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什么时候到账的时候是不是做了12年有2500元钱马上到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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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领取失业金的时间了,为什么还没到账?
领取失业金有三个多月了,这三个月是肯定会有失业金打入卡中的,第四个月没有打进卡,已经第五个月到了,想问下什么原因迟迟没有打入卡中?怎么可以查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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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在领失业金,签字什么的手续都办了,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钱还是没到账,以前是最后一个工作日就到了的,_百度知道
在领失业金,签字什么的手续都办了,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钱还是没到账,以前是最后一个工作日就到了的,
在领失业金,签字什么的手续都办了,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钱还是没到账,以前是最后一个工作日就到了的,现在不知道怎么了?有遇到过此情况的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建议你拨打12333咨询一下具体情况。
这个电话需要在工作日打吗?今天周末哎
周一到周五,朝九晚五。
已到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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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团队:
遇到过年了吧
最晚昨天该到的,这不还没到年放假的
关键是所有人都沉浸在过年气氛里了
已到账,谢谢
过个好年!
亲你是哪个地方的,我是郑州的第一次领,22号签的字,都快月底了还没有到账,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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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我的劳动合同马上就到期,如果我不愿意续签,能领失业金吗
我的劳动合同马上就到期,如果我不愿意续签,能领失业金吗
09-12-19 &匿名提问
搞不懂,你自己争取吧,有钱拿就拿,没钱拿的话或者又没找到其他还的工作的话就继续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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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学社会保障的,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等其他保险性质不同,不是说你缴了费,等你没工作了就能享受了.你的情况不符和失业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说白了因为您是自动辞职的,您不是被炒鱿鱼,您不是到了什么工作都找不到的地步,您是原来有份工作你不想干了,是你自己造成的没工作,怨不得别人,所以别人没有为您分担这种风险的义务,这么说您明白么?
既然社保法规规定了,我想也没其他办法了。员 工 因 下 列 情 形 失 去 工 作 后 的 一 个 月 内 , 应 携 带 有 关 材 料 , 到 失 业 保 险 机 构 办 理 失 业 登 记 手 续 :    ( 一 ) 用 人 单 位 被 依 法 宣 告 破 产 、 解 散 或 者 撤 销 ;    ( 二 ) 用 人 单 位 被 依 法 整 顿 ;    ( 三 ) 用 人 单 位 因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严 重 困 难 而 裁 员 ;     ( 四) 终 止 或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    ( 五 )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况 形 。失 业 员 工 逾 期 不 办 理 失 业 登 记 手 续 的 , 其 享 受 的 失 业 救 济 金 从 登 记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逐 月 减 发 。失 业 员 工 领 取 失 业 救 济 金 的计算标 准 , 按 其 连 续 工 作 年 限 每 满 六 个 月 计 发 一 个 月 的 失 业 救 济 金 , 但 最 高 不 超 过 二 十 四 个 月 。失 业 员 工 重 新 就 业 满 一 年 后 再 次 失 业 的 , 享 受 失 业 保 险 待 遇 的 期 间 按 照 其 重 新 就 业 后 的 工 作 时 间 计 算 。 失 业 救 济 金 的 月 发 放 标 准 为 上 年 市 政 府 公 布 的 最 低 月 工 资 的 百 分 之 八 十 。
你缴了失业保险费,当然在失业其间能享受待遇,这和自动辞职或被辞退有什么关系.我猜想是你问的地方不对。你问的是社会保障局,现在养老、医疗、失业等几个保险的钱都由社保一口收,但审批待遇时就有几个口,养老由社保管,医疗保险待遇专门有医保中心审批,现在好像很多地方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劳动就业条线管的,你去问区劳动局或者街道劳动服务中心比较好.如果真是这样,社会保障局来回答失业待遇问题就有点草率了。
楼上的做广告做的太差了吧,比 小燕子 的都差
嗯,你缴纳了失业保险为什么不能享受??社保局的人满嘴胡扯八道按照2楼的方法试试看
应该也可以的!
