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眼睛胀疼,第二天眉头处出现水泡,鼻梁胀痛肿疼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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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美容大搜集笔记》.doc 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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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美容大搜集笔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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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大收集
理论学习: 学习美容的笔记 ZT
一、洁肤目的:
1、 清除皮肤表面污垢,油脂及分泌物,保持皮脂腺,汗腺分泌畅通。
2、 防止细菌的感染,使皮肤放松休息,充分发挥其生理功能。
3、 调节皮肤的PH值,恢复正常的酸碱度,形成适度的皮脂膜,抵抗外界刺激。
二、分类:浅层清洁和深层清洁
浅层清洁:准备工作(用具,用品)时间:5分钟。运用手指(中指、无名指)打圈方向(根据皮肤肌肉,纹理走向,离顾客保持距离(1尺左右)。
洗面步骤:
将洗面奶置于五点,均匀打开
1、 美容指从下巴打圈到耳垂。
2、 美容指滑到嘴角,打圈到耳屏。
3、 美容指滑到鼻翼两侧打圈到太阳穴。
4、 两手大姆指轻放额头,中食指提拉外眼角。
5、 滑到额头美容指一上一下交叉洗额头及两边太阳穴。
6、 大姆指交叉,食指伸直美容指上下搓洗鼻两例(上重下轻)
7、 美容指由上而下洗鼻头。
8、 美容指洗眼圈,美容指交叉在眼部打睡“8”字(眼角内轻外重)
9、 从额头滑到面颊做正拨指,双拨指。
10、美容指轻托下巴,大姆指一上一下洗嘴角。
11、滑到耳侧,食中指分开往耳例上下搓洗,大姆指配合洗耳。
12、美容指滑到额中,轻打圈,做收手到下巴。
注意:做的时候身体坐直,不要随着手左右动。沾水时一只手不要离开顾客。
深层清洁:(又称脱屑,去角质层,去死皮)产品(磨砂膏,去死皮膏,去死皮嗜喱)
A、 物理性脱屑(磨砂膏分细小,中粗,粗)原理:利用磨砂膏中细小颗粒,使附着在皮肤表面的老化细胞通过磨擦去掉,从而达到深层清洁效果。使用方法:将磨砂膏至于面部五点,均匀抹开,同洁面方法,适用美容指打圈磨擦去死皮。适应:油,混合,衰老性,干性。禁忌症:暗疮,敏感性,cap扩张。
B、 化学性脱屑:(去死皮膏或去死皮嗜喱)原理:将含有化学成分的去死皮产品涂于皮肤表面,待八成干后,去死皮膏能起到软化老化角质细胞,从而能达到深层清洁的目的。使用方法:将产品均匀抹于皮肤表面,待产品八成干后,往下,往左,往右搓去,(不能往上搓,不能来回搓)。适应症:干,油,衰老,混合。禁忌症:有创伤、暗疮严重、过敏性及有炎症的皮肤上。
C、 生物性脱屑:原理:人体自然形成的28天为一个周期。表皮:第一层:角质层 第二层:透明层 第三层:颗粒层 第四层:棘层 第五层:基底层(基底细胞――可生长新细胞,黑色素细胞)人体的皮肤黄暗与什么有关:与所含胡罗卜素的多少及角质层厚薄有关。黑色深浅与所含黑色素颗粒多少及位置的深浅有关。
一、面部按摩的作用:
1、 促进血液循环,给皮肤补充水份和营养。
2、 增加氧气的输送,增强新陈代谢功能。
3、 增加废物及二氧化碳的排除,减少油脂积累。
4、 可以使皮肤组织密实有弹性,减少多余水份及脂肪。
5、 减轻疲劳,消除疼痛感。
二、面部按摩的要求:
1、 手法熟练,配合面部肌肉,手指灵活。
2、 节奏平稳,先慢后快,要有正确频率,先轻后重,有渗透感。
3、 根据皮肤的肌肉纹理走向,不同性质的皮肤调节按摩的力度。
4、 面部按摩时间10-15分钟,不能超过20分钟。
三、注意事项:
1、 面部要彻底清洁干净。
2、 待毛孔张开时再进行按摩。
3、 按摩的方向与肌肉走向一致,与皱纹走向相垂直。
4、 要有适量的介质(按摩膏――油多,按摩乳,按摩嗜喱――含水分多)
禁忌症:敏感性皮肤出现炎症,暗疮性皮肤在炎症期禁止。
面部按摩手法
大按抚法――额部――眼部――面部三条线――下巴――嘴角――鼻部――综合――大按抚法――收手
大按抚法:双手手指交叉,掌心向下,手掌与皮肤稳合,从额头开始以向下滑的形式隔开嘴部下滑至胸锁乳突肌,手指向上提拉打圈,动作平稳、舒展给顾客以按抚的感觉,用中指点按翳风穴,大拇指配合,轻捻耳垂,轻轻松开(三遍)。
额部动作:
1、 双手打圈用双手的美容指在额部分三层打圈到两边太阳穴,并用中指点按太阳穴。
2、 单手打圈:单手美容指分三层打圈至太阳穴,并用中指点按太阳穴(双手交替做)。
3、 横扣:左手食、中指分开,紧贴额部,右手中指点按太阳穴,左手移动,右手美容指打圈移至另一侧太阳穴并点按太阳穴。
4、 坚扣:左手食指,中指分开,右手点按印堂穴,左手移动,右手美容指配合打圈到神庭穴并按神庭穴。
5、 交叉双手的美容指,按摩额部到两边太阳穴,左手点按左边太阳穴,右手点按右边太阳穴。
6、 弹扣:手按抚太阳穴,另一手的美容指弹扣太阳穴交替做。
7、 按抚额部,双手微微弯曲与皮肤吻合到两边太阳穴。
眼部按摩:
1、 按抚眼部:大姆指交叉,食指伸直美容指在眼圈部位进行按抚。
2、 点按眼圈穴位:中指点按睛明、攒竹、鱼腰、丝竹空、太阳穴(三遍)并按抚。
3、 提拉外眼角:一手的食指,中指分开从上下眼眶滑过,掌根提拉外眼角,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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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小米2007绝伤巨作珍藏版
所有曾经纯白的小孩,在残酷的生活里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沉沦,而许多的悲伤,我们要在很久很久以后才能知道。一切阴霾,真的都会过去么?莫帆、麦乐,这个没有希望的社会里,我们是不是能安然的走下去----白楚、纪戎歌,宿命的爱里我们遭受了怎样的疼?世界上永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只是,某些原因,你不能明白,我没有坦白。或者是遇见时,恰好你笑了;或者是你皱眉了。所以,我爱了。所以,我来了。
书名:《梧桐那么伤》
出版社:珠海出版社
作者:乐小米著
分类:青春校园
出版日期:2007年09月
作者:乐小米
原名纪伟娜,生于山东青岛。
信奉温暖的水瓶座女子。
其他作品:长篇《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1.2.3)、《青城》(1.2)、《苍耳》、《美人如玉剑如虹》、《谁教白马踏梦船》等,短篇小说集《天已微凉》。
巨大的摩天轮里面坐着巨大硕大以及肥大的我,巨大壮大以及胖大的姚麦乐,另外,还有娇小玲珑晶莹剔透的黄小诗。然后,摩天轮缓缓地上升着,黄小诗在麦乐身边抽泣得日月惨淡天地无光。麦乐默默地拉着她的手,不停地抽烟,纤细的手指里,细细的烟卷,就像眼前的黄小诗一样,让人心疼。
(一)摩天轮上的坠落
(二)黄晓诗发间的疤
(三)柏油路上的找寻
(四)镜子里的思念
(五)圈养在心底的蛇
(六)那些或许我一辈子都无法知道的
麦乐说,莫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曾迷信过那么多东西啊?比如,一只猫会有九条命;比如,吃泡泡糖时咽下去,肠子会被黏结起来;再比如,小孩子撒谎会被大灰狼拖去吃掉;更离谱的是,我们还相信大人所说的,我们是他们从山沟啊、马路上捡回来的,或者是用玉米饼子、馒头换回家的。
一、麦乐、莫春以及&那些小时候的迷信&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
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四、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八岁那年,大病初愈后,我在奶奶的迷信说法下,在梧桐树下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希望他能回来,继续扛着莫帆牵着我。直到在学校里,被同学诟骂,我才知道,于远方永远回不来了。因为他在一次载客时,奸杀了一花季少女,还有人说,是奸杀了一个幼女。总之,当时,我的小小的肩膀上,背负着那么多周遭的白眼。这个在我生命里亲切得不成样子的男子,在这顷刻间,狰狞。
五、姐姐,你告诉我
六、你以为生活是言情剧吗?
七、又或者,那才是真正的我
八、干什么呢,你!
九、 啊唷,这么有前途的职业啊!
十、莫帆和胡为乐这两个小男孩,一直对白楚横眉冷对,跟有杀父之仇似的
十一、我满是心酸地接受了白楚的使命
十二、溪蓝,你的活是为了将来的死
十三、我确实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女人
有没有那么一个男子,会在你最无助的时刻,如同天神一样来到你的面前,将你带走?如果有,那么,任凭时光如何更迭,你也会在几万几千个轮回中记住他的容颜。
纪戎歌就是这样出现在我身边的,五颜六色的霓虹照射在他的脸上,有些冷漠,眼神中带着微微的凛冽。
十四、 麦乐,我怎么就不知道呢!这个如此巨大的秘密!
十五、我不要自己四分五裂
十六、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
十七、纪戎歌看着我说
十八、不留!
十九、鲜血一样的颜色
二十、麦乐,下辈子让我做男子
二十一、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
二十二、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我捂着被那女老师的九阴白骨爪伤得不成人形的脸下楼时,纪戎歌正在女生公寓下的小花园边站立着,背对着我,双手插在裤兜里,很悠闲地看着绿树、阳光、白云、蓝天,根本不像有什么大事要问我的样子。
二十四、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二十五、今天,就是我俩的黄道吉日
二十六、莫春没有亲自体验过的事情
二十七、唯独骗不了的是自己的心
二十八、别人伤害我三分
我眼睁睁看着张志创的车开向了麦乐的方向。万分紧张的情况之下,我哆哆嗦嗦地给纪戎歌打电话,我说,我杀人了,你快来救救我吧?纪戎歌当时可能正在看一个什么团伙杀人案,嘴巴也配合着大脑的思维,问我,噢,你杀了几个?
二十九、我说,纪戎歌
三十、有一种命运,叫轮回梧桐那么伤 引子 (一)摩天轮上的坠落
遗失的巴依老爷
那些伤痛的碎片
(一)摩天轮上的坠落
2005年。5月5日。阳光。
巨大的摩天轮。
巨大的摩天轮里面坐着巨大硕大以及肥大的我,巨大壮大以及胖大的姚麦乐,另外,还有娇小玲珑晶莹剔透的黄小诗。
然后,摩天轮缓缓地上升着,黄小诗在麦乐身边抽泣得日月惨淡天地无光。麦乐默默地拉着她的手,不停地抽烟,纤细的手指里,细细的烟卷,就像眼前的黄小诗一样,让人心疼。
麦乐看了看黄小诗身上的累累伤痕,转过头来,对我说,他妈的!你说,黄小诗她后妈这样的毒妇,该不该送到生猪屠宰场里去!
