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记得有印象这样一篇围绕感动的短文短文。古言短文,女主叫红豆是月老座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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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群杀&夺!&天外来物,划破长空。它洞穿了天下第二剑戮羽北冥金精煅就的剑脊,崩折了天下第三刀紫麟南海玄铁铸成的刀身,发出刺破耳膜的尖唳,不偏不倚正钉在书着&天下英雄会&的金额大匾上。余力不衰,喀喀两声,悬着匾额的两根大木轰然折断,向后倒去,直砸在后台的蓬梁上,梁柱铿然下塌,坠落一半,为乱物所阻,就此不动!猝经巨变,擂台上两人握着破损的兵器早已罢斗,台上台下...&
& 一 群杀&夺!&天外来物,划破长空。它洞穿了天下第二剑戮羽北冥金精煅就的剑脊,崩折了天下第三刀紫麟南海玄铁铸成的刀身,发出刺破耳膜的尖唳,不偏不倚正钉在书着&天下英雄会&的金额大匾上。余力不衰,喀喀两声,悬着匾额的两根大木轰然折断,向后倒去,直砸在后台的蓬梁上,梁柱铿然下塌,坠落一半,为乱物所阻,就此不动!猝经巨变,擂台上两人握着破损的兵器早已罢斗,台上台下数百武林高手息为之摒!气为之夺!心为之折!目光为之聚焦:金匾仍悬在两根横折于擂台上的双柱之间,而钉在匾上的物事乃是一块令牌!令牌笔直朝天,正面恰好对着大家。令人骇然的是那令牌质地非金非铁,而是黑黢黢的雷劈木,上面密密麻麻刻满了神符鬼咒,而在中间却镌着一个血淋淋的&杀&字,无边恐怖就从其间森然透出,颤栗着在场每一个狂傲的心。杀令!墨门杀令!雷劈木,朱砂名,天下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多少年了,墨门杀令终于重出江湖。墨门杀令,绝不轻出。出则鬼神无赦,不杀不归!众人心如擂鼓,战兢兢向下看去,只见在那杀个字下面被红笔打勾的名字是:楼、东、醉!呼!众人终于长吁口气。而在更下面却写着:无论天下何人,杀楼者:男做墨门娇客,女做墨门宗夫人。众人登时一片大哗。当今墨门只有一个小姐:墨留香!墨留香的名很大,大到什么程度,绝对比武林盟主的名大!她名大不是因为她的武功,而是她的美丽。她美到什么程度,当今皇帝愿意拿一半江山来换她一面之缘。当今墨门代宗主是墨御。墨御人如何?众说纷纭。天下敢违拗皇帝圣旨的或许有那么三两个,但违拗了皇帝圣旨,还能舒舒服服在皇帝眼皮地下过日子的也许天下再没第二个了。墨门娇客自然是墨留香的夫君,墨门宗夫人也就是墨御的夫人了。杀手的酬劳简直、简直骇人听闻!太让人不敢相信了。不过墨门更大的名头不是墨留香的美,也不是墨御的狂,而是墨门的诺。一诺千金!天地变而诺不变。从不轻诺,而诺出必践!不敢相信却不能不相信!不相信墨门的诺还不如不相信太阳是圆的。众人惊喜若狂之余,方想起向飞来令牌的地方看去,只见青山寂寂,林蹊尽头,铿然闪过一抹锦衣的灿烂。少林心缘大师寿眉低垂,喃喃道:&墨御,除了墨御,天下还有谁能有此神功!木牌穿透当世两大神兵,不伤金匾而借力折柱,木柱半折,砸在后台蓬梁上,倒下一半,恰好半悬在擂台之上。致使令牌笔直向天,让大家不必费力而看得清楚明白。看似随意的一挥中,竟至于此!这般惊世骇俗的功力!这等巧妙绝伦的算计!这等机谋百变的心思!这般霸气天成的自信!用来杀人,谁能免死!唉,楼东醉,死矣!&场中的武林人物可不管这许多,掣刀拔剑,一哄而散,都找那楼东醉的晦气去也!热热闹闹的武林大会就此罢场。这一天,是很与众不同的一天。京畿的学堂、马场、赌馆、妓院,甚至官员的府第,都出现了墨门杀令!三十六枚杀令,追杀的名字却只有一个:楼东醉!旦夕之间,楼东醉一举成名,而后数日间,名气一直直线狂飙,渐与墨御墨留香颉颃上下,更有僭越之势!
&&&&&&&&&&&&&&&&&&&&&&&&&&&&&&&&&& 二&&&&&&&& 贪杀
天下最好的欢场在京城,京城最好的欢场是死也要来坊。坊间蓄名姬三百,个个绝色,声价千金。这是天下最要命的销金窟,多少腰缠万贯的豪爵大贾,进去一趟,出来连碗清粥都喝不起了!而死也要来坊最要命的是蝶梦阁,这蝶梦阁乃是坊间清倌人献技的场所。别看这名字清雅的紧,行的事也很不俗,实则却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窝,多少人左脚踏入,右脚出来,转身间就已倾家荡产,债台高筑,结果自杀的,被杀的也不知有多少。因此这里经年门可罗雀,很少有人敢越雷池一步!不过今天很特殊,蝶梦阁出奇的热闹。阁外金鞍鳞次,辐辏咸集,阁中琴音曼妙,清心俊骨。阁中帘帏低垂,红烛高烧,屋顶更嵌着十八枚鹅卵大的夜明珠,映得满室流光溢彩。弹琴者一人,高鬟宝髻,鸭鬓如裁,高坐在牙床之上,纤纤十指拂着香案上一具伏羲古琴。听琴者也仅一人,那人三十左右,锦衣华服,坐在下首锦凳上,面无表情。一曲终了,清倌人依旧垂首低眉,淡淡道:&公子请点曲!&那听琴人冷冷道:&奏一曲《好事终》吧!&清倌人蓦地仰起头来,两道秋水一般的目光倏地就打在了听琴人的眼睛上,忽而嫣然一笑,这一笑顿时雪颜初霁,明丽不可方物,简直能倾倒众生,:&公子英俊年少,奇才不世,好事排队等着你,奏此挽歌,不嫌忌讳么?&听琴人意味深长的道:&屋中听曲的又不止我一人,忌讳怎么会单单找上我?&清倌人掩口胡卢:&我才得到三千两黄金花红,好日子才刚开始怎么舍得就结束了呢?公子聪明过头了!不如就听一曲《聪明累》吧!&说着轻拢慢捻,几个清越的音符跳跃而出。蓦地,那听琴人舌绽春雷:&楼东醉,别卖关子了!痛痛快快弹一曲《将军令》吧!&一根墨色玉杖早于话声先发而至,毒蛇般刺向清倌人的前心。清倌人再也不能安坐如素,蓦地清叱一声,这一声分明就是个清朗的男音!只见他右手在琴柱一绕,登时三根琴弦应手而解,根本看不清他如何动作,琴弦早将玉杖缠住,斜刺里荡了开去!听琴人冷哼一声,就势抢向清倌人的怀中,左肘捣向对手胸前华盖穴!清倌人玉指聚成鹤嘴形,啄向听琴人肘外侧的曲池穴。听琴人撤肘起膝,顶向清倌人小腹,清倌人绕步穿插向听琴人的斜后方,同时手指由鹤嘴形变成龙爪,抓向听琴人的后颈 !兔起鹘落,奔雷掣电!弦与杖尚在纠缠,两人已过了十几招,结局竟然是平分秋色。蓦地一声龙吟,瑶琴迸裂,碎屑四溅,一道惊心动魄的电光就从其间炸开,轰向听琴人的头顶!听琴人手中玉杖魔幻般转了个圈,倏然就挣脱了琴弦的纠缠,杖尖一挑,封出了清倌人的琴中剑!两人剑来杖往,攻势愈急,劲风鼓荡,只见光影缭乱,难辨身形。蓦然轰地一声大响,人影乍分,兵气消散,屋中桌凳帘幕、金银器皿全被摧成尘芥碎屑,堆了一地。两人对峙,又是平局。好在屋顶夜明珠尚未受损,屋内光明如故。听琴人忽然撮唇发出一声怪啸。啸声才落,猛然门帘被撕飞,一头状如猿,白首赤足的怪兽蹿了进来。那怪兽动作如飞,照清倌人劈面一把,就撕落了他的一片衣袖!怪兽一出,局面登时倒向听琴人那边。这怪兽力大无穷,身法迅捷无伦,举手投足间,竟还有武功路数的影子。怪兽逼得清倌人左支右绌,听琴人这边已稳操胜券。只见怪兽又一爪拍下,清倌人已被逼到墙角,退无可退!楼东醉死了!这是听琴人的念头一闪。可是他马上就发现自己错了!清倌人居然用手迎向了怪兽那可裂石碎碑的爪子!而怪兽那一爪居然就没拍下去!而清倌人居然就从从容容地打怪兽腋下钻了出来,而怪兽居然并没有拦他!清倌人居然还爱惜地抚摸了一下怪兽的头顶!怪兽居然还受之怡焉!这么多居然凑合在一起,听琴人茫然了!两人各还了一招,交叉掠过。听琴人抢到怪兽身边,只见怪兽手抓着一块蜜饯糖膏正在大嚼特嚼。听琴人气灌顶梁,一杖砸去,砸得怪兽嗷的一声惨叫,跳了开去,犹自呜呜低吠。听琴人转身逼视着清倌人,一自一句道:&楼东醉,风闻你的武功是当世唯一可以和我抗衡的人!我却没想到你为人如此卑鄙!不但化身女人,还用小儿把戏对付一个畜生!&清倌人楼东醉懒洋洋一笑:&墨御,你发动群杀,我没处躲。再说我穷得要死,买个包子的钱都没有,到这里发个小财,卖艺不卖身,无伤大雅。呵呵,听说这里的蜜饯糖膏是天下一绝,吃了个肚圆,还剩一大块,我想别糟践了,就揣在怀里,想当作夜宵,没想到你是无可救药,连畜生也虐待,朱厌兽饿得肚子瘪个坑,我一时好心,助兽为乐,难道也错了!真是岂有此理!&墨御鼻孔哼了一声:&死到临头,还逞口舌之利!从你三天前到墨门下杀帖就注定了你今天的下场!这座蝶梦阁已被墨门三十六名高手团团包围,你今天是插翅难逃!&
&&&&&&&&&&&&&&&&&&&&&&&&&&&&&&&&&&&&&&&&& 三&&&&&& 明杀楼东醉很老实的点头:&我相信,不过在我临死之前,你能不能让我死个明白?&墨御道:&能!不明白的尽管问。&楼东醉问:&你怎么知道我是楼东醉?&墨御冷道:&这点能耐都没有,还配作墨门宗主么!你少年时本不叫楼东醉,那时你貌比潘安,追求你的少女不计其数,可你骄傲的紧,根本不屑于那些庸脂俗粉,有一个平凡的女子因为得不到你的垂青而自杀了,从那以后,你幡然悔悟,于是沽酒买醉,不修边幅,更不洗脸,堕落成了一个酒鬼。&楼东醉惨然道:&从那时我才明白这世界上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可惜已经迟了。&墨御续道:&自我发出群杀令后,就派眼线密切留意京城的异动,昨天有人报说死也要来坊来了个清倌人,抱了把伏羲古琴,而你在少年时最爱的就是琴技,而且你又只用伏羲古琴。你太狂妄了!不该如此放荡行藏。本来我半信半疑,可当我坐在你面前的时候,我就认定了,你就是楼东醉!&楼东醉诧道:&你见过我?&墨御道:&没有,但我已认定你是个男人!&楼东醉疑惑道:&我哪里露出的破绽?&墨御冷笑道:&你隐藏的很好,但你有一点藏不住,那就是你无法掩饰的男人味!&楼东醉闻言一愣:&男人味?这你也能闻出来?&墨御淡道:&我不喜欢女人,明白了吧!&楼东醉恍然大悟:&啊,你小子有断袖之癖!&急忙倒退数步。墨御道:&你不用怕,我对不喜欢我的人不感兴趣。&楼东醉这才稳住身形,擦了擦额头汗珠:&哎呦!看来你这个人还不算太坏!既然如此,我就大发慈悲,和你玩一场特别的杀人游戏!&墨御一愣:&怎么特别?&楼东醉笑道:&当然是让你占便宜了!现在我已经找到了你的九处死穴!也想到了致你于死地的杀招!