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税负从以前的2%,一下给我调到5%。这种情况怎么办。

企业如果是核定征收的话按收入来的到年底有利润利润*所得税率大于核定征收的金额要补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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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08 &匿名提问
“两法合并”的信息。更多的时间我要留给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几位嘉宾和专家,请他们就今天的沙龙主题发表精彩的发言和大家做相关的互动。  大家都知道,4月份是税务机关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每年一到4月份税务机关都要举办座谈会,中国税网作为媒体报道方参加税收宣传过程中经常有机会参与这种机会。我认为这种座谈会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利于税收知识的宣传,但是在时间上是不是一定都要集中在4月份举办,这是值得我们思索的。出于以上考虑,中国税网作为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财税专业门户网站,也是国务院新闻办在财税系统唯一批准的一家网络媒体,有责任、也有能力给大家提供一个税务部门具体实务工作者与企事业单位的实务工作者共同交流的一个平台。这个平台可以是松散式的、非正式的,但是相对来说能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我们把它定位于“税务经理沙龙”,我们今天坐在一起来研讨大家关心的热点财税问题就是“税务经理沙龙”一个很重要方面的体现。  以本期沙龙为导引,我们以后还可以多举办一些非正式的活动,如体育活动、文艺活动等等,这些都可以成为沙龙很好的形式,我们希望通过“税务经理沙龙”,使参加活动者既能解决一些实际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又能增进来自各方面同仁的友谊和执业经验。这也是中国税网打造“税务经理沙龙”的一个很重要的本意。中国税网有责任也愿意为大家做出这方面的贡献。这是我给大家介绍的中国税网举办“税务经理沙龙”的背景。  第二方面,从我个人角度给大家提供一些有关“两法合并”的信息。在前段时间中国税务报社与中国税网一起举办了增值税转型和两法合并方面的论坛,参会的有关人士提供了一些“两法合并”的信息,在此我提供几点重要的东西供大家参考。  有关“两法合并”时间的安排。今年8月份可能两法的合并草案要从国务院法制办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是三审通过,一审送上去以后,还会有一个漫长的审议周期。比较乐观的是在明年,也就是2007年4月份人大会议上有望获得通过,当然还得确保期间不发生周折。从执行的时间来讲,可能“两法合并”的执行日期是从日开始。  有关“两法合并”内容的安排。从现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现状变成统一的法人所得税,这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此外,还包括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趋向统一等等,都是相对比较集中的意见。我想补充的是,在很多改革动向和方向还没有最终落锤的时候,企业进行提前的准备安排就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大家能多关注中国税网,我们会定期把我们预知的有关“两法合并”的信息迅速、及时地传递给大家,方便大家及时获知这方面的信息。  更多的都是我就不讲了。再次感谢大家的光临,我们把下面的时间留给我们邀请的几位专家。谢谢!    北京市国税局所得税管理处有关人士:新纳税申报表的修订思路及变化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演化及存在问题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演化: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从1994年税制改革将三税(国有企业、集体、私营三税)合一成立内资企业所得税,当时在1994年的时候,当时内资企业所得税三税合一,当时有一张表,叫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那张表主要是以我们会计核算为基础,制定了那张表的名字。何为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就是以利税总额加上纳税调整增加的额减去纳税调整减少额,大家填写起来,从我现在跟纳税人接触的角度,大家还比较怀念那张表,因为那张表比较简洁,并且依据我们会计上的一些做法来进行调整,大家填写起来比较方便。1998年从税制改革进行过程当中,为了强化我们税收的管理、税收的刚性,在1998年的时候,我们对这张申报表进行了改革,强调以税收政策作为基础,强化咱们税收的刚性,制定了我们现在所称一直沿用的这套申报表,当时这张主表叫一主九副,主表有81行,比较清晰,它制定的基础严格按照我们所得税实施的条例和细则来进行制定。也就是说,它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准入扣除项目金额,它按照这个思路来构建当时这个表。  但是在填写这张表的过程当中,因为从98年到今年2006年,近8年的时间,我们也普遍听到一些反映,从我们基层税务干部角度来说,反映也比较多,在接收申报的时候时间长,容易出错。我们也不断地跟总局反映,总局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或者根据目前具体的情况制定了这张表,这张经过调整之后,在第二张申报表的基础之上,一主九副的基础之上,我们这张表格是一张主表,相对的简单,35行,实际是20张附表,强化了它的附表,附表内容分行业,通用报表还有行业报表,并且制定了核定征收报表和便于纳税人的填报。   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存在的问题:当时在旧的申报表当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我们主表当时81行,涉及项目过多,过细,带来了一些管理问题。主要就是咱们纳税人填报81行主表的时候增加了大的工作量,有些行字根本没必要填,各省市都有不同的做法,我们是简化申报,我们可能填写1行、14行或者几行,填写相对的行次就可以了,有的省市必须全部填列,这样给我们纳税人带来这些不便。另外,给基层税务机关,尤其是前台受理的税务机关增加了审核申报表主管的难度和工作量。第三,项目过多、过细、过于专一,导致一些项目无法包容,我们现在调整后的所得税的政策满足不了我们所得税的需求。  第二,需要变革的内容之一,特殊行业的增加,以前咱们金融行业也好、事业单位也好,当时1998年开始的时候在填列的时候还可以,但是随着我们经济的发展,像几个特殊的行业,现在也逐渐纳入税收征管范围之后,现在这张表不能完全突出各行业的特点,可能让大家模糊来填写。虽然填上,勾稽关系还不能如实反映出来,那对我们实际的工作是不利的。所以说也需要我们对这张98年的报表来进行变革。  第三,原来81行的表格有了一些项目不能满足现行政策下的申报需求。