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的计税基数应扣除不计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有哪些,暂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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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中村”搬迁西片区规划二号路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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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中村”搬迁西片区规划二号路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年12月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4 第二卷 第六章 图 纸 67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7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7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厂中村”搬迁西片区规划二号路工程已由衢市发改发(****)90号、衢发改集(****)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内容包括道路的修建、给排水工程、标志标线工程和道路照明灯等工程内容,排水管最大管径500mm,投资额约250万元;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计划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须持有《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或承诺在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的办理(承诺书格式自拟),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商务标)采取纸质版及电子版两种形式编制。投标工具使用6.1.1版投标工具,未参加电子评标培训的企业请联系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电话:****李先生。 5.投标人信息入库 各投标人登***(ht(略))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 (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页右上“企业入库口”,根据显示界面在“新企业注册入口”注册后就可上传投标信息,同时并办理企业CA和个人CA后,并提交企业相关投标信息。 (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或者CA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由交易员本人携原件到市监管办业务处审验。 (3)办理企业CA和个人CA所需的资料,***站自行下载。(链接地址:ht(略)/qzsite/zhjyzn/****.htm)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4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账户汇出(ht(略)/qzsite/)。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确认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6.2缴纳方式: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拟投标项目中采用“全能付支付保证金”***银方式交纳(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 7.开标信息验证 7.1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年 12 月 27 日上午8:30~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5楼) 电子显示屏公告的本工程开标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联系电话:****-****。 7.2投标申请人凭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7*24小时服务电话:400-001-****办理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09办公室,联系电话:****-****/****-****/****(李先生) 8.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略))免费下载或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不记名,纸质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12 月 27 日9 时30分,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厅。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上发布。
招标人: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 地址:衢州市三衢路505号3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巫女士 联 系 人: 吕工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 12 月 6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 联系人:巫工 电 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三衢路505号3楼 联系人:吕工 电 话:****-**** ****
1.1.4 项目名称 “厂中村”搬迁西片区规划二号路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1.2.1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投资。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厂中村”搬迁西片区规划二号路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联系单及工程量清单)。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须持有《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或承诺在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的办理(承诺书格式自拟),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6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不署名的方式送至或传真至代理公司(传真:****-****)。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文件***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1.11 分 包 不允许(专业工程除外,且分包前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6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年 12 月 27 日9 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澄清文件***上公布,文件公布后视为投标人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修改文件***上公布,文件公布后视为投标人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指 /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年,指 /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年,指 /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电子版生成的纸质版可不需另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商务标中造价人员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无需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但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和盖章(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商务标中;一份开标时,现场随身携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价表” 从投标工具中打印后无需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按格式须造价工程师或专业造价员(“市政”)签字及盖专用章【如本单位无人员编制商务标的,提供咨询服务的非本单位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须为具有投标咨询服务资质的中介机构人员,并在商务标中附有咨询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该协议无需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1)资格审查标:正本1份(单独密封于一个资格审查标密封袋中); (2)商务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1份(无须密封,投标时提供);从投标工具中打印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价表”1份(单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 2、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标书上传***,并提供光盘(包含加密标书、备份标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中标单位当场返还光盘。生成本工程加密标书所用的企业CA证书(随身携带)。 (注: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投标文件副本。)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册装订,分别为: 资格审查标,包括投标须知3.1.1.1的内容; 商务标,包括投标须知3.1.1.2的内容; 资格审查标和商务标每册采用左侧书本装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厂中村”搬迁西片区规划二号路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或资格审查标或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在****年 12 月 27 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公告的开标厅(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公告的开标厅(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1、投标单位随身携带企业CA进行签到,签到后投标单位企业CA暂留等待进行标书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开标室进行投标文件开启并通过平台解密和导入; 3、根据投标函确定商务得分前5名; 4、对商务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招标评标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 5 名组成。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名
7.3.1 履约担保 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不计利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80号文件)和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规定。
10.2 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最高限价为: ****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 8 万元(税前)】
10.3 “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不含资格审查标中“项目部人员配备表”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个数:1个;生成本工程加密标书所用的企业CA证书随身携带;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所有内容要求由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衢州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生成并上传***。
10.5 电子招投标