你再好好咨询一下吧,我曾经自己辞职,也由单位给出具了手续让领救济金,我交了2年的保险就领了半年的救济金,我是沈阳的不知你是哪里的,是不是各地政策不同呀!按理说是应该给你的,只要你不马上就业,你就属于失业人员可以领取救济金。
首先你要明白,失业应不是你所希望或是愿意的,但却没有办法的,情况如上所讲的几种,与单位因合同到期而解除合同关系也是一种。为让劳动者不失去应享有的劳动权,社会保险就用失业保险给劳动者在下次就业前予以一定的金钱补偿,这是一种过渡。但是你是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这情况同了。是你自己放弃劳动(或就业)的权利,而不是你想做不能做,是你能做却不做,主观意识不同,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保险不支付你失业金的原因了。  下面看看可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吧(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开除、除名和辞退以及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明白些了吗?也许我的语言组织得不好,但你看上面就明白你为什么不能取得失保吧。并不是所以参加了失保的人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是看你的失业状况是否是你所主动的。   另外如果你和原单位人事关系比较好,也可叫单位帮忙,开个失业登记证明再拿到社保去办,这样也可。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时,应带的证件:        1、单位发给的失业登记证明;        2、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手册;        3、身份证或户口本、两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到失业保险科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时效。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按照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领取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多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即二年。社保局的回答是不正确的。但他们既然这样回答你,我估计你可能找错回答人的,或他们理解错了你的意思。不过有一点是对了,那就是你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可以不支付你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即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本人月工资。我想,你可以拿着你的养老保险本和档案,再到当地社保局的失业保障科去咨询,应该没问题的,当然单位也需要打一个证明。
因你是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不能享受失业保险,是正确的.详细的可以参见楼上的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第二条,自愿的.问题就在这个&自愿的&.
应该是可以的,好像现在出台了新规定,你可在网上查查。
因你是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不能享受失业保险,是正确的.钻空子的话,可以让单位劳资和劳动失业处讲是双方协议解除,单位又不损失什么!只是帮做些手续。我就是这样帮助我单位自愿解除合同的员工
我是无锡的,我2003年自动辞职的时候就是没有领到失业金,说自动辞职没有失业金的.现在就是这样的,老百姓都搞不清这个保险是怎么回事,怎么去办.政府部门一口说了算,对老百姓一点也不负责任.
领取失业保险的前提条件就是1.参加了失业保险一年以上,2.非自愿失业,两者缺一不可,我们单位在2000年裁员时,就是要求每个被裁员的职工填写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社保局不给办失业保险,导致几千职工拦马路,单位被迫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给职工发安置补偿费.
打12333问问,失业一个月可以办理的
我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我曾在一家公司上了两年的班,也缴了保险,但在合同到期时没有签合同,属于自动辞职,也没有得到失业保险,我也曾咨询过劳动局,的确是这样的,我所在地是贵州,不知其它地方是不是一样的,我也觉得太不合理,即然缴了保险就应该享受其权利,但目前还不能实现,只有等我国的劳动法制度改善了。
属自愿的确实不能领到失业金,因为我前段日子也是在被迫自动辞工后想去领失业金,在折腾了整整一天后被告知:因我是属自愿辞工的,不能领取失业金,唉,所以你也会是一样,不可能领到了.