比如说咱们现在2003年45号文件中,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明确所得税的问题,对资产捐赠、借款费用资本化等问题做了一些调整,在现行申报表当中不能如实地反映这种变化,所以这也需要我们对这张老的申报表来进行变革。  第四,申报表之间缺乏统一的逻辑关系。原来的1998年这张报表,一主九副的这张报表,主附表之间没有必须的勾稽关系,大家可以先填主表,申报可以通过,也可以先填附表,主附表之间如果不对应也可以大家申报通过,这些都不能满足我们现在日益对所得税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需求。我们现在对所得税的要求就是附表和主表之间必须有严密的勾稽关系,便于我们下一步对纳税人尤其在成本费用收入方面做纳税评估,做下一步的准备。  综上四种原因,总局以国税发[2006]56号文件进行了明确、统一来进行申报表的修改。刚才讲到的,我们现在的申报表,94年税制改革以后,到现在为止是第三张申报表,7月1日开始全面贯彻落实。  两法合并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影响:下一步“两法合并”,申报表是否再进一步变革,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时候怎么办的问题,那是下一步的问题。可能申报表可能随着当时情况的变化还要变化,从日汇算清缴的时候要使用这张申报表,按照总局工作,我们先把新的申报表研究透,填报正确。  企业所得税新纳税申报表的结构组成及变化  新申报表的构成:    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新申报表的构成。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还有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还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申报表构成,主要由我们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实情查账征收的纳税人申报表,由1张主表、20张附表组成,附表分为通用附表和行业附表。主表和通用附表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纳税人,行业附表适用于特定的几个纳税人。这是大概的构架。  它的通用附表有11张,分别为: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附表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明细表;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附表十三,资产折旧开销明细表。这是通用附表,适用于所有的行业。  行业附表,我们现在分为9张:第一,适用一般行业,比如说制造业、商业及服务业等,有三张,附表一的第一个,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等。附表二的第一个,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十四第一,坏账损失明细表。这些是适用一般行业的。  第二,适用金融行业的报表有4张,就是附表一的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的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十四的2,呆帐准备计提明细表和附表十四的3,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这是适用金融行业有4张附表。  适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2张附表,附表一的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附表二的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的明细表。这个是1张主表20附表,有11张通用报表,9张行业附表所构成的1主20附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下面还有两张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它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所有纳税人,按季或按月预缴申报,这在之前是没有的,原来98年的报表是没有预缴申报表的,在新的申报表当中首次提出制定了预缴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所有纳税人。  还有一张申报表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对于一些不能如实核算、正确核算自身的财务经营状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的规定,有权对其执行核定征收。不管你是否是盈利、亏损,都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缴税的方式。所以,总局在新的申报表当中明确了制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适用于实行定率或定额方式核定征收纳税人预缴申报和核定申报,我们现在有专职的核定申报表,这在以前也是没有的。以上是我简单给大家介绍的新的申报表的情况。  新纳税申报表的修订思路    关于这张申报表在出台之前,国家税务总局会同相关省市的国税和地税,研究了很多次,我也是多次参加总局修改报表的工作,提出了相关的意见。修订这张申报表的主体思路是什么?  首先,也是16个字的概括,“简化主表、细化附表、明确关系、主附一体”,出发点有利于纳税人的填报,减轻纳税人的填报负担,有利于体现所得税政策,便于税务机关加强管理的要求来进行。这张申报表要兼顾纳税人和我们税务机关的征收人员、税务管理人员的角度,来修订新的申报表。主表,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均适用同一张主表,主管的项目设计简化并相对稳定,这样企业政策调整后也能满足申报的要求,这张主表不像以前是81行字,这张主表的行业,有收入、有费用,有应纳税所得额,所有的行列都能填列。  二是细化附表,一方面增加附表的数量,满足申报、审核、评估、检查等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除各行业企业统一适用的附表外,还根据一些特殊行业的特点和要求,设计专门适用特殊行业的附表。在细化附表当中,可能大家感觉20张附表一听很多,这里相对于每一个纳税人来说,有的可能涉及到,有的可能涉及不到,但是为了便于我们所得税的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对于附表的要求这回给细化了。所以,大家不要一看附表挺多,有的跟我们有接触,有的是我们实际接触不到的,包括加计扣除这些。  三是明确关系,就是主附表之间的关系,附表与附表之间的数据逻辑关系十分清楚,便于主表生成附表,这一回再次强调必须有十分清楚的逻辑关系,并且先填附表,再填主表,由附表生成主表。这是一个原则。  