我用九种方法破你九处死穴!我现在就把这九种方法的名称告诉你,是生是死,就看你能否看见自己的死穴所在!能否避免被我刺中死穴!&墨御冷笑道:&开玩笑,我有死穴?打架?我有七星横练护体,天下第一神兵雁离魔杖,朱厌兽!用毒?我吃的菜都用毒药作的调料,一天不吃,嘴里就淡出鸟来了......&楼东醉淡笑:&死穴也许不在你的肉体上!&墨御一哂:&打什么机锋?我不贪财,不好色,有什么死穴?暗杀?这个倒有点威胁,不过我有护卫如云。离间?想我少年英雄,恩威并用,墨门上下如我一人......&楼东醉叹了口气:&你的死穴敌人能看到,你自己却有眼如盲!算了,我告诉你我的几种杀招的名称吧!先说两个:贪杀,就是这次男扮女装。明杀,就是我现在明确告诉你杀你的方法!这其中的玄机你自己琢磨吧!&墨御忍不住狂笑:&哈哈,那我还要多谢你了啊!不过现在你已入瓮中,死到临头,还敢口出妄言!&楼东醉正色道:&是否妄言,何不一试?&墨御冷笑道:&你我功力悉敌,难分胜负,但你不过浪子一个,孤军作战,我却是将帅一呼,百诺相应。墨家弟兄,杀&&楼!&话音未落,十余条人影从门楼窗嗖嗖掠入,抢占有利位置,将楼东醉困在核心。墨御猫戏老鼠地看着他:&我们无怨无仇,如果你肯说出杀我的原因,我就恩准你死得痛快些!&楼东醉突然一捂肚子:&有点饿了,各位,对不住,我先用餐了,告辞!&猛地一脚踏向地面,竟把地面踏出个洞,整个就势跌了下去。咣当,地板反弹回来,又把地面封了个严丝合缝。里面传出楼东醉瓮声瓮气的声音:&墨宗主,下一杀:暗杀!你小心点!&话声渐小,显然人已远去。众人要揭开翻板去追,墨御一摆手:&敌暗我明,下去一定吃亏,去叫老鸨,问地道出口!不说,立杀不留!&众人一句话就撬开了老鸨的嘴,打马直奔城外地道口。行至中途,墨御忽然勒住了马,大叫:&上当了!回去!&众人策马回到死也要来坊,老鸨哭天抹泪地说,楼东醉大摇大摆从前门出去了,谁拦也拦不住。这老鸨便是遇见皇亲国戚也没这待遇,一时牙根恨得直痒痒。墨御勒马,仰天长啸:&楼东醉一日不除,我寝食难安!&
&&&&&&&&&&&&&& 四& 暗杀京郊狩猎场方圆百里,密灌繁柯,佳木成林。仲春季节,紫色的丁香漫山遍野,开得轰轰烈烈,举目望去,紫色的浪潮裹挟着浓郁的花香扑面而来,令人心情一爽。墨御背弓悬箭,骑在马上,深深吸了口浸透了花香的空气。多么好的一天啊,如果没遇到过楼东醉的话。身后十余骑,擎鹰牵犬,紧紧跟随。一连几日,楼东醉杳如黄鹤,好像从世界上消失了一般。今天,他心烦意乱发展到简直要疯了的地步。墨门执法长老姬木建议墨御狩猎散心,墨御一想也好,于是得成此行。马屁股后面朱厌兽两手撑地,手脚并用,健步如飞。只是它的嘴上配了个笼头。朱厌兽噬甜成性,这就是墨御想出对付它这个缺点的绝招!树林一转,树窠里钻出个梅花鹿来,被马队一惊,掉头就跑。墨御摘弓搭箭,刚要射,旁边的姬木长老伸手拦住,道:&小女采薇久居僻野,缺少玩伴,这梅花鹿如此漂亮,若是捉个活的,赐与小女,小女必定开心不已。还请宗主应允。&墨御道:&这有何难!&纵马追去。可那梅花鹿机灵得很,穿林过草,跳跃如飞。墨御追得兴起,紧紧催策宝马,转过几个林弯,向后一看,身边就仅剩下姬木和朱厌兽了,其他人早被甩得无影无踪。墨御心头隐隐浮上一丝不安,急忙勒住了马,举目四望,那梅花鹿早跑没了。四下里丛林郁郁,花影满眼,林中莺啼雀啭,一切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忽然,树上陡起一声啼啸,墨御一惊,头也未回,就是一杖击出。这一杖将一棵大树刺穿,扭头看时,却是一头白猿,跳下树来,冲他暴唇露齿,怒叫连连。虚惊一场!墨御吁了口气,按辔款行。却听身后吱哇声骤起,盈耳不绝。看时,原来那白猿和朱厌兽一见如故,勾肩搭背,缠在了一块,亲热得不得了!姬木捋着胡子,笑道:&朱厌兽见到异性,发情了!&墨御眉头一皱,道:&此处林深路险,正是埋伏的好所在。楼东醉说他要暗杀本宗,如果我猜的不错,他现在恐怕就藏在这林间左右!&说着握紧了雁离杖,左顾右盼。姬木在身后微笑道:&宗主,不用看了!楼东醉真的来了!&墨御仍未回头:&在哪?&姬木笑道:&你回头就看见了!&墨御回头,四下里哪有楼东醉的影子?&楼东醉何在?&姬木笑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什么?你?&姬木伸手在脸上一揭,揭下一张人皮面具,露出一张剑眉英挺,俊美异常的脸来,却不是楼东醉是谁?笑道:&不错,楼东醉在此!&墨御果然不凡,并不如何吃惊:&你在此,姬木何在?&楼东醉呵呵笑道:&他在墨门飞龙假山洞里,被绑了三天了,也不知饿死没?&墨御一咬牙:&这个废物!&楼东醉咋咋嘴:&墨门的红焖鲤鱼真好吃,我连吃了三天,至今满口余香。&墨御脸色铁青:&墨御的禅杖也很好吃!&突然一杖打去。楼东醉右手在鞍桥上一按,腾空飞起,飘落马下。墨御一杖走空,再不出手,又呼唤起朱厌兽来。岂料那朱厌兽才涉爱河,一门心思都在白猿身上,竟给他来了个充耳不闻。墨御飞身抢过,掣出软鞭,劈头盖脸抽向朱厌兽。那白猿拉起朱厌兽就跑,朱厌兽猪油蒙了心,竟跟着跑去。墨御怒不可遏,这一下下了狠手,,一杖下去,就把朱厌兽的腿打折了!朱厌兽倒在地上,哀号不已。那白猿气急,舞爪来抓。墨御抡杖如飞,把白猿赶跑,又来到朱厌兽面前,狠狠踢了一脚。楼东醉冷笑道:&听说朱厌兽救过你的命,你还能下这样狠手!&墨御道:&逆我者,杀无赦!&戟指楼东醉,&卑鄙小人,又是你的诡计,对不对?&楼东醉淡道:&我没滥杀无辜、忘恩负义,卑鄙这样的美评还是你自己留着吧!朱厌兽已伤,我们再打恐怕还是平手,就此告辞!请接下一杀&&绝杀!&转身就走,忽然又回头道:&把朱厌兽的腿治好吧!&墨御哼了一声:&你说的暗杀呢?你怎么没有暗杀我?&楼东醉神秘兮兮地说:&暗杀已经完成了一半!&墨御大惑不解:&什么一半?&楼东醉呵呵一笑:&天机不可泄露!点你这个死穴的一半,你没解开,想出解法吧,给我个惊喜!&掏出酒葫芦,猛灌了一口,吼起了不知名的山歌,渐行渐远。墨御喃喃自语:&一半?另一半呢?&
五&&& 屠杀
留情崖三面悬空,下临绝涧,站在上面,向下望去,只觉头晕目眩,脚下似乎旋转起来,实在是危乎殆哉。医心药庐筑在留情崖上。墨御收回眼,慢慢走到药庐篱笆外,院里栽满了草药,药香灌入口鼻,浸入心田,有点苦。墨御首先看到了那块写着&医心&两个字的大匾。这是他第二次来看到这个匾了。第一次来是为了求医世先生医治朱厌兽的腿伤。这次感受有点不同:医心!可笑啊可笑!墨御这次又偕朱厌兽而来,但却不是来治伤的,朱厌兽早就能跑能跳了。轻轻叩了叩陈旧的篱笆门,药庐的门吱呀一响,一个葛衣人缓步而出。葛衣人走过来,和墨御只隔着一个篱笆门。只见葛衣人面上大坑套小坑堆瞒了触目惊心的伤疤。 &你来了!&葛衣人淡淡说。墨御抬眼看天,道:&我来了,你就应该走了!&葛衣人微笑:&走,去哪里?&墨御目光如剑,狠狠刺过去:&去地狱,我送你!&葛衣人喟然长叹:&这年头忘恩负义的人阻路塞途,连个畜生都不如!&墨御冷笑道:&楼东醉,何必惺惺作态!&葛衣人微笑道:&呵呵,墨大宗主还没笨到家,说说,你怎么猜到的?&墨御道:&那天你说你的暗杀完成了一半,当时你做的事只是利用白猿勾引我的朱厌兽,从而诱我打伤朱厌兽的腿,这就说明你的暗杀不是对我,而是针对朱厌兽的。而另一半和朱厌兽有关的就是为朱厌兽治伤,如此一来,你的暗杀计划已经完成。你在江湖上并没有任何朋友,完成计划的另一半也只能你自己亲历亲为!所以,医世先生,不是你楼东醉还会是谁?&楼东醉击掌赞叹:&墨宗主果然慧眼如炬!虽然略有偏差,但我还是佩服得很!&墨御豪气迸发:&这次你在朱厌兽身上下了什么手脚?我把它带来了,你施展你的阴谋诡计吧,看看究竟能奈我何?!&楼东醉道:&我的手脚就是什么手脚也没下!&墨御冷冷道:&好!今天我不用朱厌兽,和你公平一战,一决生死!&说着从身后掣出雁离杖,此杖通体墨黑,中间却是断的,由汉白玉镶接而成。墨御道:&楼兄识得此杖否?&楼东醉道:&当然识得,此杖乃是墨门前宗主墨夺天的独门兵器,名为雁离。江湖上传说没人知道此杖为何而断又是如何镶接,人们只知道当这把魔杖出现时就意味着别离。&墨御道:&关于这个魔杖还有个秘密,只有宗主知道。雁离杖乃墨门镇门法器,掌握雁离杖者就是墨门宗主。上代墨家共有两位传人,墨还天和墨夺天。夺杖之战中,墨夺天开启了这个秘密,结果杀死了墨还天,不过他自己也死了。&楼东醉不解道:&既然是他开启了秘密,又怎么会死?&墨御狂笑道:&因为我也掌握了这个秘密!&楼东醉惊道:&难道是你杀了墨夺天?&墨御道:&不错!楼兄想见识一下这个秘密吗?&楼东醉道:&很想!&墨御道:&这里有个谶言:杖别离,人别离!楼兄看好!&说着拧动张杆,霍地双手一拗,竟将雁离杖从中折断,一分为二,断处死死对准了楼东醉,狂笑道:&雁离杖的秘密就是这白玉镶接的地方乃是唐门最毒的暗器,暴雨梨花针的发射筒!三十步之内,神仙难逃!楼东醉,受死吧!&说着猛的摁动了机括。只听砰的一声大响,一股蓝烟暴起,一声惨叫划破长空。
蓝烟消散,奇怪的是,倒在地上的不是楼东醉,却是墨御!楼东醉仰天长叹:&墨御,你知不知道,我就是墨还天,我和墨夺天虽非同胞,却情同手足,没想到他会施以辣手,暴雨梨花针毁了我容貌,我坠下山崖,幸而未死,但这般容貌,实在无法见人,只能戴着各种人皮面具。惟有在这荒凉的世外之地,才能以真面目活着!你知道不,墨夺天知道你早就掌握了雁离杖的秘密,你已有所防备,所以雁离杖的秘密就失去了意义。他便生了一计,将雁离杖又改进了一番,把毒针发射的方向改变成了向后,准备故意让魔杖落入你手,让你玩火自焚。结果计划还没实施,就被你收买的十名江湖最著名的杀手,将他打下了山崖,正巧是我坠下的那个山崖,可他却没有幸运,摔得五脏俱裂,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只剩一口气了。他临死时良心发现,将一切都告诉了我,叮嘱我要杀了你,重夺回宗主之位!我本不想杀你,可你的所作所为,实在令我失望!不知你咽气没,还有救不?&说着他走近墨御,俯身察看。惊变就在这一刻骤然发生!倒在地上的墨御的手忽然就动了,雁离杖陡然举起,一蓬钢针激射向楼东醉,楼东醉猝不及防,哎呀一声惨叫,向后便倒。墨御站起身,狞笑道:&墨还天,你会杀,难道我不会吗?我这是计杀,将计就计!你可能不知道,在你离开墨夺天后,我又找到了他,他把他跟你说的一切都告诉了我!他恨你比恨我要大一万倍,虽然你从没想过要害他。人就是这种东西,欺软怕硬,弱肉强食。可惜,你孱弱的心注定你要成为一个弱者,你还谈什么医心、医世,真是荒天下之大谬!&说着,他从脸上一抹,揭下一个透明面具来,&你会诱杀,我便不会么。我发射毒针的时候,先戴上了这透明的面具,自然毫发无损。最绝的是,我又改进了雁离杖,现在它既能往后发射,又能向前发。&倒在地上的楼东醉双手捂脸,嘶声叫道:&御兄弟,我们其实并无恩怨,你饶我这一次,求求你了?&
