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庆安预测2017大蒜种植面积什么最好

庆安建设生态稻田提升种植品质
  今年,庆安县叫响了“有一种米还是庆安香”品牌,现在大米刚上市,前来拉米的车辆络绎不绝,每天以外销万吨大米的速度,形成
  今年,庆安县叫响了“有一种米还是庆安香”品牌,现在大米刚上市,前来拉米的车辆络绎不绝,每天以外销万吨大米的速度,形成热销高潮。庆安大米销售之所以会形成如此热销局面,完全得益于打造生态水稻田。  庆安县通过实施土壤改良、质量追溯、绿色防控等农业转型措施,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采用先进的耕作技术,建设生态稻田。为涵养生态稻田,该县今年全面推广稻田养鸭、养鱼、养蟹、养泥鳅等先进种植技术。派出大批技术干部,深入田间面对面指导,并且详细规范了共育共养要点和规则,编制了小册子,发放给稻农。今年仅稻鸭共育面积就达到4万亩,不但提高了水稻种植品质,而且大幅度提高了经济效益,优质大米普遍卖到每公斤16元。(记者 赵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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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
1.1 项目概况&8
1.2 编制依据和原则&13
1.3 承担可行性报告研究工作的单位&16
1.4 研究范围&16
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17
2.1 项目背景&17
2.2 项目建设必要性&19
第三章 市场分析&23
第四章 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26
4.1 项目选址&26
4.2 建设条件&27
第五章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29
5.1 建设规模&29
5.2 建设内容&29
第六章 产品加工技术方案&30
6.1 玉米油生产工艺流程&30
6.2 设备选择&34
第七章 &36
7.1 总平面布置&36
7.2 建筑工程&37
7.3 公用工程&40
第八章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与消防&44
8.1 劳动安全与卫生保护&44
8.2 消防&46
第九章 节能&48
9.1 措施&48
9.2 电气节能设计&49
9.3 给排水节能措施&51
9.4 工艺节能措施&51
第十章 环境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52
10.1 设计依据和原则&52
10.2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2
10.3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55
10.4 环境影响评价&57
第十一章 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58
11.1 组织机构&58
11.2 劳动定员&59
11.3 员工培训&59
11.4 员工来源&59
第十二章 招投标方案&60
12.1 编制依据&60
12.2 招标范围&60
12.3 招标组织形式&61
12.4 招标方式&61
12.5 招标信息发布&62
第十三章 项目建设实施进度&64
13.1 建设期&64
13.2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64
第十四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66
14.1 投资估算依据&66
14.2 投资估算&68
14.3 资金筹措&69
第十五章 财务分析&72
15.1 财务分析基础数据&72
15.2 销售收入估算&73
15.3 生产成本估算&74
15.4 损益表&75
15.5 现金流量表&76
15.6 财务评价&77
15.7 不确定性分析&79
第十六章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81
16.1 经济效益分析&81
16.2 社会效益分析&81
第十七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82
17.1 项目结论&82
17.2 项目建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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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在报告中明确表示,如果全球经济要在2017年增速达到3.5%,其中一个关键条件在于中国经济成功实现再平衡,尽管其趋势增长率低于过去二十年,但仍保持在高水平。鉴于中国对世界经济的地位,现场的每一场论坛几乎都可以听到有关中国的讨论。而中方也派出了强大的方阵容进行史上活跃的“政策解析”:当地时间4月14日,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与OECD秘书长就中小企业融资、企业务、转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析;而央行副行长易纲在与美联储前主席伯南克的论坛中详细论述颇受关注的中国汇率政策。
支持构性改革
既依赖于中国的发展又受制于中国可能带来的影响。在春季会议中国际组织对中国的整体评价如何?
“基金组织对中国的经济结构转型予以了肯定和支持,并强调当前的结构调整虽然短期内使增长放缓,但有利于中长期内更加平衡、更可持续的增长,有利于全球经济。”金中夏在接受专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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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der="0">庆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庆安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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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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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在《绥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指导下,编制《庆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任务是:在充分吸收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全县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提出规划期内主要用地规模和布局的总体调控方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向及建设重点,中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范围和布局方向,土地整治,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各项保护措施。
《规划》范围为庆安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5466.71平方公里。包括庆安镇、民乐镇、大罗镇、平安镇、勤劳镇、久胜镇、建民乡、巨宝山乡、新胜乡、丰收乡、发展乡、同乐乡、致富乡、欢胜乡,以及辖区内农垦绥化分局的部分土地面积。
《规划》以2009年为规划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规划》经绥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省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并纳入庆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严格执行。
一、自然概况
庆安县地处东经127°30′—128°35′,北纬46°30′—47°35′之间,东以安邦河、伊吉密河为界,与铁力县隔河相望;东北与伊春市接壤;南部与巴彦县、木兰县毗邻;东南与通河县相连;西接绥化市。绥佳铁路和哈伊公路横贯全境。县域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属于低山丘陵平原区;境内有呼兰河、欧根河、格木克河、安邦河、拉林青河、伊吉密河、尼尔根河等河流。
二、社会经济概况
庆安县辖六镇(庆安镇、民乐镇、大罗镇、平安镇、勤劳镇、久胜镇),八乡(建民乡、巨宝山乡、新胜乡、丰收乡、发展乡、同乐乡、致富乡、欢胜乡),一个农垦局(农垦绥化分局)。2009年全县总人口40.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4万人,农村人口31.2万人。全县人口密度为74人/平方公里。
县域内交通比较发达,绥佳铁路从境内东西贯穿。庆安县是黑龙江省主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业以水稻、玉米、大豆为主;工业以医药、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绿色食品加工和木材加工为主。2009年初生产总值19.4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9.32亿元,占47.80%;第二产业产值4.07亿元,占20.90%;第三产业产值6.10亿元,占31.30%。
庆安县2005年土地总面积546870公顷。其中全县农用地面积43893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0.26%;建设用地面积1303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8%;其他土地9489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36%。
——农用地。全县耕地147978公顷,占全县农用地总面积的33.72%;园地153公顷,占全县农用地总面积的0.03%;林地279258公顷,占全县农用地总面积的63.62%;牧草地面积3308公顷,占全县农用地总面积的0.75%;其他农用地面积8242公顷,占全县农用地总面积的1.88%。
——建设用地。全县城乡建设用地10765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2.60%;交通水利用地2236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7.15%;其他建设用地32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25%。
——其他土地。全县水域面积9065公顷,占全县其他土地总面积的9.55%;自然保留地85833公顷,占全县其他土地总面积的90.45%。
二、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
庆安县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54667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9234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0.06%;建设用地面积1401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57%;其他土地4031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37%。
——农用地。全县耕地19952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0.52%;园地30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6%;林地28135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7.15%;牧草地面积94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19%;其他农用地面积1021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08%。
——建设用地。全县城乡建设用地10896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7.76%;交通水利用地2974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1.23%;其他建设用地141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1%。