是否实行电子招投标 是。按本须知附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相关规定”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0.6.1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开标日期近三月的社保证明)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开标日期近三月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出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签到【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将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交与工作人员,但因工作人员操作进度或开标厅电脑原因或停电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的除外】,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 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相关人员身份证、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均应随身携带,无需密封; 2、招标人将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对上述人员的身份证进行识别,不能读取的身份证明无效,视为未出席开标会议,后果自负。
10.6.2 关于办理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请参照衢监管办发〔****〕8号《衢州市监管办关于办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10.6.3 1、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年 12 月27 日9:30时)前(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五楼电子显示屏公告的本工程开标厅将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签到、递交投标文件等手续,具体程序为:①投标申请人进入开标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办理签到;②投标申请人将投标文件交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接标手续;③投标人相关人员签到,进行身份验证。 2、投标申请人必须按上述“1、”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签到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3、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参加现场开标的,将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衢政办发【****】85号)规定处理。
10.7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前到市监管办和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不良行为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其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也可以重新招标。 对因弄虚作假或恶意隐瞒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请监管部门将此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10.8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3.1 选址意见书文号: /
10.13.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10.13.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
10.13.4 勘察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勘察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岗位证号编号:/
10.13.5 设计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设计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岗位证号编号:/
10.13.6 施工图审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特别提醒 1、请投标人事先自行将项目***上或电话查询确认,需要加密锁的请随身携带以便开标时提高查询速度。 2、在开标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电话后20分钟内未到评标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招标人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施项目、是否已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查询方式不限,***络、信息平台查询等。 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有在施项目登记的,如已通过验收,请准备好通过验收的文件,备询标使用;如在开标现场查询时发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有在施项目登记且投标人未在现场及时(自通知投标人后20分钟内)提供该项目的通过验收文件【须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签章的竣工验收文件(如为改建、装修类等项目,可无勘察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和电话】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中标人擅自篡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合同已签订的,发现中标人擅自篡改部分的合同条款无效,仍按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执行,并扣除50%的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80号文件)和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规定】; (14)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15)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或从业登记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如有疑问,以不署名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1.11 分包 本次投标不允许分包,专业工程除外,且分包前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1.12 偏离 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表格格式与电子文档中如有不一致的,以电子文档为准);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提交(传真:****-****)(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布,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审查标组成。 3.1.1.1资格审查标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标封面; (2)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承诺书(见格式);
(4)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其中本表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只需在纸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标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 (5)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提供《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只需在纸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标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或提供承诺在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办理的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装订入资格审查标中,只需在纸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标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 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只需在纸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标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 (6)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无需密封在资格审查标密封袋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 注:第(2)项资格审查表中已入库的资料,如有需要,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业务处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否则后果自负。未入库的资料在资格审查标中附相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原件不需密封)。如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按规定提供原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1.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封面;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 (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汇入帐户的投标保证金,由监管办投标保证金财务管理人员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招标人验收到帐汇总表,检查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天内退还原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经备案存档、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不计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5)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人而放弃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行为; (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参加投标; (8)使用伪造的许可证件、获奖文件(证明);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信用状况、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企业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身份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迟到)的,投标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人而放弃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30%不予退还;
