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维吾尔族女性名字女性普遍比男性受教育程度要高

为什么哈萨克族女性普遍比男性受教育水平高? - 知乎111被浏览22607分享邀请回答13119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487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更多3 个回答被折叠()::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状况的分析
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状况的分析
发表时间: 9:07:49 来源:
摘 要: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与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无论从提高生产率、提升就业层次和收入等方面认识,还是从人类生育、人口健康和后代哺育等方面看,都会感到提高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可对社会作出极大的贡献。本文论述了农村女性教育是改善人的生存条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式,大力发展比男性受教育程度低的多的女性教育能获取更高的社会经济回馈,是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最经济的道路之一。& &&&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是一个以儒家传统文化为核心的国家,“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在中国历史上绵延了几千年。虽然大多数人不再支持“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 但是, 与传统文化相联系的国民心态却没有实现彻底的转变。因此, 在人们的思想深处还或多或少地潜藏着一些封建残余。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从城市来说, 由于女性与男性之间存在着生理上的差别, 接受教育的女性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在参政、就业、报酬等方面与男性取得一样的成就, 社会确认妇女的角色就是家庭主妇, 生儿育女。因此, 在教育资源极为有限的情况下, 女性接受教育, 尤其是高等教育, 就成了一种资源的浪费。而在农村,“嫁出去的女儿, 泼出去的水”的愚腐观念更阻碍着很大一部分父母承担起让女儿接受正规教育的义务, 加上女子早婚的习俗以及某些宗教影响, 使女孩受教育的前景暗淡。二、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的状况 &&& 当前,中国教育发展已为所有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随着国家对女性教育的重视,以及教育投入的加大,女性受教育程度迅速上升。第二次全国妇女地位调查的有关数据表明,女性中文化程度为初中以上者的比例从十年前的28.1%上升到了50.7%;高中以上比例从12.4%上升到了17.5%;与此同时,文盲比例则下降了18.8个百分点(从29.8%下降为11.0%),青壮年文盲率目前已降至3.7%。伴随着女性教育程度的提高,表现在受教育年数上的性别差异日渐缩小。十年前,女性上学年数的均值要比男性少1.9年。而现在,这一数字降低到了1.47年。继续教育也已成为改善妇女受教育状况的重要途径。在城市,女性参加的培训以专业培训或进修与职业培训为主(共占56.7%);在农村,女性参加的培训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61.5%)。更为可贵的是,有相当多的女性自费参加了培训或进修(31.7%)。 以下是我市云乡学校近几年来初三毕业生数的情况和学校中女教师的学历情况(见附表1、附表2),通过表中数据我们不难看出,农村学校初中毕业生中的女学生比例呈逐年递增的方向发展;而女教师的继续教育得到保障,学历情况也逐年提高。附表1&&&&&&&&&&云乡学校近五年初三毕业生人数汇总表附表2&&&&&&&&&&云乡学校近五年女教师继续教育情况表&从整体上来说,女性受教育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男女两性受教育年限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普及基础教育是抓好教育的关键。社会发展要求社会中的每一位成员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法律确定的“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不能说“人人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 权利平等的实现来自于机会的平等。虽然20世纪90年代我国已经逐步做到了“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前农村女性受教育的情况也得到好转,但是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社会综合因素的影响, 教育机会不平衡不均等的情况还大量存在。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女性受教育的机会与男性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尤其是在贫困地区, 女性教育、女童低入学率、高辍学率的问题仍很突出。三、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原因分析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不高,有其复杂的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等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经济因素虽然男女平等写进了宪法,妇女的受教育权有了宪法保护,但长久沉积的“男尊女卑”思想观念,在农村地区仍有很大市场,尤其在落后地区,这种腐朽思想表现得更加突出。同样处在穷困地区,女孩的入学率低于男孩,辍学率却高于男孩。从国家的人均GDP 和教育的关系来看, 在影响女性受教育的诸多因素中, 经济的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我国生产力水平尚处于不发达阶段, 重经济建设而轻教育, 对女性教育更是不屑一顾, 这种短视行为随处可见。特别是在农村, 由于家庭贫困,教育的成本对家庭来说仍是一项艰难的开支。