解除合同,本身就是当时人双方的意愿表示。不论那一方愿意否,只要解除了合同这个客观的要件存在。那么。你就应持相关的解除资料。到当地保险事业部门办理失业救济金事宜。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失业救济金只能享受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8 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已经日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日起施行。部长 张左己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二章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三章 失业保险金发放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有权即行停止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准备书面资料、开设服务窗口、设立咨询电话等方式,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条 经办机构应按规定负责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统计工作。第四章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第二十一条 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由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经办机构发现不符合条件,或以涂改、伪造有关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应责令其退还;对情节严重的,经办机构可以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经办机构或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失业人员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二十七条 失业人员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与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的样式,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二○○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附件1失 业 保 险 金 申 领 登 记 表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1.男□2.女 出 生年 月 年 月 日 照片 民 族   婚姻状况 □1.未婚 □2.已婚 文化程度 □1.博士及以上 □2.硕士 □3.本科 □4.大专□5.高中 □6.中专 □7.技校 □8.初中及以下  职业资格等级 一级(高级技师) □二级(技师) □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 □五级(初级工)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变更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原工作单位   原工作单位性质及经济类   型 □1.企业(□国有   □集体   □股份合作   □联营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港澳台投资    □私营   □其他)□2.事业    □3.社团    □4.个体    □5.其他  参加工作时间   失业时间   失业原因 □合同期满  □辞退或辞职  □其他 单位(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     有无求职要  求 □1.有求职要求□2.无求职要求 是否进行求职登记 □1.已登记□2.未登记 家庭状况 姓 名 关 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备 注                                   注:以上由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填写,请在有选项的栏目□上打“√”。  审核意见: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   月,失业保险金享受数额   元/月。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注:以上栏目由负责办理申领登记的经办机构填写。XXXXXXXXXXXXXX  厅(局)印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让人羡慕的德国员工福利和失业金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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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羡慕的德国员工福利和失业金保障制度
让人羡慕的德国员工福利和失业金保障制度
德国的经济被定义成世界上最健全的经济之一,其国民享受的社会保障足可傲视全球。例如,德国人一年工作187天休息178天、禁止节假日休息日上班、只能加工资不能减工资……作为苦苦挣扎在底层的我,对此第一反应是:这是神马福利?!第二反应是:这该令多少中国人躲在角落里黯然落泪?
& & 1、禁止节假日休息日上班