(3)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30%不予退还。 3.5 资格审查标 3.5.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必要条件,有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人企业资格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3)《资格审查表》按格式要求填写并盖章,填写内容经审查符合要求; (4)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包括关键字或句无错误或无缺漏)并按格式要求盖章; (5)按要求提供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并按格式要求盖章,社保关系等在开标现场查询并证实(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部人员配备表”下备注的内容)。 (6)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提供《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在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办理的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并盖单位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价表” 从投标工具中打印后无需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按格式须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市政”专业)签字及盖专用章【如本单位无人员编制商务标的,提供咨询服务的非本单位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须为具有投标咨询服务资质的中介机构人员,并在商务标中附有咨询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该协议无需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见第10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相关规定”。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资格审查标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资格审查标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U盘密封在商务标中)。 4.1.2纸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标”或“资格审查标”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正确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作为投标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络传输将已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平台,纸质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企业CA证书,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以下人员须参加开标会议: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开标日期近三月的社保证明)携身份证和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或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要求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证明原件、相关人员身份证原件不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的,为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开标前将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至工作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证明原件、相关人员身份证、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均应随身携带,无需密封。 5.2.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5.2.3开标会议由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主持,并由招标人委托 衢州市信安公证处 进行开标现场公证,程序如下:
(1)宣布会议开始; (2)工作人员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及到场情况; (3)审核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并公布; (4)在开标室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并导入; (5)工作人员根据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抽取商务标评标办法,确定最佳评标价; (7)根据最佳评标价确定商务报价得分前5名; (8)对商务报价得分前5名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 (9)确定中标候选人; (10)招标人代表宣布中标候选人; (11)公证处工作人员宣读公证词; (12)开标会议结束。 注:如公证处未参加开标,经监管部门同意后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替代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上述开标程序工作。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曾在投标人处有工作经历的或存在其它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如有)。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签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其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对因弄虚作假或恶意隐瞒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请监管部门将此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相关规定 一、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电子版生成的纸质版可不需另外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商务标中造价人员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二、关于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发放。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将采用企业CA证书加密。办理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相关的详细事项查看衢监管办发〔****〕8号《衢州市监管办关于办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 三、电子招标文件的发放。招标人的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请***((略))下载。 四、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3.1.1规定的所有内容,其最终生成纸质的所有书面投标文件应是从投标工具中打印输出,且应具有工程项目的编码标记。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即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商务标)采取纸质版及电子版两种形式编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投标人须知3.7条。投标人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商务标导入投标工具(若含资格审查资料的也应编制完成后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企业CA证书对相应的报表进行电子签章。检查无问题后生成“加密标书”;然后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把“加密标书”上传至平台;最后投标人再将该投标工具生成的《YYYY(投标人名称).加密标书》和《YYYY(投标人名称).备份标书》(未加密的标书)上***。 2.投标人应检查标书完整性和有效性,正确无误后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 3.关于企业CA证书PIN码的,就是企业CA证书的识别密码,用来保护本企业CA证书不被他人使用,投标人企业CA证书 pin码的默认密码是****,投标过程中如果三次输入pin码当前企业CA证书错误将被锁定,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企业CA证书被锁定无法解密和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则否决其投标文件。 4.投标工具使***(ht(略))或***((略))的版本,投标文件编制均使用该投标工具进行制作,检查并填写好相对应信息,并且用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对相应的表格进行电子签章后检查无问题后,生成“加密标书”。 5.投标单位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还有不明之处请向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咨询:7*24小时电话400-001-****。 六、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先下载平台中的加密标书文件,进行解密,若平台中无法读取或者解密,再读取光盘中的加密标书,如果加密标书也无法读取或者解密,再读取备份标书,若平台和光盘中数据均不能解密和读取,则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文件不参与后续的计算及评审。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光盘或企业CA证书,或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评标系统,造成评标委会成员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则否决其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不参与后续的计算及评审。 七、注意事项 1.本工程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工具中打印报表,投标工具一定要使***(ht(略))或***((略))的版本。 八、投标单位使用在最后一次生成“加密标书”后,使用“投标工具”打印功能打印书面文件,投标文件(每一页报表均会随机自动附带该工程项目的水印码),无水印码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书面报表的水印码与电子文档水印码不一致,将视为该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九、投标人提供商务标电子文档中没有使用“衢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投标工具编制商务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还有不明之处请咨询: 杭州擎洲软件公司 李先生 联系电话:****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7.3条款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资格审查承诺书 按要求承诺(包括关键字或句无错误或无缺漏)。
项目部人员配备表 按要求提交并符合配备表附注要求
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 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或提供承诺在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衢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办理的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装订入资格审查标中)。
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表》审查所涉及的资料须在开标前入库,审查时,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内容与投标人在衢州市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库(新库)的内容进行核对,如一致,《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如有不一致的,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原件核对,如《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原件一致的,《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上所涉及的资料的原件或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业务处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否则后果自负。)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以投标函为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以投标函为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投标报价汇总表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5项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项规定
工程定位复测费费率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项规定