我一边看摩天轮上升,一边摇头,说,现在猪肉越来越贵了,你还是让黄小诗她后妈和她爸生一窝小猪后,再一起送去屠宰吧!算为社会做贡献了。
我和麦乐这么一说,黄小诗哭得更厉害了,乌黑浓密的头发,高高束起的马尾,随着她的抽噎摇摆着。
她真的很不幸!自从一年前,父亲娶了后妻之后,她就过得跟一个凄苦的小怨妇似的,经常一身伤痕出现在我和麦乐眼前。
其实,原来我与麦乐属于比较瘦弱的那类小孩,但是,与被后妈虐待出来的黄小诗相比,我们只能用巨大来形容了。
我曾跟黄小诗说,你后妈可以开个魔鬼减肥班了。
结果,黄小诗就用她的小麻秆一样的胳膊捂着她冬瓜一样的大脑袋,抽泣不停。
麦乐说你比较没良心,好歹黄小诗也是和我们俩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胡萝卜姐妹花,你怎么这点同情心都没有。
其实,我不是没有同情心。只是,被人欺负不是我一贯的做人原则。我的原则是,如果别人欺负到我头上来,我一定要打回他老家去!揭他的房顶,扒他的墙!
这种思想,麦乐在我多年的悉心熏陶之下,多少也是具有的。
你想,黄小诗好歹也是同我和麦乐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胡萝卜姐妹花,怎么可以让别人欺负到头顶上,还不知道还手,只知道哭泣呢?早知道黄小诗会这么没出息,那么,当时那条裤子,我简直不该同她们俩抢着穿,应该直接拿在手里将她勒死算了。在这里给我们胡萝卜姐妹花丢人现眼!
不过,现在,我已经不能有任何思想了,因为我有恐高症,而现在的摩天轮已经越来越高了!
坐摩天轮,绝对不是我的选择,我是彻底的陆生动物。
所以,当管理员将我们三个扔进摩天轮里面时,随着摩天轮的高度不断上升,我的小心脏差点跳出嘴巴,手心冰凉一片,脚心也是冰凉一片。我紧紧闭着眼睛,刚要张开嘴巴,诅咒提出这个鬼建议的麦乐。
这时,本来正在不停地诅咒黄小诗她后妈的麦乐,突然一声嚎叫,和黄小诗抱成一团。她哆嗦着大喊,莫春,我们完了!我们要死啦!我们要掉下去啦!说完,还忙不迭地抽上一口小烟。
我睁眼一看,摩天轮包厢的门,竟然华丽而诡异地打开了。夏日雨后难得的小凉风带着阴气,就扑面来了。
麦乐哆嗦着说,要是活着下去,一定要状告那个该死的管理员谋杀!她说,莫春啊,怎么办?你看,咱仨是不是命丧于此啊?
我一看,这俩没出息的生物显然已经神志昏聩了。关键时刻,总是要有异于常人的英雄来拯救现场的,比如,此时的我,美少女,于莫春同学。
所以,我故作镇定地安慰她俩,一边流着虚汗,一边做轻松状地说,多大点儿事呢!看我的!你们这俩蠢蛋!
说完,我直着脖子伸长了脚,试图将门给推上&&但是,残酷的事实证明,我也不是英雄啊&&在我的脚刚伸到门边,感受到了那丝凉飕飕的小风后,我的思想,就认为我的肉身已经掉下去了。
你想,我的思想既然认为我的肉身已经掉下去了,我能不悔恨交加吗?我紧张过度地以为自己已经沿着高空开始做自由落体运动了。
我想,完了,我还没写遗书呢!就是没写遗书,我也要好好诅咒一下将我害死的姚麦乐和黄小诗。
所以我就&一边从高空坠落&一边诅咒她们,将自己心里原本藏匿着的鬼话都说了出来&&我说麦乐,我死了,一定保佑你嫁不出去!一定保佑你在酒吧&卖唱&时,被公安叔叔给&和谐&了!一定保佑你天天遭遇色狼、跳蚤、臭虫、蚂蚁、啄木鸟!还有你,黄小诗,我最看不惯你,总是一副受害者的模样!跑到我和麦乐这里讨同情!其实你莫春大娘更该被同情!我鄙视你!好吧!我诅咒你也嫁不出去!你也天天遭遇跳蚤,臭虫,蟑螂,毛毛虫!
最后,还是麦乐和黄小诗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声将我从&思想的前瞻性&中拯救出来。
睁开眼,我才发现自己原来还好好的坐在摩天轮上,而且已经到达了最高处。只是,左脚上的&巴依老爷&已经飘摇下了摩天轮,直直扑向了地面。[!--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引子 (二)黄小诗发间的疤
嗯,是的。
我之所以会永远地记住这一天,2005年的5月5日。
就是因为我丢失了亲爱的&巴依老爷&。
&巴依老爷&是我左脚的拖鞋,我的右脚是&阿凡提&。这双鞋子是我从双湖路一个摆摊的老太太那里买到的。
本来,它们是两双拖鞋的。一双是一对&巴依老爷&,一双是一对&阿凡提&。
当时,我思想比较与时俱进,我想,现在都和谐社会了,一切以和谐为原则,那么,&巴依老爷&和&阿凡提&一定不能再是死对头了,他们一定要相亲相爱,一定要和谐在一起。
但是,摆地摊的胖老太太坚持,这鞋子若是分开了,就不好卖了,死活不肯将&巴依老爷&和&阿凡提&搭配给我。
当时黄小诗很小声地提醒我,可以一起买下来的。我说,四只拖鞋我怎么穿啊?两只穿脚上,两只穿手上,你当我爬行动物啊?
黄小诗脸红了一小下,很不好意思地纠正我,哎,莫春,你不知道吧,爬行动物不穿鞋子的。
我白了故作聪明的黄小诗一眼,说,我知道了,它们不穿鞋子,它们穿袜子!说完后,转过头来,继续做老太太的工作。
那一天,我一屁股坐在马路边上,同老太太一直从下午六点聊到晚上九点。黄小诗就很斯文地站在我的身边,虽然几次都低声嘟哝着要早点回家,但都被我无情拒绝了。我说,你要走,你就自己走吧,我得买下&巴依老爷&和&阿凡提&来!黄小诗又担心我独自回家不安全,所以,就一直可怜兮兮地站在我的身边,等我给老太太洗脑结束。
我语重心长的跟老太太讲,我要错开买这两只拖鞋,是基于&社会和谐&来的。社会和谐啊,不起争端啊,不要矛盾啊,息事宁人啊,美化绿化啊。经济发展要和环境污染和谐啊,穷苦百姓要和贪官富豪们和谐啊,所以,阿凡提得和巴依老爷先和谐了。你不同意他们俩人和谐,你就是反对社会和谐,反对社会和谐在你们年轻的那个年代可是反革命的,会被枪毙的,会家破人亡的,会流离失所的……
老太太最终眼含热泪的被我和谐了。
从此,&巴依老爷&和&阿凡提&相亲相爱地&和谐&在一起了。
据麦乐说,黄小诗那天也因为等我,回家晚了,被她后妈给&家法和谐&了。我问过黄小诗,那天是不是真的因为我,她后妈又欺负过她。
黄小诗突然很莫名地哭了,鼻子红得像匹诺曹,嘴巴里却一直说,没有啊,没有啊。她没打我啊。
我当时还特别鄙夷地嘲笑了她,我说,你的眼睛简直就是承包了自来水公司,资源也太丰富了吧?不能说起你后妈,你就哭啊。算了,既然她没打你,你也就别在我面前哭了!好让人烦躁的!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天,黄小诗的后妈的确&家法和谐&黄小诗了。因为黄小诗的躲闪,她不成,便狠狠地揪住了黄小诗的头发。
我常常在想,那会是怎样的狠毒女人,又会是怎样狠毒的手,在这揪住头发的一瞬之间,生生地从黄小诗的小脑袋上揪下了一绺头发!我还在想过,那几乎是连带着头皮的头发,从黄小诗的脑袋上剥离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生疼!怎样的一种鲜血淋漓!当时的黄小诗一定是用细细的小胳膊搂住自己瘦瘦的小身体,瘫坐在地上,无声地哭泣,像一只被揉碎了的布娃娃。我甚至很小人地想过,黄小诗在面对那一瞬间撕心裂肺的疼痛时,有没有突然恨过我!恨我的无聊!恨我的执拗!恨我非要买下那双离谱的拖鞋![!--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引子 (三)柏油路上的找寻
从此,黄小诗的脑袋上多了一块直径达一厘米的近似圆形的秃疤。所以,她再也不曾披散过头发,而是一直紧紧地束着马尾辫,来掩藏着一个女孩子最不愿意让人知晓的伤疤。
为此,我是那样的内疚和抱歉。但是,我却不敢对黄小诗说什么,虽然,我们是那样好的朋友。我怕再提起这个伤疤,会让她再次想起那个晚上,再次翻江倒海的难过。
每次,在宿舍里,黄小诗洗完头发后,都会坐在窗户边静静地梳理她的头发,很安静地梳理着。这时,我抬头,疏离的阳光漫过宿舍墙壁的花藤,光影透过窗户,落在她细密的发间,这时,她脑袋上的那块秃疤便会像匕首一样地凌厉而鲜明地刺入我的眼睛。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哪怕麦乐,哪怕我最亲爱的奶奶,只要我看到黄小诗脑袋上那块秃掉的疤,心里是这样揪揪的痛。
而这个时候,在窗前梳理头发的黄小诗,很敏感地发现我在看她,就会很匆忙很慌乱地扎起还湿漉漉着的头发,漂亮的瞳孔里闪过一抹温柔的倔强。
可是,我知道,这块秃疤对于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来说,是多么大的伤痕。
如果,我告诉你,黄小诗除了洗头发时,头发是散着的,其他时候都是紧紧的束成马尾,借此来掩饰秃斑。哪怕是夜晚睡觉,她都这么紧紧地紧紧地绑着马尾辫。我想,她一定是害怕,如果散着头发,那个陈旧的秃疤会令她整个梦境都是体无完肤的疼痛。
看到这里,你们会不会讨厌我?讨厌我,让一个女孩,让自己那么亲密的朋友,受这样的伤?
是的,买&巴依老爷&和&阿凡提&那天,我明明是知道她有一个很凶悍的继母!我明明是知道,她的继母总是这么千方百计地折磨她为难她!我明明是知道,她如果回去得太晚,极有可能会遭遇训斥!
但是,我想到了训斥想到了责骂想到了为难,我确实没有想到还会有这样残酷的伤疤!如果知道,我是绝对不会为买到&巴依老爷&和&阿凡提&,而伤害了黄小诗。
我宁可一辈子赤着脚走路,如果黄小诗脑袋上的疤,会重新长出浓密而漂亮的头发。
(三)柏油路上的找寻
而此时,那个间接伤害了黄小诗的&巴依老爷&却命殒于摩天轮。
我看着路面上的车流如织,想到&巴依老爷&极有可能被滚滚车轮压得&脑浆迸裂&,突然有一种莫名的伤感侵袭而来&&我又想起黄小诗脑袋上那块秃秃的疤。
我一厢情愿地认为,这双拖鞋的结合,是导致了黄小诗秃疤出现的原因。而今,它们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分离了。那么,这样看来,黄小诗脑袋上的那个伤疤是不是就存在得太滑稽太莫名其妙了呢?
本来,还有这双拖鞋来做我替罪的羔羊,分担我心里的罪恶感。而此刻,这只替罪羔羊突然要消失了。我便成了这个世界上,黄小诗脑袋上那块伤疤仅存的导致者了。罪恶感突然失去了分担。
你们是不是又更讨厌我了?
因为,从头到尾,我是一个如此不敢担当的女孩!只会故作轻松地说着一些无关痛痒的大话。
那一天,当我从摩天轮上下来后,直接冲到了公路上,在车水马龙中,寻觅着曾在自己脚上的鞋子。
滚烫的柏油路面,赤着单脚的我,就这样来来回回,像一只焦躁的田鼠,来来回回地寻找着属于自己的果实。或者说,像一个凶手,急于找到自己的同伙,来减轻自己的罪行。
可是,我却没有再看到,我亲爱的&巴依老爷&。
它确实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如此莫名其妙。
&阿凡提&孤孤单单地在我的右脚上,沉默不语。我孤零零地站在路边,一副很文艺青年的模样,对它说了一句:你很想念它,是吗?[!--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引子 (四)镜子里的思念
你很想念他,是吗?