&&&&&&&&&&&&& 七&&&& 情杀
墨御倒吓了一跳:&好小子,你命还真大,中了两回梨花针,居然还没死!我这就送你上西天!&楼东醉杀猪般哀嚎:&兄弟,我若想杀你,在狩猎时我有过多好的机会,可是我没那么做,一命还一命,你饶我这一次,以后我绝不再找你的麻烦!我可以对天起誓!&墨御狞笑道:&那是你傻,我可不傻!&说着举起雁离杖,一步步逼近楼东醉!猛然间,朱厌兽蹿了过来,将墨御死死搂住。墨御猝不及防,被它得手,挣扎不脱,猛用雁离杖砸朱厌兽的脑袋,直砸得它头破血流,将一身白毛都染红了,这才被迫撒手。却仍跪在墨御和楼东醉的中间,嗷嗷叫唤,哀婉凄恻,令人不忍卒闻。墨御怒发冲冠:&畜生,竟为一个外人,背叛我!该杀!&说着运起浑身力量,一杖砸下!魔杖还未落下,地下沙石已被劲风激得四下飞射。这一杖落下,朱厌兽必然要脑浆迸裂!朱厌兽两眼闭合,眼角却有水珠滚落。猛然,地上的楼东醉一跃而起,一把攥住了雁离杖的杖杆。事变蘧然,墨御大惊,另一手的断杖再度砸下,又被楼东醉攥住。两人运力抢夺,魔杖登时断成数截,掉落在地。墨御见鬼了似的盯着楼东醉:&你,怎么你没受伤!&楼东醉也从脸上揭下了一块透明的面具,笑道:&呵呵,让你失望了!在你和墨夺天说话的时候,我刚刚从山里采草药回来,我本打算给墨夺天治伤,可他伤的太重,我也不知有没有把握,就没有事先告诉他,没想到这种无意的举动倒救了我一条命。从那一刻起,我才真正认识到了江湖的险恶,人心的可怕!我亲眼看见你杀了墨夺天灭口,以后我就经常回到墨门,当然是在你们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你改进魔杖、制作透明面具,我都不小心看到了。这不,我还仿制了一个,效果比你的还好啊,连弓箭都射不穿!&墨御满头冷汗:&既然你能掌握我的行踪,为什么没有暗杀我?&楼东醉道:&因为那时你并没有十恶不赦,我无法下决心杀你!&墨御道:&那你现在也不想杀我了?&楼东醉道:&否!我现在必须杀你!&
&&&&&&&&&&&&&& 八& 决杀
墨御吼道:&为什么?&楼东醉大声道:&因为你现在你已十恶不赦,墨门长老姬木虽然恶行累累,对你却是忠心耿耿,只因他失手为我所擒,你就借机暗中杀了他,并诬陷是我所为。最不可饶恕的是,朱厌兽从小跟着你,多少次帮你死里逃生,那次雁荡山战役,你被大火困在雁翼楼,是它冒死冲进去,把你抢了出来,结果它的毛都烧没了,一只眼睛也瞎了!没有它,只怕十个墨御也死没了。我只不过给治好了腿伤,它就知道报恩,阻你杀我!一个畜生尚能如此,你却要杀它,你连个畜生都不如!从你决心杀它的时候,我就已经决心杀你了!&墨御冷笑道:&人若不比畜生可恨,又怎么能统治畜生!可惜你连这样的道理都不懂,悲哀啊悲哀。现在你我都已黔驴技穷,我们武功又不分伯仲,你决必杀我,却怎么杀?&&绝杀!&
&&&&&&&&&&&&&& 九& 绝杀
&绝杀!什么绝杀!&&绝招杀你!&&什么绝招?&&天下最简单的,也是最有效的绝招,就是武功!&墨御哈哈大笑:&我看你的武功怎么杀得了我?&言罢气凝如山,拉开了起手势。楼东醉一咬牙,道:&不杀不行!&一掌出,如狂飙如驰骤,摧枯拉朽,如奔雷如掣电,所向披靡。这一掌就洞穿了墨御的前心,墨御甚至连招架的机会都没有。墨御还未咽气,不可置信地看着楼东醉,鲜血顺着嘴角汩汩流下。他艰难地说:&你&&你的武功这么高,为什么刚开始不杀我,而要&&等到现在?&楼东醉拽出胳膊,扶住他的肩头,声音也有些发抖:&还记得我当出说过我已经找到你的九处死穴了吗?这九处死穴也就是你的九大罪!一,群杀,我何罪之有,要你蛊惑天下,纵容恶念。你该杀!我破你死穴,只能变身。二,贪杀,你在死也要来坊一掷千金,都是贪民之膏。并非你想的朱厌兽贪食,我破你只能做个侠盗了。三,明杀,你勾结权贵,结党营私,白昼杀人,我破你只能告诉你你的九大死穴,希望你有所顿悟。四,暗杀,并非你想的我要对付朱厌兽,而是你暗杀姬木长老,还有那许多无辜之人。你心地阴暗。六,计杀,你连施诡计,导致天下大乱,杀伐四起。七,情杀,你杀人无情,连对自己最忠心的朱厌兽都杀!八,决杀,你决心杀人,以杀为乐。九,绝杀,你赶尽杀绝,求饶亦不能免。&墨御吐了一口血沫:&还天,你忘了一杀,第五杀:屠杀!&楼东醉亦是点了点头:&我奇怪的地方就在这,为什么你要屠杀那许多无辜?有的和你并无恩怨瓜葛,难道你天生就是屠夫,以杀人为乐?&墨御脸色灰败,鼓足了残存的一点气力,一句三顿地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我知道你人其实不坏,如果我的第九个死穴不存在,你都不会杀我。我很感激你,就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这一切都起源于一个神秘的组织:海风九杀!&&海风九杀?&&是,没人知道这个组织在什么地方,有多少人,只知道这个组织拥有一顶王冠,名叫杀手之冠,据说这顶王冠被人下了魔咒,戴上它就能横行天下,功垂万古。三十年前,这个组织突然发下杀帖,只要有人能解开王冠上的九杀疑问,这顶王冠就归他所有!于是武林上层都开始研究解开九杀的答案,可是三十年来没有人能解开它的答案。我为了多收集一些,就想从实践中找出更多的答安,那样成功的几率就会更大。说白了,还不是贪心所致么?而今垂死,要那王冠还有什么用?还天,你、你是好人,但我要告诉你一句,那个答案里绝对没有不杀!你解开它,得到杀手之冠,那才是天下苍生之福,我走了,别恨我&&.&
十&&& 问世间,杀为何物
天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近处果木菜蔬,分畦列亩,地里农人忙忙碌碌。远处是大片的草原,雪白的羊群粘在绿油油的草地上,好像天上遗落的白云。耳畔回响着牧童悠扬的笛声,楼东醉戴着面具,纵马西去。九杀的答案他已经有了!不过是武道的终极答案而已,我们的祖先在造字的时候就明确告诉我们了。只不过他的子孙不肖,有的已经忘到了九霄云外了吧。而在千里之外,层峰之巅,一座壮丽的宫殿已经敞开了三十年不曾开启的大门。殿内三百甲士,鱼贯而出,前面十位王服智者一列排开,遥望东方。旁边一个侍者手托水晶盘,盘中盛一顶王冠,冠下压着一张帛纸,上面清楚而工整地写着一个人名:楼东醉!(完)&
黄尘古道,如果没有那耷拉着的一角酒旗,恐怕没有人会想到在这么偏僻的小路上居然也会有一家酒肆。仲夏的黄昏,没有一丝风,酒肆的老板正悠闲地躺在竹床上摇着蒲扇,看起来店里似乎没有什么生意。这也难怪,本来平日路过此地的人就不多,这大热天的又有谁会跑来这里喝酒呢?然而店里还是有一个人,或者说一个乞丐,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那乞丐正靠着墙角坐着,没有人知道他是在睡觉还是在...&
黄尘古道,如果没有那耷拉着的一角酒旗,恐怕没有人会想到在这么偏僻的小路上居然也会有一家酒肆。&仲夏的黄昏,没有一丝风,酒肆的老板正悠闲地躺在竹床上摇着蒲扇,看起来店里似乎没有什么生意。这也难怪,本来平日路过此地的人就不多,这大热天的又有谁会跑来这里喝酒呢?&然而店里还是有一个人,或者说一个乞丐,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那乞丐正靠着墙角坐着,没有人知道他是在睡觉还是在发呆,只知道他耷拉着的脑袋正如那门前的酒旗。&这实在是一个无趣的画面,无趣的让人觉得沉闷。&突然,一阵马蹄声打破了沉闷,远远就望见两个汉子跨着风子闯进了这画面,这两人下了马便向酒肆走去。&&小二,切两斤牛肉,来一坛竹叶青,再给牲口喂点草料。&其中一个身着短褂的青面汉子吆喝着便走进酒肆。&老板显然是吃了一惊,想是没料到来客了,愣了一愣才道:&好嘞!您几位请着,本店没有小二,老汉自个儿伺候着。&一边说着一边就过去牵马。&&好说好说,有酒就成。&另一个略显瘦弱的长衫汉子边答应边就着店里唯一的一张桌子坐下。&&嘿嘿,老孙哥,以前你考秀才的时候可没这么爱喝酒,一想起你从前那副酸不拉叽的样子老弟我都想笑上三天三夜。&那青面汉子也解下了腰间长剑坐下。&&酸不拉叽也比你强,你王二狗以前给人挑粪的时候还臭气哄天呢。&老孙充满不屑地回应道。&&不是说了别再提王二狗这三个字么?如今我叫王二虎,堂堂耀威镖局的趟子手。&青面汉子说话之间脸色愈加发青。&&你瞧你,跟你老孙哥计较个什么劲儿,这儿又不是扬州城,再有个几十里咱哥俩就到家了,不会有道上的人听见。&老孙顿了顿又慢里斯条地道:&孟子云 &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过去卑贱不正衬得老弟你如今体面光鲜么,咱莲花乡的老少爷们提起咱哥俩来哪个不羡慕的要死。&&&去去去,甭跟我掉书袋子,提起过去我这心里就不顺畅。&青面汉子不耐烦地道。&&行了行了,老哥我不说就是了,咱哥俩也就轮休这几天能回去显摆显摆,平时在镖局子里那还不是看人家脸色吃饭。&&&话是如此,有几天显摆的总比没有强得多。人这辈子不就奔个体面光鲜么?你老孙哥以前考秀才不也是为的这个。&&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絮叨着,那乞丐依然坐在墙角耷拉着脑袋,自这两人进来之后就没有动过。好一会儿那老板才一手端着盆子一手抱着酒坛过来了,&热腾腾的熟牛肉,上好的竹叶青,两位爷请好了。&&青面汉子不耐道:&怎地这般拖拉?爷坐的屁股都冒烟了。&&老板陪着笑道:&两位爷容禀,小店利少,就老汉一人忙活着,这才慢了些。&&青面汉子朝那乞丐努着嘴道:&却是作怪,兀那边不有个小厮么?&&老板苦着脸道:&那厮就是个赖皮的叫花子,不但赖皮还懒的要命。天天就在小店里睡觉讨吃的,赶又赶不走,要他干活管他三顿饭也不干。