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债权转让协议(银行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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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银行进行抵押的房产被保全后银行可以债权转让吗
河北 张家口
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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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银行可以转让的,希望可以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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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的房产在银行抵押贷款期间其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吗?
您好,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但是在拍卖时人(银行)就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详情可来电咨询!
欠债人的房产在银行抵押贷款期间其他债权人可不可以申请法院保全
您好,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但是人可以就物优先受偿。详情可来电咨询!
房产已抵押贷款,到期末还上,中间另一债权起诉法院财产保全,后贷款公司又起诉保全,顺位应该怎么排?
你好,清偿顺序是有的优先受偿,然后根据查封顺序在先的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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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抵押贷款纠纷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房产抵押贷款纠纷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房产抵押贷款纠纷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在房产作为抵押品是银行贷款中常用的担保机制,我公司从工商银行接收的债权转让中有一部分业是用房产作抵押的,下面结合我公司追偿实务及银行房产抵押贷款纠纷的若干实例,对房产抵押相关法律风险问题进行分析。
一、抵押登记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不一致
在抵押贷款的实践中,有的银行很注意抵押合同的内容但是忽视了抵押登记的具体要求,以致抵押登记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不一样。如银行与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银行向甲公司发放贷款若干,由乙公司以其正在建设的两幢写字楼及其所附着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为保证抵押确实有效,银行要求乙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并将乙公司写字楼及附着土地的使用权一并抵押的事项在报纸上予以公告。但事后,银行从乙公司提供的登记文件看,乙公司只将写字楼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登记,而未将两幢写字楼办理抵押登记。此处发生了抵押登记与抵押合同的效力何者优先的问题。
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以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或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登记是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该案中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将乙公司在建的两幢写字楼及其所附着之土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但在办理抵押登记中,两幢写字楼未被列入抵押登记的范围。那么合同中有约定而未被登记记载的抵押物是否生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明确规定:“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鉴于此,合同项下的有关对在建的两幢写字楼的抵押,因未依法登记而不能产生效力,银行的合同项下拥有的抵押权存在一定问题。
另外,从法理来看,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附着物应同时抵押。担保法
第36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鉴于本案的情况,依法应将该在建写字楼及其所附之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而且根据抵押合同的约定,也表露了当事人愿将土地使用权和其在建工程一并抵押的真实意愿。同时,本案中的抵押合同的内容曾在当地日报上予以公告,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公告的作用。据此,银行可主张登记的抵押权的效力应及于其地上建筑物。但该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待法院对上述事实及相关证据的认定。司法实践中,法院较为注重抵押登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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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_IT/计算机_专业资料。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存 在的 问题 及其对策 口俞正立 当前,各家金融...2003 文章编号: ( 95- 04 住房抵押贷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牛明雷, ( 重庆大 学 X 李爽 400045)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重庆 摘要...暂无评价 9页 免费 房产抵押贷款 3页 免费...抵押设定过程与所产生法律 后果中存在着若干法律问题...现实生活中也 极为普遍,随之而来产生的抵押纠纷也...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防范_IT/计算机_专业资料。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房地产信贷业务的主要形式之一。这是金融机构要求贷款人以其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抵押而向...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探讨_专业资料。我国房地产价格评估业起步较晚房地产评估理论尚不太完善、评估操作尚不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及相关法律...房地产等不动产 和视为不动产的财产(以下依房地产...工作中有可能遇到这样一个问题, 一笔抵押贷款发生 ...项抗辩而发生纠纷,银行因在合同变更中有过错,就应...在房地产抵押设定过程与所产生法律后果中存在着若干...所映射出的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问题,以及纠纷的避免...开发商因建设需要资金虽与金融机构签订了抵押担保借款...抵押权的若干问题 4页 免费 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案例... 浅析房地产抵押中存在的风... 11页 免费...那么,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抵押权的案件、特 别是商业...房随地走 3页 免费 土地抵押贷款风险防范 6页 ...抵押设定过程与所产生 法律后果中存在着若干法律问题...现实生活中 也极为普遍,随之而来产生的抵押纠纷也...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注意的... 3页 免费 房产抵押贷款纠纷中存在的... 4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抵押物权 应明确、转让的规定相...银行贷款车辆债权转让能不能过户-宜人贷问答
银行贷款车辆债权转让能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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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否定的。一般来说,利用贷款买的车在未还清车贷款之前是不能过户的,因为车辆被抵押给了贷款机构。如果要想转让你的车辆,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因为处于还贷周期的车辆,不能进行交易和买卖,显然也不能过户。  解决的办法只有你提前还清贷款,然后拿还款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回答者:d***8 |
首先,你的车被保留,是否说明车还在你手上然后被银行保留的?
