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和我一样喜欢玩文字科幻和ios推理游戏戏的

2007年9月的一个夜晚,我在电脑上漫无目的地寻找一本推理或者爱情小说,打算用它打发拥挤逼仄的经济舱里漫长的时间。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跳出了搜索框——“科幻作家柳文扬逝世”。    在很早之前我看过柳文扬一篇超短的小说,写一个复制人如何用30分钟的生命去爱一个女孩子。创意平凡却很清新,几个可爱的细节一直留在脑海里,比如小伙子造出30分钟就消失的复制巧克力,讨好爱甜食又怕胖的心上人。在当时泛滥的黑洞探险、时空扭曲、生物灾难主题中间,这篇小故事有一种动人的真诚。    不过,很快我就完全跟科幻的世界拜拜,留下的最后印象是一片浮躁的瓦砾——主要成分是空心砖、三合板和鸡毛。我对科幻作家的认识,国内停留在叶永烈的阶段,国外停留在阿瑟克拉克的阶段,一言以蔽之,早早地火星了。    我是这么从火星回到地球的:蜷躺于飞机坐椅,一手玩命拉毯子,一手举着密密麻麻的打印书稿,空调强冷风劲吹之下,长时间保持该种姿势 ,不落下肩周炎相当的不容易。我的阅读灯彻夜光明,惹得邻座两个洋鬼子几次三番怒目而视——我虽然装作没瞧见,可也再没有勇气越过雷池去关那倒霉的冷气旋钮了。    好在我完全被柳文扬迷住了。    寂静无声。舷窗外,黑暗浩瀚的太平洋之上,是繁星闪烁的亘古夜空。    ***********************************    我一头扎进了“天才儿童溜文秧”的世界,看完意犹未尽,又把刘慈欣、星河这些新一代科幻达人的作品翻出来看——我知道您纳闷:他们也算新一代?——相当于在中国科幻史上给自己开完了三中全会,可以略带心虚地迈入新时代了。唯一痛心疾首的是,刚刚识荆说项,跃跃欲试,斯人却已经撒手长逝。    有趣的人是会早死的。    我非常喜欢柳文扬,不光他的小说,还有字里行间的他本人。有的作家小心地把自己隐藏起来,有的人喜欢在文字上假扮一种形象,也有人真正亲切地对待读者,既不重门深锁,也不过分表现。柳文扬的文集,读下来如同认识了一个朋友,幽默自然,如沐春风;他的读者嗲嗲地叫他“柳柳”、“柳大”,一如对待一个普通的、受欢迎的网络写手。    文如其人,说不对,又有点对。柳文扬的作品,短篇小说最佳,科学随笔次之,长篇小说又次之。他的科幻创意,简练而精巧,科学基础结实,耐得住反复推敲和回味,这是硬科幻响当当的指标。《神奇蚂蚁》里控制机器蚂蚁进化的不完全信息复制方式,《时间足够你玩》里的阿西莫夫机器人悖论,《毒蛇》里虚拟凶杀的不在场证明,《一日囚》中拍案叫绝的时空观念,篇篇闪烁着天才的原创性光彩。力大降十会,一巧破千斤,一味罗列眼花缭乱的知识点不见得是硬科幻;把一个简洁的构思深刻完美地表现出来, 却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境界。《一日囚》就是这方面非常好的代表。    柳文扬有很好的文学天赋,注意是文学天赋而不是文学修养。不少短篇,从纯文学角度看也是相当独特。比如《去告诉她们》,行文和结构都颇有格雷厄姆格林的气派,再比如——原谅我又忍不住说《一日囚》,这篇小说是“科幻”与“小说”真正完美的结合,甚至我觉得,如果卡夫卡或者米兰昆德拉能够写一篇科幻小说,大概就应该类似《一日囚》。那个被困在时间里的罪人,他从哪里来?他犯了什么罪?他身处闹市如同洪荒,抱着什么样绝望孤独和刻骨的荒悖感,去遥望和他近在咫尺、生活在“同一天”的人们?他为什么还在尝试观察,尝试沟通与记录,这是有意识的反抗,还是无意义的本能?他还能回得来吗?    这是人类处境再清楚不过的寓言,一个科幻版的《局外人》。    柳文扬2000年前后开始主持《惊奇档案》,每期都有他执笔的封面文字,后来汇总为《柳文扬新潮科普随笔集》 。这个系列篇篇精彩,脍炙人口,《惊奇档案》一时间因之洛阳纸贵。从吸血鬼到进化链,从法医学到催眠术,从姓名学到宇宙论,柳文扬把神秘现象写得严谨又风趣,十分之驱风祛邪、藿香正气。联想最近震耳欲聋的“敬畏自然”,更觉没有科学基础的人文关怀相当可疑。(P。S。如果非得用一种泛神论的腔调总结“自人关系”,或者“负责和友善”更靠谱一点)。神秘主义抬头的时代,科学精神一定被压抑,不管大家享受了多少技术带来的物质生活。    最出色的一篇是以进化为主题的《白色链条》。角度非常别致,以透明金字塔状“硅基生物”中一对学者师生,莅临数亿年后的地球,进行生物考古研究为线索。自作聪明的透明金字塔人卡拉卡嚓教授,从“秩序与美感”出发,用白色化石重新排列了整个地球生物进化链,鹦鹉螺由于精美的数学形式,被作为高级智能生物捧上进化链顶端;人类则由于惊人的化石数量,被认为是进化底部的一种大量繁殖的低等生物。安伯托艾科有一个“食人族社会学家的人类学田野考察报告”,与柳柳此篇很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我觉得〈白色链条〉更丰富优美,对进化中的失落,有一种哀而不伤的思考——与文中那只在侏罗纪壮丽的黄昏陷入沉思的老年霸王龙相比,我们文明的遗迹是否比一副巨大的骨架更有说服力?    柳文扬后期写了一些奇幻,但坦率讲比他的科幻差了很多。晚期的作品中,低沉抑郁的情绪渐渐浓了起来,不复从前的乐观明快。可以想象,一个以硬科幻谋生的作家,步入而立之后,他的晨星王国会遭受到多少风吹雨打。他在晋江专栏上的自述,说自己的小说“适于改编为影视剧”,这半带推销意味的措辞让我为他微微心酸,除非有大师,他的作品大多不适合视觉化。那些思维性很强的科幻创意,很难用直观的画面讲清楚——那是科幻小说独有的角落,是她在文学进化中赖以存活的隐秘基因。    世界上还有很多好的科幻作家,但是不再有柳文扬了。刘慈欣在他的BLOG上说,如果有平行世界存在,柳柳还是在那里。但我不太相信,柳文扬一定不是薛定谔那只高深莫测的猫,他绝不能忍耐身陷半死半活,他纯粹、透明、执拗,象一个“水晶金字塔”——无论柳文扬在哪里,他的身体和意识以何种物质与能量形式存在,我相信他一定能听见他的读者说——请翻到〈白色链条〉第13段第13小节,大声朗诵一段用中英法意德土诸语合力写成的凄美绝伦的文字:  “帅哥帅哥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我们共同的偶像柳文扬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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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是沙发,虽然觉得没啥意义  幼时是科迷,不过真没听过柳文杨,也许是时代原因吧  先顶再看,哈哈
  没有看过。
    作者:毅诚 回复日期: 22:48:26 
    据说是沙发,虽然觉得没啥意义    幼时是科迷,不过真没听过柳文杨,也许是时代原因吧  -----------------------------------------  那您属于没开过三中全会的......
  没看过
  作者:春江沐雨 回复日期: 22:49:36 
    没有看过。  ------------------------  建议别看这破贴了,赶紧去看柳文扬......    
  柳文扬(-),中国年青一代科幻作家,70年代初生于北京,毕业自北京工业大学,一度旅居成都,现定居北京。    90年代初开始在《科幻世界》等科幻杂志上发表多篇作品,曾以《外祖父悖论》、《毒蛇》、《去告诉她们》、《一线天》等数次荣获中国科幻银河奖。  年于畅销杂志《惊奇档案》担任主笔。    出版作品有短篇小说集《闪光的生命》,长篇小说《神奇蚂蚁》等。近作《废楼十三层》发表于《科幻世界》2006年第十一期,并荣获2006年度中国科幻银河奖读者提名奖。    日,柳文扬与世长辞,终年三十七岁。  
  我超迷他主持的现场,唉,可惜
  柳文扬纪念专题网站  http://all.kehuan.net/liuwenyang/  
  大柳去世都快满一年了,怎么现在想起来发这个了??最早看大柳的作品是《闪光的生命》,在初中,极其感动,直到现在还记得那种感动的感觉,可惜,天不假年啊……
  风格轻灵,太取巧了点。挺有才气的。
  才女妹妹一个您字,让我汗流不止  在我的习惯中,您往往是挖苦用的,咔咔  科幻世界我可能看到高二,喜欢上政史哲等深沉而虚无缥缈的东西,就再也不沾理工农了  可能还是我的同届呢,可惜  
  柳文扬在晋江文学城的专栏,包括“柳文扬短篇小说集”和“新潮科普随笔集”  www.jjwxc.net/oneauthor.php?authorid=37697  
  作者:毅诚 回复日期: 23:05:40 
    才女妹妹一个您字,让我汗流不止    在我的习惯中,您往往是挖苦用的,咔咔  ---------------------------------------------  汗,看看,世界变得多么不厚道啊  我一定不跟他们学。您放心:)
  我倒,^_^
  科幻最可怜处在于,写小说的没科学头脑。    啥事一沾上时间,就显得特有哲学意义。就好像古代,一弄玄虚就要扯上八卦。  讲进化论那个,从介绍看,好像没啥科学性,未来那位科学家的分析思路好像太简单了点。  科学之于科幻小说,就像逻辑之余推理小说,没道理就没意思了。    没看过,姑妄言之。
  地球这个德行!甭管科普科幻科研,科什么,都比不科要强。
      作者:猛回头 回复日期: 23:52:40 
    科幻最可怜处在于,写小说的没科学头脑。        啥事一沾上时间,就显得特有哲学意义。就好像古代,一弄玄虚就要扯上八卦。    讲进化论那个,从介绍看,好像没啥科学性,未来那位科学家的分析思路好像太简单了点。    科学之于科幻小说,就像逻辑之余推理小说,没道理就没意思了。  ---------------------------------------------  大刘可能有点这个毛病,但是柳文扬在科幻创意上相当的原教旨。  mm去看看《白色链条》吧,绝非我讲的这么简单。:)
  大刘是指刘慈欣。    刘慈欣文风深宏瑰丽,有时的确牵强点,为宏大而宏大。他崇拜的风格是〈2001空间漫游〉那样的。    柳文扬毛病是过于简单,但具有科幻本来的那种明快的本色,更纯粹、更sparkle。    我觉得在成就上刘肯定高于柳,在才华上却是柳气力更强似的。        
  〈白色链条〉真是非常、非常棒的,看到因为我的拙笔让别人不待见,忍不住要为它辩解一句——把整个进化路径有条有理、有凭有据地完全颠倒过来——注意是完全,每一个物种,可不只是人和鹦鹉螺。太无语了。    那对水晶金字塔师生也是两个大活宝,非常有生活气息。上过研究生的肯定能灰心一笑。  
   日,柳文扬与世长辞,终年三十七岁  --------------------------------  这又是怎么回事?这么小!