四是主附一体,改变原来将主表和附表企业和事业单位纳税申报表不生合力自成体系的做法,变为只有一个主表,并和所有附表构成一个完整的纳税申报体系,使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都适用同一套纳税申报表。  新申报表的修订内容及变化  第一,简化了主表,增加了附表。修订后的申报表主表结构不变,既由收入总额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申报表主表分四部分构成,共计35行,减少了纳税人的填报项目,针对主表简化、相应增加了附表。在收入总额中将有关明细收入项目简化,反映到修订后的附表一中。在主表当中就是简单的收入总额,但是将有关明细收入细化到了,反映到我们修订后的附表一中,在扣除项目中,期间费用中应做纳税调整的,各项明细项目分别在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统计表和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来进行反映。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将纳税调整增加和纳税调整减少项目分别用上述两张附表反映,并完整记录调整数据的过程,免税所得明细项目中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抵税明细表,将免税所得批准和备案的所有税费抵税项目进行明列,便于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准备地合法的掌握落实情况,将公益救济性捐赠和技术开发扣除额从这张主表来说一个大体思路简化了主表,明确了附表。  第二,统一了预缴申报表,现行申报表未对预缴申报表做全国统一规定,现在由各省市自行设定,使得各地预缴申报表极不统一,给纳税人造成不便。这次统一适用所有查账支出的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本着方便纳税申报的原则设计,将有利于适用税收信息化的要求。统一这张纳税申报表预缴申报表,第一简化了相关内容,第二统一了格式。  第三,增加了核定征收申报表。刚才也提到了,现行申报表没有核定征收企业的纳税申报表,由各地自行设计。现在根据各地的反映,我们在编写的时候,跟总局多次反映之后,总局现在制定了核定征收的申报表。  第四,实行分类申报。我们现在对企业所得税管理也是16字方针,“核实税基、强化汇总、分类管理、纳税评估”,这16字方针从这张申报表当中,大家可能了解不是很多,但是从我们从事所得税工作的人来说,也强调了。分类管理,你申报都没有,你申报的时候,你怎么要求我们具体的税务干部和基层税务机关来进行分类。所以从这张申报表来说,它根据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制定了在主表统一下通用的报表,体现了我们对所得税16字方针的贯彻。我觉得这张报表也便于我们基层税务机关在落实的时候对某个行业进行统计、分析。  第五,明确了勾稽关系。这张新的申报表主要是明确了勾稽关系,主附表之间、附表和附表之间,必须要填列附表,然后自动生成主表,强化这种勾稽关系。  上述是给大家简单介绍了修订后的这张申报表的架构、设计思路,以及在变化过程当中主要对哪几方面进行了修订。  新申报表涉及的税收政策调整如何处理    大家在税网提供的材料当中可能也看到了56号文件,这里面还设计到相关的税收政策,比如说刚才提到的“投资收益”,咱们现在的申报表必须要还原,而新的申报表要求就不需要进行还原。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投资收益”,这些政策的落实如何贯彻落实,这些都是我们现在正在研究和开发相关的需求,怎么把这张报表更好地贯彻下去。还有北京市的“工会经费”,现在北京市要求工会经费最低基数是工资总额,企业不管你实行技术工资还是执行挂钩工资,以你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税工作经费的计税基数,而在56号文件当中必须已计税工资作为计税基数。所以说我们在贯彻这张申报表的时候,相对应的一些具体的税收政策,现在进行了变化,这里没有拿出来就哪张表怎么弄,这是下一步在7月1日具体实施之后,北京市国税局拿出具体的落实方案,到年底,李主任可以再组织一次税务经理沙龙的讨论,大家都填列了,有什么问题再具体讨论。先把宏观的情况给大家做一个介绍,让大家有一个感性的认识,有什么问题,咱们事后可以再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  以上是关于对申报表简单的介绍。  2006年企业汇算清缴政策提示  首先,抓紧上报税务机关的审批的申请事项,现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13号令,财产损失的审批办法,还有关于总机构管理费,它现在都需要明确具体的时间,有的在年度中了后15日之内上报,有的是在每年的7月之前上报,所以说在汇算清缴期内上报的这些审批事项要按时、及时地上报主管机关,不要因为过了申请时间,而本身纳税人有这种财产损失没有及时提请,而不能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那是非常冤枉的。所以说,审批项大家在汇算的时候做以准备。  第二,所得税汇算清缴应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税法已明确规定了扣除标准、扣除项目,纳税人必须按标准计算进行纳税调整,对不按规定调整,造成应纳税所得额申报不正确,税务机关将按征管法予以相应的处罚。北京市国税局在2004年汇算清缴的时候,首次推行复核型审核,纳税人在进行申报完毕之后,我们通过计算机进行自动核对,通过人工抽查进行核对,简单的这四项,错误率就很高。大家都非常明确,工资960一乘人数,业务招待费千分之三拿税务额一乘,这事不就出来了吗?但是有的纳税人并没有调整。比如说这四项费,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大家在汇算的时候要按照相关的政策来进行计算。因为在每年的汇算清缴结束之后,税务机关可能对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之后如果出现问题,他要加收滞纳金,加收罚款,还要补税。如果说对政策了解不是很清楚,及时跟我们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但是已经百分之百都明确了相关政策,必须百分之百地去执行。  第三,在汇算清缴当中的纳税申报方式。我们现在有两种纳税申报方式,一种是电子申报,一种是纸质申报。电子申报,国税局一个是网上申报,还有一个是IC申报,网上申报、IC申报构成了电子申报。现在我们电子申报的户数已经占到了全总户数的60%到70%,下一步还要增长,因为电子申报可以减轻纳税人排队之苦,因为到申报大厅天气挺热,排着队,我记得去年二月份到海淀,那时候还是冬天,申报大厅里开空调,晚上11点才申报完,大家都赶到二月底,我们现在开发了网络的电子申报的比对性,大家一提每行字怎么填怎么列,都给大家明列了,我们还是鼓励实行网上电子申报。还有一个是纸质申报,纸质申报,填列的时候,一张主表、九张附表必须填写,弊端就是必须去申报大厅,在期内来进行申报。  第四,申报资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表,企业会计报表,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有一些税前扣除项目是需要备案的,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像现在的工资就需要备案,但谁审批的要报给主管税务机关。