这一句话,我无数次对着镜子说过。
每一次,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问,你很想念他,是吗?然后,就会紧紧闭上嘴巴,不回答。镜子里,只留下一个女孩委屈的眼睛和坚强的脸庞。
这个纠结,从我八岁那年开始。
很小的时候,我就变得异常爱美,经常在妈妈的梳妆镜前,臭美不已。为此,他曾悄悄给我买过一个很小的镜子,圆圆的,包裹着粗糙的绿色的塑料壳。
当时的他,大手粗糙,布满了为生活奔波的裂纹,却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温暖我的地方。
那天,他将我抱在腿上,把镜子放到我的小手里,然后,心满意足地笑,对奶奶说,你看,咱家姑娘懂得美了。说完,擦擦头上的汗水,哈哈地笑。
我一直都记得他的笑,记得他的笑容沿着他脸上的笑纹绽放成花一般模样。记得是那样的深,那样不可替代,不可忘记。因为,我曾经和我的弟弟,可爱的莫帆,一同喊过他,爸爸。
当然,这只限于我八岁之前。
麦乐说过,伤感的回忆容易让人老,比较不合适我们少女。所以,我努力让自己尽可能少地记起这段不快乐的往事。
但是,2005年的5月5日,在我丢失了&巴依老爷&之后,却忍不住又想起。原来,&巴依老爷&与&阿凡提&永远是无法相亲相爱的,就好比,如果我恨我父亲的话,便永远不可能去原谅他。
原谅他在我八岁那年的离去。
只不过是我八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这个男人便就此离去。我常常会想,他是不是惧怕做父亲的责任啊?所以,才会在当年,就那么,一走了之。
(五)圈养在心底的蛇
日。阳光之下,还发生过什么?
哦,那天,麦乐和黄小诗跟管理员呕完气后,就走到公路边找到了我。麦乐大概是想起我诅咒她和黄小诗的那些&临死前的遗言&了。
她说,没想到啊没想到,莫春,原来你脑子里装了这么多恶毒的念头啊!原来,连我和黄小诗,你都不放过啊!你太黑了!要不说嘛,患难见真情!我今天可算见识你这个小人了!说完,她就耸着肩膀,故作鄙夷地看着我。
而在她身边,停止了哭泣的黄小诗倒是很哲学地说了一句话,她说,其实,每个人的心里暗处,都盘着一条自己也无法觉察的毒蛇。有的人心中的毒蛇永远地睡着了;而有些人心中的毒蛇突然惊醒了,吐着鲜红的芯子,击中了那些或许自己都不想伤害的人。
麦乐很大嘴巴地接了一句,你后妈这么折磨你,大概就是心里面那条毒蛇开始发作了!
这样,本来已经在摩天轮惊吓风波中忘记伤心事的黄小诗又开始伤心起来。我和麦乐又不得不再次安慰她。
我抬头看看麦乐,说,都怪你乌鸦嘴!这次换什么地方让她忘忧?碰碰车?跷跷板?
麦乐吸了一口烟,将烟蒂扔到地上,说,要不把她搬火星上去吧!
我笑,我们俩要有这个技术,先把她后妈搬到火星上去好了!
麦乐挠了挠乱七八糟的头发,皱了皱眉头,说道,也是噢。
(六)那些或许我一辈子都无法知道的……
日。我回忆中的关键句子&&摩天轮的门开了,我们很害怕;&巴依老爷&丢了,&阿凡提&很孤单;我又想起了他留给我的不开心的往事,可是我还是想他了,因为他曾经是我和莫帆的爸爸。
那么,你们,你们的日,又有什么记忆呢?
是谁,从这个单薄的日期里,悄无声息地走过了你的生活?又是谁,虔诚地守候在命运的下一个路口,安静地等待着你的再次路过?
你若是记得,一定要悄悄地写下来。因为,我担心,其中的某一些小小的细节,将会对我很重要。
其实,我也知道的&&
或许,你会告诉我。
或许,你什么也不说。[!--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一、麦乐、莫春以及&那些小时候的迷信&(1)
就如同那个古老的传言
将你的名字埋在梧桐之下
是不是就能期待幸福出现?
一、麦乐、莫春以及&那些小时候的迷信&
麦乐说,莫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曾迷信过那么多东西啊?比如,一只猫会有九条命;比如,吃泡泡糖时咽下去,肠子会被黏结起来;再比如,小孩子撒谎会被大灰狼拖去吃掉;更离谱的是,我们还相信大人所说的,我们是他们从山沟啊、马路上捡回来的,或者是用玉米饼子、馒头换回家的。
麦乐说这话时,脑袋埋在针织毛衫大大的衣领里,白皙的脖子缩得很短,她手里拿着银色调羹,不停调着眼前的咖啡,香气袅袅,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她并不看我,只是,自顾自地说,莫春,你看,我们多傻!为此,我还特意将表姐家那只老猫从三楼扔下,结果,猫没摔死,我差点被表姐给掐死;还有泡泡糖,你说,我们小时候,物质多贫乏,怎么会舍得将泡泡糖吐掉啊,不都吞下肚子了么?可也不见得谁的肠子被黏结?大灰狼的故事吓得我说了那么多年实话,现在才发现,其实说实话,才会被大灰狼拖去吃掉。比如那天,在畅乐园KTV,我喝了酒,舌头大,对着那个骆驼脸的邱总说,你长得真像骆驼啊。结果,我的脸就立刻被那帮人打得肿成了驼峰……
麦乐的意思我懂,她是说,我们年少时有很多真理都被长大后的实践颠覆了。
比方说,高中时,我和麦乐挤破脑袋拼命学习,三更灯火五更鸡,终于在千军万马中奔过独木桥,奔进象牙塔,&天之骄子&的称号没戴多久,朝廷下了文件,将我们划成&普通劳动者&。想到坚挺的人民币堆出的这四年大学之后,姚麦乐同学将继续光荣地在酒吧里做驻唱,而我也将无尚荣耀地处于失业状态中,偶尔给那个叫白楚的漂亮男子打打零工,心里就抽搐。虽然,这个美好的男子令我不胜向往之,花痴之,癫狂之;最后不胜抓狂之&&他竟然无视我的千般美好,与那个叫溪蓝的整日病歪歪的小美人双栖双飞了。
麦乐说,莫春,早知道,我小时候,就多摔几次猫,早日破除&迷信&思想对我的戕害,我现在该是盖茨第二了!
麦乐总这么大舌头,喝酒会大舌头,喝咖啡也会大舌头。就连课堂上睡觉,也会睡成大舌头。有一次物理课堂,她睡得天昏地暗后,猛然爬起,问教物理的女老师:老师,咱们这个高数什么时候考?
那堂课,物理女老师很生气,因为她太年轻,所以,一直对下面的麦乐翻白眼,无知者无畏的麦乐就同她对着翻。
那节课,麦乐越说越气,然后,就扯起我的胳膊,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地走出教室。
走出门后,姚麦乐龇着她的两颗晶莹如玉的小虎牙对我笑,莫春,刚才是不是很帅?唉,其实我心也挺虚的。不过,这肆无忌惮的感觉,就一个字,爽啊!
确实很爽!打那之后,我这个无辜少女便与麦乐为伍,加入了全国高等学府那支硕大的逃课队伍中,时不时同姚麦乐坐在某个咖啡屋的雅座上,谈谈&小时候那些迷信&对我们的戕害。
麦乐最后停止了调弄咖啡,将小小的脑袋从大大的针织衫里挣脱出来,很是激情澎湃地和我讨论黄小诗她那个彪悍的后妈。
黄小诗的后妈,自打她嫁给黄小诗她爸这两年来,我和麦乐一直没有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
一方面,黄小诗再不敢将我和麦乐带回家;另一方面,我和麦乐确实不愿意看到黄小诗在我们面前,对着她后妈唯唯诺诺的模样。
当然了,像我和麦乐这么具有正义感的人,是不可能没有想过替黄小诗惩治一下她这位彪悍的后母的。只是,诡异得很,命运注定我们三个人无法在地球上相遇。
第一次打算惩治黄小诗的后妈,是在两年前,黄小诗身上第一次出现了青紫的伤痕。当时,我和麦乐趁着自习课偷偷地躲在校园的小超市里面吃冰棒。现在想想,自习课躲在小超市里吃零食,应该算是我们艰苦而乏味的高中生活里面的一种乐趣吧。
当这种乐趣对面是黄小诗身上那些伤痕时,麦乐像只将要爆裂的气球一样,唰&&从小凳子上跳起来,她说,莫春,你看咱们黄小诗都被那只母猴子欺负成这样了,咱俩不能再在这里装孙子了,一定要让那母猴子知道咱们黄小诗是有后台的!
麦乐的话,对于我来说,一般都是真理。就好比我的话,对于麦乐来说,就是天条一样。所以,当时我也无比的激昂,不顾黄小诗的反对,就加入了麦乐的&惩治母猴敢死队&。[!--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一、麦乐、莫春以及&那些小时候的迷信&(2)
当天下午,我们逃了晚自习,潜伏在黄小诗家楼道里,打算在她后妈下班开门时,用塑料袋套住她脑袋,狠狠揍一顿。
结果,当有人出现在黄小诗家门口时,我和麦乐就像两只大狒狒一样冲了上去,不由分说地用红塑料袋将来者脑袋套住,狂虐不已。
直到黄小诗家的门开了,一中年妇女脸上涂着厚厚的海底泥,人鬼不分地出现,喊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我和麦乐才发现,可能祸害错了人。所以,像两只兔子疯跑下楼道。当时,正好有人上楼梯,也被我和麦乐给撞倒滚了下楼梯,麦乐还顺势踩了两脚,只听那人鬼哭狼嚎一样大叫。我本来是想停下拉这个无辜的人起来的,但是被麦乐扯着胳膊就给拎走了。她说,莫春,这不是你学雷锋的时候!
隔天,黄小诗告诉我们,昨天晚上,他们小区居委会负责发放计生用品的一老太太,被两个歹徒捶击在地。老太太被送回家,清醒后,大哭不已。说到这里,黄小诗的脸微微一红。
我和麦乐故作镇静地问,她哭什么啊?
黄小诗很小声地在我们耳边说,老太太大哭,说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都不知道这世道这么恶劣。居然还有人打劫她,只为了打劫避孕套!
我和麦乐的脖子都僵直了。麦乐很不屑地低声说,我们俩要那玩意儿有什么用啊?
我捏了麦乐一把,示意她不要乱讲话,免得让黄小诗听出什么来。
好在黄小诗并没在意麦乐的话,只是继续说道,喏,这是老太太说的。她身上也就计生用品啊。
我突然很想问问,那个被麦乐踩了的人,是怎么一种境况了。但是黄小诗一直没提这个消息,我也只好将这个疑问给生生地憋回嘴巴里了。
中午,我和麦乐借口外出洗澡,去班主任那里请假。其实,我们是偷着去上网。
那时,麦乐神奇地网恋了。
正当她在键盘上翻飞着五指,乐不可支地进行着她那如花似玉的早恋时,QQ里弹出了一条新闻,说是XX省XX市XX小区一对小情侣,一时欲火焚身,在楼道里打劫了一正在往各家各户发送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持走了一只避孕套。
当然,XX小区就是黄小诗家所在的小区啦,那俩被说做&欲火焚身&的情侣,就是指我和麦乐了。
我看看麦乐那俏丽的小短发,心想,莫不是昨天夜太黑,麦乐被当成了男生?