  脑瘤。  不过坊间也有一些其他揣测。
闪光的生命    
柳文扬    
一    
刘洋最近一直在埋怨:干嘛不让我早一点碰到雷冰?大学五年里有的是机会嘛。  偏偏是在毕业设计最紧张的时候,偏偏那一天去计算机中心,偏偏雷冰坐在机房里  ——她那么好看!连她的眼镜都好看!还有头发,还有衣服,还有她安安静静坐着  的样子。  
如果不是毕业设计,刘洋想,那我就天天泡在机房里陪她。可是现在,我只能  窝在小实验室造苹果。  
他在屋中慢慢地转圈,在他脚步所划的大圆圈里,有一张沙发椅,一个实验台,  一台奇形怪状的仪器——叫作复制槽,摆成个三角形。实验台上放着一只又红又大  的苹果,完美无缺,现在是刘洋单相思病的唯一见证了。复制槽那边咝咝作响,正  在对苹果进行全息扫描。这就是他的毕业设计课题。  
刘洋眼瞪着苹果,脚下绕着圈子,心想:今儿晚上去看她,找什么借口呢? 他  在事前总爱一个人演习一番——但基本上不能用于实战。  
我应该用含蓄的语言赞美她,同时,深情地凝望(但不可过于肉麻)。他自言自  语:我就说,又漂亮、又聪明、又有个性的女孩子真是太少啦,最近我倒发现一个。  她要问,那是谁?——等一下,她也许不问呢?我看她肯定不问。那我不是自讨没趣  吗。我这么说,你歇一会儿,我讲个故事? 不行,她不会听,就是想听也装作不爱  听。那我就硬讲,把她逗笑为止。我马上夸她:你笑容好动人!她万一不笑呢? 我  就说,你板着脸的样子好动人!是否贱了一点?  
正自个儿瞎念叨,蜂鸣器响了。刘洋走到复制槽边,拉开盖子,里面有一个大  红苹果:它是照原样复制的,从外到里,连滋味都一模一样。  
刘洋笑了,是那种心怀叵测的笑。他有主意了!  
在温柔的夜晚,一位美少年,面带微笑(穿着最亮的皮鞋),手捧苹果,送到姑  娘窗下。这是多么浪漫动人的情景!虽然雷冰的窗子在九层楼。  
浪漫是要有代价的。从实验大楼到计算机楼很远,而且,计算机楼的电梯和往  常一样,就是说又坏了。刘洋爬上九层,呼哧带喘。定了定神,走到那个机房门口,  轻轻地推门进去。  
里面当然只有雷冰一个人。  
“大家好!我又来了。”刘洋装模作样地说。  
雷冰心里笑了:这个人!每一次来,屋里明明只我一个,他总说“大家好”,  好像所有的机器,连桌椅和地毯里的微生物,都是他朋友。雷冰聪明剔透,她知道  这个男孩子,不敢面对她一个人问好,因为他心有所求,所以怕露痕迹呢。她两眼  望着屏幕,也不扭身,说:“又跑来捣乱,今天不许在机子上玩游戏。”  
刘洋找一把椅子坐好,问:“你的课题怎么样?”  
雷冰说:“你没看见吗,乱七八糟,我头都大了。你一来,我头更大了。”  
刘洋跑到背后,说:“我会叫它小下去的。”双手虚空作发功状,念道:“小?小,小……”  
雷冰吃吃地笑了,然后又正正经经地问:“你呢?你那边怎么样?”  
刘洋从衣兜里掏出两个苹果,说:“你看!”  
雷冰把苹果接下来,摆在桌上,他细端详,出神地说:“真棒!一模一样!”  说完懊丧地摇摇头:“你都快完成任务了,我这儿还没摸着边儿呢。”  
刘洋安慰说:“差得远呢,还没能复制动物,而且,复制的东西都不够稳定,  只能存在半个小时。”  
          
“是吗?”雷冰看着苹果,“那,过一会儿就会有一个苹果消失么?”  
刘洋笑道:“对!现有你挑一个,看看是真是假?挑着哪个吃哪个啊。”  
雷冰摇头笑说:“我不。”  
刘洋说:“挑一个嘛,试试你的手气。”  
雷冰闭眼拿了一个。  
刘洋说:“现在可以吃啦,在半个小时之内,都是真苹果。”  
“我不,我要看它怎么分解掉。”雷冰握着苹果说。  
“那好,你拿那个,我拿这个,咱们一起等着。”  
过了好一会儿,刘洋手上的苹果忽然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雷冰笑道:“我选对啦。我有第六感!”她用修长的手指握住水果刀,把它切  成两半,说:“你吃大的一半。”  
她很大方,刘洋拿着半个苹果,倒有点儿不知所措了。  
雷冰看看他,问:“你干嘛呢?”  
刘洋笑道:“我奇怪。以前,我看女孩子吃苹果,都是先用香皂洗手,才削皮,  最后用牙尖啄着吃。可不象你这样。”  
雷冰笑说:“我从小就是这么吃,习惯了。”  
他们俩一起吃完苹果。雷冰说:“如果复制的东西只能存在半小时,那又有什  么用?”  
刘洋说:“有用啊,特别是对你们女孩子大有用处。”  
雷冰问:“为什么?”  
刘洋笑说:“你爱吃什么?”  
“不告诉你。”  
“我猜你爱吃巧克力。”  
雷冰抗议说:“我根本不爱吃!”  
刘洋说:“行,校?偕枘惆?郧煽肆Γ?捎峙屡帧D呛冒欤?懵蛞豢槔矗??给你复制一大堆。你可以不停嘴地吃,吃到肚子里就消失了,又不用节食,又保持  苗条身材!”  
雷冰笑道:“就你能想出来,你以为人家都像你一样爱好。”她看看屏幕,又  说:“你帮我处理一下这些数据好不好?我手指都发酸了。”  
刘洋说:“行。”他坐在桌边,一边敲键,一边说:“千里迢迢,披星戴月来  送苹果,不许玩游戏,还得干活……”  
“瞎唠叨……”她责备人也总是这么淡淡地。  
刘洋说:“你的导师是陈教授吧?他怎么总不来?”  
雷冰慢条斯理说:“他可千万别来,他一来只有一句话:‘雷冰,进度为什么  这样慢哪?’我就得特别乖地在这儿熬夜。”  
刘洋笑道:“我们王教授还不如他呢!把课题留给我,自己去火星考察了。”  
雷冰说:“你一说上火星——咱们学校旁边的航天实验场,总是抢学校的电用。  有时候夜里停电,机房里的警铃就响,我最怕那种声音了。”  
刘洋笑道:“我还没见过你害怕是什么样……”  
雷冰在后面说:“数据都错啦!你就会捣乱……”    
二    
苹果换成小白鼠,是一个月以后了。实验很有进展,但是刘洋的爱情冒险迟迟  没有开端。他总是演习,总是临阵退缩。  
这一回他又绕着小白鼠转圈子,自己描绘一幅与雷冰对话的情景:  
首先我要把话题引到容貌方面,说一个人的相貌可以显示她的个性。然后我说:  “我猜猜你的个性,好不好?”  
雷冰说:“好吧。”  
(万一她说“不好”呢?她多半会说“不好”——她很严肃。那么,我就硬要说。  她会无可奈何,然后转过脸去,假装不听。)  
我就在她背后说道:“后脑形状也能显示性格,只不过你头发长,盖住了。”  (她的头发很顺滑。)  
雷冰会自顾自地敲键盘,装作旁边根本没我这个人似的。  
我说:“先从眼睛说吧,你眼睛非常好看(我真敢这么说吗? ),很明澈,说明  有内在的生命力。你的目光喜欢低垂,说明你怕羞,但又很骄傲(我好大胆)。鼻子  高,有一点儿尖,表示自信、矜持。嘴唇薄,有个性,可是笑起来就很柔和。额头  广,说明你聪明,灵透。脸形是瓜子形,柔和、秀气,表明性格文静、温和。头发  柔顺光滑,是直的长发,唔……表示朴素,不随潮流,又有一点浪漫。”  
雷冰这时很斯文地、慢悠悠地说:“你净瞎说。”哎呀,我真是喜欢她这种柔  和的责备口气。  
这时候,雷冰不说话,显然已经被触动了。(嘻嘻。)  
我抓紧机会,说(一定要很自然地,不经意地):“对啦,我很喜欢你掠头发的  样子(豁出去了。就是喜欢,谁怕谁? )。还喜欢你笑,你生气,喜欢你这样,喜欢  你那样……”  
雷冰回过头来,然后……  
刚刚演习到“然后”,正在臭美之际,屋里的灯突然熄灭,警铃也响起来,停  电了。  
刘洋赶忙把所有电闸都拉开,关掉警铃。  
忽然想起:雷冰还在机房!别看她有时候凶巴巴的,其实胆量极小,一个人在  那里会吓死的。刘洋摸黑找出一盏提灯。  
雷冰正安安静静地坐在桌边, 桌上有一盏应急灯。 看到刘洋进来,她笑道:  “你来啦。”  
刘洋说:“来看看你害怕是什么样子。我很失望啊。”  
雷注说:“你就是来看这个的吗?”  
刘洋笑道:“对。”帮她去拉电闸。  
雷冰坐在那儿,说:“那你走吧,不用你帮忙。”  
刘洋一惊,回头看时,她寒着脸,正生气。  
刘洋想说:你生气的样子真好看,但毕竟不敢,就坐在一边,有趣地看她。  
雷冰又转了个身,没理他。刘洋就绕着她走圈子。  
雷冰一笑,道:“你有病啊!”  
刘洋笑说:“好了!我逗你一句,你骂我一句,咱们打个平手。”  
雷冰说:“突然停电,我一慌就关机了,可能丢了好多数据。”  
刘洋哄她说:“没关系,以后慢慢来。陈教授还能不让你毕业吗? 反正停电干  不成了,我送你回宿舍吧。”不等雷冰说话,又笑道:“快走!慢了就关门!”说  完就往门口跑。  
雷冰却是一点儿也不起劲,叹了口气,慢慢地站起来,走到门口,笑说:“我  知道你不会锁的!”  
路上,雷冰说:“刘洋,你应该去搞文艺。”  
刘洋问:“为什么?”  
“你性子活,而且,你爱幻想。”  
刘洋奇怪地问道:“你怎么知道?”  
雷冰笑说:“我比你大嘛,能看透你。记着:幻想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到  宿舍啦,再见!”  
刘洋自己穷嘀咕:一层窗户纸,轻轻一捅就破,我怎么不敢呢?刚才雷冰生气,  是因为我没说真话。其实,她那么聪明,不用我说她也懂的。可是,据说女孩子喜  欢听到表白……  
又想:准备好的那些话,一句也没说呀。根本就没机会说,等下次……    
三      
离毕业答辩的时间越来越近,现在只有一个月了,小白鼠已经换成大黄狗,刘  洋还是刘洋:演师。  
实验已至收尾阶段,需要作的,只是延长复制体的寿命。刘洋抱着大黄狗,想  着雷冰,把狗放在实验台上,按上电钮开始扫描。他已经不愿再绕圈走了,就懒懒  地坐在沙发上。  
时间过得真快呀。他想,还有一个月,大家就要毕业了。那时候各奔东西,不  知道还能否见面。他懊悔自己为什么总不敢主动一些,坦白一些。  
总是想自自然然地开口,以免尴尬,可是,设想好的场面从来就没有出现。现  在怎么办呢,只有一个月了。  
不过,一个月还够长,三十天,七百二十个小时呢。这么多个小时里面,难道  就没有一个机会?  
