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室外地面标高高()m中庭下降空间()m?

建筑制图练习(四)_百度文库
您的浏览器Javascript被禁用,需开启后体验完整功能,
赠送免券下载特权
10W篇文档免费专享
部分付费文档8折起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建筑制图练习(四)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同时保存到云知识,更方便管理
加入VIP
还剩2页未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关于底层楼室内地面与室外路面高度差有没有国家规范_百度知道
关于底层楼室内地面与室外路面高度差有没有国家规范
我有更好的答案
通则(《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有规定室内外最小高差,新的通则只规定一个措施:5.3.3 建筑物底层出入口处应采取措施防止室外地面雨水回流.其它一些规范对室内外高差的规定:住宅设计规范:4.1.4 ……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地面设计规范:6.0.1建筑物的底层地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面150mm……粮食设计规范:4.1.4. 4 室内外高差不宜小于300mm.老年人规范:4.2.3 老年人建筑出入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40m……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93第6.2.4条 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地面设计标高,且不应小于0.15m.
加固公司技术员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推荐这篇日记的豆列
&&&&&&&&&&&&关于底层楼室内地面与室外路面高度差有没有国家规范?_百度知道
关于底层楼室内地面与室外路面高度差有没有国家规范?
我有更好的答案
记得老的通则(《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有规定室内外最小高差,新的通则只规定一个措施:5.3.3 建筑物底层出入口处应采取措施防止室外地面雨水回流。其它一些规范对室内外高差的规定:住宅设计规范:4.1.4
……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地面设计规范:6.0.1建筑物的底层地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面150mm……粮食设计规范:4.1.4. 4 室内外高差不宜小于300mm。老年人规范:4.2.3 老年人建筑出入口门前平台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宜大于0.40m……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93第6.2.4条 建筑物的室内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地面设计标高,且不应小于0.15m。
采纳率:66%
在设计规范里有,这个和使用功能有关,商业网点的室内外高差不低于150毫米,住宅,不低于300等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可查看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国标
我记得不小于30cm
其他2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无标题文档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of design for
large-space intelligent active
control sprinkler systems
DBJ15―34―2004
批准部门:广东省建设厅
实施日期:日
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
粤建科字[2004] 7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广州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粤建函[号文的要求,由广州市设计院等十家单位编制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经组织专家审查,批准为广东省强制性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5-34-2004,自日起实施。其中,3.0.3、4.1.2、5.0.1、6.1.1、7.1.1、7.2.1、7.3.1、9.1.2、9.1.3、9.1.4、9.2.1、12.0.1、13.1.1、13.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广州市设计院负责。
广东省建设厅
  广州市设计院会同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深圳市公安消防局、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建筑设计院、佛山市南海天雨智能灭火装置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本规范的制订过程中,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总结了近几年来国内外已建成或在建中的会展中心、机场、大型商场等多项大空间建筑消防设计和使用方面的经验教训,结合采用我国自行开发研制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灭火装置科研成果,广泛征求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质检等部门意见,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3章和1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符号;3、设置场所及使用条件;4、系统选型和配置;5、基本设计参数;6、系统组件;7、喷头及水炮布置;8、管道;9、供水;10、水力计算;11、控制系统的选型及组成;12、操作与控制;13、电气等13个部分及附录、条文说明、附图。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至广州市设计院(广州市体育东横街3号设计大厦,邮编:510620),以便今后修订。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广州市设计院
  参编单位: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深圳市公安消防局
  佛山市公安消防局
  佛山市建筑设计院
  佛山市南海天雨智能灭火装置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力军 周名嘉 范 桦 万 明 林楚国 沈奕辉
  肖裔平 严 洪 陈映雄 符培勇 王 峰 朱远辉 李梅玲 陈庆沅
  贺家辉 梁 波 颜汝平 王福恩 颜日明
  1.0.1 为了正确、合理地设计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智能型灭火装置(包括:1、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2、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3、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应取得国家指定检验机构强制或型式检验合格,并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规则。