——其他土地。全县水域面积6751公顷,占全县其他土地总面积的16.74%;自然保留地33568公顷,占全县其他土地总面积的83.26%。
——农用地比重大,分布相对集中。庆安县位于松嫩平原东部,属呼兰河流域中上游,地势平坦,农用地比重大,2009年全县农用地面积4923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06%。农用地中以耕地和林地为主,耕地主要分布在东北部发展乡、同乐乡和东南部的丰收乡、新胜乡,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发展乡、同乐乡和新胜乡。
——林地覆盖率较高。庆安县森林资源丰富,物种类别多样,2009年末全县林地覆盖率达到51.47%,高于全省林地覆盖率46.50%的平均水平。
——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整理潜力大。庆安县2009年现有其他土地4031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37%。宜农后备资源的分布合理,周边均为高产农田,交通联系便利,水利设施配套,开发利用条件比较优越,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可增加有效耕地数量较多、质量较高。
——农业用地布局不尽合理。从全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看,2009年耕地、林地比重大,分别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6.50%、51.47%。园地和牧草地比重较小,分别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6%、0.17%。土地资源没能按照最适宜的用途得到合理开发利用,还挤占了其他各业用地,影响了大农业的协调发展。
——农村居民点规模小,集约水平低。庆安县农村居民点数量较多、规模较小,居民点用地规模相差比较悬殊,农村居民点密度不均衡、比较分散。2009年末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507公顷,户均宅基地达457平方米,超过国家规定的户均宅基地标准350平方米的控制上限,浪费严重,且绝大多数居民点都是按生产点的建设而布置,缺乏统一规划,建设较为分散。
——用养失调,土地质量下降。由于以往对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和不合理开发,造成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不尽合理,耕地肥力普遍下降,土壤养份不足、日趋贫瘠的严重后果。县域内部分地区出现水土流失、土地盐碱化严重的现象,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和预防,将成为土壤沙化、碱化、土地退化现象加重的主要诱因。
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家相继提出建设小康社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庆安县以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加快中心城镇建设,推动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振兴老工业基地,做好生态县建设为新时期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基于辖区内土地资源禀赋条件及开发利用状况,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现实情况下,全县土地利用将面临更新更高的迫切要求。
——把握国家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重大战略有利契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及布局。深入推进的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考虑做出的重大决策。这一政策使绥化市在技术改造、税收减免、资源开发补偿和衰退产业援助、生态恢复等方面将获得政策和资金支持,庆安县在绥化市工业振兴辐射作用下,迎来工业发展机遇。全县应把握契机加快县域内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重要水利设施、工业用输变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工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引领全县经济快速发展。
——黑龙江省推进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建设规划,为庆安县开展土地整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庆安县是黑龙江省水田集中区域之一,以沿呼兰河及其支流的自流灌区和井灌区为主,规划安排完善庆安县辖区内的呼兰河等灌区工程,为加快推进土地整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田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借助绥化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快“十大工程”建设步伐战略部署,加强基础建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引导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推进布局零散、规模偏小的自然屯撤并进程;落实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以建设生态县为目标,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整治,增加生态用地比重,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优化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增加绿化面积,整治城乡生活环境,改造城镇道路交通体系;结合实施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工程,深化城乡体制改革,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庆安县“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发挥其资源优势,稳固耕地数量和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05年,庆安县被国家确定为“全国首家绿色农业示范区”。把绿色作为庆安的巨大无形资产,放在了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提出“靠绿色兴工,靠绿色招商,靠绿色强县富民”政策。使其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加强土地整治安排,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抓住这一机遇,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随着全县城乡人口的不断增加,区域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的不断进步,人地矛盾、各业用地之间矛盾、资源利用方式与资源形势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科学合理的解决这些矛盾成为本次规划面临的主要挑战。
——耕地保护面临建设占用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第一产业在庆安县经济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随着全县人口的持续增加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促使粮食需求日益加大;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不可避免的占用部分耕地;受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因素的限制,又难以通过大规模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的途径补充耕地,加剧了庆安县未来耕地资源供需矛盾。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趋向尖锐。本轮规划期内在发展机遇的刺激带动作用下,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将迎来新一轮提速,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必将导致城镇建设用地及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不断攀升,建设用地需求压力进一步加大,各业用地之间的矛盾趋向尖锐。
——土地利用效益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土地利用方式和用地观念急需转变。由于受人口分布、地形、社会发展、生活习惯等因素影响,庆安县部分独立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分散,利用低效、粗放,这将间接加剧全县用地供需矛盾,影响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因而调整和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是规划期内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以《庆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为指导,从庆安县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按照用途管制的要求,以建设松嫩平原农业区为重点,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以供应引导和制约需求,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切实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全面保障、统筹协调、永续利用、和谐安全”的土地利用模式,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用地保障。
针对规划期内庆安县土地利用战略方向,在突出庆安县绿色农业发展特点的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全县实际,确定规划总体目标如下: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使全县耕地面积和质量保持稳定,确保粮食安全;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实行用地分区管制和土地整治等综合措施,使全县各项用地结构与布局更趋合理,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局面;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与土地利用效益;改善全县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期内庆安县严格保持耕地总量平衡,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全面推进土地整治,稳定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332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0301公顷。
二、城乡建设用地调控目标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中心城镇及中小城镇建设,逐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期内,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11283公顷,其中城镇工矿控制在1863公顷。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规划期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1平方米内,农村居民点新建住宅的宅基地不超过350平方米。