“没有机会!”  
刘洋听到一个声音说。  
他吓了一跳!这声音多熟啊。  
蜂鸣器响了。复制槽的盖子竟然自己掀开,跳出一个人来!而且,居然就是刘  洋自己的样子!  
这个人一边跳出来,一边大声说:“你等不来机会,而且你的时间也不多。”  
刘洋惊呆了,片刻,他才说:“复制大黄狗,怎么会跳出一个我来?”  
那人说:“你心不在焉,把狗放在沙发上,自己坐在实验台上了。”  
刘洋一看,可不是,狗正趴在沙发上睡觉。然后,他又吃惊地看着复制人说:  “我刚出生,就会说话!”  
复制人熟练地整理着实验仪器,平静地说:“当然,复制么,你整个都被复制  了,连衣服、手表,还有所有记忆、性格。我知道你从小到大的所有事,我还知道,  我只能存在半小时。”  
刘不兴奋地搓着手,说:“太奇怪了!太奇怪了!我问你几个问题行吗?”  
复制人说:“快问,我时间宝贵。”  
刘洋一笑,说:“我左腿的疤怎么来的?”  
复制人说:“左腿,小时候爬树摔的。那一次真疼,疼哭了。”  
刘洋又惊又喜,想了想,说:“刚一出生,就有二十年真切的记忆,是什么感  觉?”  
复制人说:“非常奇妙,无法言说,好像大梦初醒。”  
刘洋问:“你是和我一样的人,知道人世的快乐。你又知道自己只能感受半小  时的生命,不觉得太短吗?不觉得不公平?”  
复制人淡淡一笑道:“不短了,因为是命里注定。我本不应该出世的,有这半  小时,总比没有好。其实,你就算能活一百年,难道就很长么? ”他转过身,说:  “我要走了,时间宝贵。”  
刘洋惊问:“你去哪儿?你不能出去!”  
复制人已跑出实验室,把大门从外面反锁了。  
刘洋捶门叫道:“你回来!你干什么?”  
复制人在门外低声说:“谢谢你!你让我出生,又让我有自己的心!”  
跑出实验大楼,门外月光朗照,夜色清明。复制人深深呼吸了一口气,对自己  说:“真幸运!我出生在这么美的晚上。”看一看手表:还有二十五分钟!  
他定定神就往学校的后花园跑去,那儿有他要的东西。  
一园子的玫瑰,在晚上都静静地睡着。他翻进花园,喘息着伸手——在花圃中  立着一面木牌,上写八个字:生命短暂,请爱惜我!  
他呆了一呆,一跺脚!  
还有希望:学校外面有一个鲜花店,只需翻过院墙就行。  
没有灯光。商店锁了门。  
他又翻了回来,冲进花园,轻声说:“对不起!对不起!”  
那是对玫瑰花说的。他伸手折枝,花枝上的刺扎进肉里,无暇去管,就让血流  吧。  
折下几枝最繁盛的,抬手看表:还有一刻钟!  
他跑!向计算机楼跑,一面跑,一面用手指把花枝上的刺都掰下来。没有时间  可以耽误了,一秒钟也不行,只希望电梯是好的。  
电梯坏了。  
还剩下十分钟!  
他冲上楼梯,一阵风似的向上跑去,直到九层。  
到九层,双腿都软了。他靠在墙上,喘着,使心跳平静,掏出手绢来擦了擦汗,  又用手绢包好流血的手。他要完美地去见雷冰,不让她看见一点匆忙狼狈的样子。  
看表,还有七分钟!  
雷冰坐在桌边,心想:刘洋又该来了。  
刚刚想到他,门被推开,雷冰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  
“你好吗?”来人说。  
雷冰吓了一跳——第一次没说“大家好!”她回头一看,那分明是刘洋,和往  常一样,笑嘻嘻的,两只手还装模作样背在身后。只不过,眼睛好亮,坚决地看着  她,看得她有点儿心慌意乱……  
“时间过得太快啦。”刘洋说话了。  
雷冰抬起眼睛,问:“你的课题做不完了吗?”  
刘洋说:“不是,我是说生命短暂。”他坐在对面,温柔地注视雷冰,使她又  一次低下了头。  
刘洋又说:“这一生,我没有时间选择,只来得及做一件事。是我最想做、最  重要的一件,就是——爱你。”  
雷冰的脸忽地红了。她转过身去,脸色变得苍白,一颗心怦怦乱跳!  
刘洋沉默了一会儿,看她那一头长发不再颤抖了,他说:“我不代表别人,只  代表我自己说:我爱你。”  
雷冰忍不住一笑,小声说:“这种时候,你……你不开玩笑……”  
刘洋伸出双手,扳着她的肩膀,让她转过身来,看着她的眼睛。  
雷冰脸蛋红红的,她把目光低垂下去,看自己的衣服。忽然又抬起眼睛,和他  的目光交汇,她的睫毛湿润而黑密。  
这是超越时间之外的一瞬。  
刘洋低声说:“我一生下来就喜欢你。你信吗?”  
雷冰抿着嘴一笑,说:“嗯,信。”  
刘洋看着她眼睛,微微笑道:“你知道小海龟吗?它们一出壳就会往大海里爬。  我也是!我从有感觉的一刻起,就在跑,在往你这儿跑。”  
雷冰小声说:“你是说缘份。”  
刘洋说:“嗯,缘份吧。一辈子这么短,可是能遇到你,真好。”他从背后拿  出一束花来,递给雷冰。  
那是一束含苞待放的玫瑰。雷冰双手接过来,抚摩着花枝,看着刘洋用白绢缠  着的手——  
她握着他的一只手,贴在自己脸上,轻轻叹了口气。  
刘洋抚摩着她的头发,说:“我应该给你更多一些。带你去外面看月亮,带你  去美丽的地方玩儿,去吃你喜欢的巧克力,应该给你种很多很多花,修一个花园…  …应该让你一生都快乐,让你一生安宁。可是,我不知道——”  
雷冰闭着眼睛,低声道:“我们以后有很多时间啊……”  
刘洋叹息一声,微微一笑,问:“你高兴吗?”  
雷冰睁开眼睛,笑说:“嗯。”  
“我也是。”刘洋忽然紧紧握着她的手,说:“你再把眼睛闭上,好么?”  
雷冰把眼睛阖起,睫毛微微颤抖。  
刘洋慢慢凑近去,用嘴唇在她唇上轻轻一碰。  
雷冰没有动。刘洋闭了眼,笑道:“轮到你啦。”雷冰伏在他肩上,翘唇一吻。  
刘洋叹息道:“真好!我一生都快活,可是这一秒钟最好。”他猛然微微一惊,  看一下手表:“要走啦!”  
雷冰惊问:“你去哪儿?”  
刘洋离开她几步,回过身来,对她微笑着,柔声说:“你别怕!”  
然后,他就无声无息地消失在空气里。  
最后的声音,似乎还留在空屋中,慢慢,慢慢地消融。    
四    
“如果我只有半小时生命,我也会像他那样。”刘洋说,“其实……他说的,  就是我想说的话。我们是同一个人啊。”  
雷冰说:“不是!他不是替你来说话的,他也不是你的复制品。他就是他自己!”  
刘洋抱着头,低声说:“本来,我才是真的!他根本不应该来!他什么也不是  ——没有名字,没有生命,没有心……他是我偶然造出来的!”  
雷冰说:“他有生命!他是活着的!他不属于你……”她呆了一会儿,又自言  自语地似地说:“虽然只有半个小时……”  
刘洋黯然道:“你以后的日子还长,可是他已经消失了,什么也没留下。”  
雷冰道:“玫瑰花还在……”她忽然热泪盈眶!看见玫瑰花,她想道:那个人  消失了,永远。他从生到死只有三十分钟,他就用这三十分钟,用他整整一生,让  我快乐……  
刘洋转头看去。在花瓶里,昨夜的玫瑰花沐浴着阳光,已经盛开。  
他心里想:“一百年真的很长吗?”    
    这篇不错。
  维基百科上有世界名人患脑瘤者,或曰脑瘤患者中名人名单。你的偶像也应该列入。
  早上翻了翻短篇,很理想、很浪漫的一个人,文笔不错,创意比较少,以模仿居多,所以感觉故事比较多样化。
  老柳的真实死因并不是脑瘤    猫骨匣说他是suicide
  孟来,柳兄的某个特定日期和我某个特定日期同一天,乍看之后心理多少怕怕的,哈哈,这段时间一直在为之前的纵酒无度还债,安心养病,诸事不理,天天泡论坛,追追好帖,倒是个绝佳养生法  算了,说点开心的:  今晚尘归尘、土归土,强队归强队,慢慢欣赏球赛吧,至于才女妹妹喜欢的帅哥,今晚大大的多  ^_^,别忘了文债,福尔摩斯秘史
  孟来对文学的感觉真是没得说,以前从来不看科幻的,这篇,挺好!
  作者:舞蚊仔 回复日期: 16:02:36 
    老柳的真实死因并不是脑瘤  ---------------------------------  是有这样的说法,不过,唉,算了。    作者:毅诚 回复日期: 18:51:57   -----------------------------------------------  我打不开福尔摩斯帖了!你能看吗?    作者:忘忧鱼也 回复日期: 19:34:34   -----------------------------------------------  这是小柳20来岁的作品,还有点稚嫩,以后的更好看,强推《毒蛇》、《神奇蚂蚁》、《去告诉她们》,当然还有〈一日囚〉        
  刚刚试过,绝无问题,天涯服务器的惯病  慢慢来,催债是玩笑,^_^
自作聪明的透明金字塔人卡拉卡嚓教授,从“秩序与美感”出发,用白色化石重新排列了整个地球生物进化链,鹦鹉螺由于精美的数学形式,被作为高级智能生物捧上进化链顶端;人类则由于惊人的化石数量,被认为是进化底部的一种大量繁殖的低等生物。  ====================  
这个设想令我惊诧!