  1.0.5 当设置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当不适用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或改用其它灭火系统。
  1.0.6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 大空间场所 large-space site
  大空间场所是指民用和工业建筑物内净空高度大于8m,仓库建筑物内净空高度大于12m的场所。
  2.1.2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large-space intelligent active control sprinkler systems
  由智能型灭火装置(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信号阀组、水流指示器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等组成,能在发生火灾时自动探测着火部位并主动喷水的灭火系统。
  2.1.3 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large-space
intelligent auto-sprinkler device
  灭火喷水面为一个圆形面,能主动探测着火部位并开启喷头喷水灭火的智能型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由①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②标准型大空间大流量喷头;③电磁阀组三部分组成。其中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与大空间大流量喷头及电磁阀均为独立设置。
  2.1.4 标准型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standard
large-space intelligent auto-sprinkler device
  安装高度为6~25m,保护半径≤6m,喷水流量≥5L/s的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
  2.1.5 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
automatic-scanning sprinkler device
  灭火射水面为一个扇形面的智能型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由①智能型红外探测扫描射水喷头(简称扫描射水喷头);②机械传动装置;③电磁阀组三大部分组成。其中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和射水喷头为一体化设置。
  2.1.6 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standard
automatic-scanning sprinkler device
  安装高度为2.5~6m,标准保护半径≤6m,喷水流量≥2L/s的智能型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
  2.1.7 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
automatic-scanning elevated fire monitor extinguishing device
  灭火射水面为一个矩形面的智能型自动扫描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由①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②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简称高空水炮);③机械传动装置;④电磁阀组四大部分组成。其中,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和机械传动装置为一体化设置。
  2.1.8 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standard
automatic-scanning elevated fire monitor extinguishing device
  安装高度为6-20m,标准保护半径≤20m,喷水流量≥5L/s的智能型自动扫描高空水炮灭火装置。
  2.1.9 保护面积 protected area
  一个或多个喷头(高空水炮)在标准工作压力下实际覆盖面的面积,这个覆盖面可以是方形、矩形、圆形或任意形状。
  2.1.10 配水干管 feeding
  水泵出水口或其他供水水源出口后向配水管供水的管道。
  2.1.11 配水管 cross mains
  向配水支管供水的管道。
  2.1.12 配水支管 branch lines
  直接或通过短立管向喷头供水的管道。
  2.1.13 配水管道 system pipe work
  配水干管、配水管及配水支管的总称。
  2.1.14 短立管 sprig-up
  连接喷头与配水支管的立管。
  2.1.15 信号阀 signal valve
  具有输出启闭状态信号功能的阀门。
  2.1.16 单体控制系统mono-control
  系统中只设有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或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不设火灾报警控制器,系统联动控制由各灭火装置单独完成的控制系统。
  2.1.17 集中控制系统 centralized
control system
  系统中除设有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或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外,还设有火灾报警控制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显示各灭火装置的工作状态和进行联动控制的控制系统。
  2.1.18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 tail
imitating testing-device
  探测及控制方式与智能灭火装置相同,喷头为固定式,喷头的流量系数近似于智能灭火装置上喷头(高空水炮)的流量系数,用于模拟智能灭火装置的探测启动及检验管网末端最不利点喷头处水压及水流状况的装置。
  2.2 符号
  a――喷头与喷头间的纵向间距(m);
  b――喷头与喷头间的横向间距(m);
  DN――管道公称直径(mm);
  S――喷头的保护面积(m2);
  dg――节流管的计算内径(m);
  dj――管道的计算内径(m);
  dk――减压孔板的孔口直径(m);
  g――重力加速度;
  h――系统管道沿程和局部的水头损失(MPa);
  H――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MPa);
  Hg――节流管的水头损失(MPa);
  Hk――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MPa);
  i――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MPa);
  k――喷头流量系数;
  L――节流管的长度(m);
  n――最不利点处最大一组同时开启喷头的个数(个);
  P――喷头工作压力(MPa);
  Po――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MPa);
  q――喷头流量(L/s);
  qi――最不利点处最大一组同时开启喷头中各喷头节点的流量(L/min);
  Qs――系统设计流量(L/s);
  Qp――管段的设计流量(L/s);
  V――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Vg――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m/s);
