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改新政策出台后门诊最高额是多少?

一图看懂2017年北京医改新政:药品加成全部取消-闽南网
一图看懂2017年北京医改新政:药品加成全部取消
来源:新京报
  今天,《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据悉,该方案将于4月8日全面实施,涉及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推动改革具体落实的相关配套文件也将同步出台。
  这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并重新规范;在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药品阳光采购。具体来说,有哪些项目的价格将会发生变动?对不同的患者而言,就医费用又有何变化呢?下面这张图告诉你。(更多新闻,请关注新京报微信公号:bjnews_xjb)
一图看懂北京医药分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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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榜2017年北京医改新政:门诊患者费用有所下降|每日财经网
日,北京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就将正式启动医改。门诊患者费用有所下降,昨日记者发现,友谊、宣武等多家医院已经设立医改政策咨询台,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市民进行医改相关宣传。以下是相关内容整理,欢迎查阅。
2017年北京医改新政
海淀区卫计委介绍,海淀区以33家区属医疗机构为主体,以2015年和2016年静态数据为参数进行了两轮收入测算。同时,明确需要信息系统改造的273家医院,已全部完成系统改造(其中完成测试251家),完成医保联调测试236家。
为吸引患者下沉社区、促进分级诊疗,西城区也进行了一系列准备。记者从西城区卫计委了解到,目前,西城区已建立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为主体,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中医师、康复医师为补充,大医院专家及公卫专家为支撑,志愿者或社会工作者共同参与的团队合作模式。
构建全科-专科医生协同服务模式,调配专业化的慢病专家团队,参与社区家庭医生服务,组建专科-全科慢病管理团队100支,挂牌社区首席专家,不定期参与团队工作,接诊上转病人。并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实现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线上互动,居民健康自我管理。目前,西城区共建设264支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100个家庭医生工作室,重点人群签约率91.5%。
1 医改后患者看病费用会否上涨?
据测算门诊患者费用有所下降,住院患者费用略有上涨
部分市民担心,北京公立医院启动医改后,将来看病开药的费用会上涨,到底是否如此?这个问题可以从医事服务费、医疗服务项目、药费三个方面来看。
医改之后,医院医事服务费迎来调整,三级医疗机构的医事服务费从普通门诊到知名专家,4个层级分别为50元、60元、80元与100元,二级医疗机构分别为30元、50元、70元、9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则为20元、40元、60元、80元。不过,由于医保定额报销,实际上患者在普通门诊就诊,在三级医疗机构仅需支付10元,二级医疗机构支付2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仅需1元。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调整则有升有降,具体而言,上调了护理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比如普通床位费从28元调整为50元、针灸从4元调整至26元;降低了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比如PET/CT从1万元降低到7000元。而药品价格在医药分开与阳光采购之后,总体药价将下降20%。
就患者个体而言,由于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费用会有不同影响。据卫生部门测算,门诊患者费用有所下降,次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费用略有上涨,例均涨幅为2.53%。
2 二级医院可能迎来哪些变化?
部分慢性病病人可能会从三级医院分流到二级医院
位于海淀区的北京市中关村医院是一家二甲综合医院,医院的业务副院长富大鹏认为,从收入的角度来说,根据前期静态测算,医院的各部分收入有升有降,总量基本持平。在患者方面,医改后由于价格体系建设,部分慢性病病人可能会从三级医院分流到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患者分流到二级医院,是否意味着二级医院的门诊收入将有所增加?富大鹏认为这取决于医院诊疗水平,不可一概而论。“如果医院学科建设不强、人才素质不够,二级医院的患者也可能往下分流到社区医院,而重点病人可能会选择前往三级医院,因为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的医事服务费,刨掉医保,自费价钱是一样的。”
既然自费一样,患者想就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会否更青睐于大医院?富大鹏认为,为了加强分级诊疗,目前很多三级医院提供的是知名专家团队服务,患者就诊时因病情不同,一开始未必能接触到专家本人。能否留住患者,关键还是在于医院能否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
3 社区医院如何承接下沉患者?