第一是改善受福利者的地位,首先,在劳动保护政策方面,国家法律严格规定,禁止招收童工,禁止让18岁以下的青年工人上夜班,禁止休息日和节假日上班,禁止让孕妇在产前六周,产后八周上班,除每周休息两天以外,每个工人每年享受六周带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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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严格遵循节假日不上班的规定,到了礼拜天,连商店都关门了,商店的服务员说,我是人,我也要休息,要尊重我的人权。
& & 2、德国人一年工作187天休息178天
德国人现在要的不是更多的收入,而是更多的自由支配的时间。德国现在的情况是,一年工作187天,休息178天。数是这么算的:双休日102天,再加40多天的带薪假,还有圣诞节,万圣节,复活节三节共再休20多天。
& &&3、企业欠薪政府先还
在德国,一旦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则由政府先支付给员工。企业欠员工多少钱,政府就给职工多少钱,先让职工回家,接下来的事就变成了政府最后一次工资,和违法企业之间的事。德国政府先出动警察局、检察院介入欠薪事件。
& & 4、德国劳动局为工人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德国还成立了由工会、雇主协会和国家公务员代表各占1/3的各级劳动局,负责向工人介绍劳动岗位,提供职业谘询,促進职工教育,组织進修和改行培训,在改行培训期间,劳动局要为進修和改行培训的工人提供无息无偿的补助、信贷、生活费。一句话,德国的劳动局不是一个只收钱不干活的摆设,而是真正为职工服务的组织。
& & 5、夫妻分居也有补助
假如夫妻不在一个城市里面工作,丈夫为了去另一个城市读進修学校而跟妻子分居,如此国家要给钱的。另外,工人回家探亲,路费由劳动局支付。假如工人不想两地分居,要妻子搬过来,全家都搬过来,那么,行李搬运的费用也由劳动局支付。
& & 6、工资只加不减
在德国,工人工资的变动只能做出有利于工人的决定,即只能加工资,不能减工资,即使企业倒台了都不能减。假如企业真的破产,那么最后一次工资就由政府支付。德国建立了一个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网极其严密。它保障了联邦共和国公民的生存,并在他们面临疾病、工伤事故、失业、残疾、衰老以及死亡风险的时候,提供了广泛的社会保障,从而使得联邦德国成为战后世界中最大的社会福利体系。
& & 7、享受优越的社会保障
失业保险方面,凡在失业以前三年之内交过至少360天义务保险的工作者,只需缴纳费用的一半,即可领取失业保障金。如果你是一个有孩子的父母的话,如果你需要抚养子女,你可以领取最后工资的68%。如果要是你不养孩子,就只能领取最后工资的63%。但最多不能超过832天,在这期间,你无需纳税,在2年零100天内你是可以不纳税的。
在医疗保险方面,雇员只需缴纳一半的保险费,其配偶和子女均有权免费享受这个福利,一人交保险全家吃(子女没有工作)。在养老保险方面,凡年满6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60周岁的妇女,只需有15年缴纳过一半的保险费(相当于七年的保险费),就有权利享受正常养老金,等于最后净工资的2/3,任何人都一样,总统、总理和小学校园幼儿园阿姨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是最后工资的2/3。
& & 8、职工工伤可得赔偿
在工伤事故保险方面,职工无需缴纳保险费,一旦发生事故,由保险机构负责提供全部赔偿金。另外,一旦出现工伤事故,老板就要赔钱。因此,德国的机器一般都很安全。如果机器太危险了,老是发生工伤事故,老板赔不起,还不如把这个钱省下来造机器,增加安全性减少污染,这样多划算。因为,一天到晚赔钱,老板受不了。
& & 9、孩子生的越多补助越多
不管收入状况如何,德国人可以享受每个月为第一个子女领取50欧元,第二个子女开始就上升为100欧元,老三就是250欧元,老四是500欧元,老五1000欧元,老六2500欧元,老七的时候就是5000欧元。这个钱每月都可以拿,一直到孩子年满27周岁!
即使这样,德国人也不愿意生孩子,因为德国人要追求的是更轻松的生活,不愿意把时间花在生孩子的事情上。
德国凭什么撑起如此完善的福利制度?这是因为德国的发展走向了体化系。
第一,不靠盲目的高速。
第二,不玩金融衍生产品。
第三,不靠旅游。
第四,不靠房地产。
那靠什么?靠高端工业品生产制造和出口,还有武器。所以它的经济被定义成世界上最健全的经济。德国的经济不玩虚的,故德国能够支撑起这么好的福利制度。
看一看!德国失业金有多好!
很多移民欧洲,适应新国度,时而有换工作,暂时无工作的时刻。经济会有压力。最新移民前景报告显示,德国正在成为各国移民首选的热门国度。在德国,你失业之后并不需要担心温饱问题,因为领取一类失业金(ALG1)至少能保证你失业后的一年内衣食无忧。根据德国统计局统计,2014年德国实际失业者每月平均可以领到889欧元的(税后)失业金,这看上去似乎还不少?那么海华伦小编告诉你,你没能赶上“黄金时代”……12年前,2003年的时候,德国失业者每月平均可以领到1919欧元的失业金!那一年,1欧元还能换10元人民币。
但正是由于以前德国社会福利太好,让失业的人完全不想工作,才有了德国前总理施罗德惹人争议的“哈茨4”改革,直接导致了他2006年大选失利,并彻底退出政坛。如果你在失业一年后还是没找到工作,你就只能去申请每个月400欧元左右的二类失业金了(ALG2),又名“哈茨4”。当然想申请二类失业金的话,你最好拥有德国或者欧盟国籍,否则你很可能因此被取消居留签证驱逐出境。
1、想要在德国领取一类失业金?你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第一:你必须失业。为了证明你正在失业,你需要向德国劳工局(Arbeitsagentur)提供(前)雇主的解雇证明(Kündigungsschreiben)。如果你是自己主动辞职的,将面临最长达12周的封锁期(Sperrzeit),这不仅代表你失业后12周内无法领取失业金,同时也意味着你有资格领取一类失业金的最长期限减少了12周。
第二:你必须在劳工局登记为“找工作状态”为此你必须亲自去一趟劳工局登记,如果你确定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离职,那么最早可以提前3个月去登记。当你收到雇主给你的解雇通知信之后,你有义务在3天内向劳工局报告,否则失业后会面临最久长达7天的封锁期。
第三:你必须交足失业保险一般情况下,在最近两年内你至少需要交了12个月(可间断)的失业保险才有资格领取失业金。注意:只有参与了有交社会保险义务的工作(或者实习)才算在内,比如不交社会保险的义务实习(Pflichtpraktikum)就不算。
2、你每个月能领多少失业金?