  Vk――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Z――最不利点处喷头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或系统入口管水平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MPa);
  ζ――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
  ξ――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3 设置场所及使用条件
  3.0.1 设置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的环境温度应不低于4℃,且不高于55℃。
  3.0.2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于扑灭大空间场所的A类火灾(A类火灾是指含碳固体可燃物质的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
  3.0.3 凡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设计规范的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类别为A类,但由于空间高度较高,采用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难以有效探测,扑灭及控制火灾的大空间场所应设置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3.0.4 A类火灾的大空间场所举例见表3.0.4
  表3.0.4 A类火灾的大空间场所举例
会展中心、展览馆、交易会等展览建筑
大空间门厅、展厅、中庭等场所
大型商场、超级市场、购物中心、百货大楼、室内商业街等商业建筑
大空间门厅、中庭、室内步行街等场所
办公楼、写字楼、商务大夏等行政办公建筑
大空间门厅、中庭、会议厅等场所
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等医院康复建筑
大空间门厅、中庭等所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客运站场的旅客候机(车、船)楼
大空间门厅、中庭、旅客候机(车、船)大厅、售票大厅等场所
购书中心、书市、图书馆、文化中心、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市民中心等文化建筑
大空间门厅、中庭、会议厅、演讲厅、展示厅、阅读室等场所
歌剧院、舞剧院、音乐厅、电影院、礼堂、纪念堂、剧团的排演场等演艺排演建筑
大空间门厅、中庭、舞台、观众厅等场所
体育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等体育建筑
大空间门厅、中庭、看台、比赛训练场地、器材库等场所
生产贮存A类物品的建筑
大空间厂房、仓库等场所
  3.0.5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不适用于以下场所:
  1 在正常情况下采用明火生产的场所;
  2 火灾类别为B、C、D类火灾的场所;
  3 存在较多遇水加速燃烧的物品的场所;
  4 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5 存在较多遇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物
品的场所;
  6 存在因洒水而导致液体喷溅或沸溢的场所;
  7 存放遇水将受到严重损坏的贵重物品的场所,如档案库、贵重资料库、博物馆珍藏室等;
  8 严禁管道漏水的场所;
  9 因高空水炮的高压水柱冲击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10 其它不宜采用大空间能智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
  3.0.6 在舞台、演播厅、可兼作演艺用的体育比赛场馆等场所设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增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演出及排练时,应将灭火系统转换到手动控制位;在演出及排练结束后,应恢复到自动控制位。
  3.0.7 不同类型智能型自动灭火装置的适用条件详见表3.0.7。
配置灭火装置的名称
接口直径(mm)
喷头安装高度(m)
设置场所净空间
最大高度(m)
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
顶部安装 ≤25
架空安装 不限
着火点及周边圆形区域扫描洒水
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
顶部安装 ≤6
架空安装 不限
边墙安装 不限
退层平台安装 不限
着火点及周边扇形区域扫描射水
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
顶部安装 ≤20
架空安装 不限
边墙安装 不限
退层平台安装 不限
着火点及周边矩形区域扫描射水
  4系统选择和配置
  4.1一般规定
  4.1.1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选择,应根据设置场所的火灾类别、火灾特点、环境条件、空间高度、保护区域的形状、保护区域内障碍物的情况、建筑美观要求及配置不同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适用条件来确定。
  4.1.2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应能有效探测和判定火源;
  2 系统设计流量应保证在保护范围内设计同时开放的喷头、水炮,在规定持续喷水时间内持续喷水;
  3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持续喷水灭火时间不应低于1小时。在这一时间范围内,可根据火灾扑灭情况,人工或自动关闭系统及复位。
  4 喷头、水炮喷水时,不应受到障碍物的阻挡。  
4.2系统选择
  4.2.1 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或轻危险级的场所可采用配置各种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4.2.2 火灾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的场所应采用配置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4.2.3 舞台的葡萄架下部、演播室、电影摄影棚的上方应采用配置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4.2.4 边墙式安装时宜采用配置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或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4.2.5 灭火后需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4.2.6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宜独立设置。
  4.2.7当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与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综合设置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系统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应满足二个系统中最大的一个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的要求;
  2 应同时满足二个系统的设计要求,并能独立运行,互不影响。