坐在我旁边的麦乐也被这条&劫持一只避孕套&的QQ新闻给震撼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部,又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屁股,然后又看看我那一头女性性别鲜明的长发,极其不满地说,好歹姐姐我也是发育良好的一少女啊,不像莫春你这么空&前&绝&后&,怎么能被看成是男人呢?
我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指了指电脑屏幕,对麦乐说,呀,你看,这消息还说,这对&年轻男女&劫持了一只避孕套后还将一少年给撞出了粉碎性骨折哎。
麦乐看到这里,小脸蛋变得有些黑,闷着声息,隔了一小会儿,她才轻轻地问我,她说,莫春,你看,我是不是把那个小孩给害惨了,万一他留下什么后遗症什么的,是不是这一辈子就残疾了呀?
我很诚实地点点头,我说,黄小诗怎么就没有报告给咱这个事情呢?不过,麦乐,要是你良心过意不去的话,我建议你去黄小诗家那栋楼去看看,给那个少年付上昂贵的医疗费,如果他残疾了的话,你就卖身给他做童养媳。然后,办完这一切,咱俩再到警察局自首,交代咱俩是如何的欲火焚身,打劫了那个老太太,劫持走了那只避孕套。再然后,咱俩上报纸头条,上电视新闻,上少年犯心理访谈……
我的这一番无心的话,居然把麦乐刚刚好不容易萌生的良心给掐灭了。麦乐说,算了吧,我估计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重量吧,那小子养几天,估计也就好起来了。
从这次&教育&黄小诗的后妈不成之后,麦乐和我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那个小区。估计麦乐是惧怕被那个让自己给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少年给认出来;而我,却害怕遇见那个发放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持一只避孕套这么彪悍的罪名,我担当一次就可以了,担当多了,我这个花季少女会心理变态的。[!--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1)
由于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家所在的那个小区,所以,黄小诗的后妈,在我和麦乐的眼里,一直就是个谜样诡异的人物。我们对于她最清晰的记忆,也不过是那天晚上满脸涂着海底泥时的样子,我们都辨认不出她的五官具体是什么型号的。后来,也不愿意在黄小诗面前提及这个女人,因为一提她的后妈,黄小诗的眼泪就流得特别顺畅。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与麦乐为了保护黄小诗而造就的暴力高中时代时,刚刚还在热火朝天地同我探讨黄小诗那彪悍后母的麦乐同学玉手一伸,将咖啡杯哐当放在桌子上,两眼放光,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
她说,莫春啊。我终于想起了,小时候,确实有过一个&迷信&说法很对,没有戕害过我们的思想。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正在兴奋地手舞足蹈,跟抢银行大获成功一样开心。
麦乐说,小时候,他们说,后妈都不是好人,会虐待小孩。现在,从黄小诗身上看来,这个小时候的&迷信&说法绝对是一等一的对!
说到这里,她又忍不住开始胡言乱语道,哎呀,莫春,你说,这要是将来,白楚娶了溪蓝,然后生了个娃儿,多病多灾的溪蓝要是死掉了,白楚再娶了你做续弦的话,你可就是一等一的做后妈的料啊!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
后来,我将自己与麦乐在咖啡店里关于&儿时迷信&这个话题的讨论,告诉了白楚。当然,我没有告诉他,在不久的将来,据麦乐说,我极有可能成为你三五年后将要降落人间的儿子或者女儿的后妈。
白楚象征性地应了一声哦,就埋在他的画稿中,不抬头。他的眉头微微皱着,似乎在思虑着画稿的调色;额角浓黑细密的发线,如同春日绵绵长青藤一般,缠缠绕绕、绕绕缠缠,纠结进我视线,生着绒细的根、长着柔绿的叶。我喜欢看男生工作时的样子,更喜欢看白楚工作时的样子。
他拿画笔的手纤长漂亮,指甲修剪得圆润而干净,令我这样的女孩子都会心存嫉妒。
麦乐说我心态不成熟,孩子气,她说,莫春,一男人的手还能怎么漂亮?再漂亮、再纤长,它也抵不过一个猪蹄膀!猪蹄能充饥,那男人的手能充饥么?
麦乐说过很多哲理的话,唯独这次不够哲理。白楚是这个城市的新贵才子,那双纤长的手画出的画,可以为他身边的女孩换得无数猪蹄膀。有了这次想像之后,我更加热爱白楚那双漂亮的手了,他总让我看到无数的猪蹄膀,填补了我的&饥饿感&。
沉浸在画中的白楚没留意,我两只绿油油的眼睛正满是饥饿地看着他漂亮纤长的手指出神,半天后,他才记起眼前有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在晃荡,遂抬头,看了看我,说,莫春,你和那个麦乐,小时候受的什么教育啊?我怎么就没觉得自己被那些所谓的迷信缠住脚呢?
白楚说完,将新画搁在桌子上,伸伸懒腰,没等我回答,他兀自看看表,皱眉,问我,莫春,你怎么这个时间到我的画室呢?我好像没让你来吧?你今天没课吗?
白楚的话,有时蛮让人难受。其实,我也只不过闲来无事,从学校里溜达溜达,就溜达到他的画室里。
白楚这样处于人生得意状态的人,自然记不得小时候的事。或者,他一生都这么顺利,这些繁琐的事情对于他,没有可笑之处。
所以,那天,我给白楚倒了满满一杯白水之后,就落落地离开了。
我离开的时候,白楚正盯着窗外出神,杯子里的袅袅热气升腾在空中,漫浸着他微长而浓密的睫毛和浓浓的眉毛。
其实那天,我恰好是鼓足了几分勇气,想同他说一个掺着玩笑的事实。那就是,我小时候也迷信过,迷信过一种叫做梧桐的树。小的时候,奶奶曾告诉我,梧桐树是凤凰神鸟唯一栖息的地方,所以,将你念的人,想的事和物写在纸上,埋在梧桐树下,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曾在梧桐树下埋过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于远方,一个是白楚。
于远方是我父亲,白楚是我喜欢的男子。[!--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2)
八岁时,我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就一直在梧桐树下等待着这个曾给了我无数次温暖、却又不辞而别的男子,回家。
十四岁时,我奔跑出城市,在一个那样偏远的地方,找到一棵梧桐树,上气不接下气地剧烈心跳着,埋下了白楚的名字。
是的,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很久之前,语文老师就告诉过我们,汉字充满了温度和颜色。所以,白和楚,就承载了我那个年龄关于年轻男子、翩翩佳公子的所有遐想,譬如,白云飞、楚留香。
而,白楚却是这样的恰好,恰好成了你的名字。
我又是这样恰好,恰好将生活同遐想混淆。懵懂的年纪中懵懂的感觉白楚是老天扔下来给我的。
麦乐说我是白痴。
可是,怎么办呢?恰好,就这样恰好,我遇到的这个男子,他的名字恰好有我心跳的温度和脸红的颜色。
当然,后来,因为溪蓝的出现,我就不再那么白痴地在梧桐树下埋我想念的人的名字了,我将纸条上写上金子银子元宝人民币美元英镑,希望自己的发财梦能够实现。
即使是溪蓝出现了,可我还是惦记着白楚,惦记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眼底曾经有的满满的温柔和光亮。他那双漂亮的手,除了会画出漂亮的画,还会做天下最美味的鸡汤。当然,这种美味的鸡汤,我只尝过一次,还是我发烧感冒的时候。
年岁已经很久了的样子,我还是记的。当时的白楚带着一身雪花进门,眉梢上也挂着白白的一片,眼睛里是一片蔚蓝的颜色,漂亮的手中拎着一只很肥的小公鸡。
当时奶奶在家,但是白楚执意要亲自下厨房。所以,在这栋暗黑的楼房中,我斜靠在床上,听着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奶奶知道,我在跟着一个年轻的画家学画画。但是,她没想到这个画家是这么年轻,这么好看。于是,一贯热心肠的奶奶凑到我面前,问道,这小伙子多大了啊?还没媳妇吧?没媳妇的话,我给他找几个吧?
我当时虽然发烧,但是好在没有被烧糊涂了。如果被烧糊涂了的话,我一定跟奶奶说,你甭给他介绍了,等我长大了,你把我嫁给他吧!
后来,因为害怕奶奶真的要给白楚找女朋友,我再也没有让白楚来我家。当然,这其中更有一个小女孩不为人知的小小的自尊和虚荣在里面&&我实在不愿意让这个那么矜贵的男子看到这样破旧的楼栋,这样狭小的家。
那天的鸡汤真的很美味,白楚很细心地将小公鸡剁得极其细碎,笑,说这样方便入味。当时,我一直盯着他纤长的手指发呆,他很温柔地一勺一勺地吹冷,一勺一勺地放到我的嘴边。然后,淡淡地跟我说着一些画室里有趣的小事情。最后,他略略心疼地口气,埋怨,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大冬天,为什么往水里钻呢?
我又不是傻瓜,没事的话,我当然不会往水里钻了。我当时也是见义勇为,发扬风格而已。要说起我掉进水里这事,也得由我弟弟莫帆的好朋友胡为乐说起。
胡为乐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性格,严重的精神分裂。从他十三岁从美国回来,出现在我视线里开始,我就已经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他第一次跟着莫帆到我家,看着在一边给小狗贝勒和太子喂食的我,对莫帆说,这姑娘是你姐啊?怎么有点大小眼,长短腿呢,好像还是招风耳。
当时,我可只有十五岁啊,生活中刚刚出现了一个叫白楚的男子,正是我爱美心盛的时期。你想,有人这么诋毁我,我能不生气吗?
我一生气,就拎着狗盆,冲他摔打过去。吓得胡为乐倒退出门,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滚了三圈,跌得几乎都不能动弹了。
当时,他安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莫帆到楼下把他扶起,也等待着我惊慌失措地下去跟他认错。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都跌成了那个样子,我也不放过他。我直接从楼梯上蹦了下去,又跺了他两脚。而他的好兄弟,莫帆也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儿,不敢上前劝我。
也就是从那天起,胡为乐对我产生了敬畏之心,他见过凶悍的女生,但是没见过像我这么凶悍的。[!--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3)
说到白楚埋怨我的冬天落水,也是因为胡为乐的&没事找抽&。他十四岁开始长胡须了,于是,在路上顺便调戏那些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说她们嘴巴上也长胡须,说她们是典型的内分泌失衡。你想啊,现在的小姑娘,哪个不是厉害的主儿。于是,那些厉害的主儿们,合力将胡为乐推到了路边湖里。
而我,恰好从那里经过。
胡为乐不会游泳啊,更巧的是那群小姑娘也不会游泳,更更巧的是,我也不会游泳啊。但是,倒霉就倒霉在我天生热心肠,这一点,随我奶奶。于是,我的心肠一热,也就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了。直接从自行车上蹦下来,蹦到了湖里。
湖水那个冰冷啊,比肯德基里的冰可乐还冰冷啊。
在一边热烈挣扎的胡为乐一看我这么英勇就义,慷慨献身,可能也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了,于是也就不怎么挣扎了,只见浮着薄冰的小湖水冒出一串小水泡,他就沉底了。
当时,岸上的小姑娘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然直愣愣地看着我和胡为乐挣扎之后,冒着水泡沉底。
我不知道最后,我和胡为乐是怎样被救上来的。
我当时的神经估计被冰傻了,竟然感觉满天雪花飞舞之下,一漫画中才有的漂亮的王子从天而降,将湿漉漉的我,从湖底温柔地抱起,抱上了南瓜马车,载到了温暖而华贵的皇宫。皇宫里的壁炉里劈里啪啦燃烧着熊熊的炉火,王子在众侍者的眼前,再次很温柔地将我抱到炉火前,正在我惆怅自己是不是要在王子深情的注视之下宽衣解带,将衣服在炉火边烘干时。王子居然低下头,俯身亲吻了我。我瞪大了眼珠子不知该迎合还是拒绝或者是欲拒还迎……这时,只听到一声犬吠,我便从这场华丽的昏迷中清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我已经躺在家里的热被窝里了,左边卧着太子右边卧着贝勒,两条狗正在争先恐后地舔我的脸。
我一看,悲愤不已。原来那梦里的王子居然是这两条小家伙。
在我挥手将它们推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心,紧紧捏着一枚精致异常的袖扣,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钻石样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袖扣中央浮雕着一大写字母J,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而反面,也是极其精致的英文字标:Cartier。
这种别致典雅的袖扣,我只从麦乐手中抢来的《瑞丽》杂志上才偶尔见过。
那一刻,心情突然浮沉不定起来,某些似乎遥远而模糊的影像就在眼前晃啊晃的,难道,我真的遇见了王子?