部分社区医院为全科医生配备助理,承担非专业工作
医改启动后,大医院患者会否分流向社区医院?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韩铮铮认为,社区医院具有方便、便宜的优势,加上医改放开采购目录,以前买不到的很多慢性病药品,现在也能买到,因此尤其是老年患者会更多选择社区开药就诊。
基层全科医生人手紧张,一直是业内关注的问题,对此,韩铮铮认为社区有解决之道。她介绍,患者下沉,基层全科医生人手的确会紧张,但德胜为此做了两项前期准备。首先,将全科医生70%的工作量转移给护士、护士助理及药师,让他们承担基础建档、饮食指导等工作;另一方面,以后满足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可以在社区享受两个月长处方的便利,患者少跑腿,也减少了医生的工作。
记者也从海淀区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针对基层人手紧张的问题,去年海淀区也为一些社区医院配备了助理,承担全科医生的部分非专业工作,如建档、预约病人就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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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16: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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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上海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新政策是网小编整理的,由于2016年政策尚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版本,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上海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新政策  上海医疗保险门诊、门诊大病、住院报销比例一览  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类别年龄段门诊急诊报销比例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报销比例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起付标准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统筹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统筹报销比例一级二级三级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在职职工44岁以下1500元65%60%50%1500元34万85%34万85%80%45岁以上75%70%60%退休人员69岁以下700元80%75%70%1200元34万92%34万92%80%70岁以上85%80%75%原退休老人300元90%85%80%700元34万92%34万92%80%中人一档在职1500元75%70%70%1500元34万85%34万85%80%退休700元85%80%75%1200元34万92%34万92%80%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7%)个人医疗账户用完为止,超出账户费用暂不可报销。1500元34万85%暂不享受  【说明】:  1、“中人一档”指日出生、日前参加工作人员;  2、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  3、医疗费在起付标准内的用由患者当年账户资金支付,超起付标准部分由医保和患者双方按报销比例共同支付。  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镇保)类别时间段门诊急诊报销比例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报销比例门诊大病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统筹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统筹报销比例一级机构二级机构三级机构参加镇保人员就业年龄段----第一次1168第二次58434万70%34万70%59岁以下500元65%55%50%34万80%34万70%60岁以上(含60岁)150元【说明】: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2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类别门诊急诊报销比例(含家庭病床)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一级机构二级机构三级机构一级机构二级机构三级机构起付标准超过标准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超过标准报销比例起付标准超过标准报销比例中小学时和婴幼儿300元65%55%50%50元80%10070%300元60%大学生300元65%55%50%50元80%10070%300元60%19-59周岁人员1000元65%55%50%50元80%10070%300元60%60周岁以上人员300元65%55%50%50元90%10080%300元70%说明:过渡期内的大学生重病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全额报销。起付标准:一级机构50元,二级机构100元,三级机构300元。(过渡期:至)  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补助类别门诊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住院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每年补助超过每年补助外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补助比例起付标准补助比例一级机构二级机构三级机构外地医保落实人员150元500元85%80%75%按当地标准60%外地医保不落实人员150元1000元50%说明:接受住院补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不得低于总费用的8%,低于8%不予补助。  最新医保报销相关问题  一、上海在职参保人员住院医保个人支付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2013医保年度内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需先个人承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4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  二、奶奶被诊断为胆囊癌,现在重症监护室。奶奶参加的是上海居民医保。请问上海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多少?  答:根据规定上海居民医保2013年度内报销比例分别如下:  1、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若发生符合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个人先现金承担300元自负段,超出部分一级医院个人支付35%,二级医院个人支付45%,三级医院个人支付50%;  2、若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每次住院均需支付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个人自负10%,二级医院个人自负20%,三级医院个人自负30%。  三、本人长沙户籍,嫁到上海在上海上班,6月份产下一孩子。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生育保险,但是缴纳了医疗保险,请问生孩子住院的费用可以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规定您享受本市城保外来人员医保待遇。在享受待遇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分娩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500元,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40000元,超过以上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个人自负。扩展阅读  一、医保零星报销范围:  1、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参保人在外省市医疗机构急诊的医疗费、在本市因院前急救发生的医疗费、《社保卡》或《医保卡》报损或报失期间的急诊医疗费。  2、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参保人在居住地发生门急诊医疗费、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以及住院医疗费。  二、医保零星报销所需材料:  1、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在本市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2、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住院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及复印件;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  3、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  4、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户口簿等)。  