只有时候高兴了帮个手,倒是有一身的蛮力。&&&也是个不上进的料,年轻力壮的要去吃百家饭。&老孙摇摇头对青面汉子道:&行了行了,甭管他,咱哥俩自己喝酒说话。&&青面汉子就拿过酒坛筛了两碗酒道:&听说最近玫瑰刀又在咱扬州城出现了,不知道是谁家的媳妇闺女又要遭殃了。&&老孙拿起酒碗呷了一口道:&可不是,听人说好像是盯上城北沈家了,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那乞丐听得城北沈家几个字身子忽然震了一震,似是抬头看了两人一眼,很快又低下了头一动不动。&青面汉子也举起酒碗喝了一口道:&还能怎么样?自从三年前城南梅家被他一人灭门之后江湖上已经没人敢惹他了,谁家的媳妇闺女被他看上都只有乖乖交人。&&老孙叹了口气道:&没得法子,总比全家被杀要好。梅家被灭门后整个江南武林联手追捕也没能伤得他分毫,虽是大家嘴上不承认,那玫瑰刀的武功确实是天下第一。唉,天下英雄在他面前都颜面扫地了,我老孙身为江湖中人也觉得脸上没光啊。&&青面汉子亦叹气道:&那是啊,每次轮休回家四邻八里的小毛孩总要围着我问什么时候抓到玫瑰刀,也不知他们从哪里听说的。&说罢顿了顿又道:&听说那 玫瑰刀看上了哪家的媳妇闺女就在刀柄上刻上那女的姓名,而后用那把刀钉一朵玫瑰在那家的大门上,等到了月圆之夜就要来府上要人,有人想逃走或者不交人就立 马全家被杀。却不知这次他的刀柄上刻的是谁的名字?&&老孙一拍脑门道:&说起来沈家的大媳妇好像就是以前的梅家大小姐,也不知她三年前怎地没在那场血案中送命,搞不好那玫瑰刀以前就是看上了她,过了三年还没忘记。&&青面汉子夹起一片牛肉道:&那怎么忘得了?据说梅家的大小姐姓梅名雪,是咱扬州城第一号的美人,比咱们总镖头房里那几个骚浪娘们还水灵的多。&&老孙也捋着山羊胡子摇头晃脑道:&&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听人说那梅雪比雪还白,比梅还香,如此佳人却要与剧盗共眠真真是暴殄天物啊。&言语之间几分艳羡,几分嫉妒。&青面汉子咽下牛肉又吞了口唾沫才道:&玫瑰刀虽然可恶,但老弟我还真有点羡慕他。你看,把那又香又白的梅雪剥的跟白羊儿似的,这么扔在床上,啧啧。&一边眼放绿光还一边比划着。&话音未落,那乞丐忽然抬起头来蓦地一个鹞子翻身就来到桌前,冷冷看着二人道:&你们的马在哪里?&&青面汉子打量了一下那乞丐站起身来道:&呦嗬!看不出来还是个练家子啊,递过门坎来。&&那乞丐依然冷冷道:&我叫阿福,把你们的马借我一下。&&青面汉子啐了一口道:&敢来爷爷身上讨生活,也不把招子放亮点,爷爷可是耀威镖局的人。&&阿福还是面无表情道:&我只要借下你们的马。&&青面汉子还未接话老孙已站起道:&这是个不长眼的空子,亮青子招呼。&&说罢二人齐齐拔出剑来一左一右朝阿福劈来,只听乒乒两声,只一拳一脚两人的长剑就被打落在地。&阿福收住拳脚淡淡道:&你们不适合用剑,刀对你们来说更好用。&&这是句大实话,对于一般的江湖草莽来说横劈竖砍的刀远比讲究轻灵流动的剑实用的多。可是江湖中偏偏很少有人用刀,因为剑才是尊贵的象征,&流星白羽 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多么的体面光鲜。老孙和王二虎平时在镖局子里本来也是用刀的,只是好不容易回趟家怎么也得配上一柄长剑才有面子。&老孙见状立马脚底抹油,边跑还边喊道:&点子扎手,并肩子扯呼。&&青面汉子闻言也拔腿就跑,可是还没跑出店门就发现阿福一个跟头就翻到了两人身前,依旧是那个冰得发冷的声音,&把你们的马借给我。&&老孙早已吓得两脚发抖,颤巍巍道:&马,马就在后面,好汉只管骑去。&&阿福就推开两人走出店门,去后面牵了马一跃而上,猛地一鞭子那马儿便撒开蹄子朝扬州城郊奔去。&阿福本来是扬州城里的一个破落户,自他爹爹起家道就衰落了。他天生就是一个懒人,懒得出奇。他爹爹在世时还曾经逼着他练了好些年祖传的武功,可自从十五岁起他爹爹死了之后就再也懒得练了。&阿福非但懒得练武,而且懒得干活,每日里就靠着典卖家里的物事过生活。后来终于到了没什么典卖的时候,他就在有兴致的时候去扬州的码头上帮人扛扛货物挣几个铜板,就这样无所事事的过着日子。&阿福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在天气晴好的时候躺在街边晒太阳,看着天上的白云一朵一朵地飘过,那般自由那般无拘无束。他觉得这样的时光简直惬意极了,常 常不自觉地就带着笑容躺在街边睡着了,直到晚风把他吹醒。有时候他也会眯着眼睛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他知道他们中有的人是为了吃喝而忙碌,这一点他十 分理解。但同时他也知道有的人是为了面子而忙碌,这一点他就是想破头也想不明白,正如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都用剑而不用刀。好在他想不明白的事就从来不 会去想,他懒得想。&有时候也会有人来找阿福,譬如耀威镖局的总镖头就曾经来问阿福:&你愿不愿意来我们这里做个镖师?每个月有三两银子,管吃管住,以你的身手一年之内 混个普通的镖头不在话下。&阿福只是笑着说:&我这个人很懒,尤其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就更懒,你们要是随我什么时候想出镖就出镖那我就去。&&但是若有穷苦人家被人欺负了来找阿福帮他出头,大多数时候阿福还是会很高兴的去帮他们。只不过穷苦人家都吝啬的很,每次阿福帮了他们的忙也只请他到 家里吃个饭。有时候在吃饭的时候他们就会对阿福说:&阿福啊,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懒了,你要是稍微勤快点哪会是现在这般模样。&这个时候阿福一般就 会笑着说:&懒人都比较有福气,所以我才叫阿福。&&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三年前,那一天阿福晒完太阳便去城南散步,不知不觉地就到了晚上。阿福就头顶着圆圆的月亮哼着小曲往回走,忽然他就看见一户人家着了火。&等他冲过去一看才发现院子里躺着一地的尸体,地上的血似乎还是温热的,一个衣着光鲜约莫三十不到的男子正从门里走出,腋下还夹着一个瑟瑟发抖的女人。那男子的身上没有一丝血污,一边走还一边用玫瑰花瓣擦拭夹着女人的那只手上拿的短刀。&阿福看着一地的死尸两腿直抖,嘶哑着嗓子道:&你是什么人?把那女子放下来。&&那男子就将腋下的女人放在地上道:&别人都叫我玫瑰刀,这女子已经放下了,你要怎地?&&阿福的眼睛被满地的血水映的鲜红,一边朝那男子冲去一边吼道:&我要杀了你。&&还没看清那男子的动作阿福就被刀柄击中肩膀倒在三丈之外,浑身上下顿时像散了架一般,肩膀更是疼的像在扬州码头上连扛了三天三夜的箱子。&那男子道:&这两年已经很少有人敢对我出手了,我劝你还是快点回去,省得我还要浪费一朵玫瑰来擦刀。&&阿福本来是一个很想得开的人,一般无能为力的事他都会当作没看见,他向来都懒得去做无用功。可是这一次也许是太多的鲜血和死尸把他刺激的发了狂,他一次一次地爬起来向那男子冲去,又一次一次地被击倒在地。&终于当阿福再一次颤巍巍地爬起来,摇晃着向那男子&冲&去的时候,那男子终于把刀尖对着阿福道:&我很少为了杀一个男人而让我的刀饮血,一般我都是为了抢一个女人才这样做,不过也许你的确是值得我浪费一朵玫瑰的。&&然后阿福又一次一次地被刀尖刺中,直到他浑身是血地倒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再然后阿福就隐隐约约听到那男子道:&那个女人,救你命的人还没死,你要是想救他就赶快,再晚一点他就要死了。&之后那男子似乎又对自己道:&你要是没死可以到城西的江园来找我,我请你喝酒。&&再之后阿福就失去了意识,等他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床边坐着一个雪一样纯白的女子,身上还飘着淡淡的幽香。那女子嫣然一笑道:&你终于醒了。&&阿福默默道:&你实在不该勉强自己笑,你的家人都没了。&&那女子依然保持着笑容道:&家人都没了,可是你还在。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总该对你笑一笑的。&&阿福点点头道:&的确,你笑起来很好看。我的家人也都没了,那时候我也很难过,但是再难过他们也不会回来了,再后来我又渐渐过的很开心了。&&那女子道:&我叫梅雪,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家。&&阿福道:&我叫阿福,家住在扬州城东的一个小巷子里。&&从此阿福就每天躺在自家的床上,梅雪变卖了全身的首饰每日里换着花样做菜给阿福吃,给阿福买药,直到阿福的内外伤都渐渐好了起来。阿福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菜,事实上在他爹爹去世后不久他就连肉都再也没有吃过。&直到有一天,梅雪做了最丰盛的一次午餐,阿福也已经能坐在桌边和她有说有笑地吃饭。然而当午餐吃完的时候梅雪却突然说:&我要走了。&&阿福沉默了一会儿终于道:&你要去哪里?要找玫瑰刀报仇么?&&梅雪道:&不,就算报了仇我的家人也回不来了,更何况那人的武功那么高。我还要嫁人生小孩然后有一个新家,我最喜欢小孩了。我要去城北沈家,我是他家未过门的媳妇。&&阿福道:&可是你消失了这么久,沈家若顾及面子&&&&&&&&梅雪抢过话头道:&没关系,我可以作妾,沈大少是个好人,不会亏待我的。&&阿福低着头道:&他若是个好人怎么会连自己未过门的媳妇都不救?&&梅雪摇头道:&那也是没办法的,根本就没人打得过玫瑰刀。其实当我被盯上的时候我就劝爹爹把我交出去,可是爹爹终究还是没听我的。&她的话音已经微微哽咽,似乎是在忍着随时就会溢出的眼泪。&阿福突然抬头大声道:&不试试怎么知道没办法,我不就把你救出来了么?当时我也没觉得自己就有办法。&&梅雪的眼泪忽然就掉了下来,良久才终于吼道:&因为你就是个笨蛋,你实在是太笨了,又笨又懒,别人都叫你懒人阿福,你还像个傻瓜一样整天都笑嘻嘻的。