四、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达到土地资源持续利用,减少水土流失面积。通过植树造林,林地覆盖率由2009年的51.47%提高到52.51%;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到2020年庆安县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577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6%;重点实施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建设,到2020庆安县安排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64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地污染,使得土地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呈现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现土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五、土地整治目标
通过农业综合措施进行改造,结合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提高土地低产田生产水平。同时通过土地整理,挖掘内部潜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土地生态环境。到2020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得低于445公顷。
与布局优化
49595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4517公顷,其他土地面积36196公顷。与2009年相比,结构比例由90.06:2.57:7.37调整为2020年的90.72:2.66:6.62。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4959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0.72%,年增加3617公顷。
1、耕地和基本农田
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1933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36%,年减少6195公顷。本轮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30301公顷以上,并多划基本农田207公顷。
规划期间应控制园地发展规模,重点向浅山、丘陵、台地和荒坡地发展,按照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平原区园地面积要基本稳定,老龄园要逐步退耕。到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年减少230公顷。
根据《庆安县生态建设规划》,规划期内,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利用荒山、荒坡造林,实施一批林业重点建设工程。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2870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51%,年增加5683公顷。
规划期间加强对草地的保护力度,禁止违法滥开、滥垦草地;控制建设占用优质草地,稳定优质草地面积;加大草地改良力度,提高草地质量。到2020年,全县牧草地面积30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6%,年增加2137公顷。
5、其他农用地
合理安排畜、禽、水产养殖等用地,提高养殖用地利用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的结构与布局。到2020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124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7%,年增加2222公顷,其中新增设施农用地面积128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要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按照限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镇和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145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6%,年增加50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加38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增加119公顷。
1、城镇工矿用地
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8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4%,年年增加474公顷。其中包含实行县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相挂钩面积102公顷,农垦绥化分局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相挂钩面积2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到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94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2%,年减少87公顷。结合新农村建设,通过实施农村居民点整理用于弥补增加城镇及工矿建设用地的不足。
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到2020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2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0%,年增加119公顷。优化区域交通路网、水利设施等配置,保障国家、省和市重点交通水利工程及其他建设用地。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到2020年,全县其他土地3619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6.62%,年减少4123公顷。&&&
规划期内,保持水域面积稳定,至期末,水域面积保持在6751公顷。
2、自然保留地
到2020年,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294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9%,年减少4123公顷。
一、优化生态用地布局
根据庆安县环境状况和已有相关规划,以庆安县天然林保护为核心,以呼兰河流域沿岸生态安全控制区为主线,结合主要林地及河流构筑生态用地体系,加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区等建设与管理,做好有关开发建设活动的水土流失防治,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规划期间主要治理呼兰河、欧根河、泥尔根河、格木克河等流域,保护水资源。建设垃圾处理厂,规范垃圾处理方式。根据《庆安县矿产资源规划》,安排生态环境破坏与恢复治理区,对矿山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保护湿地和生态脆弱地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规划期内庆安县安排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用地5779公顷,主要分布在发展乡发胜村和柳河农场境内;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用地646公顷,主要分布在久胜镇、勤劳镇、平安镇、致富乡、发展乡和柳河水库。规划期间保护优良草场,严格保护草原植被,禁止盲目过度开垦和破坏草原,防止草原退化和污染;鼓励零星农用地依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到2020年全县牧草地达到3082公顷,比2009年增加2137公顷,主要分布在同乐乡和发展乡。庆安县在“十二五”计划中将林业发展作为重大生态工程,不仅加大栽种树苗的数量,还以生态退耕的方式增加林区面积,规划期内,庆安县林地面积调整增加5683公顷。
二、优先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耕地布局。按照保障耕地数量和布局稳定的目标,规划要重点保护好庆安县各乡(镇)的优质耕地,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为契机,全面提高耕地质量,推进粮食生产区域化、专业化。重点抓好新胜乡、丰收乡等水稻重点种植区域和大罗镇、建民乡等豆、米重点种植区域。规划期内耕地总面积要稳定在193325公顷以上。
——基本农田布局。庆安县需要重点保护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中部平原农业区,水田区、旱田区分布明显,以哈伊公路为轴线,水田区主要分布在平安镇、勤劳镇、同乐镇、致富乡、新胜乡、丰收乡等七个北部乡(镇);旱田区主要分布在庆安镇、大罗镇、民乐镇、建民乡、新胜乡、欢胜乡、巨宝山乡等七个南部乡(镇)宜耕地块。
三、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城镇发展布局。庆安县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基本框架为“一个中心,两个轴线,一个发展环、多个区片中心。”
一个中心——庆安镇,规划期内人口、产业向庆安镇的集聚会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期,这是庆安镇近期发展的主要力量,随着工业的大力发展,吸引来自外部的投资是庆安镇远期增长的主要动力。
两个轴线——以绥佳铁路为主轴,以庆柳、庆棱、庆木线为辅轴发展。
一个发展环——以庆安镇为核心的发展环。
多个区片中心——是指以久胜镇、平安镇、大罗镇等为区片中心,其余城镇为节点,构筑网络式空间结构。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庆安县2009年末农村居民点用地9507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到9420公顷,规划期内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87公顷,减少的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分布在勤劳镇、平安镇、丰收乡等乡镇。对距离县城区和中心镇较远的农村地区,依据每个村庄的特点,对村庄分别实施建设性、整治性或萎缩性管理,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置换,通过适当兼并自然村、改造旧村庄、拆除空心村等措施,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和中心村迁移。
——工矿用地布局。庆安县矿产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壮大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加快铁、金、水泥用大理岩、石英砂、高岭土等优势矿产的开发利用。庆安县域内有丰富的地热资源,经论证具有综合开发价值,前景十分可观。根据地热矿泉水质好,温度适宜的特点,拟将开发建设温泉洗浴疗养中心,发展农业观光旅游。形成具有特色的新旅游景观。西北部以金、铁和水泥用大理岩开采工矿为主,西南部以煤、高岭土开采工矿为主,东部以地热、天然气和褐煤开发工矿用地为主。
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交通用地布局。庆安县规划期内交通运输用地布局力求实现“对外构成十字形干线公路骨架”、“东西方向国道高速干线”、“南北方向省道快速干线”、“县内完善公路‘两环、一纵、七射’主骨架”及“农村公路进一步普及硬化率”的布局模式。
——水利用地布局。庆安县水利重点工程是进行呼兰河堤防工程建设;农村水利灌排主要以发展节水工程和灌区工程配套为主,包括渠道衬砌、渠首工程改造等;计划完成柳河水库和其他六座小水库的工程配套建设;计划在2020年前,完成十六道岗水库的建设工作。坚持按照水利发展规划做好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按照庆安县农业发展规划,以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建设,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控制在193325公顷以上。