三、医保零星报销办理地点:  参保人应按规定携带相关**、资料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申请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  四、医保零星报销支付方式:  1、对于居住本市人员,原则上采用***进行支付。  2、对于居住外省市人员,原则上通过邮政进行支付。  3、医保服务点受理办结的院前急救项目报销资金,不再通过现金支付给报销人,只能通过***或邮汇方式支付。零星报销的支付方式有:上海银行医保认同卡、银行***(报销时必须携带)、邮政汇款、转帐(单位集中办理)。  五、就诊医院的范围:  1、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参保人,应当至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当地未实行医疗保险的,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院就医。  2、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参保人在外省市发生急诊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在本市,应至本市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  六、医疗费用的范围:  1、参保人按规定在外省市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零星报销,应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的规定执行。能够**当地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可参照当地的有关规定,但申请报销不得同时参照两个地区的规定。  2、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个人帐户资金的扣减、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起付标准及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医疗费专用收据日期所处的医保年度相关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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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04-10?04-10?04-10?04-10?04-07?04-07?04-07?04-07?04-07北京医改新政出台 2017年医改新政策出台
  在北京医改新政出台后,市民们在医疗机构都得到了什么样的便利呢? 跟着小编一起看看以下的北京医改新政出台相关新闻吧!
  据悉,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昨天正式发布。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据悉,此次医改核心内容共有3项,分别是: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有升有降的调整。
  根据北京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其中,北京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设立医事服务费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此次医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
  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生,医事服务费及报销金额均有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本次改革,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
  这些项目具体包括:
  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
  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
  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
  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上调项目:
  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
  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降低:
  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
  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
  此次所公布的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另外,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分开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范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适用本方案。
  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二、改革目标
  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全面推进,坚持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转变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疗行为;通过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医保控费等措施,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的虚高价格和费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健全医疗机构成本和费用控制机制,建立财政分类补偿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使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到2017年底,以行政区为单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力争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到2020年上述指标得到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稳定在合理水平。
  三、重点改革任务
  (一)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参与本次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设立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标准见附件),实现补偿机制转换。医事服务费主要用于补偿医疗机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二)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和规范集团采购、医疗联合体采购和区域联合采购,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降低药品、耗材价格。药品采购全部在政府搭建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药品采购价格实现与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价格动态联动。公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价格、数量和药品调整变化情况,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三)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完善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提高中医、护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和技术难度高、执业风险大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首批选择435个项目进行价格规范。
  (四)改善医疗服务。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综合考虑医疗质量安全、基本医疗需求等因素,加强临床路径管理,促进治疗项目精细化、标准化;加强药品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大力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服务,推广知名专家团队服务模式,规范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使居民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就医、转诊服务。推动京津冀三地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五)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关键绩效指标监测体系,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控制成本和费用。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格新技术、新项目、特需服务的准入和管理。加强对大型设备购置的可行性论证,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益。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保持医疗机构人员数量和薪酬合理增长。
