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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相继调整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工作中暑算工伤_网易新闻
各地相继调整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工作中暑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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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报道,为减少户外高温作业的劳动伤亡事件发生,河北石家庄等地已出台地方法规,严禁建筑施工场所高温室外作业,一些地方劳动保障部门也相继调整了高温劳动津贴标准。
另据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也于近日发布工会组织维权提醒,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由于高温作业导致中暑属于工伤。该报道还称,上海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温严重影响高温作业一线劳动者,特别是冶金、运输、建筑施工等一些在高温车间、露天野外条件下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中暑或高温伤亡事故。然而,眼下仍有个别企业强迫职工在烈日炎炎的环境下从事繁重的劳动。上海市总工会要求,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措施以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
据早报记者了解,目前我国高温天气劳动作业管理及其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均由地方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尚无统一的法律保障。惟一一部劳动者高温作业下可参照的法规是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其中只规定了防暑降温工作的基本原则、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针对的也只是冶金等特殊高温作业的行业。
有专家呼吁,应尽快出台具有操作性的法规,取代这部实行了半个世纪的“不合时宜”的法规。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
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
治疗期间有工资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如出现企业拒不支付中暑治疗费用、工资等情况,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本文来源:新民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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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泸州将持续晴热高温天气 市人社局:中暑也算工伤_要闻_新闻_泸州新闻网
泸州将持续晴热高温天气 市人社局:中暑也算工伤
来源:泸州新闻网
昨日,乐山、德阳、眉山、绵阳市气象台发布了高温橙色预警信号,今天,四川盆地各市的最高温还将在34℃-36℃。
酒城泸州现绚丽火烧云 记者 柯江红 摄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因工中暑早已被纳入职业病范围,我市职工如果因工中暑,可以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诊断为职业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国家明文规定:中暑=职业病=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市人社局医疗与工伤保险科科长胥剑告诉记者,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自诊断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该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提出申请的,患职业病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取得这个职业病诊断一年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因工中暑该如何进行职业病的诊断?
1、泸州本地人
2、用工单位在泸州
3、常驻地在泸州的市民,
以上情况,都可以到市疾控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
责任编辑: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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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高温天气将立法界定为35℃以上 中暑属于工伤
病童候诊痛苦躺地无人让,悲!
您还看国足比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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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天气终于有了“国标”。安监总局、卫生部、人保部、全国总工会日前联合修订并起草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目前意见征集已结束。意见稿规定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记者了解到,这是1960年颁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以来,时隔52年首次修订高温劳动保护条例。  35℃以上为高温天  意见稿首次对“高温天气”作了明确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提供必需的高温防护设备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对高温防护设备的维护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含盐饮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温药品。  40℃以上停室外作业  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作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业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不含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劳动者加班。  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作业中暑可申请工伤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未成年工等人群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  保护不力单位担刑责  意见稿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政府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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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分享重症中暑可算工伤 东莞近四成网友不知情