王子将我救起来后,深情的地我的时候,发现我太过迎合了,心想,我靠,这简直就是荡妇吗,就将我抛弃了;还是我太过矜持,王子心想,这不是木头吗,真没趣,才将我抛弃的呢?更或者,王子看到了旁边清秀的胡为乐,而王子恰好又是同性恋,就将胡为乐给抱走了?
恰好,这时,莫帆回家,告诉我,他刚从胡为乐的病房里回来,胡为乐被抢救过来了。我喃喃道,原来,王子不是同性恋啊。
莫帆很好奇地抱起贝勒,抚摸着它的小脑袋,问我,姐姐,你说什么啊?是不是发烧过头了,说胡话啊?
我瞥了他一眼,说,小孩子,一边去!
胡为乐康复了之后,对我是万分崇敬,他没想到我会这么豪气冲天,为弟弟的朋友插刀。他说,纯洁,纯洁,你不知道,你当时跳水的姿势多么帅啊,郭晶晶伏明霞都没法跟你比啊!
我睨着眼睛看着胡为乐,不知道为什么,他喊我&春姐&的时候,我总感觉他在喊我&纯洁&&纯洁&,他越这么喊,我就越觉得自己不纯洁。
当然,白楚来探望发烧的我,亲自给我下厨炖小公鸡那天,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是为救人而掉进水里的。我宁愿他一直认为我是不小心失足落水的。
前者和后者总是有差别的,前者太过英雄主义,像白楚这样的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种悲壮的英雄人物莫春,他更喜欢后面那个傻乎乎的失足落水的弱女子式莫春吧。[!--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4)
那天,白楚在我的房间一直呆了很久,反反复复用冷水帕给我退烧,他纤长的手指不时搁在我的额头上,检查我是否有退烧的迹象。一直到很晚,他都没有离开。他合着手,叹气,说,不放心年龄大的奶奶和年纪尚小的弟弟照顾你。
突然,他很奇怪地问我,莫春,你的爸爸妈妈呢?
白楚的这句话,让我无从回答。最后,我欺骗了他,我说,他们在很远的城市里工作……
白楚就没再问什么,呆呆地看了我一会儿,淡淡地说,莫春,你好好睡一觉吧,我就在你身边,等你睡着了,退烧了,我就走。
就这样,我缓缓地睡着了。
白楚一直守在我的身边,他温柔的眉眼是那样清晰映现在小楼的灯光里,然后,落入了我的梦里。
奶奶说,白楚是天亮才走的,走之前,还熬好了白米粥。说是,刚刚退烧的人,吃一点清淡的东西比较好。
奶奶问我,你在画室里是不是很出色啊,春儿?我琢磨着,肯定是出色!要不,你这白楚老师,也不会对你这么挂心!
在一旁的莫帆匆忙地吃完饭,拉起书包就跑,跑之前,还在我耳边咬舌头,说,姐姐啊,那男老师是不是喜欢你呀?说完,在我对他下毒手之前,做了个怪怪的鬼脸就跑开了。
我落水而导致发高烧的消息,第三天才传到麦乐的耳朵里。
倒不是这家伙消息不灵便,只是当时她一直在捣鼓她热情的网恋,哪怕在高考的重压之下,她都忙活得不亦乐乎。还是黄小诗从网吧里把逃课在外的麦乐给绑到我面前的。
麦乐一进门,先同我家的两条狗,贝勒和太子,交流了一下感情,才跑到我的床前,同正在边上温柔地埋怨我的黄小诗会合。
她说,哎呀,那个,莫春啊,听说,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帅哥投湖自杀了?怎么,你还活着啊?
我用枕头扔了她一把,说,胡说八道,那胡为乐先被小女孩踹到湖里的,我是下去救他的。
麦乐恍然大悟说,啊呀,原来不是投湖自杀啊,是夫妻双双搞殉情啊!
黄小诗对我说,莫春,你别理姚麦乐,她网恋失恋了。
黄小诗的话,让我突然精神百倍,我幸灾乐祸地看着麦乐,问道:哎呀呀呀,麦大姑娘,你居然会失恋啊?怎么,人家看你不符合ISO9000国际标准,就把你甩了,是不是啊?
麦乐很不屑的看着我,说,切,怎么可能呢?是我把那厮给甩了,太伤我这颗少女的心了!
我和黄小诗面面相觑,黄小诗很好奇地问麦乐,那个男孩听你说过,不是很高大的样子吗?不是很符合你的审美情趣吗?你不就是希望找个高个子男朋友吗?
麦乐的脸立刻肿得跟冬瓜一样,她蹦到我的床上来,杀气腾腾地说道,那厮这么长时间来,一直在给我夸耀他184CM的身高,但是,那厮没有告诉我,他的体重也是184斤啊!昨天,我们在黄石公园见面啦,他说他手捧六枝百合花,我说我脚蹬一双喜庆的红靴子。结果,我刚到黄石公园不久,就看见远处滚过来一插着百合花的巨大圆形花瓶。我仔细一数,老天,果真是六枝!果真是那厮!我一看,这体型,我就是请他喝白水,我也请不起啊。所以,我生怕他认出我来,脱下红靴子,扛着就跑出了公园。说到这里,麦乐几乎是眼含热泪,她说,莫春啊,零下的温度,我穿着薄袜子奔跑在黄石公园的小路上啊,小风嗖嗖的啊……
我一听麦乐这么可怜,就将奶奶和白楚买给自己的补品,一股脑儿推给她。麦乐就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盘着腿,吃得不亦乐乎,还不忘跟我炫耀一下自己的战果。她说,昨天不是被那个184给吓坏了吗,今天就跑到QQ上跟184绝交,可是184说麦乐耍了他,并没有去黄石公园赴约,不同他见面,害得他在冰天雪地里等了好久。麦乐刚要回敬他,我要是见了你的面,我这辈子都会冻在冰天雪地里!这时黄小诗出现了,将她从这场QQ战火中拯救了出来。说到这里,麦乐感激地看了看黄小诗,黄小诗却一副耽误了麦乐大展口舌之才的内疚表情。[!--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5)
麦乐转过头来对我说,莫春啊,我从此以后再不上QQ了,我再也不恋爱啦。
这时,奶奶跑过来抱太子和贝勒,打算给它们喂饭,看到我身边的麦乐和黄小诗,还不忘炫耀一下,说,我们莫春在画室里成绩非常好咧,那叫白楚的男老师非常器重我们莫春哎,在这里给我们莫春陪了一夜的床。说完,老太太就乐颠颠地小跑出去了。
麦乐立刻眼珠子脱离了眼眶,一脸不怀好意的笑,看着我,说,莫春啊,看不出来啊,这偷鸡摸狗的事情你都做到自己家里来了,也不避嫌?
黄小诗就在一边捂着嘴巴吃吃地笑。
麦乐说,莫春,老实交待,你和那白楚白公子都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深夜共处一室?拉手?拥抱?
我一看麦乐说得那么起劲,就想岔开话题,免得她越说越离谱。所以,我就将那粒莫名其妙出现在我右手心的袖扣从枕头下拿出来,放在麦乐眼前。
麦乐没有细看那枚袖扣的样式,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就一脸鄙夷地看着我,说,天哪,不是这么激烈这么狂野吧!你把那白楚衬衫的扣子都撕扯下来啦?你不用这么猴急吧?
麦乐确实是个不留口德的主儿,我一看,她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必和她讨论那个离奇的幻觉了,关于我被一个像漫画书中的王子救到皇宫的壁炉边的事情。估计她听了后,肯定会奸笑着问我,莫春,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那个王子是不是把你抱到了皇宫的卧室,而不是壁炉边啊?我又何苦同这个刚刚被长宽高都184CM的正方体网友刺激坏脑袋的女人纠缠不清呢。
所以,很久之后,我都不曾跟麦乐说起过这颗离奇的袖扣。问起过奶奶和莫帆,他们都说,我是被120给救回医院的。
渐渐的,我也几乎将这个事情给忘记,忘记自己的手心,曾经有这样一个解不开的谜。事关一次性命攸关的落水,事关一颗精致异常的袖扣。
曾经会是一个怎样的男子将这粒精致的袖扣系在腕间袖口,从最贴近他脉搏温度的位置,落入我的手心?他是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将我从冰冷的水里托起?又是以怎样的姿态给了我生的希望?
后来,这个袖扣就被我用红线紧紧地挂在了胸口,一直挂着。因为我觉得,它给了我最大的庇佑。我相信,以后,它会一直保佑我平安的。
它是我的护身符。
后来,小美国鬼子胡为乐看到过这个袖扣,因为我蹦蹦跳跳的时候,不小心,将这个袖扣挂件给露在了衣服外面。
胡为乐一看这个袖扣就说,哎呀,莫春,你这从哪里弄的这个假冒伪劣的袖扣啊?说着,他就伸手去够,当他抓到手里时,喃喃,好像是真的。可是,莫春,你怎么会有这么昂贵的袖扣啊?
小美国鬼子胡为乐居然用&昂贵&一词来形容这个袖扣。
这一点,对于我这个极其拜金的女孩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安慰。我想,原来,我挂在胸口的这个&护身符&还是很有价值的。
或许,王子果真来过的。
这种关于一个少女对于一场落水之后的幻想,我都可以渐渐地不去猜测,渐渐地去遗忘。
但是,我却如何也忘不了,这个叫白楚的男子,他曾是这样眉眼生动地温暖过我的生活。哪怕他后来,爱上了一个叫溪蓝的别的女子。[!--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1)
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因为遇见白楚,因为同他最初的那场意外的遇见,我在高考的严峻压力下,满图书馆里查古今中外的爱情小说,企图借此证明了自己的想法:所有被称为经典的爱情,都源于这种惊鸿之瞥的一面之缘,而不是日久生情。
譬如,七仙女从天空上飞过看上董永;罗密欧在酒会上喜欢上朱丽叶;杰克在大轮船上爱上罗丝……种种证据告诉我,我喜欢上这个叫白楚的男子,是没有任何错误的,而且,我们极有可能谱写出流芳百世的爱情故事。
麦乐那会儿也在图书馆里帮我查这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佐证,正当我踌躇满志地抬头微笑时,她转脸,扶着眼镜很认真地对我说,嗯哪,莫春,西门庆和小潘姑娘也是一见钟情的!
我一腔纯真的感情被麦乐给蹉跎了,于是恼羞成怒,不顾图书馆是清静之地,便大吼,麦乐,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去死吧&成了我的口头语。我将它在无数次的现实生活中加以运用,直至炉火纯青。对那些令我恼火和心灵受挫的人和事,我都会来一句:你去死吧!