  4.2.8当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与消火栓系统的管网综合设置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系统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应同时满足二个系统总的设计水量、最高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的要求;
  2 应同时满足二个系统的设计要求,并能独立运行,互不影响。
  4.3系统的配置
  4.3.1 配置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组件、配件和设施组成:
  1 大空间大流量喷头;
  2 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独立设置);
  3 电磁阀;
  4 水流指示器;
  5 信号阀;
  6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
  7 配水支管;
  8 配水管;
  9 配水干管;
  10 减压阀组;
  11 手动闸阀;
  12 高位水箱或气压补压装置;
  13 试水放水阀;
  14 安全泄压阀;
  15 止回阀;
  16 加压水泵;
  17 压力表
  18 消防水池;
  19 水泵控制箱;
  20 火灾报警控制器;
  21 声光报警器;
  22 信号模块;
  23 水泵接合器。
  4.3.2 配置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由下列部分或全部组件、配件和设施组成:
  1 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
  2 电磁阀;
  3 水流指示器;
  4 信号阀;
  5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
  6 配水支管;
  7 配水管;
  8 配水干管;
  9 手动闸阀;
  10 高位水箱或气压补压装置;
  11 试水放水阀;
  12 安全泄压阀;
  13 止回阀;
  14 加压水泵或其它供水设施;
  15 水泵控制箱
  16 消防水池;
  17 火灾报警控制器;
  18 压力表;
  19 信号模块;
  20 声光报警器;
  21 减压阀组;
  22水泵接合器。
  4.3.3 配置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由下列部分或全部组件、配件和设施组成:
  1 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
  2 电磁阀;
  3 水流指示器;
  4 信号阀;
  5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
  6 配水支管;
  7 配水管;
  8 配水干管;
  9 手动闸阀;
  10 高位水箱或气压补压装置;
  11 试水放水阀;
  12 安全泄压阀;
  13 止回阀;
  14 加压水泵或其它供水设施;
  15 水泵控制箱;
  16 压力表;
  17 消防水池;
  18 火灾报警控制器;
  19 声光报警器;
  20 信号模块;
  21水泵接合器。
5 基本设计参数
  5.0.1 配置各种标准型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装置的基本设计参数,应符合表5.0.1-1、表5.0.1-2、表5.0.1-3的规定。
  1 标准型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基本设计参数如表5.0.1-1:
标准喷水流量
标准喷水强度
喷头及探头最大安装高度
喷头及探头最低安装高度
标准工作压力
标准圆形保护半径
标准圆形保护面积
标准矩形保护
范围及面积
a(m)×b(m)=S(O)
8.4×8.4=70.56
8×8.8=70.4
7×9.6=67.2
6×10.4=62.4
5×10.8=54
4×11.2=44.8
3×11.6=34.8
6×8.2=49.2
4×11.6=46.4
3×11.6=34.8
5×7.5=37.5
4×9.2=36.8
3×11.6=34.8
严重危险级
4×6.2=24.8
3×8.2=24.6
严重危险级
4.2×4.2=17.64
3×6.2=18.6
注:表中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确定。
  2 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的基本设计参数如表5.0.1-2:
  表5.0.1-2单个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的基本设计参数
标准喷水流量
标准喷水强度
中危险级级Ⅰ级
中危险级级Ⅱ级
扫描角度:90°
扫描角度:60°
扫描角度:45°
喷头及探头最大安装高度
喷头及探头最低安装高度
标准工作压力
最大扇形保护角度
标准圆形保护半径
标准圆形保护面积
标准矩形保护范围及面积
a(m)×b(m)=S(O)
8.4×8.4=70.56
8×8.8=70.4
7×9.6=67.2
6×10.4=62.4
5×10.8=54
4×11.2=44.8
3×11.6=34.8
注:表中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确定。
  3 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的基本设计参数如表5.0.1-3:
  表5.0.1-3单个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的基本设计参数
标准喷水流量
水炮及探头最大安装高度
水炮及探头最低安装高度
标准工作压力
标准圆形保护半径
标准圆形保护面积
标准矩形保护范围及面积
a(m)×b(m)=S(O)
28.2×28.2=795.24
25×31=775
20×34=680
15×37=555
&10×38=380
注:表中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确定。
  5.0.2 配置各种标准型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不应低于表5.0.2-1、表5.0.2-2、表5.0.2-3的规定。
  1 配置标准型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如表5.0.2-1
  表5.0.2-1配置标准型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
喷头设置方式
喷头布置(个)
设计同时开启喷头数(个)
设计流量(L/s)
超过4行×4列布置
  注:火灾危险等级为轻或中危险级的设置场所,当一个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控制1个喷头时,最大设计流量可按45L/s确定
  2 配置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如表5.0.2-2:
喷头设置方式
喷头布置(个)
设计同时开启喷头(个)
设计流量(L/s)
超过4行×4列布置
  3配置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如表5.0.2-3:
  表5.0.2-3配置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
水炮设置方式
水炮布置(个)
设计同时开启水炮数(个)
设计流量(L/s)
超过3行×3列布置
  6系统组件
  6.1喷头及高空水炮
  6.1.1 设置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当喷头或高空水炮为平天花或平梁底吊顶设置时,设置场所地面至天花底或梁底的最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表6.1.1的规定。
  表6.1.1采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m)
灭火装置喷头名称
地面至天花底或梁底的最大净空高度(m)
大空间大流量喷头
扫描射水喷头