我们在2005年的时候,特地提到应纳税所得额为零的企业,应附报情况说明。我们当时检查过纳税人的申报表,有的是双零,收入为零,成本为零,应纳税额为零,有的就是收入为零,有成本费用,最后是负数,这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有的是有收入有成本之后一看所得额还除零,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没有说你走的这么顺,这都不正常。所以说为了监控这种零申报的企业,如果你出现这种零申报,我们要求提供申报处理。  年度申报应补赋税栏为负数的时候,书面说明申请退税并报有关退税资料和书面说明,也就是说我们原来的老表第81行出现负数,应补退,有的纳税人需要的额度比较低,需要比较。退税按照退税程序,纳税人得提出书面申请。你要采取什么方式,向我们税务机关提请,比如我采取“退税”,或者我采取“抵缴”这种方式来进行。为了加强我们的管理,我们也采取了很多种方式方法,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现在叫两局管理,国税局管一部分,地税局管一部分,那么就必然存在着营业税在地税局征收,所得税在国税局征收,因为2002年度以后,它的所得税是由国税局来征收,它又是服务企业,它的营业税是在地税征收,像这种情况,收入的确定,我们去年在朝阳搞了一次试点,当时营业税在地税局征收的时候,他向营业税报了1000万,向我们国税局报的时候变成了100万,如果信息没有沟通,我怎么监控你。所以,为了强化我们的管理,我们现在跟地税局都采取这种信息互换的方式。我们把增值税的数据给你们,现在地税局把征收营业税的数据给我们国税局,这样我们进行了比对。对于这种一户两局进行管理,从收入上来说,我们进行了比对。这里强调一点,可能在新的申报表当中需要说明,在申报的时候,要你们把营业税这一块收入填列出来,我们机器里有一套,你们填列一套,这样能引起咱们纳税人的重视,杜绝刚才我说的那种情况发生。这是我们自己内部的一个管理模式,目的不在于多征税,只是补漏,希望大家不要出现类似的情况。  税前扣除项目中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方扣除的项目,刚才提到的财产损失、管理费,以及咱们现在的第80行提到的减免税,这些都必须由税务机关的批复文件,这样具体的数额才能列出来,否则不能我自己填上,然后直接填报,这样是不行的。如果没有审批下来,那也不行,只有见到批复,你才能把这一块扣除出去。另外,务必审核逻辑关系。刚才提到的这一点,主附表之间没有必要的逻辑关系,但是主表的逻辑关系应该对,现在在申报的时候,有的这一块还有些问题。这些是在申报资料上需要注意的。  第五,为了加强汇算、纳税主体的转移,国家税务总局对汇算清缴期进行了延长,原来是2月底之前纳税人必须来进行汇算清缴,税务机关的汇算清缴在4月底,现在等于是把纳税人的申报、汇缴期延长到4月30日。我希望大家也不要赶在4月底前去申报,不敢是电子申报还是手工申报,都极容易造成拥堵,到时候又是人满为患。那么长时间,大家可以选择时间,提前把申报的资料报过去,如果有什么问题,在汇算期内进行多次修改,否则4月底,29号去了,报完了,突然30号感觉错了,再去申报可能就不行了,就没有修改的时间了。我们的意见还是尽早提前,虽说申报期延长到4月底,但是能够尽量提前还是尽量提前。  第六,纳税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纳税人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体,按税收规定,完成汇算清缴之后,应向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纳税申报完毕,纳税人的法律责任已经成立,因此纳税人在完成纳税申报后发生的设施问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汇算之内可以反复修改,如果说在汇算清缴期内,我对纳税人本身年度的税前收入、成本费按照税款规定都已经调整完毕了,这个法律责任就已经形成了,你们如实地向税务机关提请纳税申报表,如果再出现相关的问题,税务机关在审查过程当中对我们哪些税法不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就按照相关的规定加以处罚。这个时候就不要再提出什么相关异议,这个时候就没有什么异议可讲,我们要按法律规定进行。  综上六大点,业务上的具体问题我们在底下再做交流,我刚才说的这六大点,不管这个申报表如何变化,以及这个税如何改革,也逃不出这几点需要大家注意的。    北京市地税局企业所得税管理处有关人士:  谢谢大家,很高兴有机会跟大家互动交流,我们平时在制定政策法规之前,跟纳税人,包括政策的指定对象进行交流、研讨比较多,但是今天有这么一个机会借助中国税网就所得税申报表,包括申报表在执行当中的一些问题跟大家交流,这还是头一次。  刚才国税局同志对新的申报表做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并且对于大家在办理汇算清缴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也做了重点的说明。这里补充一点,目前所得税的申报表在7月1日以后,国税局和地税局都用的是统一的申报表,表格样式、填表的说明、相应的工作要求,以及时间的限制都是一致的。这里就不重复了。  目前在7月1日之前,我们地税局三天以前出于方便纳税人设计了一套比较简化的申报表,总共数据只有104项,这是一个主体的表。如果是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需要填一张简表,就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所得税的申报表。可以这么说,我们现有的104项申报表,对于三年的运行过程当中,方便纳税人填报,对于大家在汇算清缴过程当中,把自己的财务成果、把自己的税收情况向税务机关反映,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执行当中,我们也感觉到这张申报表远远满足不了纳税人的需求,也满足不了税务机关加强所得税的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因此从7月1日推行的这张申报表是经过近两年的研讨,包括一些基层税务机关的试填、试用所制定的,应该说是比较科学、比较完备的,这张申报表也可以说是全国税务系统千呼万唤,也是经过了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各个省市的地税局以及到一些地市县地税局反复的测试、填报和完善,千锤百炼得出来的一套申报表,希望大家结合刚才所做的讲解,认真地加以领会。  在今年年底,我们地税局举办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辅导当中,也要对新申报表填表的一些注意的事项做一个具体的说明,到时候希望大家积极参加。目前,我们也正在开发新的申报表网上申报,还有纳税电子申报的程序,应该是在今年年内就能完成,对大家足不出户的缴税是非常有利的。  在大家完成汇算清缴工作过程当中,通过去年我全程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感觉到有这么几个问题需要大家注意一下:第一,我们地税局从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以后,对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了,特别是日开始取消了5项年检,并且对于一项要参与的年检也是取消了。