  (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健全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与专科医联体建设,提供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引导大医院医生和返聘专家到基层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类慢性疾病稳定期常用药品,统一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和报销目录,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有序分流三级医院门诊量。
  (七)建立财政分类补偿机制。根据公立医疗机构隶属关系落实财政投入政策,对积极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且效果良好的医疗机构给予适当补助,保障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离退休人员费用、重点专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政府指令性任务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支出。不断完善财政分类投入政策,对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妇产、、康复、肿瘤、老年病等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八)加大医保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通过完善医保付费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等,减轻参保患者负担。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探索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等为补充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对于重症精神病住院治疗、疾病恢复期康复、非传染性疾病社区康复、老年病护理,探索按床日付费改革。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完善对低收入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业务协同,防止因病致贫。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成立由北京市和中央有关部门以及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共同组成的医药分开改革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北京市医改领导小组及医药分开改革工作小组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协同发力、平稳推进。各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细化责任分工。医药分开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要科学分析改革实施中存在的风险,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市卫生计生委要做好药品阳光采购组织、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要完善财政投入政策,根据隶属关系研究制定分类补偿办法。市发展改革委要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更新价格目录并公示,加强价格管理,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市人力社保局要落实本次改革中的医保政策,健全复合型医保支付制度。市民政局要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措施。市编办要做好公立医疗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凝聚共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日起实施。
  北京医改新政配套细则
  昨日,北京市卫计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的通知》,作为此次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之一,该通知明确提出,今年6月底,三级医院要将门诊预约时间精确到1小时之内。
  门诊预约精确到1小时
  北京市卫计委要求,各级医院要提供门诊、检查、取药等预约服务,预约挂号方式要多样,同时全面开展实名预约,优化门诊预约流程,压缩患者取号、就诊、检查的间隔时间,缩短院内等候和大型设备检查预约等候时间。
  对于老年人和残障人士,医疗机构要开设专门窗口或安排专人给予就医过程中的辅助。今年6月底,三级医院要将门诊预约时间精确到1小时之内,探索开展检查检验集中预约;2017年年底前,二级医院要将门诊预约时间精确到1小时之内。
  人均就诊时间最低就诊时间应予公示
  在层级就诊基础上,要推广&知名专家团队服务&模式,规范知名专家团队服务流程,2017年年底前知名专家团队服务超过50个。三级医院要发挥专家解决疑难重症临床问题的优势,提高专家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患者病情,提供更适宜的医疗服务。
  各医院要切实加强医师出诊管理,市卫计委要求医院要对医师和患者沟通时间提出管理要求,根据首诊病人与复诊病人的差异性需求,结合不同科室和病种的特点,核定各专业每个出诊单元的适宜门诊量范围、人均就诊时间和最低就诊时间,一般应予以公示。
  6月底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要明显提高
  在此次医改中,北京市将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6月底,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要明显提高。2017年年底,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基本覆盖。
  同时,丰富签约服务内容,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人群提供差异性的服务包,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连续性的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另外,在儿科方面,市卫计委要求,医联体牵头医院要采取具体措施支持医联体内的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医联体内部的儿科服务体系。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加儿科转岗培训。今年底,将对16个区符合条件的100个社区医生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增加儿科执业范围,使基层医疗机构可提供儿童内科常见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年内三级公立医院4G信号全覆盖
  北京市卫计委要求,年内三级公立医院无线网络4G信号同时均等全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各自情况可向院内就诊患者提供检查结果推送、健康知识普及、费用查询、电子支付、院内电子地图导航、短信提醒、自助打印、健康监测、在线咨询相关服务等。
  与此同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完善无障碍设施,尽力实施各种便民服务和帮老助残措施。3月底前,在门诊大厅提供轮椅服务、引导服务,在咨询台、护士站为患者提供纸、笔、针线盒等便民设施,根据需要设立哺乳室,在候诊区为患者提供紧急充电装置、布置健康宣传展板、摆放健康科普资料、播放健康宣传视频等。放射检查时为患者提供更衣条件和符合规范的放射防护。
  三级医疗机构要开展门诊服务中心、住院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一站式服务。医院卫生间要配备搁物台、挂钩、扶手等,并免费提供厕纸和洗手液。
  医生处方审核和点评结果要定期公示
  北京市卫计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在已开展日间手术的医院选择9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开展日间手术付费方式探索,其他具有条件的医院逐步开展日间手术服务。
  北京市医院要实现&同病同治&。6月底,所有三级医院和90%的二级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2017年年底前,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同时,缩短住院周期,降低费用。
  医院还要定期公示对医生处方审核和点评结果,对用药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要实施诫勉谈话。
  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还将开展第三方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不断调整改善医疗服务措施。北京市卫计委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第三方调查,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适时组织对各区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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