  我知道你明天干了什么    作者:柳文扬    
深夜里,独坐于秘密的书斋           黄铜三角架之上           幽暗的火苗微微闪烁           难以置信的预言产生了              ——米歇尔.德.诺查丹玛斯       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有朝一日,万一你不幸下岗,衣食无着的时候,可以考虑去作一位预言家。所谓预言,就是在歇斯底里和半昏迷状态下的胡言乱语。我知道,我知道,你是个神智健全的人,但你可以人为地摹仿这一状态。说预言的诀窍在于:模棱两可,云山雾罩,同时,千万不要对人解释你说的是啥意思。你可以说:“当天空升起恐怖的大三角,巨人穿着白雾的长袍,神圣的婴儿将流出鼻涕,卡斯摩利斯托利轰然摔倒……”他们问你:“是啥意思啊?”千万别说,就算揍死你也别说,因为你自己也不知道。以后,当他们看见了UFO,当锅里的糖三角蒸糊了,当幼儿园小孩集体感冒,当地震造成大楼倒塌……他们都会想起你的“预言”:“啊!柳文扬早就告诉了我们!当UFO出现,糖三角会蒸糊的!他老人家咋那伟大捏?”一旦预言灵验,你就会被世人永远,永远,永远地记住。万一不灵验?不可能!我还没见过一条不灵验的预言。而且时间越久,世界上发生的事情越多,预言就越经得起考验。       现在你们知道,我是不太相信有“预感”这回事的了。对诺查丹玛斯这样的预言家,我不相信他的神奇,但是可以原谅他的故弄玄虚。在全世界都相信预言的时候,他也不能免俗。他在多年的神经质自我训练中掌握了随时进入半昏迷状态的技巧,然后从幻觉中提炼出自己的“预言”;如果什么也没看见,他就必须装神弄鬼地说点儿谎。    可是,有些人既不是半疯子,也明显地不会说谎。他们的预感就值得研究一下了。    美国总统林肯在日遇刺身亡。而在死前两、三天,他曾对一些自己最亲近的人讲了一个噩梦:    “这一带十分寂静,我在梦中听到许多人的啜泣声,哭得太悲伤啦。我想,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于是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经过一个房间又一个房间,最后走进一间屋子里。    “屋中摆着一副担架,担架上有一具尸体,周围聚集了一群人,围在那儿哭泣。    “‘白宫里谁死啦?’我问一名士兵。他回答说:‘总统被暗杀啦。’”    两、三天后,这个预感变成了现实。林肯在一家剧院被刺客枪杀。       另外一位值得相信的兼职预言家是大作家马克.吐温。他年轻的时候,与弟弟罕里一起在密西西比河的汽船上干活。他是领航员,弟弟是见习船员。一天,在家中睡觉时,马克.吐温做了一个梦,梦见弟弟死了,躺在金属棺材里,身上穿着马克.吐温的衣服,胸前放了一个大花圈,花圈中间是红蔷薇,周围是白蔷薇。    马克.吐温醒来后非常不安。直到早上看见弟弟精神饱满地吃早饭,才松了口气。    但几天以后,预感又成为现实。罕里乘坐的希尔巴尼亚号汽船由于锅炉爆炸,失火沉没。马克.吐温出于偶然原因没乘那条船。罕里被锅炉崩到河里,严重烧伤。但他却学习雷锋同志,游回即将沉没的遇难船上营救妇女和儿童。    当马克.吐温赶到现场时,罕里已经被送往孟菲斯城的医院里治疗。整整6天,罕里昏迷不醒,马克.吐温不眠不休地护理弟弟。第六天晚上,罕里终于睁开眼睛,医生说他伤情已经好转。马克.吐温这才安心,准备好好睡一觉。可是就在当晚,罕里伤情急剧恶化死去了。    在灵堂里,马克.吐温看见弟弟被装在金属棺材里,身上穿着他的衣服。城镇上的妇女们来到这里吊唁,把拿来的花束——用白蔷薇把一圈红蔷薇包在中间——放在罕里胸前。    这一切和马克.吐温梦中的预感完全一样。       林肯和马克.吐温大概是不会撒谎的。他们的预感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出现在梦里。另外,我们发现有极大一部分类似预感都是在梦中出现的。这个现象值得注意。    弗洛伊德说,梦是人在潜意识中对愿望的满足。其实这是不全面的。谁能相信林肯希望自己被暗杀,或者马克.吐温愿意弟弟死去呢?应该说,梦是人在潜意识中对主观与客观信息的处理结果。    如果用冰山作比喻,我们清醒时的“意识”就好像冰山露出水面的尖峰,它很醒目,但只占冰山体积的一小部分。而潜意识、无意识则像冰山沉没在水面以下的部分,它们隐蔽、不为人知,但确实存在,而且非常重要。“意识”是理性的,社会性的,服从正常逻辑的。它知道1+1=2,狗屎不能吃,花别人的钱比花自己的钱好……而潜意识和无意识则偏向于生物性,它们依靠“自动导航系统”工作,无理性,无逻辑,它们的运作方式是形象的、模糊的。    举个例子说,德国化学家凯库勒曾绞尽脑汁想发现苯分子的结构式,但是总不成功。一天晚上,他在梦中看见一条咬住自己尾巴的傻冒蛇,于是恍然大悟,原来苯分子是环形结构。    在白天冥思苦想而无法解决的问题,梦中却豁然开朗。这是因为——我们比自己想象的更加聪明。大脑在潜意识和无意识状态下会自动处理问题,把记忆中的信息综合起来得出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结果。潜意识不会按照正常逻辑把这个结论通知你,而是用某种隐喻的、象征的方式投射在意识的屏幕上。用咬尾巴的蛇比喻苯分子的环形结构,我们的大脑真有意思。    哲学家荣格非常相信预感,他曾在书中说,自己有很强的预感能力。在世界大战爆发前,他做过许多预言式的梦:梦到整个欧洲被冰雪覆盖,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我想,作为一个有成熟理智的哲学家,肯定会注意到欧洲在战前显露出的危机,这种危机感会使他隐隐不安,对未来产生迷惑和恐惧。荣格清醒的时候,也许会以理智压抑这种恐惧,而一旦睡着,潜意识就将这恐惧感变成了形象化的梦:欧洲面临着空前的浩劫。    用这种理论可以解释林肯和马克.吐温的梦。林肯总统致力于废除奴隶制,许多政敌都对他恨之入骨。而他自己想必也清楚这一点,不过他的责任心和大丈夫的勇气压抑了对危险的恐惧。在斗争最激烈的时候,潜意识突破了理智的压抑,用梦的形式向他自己发出警告。可惜林肯没有重视这个预感。    马克.吐温呢?他和弟弟一起在大河上作领航员和水手,这位豪爽大胆的汉子会明白“瓦罐不离井上破”的道理,知道水手终将葬身于水。他自己并不怕,可他害怕弟弟会死。潜意识中,这种恐惧萦绕不去,终于成为一个噩梦。    那么,关于衣服、金属棺材和花圈的细节呢?梦会凑巧和现实一模一样吗?    对此我只能解释为:马克.吐温也许在丧失兄弟的悲伤中欺骗了自己,“以为”他在梦中看见了衣服、金属棺材等等。    曾经有人做过这么一个实验:让志愿者们看一部电影,看完之后问他们:“蓝色小汽车是否越过了停车线?”其实电影里根本没有什么蓝色小汽车。但一周以后,很多志愿者都“回忆”到了电影中的蓝色小车。这就是有意识的暗示诱导。    是否可以这样说:马克.吐温确实梦到了弟弟的死,但他并没有在梦中看见金属棺材和花圈。当噩梦不幸成为现实后,马克.吐温被这巧合惊呆了。恐惧、震惊、后悔和自责使他反复地想:“怎么会这样?我为什么不提醒他注意安全?我明明梦到了这一切!”一次次的自我暗示,最终把不存在的细节加进了对那个梦的回忆当中。而马克.吐温自己也信以为真了。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不仅如此,潜意识无时无刻不在处理我们关注的问题。所谓灵感的火花,也就是在思维极度紧张之后的片刻松弛中,潜意识由后台向我们自己发出的提示。据说李四光经常在无意中发现具有典型意义的地质构造。    梦这个东西,可能有一定的预示作用,但我们也不能完全相信它。某次,我做了个梦:当我从外面回家时,发现大门被撬开了。我大吃一惊,鼓起勇气,握紧不断哆嗦的拳头,走进门去。啊!啊!三个面目可憎、穿着邋遢、凶狠可怕的男子坐在沙发上,吃着我的巧克力,数着我的钱,用我的电脑玩着反恐精英(玩得臭极了),把我的美女海报扯下来叠纸飞机。我义愤填膺,怒发冲冠,大喝一声:“你们……你们几位想喝点什么茶?”    这个梦使我非常不安,难道是我的潜意识发现了什么危机,于是用梦来警告自己?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想方设法地防范小偷光顾,在家里安装了老鼠夹、滚钉板、警铃和电网等种种设施。可是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出事。这个梦显然不灵。    实际上,我后来发现楼门口的公告栏里写着这样一段话:“近来治安状况不佳,盗窃案屡有发生。请各位住户注意安全,在离家时一定要锁好大门。”我一定在无意中读过这段话,又忘掉了,只有对失窃的担忧留在潜意识里。梦不过是体现了这种担忧。    但是,如果在做了那个梦之后的几天里,我家真的失窃了,那么你就很难说服我:这两件事之间没有什么联系。我肯定会相信梦是有预言作用的。而很多人也就是这样相信了这种说法。    有趣的是,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曾接到过一封信,信里提到了一件关于梦与预感的事情。    信是一个已婚男子写的。他在一次出游中认识了一位年轻女士,两人相处得很愉快,并且产生了感情。这个男人虽然已有妻子儿女,却不能制止这种情愫的滋长。他当然没有透露自己已婚的事实。经过一次分离,他们又见面了。没想到那位女士说:“我做了个梦,梦见你已经结婚了。你和太太住在水上的房子里,房外有一道水泥墙,你有三个小孩,你太太有一颗牙齿是黑色的。这真奇怪。”男人非常惊讶,因为这个梦很准,他的家是在船坞上,外面有道水泥墙,他太太有一颗牙是黑的。唯一不确切的是关于小孩。他写信给弗洛伊德,希望能得到科学的解释。弗洛伊德回信说,那位女士早就怀疑他已有妻室,这种怀疑在潜意识的加工下变成了梦。    我觉得这个解释不对。那位女士不是巫婆,不会连一颗黑牙都看得见。弗洛伊德先生太老实了,他想不到一个坠入情网的女人在怀疑恋人的时候会做出什么事来,他也忘记了,世界上有一种职业叫做私人侦探。    是的,我猜那位小姐是请了私人侦探来调查她所爱的男人,然后,她得知了一切。人在爱情中,身不由己,被欺骗了却又不能自拔。矛盾的她向爱人说:“我做了一个梦……”她也许真的希望这是个梦。           在现代社会,除了对梦的预感式解读之外,还有另一种“预言”。比如我外婆有时说:“这两天我的左眼老是跳,彩票要中了吧?”    真是的,有人竟会相信自己的身体比大脑更聪明,两个眼皮的跳动就能预示发财或遭殃。像这样的约定俗成的“预言”有很多。比如说,与“13”扯上关系就会倒霉,在马路上遇到黑猫可能发生车祸,等等,等等。这种习惯性的预言来源也许相当古老。实际上,这是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的一种禁忌。    又是弗洛伊德这个老头说:出于对生命、自然力、某种不可知的神秘力量、宇宙空间无法洞察的秩序的探询而不可得所产生的恐怖,人们为自己创造了各种各样的禁忌和禁令。当人们在潜意识中存在着对触犯禁忌和禁令的担忧时,往往就会将某些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或事物投射为“不祥之兆”,或以梦、幻觉等形式产生预感。    原始人和古代蒙昧时期的先民们,为了在神秘的大自然面前保护自己,必须保持一种深度的恐惧本能。