示3日(包括续聘人员)。3.组织考核:10月11日前,用人学院(研究院)组织面试考核,由学院(研究院)与拟录用人员双向选择确定拟录用人选,用单学院填写《拟聘兼职辅导员面试情况登记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留存学院备案。4.审批:10月12日,用人学院(研究院)将《各学院拟聘兼职辅导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学生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学生处发布录用结果。五、管理工作1.用人学院(研究院)必须加强对兼职辅导员管理和培养,严格执行“学徒制”的培养模式,专兼职辅导员共同完成“带班带生”工作,专职辅导员要做好对兼职辅导员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担负起责任,切实做到“放权、不放责”。2.兼职辅导员凡因故需要予以解聘或调整的,应及时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OA)上报学生处备案。3.兼职辅导员工作时间达到1年以上的,学校将出具任职证明。4. 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按勤工助学设岗计酬,一般情况下每年发放10个月(寒暑假期间不发放,如特殊在岗情况下可另行申报)劳酬,每月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元(跨校区工作的不超过1200元)。兼职辅导员需认真填写劳酬申报表(样表见附件5),由院学生工作组根据兼职辅导员具体工作情况和工作量提出建议发放相应劳酬,并签字盖章。5. 考核优秀者,学校将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学院亦可根据情况配套相应的物质奖励。对于学生兼职辅导员,学校将增发2400元的工作津贴,给予奖励。6.学校对兼职辅导员的劳酬申报工作采取无纸化办公,学院请于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通过办公室自动化系统(OA)上报至学生工作处。兼职辅导员的劳酬申报表请扫描为1个PDF文档,和学院兼职辅导员劳酬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并作为OA报告中的附件。逾期将不予补发。7.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兼职辅导员名额的,经学生处同意后,增加部分的兼职辅导员劳酬由学院负担。联系人:郑音,2188231,xscjyk@附件:1.厦门大学2016年各院兼职辅导员岗位核定表2.厦门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3.拟聘兼职辅导员面试情况登记表4.各学院拟聘兼职辅导员情况汇总表5.兼职辅导员劳酬申报表6.兼职辅导员劳酬申报汇总表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29日
&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厦门大学备案号D20007&&&&咨询客服:
在线时间:
8:30 ― 17:30
15分钟在线人数: 81612 人
Copyrights& &,优秀的 &
Some Rights Reserved & ICP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扬州大学学生妹兼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