一、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要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入手,通过严格供地政策,贯彻落实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措施,减少非农建设对耕地的占用,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2006—2020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445公顷以内。
二、严防耕地灾毁
加强耕地承包责任制度建设,禁止耕地闲置与荒芜,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严禁对耕地重用轻养,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规划期内因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控制在240公顷以内,并及时进行复垦。
三、适度调整农业结构
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协调各行各业发展供给与需求,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规划目标年的耕地保有量。规划期内因农业结构调整而减少的耕地控制在5955公顷以内。减少去向是用于增加林地、人工牧草地、园地及设施农用地的规模,引导农业全面发展。
一、基本农田调整
依据庆安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庆安县农用地分等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2009年庆安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9914公顷,其中县属基本农田面积123518公顷;规划期内全县安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0301公顷,其中安排县属基本农田123414公顷。本轮规划在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基础上多划出207公顷的基本农田,用于点状或线状建设用地位置的不确定,如果发生占用基本农田,从多划基本农田中直接补充,这样既保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又保证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时为保证基本农田布局更加合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农田总体质量,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原则,对庆安县基本农田进行如下调整。
1、调出基本农田
将城镇规模边界内剩余基本农田和城镇、中心村扩展区的基本农田全部调出,将新农村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调出,将低等别、质量较差以及生态脆弱地区、零星破碎、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调出。规划期内调出基本农田447公顷。
2、调入基本农田
将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以及近年来经过改良质量达到要求的耕地调入基本农田,将高等别、集中和连片耕地划为基本农田。经调整,全县共调入基本农田834公顷。
3、基本农田调整比例
规划期内调整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现有基本农田的0.98%,低于国家规定的控制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不低于原有质量。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
为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规划划定了4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34777公顷。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要严格保护,增加投入,搞好以基本农田为主的土地整理,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
1、北部水稻区
集中分布在哈伊公路以北的七个乡镇,分别是久胜镇、平安镇、勤劳镇西南部、发展乡南部、同乐乡西南部、致富乡西南部和丰收乡,总面积46600公顷;以及庆安镇、欢胜乡哈伊公路以北的村屯,总面积4800公顷。共占全县水田的78.52%。
2、北部豆、米区
主要分布在哈伊公路以北的四个乡镇,分别是勤劳镇东北部、发展乡北部、同乐乡东北部、致富乡东北部,共计30600公顷,占全县豆、米总面积的27.99%。
3、南部水稻区
主要分部在哈伊公路以南五个乡镇的沿河平原区。分别是新胜乡拉林青河、格木克河流域,大罗镇和建民乡双银河流域,巨宝山乡和民乐镇的泥尔根河流域,共计11977公顷,占全县水田的16.93%。
4、南部豆、米区
主要分布在哈伊公路以南的庆安镇、大罗镇、民乐镇、巨宝山乡、欢胜乡、新胜乡、建民乡以及丰收乡南部近山区,共计40800公顷,占全县豆、米总面积的37.09%。
加强农用地整理,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依据庆安县新农村发展规划,通过多种整治措施,稳步推进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使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整理重点是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改善排灌条件,对农村道路做好规划,加强防护林建设,防治水土流失,改善排灌条件。农用地整理资金要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倾斜。
加快历史遗留废弃地复垦。结合庆安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加快闭坑矿山、挖损压占等废弃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加强生产建设中废弃地的复垦。组织实施重点矿产基地土地复垦工程,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采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推广先进的土地复垦工程、生物技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445公规划顷。
一、城镇工矿用地安排
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坚持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的规模与速度,促进城镇扩张与人口增长、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规划期内,全县城镇工矿用地扩张规模应控制在474公顷以内,其中县属城镇工矿用地扩张规模控制在472公顷以内。各乡镇要根据本规划下达的调控指标,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分配、厉行节约、集约发展的原则,从严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到2020年城镇用地总规模达到1863公顷。
二、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2009年庆安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用地的87.25%。本轮规划针对庆安县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且占地过多的现状,坚持“三个集中”原则,加强对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引导发展方向,控制用地范围;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促进退宅还耕和居民点集中连片建设,降低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减少自然村个数,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规模。
按照“扩大中心村,缩并自然村,改造空心村”的原则,期内缩减农村居民点面积不少于102公顷。
为加强对规划内城乡建设用地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建设用地管制区,并明确管制规则。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庆安县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1128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06%,新增城乡建设用地387公顷,主要分布在中心城镇。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全县有条件建设区的面积为371公顷,占新增城乡用地的95.86%,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7%,主要分布在庆安镇。
管制规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内要以保护农业生产为主,限制建设开发活动。庆安县的限制建设区是指庆安县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主要包括规划期间拟改造为农用地的建设用地、现状的一般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土地等。限制建设区的面积为528592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96.69%。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四、禁止建设区
规划中确定的,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禁止开展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规划期内,庆安县的禁止建设区总面积642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18%,主要分布在发展乡发胜村、柳河农场和呼兰河流域两岸。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是列入省和市级的交通、水利、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要优先安排,重点保障。规划期内安排庆安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19公顷。
一、保障能源电力重点建设用地
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以完善城乡电网结构为重点,加大能源建设力度。规划期内庆安县安排能源重点建设项目有4个,分别为秸秆煤炭项目、庆翔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等;安排电力重点项目分别为电力局变电所、东方红林场风力发电工程、兴福~群林输变电工程、城东线、66kv欢胜线、民巨线、庆民线、城致线等45个,占地规模43公顷。
二、支持交通水利重点建设用地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省、市、县发展战略,优化交通路网,促进用地集约,严格执行用地标准,确保用地节约。规划期内庆安县安排交通重点建设项目8个,分别为鸡讷公路、伊绥高速、南一路和伊绥加油站等建设。
规划期内庆安县安排水利重点建设项目8个,有农发水保巨民项目区、十六道岗水库建设、欧根河小流域治理、呼兰河小流域治理等,占地规模42公顷。
三、合理安排环保及其他重点建设用地
庆安县合理安排环保项目3个,分别为各乡(镇)垃圾处理厂、平安污水处理厂、“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其他重点建设项目分别为庆安气象局、宏远采矿项目、巨宝山巨源页岩厂等11个,占地规模34公顷。
一、农田生态环境建设用地