  6.1.2 设置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当喷头或高空水炮为边墙式或悬空式安装,且喷头及高空水炮以上空间无可燃物时,设置场所的净空高度可不受限制。
  6.1.3 各种喷头和高空水炮应下垂式安装。
  6.1.4 同一个隔间内宜采用同一种喷头或高空水炮,如要混合采用多种喷头或高空水炮,且合用一组供水设施时,应在供水管路的水流指示器前,将供水管道分开设置,并根据不同喷头的工作压力要求、安装高度及管道水头损失来考虑是否设置减压装置。
  6.1.5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备用智能型灭火装置,其数量一般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每种型号均不得少于1只。
  6.2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
  6.2.1 大空间智能型灭火装置的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与大空间大流量喷头为分体式设置时,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高度应与喷头安装高度相同;
  2 一个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最多可覆盖4个喷头(喷头为矩型布置时)的保护区;
  3 设在舞台上方时每个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控制1个喷头;设在其它场所时一个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可控制1~4个喷头;
  4 一个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控制1个喷头时,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与喷头的水平安装距离不应大于600mm;
  5 一个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控制2~4个喷头时,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距各喷头布置平面的中心位置的水平安装距离不应大于600mm。
  6.2.2 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和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与扫描射水喷头(高空水炮)为一体设置,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高度与喷头(高空水炮)安装高度相同;
  2 一个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的探测区域应覆盖1个喷头(高空水炮)的保护区域;
  3 一个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只控制1个喷头(高空水炮)。
  6.2.3 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应平行或低于天花、梁底、屋架底和风管底设置。
  6.3电磁阀
  6.3.1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装置配套的电磁阀,应符合以下条件:
  1 阀体及内件应采用不锈钢或铜质材料;
  2 电磁阀在不通电条件下应处于关闭状态;
  3 电磁阀的开启压力不应大于0.04MPa;
  4 电磁阀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6 MPa。
  6.3.2 电磁阀宜靠近智能型灭火装置设置。
  6.3.3 若电磁阀设置在吊顶内,吊顶在电磁阀的位置应预留检修孔洞。
  6.3.4 各种灭火装置配套的电磁阀的基本参数如表6.3.4:
  表6.3.4各种灭火装置配套的电磁阀的基本参数
灭火装置名称
控制喷头(水炮)数
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
与喷头分设安装
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
与喷头分设安装
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
与水炮分设安装
  6.4水流指示器
  6.4.1 水流指示器的性能应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水流指示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32-92)的要求。
  6.4.2 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个楼层均应设置水流指示器。
  6.4.3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与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一套供水系统时,应独立设置水流指示器,且应在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或雨淋阀前将管道分开。
  6.4.4 水流指示器应安装在配水管上、信号阀出口之后。
  6.4.5 水流指示器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系统的工作压力。
  6.4.6 水流指示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的位置,如安装在吊顶内,吊顶应预留检修孔洞。
  6.5信号阀
  6.5.1 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个楼层均应设置信号阀。
  6.5.2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与其它自动喷水系统合用一套供水系统时,应独立设置信号阀,且应在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或雨淋阀前将管道分开。
  6.5.3 信号阀应安装在配水管上。
  6.5.4 信号阀正常情况下应处于开启位置。
  6.5.5 信号阀的公称压力应大于或等于系统工作压力。
  6.5.6 信号阀应安装在便于检修的位置,如安装在吊顶内,吊顶应预留有检修孔洞。
  6.5.7 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
  6.5.8 信号阀的公称直径应与配水管管径相同。
  6.6模拟末端试水装置
  6.6.1 每个压力分区的水平管网末端最不利点处应设模拟末端试水装置,但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不设模拟末端试水装置,但应设直径为50mm的试水阀:
  1 每个水流指示器控制的保护范围内应有允许进行试水,且试水不会对建筑、装修及物品造成损坏的场地;
  2 试水场地地面应有完善排水措施。
  6.6.2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应由压力表、试水阀、电磁阀、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模拟喷头(水炮)及排水管组成。
  模拟喷头为分体式安装。
  6.6.4 电磁阀的性能及技术要求与各种灭火装置的电磁阀相同。
  6.6.5 模拟喷头(水炮)为固定式喷头(水炮),不同的模拟喷头(水炮)的流量系数应与对应的灭火装置上的喷头(水炮)相同。
  6.6.6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间接排水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6.6.7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卫生间、楼梯间等便于进行操作测试的地方。
  6.6.8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技术要求如表6.6.8:
  表6.6.8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技术要求
采用的灭火装置名称
模拟末端试水装置
智能型红外
模拟喷头(水炮)的流量系数
标准型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
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倍
公称压力:
公称压力:
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
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倍
公称压力:
公称压力:
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
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倍
公称压力:
公称压力:
  7喷头及水炮的布置
  7.1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喷头的平面布置
  7.1.1 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喷头间的布置间距及喷头与边墙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表7.1.1的规定。
  表7.1.1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喷头间的布置间距及喷头与边墙间的距离
喷头与边墙的距离
严重危险级
严重危险级
  7.1.2 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喷头的布置间距不宜小于2.5m。
  7.2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喷头的平面布置
  7.2.1 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喷头的布置间距及喷头与边墙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表7.2.1的规定。
  表7.2.1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喷头的布置间距及喷头与边墙的距离
喷头与边墙的距离
  7.2.2 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喷头的布置间距不宜小于3m。
  7.3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的平面布置
  7.3.1 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的布置间距及水炮与边墙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表7.3.1的规定。
  表7.3.1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的布置间距及水炮与边墙间的距离
喷头与边墙的距离
  7.3.2 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间的布置间距不宜小于10m。
  7.4 喷头(水炮)应平行或低于天花、梁底、屋架和风管底设置。
  8 管 道
  8.0.1 配水管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并不应设置其它用水设施。
  8.0.2 室内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不锈钢内衬热镀锌钢管、涂塑钢管,不得采用普通焊接钢管、铸铁管及各种塑料管。
  8.0.3 室外埋地管道应采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不锈钢内衬热镀锌钢管、涂塑钢管、塑料管和塑料复合管,不得采用普通焊接钢管、铸铁管。
  8.0.4 室内管道的直径不宜大于200mm,大于200mm宜采用环状管双向供水。
  8.0.5 室内外系统金属管道、金属复合管的连接,应采用沟槽式连接件(卡箍),或丝扣、法兰连接。室外埋地塑料管道应采用承插、法兰、热熔或胶粘方式连接。
  8.0.6 系统中室内外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架空安装的管道,应分段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水平管道上法兰(卡箍)间的管道长度不宜大于20m;立管上法兰(卡箍)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净空高度大于8m的场所内,立管上应采用法兰或沟槽式连接(卡箍)。
  8.0.7 管道的直径应根据水力计算的规定计算确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接近均衡。各种配置不同灭火装置系统的配水管水平管道入口处的压力上限值如表8.0.7:
  表8.0.7各种配置不同灭火装置系统的配水管水平管道入口处的压力上限值
喷头处的标准
工作压力(MPa)
配水管入口处的
压力上限值(MPa)
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
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
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
  8.0.8 配水管水平管道入口处的压力超过表8.0.7的限定值时,应设置减压装置,或采取其它减压措施。
  8.0.9 水平安装的管道宜有坡度,并应坡向泄水阀,管道的坡度不宜小于2‰。
  8.0.10 当管道穿越建筑变形缝时,应采取吸收变形的补偿措施。
  8.0.11 室内管道应涂与其它管道区别的识别色及文字或符号。
  8.0.12 室外埋地金属或金属复合管应考虑采取适当的外防腐措施。
  8.0.13 当管道穿越承重墙、地下室等时应设金属套管,并采取防水措施。
  9.1水源
  9.1.1 水源可由市政生活、消防给水管道供给,也可由消防水池供给。
  9.1.2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均应确保持续喷水时间内系统用水量的要求。
  9.1.3 如采用市政自来水直接供水,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引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进水管应仍能保证全部用水量;
  2 市政进水管的水量及水压应能满足整个系统的水量及水压要求;
  3 市政进水管与系统管道的连接处应设置检修阀门及倒流防止器。
  9.1.4 如采用屋顶水池、高位水池直接供水时可不再另设高位水箱但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系统用水量的要求;
  2 应与生活水池分开设置;
  3 设置高度应能满足整个系统的压力要求;
  4 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
  9.1.5 寒冷地区,对系统中易受冰冻影响的部分,应采取防冻措施。
  9.2水泵
  9.2.1 当给水水源的水压水量不能同时保证系统的水量及水压要求时,应设置独立的供水泵组。
  9.2.2 应按一运一备或二运一备的比例设置工作主泵及备用泵,备用泵的供水能力应不低于一台主泵。
  9.2.3 系统的供水泵、稳压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
  9.2.4 采用天然水源时,吸水口应采取防止杂物堵塞的措施。
  9.2.5 每组供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2根。
  9.2.6 供水泵的吸水管应设控制阀;出水管应设控制阀、逆止阀、压力表和直径不小于65mm的试水阀。必要时,应安装防止系统超压的安全泄压阀。
  9.3高位水箱或气压稳压装置
  9.3.1 系统应设置高位水箱或气压稳压装置。
  9.3.2 高位水箱底的安装高度应大于最高一个灭火装置的安装高度1m。