如果家长把女儿送到学校读书, 那么这个家庭就将失去女儿通过劳动、工作而增加的收入。即使温饱不成问题, 可以负担起女童教育费用的家庭, 只要家长把受教育的成本和受教育的效益进行比较权衡后, 仍可能最终作出使女童务工或经商的选择。这对家长关于投入与回报平衡的评估有极深的影响。当家庭经济困难或需要辅助劳动力以取得收入时, 家长首先考虑让女孩弃学, 这是小学女童辍学率高于男童的根本原因。在城市, 社会上有许多单位在用人时, 很少吸收女大学生, 甚至拒绝接收女大学生, 使女大学生毕业后也成了妇女就业的牺牲品。而城市第三产业以及加工等行业的发展可以吸收一般或较低文化程度女性就业, 因此, 人们包括女性自身都认为妇女不需要更多更高层次的教育。甚至认为只要女性或已婚妇女脱离劳动大军回家做家庭妇女就可以解决当前严重的失业问题等等。这是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于男性的经济原因。(二)家庭经济因素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然有3500万的贫困人口,他们的生存条件很差,甚至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加之重男轻女思想的支配,严重制约了女童与男童一样接受教育。经济因素从负面影响了家长对女童受教育的决策,当有些家庭的贫穷程度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习开支时,女性儿童就不得不被迫首先失去受教育的机会。此时,家庭经济条件就成了影响农村女性实现受教育的重要因素。因为女孩能否接受教育受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更大,对于家庭经济状况更为敏感。在教育费用高涨的情况下,女孩更可能成为牺牲品。市场化下教育的机会成本升高了,对于贫困家庭可能尤其如此,因为它们可能更需要人手与劳动力。一些研究已经表明,在局部地区,辍学的意愿在增加。 (三)教育内部因素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学生不可能全部升学,结果是大部分学生在小学、初中或高中毕业时就得返乡。在学校他们又没学到实用技术,家长和学生看不到上学的直接效益,致使大多数学生失去了上学的兴趣,感到升学无望而辍学,这其中主要是农村女性。 &&& (四)教育期望值的影响以往的研究都表明,一个人最终的受教育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教育期望的影响。这种期望可能来自其自身,也可能是其家庭(特别是父母),还可能是社会。教育期望可以表述为“什么样的教育程度是足够的”。有数据表明,在农村人们对男孩的期望仅是略高于女孩,而在城市则基本持平。这似乎表明在教育期望上的性别差异并不是十分突出的。但如果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这里的所谓“足够”是相当模糊的一个表述。对于什么样的一个标准来说是足够的呢?不同的人对“是否足够”的参照标准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下面两种陈述都可以理解为其期望是“大学”,但其实质意义可能却完全不同:“我当然希望我的女儿可以上大学,但是如果她初中毕业,那么对她的生活来说也就足够了”,“我希望女儿一定要念完大学,因为如果她想要得到发展,就必须如此”。有关研究的表明:人们的教育期望是具有相当弹性的,不论是农村还是在城镇,表示儿女“能上到什么程度算什么程度”的比例都比较高(农村男孩为31.58%,女孩为34.69%;城市男孩为26.50%,女孩为24.38%)。 此外,人们曾一度认为,给予女性与男性相同的教育,可以使女性获得相当的发展机会,从而就可以实现教育领域内的性别平等。但是,我们却发现另外一些令人深思的现象:女性学生增加并没有影响男性在班级与学校中占据优势地位;相当的女性学校毕业后从事的工作仍然集中于特定的某些具有服务性质的“女性”职位;还有部分女性毕业生接受教育更主要的是为了成为一个好妻子或好母亲。&四、加强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法律体系。我国现行法规中,法律规定的内容大部分比较原则、抽象,缺少配套的实施细则、条例、规章和具体贯彻措施,特别是操作性条款不明确,处理和制裁性要求不具体,以至于在执法时找不到合适的条款,致使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因此,一方面应从宪法层面予以立制与规范,即在宪法层面上确定国家和政府所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是提高立法技术,进一步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条款,将教育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切实保障农村女性受教育权的真正、充分实现。 (二)增加农村教育投入。目前,农村女性受教育权的实现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自身的经济条件,而城乡间的巨大差异以及占有教育资源上的不均衡越发加剧了她们的劣势。当前,应当强化政府主体地位,明确国家对农村女性受教育权的保护义务,加大各级政府对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杜绝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合理有效地配置教育资源,消除因经济原因引起的地区和性别教育差异。另外,还要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即根据转移支付的公平原则,加大对落后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实现教育水平均等化。为农村女性接受教育提供合适的物质条件和外部环境。(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惩罚力度。农村女性受教育权已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女性尤其是贫困、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女性的受教育权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不究的现象。因此,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惩罚力度,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确保农村女性受教育权的充分实现。建议加强农村女性受教育权的司法保障:一是建立宪法诉讼制度,设立宪法法庭,专门受理违宪案件。二是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将侵犯农村女性受教育权的抽象行政行为明确列入其中。 (四)不断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意识要使男女两性的受教育权从法律上的平等到事实上的平等, 还必须从思想意识和制度措施上不断完善, 才能最终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今天的女童是未来的母亲,“教育一个男人, 受教育的只是一个人; 教育一个女人,受教育的是几代人。”如果今天女童不能享有与男童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那么将来的女性也就不具有与男子同等的获得较好社会角色的资源, 以及充分发挥推动社会进步的潜能, 甚至不能分享社会发展和文化进步的成果。因此, 坚决摒弃男尊女卑等封建腐朽观念, 继续倡导男女平等, 仍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这样就进一步丰富了男女平等的内涵, 将法律规定男女平等的受教育权转化为时代的精神, 以符合知识经济的时代要求。否则就走不出女童就学难―― 母亲质量差―― 贫困愚昧――多胎多育――女童就学更难的恶性循环。 综上所述,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女性应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然而,由于社会、经济、宗教、性别差异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女性受教育权遭受侵害的情况还很严重。因此,我们应当从法律的角度对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权给予特别保护,从而保障农村女性受教育权的真正体现。女性要与男性在受教育程度上平分秋色,还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这不仅要确立“男女平等”的公众意识,更需女性自主意识的觉醒,由她们自己来突破“男强女弱”传统观念的束缚,克服心理和生理的不利因素,大胆地面对高等教育,拓展女性受教育面,以最终实现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平衡。参考文献: &&& 〔1〕“妇女教育研究综述”,郑新蓉,《中国妇女研究年鉴1991-19995年》,中国妇女出版社,1997   〔2〕《教育、社会性别与发展》,郑新蓉、杜芳琴主编,陕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   〔3〕“女童研究的回顾与思考”,臧健,《妇女研究论丛》,1999年第1期 新闻共 148714 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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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07:03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蒋隽 通讯员 陆彬彬)广州市的人口文化素质在全国排名第四;广州男性的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女性。昨天广州市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广州社会发展报告(人口文化素质与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显示。
  1 广州人文化素质全国第4
  报告显示,广州的人口文化素质在全国排名第四,在广东省位居第一。评价标准是按每10万人拥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数量,广州为14274人,全国排名前六位的城市分别是:北京、南京、上海、广州、天津、深圳。
  天河区是广州人口文化素质最高的地方,就业人口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全市比例最高,达28.71%,其次是越秀区20.35%,海珠区13.62%。
  2 男人比女人有文化
  报告显示,广州的男性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女性,2005年受高中教育的男性占6岁及以上男性人口的25.26%,受高中教育的女性占6岁及以上女性人口的20.55%,;受大专及以上教育男性占6岁及以上男性人口的15.62%,女性占14.65%,男性的受教育比重普遍高于女性。
  3 就业人口学历不高
  报告显示:2005年广州市就业人口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高达56.99%,商业、服务业中超过一半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就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就业人员超过七成,就业人口的文化素质不高成为制约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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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00&&来源:中新网
[提要]&&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主计处”4日表示,2010年底女性平均寿命82.7岁,较男性高6.5岁,较10年前的79.6岁,增加3.1岁。2010年底非从事农业女性受雇者(即工业及服务业)平均薪资为新台币39176元,为男性的80.1%,较10年前提高6个百分点。
  中新网3月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主计处”4日表示,2010年底女性平均寿命82.7岁,较男性高6.5岁,较10年前的79.6岁,增加3.1岁。   “主计处”表示,2010年底,台湾女性人口为1152.7万人,男性与女性比例约101:100。15岁以上女性受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者占35.8%,较10年前增加14.7个百分点。   随着女性受教育年数增加,初婚年龄由2000年的26.1岁延后至2009年的28.9岁,女性劳动参与率也由46%提升到49.9%。出生婴儿生母平均年龄从 89年的28.2岁,提高到2009年的30.2岁。妇女平均生育子女数则从2010年的1.68人,下降到2009年的1.03人。相关新闻:
  此外,2010年底非从事农业女性受雇者(即工业及服务业)平均薪资为新台币39176元,为男性的80.1%,较10年前提高6个百分点。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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