第一项是对于福利企业的年检,我们不再组织。第二项,对于劳服企业年检。第三项,对于纳税人如果是符合国家企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享受的减免税的优惠,我们不再进行年检。第四项,对于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过去我们跟劳动局、财政局、国税局有联合的年检,从去年开始我们取消了这项年检,但是大家需要注意一下,在今年的下岗再就业新的政策当中,劳动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提出年检的概念,如果在座的有符合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并且符合相应的条件,在明年的年检过程当中,我们会尽量方便纳税人。第五项,安置随军家属在所得税方面有一些优惠,也取消了这项年检。这五项年检的取消可以说是极大方便了纳税人。  另外还有软件企业的年检,由科委、发改委组成的,目前我们地税局不再参与。取消了五项年检,并且不参与一项年检之后,有一个问题,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填报的过程当中有一些填报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举个比较明显的例子,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就是税前弥补亏损,2003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整个北京地税系统是7个多亿,可是去年年初汇算清缴达到了25个亿,大家可以想像弥补亏损这么一个事项一年增加3倍多,这是不正常的。并且我们对于一些弥补亏损额比较大的企业做了一个专项的评估,其中有36户弥补亏损额大于一千万,通过我们跟纳税人直接接触,感觉到大家还是对政策的理解有一些偏差。我们取消了年检,对于一些审批的事项不再审批,并不是说就可以放任自流,并不是纳税人可以想税前弥补多少亏损都可以。针对这么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我们在今年也是跟有关部门协商,对于弥补亏损这个事项,如果大家在汇算清缴过程当中有发生的,需要报送中国的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当然我们这里只要求有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报告,具体是哪一家做的,或者是具体哪一个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做的,我们没有指定,只是要求有中介机构的鉴证报告。  从去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有13号令,对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出了一个管理办法,这里面也提请大家注意有一些是总局规定需要出具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报告,大家在申请税前扣除事项的时候,把相应的资料准备好。另外,根据我们的经验,对于退所得税超过两万元以上的也需要出具中介报告,并且对于纳税人发生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的所得税的审核事项也需要中介报告,这里提醒大家在汇算清缴工作中,把相应的资料准备齐。这是一点。  另外,在2005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当中,我们结合着国家税务总局,包括北京市地税局,有的还是跟北京国税局共同制定的一些政策,具体的政策变化要件有这么几项:  第一项,取消了6项年检。  第二项,对于期货经纪公司可以汇总纳税,也就是在公司的总部可以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这里提醒大家,有一个前提条件,期货经纪公司对于下属营业部必须是整个公司要“四统一”,统一结算、统一风险控制、统一资金调拨、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这四统一的情况下,可以向主管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可以汇总缴纳所得税。  第三项,政策变化,企业广告费支出比例,对于制药企业从2005年起可以提高到25%,这个也算是对制药企业极大的扶持。  第四项,对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征管法的具体条款和问题,对于虚报亏损,我们做了一个定义,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亏损数额大于按照税收规定计算出来的亏损数额,也就是如果该调整的一些项目没有按照相应的规定做调整,出现了亏损,并且自己申报的亏损大于按照税法相应的规定,这就属于虚报亏损。如果说企业是出于故意虚报亏损,造成了当年或者相关的年度少交了所得税或者不交所得税,应交不交,或者应该足额地交而少交的,适用的是征管法第63条第1款,就是相应的偷漏税的规定,包括相应的处罚,加收滞纳金,这也是提醒大家注意。  第五项,对于核定征收,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目前我们地税局的核定征收的管理办法和国税局总的政策原则和管理的要求上应该是一致的,但是在具体的申请核定征收,包括基层部门的一些操作程序,存在着一些差异。我们对核定征收从2005年起严格要求必须按照征管法规定的,不能如实提供帐册,不能如实提供凭证收入,必须符合这六条,才能按照核定征收的办法来执行。  第六项,如果说纳税人虚报的资料或者采用隐瞒的方式,来申请核定征收的纳税方式,造成了少缴税款或者应缴未缴、没有足额缴的税款,是按照征管法相应的条款来规定。也就是说,我们对核定征收限定的条件是严格了,以前我们有一部分区县局出于方便管理,对于某一个行业或者说对于经营收入小于一定的额度,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企业,实行的是统一“一刀切”核定征收,我们从2005年开始已经杜绝了这种做法,也要求纳税人如实地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第七项,也是跟核定征收有关系的,对于小煤窑的测算,通过对房山、门头沟小煤窑定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测算,包括煤价变动的趋势,煤炭企业的成本占的比例,我们做的测算,对于小煤窑核定征收的标准从一块到四块每吨的标准提高到15元到65元,在座的可能跟这个政策涉及不多,这里只作一下说明。  第八项,我们对于福利企业取消了年检,但是取消年检的同时,我们也加强相应的管理,具体说就是符合福利企业这个标准,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的时候,需要提供八种材料,第一种减免税申请书。第二种是减免税的报告书。第三种是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第四项税务登记的复印件。