&&阿福从来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这么有名,连常在深闺的梅家大小姐都听说过自己。他自然不知道自己早就成了全扬州的笑柄,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常常会在茶余饭 后说起他的故事,然后一齐哈哈大笑,仿佛这一天的忙碌就都烟消云散了。当然他更不知道其中有些人会在睡觉之前躺在床上使劲地想着:为什么阿福那个傻瓜总会 笑的那么自然?而自己却很少能发自内心的笑上几次,就算有一两次也还是托那傻瓜的福,因为说起阿福时的哄堂大笑对于自己来说就算是最开心的了。&阿福沉默了很久,突然才直直的看着梅雪的眼睛大声道:&你别去沈家了,你留在这里吧,我阿福才是对你最好的,为了你我连命都舍得。&&他费了很大的劲才决定要说出这番话,他又想起了那天没头没脑的一阵横冲直撞竟然救下了梅雪的命。他从来没有赌过钱,但是也知道要赢钱起码要掷一次骰子,所以他决定今天就来掷一次,就掷一次。&然而他还是输了,他不仅没留下梅雪,反而输掉了自己一直都拥有的快乐。&梅雪只是避开了阿福的目光,冷冷地道:&你只是一个又懒又穷的人,我不会嫁给一个懒鬼,更不会嫁给一个穷鬼。&&说完这句话梅雪就走了,只留下了淡淡的香气还有阿福脑中那纯白的影子。&阿福低下了头,他没有目送梅雪离开,他的心里在滴血,他平生第一次恨自己这么穷,这么懒。但阿福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自己,因为他觉得既然梅雪走了,就再也没有人值得自己去为她而改变了。&从此之后阿福就卖掉早已破败不堪的房子离开了扬州,也不再去码头上帮人扛货物了,每日就只在扬州周围的县城或镇甸里喝酒买醉。很快他就沦为了乞丐, 连酒都喝不上了,所以他就开始赖在酒肆里睡觉,实在睡不着的时候就发发呆闻闻酒香。他很少再去街边躺着一边晒太阳一边看天上的白云,因为他觉得白云实在是 太白了,白的就像深深印在脑中那纯白的影子。&沈家的大门前横七竖八地倒着几个黝黑的昆仑奴门卫,就在不久前他们看见一个乞丐跨着风子疾驰而来。无论是谁要是看见一个背上没有麻袋的乞丐骑着马都 会留几分心,更何况这个乞丐看起来就好像要闯进沈家一样。所以他们就一拥而上想把这个乞丐捉起来,所以他们接着就都倒在了地上。&乞丐正想推开大门,大门已经被推开了,门里走出来一个略显憔悴的公子。&这个人尽管有些憔悴但仍能一眼就看出来是个公子,看他那用雍若自如的气质和颇有涵养的眼神就知道他不仅是个公子而且是个世家的公子,再看他微微贲起的太阳穴和轻盈如飞的步伐就知道他不仅是个世家的公子而且还是个武林世家的公子。&公子看了一眼乞丐就拱手道:&在下沈少白,不知尊驾有何贵干?&&乞丐看都没看公子就问:&梅雪呢?&&公子微微诧异了一下:&你是阿福?&&乞丐也微微诧异了一下:&她和你说起过我?&&沈少白却没有回答这句话,只是稍稍撇过头道:&梅雪被玫瑰刀带走了。&&阿福不知怎地就突然想到梅雪那句话:&沈大少是个好人。&&他突然就感觉胸口一阵气血翻涌,一股沛然的愤怒涌上了拳头,他就一拳将这莫大的愤怒打在了沈少白的胸膛。&沈少白后退了两步才站定,嘴角带着一抹惨烈的鲜血看着阿福,刚才这一下阿福爆发出了平时十倍的力量。&那些昆仑奴看到主子被打又呱呱乱叫着朝阿福扑来,却被沈少白一挥手喝退。&阿福本想提拳再打,却听见了一声稚嫩的童音:&别打我爹爹。&一抬头就看见门里站着一个小女孩,一个比梅雪还白的小女孩。&阿福的耳边忽然又响起那玲玲盈耳的声音:&我最喜欢小孩了。&&所以他终究没下去拳头,只是冷冷问道:&你为什么不躲?&&嘴角带着鲜血的沈少白显得更加憔悴,但他的面容依旧是公子般的从容淡定,&三年前你豁出命去救了阿雪,而今我却没能保护好她,你要打我是应该的。&&阿福冷笑了一声:&是没有保护好还是没有保护?&&沈少白的脸终于抽搐了一下,露出了公子所不该有的痛苦神色,&把阿雪交给玫瑰刀不是我作的主。&&阿福沉默了一会,突然道:&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救她,我知道玫瑰刀在哪儿。&&沈少白扭头望向了别处,脸上的神色已恢复如初,&你的马不好,已经累的不太行了,我借你一匹好点的吧。&&阿福想笑几声却没有笑出来,只是淡淡道:&有借就有还,而我已经不想为了还马再来这个地方了。我的马是从耀威镖局的趟子手王二虎那里借的,他现在回家轮休了,过几天等他回来扬州你帮我还到镖局去,谢谢你。&沈少白没有再说话,阿福转身大步流星而去。扬州西郊的江园是一处很别致的园子,亭台错落,曲水蜿蜒,水中有梅影横斜,月下却无暗香浮动,这个季节的梅花早已凋零了。&阿福抬头看了看月亮,好圆好圆,比三年前的那个夜晚还要圆。十五的月亮十六的圆,大概今天是十六吧,阿福默默地想着。他已经很久都不知道日子了,对于过去最熟悉的譬如阳光、白云、月亮这些东西也变得很迟钝了,有时候他甚至都分不清白天和黑夜。&阿福走了好一会儿,却连一个人都没看见,好在整个园子只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又过了一会儿,阿福才被这条小路带到了一个幽静的小院子。院子里种着大片的玫瑰,在明亮的月色之下看起来如鲜血一般殷红。&阿福走进院子推开院中木屋的小门,一个熟悉的如同噩梦中魔鬼的声音道:&你来了,来的好快啊,我还没准备好呢。&&阿福一抬头就看见了玫瑰刀,他正坐在桌旁就着气死风灯的烛光独酌。虽是独酌,但他并不是一个人,梅雪就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只不过是被绑着的。&阿福就站在门口道:&没准备好什么?杀人么?你杀人也需要准备?&&玫瑰刀拿起酒杯轻轻呷了一口道:&今天不是十五,我没有杀人的习惯。我只是没准备好给你和这个女人成亲?&&阿福愣了一愣道:&成亲?&&玫瑰刀道:&不错,你救了她的命她本就该嫁给你。&&阿福哭笑不得,&你就是为了这个把她抢来了。&&玫瑰刀道:&是的,女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三年前她忘恩负义离你而去,所以才把你害成如今这个样子,我现在不过给她一个救赎的机会。&&阿福走近玫瑰刀的身边道:&你说的对,女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我不想再让她害一次了,你还是把她放了的好。&&玫瑰刀看都没看阿福道:&既然如此,不如一刀杀了她干净。&&阿福就着玫瑰刀身边的空椅子坐下道:&今天不是十五,你没有杀人的习惯。&&玫瑰刀看了看阿福道:&为了朋友,我有时候也会破例的。&&阿福道:&我不是你的朋友,我只是来求你放了梅雪。&&玫瑰刀道:&我要是不答应呢?&&阿福昂首挺胸道:&那我就跟你拼了。&&玫瑰刀道:&女人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尤其是漂亮的女人,一旦碰上了就会让人变成傻子。&&阿福道:&你说的不对,我没碰上她之前就是个傻子,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玫瑰刀叹了口气道:&要我放了她也可以,只是有一个条件。&&阿福道:&什么条件?&&玫瑰刀道:&我一个人喝酒有点无聊,你陪我喝一点。&&阿福点点头,玫瑰刀就动了动手,然后梅雪身上的绳子就断开了,阿福甚至都没看到他的刀。&梅雪一句话都没说,看了看阿福就起身离开了。&佳人已去,椅留残香,阿福就坐在了梅雪的椅子上给自己筛了一杯酒道:&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不认识你。&&玫瑰刀道:&我叫江龙,你是叫阿福吧。&&阿福点点头道:&我不是指你的名字,我是说不懂你这个人。&&玫瑰刀道:&我知道,有时候我自己也不懂。&&阿福和玫瑰刀喝了几杯,两人却似没什么话说。阿福看了看桌上的气死风灯道:&窗外这么大的月亮,为何不把帘子敞开?&&玫瑰刀淡淡道:&我不喜欢月光,还是点着灯好。&&阿福看了看玫瑰刀的眼睛,那里面已经没有了三年前的兽性,有的只是深邃的迷茫,仿佛隐藏着无数的往事,于是阿福道:&是不是因为月光会让你想杀人,而你却不是一个喜欢杀人的人。&&玫瑰刀道:&你很聪明,你实在算不得傻子。相比之下我倒有点像个傻子,直到三年前我才渐渐意识到也许我不是一个喜欢杀人的人。&&阿福道:&你的确不是,喜欢杀人的人无论如何在那天也没有不杀我的理由。&&玫瑰刀道:&那天我一刀一刀地刺你,你却一次一次地爬起来,我突然就觉得很疲惫,每刺你一刀就像杀一次人,我杀了很多次人,有时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阿福道:&你可以一刀刺进我的心脏,我就再也爬不起来了。&&玫瑰刀道:&开始我用刀柄把你打倒了很多次,每一次你都爬起来了,当时我就想起了从前的自己,所以后来的每一刀都鬼使神差地避开了要害。&&阿福举起了酒杯,&能不能讲讲你的故事。&&玫瑰刀也举起酒杯和阿福干了,然后便开始讲他的故事。&江家本来是大运河旁的一家纤户,江龙的爹爹每日里都要去运河里修缮漕渠或者疏浚河道,有时也会给来往的盐船拉拉纤,一家三口靠着朝廷每月派发的护漕 饷过活。江龙自小就爱坐在河边看着爹爹干活,他觉得爹爹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数年如一日的辛苦劳作没有在他的脸庞刻上一丝倦容,甚至在娘亲骂他没出息 的时候也只是嘿嘿傻笑。娘亲对爹爹很刻薄,但是爹爹依然总会时不时掐一朵玫瑰花送给她,江龙觉得这并不是因为娘亲很漂亮,而是因为爹爹很喜欢这个家,每天 晚上回家吃饭的时候爹爹都笑的很开心。&那一年江龙十岁,有一天河上早早就完工了,江龙坐在爹爹的后颈上提前回家,十五的月亮把回家的路照的很亮。两人来到了家门口,爹爹把江龙放下来敲门,却迟迟不见人来。爹爹察觉不对破门而入,江龙跟着他走了进去,然后就看见一个男人衣衫不整地从卧房里出来。&江龙认得这个人,他叫赵四爷,是这一带最有钱的人,听爹爹说是走沙子的。