  9.3.3 高位水箱的容积应不小于1m3。
  9.3.4 高位水箱可以利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防系统的高位水箱,但出水管应单独接出,并设置逆止阀及检修阀。
  9.3.5 高位水箱应与生活水箱分开设置。
  9.3.6 高位水箱应设补水管、溢流管及放空管。
  9.3.7 高位水箱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不锈钢、玻璃钢等耐腐蚀材料建造。
  9.3.8 高位水箱应定期清扫,水箱入孔、溢流管处应有防止蚊虫进入的措施。
  9.3.9 寒冷地区,可能遭受冰冻的水箱,应采取防冻措施。
  9.3.10 水箱出水管的管径不应小于50mm。
  9.3.11 无条件设置高位水箱时,应设置隔膜式气压稳压装置。稳压泵流量宜为1个喷头(水炮)标准喷水流量,压力应保证最不利一个灭火装置处的压力。气压罐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50L。
  9.4水泵接合器
  9.4.1 系统应设水泵接合器,其数量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15L/s计算。
  9.4.2 当水泵接合器的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系统的压力要求时,应采取增压措施。
  10水力计算
  10.1系统的设计流量
  10.1.1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根据喷头(高空水炮)的设置方式,喷头(高空水炮)布置的行数及列数、喷头(高空水炮)的设计同时开启数分别按表5.0.2-1, 表5.0.2-2, 表5.0.2-3来确定。
  10.1.2 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s=(10.1.2)
  式中 Qs――系统设计流量(L/s);
  qi――系统中最不利点处最大一组同时开启喷头(高空水炮)中各喷头(高空水炮)节点的流量(L/min);
  n――系统中最不利点处最大一组同时开启喷头(高空水炮)的个数。
  10.2喷头的设计流量
  10.2.1 喷头(高空水炮)在标准工作压力时的标准设计流量根据表10.2.1确定:
  表10.2.1 喷头(高空水炮)在标准工作压力时的标准设计流量
大空间大流量喷头
扫描射水喷头
标准设计流量(L/s)
标准工作压力(MPa)
配水支管管径(mm)
短立管管径/喷头(高空水炮)接口管径(mm/mm)
  10.2.2 喷头(高空水炮)在其它工作压力下的流量按下式计算:
    q=K (10.2.2)
  式中q――喷头(高空水炮)流量(L/s);
  P――喷头(高空水炮)工作压力(MPa);
  K――喷头(高空水炮)流量系数(按表10.2.2确定)。
  表10.2.2喷头(高空水炮)的流量系数
大空间大流量喷头
扫描射水喷头
流量系数K值
  10.3管段的设计流量
  10.3.1 配水支管的设计流量等同于其所接喷头(高空水炮)的设计流量,可根据表10.2.1 或根据公式10.2.2计算确定。
  10.3.2 配水管及配水干管的设计流量可根据该管段所负荷的喷头(高空水炮)的设置方式、喷头(高空水炮)布置的行数及列数、喷头(高空水炮)的设计同时开启喷头(高空水炮)数按表  5.0.2-1, 表5.0.2-2, 表5.0.2-3直接确定。
  10.3.3 配水管和配水干管管段的设计流量也可根据公式10.3.3确定:
=(10.3.3)
  式中: Qp――管段的设计流量(L/s);
  qi――与该管段所连接的后续管道中最不利点处最大一组同时开启喷头(高空水炮)中各喷头节点的流量(L/min);
  n――与该管段所连接的后续管道中最不利点的最大一组同时开启喷头(高空水炮)的个数。
  10.3.4 配置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和配水干管管段的管径可根据表10.3.4确定。
  表10.3.4配置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和配水干管管段的设计流量及配管管径
管段负荷的最大同时开启喷头数(个)
管段的设计流量(L/s)
管段的配管公称管(mm)
配管的根数(根)
10.3.5 配置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和配水干管管段的管径可根据表10.3.5确定。
表10.3.5配置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和配水干管管段的设计
流量及配管管径
管段负荷的最大同时开启喷头数(个)
管段的设计流量(L/s)
管段的配管公称管(mm)
配管的根数(根)
  10.3.6 配置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和配水干管管段的设计流量及配管管径也可根据表10.3.6确定。
  表10.3.6配置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管和配水干管管段的设计流量及配管管径
管段负荷的最大同时开启喷头数(个)
管段的设计流量(L/s)
管段的配管公称管径(mm)
配管的根数(根)
  10.4管道的水力计算
  10.4.1 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的管道内平均流速。
  管道内的平均流速应按下式计算:
  V=0.004
(10.4.1)
  式中V――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Q――管道内的设计流量(L/s);
  π――圆周率;
  dj ――管道的计算内径(m),取值应按管道的内径减1mm确定(管道公称直径根据表10.2.1,表10.3.4,表10.3.5,表10.3.6确定)。
10.4.2 采用镀锌钢管时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i=0.0000107
(10.4.2)
  式中i――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MPa/m);
  V――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dj――管道的计算内径(m),取值应按管道的内径减1mm确定。
  注:采用其它类型的管道时,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可按照其各自有关的设计规范、规程中的计算公式计算。
  10.4.3 沿程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h=iL (10.4.3)
  式中 h――沿程水头损失(MPa);
  i――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管道沿程阻力系数)(MPa);
  L――管道长度(m)。
  10.4.4 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
  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宜采用当量长度法计算。
  各种管件和阀门的当量长度见附录 A,当采用新材料和新阀门等能产生局部水头损失的部件时,应根据产品的要求确定管件的当量长度。
  10.4.5 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应按下式计算:
  H=+ + Z(10.4.5)
  式中H――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MPa);
  h――管道沿程和局部的水头损失的累计值(MPa),水流指示器取值0.02 MPa。
  注:马鞍型水流指示器的取值由生产厂提供。
  po――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MPa);
  Z――最不利点处喷头与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或系统入口管水平中心线之间的高程差,当系统入口管或消防水池最低水体高于最不利点处喷头时,Z应取负值(MPa)。
  10.5减压措施