第五项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复印件,第六项福利企业的四表一册,具体的就是企业的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作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使用表和残疾职工的名册。第七个就是企业财务报表,第八个就是需要提交的资料,就是所吸纳的、所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证,可以说我们取消这种福利企业的年检,包括审批事项是方便了广大的福利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我们也需要通过后续管理这种手段来避免超范围的享受政策的情况。  第九项,跟大家现在所用的税控开票机有关系,按照京财税号,税控收款机购置的费用达到固定资产的标准应该按照固定资产来管理,并且按照规定提取这种折旧额还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数额比较小的,可以在当年度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  第十项,企业关于捐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第四届全国特奥会和第十届全运会所发生的捐赠,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可以税前扣除,这是对于去年的第四届特奥会和十运会和咱们国家第四届特奥会做出的一个特殊规定。  第十一项,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具体政策,大家可以看一看去年北京市财政局和地税局共同发的号文,还有2005年的828号文都是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目前北京市也正在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如果说在座的企业代表有符合这种文化体制改革范围之内,并且已经成为试点企业的,都可以按照文件的规定向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相应的税收优惠。  第十二项,从2005年开始,对于股权分置改革当中,非流通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目前可以暂免征收流通股东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大家可以看京财税号文。对于2005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变化的主要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另外还有两项需要提请大家注意,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两个文件,一个就是企业财产损失办法,还有一个就是管理费,总机构提取管理费,在这里由于时间关系,我就把一些关键点跟大家介绍一下。  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目前可以提取管理费的范围,对于总机构来说是应该具备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的职能,并且为下属的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了管理服务,并且又没有固定的经营收入来源,这样的总机构可以提取管理费。具体的有这么四个条件,第一个,具备法人资格,并且办理税务登记。第二个,六个统一,也就是总机构对于他所属的企业和分支机构在人事、财务、资金、企划、投资、决策经营这六个方面进行统一的管理。第三个,就是机构或者有固定性和经常性的收入,比如咨询费、房租收入,但是不足以抵补他的日常开支需要。第四个,提取总机构管理费有这么两种形式,一种是总分支机构,另外一种是母子公司,对于母子公司管理费的提取应该仅仅局限于全资的子公司,对于控股和绝对控股的子公司目前是不能提取管理费。对于管理费提取的比例,应该是不超过总收入的2%,这个总收入包括生产经营的收入、财产转让的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并且我们要求总机构管理费能在税前扣除的管理费,必须要按照总收入的同一比例进行分摊,也就是说不能在各个企业间通过管理费来调剂利润,一定要是对于总收入有个比例来提取。  另外,对于总机构管理费有一个税前扣除,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如果超过了税务机关核定的标准提取的管理费,应该进行纳税调整,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说它低于统一制定的标准所交的管理费,应该按照当年实际上缴的数额据实扣除,差额部分不能在扣除。  对于去年的国家税务总局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办法,可以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应该是指纳税人拥有或者控制用于经营管理活动并且与取得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这是一个原则,拥有或者控制,并且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或者与企业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具体的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也包括应收票据、存货、投资,还有固定资产,还有无形资产,无形资产里面有财产损失、可以扣除的财产损失,可以扣除的财产损失有这么几类。财产损失,我们要求在当年申请扣除,不能在当年我有了利润,或者我想在年度之间调剂这种利润,财产损失不能在延后或者提前扣除,只能在发生的当年。那么还明确地规定对已经计算错误或者其他的客观原因,没有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也不能扣除,不能说我过了一个年度想起来了,再调整以前年度的申报表,这个是不允许的。  下面,我介绍一下北京地税局目前2005年纳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况,目前我们有12万户查账征收的企业办理了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通过初步的数据分析,当然还没有经过最后的核定,目前的盈利面占60%,比2004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左右,说明我们北京市地税局所管辖的查账征收的企业,跟咱们整个经济发展的形势是相一致的,盈利面在扩大。对于目前按照相应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的有4000多户,我们做一些政策辅导的汇算清缴培训,包括把一些新的政策要点给企业讲解的时候,有一些企业对享受的一些优惠并不是很清楚,这里希望大家对于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一定要用足、用好。  因为时间关系,我就先讲这么几点,感谢能有这么一个机会跟大家互动交流。  