有恐惧才知道躲避危险。但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可知、无预兆的危险,于是古人在恐惧的驱使下形成了种种禁忌。巫术就是典型的禁忌文化,在巫术当中,“做了某事能诱发某事发生”,即“肯定的教训”——符咒。比如用乌鸦翅膀加蝙蝠唾液再加癞蛤蟆尿一起放在锅里煮,就能制造出美容药水。相反的,“切勿做某事,以免有某事发生”,即“否定性的教训”——禁忌。比如住在13层楼上会白日见鬼。虽然原始的萨满教式的(Shamanistic)禁律已经被现代人抛弃了,但一代代相传下来的潜在禁忌感觉已经成为可以遗传的心理素质沉入无意识当中。有些人,例如我的一个同学,当他憎恨某人时,就把该人的名字写在自己鞋底上,边走路边踩。踩一个人的名字,并不能在实际上对他造成损害。这种做法不是巫术是什么?    预感也总是与某种禁忌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精神深处有“禁忌的潜在感觉”,与原始人的禁忌一样,都是根源于一种深度的恐惧本能。人们仿佛相信,世界上的事物是以某种神秘的因果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只要触动了这个因果链条中的一环,就会引出严重的后果。    中国古代人十分相信这种神秘的理论。“天人合一”、“德充于内,符应于外”等等,现在看来都很好玩。一个笑话说:有位诗人,带着算命朋友出去玩。他们看见林中的橘子被风吹落。诗人就做了首诗:“遥望满林橘,千枝红滴滴。一阵北风吹,别(橘子落地之声)!”算命朋友说:“诗主寿啊。你这诗,最后一句太短了,不吉利。”诗人说:“领教。”过了一会儿,他们看见一只白鹭。诗人又做诗了:“一鹭白如银,飞过水心亭。可惜一张嘴,好像杭州城里王妈妈挂油灯那只长铁钉。”    我觉得他还不够聪明,如果把最后一句写成一部长篇小说,他就可以万寿无疆了。    科技越发达,迷信就越吃不开。这条定律不一定永远成立。在美国就有一个以二十年为周期的对在职总统的咒语。从1840年开始,每隔整整20年,就有一位在职总统死于任上。罗纳德.里根是唯一幸运地活下来的,但他没有做满任期,而且现在已经得了老年痴呆症。    这也是萨满教式的潜在禁忌感觉的残留。威廉.哈里森(1840)、林肯(1860)、加菲尔德(1880)、麦金利(1900)、哈丁(1920)、富兰克林.罗斯福(1940)、肯尼迪(1960)、里根(1980),这些总统恰巧都在尾数是零、倒数第二位数字是偶数的年份上任,也凑巧都遭遇了刺杀或疾病,不幸或死或伤。人们无法解释这种巧合,只有编出一个咒语来满足探究谜底的欲望。我想连美国人自己都不信这个邪——如果他们相信的话,在这种年份就没人去竞选总统了。小布什是2000年上任的,到现在还活蹦乱跳。等着瞧吧,也许这条咒语注定将由美国历史上智商最低的总统来打破呢。    面对似乎不可理解的事物,有好多人喜欢作出神秘的解释。著名的复活节岛石像就是个好例子。几乎全世界都已经认定,古代岛民没有起重机,是不可能移动那些巨大的石雕的。但是后来有位科学家,对岛上的酋长说:“看,那边有个最大最重的石像从底座上掉下来了。如果你能把它抬起来,再安放到底座上去,我就给你好多的money,有了money就可以吃肯德鸡,玩电子游戏。你的明白?”酋长回答:“OK,一言为定。到时候不给钱的是son的son,也就是孙子。”于是他找了另外十个土人,把石像移回原位。你猜他们用了多长时间?仅仅18天。    这些土人,手里没有任何现代化的工具,他们只凭着几根木棒和一些石块就完成了这项工作。酋长指挥着手下人,用长木棒把石像撬起一点,马上就把碎石头塞进下面的空隙里,再撬起一点,再塞石头……于是石像慢慢地被抬高了,终于抬到跟底座一样高。他们继续用这种办法,让它慢慢倾斜,平稳地回到了底座上。真是个绝大的讽刺,头脑简单的土人所想的办法,多少科学家都没有想到。    有时候,放弃神秘,从一个简单的角度考虑问题,可以毫不费力地发现真理。       预言有很多种。前面已经说过,由大脑在潜意识状态下以梦或幻觉的形式所做的“预言”算一种。我想,诺查丹玛斯的很多预言就是这么弄出来的。他翻翻跟头,静坐一会儿,把自己搞得昏沉沉的,在幻觉中看到了一些模糊混乱的情景,再记录下来。以后就不用他操心了,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很多,大家自然会用这些事来一条条地对照他的“预言”,只要有点像的,就说是他算准了。    另一种预言毫不神秘,它是基于对事物的深刻理解和理智的分析。比如宋代沈括,千载之前就发现了石油的巨大作用,在《梦溪笔谈》里断言:“此物后必大行于天下。”再比如诸葛亮,他凭着一些气象学知识,推断“三日内必有东南风。”但是为了吓唬周瑜,他故意开坛作法,说是自己“请”来的东风。现在有些人就是这么干的。    最坏的“预言”是那种纯粹的谎言。你可以在城里某些僻静的角落发现那种预言家,他们衣着朴素而整洁,神情庄重而羞涩,悄悄地拉住你,低声说:“先生,送你两句话:本应大富大贵,可惜命犯小人!灵验了再来找我。”    这种预言跟上面所说的哪一种都沾不上边,它完全就是欺骗。现在大家或多或少都有前途难测的忧虑,所以会相信算命的。这不奇怪,我还有个朋友用扔铜钱来算足球彩票号码呢,那是古代借《周易》和文王六十四卦占卜的余风。另外有种奇怪的逻辑是,疯子往往能窥破天机,道出你的命运或者股票行情。很有些疯子靠这个赚了钱。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背后的操纵者是头脑正常的人,也是最坏的骗子。疯子提供的“预言”都是哑谜,要你自己去解。碰对了是他的功劳,碰不对是你白痴。    不论是梦、原始禁忌的残留,还是故意的欺骗,在我们的头脑中都还有很大的影响力。这是一种遗憾。也许有很少的人,拥有铁一样的意志、理性和自信,不会被任何“预言”左右。他们是世界的希望,让这样的人越来越多吧。阿门。    
  上篇不错,毕竟是理工底子,不会神神道道的
我问你本书《古峡迷雾》 好像是童恩正的作品,,书很久以前弄丢了 你知道哪里可以看吗?讲的好像是三峡那里的
  童恩正,好熟悉的名字,若没记错,他还有个《换脑以后》  嘿嘿,全卖了,惭愧
  我义愤填膺,怒发冲冠,大喝一声:“你们……你们几位想喝点什么茶?”  ---------------------  这样问不好,像警察。  
  另一种预言毫不神秘,它是基于对事物的深刻理解和理智的分析。比如宋代沈括,千载之前就发现了石油的巨大作用,在《梦溪笔谈》里断言:“此物后必大行于天下。”再比如诸葛亮,他凭着一些气象学知识,推断“三日内必有东南风。”但是为了吓唬周瑜,他故意开坛作法,说是自己“请”来的东风。现在有些人就是这么干的。  -------------------------------------------------    《梦溪笔谈》:“予疑其烟可用,试扫其煤以为墨,黑光如漆,松墨⑧不及也,遂大为之。其识文为“延川石液”者是也,此物必大行于世,自予始为之。”  沈括说的是用石油烧制产生的烟煤所制的“墨”会“大行于世”,而不是指石油。    至于借东风,那是三国演义出于小说加工需要,历史上并无此事。
  作者:徐州猫猫 回复日期: 20:44:40 
    孟来 我问你本书《古峡迷雾》 好像是童恩正的作品,,书很久以前弄丢了 你知道哪里可以看吗?讲的好像是三峡那里的  -----------------------------------------------------  还好没去火星之前就知道珊瑚岛的死光。  你说的是这个吗?·《古峡迷雾 ·追踪恐龙的人》     如果没记错,童恩正还有一本《西游新记》,小时候被改编成系列小人书,非常好看!
  越说越有印象了,连环画好像我也有,不过是我弟买的,不过情节全忘,巨汗
  打不开帖子不是天涯服务器的缘故,乃是拜伟大光荣正确的GFW所赐。那个帖子里的禁忌词汇太多,大陆以外的同学只能用加密代理看了。    复活节岛的例子牵强了些,这种搬运方法早已为人所熟知了。
  貌似不是你们说的那个,和恐龙没关系,和老虎有关系,大概讲的是巴蜀一带的故事,背景建国前后。      唉 都是朋友乱拿我书 郁闷     童恩正作品貌似不少的说,我小时候胆子小不敢看福尔摩斯。只能拿这个过瘾了。    孟来姐姐 你那个关系考 抓紧呀
  西游新记,是到美国那个?乐的我不行。先看小儿书,又买书。印象最深的,是比吃饭那段。猪八戒吃着    闪光的生命那篇,还是觉得一般。就是“如果你明天就死,你会做什么?”的意思。不说科学性,说这生命半小时,也应该是一生,而不是某人的局部。  庄子说:“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朝菌不知晦朔,蟪 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 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而彭祖乃今以久特 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  其实一切科幻,好像都超不过庄子的想象范围。
  这篇是我最喜欢的科学随笔,有一种“明亮的惆怅”。  科普、科幻柔化了科学的工具价值,提醒读者科学也有人文意义。    老转柳柳的文不好,人家这些随笔已经结集出版了。不过好在书话看科幻的也不多,知道他的就更少了,估计影响不大。     白色链条     作者:柳文扬    
这是一个容易腐朽与失落的有机物世界,在我们人类出现之前,从来没有什么生物想到了有效的办法,有意识的证明自己曾经存在。  
这个问题是我小时候就想过的。大概六岁那年,爸爸带我去自然博物馆参观。那横贯整个大厅的恐龙骨架,真是气势磅礴,令人震惊。在小孩子眼里它更是大的可怕,仿佛随时都会向我们扑下来,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声。我满脑袋是汗,完全被他迷住了。爸爸说那是真正的化石,不是仿制品。他曾经生存在一亿年前。一万个一万年就是一亿年——而我自己呢,当时才只生存了六年!我真羞愧。在那个漫长的夏日午后,蝉鸣、阳光、爸爸的手、彩色气球和冰冻汽水都不复存在;我的思想飞到了一亿年前——一万个一万年。  很快,我把这种震惊变成了思考,并且把思考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没错,虽然幼儿园里其他男孩子正与同班小美眉卿卿我我,互相塞小纸条;可萌芽状态的我因为不够帅,没有女生愿意跟我约会,哪怕以雪糕作为诱饵。所以在遭到拒绝之后我总是眺望远方,毅然说:“我还小,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然后就走开去思考哲学问题。  
恐龙化石的伟大之处是他穿越了时间,一亿年,不可想象的漫长岁月。你能体会到那有多么久远吗?一亿年前,北斗七星都还不是现在的形状,你乘坐的5路公共汽车用的汽油还是些活跃的浮游生物,街口那家超市的原址被四十米深的海水淹没着,亚欧板块和印度板块缓慢的相互压挤,发出使星球震动的隆隆低响。恐龙的种族正在鼎盛时期,它们无忧无虑的繁衍生息,对那些贼头鼠脸的原始哺乳动物不屑一顾。谁会想到一颗小行星,或者微不足道的哺乳动物,或者恐龙屁股里过多的甲烷竟会使它们一下子灭绝呢?  
