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在北京上小学怎么办理在京借读证明明?什么部门可以受理

北京部分区县提高非京籍儿童借读证明办理门槛
  由于教学资源紧缺,今年北京一些区县提高了非京籍儿童小学入学借读证明办理门槛,由“两证”变“五证”。不仅如此,部分区县又设置了须“在京有房产”的新门槛,对于没有房产的外来家庭来说,这几乎是“宣告孩子告别公立小学”―― 北京:外来娃读小学要过多少“关卡”?
  进入7月份以来,北京连日的阴雨天气,让本就心烦的刘艳变得焦躁起来。从6月份奔波到现在幼升小时间截止,她还是没能给6岁的儿子小雨在就近的公立小学报上名。大兴区兴海学校贴出了公告:“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要求,小学一年级入学名额已经满额。”
  “我孩子就近读公立小学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没了。”近日,刘艳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有些绝望,“为了能让孩子上学,我真是费尽周折。只恨我自己没用,在北京买不起房子。”
  “没有房产证无法为孩子报名”
  今年33岁的刘艳老家在河北保定,高中毕业后她来到北京打拼。“起初并没有在北京扎根的打算。直到认识了我同为河北保定的爱人。”刘艳回忆说,“我和爱人结婚生子后,把孩子小雨放在老家。每次回老家,临走时孩子总是哭闹,不要我们走。”那时候回北京后,刘艳总觉得自己亏欠孩子,“不能给孩子家的感觉”。
  刘艳在小雨4岁的时候把他接到北京,全家在大兴区西红门镇租了一个60平方米左右的一居室。“读幼儿园很顺利,一个月1500元左右。”让她没想到的是,孩子幼升小却遭遇了重重门槛。
  根据《北京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各小学6月15日至16日审核入学信息。“15日当天带孩子报名的时候就傻眼了。”刘艳告诉记者,“按照学区划分,孩子应该在兴海学校就读,但是兴海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说父母在京有房才能给孩子报名。”
  兴海学校张贴的招生通知中对非京籍儿童的报名条件有明确规定,父母需在该校服务片区内购房,且在带领适龄儿童报名时需出示父母房产证。
  “这条件也太苛刻了,我们在北京打工的人,哪有钱买房子。”刘艳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家长名单,上面写有50多位遭遇同样入学门槛的孩子家长的联系方式。陈洪学就是其中之一。
  “6月15日为了给孩子报名,我们夜里2点就开始去学校排队,排到早上8点,结果学校说我在北京没房,不能给孩子报名,建议我把孩子送到民办学校。”在大兴区海子角小区租住的陈洪学郁闷地告诉记者,“学校说这是区教委的规定。”
  “大兴区在今年小学入学时,先接收户籍人口的孩子,其次是非京籍有房产家庭的孩子,最后剩余的学位才解决已经办理了借读证明的非京籍租房家庭的孩子。”大兴区教委的工作人员告诉刘艳、陈洪学等家长,“已办理借读证明但在京没有房产的家长要到7月8日才能报名,到时候如果学校还有学位,就可以入学。”
  到了7月份,在刘艳“意料之中”,却让她“无法接受”的现实是“兴海学校果然学位已满”。“区教委给了我们一份《大兴区已审批的流动人口自办学校情况统计表(10所)》,让我们自己联系学校,如果8月29日仍旧联系不到学校,区教委将为我们协调学校,但是不能保证是公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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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 Corporation第三方登录:北京市中小学生非京籍借读的相关问答
栏目:经验交流 /
编辑:晓米 /
摘要:近来,北京市教委不断改革,令非京籍入学相比之前较困难,非京籍在北京就读有何条件,家长们需注意哪些?以下是北京小升初网分享的北京市中小学生非京籍借读的相关问答,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
& & 借读生,指不是在户口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因北京市中小学入学相关政策的变革,使得非京籍孩子在京入学相对困难,非京籍家长需提前了解相关政策,才能准备充分。
  一、问:什么叫中小学借读生?
  答:凡无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儿童、青少年在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就读的,均为中小学借读生。
  二、问:请问怎么办理中小学借读手续呢?