中国税网企业涉税风险分析研究室专家孙建国教授: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差异分析  大家下午好!就这个机会我想把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做一些重点的介绍,主要是针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之间的一些差异要点,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第一方面:两个税法总体差异分析:    第一个,法律法规层次不同,大家知道内资企业所得税它的税法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这个暂行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具体实施时间是从94年开始。外资企业我们一般叫“三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三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一个叫税法,一个叫暂行条例。税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是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暂行条例的法规层次是由国务院审议发布的,它们的法律法规的层次面是不一样的,一个高,一个略低一些,层次不同,同样也带来其他一些差异。  第二个总体差异,适用范围不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适用内资企业,内资企业的内涵应该是指公司制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但不是包括所有的内资企业,一般来说这个内资企业指的是公司制企业,如果不是公司制企业,比如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它们并不适用这个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他们是适用于个人所得税法的法律适用范围。还有其他的一些经济组织,比如社会团体、学会、事业单位,像学校、科研单位,他们如果有应税所得的话,也要遵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尽管他们不是企业经济组织,是其他经济组织,但是有应税所得也应该遵照这个法规。外资企业所得税从名称上就已经告诉我们它适用于“三资”企业,除了“三资”企业还有一些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有常设机构或者没有常设机构,但有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一些收益,也应该按照这个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所以,这两个税法的适用范围一个是内资,一个是外资。  第三个差异,所得税的税率有所不同,内资企业所得税在税率的确定上一般是按照三级定率征收的方式,按照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级次,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三万以内18%的税率,三万至十万之间的年应纳税所得额27%的税率,年应纳税额的十万以上的是33%的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30%+3%的税负水平,30%是中央所得税,3%是地方所得税税率。在具体征收上,我们内资企业还要采取核定征收,刚才这三个税种要采取查账征收,还要采取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又分为定额和定率两种征收方式,由于某些条件的限制,有些企业不便按照查账征收方式来缴纳企业所得税,比如说有些小企业会计核算资料不健全,无法提供有关收入成本费用资料等等原因,不能采用查账征收方式,那么就采取核定征收,具体说就是定率征收,还有一些企业采取定额征收。外资企业除了30%+3%以外,还有一些外国企业在中国有常设机构的,它不便于按照这种查账征收方式,也有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比如说按照成本费用给它还原成应纳税总额,比如按照85%的费率计算,还原成应纳税总额来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是在税率方面有所不同。  第二方面,优惠政策的差异。我们大家知道,外商投资企业在我们中国境内它们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就是比我们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在很多方面都有一些优惠政策,就是直接表现出来的一些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主要是体现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投资产业,还有像追加投资等等这些方面。比如不同的地区,我们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在经济特区,还有在浦东开发区,还有在海南岛省全岛,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我们内资企业如果在同一个地方,比如就在深圳,他不能直接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在不同的地区就有不同的差异。不同的投资行业,比如说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开始,它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我们内资企业没有这一条,说我是生产外商投资企业,也不说什么行业的,不可能有这么一个优惠政策,但是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直接享受这个政策。从这方面对比来看,外商投资企业确实享受一些超国民待遇。还有追加投资,追加投资符合一定的条件,也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追加投资有具体的条款,追加投资多少,投资于哪个行业,按规定可能能够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所以在优惠政策方面,很多地方优于我们的内资企业。这是一个方面。  第三个方面,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方面的差异,当然这方面的差异不是很多,一个就是股息所得,股息所得如果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所投资的“三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它是不用缴纳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就是在境外的外国投资者在我们中国境内有外商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不管两者之间是否有税率之差,都不存在交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但是我们内资企业即使在境外,更包括在境内,有分配来的利润,如果存在税率之差,又不属于定期减免的税率之差的话,就存在一个补交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这是外资企业和我们不一样的地方。