规费1、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费、税金、暂列金额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项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详见本章3.1.2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1、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投标审定最高限价; 2、投标函中的“投标价格”须是精确到元的整数,并与“投标总价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3、投标函中大写金额正确。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资格审查标:通过式评审 商务标承诺书:通过式评审 商务标投标报价:100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商务标承诺书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承诺书进行审核,凡关键字句错误或缺漏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2.2.4 商务标评分标准 商务标评标办法的确定:由工作人员在以下二种评标办法中随机抽取产生。
1 随机下浮率法:首先确定评标控制价A:由工作人员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在8.0%-12.0%九档(每档间隔0.5个百分点)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投标最高限价。其次,以投标最高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最佳评标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或全部有效报价中没有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报价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否决全部投标。
2 低价平均法:先对全部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相同的报价只保留一个,再由低到高选取五个报价进行平均(少于五个,则全部进入平均),随机抽取平均值的95%-98%四档(每档间隔一个百分点)作为成本控制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成本控制价为最佳评标价。
商务分确定和偏差率K计算 各投标报价与最佳评标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投标报价-最佳评标价)/最佳评标价*100%。 计算投标人商务得分时: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商务分上扣4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商务分上扣2分(商务标得零分的除外);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标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注:最佳评标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除计算差错外,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保持不变。 最佳评标价、成本控制价、评标控制价均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 评 标 程 序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3.1.2 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 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
3.2.2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 低于其成本 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补1 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 /
补2 计算机电子评标 详见本章附件E:计算机无纸化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采用随机下浮率法或低价平均法,由工作人员在开标会议现场随机抽取一种评标办法用于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开标厅现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同上。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最佳评标价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的规定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予以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各投标人在资格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审定预算(如需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需要)、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 (如需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 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5.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 响应性评审 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最高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最高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2)评分结果。 A4.2 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 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和评分。 A4.3 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最佳评标价”。 A4.3.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A4.3.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 A4.4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根据本章第3.2.3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C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A4.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 A4.6 汇总评分结果 A4.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4.6.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A5.2.2 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 A5.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 暗标评审的评审程序规定(适用于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暗标评审的) / A6.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3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3.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4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 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 B0.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下列情形为串通投标行为):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B1.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商务标承诺书评分标准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B1.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条要求编制的; B1.7 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B1.8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如工程质量、工期、报价等(以投标函为准)】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文字表示的报价金额有漏字或错字的或大写金额错误的; B1.9 有“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相关规定”中否决投标情形的; B1.10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B1.11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B1.12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 B1.13 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其他应当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
附件B2:不作为投标人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不作为投标人): B2.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4.1条要求密封或标记的; B2.2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2.3 未按规定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 B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5.2条款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款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 B2.5 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1款递交有效的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的。
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C0.总 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3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 C1.评审程序 C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D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 D1.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 所有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算术平均值的75% 。 (说明:此处的下限仅作为评标委员会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不作为认定否决投标的条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成本评审工作,并作出评委会决议)。 C1.2对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结合清标成果,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因素逐一进行分析,并修正其中任何可能存在的错误和不合理内容: (1) 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2)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 (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4)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5) 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6) 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7) 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 (8) 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 C1.3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汇总对投标报价的疑问,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C1.4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结果,计算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合理化修正后所产生的最终差额,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C2.