然而,谁能知道呢?也许一只年老的霸王龙,曾经在白垩纪的黄昏壮丽忧伤的晚霞中独自沉思。所有这一切——茂密无边的丛林,捕食者与猎物,旷野中放肆狂喜的吼叫,太阳,乃至悠远的时间本身,都像短暂的晚霞一样消失。有什么能向后来者证明恐龙种族曾经的辉煌?无休止的捕猎、杀戮和吞食另它厌倦,在漫长生命的黄昏里它不禁要考虑这些问题。它用强壮的后肢蘸上刚刚杀死的禽龙的血,在地面画下一些狂野的曲线,这是肉食恐龙文化的最高体现,代表着对血的渴求与原始力量的崇拜。然后它又搬起几块石头,堆成一个圆圈,以此证明它——地球霸主,可以任意移动物体,并按自己的意愿重新组合。恐龙的神经中枢也能想到这些了。  
可惜的是,数千万年后的人类对它的苦心并不理解。血迹随着风化的岩石湮灭了,堆放成圈的石头被认为是动物巢。对于宽广的时间断层,使人类对恐龙的“文化”失去了理解的可能性。结果是:能证明恐龙种族曾经存在并统治地球的最后证物,是它们自己的骨头。而我们对恐龙的叫声、恐龙皮肤的颜色、是恒温动物还是变温动物、群居还是独居、智力达到什么程度,都并不了解。  
基于这种逻辑,我们不禁惆怅的想道(比小时候遭到女生的拒绝还要惆怅):无数万年后,地球会是什么样子?是什么样的生物掌管这个世界?对它们来说,我们曾经存在吗?假设由于某种原因,人类放弃了故乡,兰色星球已经失去了水和大气,变成一片死寂。一艘玲珑剔透的玻璃飞船载着透明的水晶塔状生物降临地球,来做行星考古研究。在它们记录上和研究报告里,人类是否被承认是地球曾经的主人?  
水晶金字塔是硅基生物,无论在外形与构成方式上都与我们完全不同,更不用说思想和感情了。你指望它们能了解人类文化吗?真的太难了,比教我妈上网聊天还难的多。当它们得知宇宙中存在碳基生物时,当然会大吃一惊。  
地球就是让它们大吃一惊的地方。当水晶金字塔在荒凉而古老的大地上操纵着机器挖掘时,首先是想到找跟它们一样的硅基生命的遗迹。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这颗行星表面物理与化学特性说明,这里曾经有大量的液态H2O,也有过成分不太纯净的大气层。地表硅的丰度很高,但却都是结构简单的氧化物,其复杂程度远远不足以形成生命。看来这次远航又白费力气,毕竟,在行星上形成生命的条件是苛刻的。  
但水晶金字塔研究生们惊讶的发现建筑物的遗迹,无可非议的由智能生物建造的大厦残余,甚至还有城市……在许多万年之后,地球上的城市几乎消失殆尽,而且,不幸的是,像美国自由女神像和中国乐山大佛之类能表明人类身份的标志都已不存在。水晶金字塔思索着:是谁建造了这些东西?这颗行星上曾经有过什么样的主人?直到地层中发掘出很多由碳酸钙沉而成的、形状离奇的物体,还有一些包裹在C10H16O(琥珀)中的华丽小物件。经放射性同位素测定,这些东西的历史悠远的令人难以置信。  
水晶金字塔们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一束束愉悦的电磁波从它们的智能核心发射出来,而它们透明的身体也激动的不断变换颜色。  
等到碳酸钙沉积物被越来越多的挖掘出来,以至于形成了系列的时候,疑问不存在了,震惊硅基世界的大发现即将被证实。  
一个研究生用它那嗡嗡作响的低沉脉冲语言请教它的导师:“那么……咯啦咯嚓教授,真难以相信,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  
“是的!叮哐梆啷同学,这无疑就是了。就是一直没有被证实的,然而被学者们热烈的探讨着的:碳、基、生啊——命。我们的运气太好了,千万别告诉他们,免得别人抢功。”  
“老师,我记得六百年前,著名科幻作家拉克*阿瑟阿瑟就提出了碳基生命的设想,这真是革命性的……”  
“早跟你说别老看那些科幻小说,靠!你还想不想毕业,啊?”  
于是,学生赶忙向老师请教:“教授!我有个问题,只有像您这样博学多才、思想深刻的大学者才能解答。因为我对您的敬佩,仿佛滔滔的江水……”  
“有什么事就问吧。”  
“这些化石里面,哪一种是建造了城市的智能生物呢?”  
咯啦咯嚓教授恨不能把学生掐死,因为自己也无法解答这个问题。它可是拿国家级津贴的专家啊。所以,它斥责了学生一顿,然后命令它协助自己研究这些生物化石。  
对硅基生物来说,这个问题真的过于困难了(对我来说,其难度也差不多)。它们也许能够大致区分节肢动物、软体动物或脊椎动物,但对于鱼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就完全没有概念。它们只能凭自己对以往所游历的各个世界中动物的了解,再加上逻辑推理来破解迷团。  
因为发现所有动物的地层几乎一样,而且碳14测定表明它们大概生活在相同或相近的时代。所以,首先摆在水晶金字塔面前的问题,是这几大类动物中哪一种更高级:软体动物、节肢动物、脊椎动物。而它们摆在咯啦咯嚓教授桌面上的代表分别是鹦鹉螺(软体)、巨人甲虫与蜘蛛蟹(节肢)、箱豚鱼、龟与人类(脊椎)。水晶金字塔的智能能够把它们大体按类分开。  
甲虫与蟹显然应算一大类,虽然足数不同,但相似点甚多。都是骨骼在身体表面,内部没有可容纳大型神经中枢的空腔,肢体成对并分作多节。巨人甲虫和蜘蛛蟹化石经历了百万年岁月的荡涤,幸运的保持着原有色彩。但水晶金字塔怎么能穷尽这奇妙小动物的奥秘?它们不会知道,巨人甲虫靠液压传动来运动,以扩散方式呼吸,所以躯体不能长的很大,它们的**与羽化曾经是大自然中最迷人的奇迹之一;水晶金字塔也不会了解地球上曾孕育无数生命的兰色海洋,不会知道螃蟹从一粒微小的卵孵化出来,变为幼体,再成长为蟹,要在浩瀚海洋中经历多少磨难和危险。  
哦,还有鹦鹉螺。这种美丽的生物一定会把水晶金字塔迷住。它体现着宇宙某种本质的美:简洁、平衡、和谐,就像银河系,像巴赫的音乐(我的小外甥执意说它像大便,所以我揍了他,然后他妈又掐了我)。在水晶金字塔的眼里,鹦鹉螺壳体内部那些分格的小室蕴涵着数学美,象征时间与空间的无穷演进。从最大的一格旋转着退回,经过一级级管风琴般共鸣着的阶梯,达到螺旋的中心,也就是生命的起点。这一过程是多么微妙,多么富于理性,令人心旷神怡。金字塔生物可以领会鹦鹉螺的成长过程,因为这过程已被记录的那样完美和清晰。它们知道,最大、最外侧的开放“舱室”,就是容纳鹦鹉螺躯体的地方。这意味着这种生物具有奇妙的特质,它的身体可能是软乎胡的,没有固定的形态,也许它竟可以脱离自己的骨骼。  
鱼和龟外形不同,但水晶金字塔经过分析会发现它们在本质上的相同之处,最终把它们划归同一大类:脊椎动物。它们都有成系统的内部骨骼,更重要的是,都有一条贯穿身体中央的脊柱。龟的胸甲与背甲包容着巨大的空腔,使人乍一看要认为它是另类动物,而解剖来看,就会发现脊柱与肋板。对注重数学美感的水晶金字塔来说,龟这种东西太丑了,显然不是高等生物。箱豚化石状如火腿,肥蠢可笑,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开始,水晶金字塔人咯啦咯嚓教授几乎把人类划分在脊椎动物之外。因为人类化石在发掘初期只限于头骨。教授绞尽脑汁(拼命发射智能核心的电磁波),思索这个步满圆洞的灰白色空心球体会是什么生物,那些洞是不是它伸出肢体的地方。值得一提的是,发掘这个头骨化石的现场,还发现了一块琢磨过的大理石,上面用原始方法刻了一些文字。后来又挖掘出与这头骨相配的躯干和四肢骨骼,总算解决了这种动物的归属问题。它显然是脊椎动物。  
咯啦咯嚓教授考虑过,那块大理石和上面的符号很可能是智能生物制造的,难道,这种躯体修长的圆头动物是这颗星球的主宰么?但它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据它说知,许多星球上的智能生物有替自己的宠物制造玩具的习惯。大理石块也许就是这种动物的主人给它制造的玩具。  
从理论上说,金字塔人几乎无法破译大理石上的地球文字。那是用古老的中文、英文、俄文、德文、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乃至塞尔维亚文字篆刻的同一段凄美绝伦、感人肺腑的话:  
“帅哥帅哥我爱你,好象老鼠爱大米——我们共同的偶像柳文扬之墓。”  在水晶塔人自己进化的链条上,动物分为两大种:有肢的与无肢的,是进化的最终产物。所以,它们大概会以此标准来衡量地球上的碳基生物。  
“无肢的鹦鹉螺显然是最高级的生命,也许地球上的文明就是它们创造的。”咯啦咯嚓教授断定,“像我们一样,它不需要多余的、形而下的、粗陋而具象的肢体来谋生,而是通过智能核心发射的电磁波来操纵机器。”  
叮咣梆啷同学说道:“教授英明。”  就这样,水晶金字塔人确定了地球动物的大致分类,有了这个框架,那琳琅满目的白色钙沉积物,就可以一件件的鉴定、收藏了。  
软体动物在水晶金字塔的地球生物目录上占据最高位置。海扇这种贝类,虽然其外壳的形状与鹦鹉螺不同,但因为是软体动物,所以地位颇高。它的两片贝壳形如穹顶,优美简洁,里面空无一物,是多么高明啊!可惜的是,贝壳内部的有机物早已腐烂了,不然教授可以看到它的斧足、闭壳肌、腮、简单的消化道(吃饭和排泄竟然是同一个……),眼睛只是一串小小的感光点,更不用提什么智能核心了。海螺的外观、结构与鹦鹉螺类似,所以咯啦咯嚓教授把它摆在仅次于鹦鹉螺的位置,就像我们把灵长类摆在尽次于人类的位置一样。教授用电磁波控制着一台小机器,拿起海螺,放在它的听觉器官旁,听到了空气在螺壳内振动的奇妙声音。它激动的喊道:“听!多美妙的共振!死后还可以用充满智慧的的声音来和我们交流,真是太神奇了!不需要多说,我懂了,千言万语尽在其中!”  
“教授英明!”  我记得小时候,爸爸从某个海滨城市回家,带回很多海螺壳。他让我一个一个的听,说里面有海浪的声音。我真相信了,认为海螺是天然录音机。螺壳的声音随其内部空腔的大小不同而变化,巨大的海螺壳里发出的浩瀚回响另我着迷。因为想知道那里面究竟是什么,我就打碎了它,结果没发现任何东西。  
咯啦咯嚓教授聪明的多,当它想弄清海螺内部结构时,就用X光去射它。在X射线下的海螺化石,更加玲珑剔透,亦幻亦真。  
在鱼和软体动物之间,没有找到进化的中间环节。但咯啦咯嚓教授断定,鱼是除软体动物外最高级的生物。“因为它的肢体是退化的最多的!”它斩钉截铁的说。研究生的回答是:“教授您英明。”  
这条大鳕鱼的骨化石,被教授命名为“总肢动物”,是连接软体动物和从前有肢类的关键一环。口腔里的尖利牙齿说明它还有些原始。长这样的牙齿是为了钩住食物,以免其逃脱。这意味着“总肢动物”还需要掠食求生。退化了的肢体看样子无法在地面上行动,教授推测它可能是一种飞行动物。在它体内,一定有巨大浮力囊,充满了最轻的气体——氢气。  
这时,研究生叮咣梆啷同学胆怯的说:“请原谅,教授,我想,这种动物的骨骼密度似乎不适合在大气中飞行。如果我们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就是这颗行星的表面曾经被液态H2O覆盖,那么……”  
“当然!”教授说,“我当然知道!‘总肢动物’显然是水栖的。刚才是为了试探你,看来你很聪明,哈哈哈!”它为了表示心胸开阔,就用电磁波使劲刺激研究生,刺激的它吱哇乱叫。  
“啊!教授!”研究生叫了一阵,突然惊呼。  
“啥事儿?”  