按照庆安县农业发展规划,以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力推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控制在193325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0301公顷以上。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限制各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实行占补平衡,保持耕地面积稳定,质量提高。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要严格保护,增加投入,搞好以基本农田为主的土地整理,实行田水路林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
二、生态林发展用地
庆安县国有林场管理局的八个林场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期间(年),对生态公益林停止砍伐,重点在新立林场的护岸林296公顷、东风林场的护路林15公顷、丰收林场的母树林20公顷等范围内实施;庆安县在“十二五”计划中将林业发展作为重大生态工程,不仅加大栽种树苗的数量,还以退耕还林的方式增加林区面积。规划期内,庆安县林地面积调整增加5683公顷。
三、水土保持发展用地
全县因地制宜规划了以杨树、胡枝子、灌木柳为主的侵蚀沟防护林831公顷;规划期内加强了柳河水库、前程水库、靠山水库、新展水库等水源涵养功能区的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植树造林,增强水土保持能力,提高园、林地利用效益;预防工程建设和规划实施影响生态环境和蓄滞洪能力;同时,要将全县小流域治理的重点工程,安排在呼兰河、欧根河、格木克河、泥尔根河等两侧的生态脆弱地带。加强管护,禁止该用地区乱开滥采、乱伐滥牧的现象发生。
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用地
庆安县安排徐老九沟—二股西山铁、铅锌、建筑用花岗岩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与恢复治理区;勤劳—大罗镇砖瓦用粘土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与恢复治理区;宫大川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砂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与恢复治理区。对矿山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采矿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水源枯竭、水质恶化、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进行预防、监测并及时组织治理。
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支持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林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
二、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需求
281350公顷增加至287033公顷,林地覆盖率提高到52.51%,加强建设用地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加强城郊林业生态工程和建设用地绿化建设。期内要依据土地生态适宜性,通过生态建设调控指标约束开发建设活动,规划期内通过荒地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和建设用地绿化等多途径新安排生态建设用地,留足生态建设用地空间。
三、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鼓励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
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放在土地利用的优先地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重点优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工业对土地的污染,防治农田面源污染。
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
结合庆安县实际,综合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改良土壤,营造水土保持林和农田防护林,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恢复工矿废弃地生态功能。加强对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推广先进生物技术,提高土地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积极运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综合整治水土流失。
为指导土地合理利用、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结合实际管理需要,根据庆安县各项用地指标调整和规划确定土地主要用途,将全县土地按用途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8个土地用途区。
该区是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3477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4.65%,全县各乡(镇)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该区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包括:现有成片的果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成片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除已列入基本农田、林业用地、牧业用地、城镇村、独立工矿等土地用途区内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一般农地区。庆安县划定一般农地区面积6601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08%。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该区是为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包括:现有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自然村建设用地;规划预留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建设用地;开发区等现状及规划预留的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101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10%,主要分布在庆安镇。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
——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该区为独立于城镇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包括: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用于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区。该区用地规模较小,布局分散,庆安县独立工矿区面积26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5%,主要分布在庆安镇、平安镇、发展乡等。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
——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该区是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包括: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林地;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营林看花、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到2020年,林业用地区面积达到29336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3.66%,主要分布在发展乡、同乐乡和新胜乡。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六、牧业用地区
该区是为畜牧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包括:现有的成片的人工、改良和天然草地;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牧草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牧草地;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道、栏圈、牲畜饮水点、防火道、护牧林等设施用地。全县划定牧业用地区面积381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70%,主要分布在发展乡和同乐乡。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
——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该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及蓄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庆安县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64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2%,主要分布在呼兰河流域蓄滞洪区和柳河水库等地区。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八、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该区是对自然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主要包括: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历史文化价值且规模较大的区域。庆安县共有2处自然保护区,分别是北盖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柳河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767公顷;有文化遗产省级保护区1处,即赵勤屯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为12公顷。庆安县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总面积为577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6%。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规划期内,庆安县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强化土地整治,尤其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稳步推进基本农田整理和工矿用地复垦,合理确定农用地、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工矿用地复垦规模。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推进农业生产的集中化、规范化和规模化,改善农村、农民居住、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持续利用,促进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规划期内土地整治项目主要以土地整理和土地综合整治为主,实行分区划片综合治理,提高土地质量,有效的增加耕地面积。全县规划期内土地整治总规模为32358公顷,其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445公顷,并安排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减挂钩面积104公顷。