  答:申请入本市中小学校借读的外省市学生,一般应由其家长(监护人)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该生在当地没有监护就学条件的证明材料(学生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有学籍的,还应持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和其家长(监护人)在京居住或暂住证明等,向学生暂住地区管片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即可入校作为借读生。
  其中,申请在京中小学借读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北京市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京政办发[2002]1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教基[2002]31号)执行。有关办理程序主要是由其父母持申请借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该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其父母的身份证、在本市的暂住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等有关证明,向暂住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再持其为学生开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到暂住地管片学校申请借读。学校按照区县规定的办法安排学生。
  三、问:北京市对哪些借读生有优惠政策?如何办有关手续?
  答:原北京知青子女持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持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和进站函;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持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在京就读批准书;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在京投资企业高级人员子女持父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在京中小学就读时,可直接到居住地管片学校联系。学校应批准其借读申请,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对待。
  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持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及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母)关系证明,直接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管片学校联系借读。学校对服务片内的应予接收,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对待。
  四、问:不属于政策优惠范围的借读生学校是否接收?
  答: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持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学生开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到暂住地管片学校申请借读。学校对服务片内的应予接收,按市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借读费。
  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持家长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及博士学位证书;港澳、华侨、外籍华人学生,持市侨办开具的在京中小学就读批准书,可直接到暂住地管片学校申请借读。学校对服务片内的应予接收,按规定标准收取借读费。
  父母属公派出国且在京受监护的学生,持父母双方单位派出国工作证明;父母双方由国家机关、单位安排在边远地区工作或做流动性工作且在京受监护的学生,持国家机关、单位开具的证明,由监护人直接到学生居住地管片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予接收。学校按规定标准收取借读费。
  凡经国务院办公厅或北京市政府批准的外地驻京机构,其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子女,持北京市经济委员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驻京机构开具的证明,直接到学生居住地管片学校申请借读,学校应予接收。学校按规定标准收取其借读费,其借读期限约定在学生父或母在京工作期限之内。
  上述未涉及但北京市教委有文件对一些学生在京中小学借读做具体规定的,学校应按文件规定执行。
  五、问:持规定的证明到学校申请借读,学校未接收如何办?
  答:对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符合借读条件的,学校应及时为持规定证明的学生办理借读手续;学校确实没有空额时,要提请区县教委协调解决。学校对于不能出示规定证明的学生的借读申请,应视本校办学实际和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收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借读。
  对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的借读申请,由学校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收。
  六、问:学校应如何管理借读生?
  答:借读生应在借读学校填写借读登记表。借读生在借读的学校具有临时学籍,不列入学校正式学生学籍名册,借读生借读期间,在参加学校的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评优选先和受奖励与处分等方面,与其他在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无特殊需求的情况下,学校应将借读生与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混合编班。
  对不是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对待的借读生,学校不予办理转学手续,也不予办理在京升高一级学校的报名手续。该借读生可以参加高级中等学校升学考试,即借考,发给其考试成绩,但不能参加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
  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对待的且在约定借读期限内的借读生,可与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一起参加小学、初中入学和报考普通高中。
  七、问:借读有没有期限?
  答:借读生借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至一学年(按政策特殊规定和约定的除外),经学校同意可以延长。学校对知青子女和随军家属中的学生不规定借读期限。学校对博士后子女按进站函上标明期限、台胞子女按批准书批准期限、引进人才子女和留学回国人员子女按居住证签定期限约定借读期限;对超过约定期限又未持上述证明办理延续借读手续又要求继续借读的,在新的学期应按一般借读生办理借读手续。对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借读生,不规定借读期限。
  八、问:借读生毕业时发给毕业证书吗?
  答:借读生离校时,发给其借读证明,注明借读年级和年限、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符合毕业资格或结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证书字号中注“借读”字样。
  九、问:各区县借读办法是否一样?
  答:各区县应贯彻执行市有关中小学借读的规定,也要按市规定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区县有关中小学借读的具体实施办法,但不会与市规定的原则冲突。
  十、问:北京市借读生可享有哪些权利?
  1、借读生应在借读学校填写借读登记表。
  2、借读生在借读的学校具有临时学籍,不列入学校正式学生学籍名册,借读生借读期间,在参加学校的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评优选先和受奖励与处分等方面,与其他在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3、在无特殊需求的情况下,学校应将借读生与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混合编班。对不是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对待的借读生,学校不予办理转学手续,也不予办理在京升高一级学校的报名手续。
  4、该借读生可以参加高级中等学校升学考试,即借考,发给其考试成绩,但不能参加高级中等学校的录取。按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对待的且在约定借读期限内的借读生,可与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学生一起参加小学、初中入学和报考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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