“这种动物没有腿呀!难道它比节肢动物更高级?”研究生指的是眼镜蛇的骨头化石。  教授这次不想让学生得意,所以就断然否定:“不!当然不是。看问题要一分为二,不要只从一个角度分析!无肢动物比有肢动物高级,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有肢体动物未必比无肢动物低级!懂吗?”  
研究生怕挨电,就说:“懂……懂!”然后眼睛看着教授操纵小机器手,在“总肢动物”的前面写下了“肉食滑行长条兽”,即我们说的眼镜蛇。  
蝾螈和青蛙的化石除了尾巴外,几乎没有结构上太大的区别。所以教授把它们列在一起,这当然并不太离谱,即使我们从生物学角度来看。  
蝾螈的肢体带有明显的爬行动物的特征。青蛙巨大的后肢,说明它善于跳跃。二者都没有牙齿,而口腔结构显示很有力。所以,它们并不是不需要掠食,而是不需要咀嚼。这就是咯啦咯嚓教授的推测。但青蛙后退末端长长的脚趾令它疑惑。教授没有想到青蛙活着的时候,脚上有蹼,在水里可以像船浆一样有力的推进身体。它思索一阵,认为青蛙后退上的长脚趾肯定是挖土的。没错,当寒冷季节到来,大群青蛙一定会排着队到山里去挖洞,随着响亮的劳动号子,它们后退此起彼落,抛出一堆堆泥土,在山坡上挖出一排排洞穴,以抵御冬季凛冽的寒风。这是多么动人的情景啊。咯啦咯嚓教授在目录上写下了“穴居跳跃兽”的名字,并考虑画一幅跳跃兽挖洞的想象图。  
教授有一点猜想的差不多——青蛙需要冬眠,有的蛙类确实是在泥土中的洞穴里度过冬天的。但是教授完全想象不到,青蛙是一种所谓的两栖动物,幼年时代在水中度过,而且外形与成年时大不相同。看着鱼缸里的蝌蚪变成青蛙,曾是地球儿童生活中的乐趣之一。  咯啦咯嚓教授又注视着一只罗尼鳄的化石。这种巨大的动物,与蝾螈有点相象。它毫无疑问是爬行的,而硕大的颚骨和结实尖利的牙齿是属于真正的食肉兽。骨架已如此凶猛恐怖,在它活着的时候,一定是称霸一方的动物之王,高踞于食物链顶端。我们知道,罗尼鳄确实是一种几乎没有天敌的霸王级生物,水中、河滩与沼泽地带的魔鬼。  
看到海龟化石,教授理所当然的把它和乌龟划作一类。唯一使它惊奇的,是这种动物的尺寸。最大的海龟可以长达3米,但笨重的壳甲、迟缓的四肢和狭小的口颚决定了它只能是一种素食动物,靠背壳来抵挡掠食者的爪牙。真是巨大而无用的生物。但教授不知道海龟曾经遭到人类怎样的捕捞残杀,只为了满足自己的食欲。它也不知道小海龟刚刚孵出客,就会在某种神秘机制的指挥下爬向大海。  
变色龙化石出现时,教授曾经一筹莫展。看来这种动物既不适合在地面行动,又不会在水里游泳,更别说飞了。而研究生偶然福至心灵的把它放在一根树木化石上,令教授茅塞顿开。  
“它栖息在植物上!”教授狂喜喊道。  
细长的爪子可以有力的抓住树枝,长而弯曲的尾巴则会灵活的卷在树上。虽然细小却尖锐的牙齿,说明它也是捕食其他动物为生的。眼眶巨大,那么眼睛一定也大。教授不可能看到变色龙的舌头,所以不知道它用大眼睛锁定猎物后,是靠长长的、带黏液的舌头把猎物捕获的。而变色龙的双眼可以分别向任意两个方向转动,这一点想必教授做梦也想不到。  
爬行动物之后是鸟类。在我们生活的生物图谱上排名越高的动物在水晶金字塔人的理论中就越低。乌鸦有巨大的翅膀,骨头中空,比重很低。宽阔的胸腔为肺、气囊和强劲的肌肉提供了生长条件。所以它是在大气中飞行的。它不是利用简单的阿基米德浮力定律来飞行,而是靠更为复杂的空气动力学,这使它飞翔的更快,更稳定,更灵活。水晶金字塔人也会飞,而是利用电磁场飞行,所以它们对地球上鸟类的飞行能力不屑一顾。  
企鹅虽然也是鸟,但它的骨架结构不利于飞行。翅膀太小。相比之下硕大的脚也许说明它擅长行走。但看来走的也不快,可怜的东西,肯定经常被食肉兽追的哭天喊地。  
其实我们知道,企鹅在水中的动作灵活优美不逊于鱼类。而它的大脚还有另一个用途——在孵蛋时把蛋放在上面,以隔绝冰雪的寒气。  
关于蝙蝠算不算鸟类,教授和研究生讨论了很久。它的身体结构,尤其是前肢的形状当然是为了飞行而生的。但它又有牙齿。就像我们的古代哲人伊索一样,金字塔人教授对这种首鼠两端、脚踩两只船的动物简直是深恶痛绝。最后,它决定把蝙蝠划分为低等动物——哺乳类。  
还没完呢,教授遇到了更加不怀好意的考验——鸭嘴兽。有好一阵,教授考虑着这种动物是不是研究生故意拼凑出来难为自己的。头部是鸟而身体是兽类,简直不伦不类。幸好,它还不知道鸭嘴兽既是卵生的、有是哺乳动物,不然它真的气疯了。拷打了叮咣梆啷同学很久,才确定这不是恶作剧。于是,教授把鸭嘴兽也划分为低级动物——哺乳类。  
马和牛在结构上很相似,尤其是牙齿。它们粗大的臼齿都是为了磨碎富含纤维的植物。不同之处是牛有角,而马的四肢比牛更细长。  
金字塔人不懂达尔文进化论,但是它们对遗传变异和自然选择有一定的认识。牛角一定是这样出现的:在漫长进化过程中长有双角在生存或繁殖活动中占有优势,所以它们的基因更多的延续下来,以至于淘汰了其他没有角的牛的基因。而马腿的形成过程可以依次类推。如果教授看到了马的真容,说不定会喜欢上它们。在被人类驯化之后的说少世纪里,马都是人最好、最可靠的朋友之一。而金字塔人也永远看不到西班牙斗牛,不会想象那令人热血沸腾的披风与剑之舞。  
象骨化石是摆在教授面前的陆地动物最大的遗骸。很不幸的,这头非洲象的长牙在刚死后就被象牙贩子砍了,所以教授看着象嘴边两个短桩,觉得很不顺眼。它知道这里一定应该有什么东西,也许是两根剑一样的长骨,也许会是两只铲状的分叉。这无限的可能性使教授叹息却喜悦,就像我们面对着维纳斯的断臂。象鼻子当然无法保存下来,于是金字塔人的复原图上大象没有鼻子,长牙被设想为不同的造型。  
啊,直立行走的动物——袋鼠。后退长而粗壮,尾巴可以保持身体平衡,前肢由于不同不需要参与行走而解放出来,也许可以操纵工具?  
教授认为袋鼠是有智能,至少是有某种技能的动物。其实脑容量和前肢结构都是重大的破绽,但金字塔人可不知道地球动物解剖学呀。它就是这样硬说袋鼠是智能生物,但不是这个星球真正的主宰——主宰是鹦鹉螺。这是毫无疑问的。  
陆地上的食肉猛兽也留下了自己存在的证据。虎,放弃了它华丽的皮毛,只把凶猛骄傲的骨骼留给时间。躯体的比例接近完美,胸腔空大,四肢强健,弯曲自如的脊柱充满活力与弹性,这是一种把力量与技巧完美结合起来的生物。它的犬齿(金字塔人称之为捕食齿)巨大锋利,可以用来咬断小猎物的脊椎,扼住大猎物的呼吸,撕开肌肉。仔细看,它的爪子还像大折刀一样灵活,缩进皮毛里面,这样跑动就更加灵活而轻盈。是的,在这种动物的黄金时代,它肯定是悄无声息的潜伏在隐蔽物后,慢慢接近牺牲者,然后突然发动袭击!  
教授对虎的化石研究了很久,它像地球人一样,也对凶悍强大的肉食兽着迷。但它看不到老虎那美丽威严、被草食动物视之为最危险信号的条纹外衣。它不知道,虽然老虎是自然之王,可它们是被人类猎捕而灭绝的,只因为它们长着华美的皮毛,和据说有药用价值的骨头。  
在行星考古学上,狮子没有老虎那么幸运。金字塔人只挖到了一个狮子的头骨化石。与老虎极其相似的牙齿和粗大有力的颚骨,显示出另一种肉食动物之王的恐怖威力。统治草原成千上万年的暴君,如今也只剩下一方残骨。教授把狮子和老虎的骨化石比较,想知道它们之中哪一个更厉害。没有对当时整个生态环境更系统的了解,它是不会弄明白的:狮子与虎在自然条件下很少相遇,因为它们是不同国度的王。地球学者也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他们认为,如果狮、虎狭路相逢,很可能是老虎略占上风。因为:一,老虎在猎捕时更加凶残;二,老虎比狮子狡猾;三,狮子是中懒惰的动物,而老虎很“勤奋”。  
我曾经想,恐龙的外表难道真像复原图所描绘的那样吗?也许它们的皮肤是五彩斑斓的,像热带雨蛙一样。由于动物皮毛几乎不可能跨越地质年代保留下来,所以,金字塔人也不会了解现在地球动物的模样。狮子威武的棕毛、老虎的花纹,都永远被时间之墓掩盖了。  
还有一个头骨,以它奇异的形状引起了教授的注意,没有牙齿,上下颚几乎合并成了一根长管子,可又不像鸟。参看了鸟嘴之后,教授认为这样的上下颚不具备捕食功能。只有相当聪明的人,才能想象到食蚁兽是怎么捕食的:用坚硬的大爪子捣碎蚁巢,随即从管状的嘴里吐出黏糊的舌头,把蚂蚁舔进去。在发掘史前生物时,我们曾遇到过很多不解之迷。对金字塔人来说,食蚁兽的头骨也许就是这样一个迷团。  
地球上曾经有些动物,在它们的祖先迈出大海走上陆地之后千百万年,又由于某种原因回到了海洋。这就是海洋中的哺乳动物,如海豹和鲸。  
这两种动物的骨骼都留存下来,被金字塔人发现了。无疑,它们说水栖的。海豹的四肢已经演化为鳍状,巨大的胸腔有利于贮存氧气,好进行长时间的潜水。而这头杀人鲸,它索性就没有后肢,躯体的流线型更适合在水中穿梭。但它们显然都不是鱼。按照金字塔人的理论,它们的头、躯干和肢体没有很好的退化和融合。  
聪明的海豚没有留下化石。但陆地上的另一种智商较高的动物——灵长类却有骸骨保存在地层里。代表是长臂猿。受变色龙的启发,教授看出这是一种擅长在树丛中跳跃飞荡的而行的动物,它的前肢是主要的运动器官。脑容量比其他动物明显的增加,可惜,在地球生物学上占据那样重要的地位的灵长类,却被金字塔人一带而过。  
由猿变人的理论,金字塔人不知道要用多长时间才能发现。不过他们找到了一块考古珍品——尼安德特人的头骨化石。比猿猴更大的脑容量、原始的面部特征、已有直立行走的迹象……这一切在金字塔人眼里都无足轻重。  
而最后,是人类化石。金字塔人挖掘到的化石中最多的就是这种动物。并不奇怪,人类用几千年的时间把地球变成了自己的家园、其他生物的墓地。所以他们越繁衍越多,覆盖了地球的每一个角落。人的化石是这么多,以至于咯啦咯嚓教授可以按照不同标准把它们分类。种族间的细微差别一时还搞不清,而随不同年龄的骨骼特征是明显的。新生儿,六岁儿童与成年人的头骨在大小形状和化学结构上都有显著差异。人类骨骼是金字塔人所获得的,最丰富的单一动物种族的化石。  但它们依然没有认识到人类的真实地位。金字塔人依照自己的标准,固执而自信的把地球主宰的荣誉交给了……  
“叮咣梆啷同学!你认为这个星球上最高级智慧生命是什么?”  
