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职工哺乳时间有哺乳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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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时段是否有哺乳时间的支配
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时段是否有哺乳时间的支配
提问人:yntt
受理单位: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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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17:03
港南区某中学领导日前在会上大声宣布,哺乳期的老师没有所谓的哺乳假,而且也没听说任何单位有这样的规定。请问主管部门,国家规定的《》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含)时间,每次三十分钟。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卫计委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 09:03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卫计委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 09:03
网友yntt:您好!针对您的提问,答复如下:一、关于哺乳假的问题。根据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享受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按其工资、津贴、补贴总额的百分之八十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计算工龄。二、关于哺乳时间的问题。该问题涉及《》,详情请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感谢您对贵港市卫计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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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2新劳动法哺乳假规定
你好,游客
新劳动法哺乳假规定
来源:计生办&
& & & 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律规和部门规章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一、对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四、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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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某为河南籍应届大学毕业生,经过面试被上海某医药公司录用,双方于日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销售,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上海。
  2013年7月,胡某经医院诊断确认其已怀有身孕。自日起,胡某就向公司申请了长病假,得到公司的批准。胡某回到其老家河南,由其母亲照料其孕期的日常起居。
  日,胡某在河南某医院生育了一名早产儿,并开始向公司申请休产假,产假于日期满。在产假期满前20日,胡某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申请休2个月的哺乳假,并在邮件附件中添加了由河南某医院开具的医疗证明,该证明显示:&目前营养尚可,既往营养不良,建议加强哺乳。&
  日,公司电子邮件回复胡某的内容为:女职工享受哺乳期的法律依据为上海地方性的规定,故要求胡某在日前向公司递交由上海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证明,依据上海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证明来判断胡某是否符合休哺乳假的条件,如逾期不提供的,将对其日产假期满后的休假作无故旷工进行处理。&
  胡某在接到公司回复通知后,未按规定的期限递交由上海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证明。日,公司向胡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表明:&因胡某在日至日期间,未按公司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该行为属旷工违纪行为,公司决定解除与胡某之间的劳动合同。&
  胡某认为其向公司提交的由河南省某医院开具的医疗证明,已足以证明婴儿存有早产、贫血、营养不良的状况,其完全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单位应当批准休哺乳假的条件的,公司百般刁难要求其提供由上海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医疗证明是无理要求,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明显违法。
  日,胡某向公司所在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裁判结果
  本案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及二审的审理,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医药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需向胡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律师点评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李华平律师:本案主要涉及到三期女职工休哺乳假的条件、对外省市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效力的认定等焦点问题。
  一、女职工生育后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休哺乳假,用人单位能否不批准?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根据该规定,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休哺乳假是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才可以休假。另外,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从上海市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来看,女职工生育后请哺乳假,并未明确必须要提供用人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病情证明,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应结合三期女职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本案中的胡某系河南籍,在生育前已经请长病假且获得单位批准回老家生育小孩,结合小孩又属于早产儿,并有既往营养不良的实际情况,胡某提供的医疗机构的证明能够证明其符合请哺乳假的条件,公司应当批准其休哺乳假。
  二、女职工休病假时间过长,生育后可否再休哺乳假?
  根据原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和哺乳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长病假是指连续因休病休假6个月以上的情形。本案中,尽管胡某在生育前连续休病假,但并未超过6个月,因此并不符合不享有哺乳假的情形。
  三、女职工处于哺乳期内,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处于孕期、产前、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处于孕期、产前、哺乳期的女职工,存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本案中,胡某向公司申请了哺乳假,且提供了相应的医疗机构证明,公司不综合考虑胡某的实际情况,直接按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认定胡某属于严重违纪,显然属于过于苛刻和缺乏人文关怀。裁审机构最终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在法理和情理之中。是指妈妈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内,每天有两次0.5小时的授乳时间,每天合共1小时,两次可一起用,也可以分开用。每天1个小时的假视为工作时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应减少,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由于哺乳假的时间比较零碎,很多妈妈不知道该怎么用,如果公司离家比较远的话,可以将每天的哺乳假分开用,例如午休时间提前半小时回家,晚上下班后再提前办小时回家,夜间多喂几次奶。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的规定。具体如下: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此规定已经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此规定已经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如上条文规定,女职工1小时哺乳时间视为工作时间,工资照发,不应减少,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二胎多少天?随着二胎生育政策的落实,很多妈妈打算,一般来说,只要是合法生的二胎,妈妈依然享有假,二胎哺乳假时间为三个月。但妈妈怀二胎7个月以上,在工作许可的条件下,本人就可以提出哺乳假的申请,单位批准的话,也可以适当延长哺乳假的天数。根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女职工期满后,如有实际困难,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期间,由所在单位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5%和工资性补贴。
是妈妈们的权利,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宝宝出生后的第一年内,妈妈在工作日内也能拥有两次0.5小时的时间的权利,近年来有人申请2小时哺乳假的提议,该提议尚未获得批准,但妈妈们还是能获得相应哺乳假。哺乳假申请书的写法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固定,一般把事实情况写清楚就可以了,开头的称呼是写公司的领导,然后写具体的世家,最后要落款。尊敬的公司领导及主管:我是公司的××部门××职位的××,已于2015年×月×日生育宝宝,并从×月×日至×月×日已休×个月。鉴于本人家居住地离公司较远,且宝宝尚小,中途回家哺乳不便,同时生育后身体恢复状况不佳,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为了不耽误公司的各项工作的开展,现申请休哺乳假×个月(×月×日—×月×日)。恳请领导批准!申请人:xxx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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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是每个妈妈都应该享有的权利,是国家规定的假期,是带薪假期。哺乳假工资的算法:①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②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③双生以上的女职工,可实行产后休息一年,其产假以外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发给。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哺乳假是每个妈妈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哺乳假是每个妈妈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哺乳假是每个妈妈都应该享有的权利。《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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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国家规定
&&一、 什么是哺乳假? 每天一小时的叫授乳假,产假后的6个半月叫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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