高温天气,室外工作者很容易中暑。
东莞本地论坛的调查显示 近四成网友不知情
暑天温高,不少在户外或者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会不慎中暑,但你知道中暑算工伤而且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吗?根据相关规定,中暑可认定为职业病,能够申请经济报销。但是,相关调查表明,多数人对这一规定并不知晓,东莞本地论坛的调查就显示,有近四成的网友不知道相关情况。记者在对户外劳动者的调查中甚至发现,有劳动者在月前因中暑就医,至今仍在医院治疗,自己付出费用已达十余万元,却不知该如何寻求帮助。东莞市社保部门表示,重症中暑可以认定为职业病,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可以得到治疗费用的报销。
案例:男子工地中暑晕倒花10万治疗费
熊先生今年51岁,从今年年初开始,在常平镇一楼盘的建筑工地工作,工资按天计算,一天大约160元,虽然辛苦一些,但还算过得去。
7月13日中午12时许,天气非常炎热,熊先生像往常一样在楼盘的工地上做工。“那天午饭都还没有吃,突然就晕倒在工地上,至今没有醒来。”熊先生的儿子建均说。
“我爸中暑摔倒以后,包工头就开车把他送到了常平镇人民医院,但为时已晚。”建均告诉记者,经过医生抢救,虽然父亲的心脏复苏了,但还有脑水肿,至今还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
建均介绍,经过急诊部的医生初步诊断,其父亲熊先生的病情是中暑所致,目前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治疗。“父亲的这种情况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好转,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缺医药费。”建均说。
“父亲进入医院以后,包工头给了2万元医疗费,但之后不但电话不接,人也突然消失了。”建均告诉记者,其父亲进医院至今已花去近10万元,其中包工头给了2万元,家里垫付了4万元,还欠医院近万元。
“父亲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每天都要高昂的医药费,如果凑不齐医药费,父亲的性命也可能保不住了。”建均说,他全家人都在东莞打工,父亲也只有他一个儿子,父亲本来还可以赚一点钱养家,现在一病不起,家庭境况更是雪上加霜。
建均说,还有两个月就是父亲的生日,但不知道父亲能不能撑到那一天。“事发后,我曾经找过常平的很多部门,但他们都说没办法解决。”
近四成网友不知道相关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暑已经被纳入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患上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对于这样的规定,在莞务工的大多数人却对此一无所知。
根据本地论坛的调查,只有7.69%的受访者表示,知道中暑算是工伤能够享受医疗报销。38.46%的受访者表示从没听过中暑可以算成工伤。
此外,有53.85%的网友认为不知道该如何报销中暑治疗费用。
社保局:工作中暑鉴定为职业病可报销
据了解,职业性中暑分为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常见的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属于重症中暑。市社保局相关部门表示,重症中暑可以认定为职业病,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可以得到治疗费用的报销。
至于报销的流程,该部门表示,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先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申请则应当在员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的30天内。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起的一年之内。
该部门提醒,工人只能够到被授权、有资格诊断工伤的机构中诊断自身情况,并开出相关职业病的证明,才可到社保局申请费用报销。而在东莞,被授权机构有三家,分别为东莞第六人民医院、疾病防控中心以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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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机在驾车途中中暑,提出工伤赔偿,但老板以其没有受到流血等创伤而拒赔
中暑不是工伤?
来源于:中山商报 日
第 124 期 A3版  
  中山网讯
连日的高温,工地上的司机在工作中因中暑而住院,为此提出工伤赔偿,但工地却以其体质不好为由拒赔。无奈之下,司机愤然辞工。那么,在高温下作业,职工中暑能否算工伤?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zsnews.cn  司机:高温行驶途中中暑  7月16日下午3点多,南朗镇一采石场驾驶运石车的司机李春萍,在采石场内开车行驶的过程中突然感到一阵眩晕,他第一意识就是自己待在炎热的车厢里时间太久而中暑了,于是赶紧停车。没想到情况越来越严重,手脚都开始抽筋,意识也逐渐开始模糊。同事发现这个情况后,赶紧把他送到了就近的横门卫生院,经过救治,李春萍很快清醒过来。负责石场日常事务的叶老板先为他垫付了医药费64元钱,并让他休息两天再来上班。  老板:没创伤怎能算工伤  休息两天后,李春萍按时到石场上班并找到叶老板,要求石场对他的中暑进行工伤赔偿。但叶老板一口回绝了他的要求,并称中暑是他身体不好,抵抗力太差,何况又没有创伤流血,不予赔偿,医疗费用也需要他自己承担。  对石场这样的答复,李春萍一气之下当场提出了辞职。最后石场只给他结算了当月16天的工资,而且从中扣除了医药费64元。  随后,记者找到石场叶老板,他称李春萍已经辞职,不用再谈了。  劳动部门:享受工伤同等待遇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保险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有限制劳动者在高温下作业的时间,如果劳动者工作中发生中暑,属于职业病。按照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患职业病”属于工伤,可以享受职业工伤的同等待遇。  劳动部门还提醒劳动者,一旦发生职业中暑,必须到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进行确认,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发布日期:日
 作者:记者 张鹏  网站编辑:郑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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