走沙子,就是贩私盐,敢干这一行的人都颇有些来路。赵四爷的手里拿着一把刀 朝爹爹走来,然后就看见同样衣衫不整的娘亲从房里冲了出来,扑上去拽着赵四爷的脚。赵四爷甩了两甩没有甩开,突然就一刀朝爹爹掷去,鲜血从爹爹的胸膛流 下,染红了静静流淌的月光,染红了江龙的视线。&江龙红着眼睛就朝赵四爷冲去,却只是一次一次地被踢倒在地,直到他躺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眼睁睁的看着赵四爷拽着失声痛哭的娘亲离开,然后昏迷过去不省人事。&江龙醒来的时候躺在一个猎户的家中。那户人家姓吴,自称是江龙的邻居吴伯的堂弟,吴伯救下了江龙,把他送到这里躲避赵四爷。从此江龙便跟着吴猎户习 武打猎,他不喜欢用弓箭这些东西,每次都拿着一把短刀发了狂地朝野兽冲去,好多次命悬一线的时候都是吴猎户精准的箭法救了他。慢慢地江龙已经能拿着短刀和 虎豹搏斗,于是他便离开了吴猎户住进了深山的洞穴中,他观察着飞禽走兽的动作,模仿它们,猎杀它们,生吃兽肉,渴饮禽血。不知过了多少年,江龙开始变得比 猫头鹰还敏锐,比豹子还敏捷。他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比自己更快了,如果有,那就是他的刀,于是他就离开深山回到了故乡。&当江龙把赵四爷踩在脚底的时候才知道娘亲早就自杀了,他一刀就割下了赵四爷的头颅,然后将赵家还没跑远的人一个一个追上去杀死,他尽量优先杀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他无法原谅自己的娘亲,虽然她已经死了。&江龙用赵家的钱在扬州西郊买下了一座园子,因为贩沙子的人大多住在扬州。譬如城南梅家就是江南最大的盐枭,这一点直到三年前才被江龙调查出来,因为 越是大盐枭看起来越不像贩沙子的。他每调查出一家贩沙子的,就把那家最漂亮的媳妇闺女的名字刻在刀柄上,然后钉一朵玫瑰在那家的大门上,到了月圆之夜便去 要人。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魔鬼,他会把那个女人按在床上狠狠地强奸,然后一刀将她杀死。&阿福端着酒杯听完了这个故事,疾驰了几个时辰的他身上早已没有了多少水分,然而他的额头上还是渗出了细细的冷汗,沉默了很久阿福才道:&这个故事好像没有结束吧,至少早在三年前这个故事就起了一点点的变化。&&玫瑰刀道:&是的,可是我并不喜欢这个变化,这个故事本该就此结束,或者说就此持续下去。&&阿福突然道:&当你杀人之后,是什么样的感觉?&&玫瑰刀道:&开始的时候我很兴奋,很痛快,渐渐地我开始麻木,甚至开始厌倦。&&阿福终于喝下了端了很久的酒,缓缓道:&其实这是个好的变化,我总以为任何自然而然的变化都是好的变化,人活着就在于顺应内心自然的变化。&&玫瑰刀道:&不,人活着都有自己的使命,这世上尽是些该死的人,我的使命就是杀死这些人,我实在不该感到厌倦。&&阿福道:&我以为我所见过的人当中,你才是最该死的那一个。&&玫瑰刀道:&没有最该死,我只是和那些人一样该死,世人都应该过来杀我,可惜他们都不敢来。&&阿福道:&你这个人有个很不好的毛病,就是以为世人都该和你一样。而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觉得世人都不该像我一样,要是大家都跟我一样懒那所有人都要饿死了。&&玫瑰刀道:&不是世人都该和我一样,而是世人本就都和我一样,不仅如此,就连飞禽走兽也都和我一样,无论谁若是有我这样的经历都会变成嗜血的野兽,所以当我不自觉地厌倦血的时候我觉得很不舒服,仿佛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阿福沉默了很久才道:&其实你自己心里很明白,你之所以拒绝改变是因为你没能亲手杀了自己的娘亲,你不断地迁怒于其他的女人乃至其他的所有人,并且 在自己开始厌倦的时候不断的告诫自己不能原谅自己的娘亲。然而在你的内心深处,仇恨其实早已被冲淡,或者说你早已原谅她了,这一点你十分明白,只是不愿意 承认罢了,否则你今晚也不会和我说这么多了。&&玫瑰刀没有说话。&阿福喝了一杯酒接着道:&你终究还是个人,而不是一只野兽,你从内心深处渴望摆脱这磨牙吮血的日子,只是仇恨已经让你没有了自由。你的心里已打定了主意,只不过是想听我说出来而已。&&玫瑰刀长叹了一口气道:&三年前当我说请你喝酒的时候其实还只是单纯的想找个人陪我喝喝酒,这些年来我实在是很寂寞。这三年里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叫阿 福的人的故事,我开始很好奇这个人,直到不久前我才知道这个人就是你,所以我今晚才会和你说这些话,想听听你这样一个人会怎么说。&&阿福突然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有时候当你寂寞或者迷茫的时候,就去街边躺着晒太阳,看着天上的白云一朵一朵地飘过,那般自由那般无拘无束,你就会觉得自己像白云一样飘荡在空中,尘世间的一切都变得渺小而遥远,那种感觉真是惬意极了。&&玫瑰刀道:&我会试一试的,只是好像就算知道了这个秘密,还是有一件事无法变得渺小而遥远,不然你就不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了。幸好我永远也不会去碰这件事,女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一点我仍然坚信。&&阿福走在江园的小路上,心中不住想着玫瑰刀的话,是啊,这件事,或许就只有这件事,连我阿福这么懒的人都没办法懒得去想。玫瑰刀被仇恨所束缚,我阿福又被什么所束缚呢?&阿福想着想着就走出了江园,他突然就发现自己一直在想着的那个人就坐在江园的门口,她的背影还是那么纯白,隔着很远阿福就能想到她身上的幽香。&梅雪转过身来嫣然一笑,恰如那天阿福躺在床上睁开眼睛时一般模样。&阿福走近梅雪道:&你怎么还在这里?&&梅雪保持着笑容道:&我在等你啊,玫瑰刀本来就是我叫出来的,我知道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到你。&&阿福诧异道:&那他为什么把你绑在椅子上,还要逼你和我成亲?&&梅雪道:&那只因他听我说了关于你的一切之后就说我害了你,非要逼我嫁给你赎罪,然后我就说那就等阿福过来,他要是不愿意娶我你就让我跟他说说话。&&阿福道:&有时候我真觉得他就像是个小孩子,我自以为这世上没有人比我阿福更善于把事情往简单了想,可是见到他之后我才知道我错了,在他看来所有的事就像&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一般。&&梅雪道:&我倒觉得你就像个小孩子,本来那天说那些话也有想激一激你的意思,因为你终究不能像以前那样过下去,可是没成想你居然这般痴心,竟越发地颓废了。&&阿福没有接她的话,只是突然问道:&你去找玫瑰刀就不怕我不会再来了?他可是一个很危险的人。&&梅雪道:&你知不知道骰子,有的时候活着就像掷骰子一样,你若不去掷就永远也不知道会出现什么点。&&阿福当然知道,三年前他就掷过一次,只不过他输了,梅雪这次却赢了。&梅雪忽然低下头道:&其实我在沈家这三年过得也并不十分愉快,虽然自从三年前沈大少没有来救我时我就知道了这一点,我只是单纯的想要一个像样的家, 能给予我自己和孩子以安定和平稳,这一点对于女人来说很重要。但是我没有想到我会变得这么不愉快,因为我听说你卖掉了房子整日买醉,等我去找你的时候却早 已没了你的消息。我变得越来越不愉快,所以我抑制不住自己去掷了这把骰子,尽管我一想到玫瑰刀就会发抖。&&嫁到沈家三年了,她依然叫他沈大少,阿福突然想抱抱梅雪,终于还是忍住了,&沈大少是个中规中矩的好人,和他一起如果没遇到什么大事确实是个好归宿,我来之前去过沈家了,他看起来很憔悴。&&梅雪看着阿福道:&他确实是个好人,冲淡平和,不骄不躁,所以才能维持着这么大的家业。他需要操心的事情很多,但还是很照顾我的感受。这次当我让玫瑰刀把我的名字钉上沈家大门的时候,他一直都没有说要把我交出去,因为他知道他若说了我会很伤心,所以我就自己提出来了。&&阿福摇头叹道:&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说女人喜欢自己骗自己,你心里其实很明白他是怎么想的,也想听听他怎么说,只是你没有他沉得住气,最后还是自己说出来了,你害怕听到那个答案。&&说完之后阿福才发觉自己说错话了,不知怎地面对梅雪的时候自己总会比平时变得更傻,一不小心就开始乱说话了,所以他马上又道:&不过沈大少也确实没 有办法,毕竟他还要守着那么大的家业,人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是穿鞋的,我阿福却是个光脚的,光脚的说穿鞋的实在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梅雪却似并不在意,只是接着阿福的话道:&我想见你就是想说说这个,你总不能一直光着脚吧。我有许多话想跟你说,你要不要坐下来听。&&于是阿福就找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然后梅雪就开始说了。&&阿福,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懒了,你若是稍微勤快点哪会是如今这般模样。&&这句话阿福听了不知道多少遍了,可是唯有听梅雪说的时候他没有回答。&&阿福,你知道吗?像你这么实诚又坦荡的男孩子若是稍微有点钱,会是很多女孩子都喜欢的类型,因为和你一起真的会让人很安心,但是女孩子要的不仅仅是安心,她们还需要稳定的生活。&&这句话阿福倒是第一次听到,他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也会是女孩子所喜欢的类型,他总以为只有自己很喜欢自己。&&阿福,你就没有想过以后的日子么?当你变老了的时候,还想总是一个人穷开心的过日子么?你真的从来都不会寂寞么?