  10.5.1 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在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直管段上,前后管段的长度均不宜小于该管段直径的5倍;
  2 孔口直径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30%,且不应小于20
  3 应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
  10.5.2 节流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径宜按上游管段直径的1/2确定;
  2 长度不宜小于1m;
  3 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不应大于20m/s。
  10.5.3 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 (10.5.3.1)
  式中 Hk――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 10-2MPa);
  Vk――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取值应按下式(10.5.3.2)计算,或表10.5.3.1确定
  (10.5.3.2)
  式中 dk――减压孔板的孔口直径(m)
  表10.5.3.1
  10.5.4 节流管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10.5.4)
  式中 Hg――节流管的水头损失( MPa);
  ――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取值0.7;
  Vg ――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m/s);
  dg ――节流管的计算内径(m),取值应按节流管内径减1mm确定;
  L――节流管的长度(m)。
  10.5.5 减压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在由电磁阀前的信号闸阀入口前;
  2 减压阀的公称直径应与管道管径相一致;
  3 应设置备用减压阀;
  4 减压阀节点处的前后应装设压力表。
  11控制系统的选型及组成
  11.0.1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保护范围内只有一个防火分区且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系统规模较小,控制与联动功能较简单的场所,宜采用单体控制系统。
  11.0.2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保护范围内有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但建筑布局较为复杂),系统规模较大,控制与联动功能较复杂的场所,宜采用集中控制系统。
  11.0.3 单体控制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部件组成:
  1 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
  2 电源装置;
  3 火灾警报装置;
  4.水泵控制箱。
  11.0.4 集中控制系统应由下列部分或全部部件组成:
  1 火灾报警控制器;
  2 图形显示器;
  3 打印机;
  4 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
  5 电源装置;
  6 火灾警报装置;
  7 联动控制器;
  8 水泵控制箱。
  11.0.5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能与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综合配置。
  12 操作与控制
  12.0.1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在开启一只喷头、水炮的同时自动启动并报警。
  12.0.2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电磁阀应有如下控制方式(各种控制方式应能进行相互转换):
  1 由红外探测组件自动控制。
  2 消防控制室手动强制控制并设有防误操作设施;
  3 现场人工控制(严禁误喷场所)。
  12.0.3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应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控制方式:
  1 自动控制;
  2 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
  3 水泵房现场控制。
  12.0.4 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的报警信号;显示信号阀、水流指示器、电磁阀、消防水泵的状态和显示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的低水位信号。
  13 电 气
  13.1 电源及配电
  13.1.1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供电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
  13.1.2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控制系统的供电电源应设SPD电涌保护器。
  13.1.3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供电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13.1.4 智能型红外探测组件及喷头的供电电源宜按楼层或防火分区分回路设置。
  13.2 布 线
  13.2.1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供电、控制和信号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方式布线。金属管和封闭式金属线槽应作防火处理和保护接地。
  13.2.2 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红外探测组件和电磁阀的线路应加金属软管保护,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宜超过0.8m。
  13.3 火灾警报装置
  13.3.1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火灾警报装置。
  13.3.2 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一个火灾警报装置,其位置宜设在各楼层走道靠近楼梯出口处。
  13.3.3 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火灾警报装置时,其声警报器的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13.4 其 它
  13.4.1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电气设计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附录A 各种管件和阀门的当量长度(m)
管件直径DN(mm)
碟阀及信号碟阀
闸阀及信号闸阀
  注:当异径接头的出口直径不变而入口直径提高1级时,其当量长度应增大0.5倍;提高2级或2级以上,其当量长度应增加1.0倍。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调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2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cad地面标高 的文章

 

随机推荐