为适应庆安县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在充分考虑补充耕地的资源潜力、投入和区域协调的前提下,通过本次土地整治安排,合理布局田、路、渠、林,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土地平整,农田基础设施的配套和土壤改良,改善土地利用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产出率。庆安县土地整治工程分为四种类型。
一、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主要以基本农田整理为主,规划期内在久胜镇、平安镇、丰收乡、发展乡、同乐乡等平原区,发挥该区域地势平坦,耕地集中连片,农耕水平较高的优势,实施防止耕地退化的土地整治项目,加强田间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农用地整治重点区规模20176公顷,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605公顷,本轮规划期间安排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191公顷。
二、土地复垦重点区域
该区域工矿废弃地较多,土地整治以工矿废弃地复垦为主,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主要安排在庆安镇和久胜镇,总规模231公顷,新增有效耕地面积36公顷,本轮规划期间安排土地复垦增加耕地面积9公顷。
三、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
主要是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期内开展农村居民点迁村并屯建设,农村宅基地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其次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改做其他用途。加大整治力度,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规模12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00公顷,本轮规划期间安排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面积24公顷,主要分布在勤劳镇、平安镇等。
四、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域是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复垦等综合整治区域,整治区规模1182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236公顷,本轮规划期间安排土地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58公顷,主要分布在庆安镇、平安镇、勤劳镇、欢胜乡、致富乡等。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和市级下达指标等因素,确定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强化乡镇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一、庆安镇
庆安镇属围城靠路乡镇,哈伊公路、庆木路穿境而过,背靠哈佳铁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全国一百个小城镇建设试点乡镇之一。全镇2009年土地总面积1264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1%。其中,农用地10776公顷(耕地9904公顷),建设用地1792公顷,其他土地73公顷。规划期内,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定位以耕地保护为主,着重安排新增城镇工矿用地布局。到2020年,庆安镇耕地保有量9543公顷,划定基本农田768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220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0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81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81公顷。
二、民乐镇
民乐镇地处庆安县西南部,东与建民乡相邻,西与绥化市东津乡接壤,南与巨宝山乡毗邻,北靠欢胜乡,庆木公路贯穿南北。民乐镇是典型的农业生产大镇,改革开放以来,乡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基础稳固,养殖业成效显著。全镇2009年土地总面积1084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98%。其中,农用地10142公顷(耕地9175公顷),建设用地660公顷,其他土地44公顷。规划期内,民乐镇发展方向为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土地利用应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并做好农业结构调整。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9178公顷,划定基本农田757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66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8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4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公顷。
三、大罗镇
大罗镇位于庆安县境南端,南至庙岭与木兰县毗邻,是庆安通往木兰的交通要道。全镇2009年土地总面积2367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33%。其中,农用地22056公顷(耕地12259公顷),建设用地878公顷,其他土地742公顷。规划期内大罗镇充分发挥半山区的草原、湿地的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丰富境内旅游资源,建设现代化的小城镇。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224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895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89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0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公顷。
四、平安镇
平安镇距县城15公里,东与山城伊春市相毗邻,南同巴彦县隔山相望,北接小兴安岭的大青山、曙光林场,哈佳铁路横贯东西,闻名遐迩的高老火车站坐落在镇内,哈伊222国道穿腹而过。全镇2009年土地总面积973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8%。其中,农用地8268公顷(耕地7636公顷),建设用地680公顷,其他土地789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方向以保护耕地和生态屏障用地为主,实施“绿色食品”战略,协调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做好农用地整理工作。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767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557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66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8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6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6公顷。
五、勤劳镇
勤劳镇位于黑龙江庆安县城的东北部,南临呼兰河,东面、北面与发展镇接壤,西靠欧根河,与致富乡、同乐乡接壤,有公路直通庆安县城和绥棱县。全镇2009年土地总面积1329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43%。其中,农用地11114公顷(耕地10049公顷),建设用地623公顷,其他土地1562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方向以保护耕地和生态屏障用地为主,大力发展种植和养殖业,统筹安排各业用地,重点做好农村居民点整理工作。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0052公顷,划定基本农田705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62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4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4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公顷。
六、久胜镇
久胜镇位于庆安县城西部,鸡讷公路、哈佳铁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自然资源丰富。辖境地处呼兰河南岸、格木克河北岸,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资源充沛,是庆安县的“鱼米之乡”。全镇2009年土地总面积1376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52%。其中,农用地11224公顷(耕地10197公顷),建设用地977公顷,其他土地1563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利用发展方向以耕地保护、生态屏障用地保护和重点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为主,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并做好农用地整理工作。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0226公顷,划定基本农田643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00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0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7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公顷。
七、建民乡
建民乡地处庆安县腹地,东与新胜乡隔河相望,西与民乐镇接壤,南临大罗镇,北连庆安县城和庆木路与哈伊高速公路交汇处,庆安至木兰公路穿径而过,乡级公路蜘网交汇,贯通乡村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全乡2009年土地总面积1220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3%。其中,农用地11455公顷(耕地10407公顷),建设用地637公顷,其他土地110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方向以保护耕地和林地为主、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0431公顷,划定基本农田876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62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6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公顷。
八、巨宝山乡