你难道不想要个孩子,不想有个人和你一起去把他养大?你还可以把自己所有没能实现的梦想都寄托给他,看着他越来越懂事你会觉得比什么都开心。&&阿福倒不是完全没有想过,一个整天躺在街边晒太阳看白云的人怎么会完全没有寂寞,有时候他只是懒得去改变自己,反正目前还过得很快乐,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他实在是一个太容易满足的人,一般懒人都是这样,所以每当他开始往这方面想了一点马上又懒得继续往下想了。&&阿福,其实稍微改变一下自己并不是很难,稍微找些事情做也并不会不自由,有时候我一边绣花的时候还会一边想着要去天上飞翔呢,那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像鸟儿一样快活。&&这种感觉阿福也会有,以前他扛着箱子的时候会经常看着江水把自己想象成一条鱼儿,其实在扛箱子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很难,真正难的是决定要去扛箱子的时候。&&阿福,有时候我真羡慕你,可以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只是单纯地活自己的。我就做不到这点,这个世道笑贫不笑娼,当我的名节被玫瑰刀所毁的时候我 还没觉得怎么样,但是当我住在你的破屋子照顾你的时候却怎么也忍受不了别人看不起的目光。你就不同了,怎么被别人看不起照样活得很开心,我想那些笑你穷的 人最后连自己都会没意思了。不过你可不要笑我哦,因为其实女人本来就比男人更爱面子。&&就这样,梅雪一个人又说了很久,阿福只是静静地听着。一股暖流从喉头涌入心头,他突然很想有一个女人可以永远陪在自己身边,和自己说话。&梅雪终于说完了,但她却没有马上离开,却还是看着阿福,仿佛想多看一会儿,再多看一会儿。&阿福也看着梅雪,他知道这一次之后大概两人就不会再见面了,梅雪已经嫁作人妇,她还要在家中相夫教子。&良久,梅雪才站起来道:&阿福,你过来抱抱我好吗?就抱一会儿,因为有你所以我会偶尔觉得有些寂寞,有时候我很想忘记一切让你抱我一会儿。&&阿福就站起身来,微微颤抖地抱住了梅雪。他只觉温香扑鼻,软玉满怀,这绵软温暖的感觉,也许就像是在蓝天上的白云中睡觉的感觉。&梅雪依偎在阿福的怀里喃喃道:&你的胸膛真宽阔,还是在这里感觉最安全。&&两人果真只抱了一会儿,在放开梅雪之前,阿福轻轻地说:&当你看着天上的白云一朵一朵地飘过,温暖的阳光洒满了全身,仿佛把你整个人都包围着,你就 会觉得很安全,也很自由。当你所说的那个偶尔会寂寞的时候又来了,你就可以在家中的院子里躺着晒太阳看白云,说不定那个时侯我也在看。&&阿福的故事到此基本上就要结束了,再往后就变得更加平淡无奇了。&阿福回到扬州在衙门里谋了个差事,当然是很清闲的那种,就是看管牢房的狱吏。阿福有点庆幸爹爹逼着自己练了好些年武功,否则没有关系是无论如何也谋 不到这个差事的,不过真的到了出事的时候却只有阿福毫不含糊,自从有了他之后扬州的大牢里再也没有人能成功越狱,所以立了几次功之后他就被提升为差拨了。 虽然以阿福的背景和性格要做上管营是没什么希望,好在他也对此也没什么太多的想法。&就这样阿福每个月领着不多也不少的月俸,虽说平日花起来不算铺张却也绝不小气。然后他又娶了一个不美也不丑的老婆,她做的菜既不十分咸也不十分淡。再然后老婆又生了一个不算很聪明但也不笨的儿子,这个儿子尽管也有些懒但比起他爹爹来还是好得多。&阿福却依然很懒,每当其他的狱吏们吆五喝六的在一起喝酒赌钱的时候,他却总是带着笑容懒懒地躺在牢房外面,一边晒太阳一边看着天上的白云一朵一朵地飘过,这个习惯一直到阿福从衙门里退休的时候还没有改变。&&附作者基本信息&姓名:李云鹏笔名:韩古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百兵之君,短兵之祖。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利器也,古之侠者持之行侠仗义。剑,又有君子之意,剑诚于人,则锋利无比,人诚于剑,则不败于天下。剑,已经不单单是兵器,而是精神和信念。曾几何时,幻想在那个年代,仗剑江湖载酒行,替天行道,这种武侠的精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占据着我的大脑,我把自己想象成浪...&
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百兵之君,短兵之祖。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利器也,古之侠者持之行侠仗义。剑,又有君子之意,剑诚于人,则锋利无比,人诚于剑,则不败于天下。剑,已经不单单是兵器,而是精神和信念。曾几何时,幻想在那个年代,仗剑江湖载酒行,替天行道,这种武侠的精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占据着我的大脑,我把自己想象成浪子,仗剑的浪子,爱管闲 事,打抱不平,为正义出鞘&&于是,有了新的笔名,叶飘零,那原本是我小说中的人物,成了我的笔名,那人,原本是照着自己去塑造,只是,我没有这一身惊人 的武功罢了。我创作这小说,虚拟出这个人物,也并非是为了意淫,而是为了纪念,那原本就是纪念同窗好友的文章,只是把那些好友都放到了那个年代罢了。中国人有种武侠情结,却很少有人把武侠小说家当作家看待,在一些人眼里,武侠小说只是用来消遣的,难登大雅,也许是很多所谓的武侠小说更多的着重 &武&而忽略了侠的缘故,如果真正能展现武侠精神,又如何仅仅是用来消遣的?只是现在能称得上武侠小说的太少了,武侠小说也没有了市场,古龙早逝,金庸封 笔,温瑞安早期虽然也有不少佳作,但近年来,很少有作品问世,大陆崛起的年轻武侠小说家名气已经不小,但未能挽救低迷的武侠市场。武侠小说的巅峰已过,无论心里多么不愿承认,但这终究是事实。现在的图书市场低迷,而武侠市场可能是最低迷的,现在很多人都看玄幻,或者古言,美女不再爱英雄,美女爱美男了。从此,英雄就搁在角落,被冷落,没有美女,没有美酒,只有寂寞。剑客的剑尘封若太久,便会失去原有的光芒;小说家的笔若尘封太久,便很难找到写作的感觉。写作跟练剑是一样的,每一次下笔,就如剑客拔剑出剑一般,练的是人(笔)剑合一,只有到这境界,才能达到巅峰。当今武林,恰恰缺少一个一剑寒九州的大人物。成名的剑客已经为数不多,还有很多人在武林的边缘挣扎,这个武林,何时才能重新崛起?我辈武林竟已凋零如此,纵仍有热血少年,却无力撑起一片天。在我高一时候,开始触摸武侠小说,一边看,一边写,那时候,单纯的理想就是做一个武侠小说家,像古龙那样的武侠小说家。可惜的是,我又懒散,又没天 赋,写出的东西始终是幼稚,又很拖拉,很多时候,不知道怎么下手,时间久了,就找不到那种感觉,然后往那边一扔,或者写其他的文章,或者干脆做其他事情, 几年过去,发现手头上没写完的文章好几部,挖的坑太多,把自己填进去了,我不知道这是否是很多写作者的通病,起码我是这样的,再后来,结识到一些写作的朋 友后,才发现,不止我是这样。挖了很多坑其实是件很有趣的事情,也许是在告诉自己,很多事情需要自己去做好,除非,你真的对写作没有兴趣了。武侠还是要写的,虽然年近三十,也不能再称为热血少年了,但骨子里尚有一股武侠的精神在。我的武侠小说写的不算多,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写个人史,个人 史写起来是很枯燥的,因为真实的缘故,有时候写着写着会厌倦了,写武侠不同,创作的时候基本上把自己放到武侠小说创作的气氛中去,去体验江湖生活,这虽然 累,但很刺激,入戏,才能更好的写出作品来。大凡武侠小说的写作者都是这样吧。我只有一次是没有入戏,很随意的写出一篇短文来,只用了很短的时间,那是很久以前,以至于我忘了究竟是哪一年写的,我只是突然之间想到有写过这么一 篇文章,然后我找到这稿子,从头看到尾,和现在的文字完全不是一个风格,很飘逸,也琐碎,看着断断续续的,却又是很完整的故事。所以这文就发到榕树去了, 没想过会有多少阅读量,武侠小说已经没落了,没指望有多少人关注的,所以,一旦有人关注,便觉得遇上知音一样,也只有知音才懂我的文字。所以,就结识了一群热爱武侠写作的年轻人。原本这是武侠小说交流群,后来,我把它改名为&剑语小驿&,我们这些热血的年轻人在这里停歇、交流,快哉,快哉。于伦&&&&笔名:于伦&&&&姓名:张立强出生:1987年4月
&&&&籍贯:山西
&&&&专业:材料科学 身份:学生爱好:武侠特长:写作好友的评价:认真,专注,勤奋江湖称号:爱钻牛角尖的于伦如果我有于伦的劲头,那么我的小说应该也完成好几部了。认真是我对于伦最深的印象,现在的年轻人,有多少人可以做到&认真&二字,把写作当成神圣的 事业去做,就算没有一分钱的稿费,也要尽全力把文章写到最好。这大概是最能诠释信仰的,写作是一种信仰,武侠是一种精神,这个时代缺失信仰,也缺失精神, 只有在写作的过程中才能去感受那种信仰和精神。共同的信仰,才能走到一起,认识于伦便是因为《杀手&&与流星蝴蝶剑有关又无关》,于伦看过这短篇小说,便留了言,留下武侠小说交流群的群号,也就是那刻起,找到了知音。作为在校研究生,其实空闲的时间不是很多,特别是理科生,能挤出一点时间来写作确实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写作不仅仅是有没有时间的问题,还需要灵感,需要状态。我没法保持那种状态,也许是因为自己写得太少了,写作的感觉是需要延续性的,只有靠不断的写才能延续这种感觉。我的思想好像是不容易集中起来,懒散,过分依赖灵感,很难进入状态,于伦似乎和我相反,虽然灵感这玩意儿不是想来就来,但是勤能补拙,如果仅仅因为没有灵感而迟迟不去下笔,那么很难写出什么文章来。无奈,我是那种没有灵感就不动笔写字的人。我也一直认为我应该向于伦学习,但偏偏还是没学会像于伦那般勤奋。勤奋不是最能形容于伦的,于伦的标签该是爱钻牛角尖,一篇文章,写了改,改了思索,思索了再修改,总觉得不够完美,不到完美绝不罢休,老实说,我写文通常是在写的过程中做些修改,写完了基本上不会做修改。