这样的话就是说你的车还没有交付给你的买受人。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说明你的转让合同还不算生效,车辆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转移,就是说,这还是你的车。
然后,银行保留你的车,是因为你个人的贷款问题,贷款和这个转让标的物的车辆是没有关系的话,银行的办事对象是你,不是你的车,保留车只是一种手段。就是说,你的贷款问题银行只会找你,这个贷款的问题和取回车子的手续当然还是你去办的。
所以,请你及时去处理吧。
如果车子你已经交付,银行贷款也和车子有关(例如买车时分期付款),而且你的买家知道这个请款下,仍然买下(包括没有分期付完的贷款),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又你车子的买家和你一起去银行处理,登记债权转移。
回答者:g***5 |
不消详细了解,按揭还款未能按时还款,这样的官司必输无疑,这一点几乎没有悬念,具体要看按揭合约如何约定;如果第一责任人和担保人均不能还款,判决下来结果被强制是肯定的,你还漏掉了一块,就是强制执行费用以及滞缴款连打罚息,销售公司不会承担任何费用,一般按揭协议是格式化条款,不信你仔细去查原文。
而且,官司打下来之后,你今后一段时间获得信用卡或银行贷款的几率为0,这种情况,不要想着去打官司了,实在无力偿还就主动交车,或是协商申请延期付款。
强制执行的结果是:汽车被抵押拍卖(通常是萝卜价),如果拍卖价格仍不足以抵消欠款尾数、罚息、执行费、诉讼费等费用,法院甚至还会找你的后账,如果是在没有能力继续还款,建议自己吧车处理掉然后再去一次性还款,考虑到前期你已经偿还过一部分及首付,这样能把你的损失及个人信誉降到最低,我看不到你的按揭协议,但根据一般惯例,即便是自己卖,前提是也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及授权,在尾款没有结清之前,严格意义上说车辆的产权人还不完全是你,通常是在法院或债权人监控下办理车辆转让过户手续,买来的钱不能直接进你的个人账户,需要扣除债权人权益及相关费用。
回答者:g***2 |
您目前处于未登录状态  【债权转让】当前形势下商业银行在债权转让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 严格控制可转让债权的范围。从字面理解, 《批复》所指贷款债权的范围不限于不良贷款债权概念,
即银监会认为商业银行可以转让的既包括正常的贷款债权也应包括不良贷款债权。因此, 在现有的贷款风险分类项下,
商业银行允许向社会投资者转让的贷款应包括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等五项。考虑到该种处置方式还处于探索阶段, 笔者建议可转让债权仅限于不良贷款范围内。此外,
还应注意银监会《批复》只明确了贷款债权可以转让, 对于银行卡业务、贸易融资业务形成的债权能否转让问题并未明确规定, 因此, 在目前状况下,
建议不应纳入可转让债权范围。
  另外, 财政部财金[2005]74 号通知第2条规定,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 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
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对于上述债权转让牵涉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 妥善起见,
建议不应纳入可转让债权范围。
  第二, 鉴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文件的规定, 对不能作为债权受让人的特殊规定必须明确。2005 年7 月4 日, 国家财政部专门向4
家资产管理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5) 74 号), 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根据此规定精神,
我们认为, 银行债权转让的受让人也必须排除上述规定所列人员。
  第三, 债权转让过程中必须注意特定的担保问题。根据《担保法》第61 条的规定: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因此,
对于未经特定化的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转让, 必须先行特定化。对于此种情况,
应当在转让前向相关债务人、担保人等发出宣布提前到期、最高额抵押合同决算期届至的通知并取得通知送达的证明等手续, 以使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不特定债权特定化。
  第四, 在债权转让协议中, 必须有禁止再转让条款。不论是机构受让人还是自然人受让人, 银行必须对转让债权的受让人进行严格考察,
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排除, 防止因债权转让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考察的重点包括受让人购买债权的目的, 追索债务的方式等, 要防止购买者炒作债权,
通过对债权再度转让获取商业利润。
  第五, 在债权转让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重视贷款信息以及借款人信息的保密问题。银行可与受让人约定, 对银行提供的信息和贷款材料,
受让人不得用于所涉贷款转让之外的其他目的。对于借款人信息保密问题, 除要按照银行与借款人的约定处理外,
还应注意有关法律法规对此方面的规定。由于债权转让过程中要经过公开拍卖等流程, 也容易导致借款人信息的泄漏, 因此, 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严格设计流程,
选择合格中介机构并做好保密责任约定工作, 坚决杜绝中介机构泄漏客户信息, 造成银行信誉受损情况的发生。
  第六, 债权转让协议中必须约定银行的免责条款。银行贷款债权转移后,
受让人对贷款出让行不能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银行转让债权相关的贷款协议及文件、材料经双方确认后,
银行不再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有效性、可执行性承担任何责任。受让人确认贷款转让协议生效后, 银行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贷款受让人因受让贷款遭受损失的,
其无权要求贷款出让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 债权转让后必须履行通知义务。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
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从该条立法旨意和语句结构上分析, 该条说明了债权人为债权转让的通知人,
通知一般应当由转让方发出。关于通知的方式, 我国《合同法》没有明确要求。在实际业务操作中,
建议采用书面通知或者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形式。但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如果债务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明确表明同意债权转让的,银行通知义务可以免除,
但要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借款人不予配合, 必要时采取公证送达等通知方式。
  第八, 债权转让价格必须通过拍卖等公开形式形成公允价格。对于贷款债权转让定价, 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
人民银行及银监会也没有文件涉及此问题。在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程序的情况下, 拍卖等公开方式可以形成一种价格决定机制,
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内幕交易等问题的发生。在拍卖过程中, 应遵守国家有关拍卖的法律法规, 严格监督拍卖过程, 防止合谋压价、串通舞弊、排斥竞争等行为发生。
  第九, 明确债权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承担问题。首先是相关诉讼费及律师费等费用承担。对于在转让前银行已经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催收的债权,
会产生相关的诉讼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其次是在转让过程中会产生登记费用, 拍卖费用以及各种税赋。商业银行在转让贷款债权时,
应当与受让人就上述相关税费的分担问题进行协商, 并在转让协议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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