“教授,在您的深邃思想面前任何智慧都是不值一提的。只要您说哪种动物是智慧生物,它就是!”  
“我认为是——鹦鹉螺。”  
“教授英明。”  
鹦鹉螺就这样夺走了人类的光荣。  
不过,我们不该为此而烦恼。因为没有任何一种事物能永恒存在。那头在白垩纪的黄昏陷入沉思的恐龙也许明白这个道理。在遥远的未来,人类一定会离开地球这个摇篮,走进无限深邃的时空。而大地上留下的白色链条,可以用某种沉默的方式,证明这个世界曾经是生机盎然,气象万千。这已经够了,这是地球对宇宙时的荣耀,希望人类最终能无愧于它。
  其实一切科幻,好像都超不过庄子的想象范围。  ------------------------------------  这个,呵呵,不是很同意。  不过没关系,除了柳柳还有很多别的作家可以看。
  科幻迷,其实什么迷,大概都是各有各的频道的吧。  比如很多人喜欢的软科幻的代表——《星球大战》,我也老看不进去。
  柳的文字确实是随笔风格  想起幼时,对我启蒙作用最早最大的是文革版《天文知识》,呵呵,康德的慨叹,还有,很喜欢而又不愿学好的数学,数学中无处不在的哲学之美,真是不可思议,NND,我们那个时代的教材编辑室真是它MMD,^_^
  柳的小说很有形式感。  上面转的只是他写给青少年读者的封面故事,所以轻松。
  可惜内地科幻界只剩韩松与星河了    刘慈欣和王晋康就算了吧,俩主流文学里不成气候的小儿科在科幻界装蒜……
  马上上当当网找柳文扬,马上买了一本《我知道你明天干了什么》。半夜失眠上网,有收获。  
  依着指点去买书
  不过好在书话看科幻的也不多,知道他的就更少了,估计影响不大。  ————————————————————————  不要说满话哦。《科幻世界》我也看过十年,扉页经常柳文扬,就是你转的这些呀。但当时我好象更喜欢刘慈欣一点。  可惜因为装修之乱我的杂志全掉了,为免触景伤情,从此不看科幻。提起就伤心:(  
  就像核设施标志,三个黑菱:这类作品要有普及,幻想,科研心得三个要素。没有运用科学知识,解决了某些实际问题的体验的人,只能停留在幻想与普及互动的境界。柳文扬在这一境界达到很高水平。他的出奇硅基生物设想,让我难以忘记。
  高中的时候很爱看《科幻世界》。现在能记得的就是王晋康的作品,其他的没啥印象了。
  第一次来这里。感谢孟来介绍了这么优秀的作家。
  文章很有新意,英年早逝可惜
  可是我很喜欢王晋康啊……
  有趣的人是会早死的。    =================================    旁观过三中全会,后来早早离场。为这一句,哭一声。待会儿打电话给死党8一会年少时的偶像,唉。
  貌似星球大战,软得不怎么地。
  看完。心酸
  我喜欢看潘家铮的科幻,如果那算严格意义上的科幻的话。
  又一次看到这个名字,进来回忆。我是在去年愚人节得知消息,十分狗血,只能一夜无眠,找他的文章。他的个人网站,起先总觉得太过简陋,现在想来,如果他能活着继续写,就是TXT我也跟欢喜。
  三年了
  三年多了,可好
  6年了!
  给力 支持!
  这是要逆天啊。
  镜子与旋梯  “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杜甫   “大俄罗斯,小俄罗斯,不大不小中俄罗斯;白俄罗斯,黑俄罗斯,五颜六色花俄罗斯。”--韦小宝   “我没说您的左脚比右脚大。我是说您的右脚比左脚小。”--一个鞋店职员   一个显著的事实就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对称的世界上。而且连我们的思维也不由自主地追求着对称。我的一个初中同学的父亲去某国出差,我们问她是哪一国,她说是“卢森堡大公国”。一位同学就严肃地问:“有没有卢森堡大母国?”我们研究了好久,得出的结论是“肯定有”   这就是一种对称思维:在发现一个带有极性的事物时,总希望找到另一种极性的事物与其对应。这种思维在科学研究尤其是理论科学的研究中起了很大作用。比如,物理学家们假设有一种与我们熟悉的物质相反的“反物质”,现在已经被试验所证实了。   人类为什么喜欢这样考虑问题呢?为什么我们在发现一辆汽车的左前灯坏了的时候,总是心里痒痒的想把它的右前灯也桶瘪了呢?   这是因为,我们周围的一切,包括人类自身,几乎都是对称的。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世界上的东西。   首先是人。在照镜子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恰好有两只眼镜,一边一只,一对耳朵左右呼应,唯一的一个鼻子幸运地摆在中间,还有两个鼻孔咧。这么对称的东西,能说不漂亮嘛?我沉思着微笑起来.....   等一下!醒醒,没发现你的脸上有只螳螂吗?我们来看看,连螳螂也是对称的啊。它是为了帅才长成这样吗?也许不是。实际上,我发现不对称的生物是很罕见的。   昆虫是对称的。不论蜜蜂、蚂蚁还是蝴蝶,都有“三对足、两对翅”,把它们的身体纵向剖开,左右两半一模一样。这叫做双侧对称性。当蝴蝶展开翅膀的时候,那种严格对称的美丽曾使多少人震惊和思考。我们不认为蝴蝶是有智能的,所以才有人相信上帝的存在。   昆虫所属的节肢动物门里的其它生物,也大多是对称的。蜈蚣非但左右对称,而且它的身体中段每一节都几乎相同。这叫做平移对称。节肢动物里面,不对称的坏分子是招潮蟹,据说那个大钳子是为了堵住自己的洞口。堵死它吧,让它不对称....   鸟类是对称的,孔雀开屏展现的是一个完美的半圆形对称图案。甚至当你拔下它一根羽毛时(我并不真的鼓励你那么做),会发现这根羽毛自身也是对称的。而羽毛上的那些小绒毛也是对称的......   哺乳动物是对称的,河马左右一般胖,大象两根牙一样长,猴子的两半屁股都是那么红......   鱼类是对称的,虽然他们体表的花纹可能不对称,但是纵剖开来,我们会得到形状重量都相等的两部分。好像只有比目鱼例外。这种东西真丑,不过味道是很好的。   就连低等的腔肠类也是对称的。水母具有严格的几何对称性。它有旋涡般的伞膜,和对称的“柄”,伞膜上横着四或者四的倍数条径向管道,在其边缘生长出触手来。它的感觉器官包括“听石”也是对称生长的。水母的这种结构叫做旋转对称。   关于生物的对称性,我还有一个小插曲。在初中物理讲光学的时候,我曾经问老师:为什么人照镜子时,左右是颠倒的,上下却不颠倒?老师在黑板上画了很多图,最后让我出去站一会儿。   现在我们很容易搞清楚这个问题。因为人是双侧对称的生物,如果把镜子里的映像当作另一个与你面对面的人,那么左右当然是颠倒的,而上下不对称,则无法颠倒。我们想象一个具有旋转对称性的生物,如水母,当它照镜子的时候,感觉肯定是所有方向都一起颠倒了。   植物也是对称的。也许一棵树、一根竹子整体上并不对称,但是当你折下它的一根枝杈时(你去折,罚款你交),仔细看看它们的叶序是对称的。先是左边有一片叶子,向上一厘米,右边又有一片叶子。这叫做平移加纵向反射式的对称。花朵就更是对称的了。   生物为什么都像发了疯似的追求几何对称呢?这是否能够证明数学是宇宙中最终极最高尚的学问?数学系的家伙们要得意了,哼,他们要把本来对称的脸弄成不对称的样子,来羞辱我们这些不会证明费尔马定理的可怜人了。
  续1  我最讨厌数学了。什么1加1等于2,两个数相加等于它们的和,一个小数减一个大树只能得出负数,荒谬绝伦!浪费脑细胞!所以我不相信除人类之外有哪种生物会这么自虐,在不需要考试的时候还自愿学习数学。   那么,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蝴蝶为什么长成这样,周杰伦又为什么长成那样呢?   有一个秘密要告诉你们:想了解结果,就要先去考察过程。也就是说,想知道我为什么长成今天这样,解剖是不行的,必须沿着时间上溯回去。我的意思不是去调查这个人从小到大都跟了什么坏事,用了什么化妆品,破过相没有,整过容没有;而是说,追溯到他未出生之前那最初的萌芽状态。   众所周知,每一个生物,不论是蚂蚁还是大鲸,都是由一个受精卵细胞开始分裂成长的。生物学家们在考虑这样两个问题:第一,受精卵在第一次分裂成为两个细胞后,是否就有了一个对称的“正中面”,使得其中一个细胞注定要发育成该生物的左半边,而另一个细胞则发育成日后的右半边呢?这可真是个好想法!要知道生物的卵细胞是成倍成倍地分裂发育的,一个变两个,两个变四个,四个变八个......如果在刚刚分裂喂两个细胞时,就规定好了:“咱们分工协作,你负责左半边,我负责右半边。”那么,在相同的遗传基因的控制下,两个细胞分别发育为身体的左右两半,当然是双侧对称,一模一样了。   生物学家们考虑的第二个问题是: 受精卵的这个“正中面”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原生动物门以上的任何动物的卵,都有一个“极轴”,这条极轴连同精子钻进该卵的那一点,就确定了一个平面。科学家们假定这个平面就是第一次分裂时的“正中面”。而且,有证据表明许多动物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动物的遗传结构中,本来就有形成双侧对称的潜在可能性,再经过外界因素的影响,这种潜在的可能性就得以实现。再说植物,如某些海藻,它们的受精卵的极轴是由光、电场或化学梯度决定的。   太好了,我终于弄明白了,可以摆脱数学系自虐狂们的嘲讽了。   但是,自然科学中的假设必须靠实验来证明。为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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