我确实是一个懒人,懒人看文章的时候也不会一个字一个字去看,于伦确实仔仔细细看,找不足的地方,然后再谈谈自己的看法,就这一点,我是永远都比不上于伦了。你们也爱钻牛角尖吗?我总觉得钻牛角尖是件很累的事情,但当你成为一种习惯,是可以成为一种享受的,如果你不信,可以问一下于伦,爱钻牛角尖的于伦。韩古&&&&笔名:韩古&&&&姓名:李云鹏&&&&&性别:男(直男)&&&&生于(阴历)&&&&爱好:女人&酒&辣椒&&&&性格:冲动&急躁&典型白羊座&&&&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人,幼丧父,母亲和继父都是小学教师&家中还有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和姐姐各一人&&&&现就读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还有一年半硕士毕业&&&&专业为控制科学与工程&方向为导航、制导与先进飞行器设计&&&&爱小说&爱历史&爱轶闻&爱稀奇古怪的事&神秘主义者&&&&爱三教九流&旁门左道&但不懂&&&&恋爱经历:两次,现单身&&&&名言:什么时候能感到生命在燃烧:1.做爱的最后关头2.喝的眼花耳热时一杯白酒直接倒进肚子里3.吃辣椒辣出一身汗,眼泪都快掉下来。&&&&不算钱这种接近万能的东西,这世上除了女人和酒最好的东西就是辣椒了。&&&&江湖称号:不正经的多情公子韩古。&&&&不正经通常只是一种表象,多情才是真实的内心。写韩古,就要写情和才,多情的人,通常才华横溢,没有才华的人通常不懂得如何多情。多情并非滥情,多情,也是专情的一种,如果你也懂多情,你就会明白。多情自古空余恨,自古多情伤离别,多情总被无情恼&&在中国古代文人的诗句里,&多情&总是透露着伤感,而在武侠小说家的笔下,多情的种子,或是在 江湖漂泊,或是被一大群美女围绕,但自己爱的人,却躺在别人的怀里&&这些当然不仅仅是故事,在现实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多情的人,有时候被人误认为是滥 情,滥情岂是多情,根本就是无情。韩古多情,韩古专情,在很久以前,就喜欢着那个女孩,后来那个女孩成了她的女友,一起度过了很久,却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暂时分开。分开真的只是暂时的,有缘人自会在一起。初识韩古,是因为于伦,我原本以为这个群是于伦创建的,却未料到是韩古创建,这个理科生对武侠很是痴迷,阅读了大量的武侠作品后开始自己创作。大多 数武侠爱好者都喜欢自己写一点文字,但很少人有毅力去坚持下去,武侠小说的创作是个庞大的工程,虽然不少人认为武侠小说并非文学,但在我们这些武侠小说爱 好者来说,武侠小说是我们的精神支柱,而振兴武侠,是我辈武侠小说爱好者的目标。武侠小说的构思漫长而有趣,我擅长创造人物,韩古擅长构思情节,是编故事的好手,大概是我们受古龙的影响太深,在我们的文中,多少有些古龙的影子, 《懒人阿福》是韩古的作品,一万多字的短篇武侠小说,虽然文字比较青涩,但没有人天生就会写作,不经过历练,是写不出好作品的,就算是古龙这样天赋惊人的 作家,也是写了十几部烂作品之后才渐渐出精品的。我们自认在天赋方面不及古龙,只是对武侠的喜好和热爱支撑着我们武侠小说的创造。我必须承认韩古是最能和我谈得来的武侠小说爱好者,关于写武侠,我们会经常交流,看彼此的作品,找出一些优点,找出一些不足,加以讨论,来提高自己 的写作技巧。能结识这样一位朋友,确实是件幸事,以前没有人跟我讨论武侠,通常是一个人很枯燥的写着文字,没有人跟我讨论这些,寂寞,孤独,无奈&&此刻,寂寞已灰飞烟灭,孤独已黯然离去,无奈已无处可寻,有的只有知己,知己知心,知己如酒,醇香浓厚,悠远绵长,纵然相隔千里,却依然能心有灵 犀,如果不是知己,根本很难去探讨写作,有些人,纵然也喜欢武侠,却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就像在这个群里,虽然有不少武侠爱好者,真正能谈得来得人却不多。做知己,相互欣赏的成分更多些,简单的说是彼此都懂彼此。在武侠创作中,如果有一个能懂自己文字和懂自己内心的朋友,那该是件很庆幸的事,韩古是少 数几个认认真真看我武侠小说的人,当然,我的武侠只是写了一部分,但已经足够,所以在认识不久后,便有一个想法,把这些知己、朋友写进我另外一部武侠小说 中去,一部不像武侠小说的武侠小说《温柔的刀》其实就是这么来的,当然,这也只是尝试,真正有故事情节有爱恨情仇有江湖风云的《温柔的刀》会在以后出炉, 现在只是写人,写几个以后会唱重头戏的人,韩古无疑是这样的人,于伦亦是如此,这两人,原本就是剑语小驿的双雄。燕翔燕翔,男,未婚,初中毕业,爱武侠,爱古龙,爱梁羽生,目前在打工,希望可以成为一个职业写手。志向:上得了建筑工地写得出遗世独立的小说籍贯:河南省驿城即驻马店自我评价:为人懒散,嗜好烟酒。第一次认识燕翔,多少跟我那篇《杀手》有关,那篇短文中有一个叫叶翔的主角,其实是古龙小说《流星蝴蝶剑》中的配角,而我以前有个笔名,也恰恰叫叶 翔,后来才改做叶飘零的。叶翔,燕翔,读音倒是差不多,爱好也差不多,民工经历也差不多,为人虽不羁,却不狂妄,自知自己的缺点,虚心好学,实乃难得,所 以在群里人缘很好。燕翔虽只是初中毕业,但读书不少,工作之余,除了读书就是写作,虽然在文字功底上欠缺些,但是在情节上还是有些功力,多练多写,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对于燕翔的小说,我确实是批评多于褒奖,燕翔是一个很有理想的人,要完成理想,必须多磨砺,越磨越锋利,十年磨一剑,大概说的就是这个,燕翔在基本 功上毕竟是欠缺许多,一些用词的不当,会让一篇原本不错的小说大打折扣,还有一些低级失误,更是叫人贻笑大方。也许是因为这些问题,燕翔有时候是挺自卑 的,好像从乡下来的孩子多少都有些自卑,我也是这样,虽然一再告诉自己,我并未比别人低人一等,但被很多人嘲笑过后,自卑就油然而生了。其实真不用那么自 卑的,作为一个有理想的人,怎么可以自卑?你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一名武侠爱好者,更是一名武侠小说的作者了,虽然还未有作品出版或刊出,但只要坚持,一定会 有未来的。燕翔是一个努力的年轻人,做民工是很苦很累的,我经历过,深知这一点,能在工作之余还进行武侠小说的创作,这种态度和精神,已经不是很多人可以比的 了,我承认,我对武侠的态度没有那么认真,甚至说,对写作的态度,都没有那么认真,我只有在有灵感的时候才会去写,我过分依赖灵感,以至于很多时候都没有 动手去写。有时候,我用压力作为借口,其实谁没有压力,我只是真的很懒罢了。燕翔的短篇武侠小说我已经看过一篇,视觉效果很棒,用燕翔的话来说就是有阅读快感,如果可以在文字上再加点功夫,会是非常成熟的作品,长篇小说我还 无缘一见,据说已经写了不少,希望可以早日看到燕兄的长篇武侠小说,兄弟们都出名了,我脸上也有光,毕竟都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加油,燕翔,你可以的。萧萧萧萧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子,内敛,骨子里却不失侠气,21岁,山西人,巨蟹座,现在在南京读书,武侠电子杂志《止戈》的编辑。萧萧来剑语小驿的时候,剑语小驿还很小,小到只有几个人,于伦,韩古,燕翔,欧阳、书生还有我,是群里的积极份子,其他的不是潜水就是在打酱油,时 间久了,群里便冷清起来。萧萧的加入,令剑语小驿增添几分声色,绿叶丛中一点红,红会异样的红,绿会异样的绿,事实上,我们剑语小驿就是缺少了这一点红。 武林中,若是只有男性侠客,而没有了女侠,那么这武林就失色太多了,俗话说巾帼不让须眉,谁说女子不如男?谁说女子就不能踏入武林?我原以为萧萧的文字更 多的是女性的柔美,但看过萧萧的文,你会发现,柔美中蕴藏着劲道,小女子的文字透着一股书生气,原本萧萧就是梁羽生的粉丝,或多或少有梁羽生的影子在里 面。萧萧的笔力大概是我们这些人中最好的一个,文科生的基础打得很好,若没有这样的基础,也难以担负起编辑这样的重任,每天都要审查投稿者的文章,发现 其中的不足之处并指出或加以修改,这等技术活,要我,那是真干不了,我的文学功底不扎实,又懒得动脑筋想,看书只是一种消遣,很少去找文章的优缺点,唯有 自己写作的时候,才进入到状态,进入到书中所写的场景去,也唯有这样,我才能写得好文字。这是我的无奈,如果当时我选择文科,系统的学习中文写作,也许我 写作时候会更加顺畅。所以我羡慕文科生,当初我选择理科是因为家里一致认为理科生出来好找工作,事实上我文科学得要比理科好得多,如果我当初学习文科,也许我早就已经去当个编辑或者做其他和文字有关的工作了。如果没有如果,现实就是现实,所以也只剩下对萧萧的羡慕了。萧萧对我们都很照顾,我们有写完的文章都优先考虑给予刊登在《止戈》,我当时已经签约榕树下,所以没法将作品投稿至《止戈》,欠萧萧一篇稿子,原本 八月份可以开始动笔,没想到八月份开始人生第一次恋爱之旅,然后,我的心思就全在女朋友身上了,再然后发现,之前挖的坑好多,我想要等我结完婚稳定下来才 慢慢填补完这些坑吧。韩古的《懒人阿福》和燕翔的《双刃剑侠》在《止戈》刊登了,打心里为他们感到高兴,接下来,我也得努力填坑才是,否则真对不住萧萧了,当然也对不住自己热爱的武侠。年轻的《止戈》,年轻的剑语小驿,年轻的我们,以及走了许多年下坡路的武侠,我们该用热血去点燃武侠的圣火,重现当年武侠小说的辉煌。那不是我们的 野心,而是理想,于伦,韩古,燕翔、萧萧,还有书生、欧阳、笔滞、木槿&&我没法用再多的篇幅去写的剑语小驿的战友,十年磨一剑,终会扬名天下,重整武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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