评审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 (1) 招标文件; (2) 标底(审定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果有); (3) 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4) 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果有); (5) 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水平; (6) 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定额或投标人企业定额; (7) 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 (8) 投标人所附其他证明资料; (9) 法律法规允许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参考依据等。 C3.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1.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并记录分析和修正的结果。 汇总修正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A值(此值应为代数值,修正结果表明理论上应当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的修正差额记为正值,反之记为负值,下同),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4.错漏项分析和修正 C4.1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分析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出其中错报或漏报的子目,并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价格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错漏项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 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审定预算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 如果没有审定预算或者审定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标委员会可以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也可以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以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作为修正价格; 对超出招标范围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 C4.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根据上述原则,修正错报和补充漏报子目的价格; 计算经修正或补充后产生的价格差额。汇总上述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B值,并明确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C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价格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子目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 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 如果没有标底(经评审预算)或者标底(经评审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 C5.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对与市场价格水平存在明显差异的子目进行逐项分析、修正: 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C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6.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C6.1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价格不合理的,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报价子目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不合理报价子目的资源或生产要素的价格进行修正; 其他情况下,按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不合理报价进行修正; 如果没有标底(经评审预算)或者标底(经评审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 对于按照招标文件不应当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 C6.2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 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对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进行逐项分析、修正; 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D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7.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C7.1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按投标人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投标人企业实际的管理费率(近三年企业管理费总额的平均值与近三年完成产值的平均值之间的比例)并以此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企业管理费率进行修正; 企业管理费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费率以及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企业管理费率的平均费率为准进行修正;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企业管理费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为准进行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应执行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管理费率)。 C7.2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对企业管理费进行分析和修正; 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E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8.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 C8.1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投标人下达的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率或投标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要求的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或股本收益率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利润率进行修正; 利润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利润率以及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利润率的平均费率为准进行修正;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利润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为准进行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应执行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利润率)。 C8.2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 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 对利润进行分析和修正; 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F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9.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 根据投标价格分析出其中法定税金和规费的百分比,对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或比率,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和修正。 对法定税金和规费进行分析和修正;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G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C10.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 评审各项单价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对明显过高或过低的价格进行分析。 对不平衡报价汇总分析结果,修正明显过高的价格产生的差额,首先用于填补修正过低的价格产生的差额,两者的余额记为H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 D11.对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分析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整理。以其各自的代数值汇总A值至H值,得出合计差额Δ1,并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全部事项。如果投标人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同时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事项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问题澄清通知和质疑问卷应当包括:质疑问题、有关澄清要求、需要书面回复的内容、回复时间(应给投标人留出足够的回复时间)、递交方式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质疑问题的澄清和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疑问都得到澄清和说明。 根据澄清和说明结果,对于投标人已经有效澄清和说明的问题和子目应从上述A值至H值的计算中剔除或修正,修正A值至H值并计算最终差额Δ2。本款中所谓的“有效澄清”是指投标人做出的澄清和说明已经合理地解释或说明了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且澄清结果令评标委员会信服。 C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评审结论记录表,以最终差额Δ2与投标人投标价格中标明的利润额(如标明的是利润率,以利润率乘以其计取基数,下同)进行比较并得出如下结论: 如果最终差额Δ2(代数值)小于或等于投标人的利润额,则表明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 如果最终差额Δ2是正值且大于(不含等于)投标人报价中的利润额,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章第3.2.2(综合评估法为3.2.3)项的规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备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完善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附件D:备选投标方案的评审方法(无) 附件E:计算机无纸化评标方法 计算机无纸化评标方法 由计算机读入投标人的电子文档,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单位、数量及规费、税金、措施费等内容进行计算机评审。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最后做出评标委员会决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按中标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调整。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世纪大道677号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 通用条款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为准。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图纸会审纪要、会议纪要、补充合同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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