第二个,特许权的使用费,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有在科学研究开发能源、交通运输等方面取得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按照规定可以减按1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如果技术非常先进的经过审批,也可以全部免除所得税。这个在我们内资企业来讲一般没有这一项,我们内资企业就有一个技术转让收入在30万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四个方面,扣除项目差异,应纳税所得额里面可以扣除项目,内外资之间有哪些差异?  第一,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内资企业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除了后进先出法以外其他的方法都可以采用,但是后进先出法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必须是在存货发出顺序是后进先出时方可采用,如果存货物流的顺序不是后进先出就不能采用这种方法,如果采用了这种方法,减除了应纳税所得额还要加计调整。但是这次会计准则变化,在存货准则里有个调整,就是将来会计标准当中也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税法在特定条件下,货物发出顺序做轮转顺序是才可以采用。但是作为一个企业来说,不可能存货永远是后进先出,只有在某个阶段,建筑材料从底下往上码,哪有从上往下码的?这个方法在外资企业里面没有限制,当然对内外资企业存货发出方法也有一些规定,不能随意变化,我这个月这种方法,那个月那种方法,那不能随意在那儿变化。  第二,广告费和业务费的列支,内资企业广告费列支的标准有三种,一个是按全年收入2%、8%,还有经过审批可以全额扣除的,业务宣传费是按照年收入的5‰可以实现据实扣除,外资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没有这方面的约束。这个政策的差异可以说是比较大的。  第三,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支出在我们内资企业里有几种不同的管理方式,绝大多数的内资企业都实行了计税工资的管理方式,我们北京市是按照960元的计税工资标准来进行税前扣除,除此之外还有税率挂钩,还有像行政事业单位如果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工资总额的基数来进行税前扣除。当然还有一些内资企业由于某些条件,比如说是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开发企业,也可以是全额税前扣除,有这样四种,还有一些商业企业,小型的服务业用提升工资的方式,等于是五种。外资企业对计税工资没有差异,这个差异在我们内外资企业之间可以说这个差距对我们企业生产的影响很大的,960块钱,这个标准已经执行了十多年了,北京市最早800,距离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北京市人均工资标准至少差一半以上,北京市月工资差不多人均应该是两千以上。  第四,业务招待费,内资企业年收入在1500万以内的部分,可以按照5‰进行税前扣除,超过年收入1500万以外的部分按3‰的比例去收。外资企业与我们所不同,它年收入在500万以下的的是百分之一,500万以上的5‰,它的比例比我们内资企业要优惠一倍以上。第五,企业列支职工福利费的标准,我们内资企业按照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的14%的比例提取的方式来税前扣除,外资企业不采取提取的方式,而是直接采取税前扣除的方式,来列支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职工福利费的比例不能超过14%,就是实发工资的14%的比例要求。这里只是方式的不同,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只不过如果外资企业实际列支的职工福利费没有超过14%,它可能吃点亏,我们内资企业提出来我只要按照实发工资提14%,我发多少只要不超过这个数就可以。  第五,借款利息,我们内资企业一般来说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标准与股东投入资本的多少没有联系,但是对外商投资企业,我们请他来进行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招商引资,我们缺的一是资金,二是技术,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不在中国境内按照中国的法律来进行投资的话,资本金不到位,对不起,借款费用的问题扣除,那可能就有一些约束。在这一点上对我们内资企业没有这样的规定,尽管我们内资企业有大量的非常普遍的抽逃资金的问题,但是所得税法在这方面对内资企业并没有进行约束,但不等于以后没有约束。因为过去我们内外资企业筹集资本的方式不同,但是从今年开始,实际北京市从前年就开始,北京市工商管理局一个特殊规定,内资企业也可以采取全部筹集制,那么新的《公司法》实施以后,我们内外资都一样,都可以全部筹集制,过去税法是在原来的工商管理规定基础上对我们企业投入资本有要求,有了这项变化,是不是企业所得税在上面有所调整。外方如果投入资本不到位,然后你又从其他机构去介入资金,在这里头有多少资本金没有到位,按天数、按金额来计算,相同的贷款利息不能税前扣除,这个是有规定的。首先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外方投资比例没有达到25%,本身各项优惠政策不能享受。  第七,捐赠支出。我们内资企业首先是分为公益性和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是按年纳税所得额的3%据实税前扣除,另外还有像一些有关的基金,比如说残疾人基金会等等的捐赠有的是税前扣除,有的是按10%的税前扣除。外商投资企业非常简单,就分公益非公益捐赠,公益就可以全额税前扣除,不是3%,非公益救济捐赠不能税前扣除。  第八,工会经费,我们内资企业提取2%的工会经费,必须要取得上一级工会经费的缴款凭证才可以税前扣除,但是对外资企业提取2%的工会经费没有这样的要求。因为外资企业很多非常知名的,像沃尔玛这么大的企业不建立工会,我们是要求他建立工会,让他提,在这方面有所不同。    第九,固定资产运行残值率,内资企业是5%,外资企业是10%,有关内外资所得税的差异主要的内容我给大家做这么一个简要的介绍,涉及到一些具体问题,我们待会儿可以通过互动来进行交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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