但是,对白楚,我例外过。
我告诉白楚,我的名字,莫春的时候。我用了很细的声音。那时,云就在我的眼前飘,天那样明蓝,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的近在我眼前。我感觉,抬头,就可以将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
可是在这样安宁而美好的气氛中,白楚竟说出了令我难受的话,他很吃惊地看着我,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如果说,白楚的名字恰好是我喜欢的字所组成,那么我的名字可能恰好是白楚最不喜欢的字所组成,所以,他的反应会这样大。
本能的,这样的羞恼之后,我会说,你去死吧!可当时,面对着那么好看的白楚,我硬是伸长了脖子将这四个字咽了下去,噎得我的瞳孔都快涣散掉,我依旧细着声音,低眉顺眼地对他说,我说,可能是我爹地不了解汉字的博大精深,再要么,就是他数学的排列组合学得不好,在那么多有颜色和温度的字中,偏偏给我排列了这么一个差劲的名字。我说,客官,你不介意的话,就将就着听吧!
白楚被我的话逗得眼睛里都绽开了快乐的花朵,但是他却表现得特别淡,只是笑笑,低声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蛮幽默的小姑娘嘛!
我看了看他仿佛星辰一样的眼睛,还有白玉精工雕刻而成的明秀脸庞,脸微微一红,没有作声。我再幽默,也幽默不过他的。就在几分钟前,我对着超市中那副暖融融的毛皮手套发呆时,这个幽默的漂亮男子就神出鬼没的出现,坚强而有力的将我的手从那副手套上挪开,一声不响的将手套放入他的购物筐中,然后单手将我拉到收银处。
很利索地结账,然后,还是那只温柔而纤长的手,拉着我,将我紧紧护在身后。走出了超市后,他将这副标价四十八元九角的手套放到我的手里。
这一切,都恍若梦境一样。当我仰起稚气的脸,看着眼前这个恍若天神一样的男子,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在他那温柔的指尖,开出了绚烂的花朵。
他离开时,回头对我微微地笑,你太小,别做这样的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温柔得一塌糊涂。英挺的轮廓在他温暖的声线中变得柔软起来,就像童话里的小王子一样。
其实,他可能误会了我的意图。虽然,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出现在这副手套面前,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放在手里反复地看,也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悄悄藏到自己口袋里,就好比这次,我那样心惊肉跳地将它放到口袋里,但,最终,我还是会乖乖地将它放到货架上,然后,呆呆地望。因为,我总感觉,有一个如同秋风一样的影子,在我的身后;有一双伤感而冷漠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看。虽然,每当我回头时,它总是猝然消失,恍若幻觉。但是,我小小的身体,真的能很强烈地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像两道明媚的伤口一样,张开在我的背后。让我不敢轻易地做这件无地自容的事情。
所以,那天,我拉住了要离开的白楚,将这种自己都解释不清的逻辑讲给他听。我仰着脸,眉心紧皱,冰凉的小手,坚定地拉住他的衣角,咬着嘴唇,为自己辩解着。我就是想让他知道,我不是他想的那种女孩。我不会偷,确实不会偷。
可能白楚被我焦急而执拗的表情吓住了,所以,他对我笑笑,将一张名片递给我,温柔地说,我叫白楚,就住这附近,如果你以后需要什么帮助,或者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记得来找我。
我看着卡片,淡蓝色的浮光表面,上面写着两个我喜欢了好久的字:白楚。
所以,在那一瞬间,我原本紧紧握着他衣角的手,慢慢的松开了。歪着脑袋,对着他笑,很小心地将名片放进身后的大书包中,声音细细的对他说,我是学生,我没名片,不过,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说完,我还故意踮起脚尖,跟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子比了比身高,嗯,尚在他的胸前。看样子,我还得努力长高,才能到他的肩膀,到他的下巴,嗯,到他的鼻梁处也是不错的![!--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2)
当然,这个好看的男子,并没有感觉到我心里那些小女孩痴痴傻傻的小念头。他可能被我的名字给震撼住了,脸上就出现了特别惊诧的表情,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失口说出了那样的话&&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的愣在我的眼前。我感觉,踮脚,抬头,就可以将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还能近距离看清他吃惊时有些孩子气的表情。
这种小小近距离接触不久,白楚被我圆滚滚的眼珠子盯得很不好意思,也觉得自己对于我名字的反应,太过激烈。所以,为了表示内疚,就在超市门口的台阶处,跟我聊了一会儿天。
我一边背着大书包同眼前这个美好的男子聊天,一边瑟瑟发抖,鼻涕也很不合时宜地跑出来,观瞻眼前的美男子。很显然,我身上现有的略略单薄的衣服很难帮我抵御这寒冬的干冷天气。但是,我还是兴致勃勃地一边吸鼻涕,一边跟他讲,我说,好像这个超市在闹鬼唉,刚才,好像有个不人不鬼的东西,一直跟在我身后哎。我走到哪里,他跟到哪里,好奇怪,好可怕的。
白楚笑着听我说话,然后,仰着脸看看白茫茫的天空,又看看眼前脸蛋被冻成红富士的我,索性伸手将自己身上的围巾给摘了下来,将我拉到他身边,将围巾环绕在我的脖子上,一道又一道,像缠粽子一样,紧紧地将我给包裹严实。
我傻傻地看着他,不明白这个陌生的男子,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心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我的样子,真的很落魄,很可怜呢?想到这里,我很自卑地看了看脚上已经踩得不像样子的单鞋,悄悄地将身子往回缩。
白楚拍拍双手,笑着说,天太冷了,要不,你告诉我,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等以后有机会,你再给我讲那个超市闹鬼的故事吧。
我摇摇头,或者是当时突生的自尊心,让我不愿意再继续接受这个男子给予我的那份怜悯的爱惜。所以,我倔强地拒绝了他送我回家的提议。
转身,踩着又冷又硬的土地,甩开步子就跑了。跑走的时候,我还不忘回头对这个漂亮的男子喊:记住我的名字呀,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很快就长大啦!
是的,我是这样的盼望,盼望着他能记住我的名字,就像我能记住他的名字,白楚,一样。
那天,我意外地得到了这个叫做白楚的好心男子的善意馈赠&&这副我觊觎那么久的皮手套。
因为,前些日子,莫帆这个小孩,趁寒假去一私人作坊压纸箱,被机器压伤了左手。简单包扎之后,他又跑到车站上吹着小寒风卖报纸。受伤的手上,只戴着一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白线手套。前几天,我回家时,看到他受伤的手,因为寒冷,开始皲裂,流脓。奶奶用辣椒水帮他擦试,他就一边嗷嗷地叫,看着我进门后,就忍住了声音,只见到豆大的汗水从这个十二岁的小男孩的脸上不停地滚下来。
开始,莫帆这个小家伙始终不肯将他的手给我看,一直像小仓鼠一样躲藏,一边躲一边咧着嘴巴笑,说,没事的,没事的。直到拉扯中,我不小心碰痛了他,他才皱着眉头,任由我将他的手摊开在眼前,我就眼睁睁地看着,莫帆这只在六岁之前一直被我攥在手心里的小手,在六年之后的今天,突然变得这样:红肿、皲裂、流脓。生活的所有苦涩都在他这双幼嫩的小手上雕刻出来,作为他那么信赖的姐姐,我却保护不了他。
看到这一切,我的眼泪就像小石头一样砸下来。
莫帆有些着急,像小兔子一样拉我,说,姐,姐,你别哭啊,奶奶说,明年你就读高中了。奶奶说,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能太寒碜的,否则,别人会看不起的。所以,姐,我只是想能多赚一点点钱,让你能穿一件稍微好看一点的衣服,我不愿意别人看不起你。姐,我……
那天,我没让莫帆说完,他的话,就像沾着盐水的小刀一样,一刀伤痕双倍痛疼。我故意扯着嗓子吼他,我说,钱,钱,钱,你小小年纪,就开始谈钱!活该你的手被轧伤,活该你的手烂掉![!--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四、太阳照着三个和尚。(1)
莫帆就一声不敢吭,像个犯错的小孩一样垂着脑袋,看着脚边的两条小狗,眼睛微微地的,不时地瞟向我。最终,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哭了起来。
可是,亲爱的莫帆,原谅我的暴怒。因为,作为一个姐姐,我不愿意让你看到我无助而辛酸的眼泪。作为你的姐姐,我却不能保护你,不能给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应该拥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那个超市里流连,因为我看上了这副毛皮的手套,它让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脸。我想,如果莫帆有这么一副手套的话,那么,他手上的伤口,肯定会很快好转起来。
可是,这本来平常的愿望,却因为于远方这个男子六年前的不辞而别,变成了天大的奢望。没有人知道,莫春的心里,对于远方藏着太多的仇恨,这种仇恨解不开,扯不断,撕不烂。
如果,他还在的话,那么,母亲不会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会这么早地尝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当我几乎下了决心为莫帆偷到这副皮手套时,这个叫白楚的男子出现了,那么温柔而坚决地,将手套放进他的购物车里;又是那么坚决而温柔地,将我带离了那个超市,带离了极有可能改变我命运轨迹的一次举动。
因为他这一次好心的施救,帮当年那么无助的我实现了给受伤的莫帆买一副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这句话,是我一贯的口头语,即使我可以对自己的好朋友说得都这么顺畅,但是,对于白楚,我确实从来也没有说过,即使在有一天,他身边出现了那个叫做溪蓝的甜美而安静的女子,我都没有舍得对他说这么一句,白楚,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我舍不得如此来咒骂自己喜欢的男子,真的,真的舍不得。
四、太阳照着三个和尚。
从十四岁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
五年之间,从初中到高中,从高中到大学,从原生直发到卷曲长发,原本稚气的脸变到现在有着微微的成熟的气息。而对于白楚,我却始终没有改过初衷。
我一直没向白楚提及关于莫帆和皮手套的那场心酸的往事,因为我相信生活总会变得美好起来。比如现在的我,跟着白楚学了那么久的画,虽然不会像天资聪颖的他那样出色,但是,偶尔我可以给杂志画画插图或者封面,赚取一些画稿费,让生活变得温暖体面一些。
我也可以多少有闲余的钱,给自己买一双不多贵但却足够舒服的鞋子;也可以给奶奶买点不多贵但是比较营养的小补品;还可以给莫帆买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东西。虽然,这一切,都蛮微小,改变不了根本的问题,但我却觉得很满足。
因为于远方的离去,导致家境一度艰难,所以,莫帆读书也比较晚,因此十七岁我读高三的年龄,莫帆才刚刚读高一。所幸莫帆十三岁时,胡为乐这个大龄的&小美国鬼子&归国了,因为他在美国,华语水平比较差,十三岁的他也只能读五年级,做一个五年级的大龄少年。
后来,他放眼全班这么一看,就发现在教室的某个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很华丽的和自己块头相仿的大龄少年!这个少年就是我弟弟莫帆。
所谓人以群聚,物以类分。
当年,这俩华丽的大龄少年,就在相视的一瞬间,碰撞出了友谊的电石火花。
胡为乐跑到莫帆面前说,嗨,我叫胡为乐,刚刚从美国回来,国语一般般,爸妈怕我学习跟不上,就让小姑姑将我送到小孩子堆里来念书。不说那么多了,很高兴认识你!
要说,莫帆不愧是我弟弟,还是很具有幽默细胞的,他仰着稚嫩的脸,看了看胡为乐身上光鲜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一身寒碜的衣服,叹气,我叫莫帆。其实,我也很想跟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读五年级,我本来想编个理由,学学你,说自己从日本啊或者德国什么的回来,但是,你看看我这身衣服就知道了,我若上飞机,那空姐们一准将我扔太平洋里去。所以,我只好跟你说,我刚从火星回来。你就凑合着相信我吧。[!--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四、太阳照着三个和尚。(2)
胡为乐一听,非常高兴,觉得这个小孩比较有语言天赋,自己跟着他,国语水平也会大段位地提高。所以就对莫帆伸手道:很高兴认识你!莫帆。
莫帆也笑,对胡为乐开玩笑的说道,如果你能将你脚上的耐克借给我穿的话,我也会很高兴认识你的!