巨宝山乡位于庆安县西南部,距县城33公里。土地肥沃,气候适宜物产丰富,是全县大豆、玉米、烤烟、甜菜的主产区,地下建筑用石和页岩等矿产资源蕴藏丰富,是省级生态乡之一。全乡2009年土地总面积842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54%。其中,农用地7834公顷(耕地6979公顷),建设用地561公顷,其他土地34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方向以保护耕地和林地为主、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6989公顷,划定基本农田578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55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9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公顷。
九、新胜乡
新胜乡位于庆安县东南部,乡政府驻新胜村刘德福屯,距县城23公里。全乡2009年土地总面积6829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49%。其中,农用地62355公顷(耕地22606公顷),建设用地2150公顷,其他土地3794公顷。规划期内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种植业,建立绿色水稻种植区,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2261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15102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215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5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1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1公顷。
十、丰收乡
丰收乡位于县境东部,东濒拉林青河,西与县城毗连,北以绥佳线铁路为界与久胜镇为邻。乡政府驻地距县城6公里。辖境东临拉林青河,西南临格木克河,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全乡2009年土地总面积216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97%。其中,农用地20252公顷(耕地15786公顷),建设用地1183公顷,其他土地260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方向以耕地保护和重点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为主,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并做好农用地整理工作。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5821公顷,划定基本农田1201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16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6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7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7公顷。
十一、发展乡
发展乡位于县境北部,东北与伊春市接壤,西濒欧根河。乡政府驻地距县城36公里。全乡2009年土地总面积22986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2.05%。其中,农用地211999公顷(耕地37900公顷),建设用地1211公顷,其他土地16651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方向以保护耕地、牧草地和生态屏障用地为主,协调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做好农用地整理工作。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33146公顷,划定基本农田14009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21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08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3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3公顷。
十二、同乐乡
同乐乡位于庆安县北端,绥棱、绥化交界处,庆绥(庆安绥棱)公路穿境而过。该乡资源丰富,靠大青山、新青山、金沟三大林场,辖区内有泥尔根河、欧根河。全乡2009年土地总面积7638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97%。其中,农用地63740公顷(耕地17452公顷),建设用地742公顷,其他土地11907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方向以保护农业用地为主、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6254公顷,划定基本农田988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75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3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4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公顷。
十三、致富乡
致富乡位于县境西部,东、南、西分别以、呼兰河及与本县、久胜镇和绥化市分界。乡政府驻地距县城15公里。辖境三面环水,地势平坦,水源充足,土壤肥沃。全乡2009年土地总面积1198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19%。其中,农用地10301公顷(耕地9452公顷),建设用地665公顷,其他土地1023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方向以保护耕地和生态屏障用地为主,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9454公顷,划定基本农田755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66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3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4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公顷。
十四、欢胜乡
欢胜乡位于庆安县城西部,哈伊公路、哈佳铁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自然资源丰富。全乡2009年土地总面积981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80%。其中,农用地8818公顷(耕地8157公顷),建设用地790公顷,其他土地208公顷。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方向以保护耕地和林业用地为主,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8150公顷,划定基本农田703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79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8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3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3公顷。
十五、农垦绥化分局
农垦绥化分局2009年土地总面积2402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41%。其中,农用地22007公顷(耕地11561公顷),建设用地462公顷,其他土地1559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11561公顷,其中铁力农场耕地保有量达到6582公顷,柳河农场耕地保有量达到4979公顷;基本农田面积达到6887公顷,其中铁力农场基本农田4408公顷,柳河农场基本农田面积247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65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05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5公顷。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农垦绥化分局组织编制,经批准后,将规划成果纳入庆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控制范围
庆安县中心城镇规划控制范围包括中心城镇有条件建设区涉及到的乡(镇),庆安县的中心城镇包括整个庆安镇以及久胜镇的久佳村和丰收乡的丰田村、丰收村。其中庆安镇是主城区,是庆安县政府所在地,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
二、中心城镇土地利用现状
1、2005年用地状况
2005年中心城区用地总面积16650公顷。农用地规模13930公顷,其中耕地12536公顷,园地26公顷,林地945公顷,其他农用地423公顷;建设用地规模2164公顷,其中城镇用地72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036公顷,采矿用地223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78公顷;其他土地556公顷,其中水域238公顷,自然保留地318公顷。
2、2009年用地状况
2009年中心城镇用地总面积17108公顷。农用地规模14669公顷,其中耕地13418公顷,园地4公顷,林地708公顷,其他农用地539公顷;建设用地规模2329公顷,其中城镇用地88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025公顷,采矿用地6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54公顷;其他土地110公顷,其中水域75公顷,自然保留地35公顷。
三、中心城镇用地拓展方向
庆安县的中心城镇用地发展方向受绥佳铁路和哈伊公路的影响,主要向东、向西发展,规划中控制了绥佳铁路以北和哈伊公路以南的城镇建设,减少城镇受过境交通之间的干扰。
节 中心城镇用地安排
根据中心城镇在庆安县的职能、地位和作用的定位,合理确定中心城镇未来的发展规模、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力争尽快把中心城镇做强做大,形成拉动县域整体发展的强大动力。
1、城镇工矿用地安排
2009年中心城镇城镇工矿用地950公顷,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1347公顷,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393公顷,安排有条件建设区304公顷。新增城镇用地主要分布在庆安镇西南部,以及中心城镇东部企业项目用地。
2、村镇用地安排
2009年中心城镇农村居民点用地1025公顷,规划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1019公顷,减少了6公顷。
3、交通水利用地安排
2009年中心城镇交通水利用地309公顷,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359公顷,新增交通水利用地主要为公路建设及小流域治理工程等。
4、耕地及基本农田用地安排
2009年中心城镇耕地面积13418公顷,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28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0251公顷。规划期内调入基本农田206公顷,调出308公顷,调出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中心城镇中部。
5、园地安排
2009年中心城镇园地面积4公顷,至2020年园地面积1公顷,减少3公顷。规划期内对园地进行合理布局,将零星分散的园地调整为其他用地。
6、林业用地安排
2009年中心城镇林地面积708公顷,至2020年林地面积723公顷,增加15公顷。林地主要分布在村屯之外的护村林及农田防护林等。
7、其他农用地安排
2009年中心城镇其他农用地面积539公顷,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674公顷,其中新增设施农用地22公顷。结合农用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
