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侵权责任承担骑车把别人碰了 企业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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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员工下班骑车摔伤店家承担多少责任
&04-26 15:47&&悬赏 0&&发布者:dododo……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11)
我是个体商户,有一员工下班途中自己骑电瓶车摔伤,牙齿掉了5颗,该员工在公司上班1年以上,店铺销售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请问这是否认定为工伤,店家应承担哪些责任
问题补充:
因我们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现员工要求我们店家付医药费。我们应该承担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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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
回复时间:日 17时41分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所以,只有员工负同等责任以下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本案中,员工自己摔倒受伤,其负全部责任,所以,你的员工不属于工伤。
&&&&2、《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所以,由于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其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对于无法报销的部分,属于员工的损失,公司应当予以赔偿。但要注意,如果员工参加了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于已经报销的部分,公司是不需要重复赔偿的,只需要赔偿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比职工医疗保险少报销的部分。
&&&&3、除此之外,对于员工医疗期内,还需要支付其医疗期内的工资,一半为实际工资的50%。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我的补充:
关于补牙的费用,一般医保是不给报销的,即使你给他入了保险,这个钱也得他自己承担,所以,你不需要承担补牙的费用。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全面,谢谢
[浙江-杭州]
回复时间:
不构成工伤,店里无需承担责任。
[辽宁-沈阳]
回复时间:
如果单方面事故,一般不属工伤,可不予赔偿。
[河南-濮阳]
回复时间:
1、该员工不是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是工伤,该员工自己摔伤,不符合该条规定,不是工伤。
2、你无须对该员工的伤情负责,支付医药费用。
3、作为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你未缴纳各项保险,如果员工投诉举报你会面临处罚,如果你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你还要补缴社会保险。
4、因此建议你与该员工协商,甚至支付医药费,一是体现老板的人文关怀,而是你可以避免处罚和补缴社会保险费。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追问:补牙齿的费用是否也要我们补贴
[广东-深圳]
回复时间:
1.这不是工伤;
2.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店家应该承担社保报销部分的医药费。
如有不明白需帮忙的,可与我联系。
追问:补牙齿的费用是否也要我们店家补贴
回答:列入社保报销的项目才由店家支付。补牙不属于的由员工自行承担。
[浙江-杭州]
回复时间:
如果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店家应该承担社保报销部分的医药费
[浙江-宁波]
回复时间:
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
[浙江-杭州]
994947积分
回复时间:
无法认定工伤的。
[浙江-金华]
141299积分
回复时间:
首先,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你们没有责任。
对于没有购买社保问题,也仅在医保范围内部分承担,多少费用要根据医疗等等情况。
建议协商,因为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面临双倍工资等问题,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能够达成协议的,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等
[广东-深圳]
回复时间:
您好,这种情况是单方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范围,员工无权按照工伤要求单位索赔。
至于医疗费,由于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其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对于无法报销的部分,属于员工的损失,公司应当予以赔偿。但要注意,如果员工参加了其他保险,对于已经报销的部分,公司是不需要重复赔偿的,公司在赔偿时有权要求员工提供正式的票据。但需要特别提醒公司的是,补牙费用不属于社保赔偿的项目,故公司不必承担。
[辽宁-大连]
回复时间:
不构成工伤,店里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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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41133本报记者 袁婉珺
“饿了么”外卖送餐员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将通向行驶的学生赵某撞伤,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饿了么”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赵某诉称,日中午12时左右,其刚从高考辅导班下课,由北向南往家走,在行走至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学院路20号院附近,被一外卖送餐的电动车从后方撞到,造成赵某右侧胫腓骨远端骨折,构成十级伤残。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电动自行车的司机张某负全部责任。经查,张某事故时正在为“饿了么”外卖送餐中。“饿了么”由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母亲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父母亲陪护餐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新东方培训班旷课损失费、高中新东方学费、大学期间无法完成学业无法完成社会就业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住院期间日用品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元,并承担诉讼费。另外康复费、美容费、后续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保留再次起诉的权利。
法庭上,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拉扎斯公司)辩称,公司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异议。发生事故时司机张某为公司员工,事故时司机张某正在从事外卖送餐中,认可司机张某事故时的职务行为。为赵某前期垫付了3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日中午12时左右,在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学院路20号院附近,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赵某由北向南行走,车辆前部与赵某接触,造成赵某受伤。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庭审中, 拉扎斯公司认可张某事故时是自己公司员工,事故时为职务行为。法院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其所负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次事故张某负全部责任, 张某作为拉扎斯公司员工,事故时是履行职务行为,故拉扎斯公司应赔偿赵某因此次事故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15.7万余元。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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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员工上班期间骑车给公司办事路上撞人了,公司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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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行为的话,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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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程验收吃饭属于工作内容之一,即此时吃饭也是在上班。上下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属于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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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途中摔伤 公司称路上出事管不了
&&来源:云南网
朱先生躺在病床上显得很无奈。云南信息报记者 段玉良 摄
本报讯 第一天去上班本应是值得开心的事儿,可刚到公司上班的朱先生却遭遇了不幸,上班第一天他下了夜班,在骑车回家途中摔伤。公司称与此事无关,朱先生堂弟表示,将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工人下班回家路上摔成重伤
朱先生是昭通永善人,目前在昆打工。8月29日,他通过招工广告,应聘来到昆明市雅峻装饰有限公司工作。到公司后,公司领导安排他跟着工作人员干,属于实习阶段。当天,朱先生一直在公司做事,一直忙到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下班后,朱先生骑着电动车往家里赶,这时意外发生了。
经过碧鸡镇时,朱先生遇到了一条岔路,一条路面比另一条路面要高很多,当时天色很黑,又没有路灯。朱先生选择走较高的一条路,可一个不小心,电动车往路边一歪,还来不及反应,朱先生已从偏高的一条路上滚到了另一条岔路上,顿时头脑一阵眩晕,不省人事。
朱先生的堂弟一直在家等着哥哥,可都3点半了还是不见人,电话也打不通,堂弟便赶紧出门去找。3点50分许,朱先生堂弟路过岔路口,发现路上躺着一个人,走近一看,那人正是朱先生,左眼上方额头正在冒血,鼻子嘴巴也在流血,已经昏迷。朱先生堂弟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将堂哥送往附近一家卫生院救治。
工作单位称路上出的事与公司无关
医生检查后说朱先生伤情严重,需送往大型医院救治。朱先生又被转送至昆明市圣约翰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朱先生左侧额叶出血,双侧鼻骨、额骨及左眼眶上壁多处骨折。当日医院便下发病危通知书,告知家属朱先生可能有生命危险。截至昨日,在医院救治了7天的朱先生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朱先生的堂弟等家属表示,事发之后,他所工作的公司一直没有派人来看望过朱先生,也没有出过一分钱医疗费,目前家里四处借钱医治,但还是差着1万多块钱。昨日下午,雅峻装饰有限公司的一名姓周的负责人来到了医院,看望了受伤的朱先生。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周先生表示,他们公司员工每天工作的时间是从下午3点到次日凌晨3点。这些情况在朱先生来上班之前都已经明确告知了。而且公司设有员工宿舍,朱先生说自己住得近要回去睡,在路上出的事与公司并没有关系。周先生强调,他来医院并不是代表公司,而是以老乡的身份来看望,并拿了300元慰问金给朱先生的堂弟。他表示,如果朱先生方面有什么诉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云南信息报 记者 冯蔚 实习生 刘德国
责任编辑: 念新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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