胡为乐一听,毫不含糊,直接将脚上的耐克鞋一遭儿脱了下来,随后,又毫不客气将莫帆脚上那双冒牌的双星鞋给扯了下来,穿在自己脚上。然后,冲莫帆嘿嘿一笑,说,现在,你可以很高兴地认识我了吧。
莫帆一边迷迷糊糊地看着胡为乐给自己穿耐克鞋,一边迷迷糊糊地说了一句,好高兴认识你!
好朋友就是这么炼出来的!
我总结了一下,胡为乐将莫帆征服成为好朋友的步骤如下:第一,电石火花的相视,造成莫帆心理上的期许;第二,语言上的率先出击,造成莫帆的被动局面;第三,行为上的失常豪放,造成了莫帆误以为此小孩神经不正常,所以,同情心勃发。由此,迅速同胡为乐结为兄弟,打算好好保护这个精神不正常的小孩。
胡为乐当天就将自己的精神不正常给发扬得更加光大,他跟莫帆说,自己之所以被父母遣送回国,就是因为,在美国,有两个小洋妞,为了争抢他做男朋友,而大打出手。他的父母虽然在国外那么久,但是思想上还是很东方的。一看,自己的儿子竟然要发生早恋的行为了,为了杜绝儿子遭受洋妞的荼毒,两夫妻毅然将儿子给遣送回国内,托亲戚代为照料。
莫帆一听早恋两个字,脸都红成红苹果了,他问胡为乐,那俩美国小女孩,为什么要争夺你啊?有什么好处吗?
胡为乐说,没什么好处,就是做我的女朋友。
莫帆继续红着脸蛋潜心求教,成为你女朋友好干吗啊?
胡为乐很同情地看着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懂的傻瓜,说,不好干什么,就是牵牵小手啦,拥抱一下啦,还可以亲亲。
莫帆的脑袋低得更厉害了,当下,他就认识到了,眼前的这个从美国回来的小孩,不仅大脑不正常,而且还是个流氓。所以,莫帆在认识胡为乐的最初,将他定义成: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
虽然,莫帆后来跟我讲起胡为乐的时候,满脸堆满了对于这个&从美国回来的脑袋不正常的小流氓&的鄙夷,但是,我隐隐约约地能感觉到,莫帆大概还有比这小流氓更&流氓&的问题想要问胡为乐,只不过他不好意思问出口。估计如果他的脸皮够厚的话,他当天一定很想问胡为乐,怎么个牵牵小手法啊?怎么个拥抱法啊?怎么样亲亲啊?
所以,当这两个大龄的少年小流氓凑到一起后,生活并不是很单调,并没有因为年龄问题,而显得郁郁寡欢。相反,两个人,生活得是风生水起。
莫帆读高中之后,就变得比较让人不省心了,他的老师总是隔三差五地呼叫我一次,所幸的是,莫帆读的高中,就是我所读大学的附属中学。就算去聆听他班主任批评,我也是很方便。我可以先到某个咖啡厅里去喝上半杯咖啡放松一下心情,都不会迟到。
其实,本来,这所高中也是我就读的地方。因为白楚的出现,令我放弃了所有宏伟的目标和理想,一头扎进了这所大学&&因为我舍不得离开白楚所在的城市,也顾不得它是一流大学还是二流学院。两年前,十七岁,那个每天都要摆扑克算一算自己与白楚未来的年龄,我是不够清醒的。而麦乐,也因为分数不够所报考的学校的分数线,被调剂到这个学校。
麦乐说,她自己是心比天高;而我是胸无大志。当然,胸无大志这个本来就低俗的词,让麦乐在不久之后,就演绎成胸无大脂。她总是讥笑我,莫春,你绝对是那种&胸无大脂&的女人。
而黄小诗,之所以被放养到这个学校的原因,是高考填志愿那天,她那宝贝后妈临时决定,不让她读大学了。所以,她的志愿表就由我来代填了。你想,她既然不读大学了,我根本也不需要费脑筋给她报志愿,直接就COPY了自己的。谁知道志愿表交上去之后,黄小诗又神奇地从她后妈的铁蹄之下逃脱出来了。所以,黄小诗枉费成绩斐然,也只能跟着我和麦乐在这所神奇的学校里混日子了。[!--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二章 五、姐姐,你告诉我,于远方真的在监狱么?(1)
黄小诗决定继续读书那天,神情很凝重。她对我和麦乐说,一字一句的,属于我的东西,我一样也不会少!
我和麦乐在一边,听得一愣一愣的,不知道黄小诗这个一向柔声柔气的女孩,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有些莫名,但是却自有深意。
反正,那一刻,我有种很不安的感觉,我觉得我当初不应该这么马虎地给黄小诗报志愿,之于这个,我又多了一份内疚。
说了这么多,也做了那么多,本来因为白楚而选择的这所大学,在现在看来,倒成全了莫帆这个小浑蛋。
莫帆的班主任教语文,而很多像莫帆这样的小男生,似乎语言神经都不够发达。所以,当他的班主任,将莫帆的语文试卷搁到我眼前时,我看了半天,脸都憋肿了,但却不敢在春蚕园丁面前笑。
试卷上的诗词填空,让我前所未有地遭遇了莫帆这个浑蛋的贫乏精神世界&&试卷上的上联:我劝天公重抖擞,莫帆给的下联是:天公对我吼三吼;试卷上的上联:蚍蜉撼大树,莫帆填写的是:一动也不动。试卷上的上联:西塞山前白鹭飞,而我的宝贝弟弟填写的是:东村河边乌龟爬……
我低着脑袋说,我一定回家后,严格要求莫帆,每天给他布置上古诗词让他背诵。其实我挺想为莫帆狡辩的,他填得很有道理的,蚍蜉撼大树,确实是一动也不动的。莫帆还是蛮有逻辑能力的。像我语文这么好的小姑娘,以前也犯过错误的,试卷上的&英雄宝刀未老&,我对了个&老娘风韵犹在&,沦为了全班同学的笑柄。
但是,为了早点结束精神改造,奔赴与白楚的约会,我不得不在春蚕、园丁、蜡烛、灵魂工程师面前低眉顺眼。
因为是周末,所以,离开办公室时,我顺便将莫帆带到一边象征性地训斥一顿,然后跟他说,让他放学后,去咖啡厅找我和麦乐。
路,有些长
梦,有些远
但是,路的尽头,梦的远处,有你出现
所以,我从来没有停止向前。
五、姐姐,你告诉我,于远方真的在监狱么?
我几乎是飞出咖啡厅的,根本不管胡为乐在后面多么用力地呼唤我&纯洁&。可是,来到莫帆的班,只见到值日生在打扫卫生,根本没见莫帆这个小破孩。
胡为乐在身后喊我,他说,&纯洁&,&纯洁&,莫帆在卫生室,你跑错地方啦!
我又跟着胡为乐折回头,一路小跑,跑到学校边上的卫生室。进门后,只见莫帆包扎得跟个阿拉伯新贵一样,他抬眼看了看我,低下了脑袋。
我看他的伤势不很重,心就放了下来,但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火,就冲他吼,于莫帆,你是不是活够了?你三舅姥爷的,你还真是于远方的儿子!这&烧杀抢掠&的基因还真在你的小血管里流得够欢畅!
话刚出口,我就后悔得要命。很多年来,我一直跟莫帆说,于远方死了。每当看到奶奶想对莫帆谈于远方的事,我就冲她凶,眼睛跟火灾现场一样,火舌四处乱冒。
很久之前,于远方是个好男人,蹬着三轮车风里来雨里去地载客,养家糊口;很久之前,于远方也是个好父亲,经常将莫帆扛在脖子上,然后拉着我的手,告诉我们,不久,他就可以将人力三轮车换成机动三轮车了,然后听我和莫帆的欢呼;很久之前,于远方还是个好丈夫,他最大的理想就是,他每天蹬车回来,开一瓶青岛啤酒,给妻子倒一茶杯,然后用筷子点一口给莫帆,点一口给莫春。
当然,这都是很久以前了。现在,于远方就成了我的心病。这场病仿佛是八岁那年我生的那场大病的蔓延。蔓延着,蔓延着,我就忘记了于远方的脸。
八岁那年,大病初愈后,我在奶奶的迷信说法下,在梧桐树下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希望他能回来,继续扛着莫帆牵着我。直到在学校里,被同学诟骂,我才知道,于远方永远回不来了。因为他在一次载客时,奸杀了一花季少女,还有人说,是奸杀了一个幼女。总之,当时,我的小小的肩膀上,背负着那么多周遭的白眼。这个在我生命里亲切得不成样子的男子,在这顷刻间,狰狞。[!--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二章 五、姐姐,你告诉我,于远方真的在监狱么?(2)
这个罪名真让我难堪,我一直在想,哪怕到现在,我也是这么想,如果他拦路抢劫也好啊,偷盗也好啊,怎么可以犯这么龌龊的罪呢?让我每次洗澡都狠命地搓,想要把身体中属于他给我的那部分血肉给剔除!
我一直告诉莫帆,于远方死了。从他六岁那年,我就这么跟他说。我不愿意他像我一样,总揣着卑微的心,装做很倔强地活。
于远方的名字真够冤孽。他给我带来了那么多白眼和嘲笑,还有那些恶心兮兮的唾沫,它们曾挂在我的衣服上、我的脸上、我的头发上。所以,胡为乐将卡布奇诺形容成一杯大唾沫时我的反应会那么大。
病愈后,回到学校的那段日子,是我最委屈的日子。麦乐说过,其实,在我八岁之前,我身上流淌的绝对是淑女的血,小脸蛋小眉毛长得要多秀气有多秀气,要多温婉有多温婉。这也是她为什么从一年级初次见面时就想跟我做朋友的原因。
那段日子,被我同学们欺负的日子里,同样也淑女过的小麦乐,给了我最大的友情支持&&和我一起偎在墙角哭。
后来,我去向老师告发过,可对于身为大人的老师来说,小孩子之间的不团结,根本不足为怪。所以,老师用她们温柔的笑来面对这些对小孩来说不啻是灾难的事情。
后来,八岁的我一看,&政府&给我解决不了问题,尤其再一想如果我不推翻这个万恶的&旧社会&,可怜的小莫帆也将重蹈我的覆辙,忍受那些恶心死人的唾沫。
所以,我决定自救!
在一个清晨,我从厨房偷出了两把菜刀一把炒勺,早自习铃声一响,我就将两把菜刀劈在了课桌上,因为书包带系得太紧,炒勺怎么抽都抽不出来。我本打算手晃着炒勺,冲他们吼,现在只能指着菜刀冲他们吼,我说,谁以后再欺负我,我就用菜刀剁了谁!为了起到更大的震慑,我又说&&谁再冲我吐唾沫,我就将谁先奸后杀!为了强调&奸杀&的威慑力,我还补充了一句新发明的名词:&再奸再杀&!