中心城镇土地按用途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6个土地用途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本区是指为主要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中心城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用地面积为10646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62.23%。
二、一般农地区
本区是指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中心城镇一般农地区面积为2460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14.38%。
三、城镇建设用地区
本区是指为城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中心城镇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285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7.51%。
四、村镇建设用地区
本区是指为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中心城镇村镇建设控制区面积为1019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5.96%。
五、独立工矿区
本区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用地,用于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区。中心城镇独立工矿区面积为62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0.36%。
六、林业用地区
本区是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中心城镇林业用地区面积为768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4.49%。
一、允许建设区
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尽量不占少占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对中心城镇新增城镇用地进行安排,并将这部分用地划为允许建设区,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镇允许建设区总面积为2366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13.83%,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391公顷。
二、有条件建设区
为了防止期内不可预见及不确定用地项目的发生,在充分考虑中心城镇空间拓展模式和发展趋势及方向,并避让优质耕地和生态环境用地的前提下,规划安排了中心城镇有条件建设区。规划确定的中心城镇有条件建设区面积304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1.78%,占中心城镇允许建设区新增的77.75%。
三、限制建设区
为了严格保护耕地等农用地,进一步实施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在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之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了中心城镇限制建设区,期内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14438公顷,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84.39%。中心城镇划定的限制建设区内除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外,不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
一、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的考核体系,将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五不准”执行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等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
庆安县各相关行业部门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
三、完善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的使用制度
四、完善多划基本农田的管理使用制度
庆安县规划在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量基础上,多划定了207公顷基本农田,用于因期内不可预见的单独选址及其他重大建设用地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庆安县要在国家和省关于多划基本农田使用和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基础上,结合县里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用地项目的类型、占用基本农田补划管理的相关细则。既保证规划管理的严肃性,又保证这部分指标使用的便捷性和机动性。
《规划》批准后应纳入庆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并作为全县土地利用调控和用地计划管理的依据。每年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和用地结构调整指标,在绥化市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控制下,编制全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全县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纳入庆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相应的用地计划和农用地转用计划制度。
建立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一、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搞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农业内部用地结构调整要充分利用非耕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原则上不再安排生态退耕。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用地管理。
二、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庆安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家、黑龙江省和绥化市的统一部署,提出每年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农用地转用指标实行分类下达、分别考核,加强对下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
三、落实基本农田管理责任制
县政府和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和行政村级承包土地农户层层签订保护责任状,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四、加强用地审批手续
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按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提供土地,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纳入年度用地计划的不得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一、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运用经济手段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价格调控机制和土地占用的成本约束机制。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搞好以基本农田为主的土地整治,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对利用存量土地安排建设用地的,要按国家规定减免有关税费等。
二、建立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税费调节机制
规划实施中要实行有利于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国家有关税费政策,通过经济杠杆作用,逐步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税费调节机制。规划期内,按照先拆后建的原则,结合庆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乡镇规划,安排了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用于新增城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内部调剂指标。
一、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综合运用可行的技术手段,建立规划数据库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形成有机的网络管理体系,方便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实现土地管理各个环节信息数据的有机结合和共享,从而提高规划管理实施效率。
二、对土地规划从业人员和机构资质的技术要求
加快培养在规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这3个相辅相成的环节中,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价值观的人才,作为实施规划的人力资源储备。同时,对规划机构进行资质认证和管理,不断规范规划工作人员和规划机构行为,以保证庆安县土地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一、强化公众参与机制
构建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监督的全过程公众参与新机制,形成政府和公众协商型编制、管理和监督体系。首先,应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和深度;其次,要总结经验,将公众参与的对象群众化;再次,建立规划公示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原则,把规划管理的各个步骤环节公示于众,自觉接受公众对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
二、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以及考核体系
对规划的实施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动态监测规划对象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地方政府和规划部门对规划实施的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
三、建立行政违法追究制度对规划管理中违反法律的各种行为,要求责任部门及时予以纠正,对于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惩罚。加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行违法案件定期申报制度和动态巡查制度。
庆安县国土资源局技术支持: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黑ICP备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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