如果你同时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领到德国劳工局给你发的失业金。一类失业金税后(扣除个人所得税及社会、医疗保险)约为你失业前12个月平均税后工资的60%(1级或4级税卡),如果有一个孩子约为67%,如果是拿3级税卡则是80%。具体金额及算法请咨询德国劳工局。——(2015年度的失业金计算可以参考劳工局网站)
举个简单例子,如果你拿1级税卡:
在过去12个月平均税前工资为2000欧元,那么你失业后每个月可以领到804.9欧元的失业金。
假设你之前平均税前工资为3000欧元,那么就能领到1116.3欧元。
3、你能领多久失业金?
一般来说,你可以领取一类失业金的时限为6到12月,这取决于你在最近两年内交了几个月的失业保险。每交两个月的失业保险,在失业后就可以多领取1个月的失业金。如果你在50岁以下,那么你最长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50岁时是15个月,55岁18个月,在58岁失业的话,最长可以领24个月,前提还是你交足了失业保险。
4、领取失业金时注意事项:
虽然你最长可以领12个月的失业金,但这并不代表你可以享受12个月的有薪假期。某种意义上来说,当你在德国领取一类失业金,劳工局就是你的雇主,因此你必须遵守以下义务,否则劳工局会毫不犹豫停发你的失业金。首先:你在每个工作日时,都必须至少在自己家里出现一次——因为你有收取信件的义务,劳工局会不定期给你邮寄招聘信息。不管任何理由,如果你要离开自己家超过一个工作日,就需要向劳工局报备。另外,一年里你有28天的“带薪”假期,这段时间你可以自由活动,比如周游世界……(考虑到欧元近来严重缩水,1个月失业金也就够你游几天欧洲的)其次:你必须积极地寻找新工作,每个月有义务至少发出三封求职信。为此你需要向劳工局提供书面证明。最后:每8周左右,劳工局的工作人员都会找你面谈一次,了解你在这两个月里的求职状况,如果你无故不去,他可能会暂停你的失业金,直到你出现为止。
5、失业之后能从事兼职吗?
答:你可以一边领失业金,一边从事兼职工作,前提是每周从事兼职时间必须小于15小时,即不能超过14小时59分59秒(超过1秒也不行)。只要满足这个条件,你就还是处于“失业”状态。不过由于你有兼职收入,失业金将会相应的有所减少,但总体的收入还是会高于你不做兼职工作。另外你也可以选择失业后去大学读书深造,只要学校给你开具证明,每周需要学习的时间不超过15小时即可,劳工局不会终止给你发放失业金。
如果在中国失业,你能领到多少失业金呢?&
以下是中国(上海)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
1、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2、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参考数据:2014年上海最低工资是每月182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710元,也就是说,即使是在中国最富的上海,不管你失业前工资多高,失业后能领到的失业金都不可能超过1820元(约合250欧元)。
& & 和德国不同,中国的失业金不会帮你缴纳医疗保险,当然由于数额过低,你也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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