可能因为&于远方案&的发生,&先奸后杀&&再奸再杀&对这帮小孩来说,杀伤力足够大,尽管,他们当时不一定知道具体是什么含义。
后来,我一直背着两把菜刀去上学,黄小诗和麦乐在我身后晃荡着,像左右护法;再后来,我的两把菜刀被老师没收了,她说,小孩子要相互团结友爱,我却硬生生地听成了小孩子&团结有害&。
虽然没有了菜刀,但是,那帮小孩已经初步了解了我从父亲于远方身上继承的&残暴&本性,都对我退避三舍。
这次&革命&,成就了我在小学&黑帮一姐&的地位。相应的,莫帆也就在我的保护范围内。唯一的遗憾,就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莫帆八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偶尔,他还是会被欺负。跑到我面前,满脸委屈,问我,姐,咱爸是不是杀人犯啊?他在监狱是不是?他没有死对不对?
每次,他这么问,我就会毫不留情地抽他的小脑袋,我说,去你三舅姥爷的!你这么个十岁的大块头,被那些八岁的小浑球欺负,你还有脸给我哭!
莫帆就耸着肩膀,抽泣得更厉害。可能被我庇护惯了,莫帆的性格一直有些小女生的温婉。
我胡乱地将他扯到身后,说,于莫帆,你记好了,于远方死了!谁说他是杀人犯,你给我去指认!说完,我从教室扛起板凳横出门。
莫帆在我身后抽泣得更厉害了。他说,姐,他们全都这么说!
他说完这话,我又回去扛了一条板凳。要抽死那帮混蛋,单用一条板凳是有难度的。但是,我却被麦乐给扯住了。
她拉着莫帆,给他擦眼泪,说,莫帆,莫春疼不疼你啊?
莫帆边哭边点头。
她就笑,说,那么你得知道,莫春不会骗你。你爸是好人,他是生病去世了。别再为这件事浪费莫春精力了,她要升初中了。
莫帆在后来,再也没问过我这个问题。那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再为此受委屈。还是,受委屈了,只会自己偷偷躲着哭。
而今天,在他读高一时,他竟又为此和三五个男孩推搡起来。
为了缓解我刚才提及于远方时的刻薄和漏洞,我就转头责备胡为乐,你干吗不帮莫帆一把,你脑子臭了吗?
胡为乐揉揉鼻子,指着脑袋上肿起来的大包,很委屈地说,我帮了!否则,莫帆早被那一群人给砸扁了!
莫帆抬头,眼神那样清凉,长长的睫毛在他眼底投下了暗暗的影子,放佛是童年留下来的伤,久久不成痂。他问我,姐,你告诉我实话,好吗?爸……呃,于方远,他真的在监狱,是不是?他并不是病死了,是不是?[!--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二章 六、你以为生活是言情剧么?
那天,在卫生室里,我长久的沉默了。
一直以来,我都不愿意让莫帆知道,这个男人曾给予我们家庭的伤疤。我害怕莫帆小小的心灵遭受创伤。所以,哪怕母亲改嫁离开,我都跟莫帆撒谎,说,妈妈要去赚钱养我们姐弟俩。母亲离开时,六岁的莫帆,一直扯着她的衣角哭。撕心裂肺的声音,我至今都记得。我看着那个曾被我们称呼过妈妈的女人当时决绝的表情,就告诉自己,这辈子一定保护好莫帆,永远不要再让他这样撕心裂肺地哭泣!
永远不要!
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有这个权力!
至于母亲,我想,她当时大概让父亲给伤得太深了。一个女人,一旦彻底死心,会是一种怎样的决绝呢?
她就这样,一声不吭,表情坚硬,将八岁的我和六岁的莫帆,遗弃给了苍老的奶奶。
其实,长大之后,到现在,我都再也没见过她的面,早已经忘记了她的模样。我也并不恨她。因为,如果能撇清我和于远方的关系,我也会如她一样,远走天涯。可是,改变不了的,我和莫帆,身上都流着那个男人的血,哪怕这血是罪恶的,冤孽的。
莫帆见我一直沉默不语,就悄悄抬手,拉了拉我,很勉强地冲着我笑了笑,说,姐,我不问了,你别生气了。说完,故作很快乐地起身,默默地跟着我回家。胡为乐在我们身边,像一个街舞少年一样乱蹿耍帅。
我轻轻碰了一下莫帆的脑袋,问他,疼不?
莫帆说,哪能不疼?你捏捏猪的屁股,它还会疼得咴咴叫来着。何况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呢。
我叹了口气,沉吟了很久,声调缓慢地对他说,莫帆,其实,这件事情,没什么好去计较的。这么多年,咱们别总跟这件事情过不去好不好?
莫帆张张嘴,刚要说什么,我的手机就响起来,我一看是白楚,就忙不颠儿地接起来。
电话里,白楚有些焦灼,他说,莫春,我今天不能陪你去看画展了,溪蓝的情况又不稳定了,我得在医院里陪她……
挂上电话,我一脸没落。本来,我就是千挑万选,去医院侦查了无数次小道消息,得知溪蓝的病情稳定下来后,才这么信心十足地约白楚去看画展的。白楚还说,溪蓝听说我们要去看画展还很开心,说要是自己身体健康的话,也想去看看的。
可是,溪蓝,竟偏偏撞这个时间病情不稳定。
我撇了撇嘴巴,让莫帆先回家,单独一人去找麦乐。见见麦乐,然后和她一起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溪蓝,能让我开心一些。
我走的时候,胡为乐在我身后吆喝,&纯洁&,莫帆让我问问你,我们写完作业,可不可以去旱冰场玩儿啊?
我胡乱地点点头,白楚的电话,让我忘记了本来是要去超市帮莫帆买两条猪蹄煮汤补一下的,也忘记了莫帆脑袋上的伤,根本不可以玩太剧烈的游戏。
唉,这个叫白楚的男子,任凭我的思维是多么绵密的墙,他总可以凭一句话抽丝剥茧、瓦解掉我喜怒哀乐的壁垒。
麦乐说,听听,莫春,你这话说得多恶心人!你以为生活是言情剧么?还绵密、还壁垒,你还风儿沙儿到天涯呢!
我见到麦乐时,她正忙着换衣服去赶场子,所以说话也满是火药味。
我见麦乐也没时间顾我,再想到上次给杂志画的封面被枪毙了,顿时觉得爱情和金钱全都抛弃了我,生活真没意思。期末考试还有一段时间,我不必费神,所以,我就对麦乐说,要不,我跟着你去酒吧里玩儿吧!
麦乐说,好啊,不过,你最好先去医院把溪蓝的氧气管给拔下来,再到酒吧里听听歌,看看帅哥,数着时间等她死掉,这样的生活才叫美好!你现在跟我去,一副怨妇模样,也只能在酒吧买醉,还得我给你付钱![!--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二章 七、又或者,那才是真正的我,自私,残忍。
其实,麦乐不知道,这样的手脚我曾经做过。
那是溪蓝第一次住院。
从我将白楚的名字埋在梧桐树下那天,我就以为,总有那么一天,白楚他会看到,有那么一双眼睛,总是在面对他时,变得无比愉悦而妩媚。可是,这个叫溪蓝的小女孩出现时,我却在白楚眼里看到了这种别样的愉悦。
我一直不懂溪蓝有什么好的,除了生了一身好病,我实在找不出她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值得白楚这样漠视我。
白楚说,溪蓝身上有种很透明的气质,就好比阳光下的琉璃。他说,他一直以为这样的女子只能在画中出现。
当时,我特别想问白楚,难道你没发现我也挺琉璃的?
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没有溪蓝琉璃,因为溪蓝生得一身的好病,像琉璃一样易碎。我只会因为白楚去学我根本没有天赋的绘画,且乐此不疲地折磨自己,装做很享受的模样。
溪蓝第一次住院,我从白楚眼中读到了一种叫做心痛的光芒。他在医院走廊中来回地走,尽管,我早已知道,他喜欢溪蓝,可要我这样近处看到白楚对溪蓝的心,还是这样刺目。
嫉妒。痛恨。总之,该有的心情我都有,不该有的心情我也有。
夜里,白楚因为工作室的事,不得不离开。所以,他给我打电话,莫春,来帮我照看一下溪蓝。我把事情弄好了,立刻回来!
我想说,离开一下,又死不了人的。真有病!但是我不敢说,我怕白楚讨厌我。
当时,我正在和黄小诗讨论如何让一个女人看上去更透明更琉璃一些,方便看起来我见犹怜。黄小诗一见我接到电话失魂落魄的样子,就知道是白楚。所以,她笑了笑,就让我早去医院做&钟点工&了。
我撇撇嘴,离开时,很矫情地冲黄小诗抱怨,说,你看,这个男人,那么大了,都像个小孩子,随时随地需要我的照顾。
黄小诗也没言语,只是笑笑。不知道为什么,自从那次高考前,摩天轮上她哭泣完之后,人就变得异常沉静冷漠起来。这种改变,令人难免担心。
当我到了溪蓝的病房时,白楚嘱托了我几句,就像风一样走出了病房。平时的他,总是那么有分度,做什么都是一副悠闲的神态,唯独这次,面对溪蓝,他是这样焦灼。可惜,不争气的我,偏偏还能从他焦灼的眉眼间读到一份对我特殊的温柔。
那天夜里,我守在溪蓝身边,看她安静地躺在床上,脸色异常白,罩着氧气罩。我满心厌恶,我觉得她吃氧气就像吃糖一样甜美。
所以,我的手,几分颤抖后,氧气罩给挪开了。我大脑几乎空白着,我只是想,如果溪蓝醒不了,那么,这个叫做白楚的男子,会同我有更深的关联。
我眼睁睁看着溪蓝的胸廓开始剧烈起伏,看着她苍白的脸色变得沉暗,我才知道自己血液里有那么多来自于远方的罪恶因子,令我不能呼吸。
我不知道怎样将氧气罩又放上溪蓝的嘴巴,浑身颤抖,手脚冰冷。最后,我倒在溪蓝的病床下低低啜泣。
白楚,其实,我也不想这样。
我不想这样。
溪蓝那天因短暂缺氧,情况又变得无比糟糕,即使我最后将氧气罩扣在她嘴巴上,她仍然大幅喘息。我不得不疯跑出病房喊来护士……
这件事,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麦乐。因为这像一种罪恶的证据,证明着我身上流淌着于远方的血,总在某些时间出现,把我变得不像我。
又或者,那才是真正的我,自私,残忍,就像犯罪时的于远方,只不过,我一直一直拼命掩藏。
还有,我一直忘记说,溪蓝是因为我,才认识的白楚。
因为白楚说,他需要一些特别令人感动的场面,所以,我就想起了那所福利院,想起了和莫帆相同年纪,叫我姐姐的女孩,溪蓝。[!--empirenews.page--]梧桐那么伤 第二章 八 干什么呢,你!(1)
溪蓝是于远方去火车站载客时捡回来的,那时的她只有三岁,穿着漂亮的衣服,就像个小公主一样。她对着所有人哭,她叫溪蓝,她要妈妈。
溪蓝一直在我家中呆到六岁,于远方被判无期徒刑后,她才被政府给收进福利院。她离开时,我们三个小孩,一直抱着哭,就像再会无期一样。
好在福利院离我家比较近,我、莫帆、溪蓝还能像往常一样凑到一起。在那个年龄,溪蓝和麦乐,是仅有的两个没有因为于远方的犯罪而放弃给我友情的小孩。
后来,我一直对麦乐说,早知道,我和溪蓝会有今天的局面,我早在她进我家门时就将她扔出门外,冻死算完。
麦乐说我刀子嘴豆腐心。所以,她一直都对我保持着几分不屑。
那天,麦乐很不屑地将我遗弃在她的小出租屋里,自己一个人去赶场子了。我在出租屋里看电视。新播的陆小凤系列,张智霖虽是个大脸娃娃,但表演得还是有模有样,唯独让我不能忍受的就是何润东的西门吹雪,令我特别想查查古龙原著,西门吹雪脸上到底有没有这么一颗风骚的小痣。
八、干什么呢,你!
溪蓝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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